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卖淫爬警车拍照被拘留留了十天,录了口供,指纹,采了血,因为我们的qq群涉嫌组织卖淫,群里的人都爬警车拍照被拘留留了,

在治安那里,录指纹,拍照,算不算有案底_百度知道
在治安那里,录指纹,拍照,算不算有案底
提问者采纳
不算你又没做犯法的事
为什么有些人又说有了呢?
不要听他们的
你没做犯法的是吧
你那只是配合调查
为了治病,我去卖身了
那你怕什么你又不是去当兵😁
有案底也不怕呀
换工作的时候
你怎么回去卖身呢
你家里没钱吗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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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只有侦查机关才有权进行查案、录案底。你那仅仅是治安管理大队的治安例行公事而已,目的是看你是否是在逃嫌疑人
卖淫算不算?
不算,只是配合工作
拘留了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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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前台工作,因为无之实登记,被派出所带去录了口供采血采指纹并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对我今后生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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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前台工作,因为无之实登记,被派出所带去录了口供采血采指纹并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对我今后生活有影响吗
福建 福州 平潭县发表时间: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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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没有关系的
正常的行政处罚
律所: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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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     (一审)辩护词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
吴远国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X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XXX组织卖淫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我接受本案至今,多次会见了XXX,听取其陈述,详细了解案情,并详尽阅卷和对案卷进行认真研究,对本案的事实已十分清楚。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本案查明的案件事实,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
辩护人对本案中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    二、
XXX在本案中所起的作为显著轻微,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其理由如下:    1、
从庭审中已经查明,XXX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时间较短,而且也是在ZZZ的全面管理后才开始从事提供卖淫服务的    ZZZ与XXX在本案中因为有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即XXX是XXX的嫂嫂(详见讯问笔录第39页第一行“XXX是我的亲嫂嫂”)。由于XXX的丈夫即ZZZ的哥哥去逝,ZZZ从云南回来就帮哥哥即本案XXX的爱人管理洗浴中心的经营活动(讯问笔录43号第二行至第四行)。在ZZZ未到XXX以前,ZZZ的哥哥一直从事正规的按摩活动。从事提供性服务也就是在ZZZ接替其哥哥全面管理后即从2010年8月份才开始从事卖淫活动。    2、虽然ZZZ洗浴中心法人代表是XXX,但真正从事全面管理是ZZZ而不是XXX,不能因其XXXXX在本案中的作用    上述材料可以充分证实,ZZZ洗浴员工的招聘、全面管理均是由ZZZ负责,XXX在本案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DDD洗脚城从事的违法活动时间短(第23页),规模小,社会危害性极小。ZZZ第39页讯问笔录:“问:你们以前还介绍容留多少妇女卖淫的?答:因为公安机关在严打,我们也没有做过多少次快餐、小全套、大全套业务,实在是太少了,从2010年7月到现在也只有七、八次或者十多次这样的性服务,也就是介绍、容留妇女卖淫。”    三、
DDD洗浴中心主要是以提供正规按摩服务为主,而且为社会解决了一部份下岗失业人员,只有极少数的员工在从事违法提供色情服务,同时提供色情服务的人员也同样从事正规的按摩活动。ZZZ的讯问笔录第29页第九行答:“按摩、洗脚都是正规的……。”第37页第十一行答:“有14个女服务员……”AAA于 日讯问笔录第2页第11页问:“那你所在的DDD洗脚城有多少个卖淫女呢?答:不是很多,平时一般都只有三、四个人,其他那些都是正规洗脚、按摩的。”从上述材料均可以看到,在社会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DDD还是主要是以提供正规的按摩服务,只有极少数员工是提供色情服务的。同时,渝公刑补侦字[2011]31号第3条:“卖淫妇女也有时从事正规服务。”    四、
本案在犯罪过程中,DDD洗浴中心的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任何主观恶性,且DDD洗浴中心没有进行招聘,是其卖淫妇女自行前来提供色情服务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DDD洗浴中心从事卖淫的小姐来去自由,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更谈不上以暴力、强迫或协迫的行为,也没有给卖淫妇女的身心造成任何危害后果。VVV日第2页第四行:问“DDD洗脚城是否有管理人员对你实行单独管理或限制人生自由以及同你惩罚性或暴力手段强迫你卖淫?答:我前面接受询问时都讲清楚的,确实没有。”同时,从事卖淫的妇女是由于生活所迫完全是迫于无赖才借助了DDD洗浴中心卖淫。VVV于日证据材料154页第五行“问:你为什么要去卖淫?答:一是因为我家庭条件不好,二是因为我没有正当职业……”ZZZ的讯问笔录第45页第四行问:“卖淫的小姐是如何招进洗浴中心来的?答:都是小姐各自来的,我们没有去外面找人介绍来。”上述证据材料充分证实ZZZ洗浴中心在这起违法活动中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提供色情服务的这部份人员是其自身原因所至,也有其一部份的社会原因。    五、从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本案构成犯罪的重要证据账本中看到,DDD洗浴中心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实有卖淫的活动的事实。从公诉机关举示的帐本上看到,DDD洗浴中心的帐本仅有DDD中心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且上面记录,均是该中心全体员工和后勤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没有哪一笔工资发放情况能够证明DDD洗浴中心有卖淫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中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认定DDD洗浴中心有从事卖淫活动的成立。    六、关于公诉机关提供的日的证据材料不能采信    公诉机关提供侦查机关于日的讯问笔录(即对XXX的第2次讯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值得怀疑,讯问笔录的讯问时间是日,而XXX在询问笔录上的签字时间是日,询问日期与签字日期不同,侦查人员没有说明为什么讯问笔录与XXX的签字时间不一致,这份询问笔录是否询问过,是否是XXX的真实意志的表示,这份笔录的客观性令人质疑。据此,这份笔录不具备证据所必须具有的客观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是缺一不可的。为此,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这一证据不予采信。    七、XXX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首先、XXX一是初犯,二是多次为灾区奉献爱心,积极捐款,其一贯表现良好,三是现在家庭父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也无人照料,孩子正值面临高考,已经失去了父亲,在关建时刻更需要母亲照顾。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其次,XXX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XXX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坦白交代,在庭审中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亦没有异议,也自愿主动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八、XXX在本案中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    本案作为治案案件处理,XXX在接受治安调查过程中,如实供述是DDD洗浴中心的犯罪事实后,才被转化刑事案件对其刑事拘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公安机关对XXX采取强制措施行为辩护人认为应当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九、关于本案的量刑意见    综合被告人XXX在本案中的全部犯罪事实及情节,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显著轻微,其主观恶性较小,没有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而且自愿认罪悔罪,在案发前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并且具有自首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具不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以及第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日以前犯罪,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辩护人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对XXX应当在三年以下量刑并且宣告缓刑。    上述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采纳!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忠县律师事务所     
             分类: |打架斗殴被拘留十天,可不可以保出来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打架斗殴被拘留十天,可不可以保出来
我想问一下,打架斗殴被拘留十天,能不能保释出来
请问,在KTV与到麻烦而打架斗殴事件,而受害被成为流氓罪被拘留十天以上了,他而且是伤得最重的,作为家属该怎么去处理?
本人今年三月卖淫被抓,拘留了十天,拍了照片,录了口供,按了手印跟指纹。请问还可以考公务员吗?可不可以办理护照?会不会留下案底?
我朋友因打架被拘留,咋样才可以出来?
朋友打架 被拘留一个月 已经下了拘留通知,现在见不到他人,这种情况可以保释出来么。
你好!问1下因为赌博拘留十天!这期间可不可以提前保出来
您好!我弟弟因为喝酒与别人打架,被拘留了十天,请问能保释出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在酒吧因对方出言不逊,双方发生口角,对方拿瓶子打向我朋友头上,我朋友当时拿着瓶子直接也打向对方头上,结果对方头部流血,之后对方直接报警。在医院,对方头部缝了几针并没有住院。我朋友被行政拘留十天,我想咨询一下,如何才能让我朋友提前出来?《行政处罚条例》上有说可以交保证金或找担保人?请问保证金是交给当时处理这个案件的公安机关还是直接交给拘留所?还有担保人需要的是什么条件 ??
前两天老公去酒吧和别人起了冲突,打了别人,后来保安来阻止后有和保安打架,后来我老公报警现在我老公和他同事被关到看守所了,定为刑事案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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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交警吵了几句就把我带到派出所录口供 录指纹 照相和采集血,会对我以后找工作或办什么事情有影响吗?
  和交警吵了几句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录指纹,照相和采集血,是妨碍交警执行公务,由于行为轻微,批评教育后没有给予行政以上的处罚,是交警按照法律给予宽大处理。  至于录口供、录指纹、照相和采集血,是目前调查询问的必经程序,由于不是犯法或犯罪行为,不会有案底,因此也不会影响以后找工作或办什么事情。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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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开车与交警吵架,那主要是查你有没有喝酒吧没有影响的!要是没有喝酒,那没有任何事了
其他4条回答
如果你的血液化验呈阳性,,就会有一定影响
朋友你好 他可能认为你是酒后 但是就是酒后也不会录指纹啊?不过如果你没酒后开车的话是没事的
对于您这种情况对于以后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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