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员标准十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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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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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行为规范前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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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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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日
共青团各区委、各市直团工委、各区教育局:
中学中职共青团在整个共青团事业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源头性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1]19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9]35号)、《湖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鄂青联发[2014]52号)和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共同制定了《武汉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武汉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教育局&
&&&&&& &&&&&&&&&&&&&&&
&2015年5月5日
武汉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9]35号),《湖北省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鄂青联发[2014]52号)和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学中职共青团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章& 团队衔接
&&& 第一条&中学团组织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做好全团带队工作,规范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队伍上和工作上做好中学团队组织的衔接工作。
&&& 第二条&各初级中学和各完全中学初中部须建立少先队大队,并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七八年级各班应建立中队,并配备中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可由学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
第三条&中学团组织要加强对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领导,把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工作,列入团员发展工作的整体规划,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第四条 新学年开学时,要对七年级新生进行统一的重温入队誓词仪式教育,宣布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中队辅导员名单,部署少先队活动。八年级学年末,举行少先队员的离队仪式。
第二章& 团员发展
&&& 第五条 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积极、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1.遵照自觉自愿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少先队员申请加入团组织,被发展对象必须由少先队组织推荐产生。对于符合入团条件的,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办理入团审批手续。经少先队组织推荐已达到入团标准的优秀少先队员,要优先发展入团;对于思想道德品质好、爱党、爱国、爱家乡并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但不够年龄的中学生,可以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要积极探索实行入团公示制度,增强中学生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 &2.做好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训、推荐和考察工作。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主动接近他们,鼓励帮助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对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严格要求,并进行不少于8课时的中学生团校培训;对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学生,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具备入团条件的应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团组织。
&& &3.要充分体现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群众组织的特点,初中毕业班团员占全校学生总数比例按30%左右掌握,高中毕业班团员占全校学生总数比例按60%左右掌握。学校团委要认真统筹全校团员发展工作,科学制订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确保每学期发展团员不少于一个批次,杜绝全员入团和突击发展现象。
&& &第六条 坚持团员标准,正确把握入团条件
&&& 1.按照团章要求,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 (2)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
&&& (3)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 (4)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 (5)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决策,敢于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 (6)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 2.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能否入团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 第七条 严格履行入团手续
&&& 1.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 (1)要求入团的学生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缺点的自我认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2)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通知其及时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要参加中学生团校的培训,要经常向团组织汇报思想。
(3)确定发展对象。建立支部的班级由团小组提名,未建立团支部的班级,由少先队中队提名推荐。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团内外同学和任课教师意见后,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逐级上报学校团委。
(4)由学校团委统一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并及时答复。公示期结束后,校团委要对班级团支部提出的发展意见进行及时批复。
(5)申请入团的学生应有两名团员作为介绍人。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6)填写入团志愿书。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和介绍人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
&&& (7)支部大会根据公示结果和学校团委发展意见进行讨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出席。
&&& (8)学校团委须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批,并张榜公布。团龄以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 (9)入团宣誓、授佩团徽、颁发团员证。新团员要在悬挂团旗的庄严隆重的集会上由团委委员带队进行入团宣誓,宣誓后佩带团徽,颁发团员证。宣誓应选择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
&& &2.发展新团员支部大会,可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议程是:由申请人宣读申请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团员审查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然后举手表决;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会议总结。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支部大会决议。会议可邀请团外积极分子列席旁听。
3.入团发展工作应由团支部独立完成,团支部在此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指导意见。
第三章& 团员教育
第八条 积极构建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中学生的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和成才规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思想品德教育为基础,以提高综合素质为导向,按照&系统规划、有效衔接、分层实施&的要求,循序渐进分层有效地开展团员教育,不断增强中学中职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配合学校党组织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引导学生系统学习党团基本知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初步的理论自觉。
&&&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中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以中学生团校、主题团日为阵地,着力筑牢学生的精神支柱。联合学校教务、政教等部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各门课程的教学和班主任的管理中。注重通过道德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行动。
3.推进成人主题教育。围绕&长大成人&这一目标,结合学生思想意识形成的关键点,深入开展成人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在初中阶段,以14岁集体生日活动为起点,广泛开展主题为&告别金色童年,唱响青春梦想&的迈入青春门教育活动。在高中(中职)阶段,以18岁成人宣誓活动为标志,广泛开展主题为&树立远大志向,担当社会责任&的走好成人路教育活动。
4.深化实践育人工作。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变化,将共青团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紧密结合。重点强化学生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环节,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健全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开展参观考察、社区服务、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广泛开展敬老助残、环保宣传、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积极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帮助学生认清自身兴趣和优势,形成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
5.丰富素质拓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互助等活动,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精心组织科技竞赛、创意评选、课题研究等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观察能力。依托组织生活、集体游戏、情景模拟等载体,帮助学生增加与他人、与社会的接触,不断提高社会化技能。结合青春期特点,通过同伴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学会面对挫折,身心健康发展。
6.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结合青年喜欢的交流、沟通、联络方式,充分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引导学生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努力营造、大力传播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精心组织离队仪式、入团仪式、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活动,充分发挥校歌、校训、校史的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参与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注重从同学、老师、校友等身边人物中选树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引导学生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中提高综合素质和精神境界。
7.挖掘中学生先进典型。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坚持每年开展团内评优,用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学生,传递正能量,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8.构建&三结合&教育网络。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学生法制教育和维权网络建设,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 第九条 支部要派人和新团员谈话,宣布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和团龄起算时间;介绍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及支部当前工作;将新团员纳入团小组,提出希望并听取新团员对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第十条 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 1.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自我管理的基本形式,团员通过组织生活进行自我教育,互相帮助,并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中。组织生活以团支部和团小组为单位,一般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
&&& 2.组织生活内容:学习讨论国内外大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础知识;讨论支部工作和班级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3.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合中学生团员的特点,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把思想教育寓于活动之中,将思想性、意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杜绝形式主义。
&&& 4.组织生活要准备充分,事先有明确要求,让团员做提前准备,使每个人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做到畅所欲言,统一思想。
&&& 第十一条 教育评议制度
&&& 根据一定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和团员思想状况,学校团委应集中组织开展教育评议工作,一般一学年应不少于一次。开展这一工作应把握以下主要环节:
&&& 1.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
&&& 2.团员对照《团章》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找出差距和不足。
&&&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面对面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 4.支部征求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支部成员对每名团员的意见和要求。
&&& 第十二条 在一些大型集会和纪念日,团员应自觉佩戴团徽。对于经常不戴团徽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督促教育。
第十三条 &严肃团的纪律。对不符合团员标准或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受到校纪处分,且情节严重的,一般要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给予团员处分务必慎重,团支部要先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学校团委,校团委在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作出处分决定;给予开除团籍处分的,必须经区级团的委员会或被区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对品学兼优,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四章& 团员证与团籍管理
&&& 第十四条 团员证的功能与作用
&&& 1.团员证的功能:证明团员的政治身份;接转组织关系;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记载团员获得团内奖励;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作为团员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 2.团员证的作用: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法定的证明,中学团员在组织指定的范围内持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各方面学习和活动。
第十五条 团员证的颁发对象是具有团籍的团员。发放团员证的过程,是对团员严格管理,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学校团委要以颁发团员证为契机,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识,增强作为团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第十六条 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中学中职团组织应根据《团员花名册》加强团员证的检查管理。团员证丢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申请新证,在新证备注中加以注明。
&&& 第十七条 团籍管理
&&& 1.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
&&& (1)团员审批后,团委应填写团员证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毕业离校应将团员档案移交团员所属新单位。
&&& (2)团员转学、肄业和毕业,须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团员证到新单位报到。农村中学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统一移交到团员所在乡镇团委。城市中学中职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分别寄交到团员所在乡镇团委或街道团委。
(3)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思想小结、奖惩决定和鉴定等。
&&& (4)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上注明转出、转入组织关系的时间和团费缴纳情况,并加盖公章。
&&& (5)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身份。
&&& 2.团籍年度注册
&&& (1)团籍年度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考定评议,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册。注册以支部为单位,每学年结束时为注册时间。
&&& (2)对受过团内外处分的团员,要视其改正情况酌情处理,具体由所在团支部出具认定意见并报学校团委审批。
&&& (3)团委应在每年度团籍注册后修订《团员花名册》。&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视为自动脱团,不对其进行团籍注册。
第十八条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实行电子团员证,开展网上团员证和团籍管理工作。
第五章& 班级团支部建设
&&& 第十九条 班级团支部是学校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的核心。抓好班级团支部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 第二十条 班级团支部的建立与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 1.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团支部。
&&& 2.团支部委员会和书记由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团支部选举采取直接选举方式,原则上按以下程序:
&&& (1)由团员自荐或团员推荐报名;
&&& (2)召开团员大会,进行竞职演说;
&&& (3)根据团支部委员的人数配置对报名竞选人选进行直选,不提名候选人,根据得票从高到低确定委员(如竞选人数较多,可以先进行一轮海选,根据团支部委员会职数和差额要求,选举确定委员候选人,再进行差额选举);
(4)全体团员以当选的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作为候选人进行书记的直选,以得票最高者当选。上届团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报告,听取团员意见。
(5)新建团支部,可由学校团委与班主任协商后指定临时团支部委员会,两个月后举行民主选举,产生正式团支部委员会。
&&& 3.团支部委员会选举要在学校团委、年级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须经学校团委批准。
&&& 第二十一条 团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范围
1.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少年委员等(具体设置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而定)。
2.团支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解决须经团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 &3.团支部委员会职责分工如下:
&&& 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文件、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支部工作计划,交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负责定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汇报;主持团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大会;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能履职或缺额时,代理书记工作。
&&& 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决议履行义务、遵守团的纪律情况;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团组织生活会;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对团员的表彰和纪律处分工作;制定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基本情况;负责收缴团费、颁发团徽、团员证。
&&& 宣传委员:负责团员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搞好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风气,办好板报墙报;协同班委开展好各种学习及文体娱乐活动。
&&& 少年委员:负责团队衔接,做好团支部与少先队中队的结对共建工作。
&&& 第二十二条 团员数量较多的团支部,可下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在团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小组长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小组活动。日常工作主要有:
&&& 1.向团员传达团支部委员会决定,督促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体团员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 2.收缴团费,向团员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
&&& 3.关心小组团员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 4.做好团员联系同学的工作,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 第二十三条 开展创建团支部达标争优活动。
&&& 1.开展团支部达标争优活动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 2.团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支部团员实际,把工作落实到每个团员身上。
&&& 3.优秀团支部的评比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平时支部工作小结、汇报和交流情况综合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团支部与班委会的关系
&&& 1.团支部与班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 2.班委会是学生会在班级中的基层组织形式,一般由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纪律委员等组成。
&&& 3.团支部要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努力指导、帮助班委会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好工作。
&&& (1)要帮助班委会开好班会和学生大会。 &&&&&
&&& (2)要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团支部辅导员、班主任反映班委会有关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班委会传达团支部对班级工作的计划和部署,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 (3)要积极支持班委会的各项活动,如开展面向广大学生的活动,一般均同班委会联合举办。
4.为了便于团支部对班委会的指导和工作沟通,班长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第六章& 班级团支部辅导员
&&&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辅导员是由学校从班主任和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学校党组织委托校团委管理的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者。
&&& 第二十六条 担任团支部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 2.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要求,熟悉并能应用团务知识,熟悉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工作方法,有较强的辅导能力。
&&& 3.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以身作则,做青少年的表率。
&&& 第二十七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聘任
&&& 1.学年初由学校团委根据班级情况拟定辅导员聘任方案。
&&& 2.校团委根据聘任方案,确定初步人选,报学校党组织。
3.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后,统一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任书。
4.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聘任或续聘工作。
5.鼓励有条件的中学中职聘请工作有所成就的校友担任团支部辅导员。
&&& 第二十八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 1.指导班级团员发展,团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团员教育、组织建设,开展团支部有关活动。
&&& 2.要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思想教育活动。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争取各方面力量的配合。
3.在校团委安排下,组织好学生的德育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 4.在指导班级团支部工作的同时,经常和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及健康,指导学生安排好课余生活。
5.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指导工作,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对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学生团员,认真做好向党组织的推荐工作。
&&& 6.对评定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对学生的奖惩工作提出建议并做好思想工作。
&&& 第二十九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要求
&&&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 2.应熟悉团务工作,认真指导团支部按照《团章》开展活动,加强团组织建设,倡导团内民主。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有关会议、理论学习,按时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 3.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 4.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中间发生的各种事件和问题,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对重大问题及典型人和事应有记录。
&&& 第三十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管理及培养
&&& 1.校团委与团支部辅导员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校团委可以召集团支部辅导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予以督导和检查。
&&& 2.校团委对团支部辅导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各种素质。辅导员应坚持团务知识的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
&&& 第三十一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考核&&&
&&& 1.考核办法:先由团支部辅导员结合自己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工作小结,再由校团委认真了解团支部辅导员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学生对团支部辅导员的意见,对团支部辅导员的工作作出考核评价。
2.校团委根据考核情况,结合班级团支部的考核结果,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予以表彰,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学校要把团支部辅导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 第三十二条 团支部辅导员的待遇
&&& 1.团支部辅导员是学校共青团基层工作的直接指导者,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组织者,学校要在评优评先予以倾斜。
2.对于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团支部辅导员,学校要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七章& 教工团支部建设
&&& 第三十三条 教工团支部是联系、沟通青年教师的平台,是服务青年教师的重要载体。
&&& 第三十四条 教工团支部的建立与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 1.教工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学校可建立团支部。
&&& 2.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由教工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教工团支部的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
3.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组成办法和工作原则可参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相关要求,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教工团支部委员会。
第八章& 校团委建设
第三十五条 团的委员会是学校团的领导机构,要重视团委建设,努力使其成为朝气蓬勃的、团结教育全校团员青年的坚强核心,成为学校党政组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 第三十六条 团委职责
&&& 1.学校团委要积极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形成党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
2.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团员先进性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超过3000人(或校区在2个以上)的中学中职,可设立年级团总支或分团委,同时注重加强教工团支部工作。
3.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艺术等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 4.协同学校政教部门开展好其他工作,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 5.高中(中职)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中职)生推优入党工作。
&&& 第三十七条 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产生
&&& 1.学校团的委员会由该校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人数较少的学校可直接召开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 2.学校团员代表大会的任务:审查和批准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下届委员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 3.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由团委视学校团员数确定。代表须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并考虑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代表由团支部(团总支)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4.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帮助下进行,充分体现团员意志。团代会前,由团委和各支部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团代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委员会推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酝酿名单,介绍基本情况,交全体代表讨论;主席团汇总代表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大会差额选举;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投票多少为序确定当选者。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得票数未超过出席代表半数的不能当选。
&&& 5.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并报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 第三十八条 团委设置和职责范围
&&& 1.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中学中职须设立团委。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若干人。全省乡镇中学及以上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团委。
2.委员职责: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有少先队的学校,要有一名副书记负责指导全团带队和团队衔接工作,领导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组织委员负责全校团的组织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文体委员负责文体活动工作。
3.加强对所属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的指导。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年级可设立年级团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五至十一人。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由年级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年级团总支委员会承担校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既是一级领导机构,又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校团委要积极指导年级团总支委员会适时检查、督促下属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鼓励年级团总支灵活组织同一年龄层次的符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4.协助校长就学校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带领团员青年积极贯彻实施。学校团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章& 中学团校和业余党校
第三十九条 各级中学中职应当建立中学生团校,对团员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团课教育。
&&& 1.学校团委要从七年级开始对全部少先队员进行以下内容的团前教育培训:
&& &(1)共青团的历史和光荣传统
&&& (2)共青团的性质和奋斗目标
&&& (3)共青团的组织原则和团的经费
&&& (4)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 (5)新时期共青团的基本职能
&&& (6)入团标准
&&& (7)共青团的先进性和模范性
&&& (8)怎样争取加入共青团组织
&&& 专题培训可以根据形势的要求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或通过小组座谈、辩论及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 2.学校团委应对参加中学生团校学习的队员统一进行团课知识测验,成绩合格后颁发结业证;凡未能取得中学生团校结业证的队员原则上不能入团。
&&& 3.学校团委每学期应至少集中对全校团员上一次团课,以便定期对团员进行组织教育和思想教育。
&&& 4.团课内容包括:
&&& (1)团的组织教育,内容有:重温团章,强化团员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教育;团内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知识教育;团员的民主意识教育。
&&& (2)针对一定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团员的思想倾向,进行形势任务、理想信念、人生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
团课可以由团组织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校领导、党政干部、先进人物和各方面的专家、学者讲授,还可以由团员自己讲授。
&&& 第四十条 中学和中职学校团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总支)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中职)生推优入党工作。
中学和中职学校吸收中学生加入党的组织,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学校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建议,要对团委推荐的发展对象确定教师中优秀党员联系人一至二人,定期向建立档案的发展对象了解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发展对象如果经过培养考察,符合入党条件,联系人则成为推优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第十章& 学生会和学生社团
&&& 第四十一条 学生会是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的群众性组织,学生社团是共青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学校团委要建立以共青团为核心,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为两翼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支持学生会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有序、健康发展。
&&& 1.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
&&& (1)学生会是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宗旨的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
&&& (2)学生会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团结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做好同学服务工作;帮助同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指导班委会工作。
&&& (3)学生会组织设置: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若干部门。
&&& 2.加强学生社团指导
学生社团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有力载体,学校团委要鼓励支持学生组建各类学习型、科技型、文艺型、兴趣爱好型社团。根据社团数量和工作需要,学校团委可以成立社团工作部,制定《学校社团管理办法》,为社团选聘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十一章& 对中学中职团组织的领导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督导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育部门对中学中职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教育部门对学校进行年度考核时,要联合同级团组织对学校团的工作进行考核。在中学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格局中,特别是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等方面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第四十三条团区委要定期举办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中学中职团干部培训班。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研究,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建立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评估体系,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团的组织长期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通报批评,督促改进。
第四十四条 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带动中学中职团的建设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学校领导班子要把共青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团的工作汇报,研究共青团工作。校团委书记应参加校务会议,党员校团委书记可以列席校党委(党总支)的有关会议。鼓励和支持团组织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合承担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安排一定经费专门用于团委开展日常工作,保证班团队活动时间。
第十二章& 团干部队伍建设
&&& 第四十五条 教师团干部队伍建设
&&& 1.各类学校应选配一名教师担任校团委书记,负责团的工作。学校团委书记班子中,可配备1-2名教师兼任副书记,3-5名团委委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酌情增加。
2.团委书记要求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班子中30周岁以下的至少应有1人。班子成员的调整应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上级团组织要履行好协管职责,团委书记、副书记空缺后,应在3个月内配备到位。
&3.专(兼)职团干部的条件:
&&& (1)应为党员或团员;
&&&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一定理论水平;
&&& (3)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正派,作风踏实;
&&& (4)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表达能力;
&&&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的教育工作经历;
&&& (6)初任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4.把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调配管理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把到(超)龄的团干部转岗纳入党的干部管理之中,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给予妥善安排,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或重点培养。
&&& 5.团干部的培训、管理、使用和待遇:
&&& (1)要加大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学校党组织要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将优秀的团干部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 (2)建立和完善团干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任期目标制、岗位责任制、干部考核制等,切实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
&&& (3)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干部可以适当兼课,但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规模较小的学校,若无法减少兼职团干部的课时,则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超课时补贴。
&&& (4)学校专(兼)职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5)在教师职称评定上,团委书记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委书记共青团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各级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应适当增加中学中职团干部的名额,优秀团干部应与同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团干部工作中获得的荣誉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同等待遇。
&&& (6)团委书记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为主要内容,把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绩效考核中,工作量测算参照所在学校中层正职。
&&& 第四十六条 学生团干部队伍建设
&&& 1.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团的工作骨干,选拔和培养好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
&&& 2.做好学生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 (1)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增强做社会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 (2)做好团干部的培训,组织学生团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团的业务。学校团委每学期至少对团支部委员会以上干部集中培训一次。
&&& 3.建立团干部例会制度,一月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检查和布置工作。
4.建立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每年&五四&期间,学校团委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
第十三章& 团的档案管理
&&& 第四十七条 团的档案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 1.文字档案:上级文件;团委的工作制度、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团委工作报告和团代会(团员大会)材料;工作参考资料;团的各项活动资料;光荣簿等。
&&& 2.团务档案:
&&& (1)团费收缴账册;团费使用情况表;团员批准通知书;团员登记簿;团干部名册等。
&&& (2)团员审批记录:团支部工作计划;团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团员会议记录;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等。
&&& 3.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支部鉴定、奖励处分记录等。此类材料都随本人档案转移。团委应建立团员登记簿,记载团员基本情况及毕业去向,并永久保存。
&&& 第四十八条 团的档案管理要求
&&& 1.学校团委要有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如有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
&&& 2.档案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
3.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电子档案。
第十四章& 附则
&&& 第四十九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我市全日制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团组织。自制定下发之日起施行。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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