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机中学湘郡未来实验学校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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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办发【2016】5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 【】 【】 【】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五)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三、规范公办小学注册入学方式
(一)明确入学条件和方式。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制定小学入学实施细则,同时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后实施。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同时配合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学前教育证明。
  (二)明确入学生源排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长沙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2016年开始,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个别学区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四、规范公办初中招生方式
  各级政府要加快学校建设,不断扩充学位,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同时严格控制学校办学班额容量,从2016年开始,起始年级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长沙高新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各区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和长沙高新区单校划片实施方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一)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毕业小学的学籍为依据,每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对应中学相对固定,实行划片招生。个别初中由于生源增长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对应小学的毕业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需跨区到单校划片区域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含外地回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跨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周边学校容量和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排序统筹安排入学(初中生源排序与小学生源排序相同,下同)。
  (二)多校划片。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对应划定两所或两所以上的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微机派位计划,统一举行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因住房搬迁、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需要跨区域参加微机派位的学生,依据户籍、房产情况,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参加微机派位。
  (三)配套入学。配套学校主要接收该小区业主子女入学,学位不够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学位有富余时,富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多校划片,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四)其他情况入学
  1.特长生。已通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特色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色招生计划,在微机派位前规定时间内接受学生报名、进行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有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项目的学校须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特色项目和特长生招生计划,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微机派位前规定时间内接受新生报名、进行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2.残疾学生。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微机派位前优先照顾入学。
3.非长沙城区学籍学生。具有长沙城区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长沙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简称&外地回长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办理报名手续,按照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入学方式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和学籍证等相关材料(在长沙城区有户口无房产则免交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要求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办理报名手续,按照居住证所在地入学方式入学。
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制定初中入学实施细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后实施。
  五、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方式
民办学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小学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城区民办初中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民办初中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办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如有富余学位,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要求,在征得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出&和外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准入&后方可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子弟学校的子弟入学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招收非子弟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实施。
六、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结合本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和制度规定,从严从实规范招生行为和程序要求,加大招生制度改革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推进长沙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情况说明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有关情况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四、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要求提供的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居住证,其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作要求。自2017年起,上述两证的年限要求严格按政策执行。
五、建立&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规范信息采集,实行网上报名。本地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回长生入读小学或初中,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入学前一年10&12月份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申请学位。报名系统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对外开放,自2017年开始上述学生入学必须提前在报名系统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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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综合-湖南长沙雨花区教育局2014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通知】: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长沙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4〕28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区小学招生和小学毕业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14年全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区教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和小学毕业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组织实施小学招生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规范运行。
  组 长:喻小健
  副组长:张新卫
  组 员:李长青 陈乾坤 谢述飞 何敬之贺 勇
  陈 英 李新杰 陈 俊 周辟宇 王志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各中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小学招生
  (一)基本原则
  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招生时间
  本地户口适龄儿童:日-5月23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日-6月22日
  (三)招生要求
  1.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要保证其按时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2.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现有容纳能力及周边生源情况进行学区划分并对社会公示。个别因生源变化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3.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入学。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则需提供无房证明和现居住地址的租房合同。
  4.本地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有效证件。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有效证件。区属公办学校在接收完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所有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并将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即招生条件)等提前公示,依程序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地区、学校无法解决入学需求的,由雨花区教育局依据区属学校学位情况调控分流,确保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所有区属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6.保障特殊困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入学的孤儿、残疾儿童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给予适当优先照顾。
  三、初中招生
  (一)基本原则
  区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
  (二)招生办法
  雨花区2014年继续实行微机派位,具体办法是:升入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微机派位和录取。升入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初中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方式在微机派位前规定时间内(5月20日-26日)进行报名、录取。
  (三)招生政策
  1.原已批准的长沙外国语学校、长郡雨花外国语学校、岳麓区外国语学校、湖大附中、贺龙体校、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专、湖南艺术职业学院、11中艺术班、南雅中学艺术班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根据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特色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在微机派位前规定时间内(5月20日-26日)进行报名登记、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凡在、2013年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省运会集训运动员为重点集训运动员。2014届重点集训运动员的小学毕业生在学校特长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不愿意作为特长生提前录取的,可参加微机派位。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微机派位和录取。其他公办中学的初中招生通过微机派位进行。
  2.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和南雅中学今年为过渡期最后一年,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在微机派位前规定时间内(5月20日-26日)进行报名、录取。
  3.民办、子弟学校的初中由学校在派位前规定时间内(5月20日-26日)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民办、子弟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愿到民办、子弟学校读书的在长务工人员子弟就读。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媒体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当报名人数小于和等于当年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数时,必须在学生家长代表和公证机关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
  4.双盲人子女、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微机派位前就近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
  5.有本市城区户口需跨区升学或有本市城区户口现在外地就读需回长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长沙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由户口所在地区教育局负责办理跨区或外地回长报名手续,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9日。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沙就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可就地在小学参加微机派位。在长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报名时请持六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指定地点(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长沙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微机派位。报名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6日-9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长教通[2011]60号、[2014]28号文件精神,将小学和初中招生的政策、实施办法及时向广大教师和家长进行传达,坚持招生原则,切实按文件精神办事。
  2.2014年的小学毕业检测由六区联合进行,市教育局协调,六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检测时间为6月15日。初一新生入学分班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考、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 8月20日。学校按检测成绩走“之字路”分班。检测成绩不与升学挂钩,不与原小学毕业学校挂钩,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做准备。
  3.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系指令性计划,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分配、管理派位学生指标计划,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区教育局将各类公办中学的初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小学,各小学要将区教育局下达的初中招生指标及时张榜公布。各学校(含同升湖实验学校、金海中学、天华寄宿制学校)招生计划必须先报区教育局批准,湖南广益实验中学的招生须先向区教育局申报计划,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经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的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新生入学协调工作,小学按每班45人、初中按每班50人的标准严格控制班额。
  4.特色学校和有特长生计划的学校,在5月20日-26日时间内接受报名和特长测试,实行“三统一、三公示”,即:统一计划上报时间,统一测试时间,统一录取程序;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特长招生期间,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派督查组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招生。严禁提前启动招生宣传、提前发放录取通知和收取预录金等行为。
  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提前招生录取通道,全面实行网络化管理。提前招生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报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小升初提前录取通道,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如有学生被多校录取,则以先提交录取名单的学校为准。
  5.确保微机派位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4年长沙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由天心区教育局牵头,统一在6月29日进行。微机派位后,各校一律不得接受城区异动学生。
  6.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长沙市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坚决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将“奥数”同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挂钩;坚持平行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分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禁止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职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或者向招生学校和机构提供学生信息收取各种回扣;民办培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兼课,不得将培训与全日制学校招生挂钩,不得向全日制招生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和考试成绩,更不得在登记注册地超批准项目办班,借“名校”名义组织“小升初”考试;严厉打击学校通过中介机构招生行为,严禁任何机构、任何人向学校推荐学生收受贿赂,扰乱招生秩序。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基础教育科3,综合科0,计财科2,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查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7.小学毕业生一律采用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初中新生录取手续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区教育局中招办按照派位结果进行新生录取和注册,严禁异地注册学生学籍;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未经市、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派位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附件:1.雨花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雨花区2014年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日程安排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雨花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3月1日―4月4日
各小学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
编制上报招生计划
3月17日―4月25日
楼盘情况摸底汇总、学区调整
何敬之&陈&俊
小学招生工作会
何敬之&陈&俊
下达各小学学区划分表
何敬之&陈&俊
5月12日―16日
各小学公示《新生入学告知书》
5月17日―23日
各小学接受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5月27日―29日
各小学上报新生报名情况
何敬之&陈&俊
下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何敬之&陈&俊
相关小学公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告知书》
6月20日―22日
相关小学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6月27日―29日
上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情况,接受肄业年级学生转学申请
何敬之&陈&俊
7月3日―6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8日―22日
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何敬之&陈&俊
雨花区2014年小学毕业升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29日(周二)
小学毕业生工作会议
何敬之&&陈&&俊
4月29日&(周二)
市、区教育局联席会议,微机派位软件培训
何敬之&&李&&良
5月6日-9日
(周二―周五)
集中办理外回、跨区报名手续
何敬之&&陈&&俊
杨&&健&&郑湘娥
5月20日(周二)―26日(周一)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提前招生;双盲人子女、残儿特招
何敬之&&陈&&俊
5月29日―30日
核对2014年毕业生人数,微机派位集体报名
何敬之&&杨&&健
6月3日&(周二)
教育局核对提前录取名单,终止提前录取
何敬之&&郑湘娥
6月6日&(周五)
市教育局下达初中招生计划
6月11日(周三)
区教育局下达小升初招生指标
何敬之&&陈&&俊
6月12日(周四)
张榜公布升学指标并召开毕业生
6月14日(周六)
1、各小学毕业生统一填报志愿;
2、外地回长、跨区毕业生集中填报志愿
6月15日(周日)
全市小学毕业生质量检测
基教科&&各小学
6月15日&(周日)
―17日&&(周二)
输入毕业生数据、核对统计并上交基教科
6月18日&(周三)
数据核对并上交市基教处
李&良&&&杨&&健
6月29日&(周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微机派位
(上午9:00)
五区教育局
6月30日&&(周一)
公布派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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