占用应急车道怎么处罚山地处罚标准

帖子主题:山地自行车单盘的使用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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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自行车单盘的使用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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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原文地址:& && & 最开始用的三片的自行车牙盘,平路大盘,上坡中盘或小盘,上山小盘。随着腿力的增加,觉得24齿的小盘有点小了,自行车飞轮的最大两片后来很少用到,心里就盘算着最小盘再大点就好了。这时候就将自行车牙盘换成了sram的两片自行车牙盘(42-28)。使用两片自行车牙盘后发现确实比三片好用,因为少了一个档位,变速简洁了许多。但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又觉得双盘还是不太完美。因为本人骑行自行车基本都在山上。大盘用的少,但还不能去掉,因为有时候28的又不够用,还必须用42的大盘。如果自行车牙盘弄个单盘,比28大,比42小,效果怎么样?然后就淘了个e13的xc单盘自行车牙盘。齿片选了rotor的33椭圆齿片,自行车飞轮从原来的最大32换为现在的36。谈谈使用这个单盘的感受:1、去掉了自行车前拨,不用考虑前变速,解放了大脑。越野时更过癮。2、距离短的陡坡:以前28(最大飞32)能上去的,现在33(最大飞36)的照样能上去。现在骑不上去的,以前也骑不上去,不是腿力问题,是技术问题。3、长距离坡:坡度較大,且较长比如有个百米以上,明显的腿力就不行了。有时候不得不推车了,这个时候就怀念22的小盘了。但这样的坡很少遇到。4、马路上下坡或者顺风,速度超过40时,感觉到33盘片小了。本人很少压马路,无所谓。5、土路上,完全够用,平点的根本就用不到最小飞。下坡速度到了那么快,肯定是屁股撅得老靠后,还哪来功夫蹬?6、谈谈椭圆盘片:平路时,稍微感觉到与圆齿片的一点点不同,在近6点个位置能感觉到稍稍有点蹬空的感觉。但在站起来爬山路时,明显感觉到椭圆盘片的优势。33-36理论上比28-32齿比大,但现在感觉爬相同的陡坡时33椭圆盘片明显要轻松一些。以前蹬不动、上不去往往是在6点这个位置附近,现在这个现象就比较少了。7、以前以为越野时椭圆盘片很容易掉链,实际使用中没有发现。将要出的xx1齿比范围更广,10-42的自行车飞轮,选好自行车牙盘,一个齿片就够用了,上坡下坡两不误,绝对是越野的好选择,就是价格问题了。98454.jpg (201.91 KB, 下载次数: 0)& & 21:32 上传来吧~上图 看看我的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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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 A.1/3" R/ c! j2 J* V" i B.1/27 D0 G4 D* O2 R- Q, D4 P. V) S C.3/4; M8 C$ Q) c' c2 R4 V
R D.4/5( H# B: a8 \5 Q; A5 N
解析试题分析:我国地形复杂多样,主要有:山地、高原、盆地、平原、丘陵。其中山地占33%,高原占26%,盆地占19%,平原占12%,丘陵占10%。由四个选项可知,A最接近,所以选A。考点:我国地形特点及各种地形面积。点评:本题考查我国地形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大。一方面,在我国辽阔的大地上,有雄伟的高原、起伏的山岭、广阔的平原、低缓的丘陵,还有四周群山环抱、中间低平的大小盆地。陆地上的5种基本地形类型,我国均有分布;另一方面,山区面积广大,通常人们把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称为山区.我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3。当前位置:
>>>我国山地面积约占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八年级地理-魔方格
我国山地面积约占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题型:判断题难度:偏易来源:期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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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我国山地面积约占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八年级地理-魔方格”主要考查你对&&中国的地形地势&&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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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中国的地形地势
中国地形地势:1.地势:西高东低,呈三级阶梯状
第三级阶梯向东,是我国大陆向海洋自然延伸的部分,是属于我国的近海大陆架,它包括渤海、黄海的全部,东海的大部分和南海的一部分。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如石油、天然气)、海洋生物资源和化学资源等。2.地势意义:水汽输入、水运沟通、水能丰富(即“三水”)地势决定河流流向,有利于海洋上湿润气流深入内地,形成降水;使我国许多大河滚滚东流,沟通东西交通,方便沿海和内地的经济联系,同时阶梯交界处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但不利航运。3.地形特点:地形多种多样,山区面积广大五种基本类型都有,但以山地33%为多,高原26%,盆地19%,平原12%,丘陵10%,山区即包括山地、丘陵、崎岖高原部分占三分之二。
中国主要山脉分布特点:1.东北--西南走向,最西列是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中间-列是长白山-武夷山;最东列是台湾山脉,其主峰玉山是我国东南沿海最高的山峰。2.东西走向,最北列是天山-阴山;中间-列是昆仑山-秦岭;最南列是南岭。[注意]秦岭是划分我国南方与北方的重要地理界线。秦岭南北的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差异。3.西北-东南走向,主要有阿尔泰山,祁连山、巴颜喀拉山等。多在我国西部。4.弧形山系,是世界最高山脉喜马拉雅山,其主峰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米,为世界最高山峰,位于中国与尼泊尔交界处。5.南北走向,主要有贺兰山、横断山脉等。[注意]横断山脉是由许多列南北走向的平行山脉组成。它们由北向南地势逐渐降低,山高谷深、山河相间,极大地阻碍了东西交通。丘陵的利用特点:1.缓坡开辟梯田果园或栽培经济林木;2.发展旅游业;3.发展林业、畜牧业四大高原对比
位置和省、区范围
主 要 特 征
位于西南部,介于昆仑山与喜马拉雅山之间;青海西藏全部、四川省西部
4000米以上,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高原
世界最高大高原,高寒、冰川广布雪山连绵
内蒙古高原
位于北部,大兴安岭以西,向西延伸到祁连山麓;内蒙古大部、冀甘宁一部分
1000米左右
我国第二大高原,最平坦的高原,风力作用强烈,西部风蚀地貌典型
西起祁连山东端,东到太行山麓,北邻内蒙古高原,以长城为界,南到秦岭;山西省全部、陕甘宁一部分
1000-2000米,是世界上最大的黄土分布区
世界黄土分布最广,流水侵蚀作用强烈,千沟万壑。
云南省东部、贵州省大部分
1000-2000米
地势西高东低,石灰岩广布,流水溶蚀作用强烈,多喀斯特地貌,地表崎岖不平有许多“坝子”
四大盆地对比
位置与范围
主 要 特 征
塔里木盆地
昆仑山与天山之间;新疆境内
我国面积最大盆地,有最大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世界最大的流动沙丘区)和最大内流河,封闭严密、干燥
准噶尔盆地
阿尔泰山、天山之间;新疆境内
面积第二大盆地,西北有缺口,相对湿润,沙漠、戈壁面积较小,北部有一条外流河,多为固定沙丘
柴达木盆地
昆仑山、祁连山之间;青藏高原东北部,青海省境内
3000米左右,我国地势最高的内陆高原盆地
我国地势最高盆地,大部分为沙漠、戈壁,东南部多盐湖和沼泽地,有“聚宝盆”之称,石油、有色金属矿、盐矿资源丰富。
东是巫山,西是横断山,北是大巴山,南是云贵高原;四川和重庆境内
也称“紫色盆地”,最湿润的外流盆地,多低山丘陵,西有面积较大的成都平原三大平原对比
主 要 特 征
大小兴安岭、长白山之间,由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辽河平原三部分组成
我国面积最大、地势最高(200米以下)的平原,地势坦荡,黑土深广,多沼泽低地。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是我国商品粮率较高的商品粮基地。
北是燕山,南到准河,西起太行山,东至渤海。
我国最完整的平原,由黄淮海冲积而成。地势低平(多在50米以下),旱涝、盐碱、风沙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
长江中下游平原
巫山以东到海滨,沿江分布呈狭长形
我国最低平的平原(多在50米以下,下游长江三角洲则海拔在10米以下),河湖密布,为著名水乡三大丘陵对比
风景旅游区
辽东半岛上
山东半岛上
我国东南部,包括江南丘陵、浙闽丘陵、两广丘陵等,面积最大
黄山、庐山、武夷山、“桂林山水”地震、火山、泥石流的分布
1、东南部的台湾和福建沿海2、华北太行山沿线和京津唐地区3、西部青藏高原和边缘的四川、云南两省西部4、西北的新疆、甘肃和宁夏
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高原南部、东北山区、台湾、海南岛等地
多产生在西部青藏高原边缘山区,东部低山丘陵与平原交替处我国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的特征对我国的气候、河流、交通产生的影响:1.对气候的影响:我国地势西高东低向海洋倾斜,有利于海上的湿润气流向我国内陆推进,为我国广大地区带来丰沛的降水。2.对河流的影响:西高东低的地势,必然造成我国的大江大河自西向东奔流入海;河流在高一级阶梯向低一级阶梯流动时,落差大,产生巨大水能。3.对交通的影响:向东流淌的大河沟通了我国东西的交通,方便了沿海和内陆的联系;阶梯交界处的高大山脉成为。位于我国一级阶梯和二级阶梯交界线上的水电站主要有:黄河的龙羊峡、刘家峡、李家峡等,长江及其支流上的龚嘴、二滩等;位于我国二、三级阶梯上的水电站有:黄河的小浪底等,长江上的三峡、葛洲坝等,西江上游的天生桥、龙滩、岩滩等。中国地形多样化的影响:1.有利影响:地形多种多样,为我国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如平原具有发展种植业的优势,高原具有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条件,山区在发展林业、副业、旅游业和采矿业等方面具有优势。(我国山区面积广大,森林、矿产、水力、旅游资源丰富,所以在山区应大力发展林业,采矿业及旅游业。)2.不利影响:山区多,平原少,也给大规模商品化生产、生产管理带来了困难;同时,山区由于地形崎岖,交通闭塞,经济文化常常相对落后,并造成耕地资源不足。3.不同的地形区有不同的自然条件,利用方式也不同。如湿润半湿润的平原适宜发展耕作业;山区适宜发展林业、畜牧业和旅游业;干旱、半干旱的平原、高原则适宜发展畜牧业;干旱、半干旱区只有在有水灌溉的绿洲区、平原区才可发展种植业。中国地形图(未包含南海地区):黄土高原与云贵高原:黄土高原的黄土是地质时期强劲的偏北风从北方干旱地区吹来的,是风力沉积作用的产物。黄土层土质疏松,加上地面植被破坏,长期以来,地表受雨水冲刷,水土流失严重,形成千沟万壑,支离破碎的状态。黄土高原是我国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之一,水旱灾害频繁,农业落后,许多地方人民生活贫困。但这里又是我国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煤、铁、有色金属等储量丰富。这里的人民利用黄土的直立性和气候较为干旱的特点,开凿窑洞。窑洞冬暖夏凉,是很好的居住场所。云贵高原上广泛分布的石灰岩长期受流水的溶解侵蚀,形成峰林,溶洞、石林等奇异的喀斯特地形,云南的路南石林、广西桂林山水等都是著名的喀斯特景观旅游区。但是云贵高原峰岭众多,地面崎岖,土壤瘠簿,不利于农耕。只有一些小的山间盆地,被当地人称为“坝子”,比较平坦,是当地主要的耕作业区。地面有漏斗,地下多溶洞、地下河等,地质条件复杂,地表水易渗漏,并给修建水库,工程建设增加了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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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开荒其他集体并已连续使用多年山地的使用权应该归谁
( 2014 年 9 月 30 日
来源:南宁法制网
作者:凌永良 凌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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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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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土地类序号1-7)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裁量标准
非法转让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轻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般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2、涉及耕地5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或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30%以下罚款。
严重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2、涉及耕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3、涉及基本农田。 可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上50%以下罚款。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轻微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般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2、涉及耕地5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的10%以上15%以下罚款。
严重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2、涉及耕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3、涉及基本农田。并处非法所得15%以上20%以下罚款。
非法占用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轻微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般1、基础设施建设;2、占用未利用地;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严 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涉及土地5亩以下。
责令交还土地。 并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25元以下罚款。
重 涉及土地5亩以上。
并处每平方米2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破坏耕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轻微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一般 1、涉及耕地2亩以下;2、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 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严重 涉及耕地2亩以上。 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一)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挖砂、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轻微
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自行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处罚。
一般 涉及基本农田0.5亩以下。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涉及基本农田0.5亩以上。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轻微自行履行土地复垦,并经验收合格。 不予处罚。一般应复垦土地面积5亩以下,并经责令逾期不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缴纳复垦费。可处土地复垦费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严重 应复垦土地面积5亩以上,并经责令逾期不改正。可处土地复垦费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矿产资源类序号8- 29)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处罚标准8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免予罚款。一般已取得勘查证,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较重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9未经批准,擅自边探边采《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1、 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2、 经责令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10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原发证机关可以吊销勘查许可证。……(二)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轻微经责令立即改正,在限期内足额投入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未完成投入占最低勘查投入的50%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未完成投入占最低勘查投入的50%以上。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勘查许可证。11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原发证机关可以吊销勘查许可证。……(三)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轻微经责令在期限内自行改正。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未施工或停工满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不改正,未施工或停工满12个月以上。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勘查许可证。12非法开采矿产资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轻 微 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的。
不予处罚。 一 般经责令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在 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可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20%以下罚款。 严 重1、经责令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在上;2、经责令,拒不改正的。可并处违法所得20%以上50%以下罚款。13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的。 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在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20%以下罚款。 较重经责令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在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以上30%以下罚款。严重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14破坏性采矿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3、《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破坏性开采行为, 未造成矿产资源损失的。
责令限期改正。
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立即停止破坏性开采行为, 经鉴定矿产资源损失价值在10万元以下。
并处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0%以上25%以下罚款。
并处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25%以上40%以下罚款。较重经责令立即停止破坏性开采行为, 经鉴定矿产资源损失价值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严 重1、经责令立即停止破坏性开采行为, 经鉴定矿产资源损失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拒不停止破坏性开采行为;2、经责令拒不停止开采行为。并处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40%以上50%以下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15 不依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轻微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免予罚款。一般 1、不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年度报告;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的。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的。可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16采矿权人不按规定时间建设、生产《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轻微经责令在期限内自行改正,。不予处罚。一般符合开工建设条件不建设的,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届满后90天内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严重符合开工建设条件不建设的,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届满后90天内仍未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17采矿权人不按规定定期测绘并报送采矿图件《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轻微经责令在期限内自行改正,。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届满后60天内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届满后60天内仍未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18选矿权人不按规定选矿《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轻微经责令自行改正,未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自行改正,造成10万元以下矿产资源损失。责令改正。 并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0%以上40%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不改正,或造成10万元以上矿产资源损失。并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40%以上50%以下罚款。吊销许可证。 19无证选矿《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无选矿许可证从事选矿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责令改正,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轻微经责令自行改正,未造成矿产资源损失。责令改正,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自行改正,造成10万元以下矿产资源损失或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可并处违法所得10%以上40%以下罚款。严重1、 经责令拒不改正;2、 造成10万元以上矿产资源损失;3、 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40%以上50%以下罚款。20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轻微,没有违法所得不予处罚。一般违法所得5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0%以上30%以下罚款。较重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处违法所得30%以上70%以下罚款。 严重违法所得40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70%以上1倍以下罚款。21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轻微,没有违法所得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或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22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或者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轻微,没有违法所得
不予处罚。 一般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地质勘查活动中没有实施山地工程,或有分包项目行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地质勘查活动中没有实施大型山地工程,或有分包项目行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地质勘查活动中已实施大型山地工程;或存在分包项目行为,违法所得在50万元以上。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3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一)不按照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下。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4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二)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轻微经责令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没有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下。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5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三)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轻微经责令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没有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下。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项目经费在50万元以上或转包给无资质单位。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6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四)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轻微经责令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有关单位未开展实质性地质勘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允许低级别资质单位挂名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允许无资质单位挂名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的。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7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地质勘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五)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轻微经责令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未开展踏勘以外的地质勘查活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没有实施山地工程。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经责令在限期内改正的,已实施山地工程并造成资源破坏或较大影响。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8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汇交;逾期不汇交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自发布通报之日起至逾期未汇交的资料全部汇交之日止,该汇交人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承担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2、《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未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汇交通知书,责令在60日内汇交。” 轻微 经责令在限期内主动汇交。责令限期汇交。免予罚款。一般在责令限期届满后60日内汇交。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在责令限期届满后60日以上不汇交。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目录《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轻微 经责令在限期内主动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免予罚款。一般在责令限期届满后60日内改正。 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严重在责令限期届满后60日以上改正或拒不改正的。
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湖州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地质环境类序号30-36)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处罚标准30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轻微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前自行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后90日内改正。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后90日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1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活动年度报告,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 轻微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前自行足额缴存。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后已缴存数额达应缴存款项80%以上。责令限期缴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在期限届满后已缴存数额达应缴存款项80%以下。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2未按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进行地质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轻微经责令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未造成。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使用。
免予罚款。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拒不改正,引发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逾期拒不改正,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3未经批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轻微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爆破、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活动,经责令立即停止工程建设,及时整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爆破、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活动,引发了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对单位处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个人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爆破、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活动,经责令拒不停止,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对单位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个人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轻微经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或者使用。不予处罚。一般经责令在限期内拒不改正,引发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责令在限期内拒不改正,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5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轻微责令限期治理,治理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治理。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予治理。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注:、本执行标准中的“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以上”、“以外”法律法规条款具体规定外的,不包括本数。 & &2、违法情节中并列列举的情节,若无特殊说明,则为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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