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公交线路线煤矿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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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的两个弟弟在这场纷争中一死一伤,他非常气愤.“人就是被枪打死的,做手术时我看见医生从我弟弟身上取出了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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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发现精彩云南泸西涉黑团伙如鬼子进村 26名被告受审
时间: 16:05:00作者:杨之辉新闻来源:云南网
红河中院开庭审理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
红河中院开庭审理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
  一家之主:王建福只认私藏枪支一项罪。泸西爆炸案发生后,王建福、郑春云都被送进大牢。司法机关扣押了王建福的1700多万元。王建福和郑春云两者之间,没有赢家。
  一只悍虎:王飞云 “我可以独自对付郑春云”。确切地说,第一个受审的嫌疑人王飞云,只是个小角色。但在这个事件中,因为他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能被称做伤人老虎中最重要的一只悍虎。
  昨日上午,云南红河中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泸西县“11.18”爆炸枪击案王建福等26人,被害人家属共计50人出庭旁听了庭审,法庭内近300个座位座无虚席,44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或被害人承担辩护或诉讼代理。
  云南泸西“11.18”系列案庭审将分两个阶段,王建福等26人爆炸枪击案预计庭审4天,而后开庭审理郑春云案预计庭审7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建福、王飞云等多人出于故意,与他人共同采取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剥夺他人生命致9人死亡48人受伤,并违反社会管理法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等七项罪名。其2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非法携带枪支、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17家被害人家属以及云南泸西县人民医院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提出最高赔偿金的是李岗金300万元,最低赔偿金的是宋克兵41486.22元,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共计超过1500万元。
  现庭审已进行至法庭调查阶段。(杨之辉)
  泸西煤矿爆炸案
  时间:日
  地点:泸西小松地煤矿
  事件:爆炸、枪击
  后果:9人死亡 数十人受伤
  老大之悲剧
  矿主王建福、矿主郑春云,平时都自称“老大”。王建福,平时随身配有保镖,出入一些公共场合时保镖还配枪;郑春云,十几年来与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件联系在一起。
  去年11月18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小松地”煤矿响起爆炸声和密集的枪声,随后,9条人命埋没在漆黑的煤山之中,数十人受伤。祸起矿山的地界之争,幕后主角就是在泸西当地响当当的人物王建福和郑春云。
  事隔一年,昨日起,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预计为期数天的庭审,晚报记者将通过单元式的报道,揭秘整个矿山爆炸之争的真相……
  今天让我们关注第一个单元“老大之悲剧”。
  在昨天的起诉中,除了主要被告王建福、王飞云、王永林3人,还有23人因涉嫌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窝藏包庇等多种罪行被起诉。郑春云连同他手下的42人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聚众斗殴等等各种罪名,也即将被起诉。昨天的庭审进行到下午6点20分,法庭对前3名被告人的发问才结束。
  庭审开始,王建福第一个被带进法庭,他低下了过去一直高昂的脑袋。回答提问时,王建福说:“我是被冤枉的,指控我爆炸和故意杀人都是冤枉的,我也不敢说我无罪,我只构成私藏枪支这个罪名……” 王永林对于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大都保持沉默。
  王飞云自告奋勇保煤矿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因为王建福和郑春云矿山的地界之争一直未得到解决,王建福预感郑春云将对自己“下手”。作为王建福手下的一名电工,王飞云在案发前几天登上了“舞台”。用公诉机关的话称,王飞云曾自告奋勇地向王建福表示:“我可以独自对付郑春云!”
  在得到王建福的同意之后,王建福与王飞云多次密谋,预备通过引爆炸药和开枪射击的方法对付郑春云。事发前,王建福还将自己先后非法持有的猎枪1支、自制炸弹装置两个和小口径步枪子弹两盒交给王飞云,还指使其购买了小口径步枪1支。
  对于吸引王飞云替王建福“卖命”的诱惑,公诉机关指出,是因为王建福赠与王飞云“小松地”煤矿股份。
  “我引爆 我开枪 但我是自保”
  作为第一个受审的疑犯,王飞云站上被告席的第一句话是:“我承认是我引爆的炸药,也是我开的枪,但我是为了保护自己!”在整个对话、辩论过程中,王飞云的“冷静”和“凶狠”令人印象深刻。
  时间回溯到事发当天,郑春云率众百人前往“小松地”煤矿聚集。从公诉机关提供的一些细节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王飞云当时并不慌乱,他事先已经安排好逃跑的路线,并安排人监视郑春云与百余人的车辆动向,同时指使人驾驶装载机将郑春云的退路堵断。眼看着郑春云和百余人到达“小松地”煤矿2号井井口附近聚集,王飞云立即引爆了井口附近水泥房内早已经安放好的炸药。郑春云方面的石朝文与杨洪敏被炸死,其余数十人受伤。混乱中,看到郑春云方的人继续朝二号井口聚集时,王飞云悄悄潜入预先挑选好的附近一员工住房内,开始用小口径步枪向郑春云的人群射击。据坊间传闻,王飞云射出枪膛的子弹不到10发,但造成李永琦、张自标等7人死亡。枪法之准,曾引起了人们关于对现场是否埋伏有狙击手的各种猜测。
  不引爆有100多人会受害
  王飞云始终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实属多次遭到郑春云威胁之后的无奈举动。他甚至坚称,自己预先在井洞口埋下炸药,并非要炸人,只是以此吓唬郑春云等人,让他们不敢靠近井洞口;对于开枪,王飞云说那是因为看到郑春云所带领的百余人已经威胁到自己和矿工的生命危险,他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朝着人群乱开枪……争辩过程中,王飞云还暴露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当时郑春云率众上山,小松地的事发井下还有100多名工人,王飞云说:“如果我不这样做,这100多工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对王飞云庭审的过程中,一个个小细节被披露,包括王飞云事先埋在井口的炸药,多达20余公斤,这些自制的炸药威力让人不寒而栗。王飞云还自称,爆炸过后,他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参与了现场对伤亡者的救援。
  只认私藏枪支一项罪
  泸西爆炸案发生后,王建福、郑春云都被送进大牢。司法机关扣押了王建福的1700多万元。王建福和郑春云两者之间,没有赢家。
  “听说对方要弄死我”
  去年11月17日晚上,王建福召集手下员工王飞云等人召开了一个会议。“开会前,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问我明天(11月18日)是否在小松地煤矿上,我说在昆明(实际上在泸西),对方说他老板要找我处理煤矿的事情,我问他的老板是谁?他说我是不是想死,还敢问他老板是谁。我还听人说,郑春云黑社会团伙要把我弄死。”
  会议结束后,王建福感觉到危险,连夜带着4名保镖赶往开远躲避。逃跑途中,王建福得到消息,郑春云到昆明调集了10多车人手,他打电话给王飞云说,斗不过郑春云的,一定要忍。王飞云反对说,不忍了,再忍煤矿就要被霸占了。
  “我是被冤枉的”
  下午3点左右,王建福押进法庭受审。
  “我是被冤枉的,指控我爆炸和故意杀人都是冤枉的,我也不敢说我无罪,我只构成私藏枪支这个罪名……”王建福说,他们并没有事先预谋爆炸案,炸药放在水泥房里,只是为了吓退黑社会集团(郑春云犯罪团伙),“小松地”煤矿这样完全处于自卫防范。
  雇保镖是为保自身安全
  法庭上,公诉质问王建福:“你为何要雇佣多名保镖在身边?用意何在?你是否自制过‘土炸弹’?你以前在公安机关的公诉是否属实?”
  “我请保镖是为自身的安全,担心郑春云黑社会团伙把我弄死(郑春云黑社会团伙放话出来,要把我弄死),我没有特别向这些保镖交代过什么,他们只是随时跟随在我身边而已。”王建福说,至于自制的8个“土炸弹”的事,其中两个王飞云拿去炸鱼去了,另外6个是其他人拿去了。对于在公诉机关的公诉,他说有些是事实,有些不是事实。
  王建福在法庭上说:“11?18爆炸案,王飞云如果不阻止郑春云团伙,后果不敢想象,他们上煤矿后,如果拉断井下电源,封堵煤矿通风口,100多名在井下工作的矿工将会全部死亡,这种后果没有一个人能承担。”
[责任编辑:杨征]
       记者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严肃查处了2起煤矿瞒报事故,重罚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其中泸西一煤矿瞒报一起1死1伤的事故,被处罚一百余万元。
4月8日,泸西县红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红山煤矿未向任何上级部门报告。4月17日,遇难者家属将这起事故向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举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认定该起事故为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红山煤矿和6名责任人,分别提出了处罚建议:红山煤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在事故发生后瞒报,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对红山煤矿处150万元罚款。6名事故责任人中,除王某在事故中死亡、何某在事故中受伤不再追究其责任外,对其余人员分别处4.8万至11.6万元罚款,累计处罚26万余元。其中,对红山煤矿安全出口施工区域现场值守负责人王某某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对其合并处罚11.6万余元。日,宣威市来宾祥源煤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宣威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祥源煤业公司”)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祥源煤业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月8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经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现场核查,该起瞒报事故属实。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认定该起事故为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云南省宣威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和祥源煤业公司累计处200万元罚款,并责令祥源煤业公司矿井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12名事故责任人中,除孙某因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外,对其余人员分别处2000元至6.8万余元罚款,累计处罚19.57万余元;对3人给予警告。其中,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针对事故当班无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对祥源煤业公司总经理朱某和云南省宣威来宾光明煤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毕某分别合并处罚5.96万和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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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 分享文章  官方声音  5.21泸西煤矿井巷陷落事故发生后,云南网于当天发布了一篇新闻稿,内容如下:  5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在泸西县境内生产的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红升公司一号井发生井巷陷落事故。事发当时,有10名工作人员在井巷内巡查,3人安全撤出。目前,尚有7人被困井巷内。  当天,泸西县委、县政府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研究部署救援工作,并启动了救援应急预案,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泸西县“5?21”井巷陷落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和5个工作组。经核实,21日中午12时左右,该煤矿的矿长接安全员报告,称矿井发生通风受阻情况。经过一番布置后,矿长即带领安全员和部分员工共10人下井巡查。在查看过程中,煤矿井巷突然陷落,有3名工作人员撤离及时,得以安全回到地面。而包括矿长在内的其他7名工作人员未来得及撤离,被困井巷中。目前,泸西县正在全力以赴地开展救援工作。   五点质疑  5月27日,在微博发出对此次矿难的5点质疑,请求当地宣传部门和相关部门能给出及时的回应。  疑点一
事发时“下井检修”者是否都属专业技术人员?检修过程是否有违规操作?  据事发矿专门负责通风井的王建方介绍,从2011年该矿8?12事故(矿车跑车4死6伤)发生之后,矿上的生产就停止了,一直在停产检修。  按规定,已经停产的煤矿,是不准人员再自行下井,技术人员下井,应该在拿到开采许可证及矿井整修方案才可。那么,此次事发时“下井检修”的10人都是什么身份?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本该发现危险立即撤离,制定处置方案后再行下井,但看整个事件过程,相关人员并没有按规定操作,导致惨剧发生。  疑点二
事发煤矿所用的支护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此次矿难所属煤矿距因上次事故停产整修还不到一年时间,便发生如此惨痛塌方事故,煤矿所用支护究竟是用什么做成的?  矿井长时间闲置,因矿井支护材质不同发生塌方的机率也会不同。2008年前,矿井多采用木支护,但因木支护易燃易腐,久置易引发塌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2008年底,已全面严格禁止煤矿使用;而使用钢结构、混凝土等做支护的煤矿,发生塌方事故的几率大幅减少。  事发矿的支护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至今没有公布。如果使用木支护,本身就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事实究竟如何?  疑点三
“塑造”“烈士”形象是否意在转移公众视线?  根据要求,一旦发现危险先兆,应第一时间将井下人员撤出,然后制定解决方案,依照方案进行处理。据了解,事发当天上午,原先只有王建方一人例行到井下检查;在王建方发现通风井巷道被塌方堵住,“利用井下的电话向矿长汇报”后,矿长先“让他在井下等着”,“过了一段时间带着3名安全员从主井下来检查”。 “矿长张志云带着两名安全员走在前面,让我们俩(王建方和李存发)不用下去了。”王建方说。  由此可知,事故发生前,该矿矿长在已知事故先兆的前提下,带领两名人员“舍己”冒进。并且据王建方介绍,“事故发生的时候,矿长等三人在他们(王建方和李存发)前方十来米的地方”,而安全员段书先则是和另外四名队员“从风井下去检修”。  由此可以看出,矿长当时只是交待王建方和李存发“不用下去”,而没有对段书先等五人及时制止,领导错误指挥显而易见,“烈士”荣誉又从何说起?事故发生后,相关宣传媒介极力“塑造”矿长的“烈士”行为,其目的是否在避重就轻,尽力转移公众视线?  疑点四
当地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位了吗?  根据救援进展,22日10时40分,现场指挥部确定救援方案。这个救援方案的出炉,即便按云南网报道的事发时间——21日下午3时,也已过了近20个小时。  救援状况既然复杂到要耗费如此多的时间,那为什么包括矿长在内的10名专业人员,在事发前已发现有事故先兆,却毅然决断冒死检修,难道这些“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还是其对自己同灾难抗衡的能力自信到了极致?  疑点五
停产将近一年的煤矿为何会及时引来10人检修?  日,泸西县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红升公司一号井副井发生一起煤矿跑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据警方初步调查,事发时,该矿井口停放着6辆矿车,但操作员却将矿车间的插销拔了出来致使后面3辆矿车快速下冲,酿成事故”。泸西县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通报称,“该事故是由于煤矿操作员操作不当,目前,这名操作员在逃,警方正全力追捕”……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始终不解的是,这个已停产快一年、连官方报的生产能力都无法查证的煤矿,是什么样的利益驱动,会一下子引来十名检修人员一起进行检修?  伍皓回应  红河州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皓于5月27日对5点质疑进行了回应:“对泸西5.21煤矿巷道塌陷事件提出的质疑,鉴于不属宣传部门职责,我会转交安监部门核实,同时转州纪委、监察局进行问责时参考。质疑内容属宣传部门职责的有一项,突出报道矿长确系我对泸西县委宣传部提出的要求,因为我觉得全国这么多矿难,矿长埋在井下的还不多见,有新闻价值。”  现场亲历  自5月21日泸西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红升公司一号井发生井巷陷落事故至今,被困人员已在井下超过20天。公众从媒体了解到的救援进展一直停留在6月1日之前,就“截至5月31日晚8时”。而对于该事故背后的众多报料和疑问,在微博、论坛等“草根”媒介上频频出现。但是关于这次矿难公开的信息不免贫乏,带着对那些被忽略事实的探寻,记者走进了泸西矿难现场。  枪支买卖猖獗,煤矿治安让人担忧  初到泸西,墙上“枪支迷药”的小广告触目惊心。“城市牛皮癣”虽在全国大小城市到处可见,但在泸西的“城市牛皮癣”却着实让人无法“一笑而过”,卖枪、白粉交易、黑车交易、代人复仇等小广告随处可见。  在与当地群众接触中发现,当地人对这些广告早已麻木,但也有不少人表示了对社会治安的担忧。在当地,因为矿产的争夺战日趋严重,私藏和买卖枪支也逐渐泛滥。  日,泸西县小松地煤矿发生爆炸枪击血案,两家煤矿火并,最终造成9人死亡、4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并牵出了在该县“称霸”超过10年的郑春云涉黑团伙,共有43人被公诉机关起诉,震惊了全国。根据检察院指控,涉事矿山枪支泛滥爆炸物横行……  泸西县城枪支、迷药广告等广告都公然喷到单位大门口  虽然该事件发生后,泸西县共有20名干部因管理不善被处理,但是枪支买卖带来的煤矿安全隐患并没有完全清除。  据知情人介绍,煤矿上常年都有因抢夺资源的斗争,而这些大大小小的矛盾斗争正是枪支买卖的主要市场。街头关于枪支、复仇类的广告中,有相当一部分广告是真实人手中确实有枪出卖,在这些买卖的枪中,不仅有气枪、猎枪等,偶尔也有在11?18案件中就出现过的步枪、冲锋枪等。“矿上的老板都有钱,有的已经发展成黑社会,买枪虽然犯法,但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矿不被别人侵占,也为了显示实力,总会买几把枪。”一位煤矿管理人员这样说道。  煤矿隐藏“潜规则”,矿难责任讳莫如深  除治安环境令人担忧外,当地人对矿难的态度也让记者很震惊。以不久前发生的5?21矿难为例,在人口四十余万的泸西并未引发多少关注,十之八九的人对这次事故一无所知,而知情者也大多是从云南的媒体上了解到的信息。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事发十余天后,泸西县城内,5?21矿难的消息几乎销声匿迹,而在距离事发煤矿较近的金马、旧城两镇,当地村民对矿难的了解也仅限于只言片语。  家住旧城镇的两位官方公布的被埋者的家属,在谈及矿难时“情绪十分稳定”,而在救援现场,记者也并未看到有被埋者家属来打听救援进展。“泸西发生矿难不是一次两次,除了圭山矿,其他矿的安全条件大家都很清楚,所以大家对矿难也就见怪不怪了。”据一位知情者介绍,当地人都很清楚煤矿处理事故的惯用做法,不管出事大小,为了避免麻烦,谁都不会去打听,也都不愿意说起。一旦发生矿难,矿主会将稳定家属情绪、尽快完成赔偿作为工作重点,而完成赔偿已经成为结束矿难影响的最关键环节。  政府监管乏力,违规使用木支护埋下安全隐患  2008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中,已明确提出严格禁止煤矿使用木支护。而在泸西县,大大小小的生产木支护的木材厂遍布于公路两旁,拉满木支护的车辆在通往矿区的路上也是随处可见,而在矿区,废弃的木支护或肆意扔弃,或被当地村民捡拾回家。  泸西县城附近的一家木支护厂  在泸西县城通往5?21事发煤矿的沿途,木支护生产厂近十个。据记者现场了解,现在还有很多木支护工厂正在建设,沿途可以看到的几块推平的空地,就是即将建厂的场地。记者现场了解,在泸西县,除圭山煤矿外,其他煤矿几乎都用木支护。而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5月25日发布的关于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为:该矿K7煤层回风巷采用木支护,支护强度不够,且巷道底部存在老空区;由于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巷道垮塌、通风阻力大,在矿长带领有关人员下井进入该巷道检查时,巷道底板陷落、顶板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5?21泸西矿难的事发煤矿无一例外的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木支护,支护强度不够,这也是此次塌方事故中不可忽视的诱因。  从这个方面也折射出当地煤炭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的忽视,对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炭安监局的有关条例的懈怠。  当地煤矿上随处可见废弃的木支护  一年两起矿难,整改教育被架空  在5?21矿难发生的9个月前,同样是在红升公司一号井,发生一起严重煤矿跑车事故。据媒体报道,当时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从官方公布的情况看,该事故是操作员操作失误所致。事发后,该操作员逃跑,当地警方积极追捕。到当地后,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员都给出了另外一组数字:“煤矿跑车事故7、8人死亡、十多人受伤”  记者查阅了云南省2011年部分较大以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按照该表记录,事故发生后,2人受政纪处分,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矿井处置为停止建设生产。然而,仅仅过去9个月时间,这家停止建设生产的煤矿却再次发生严重矿难。记者不禁要问:死伤十人的“跑车事故”难道还无法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吗?整改的成果又在哪里?对相关人员的教育意义又在哪里?  越界开采问题严重,监管部门集体失声  据知情人介绍,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的现象在泸西县很多矿山上长期普遍存在,2010年发生的11?18案件双方就是因为越界开采产生的矛盾,直至酿成枪战惨剧。  在5?21矿难中,事发煤矿也存在越界开采的现象。这次矿难被困者陷落到其下一层煤矿中,上下两个煤矿都有越界开采的问题,如果对事故追究下去,下面的煤矿也将被追责。  事故第一现场开始从这里打了近代60米巷道  事发煤矿所在开采区四家煤矿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重叠,形成“楼中楼”现象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各职能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管理有着明确的分工:煤炭工业部门重点是日常管理,对煤矿工程的审批和管理,避免超层越界等非法工程的出现,并对出现的非法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打击;国土部门要保障国家资源所有权,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进行价值评估,要求企业赔偿损失,按照要求退回原界,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调查处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担负查处超层越界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对这种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理。  有11?18案件的前车之鉴,越界开采的问题当地煤炭安全监管部门不会不了解,而当地煤炭、国土、安监等部门怎能如此有默契地“不作为”,并对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的监管而集体失位呢?  停产煤矿疯狂生产,年产9万吨变30万吨  据官方报道,5?21矿难事发矿井属于整合矿井,事发时正在停产检修。而记者通过多日对多人的走访了解到,该矿在日发生煤矿跑车事故后,并非一直停产检修,而是一直处于生产状态。  据当地一位煤车司机介绍,事发前,他的煤车每天都在事发矿——东瓜洼矿拉煤,然后送到本县几家洗煤厂,有时也会送到周边开远、陆良等地的洗煤厂。“每天到矿上拉煤的车很多,但煤质都不是好的。老板有自己的洗煤厂,有自己的车队,好的煤都拉到他的洗煤厂了。”  在离事发煤矿不远的路边,记者按司机所说找到该矿的煤矿老板所有的洗煤厂——银丰洗煤厂,而在洗煤厂内,该老板的拉煤车停了七八辆,车门上统一喷印着“泸西县红发吉祥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据到洗煤厂送煤的司机介绍,老板戴某的煤矿有六七个坑口,出的优质煤直接会运到自己的洗煤厂,然后集中运到附近的一个大型焦化厂。记者在洗煤厂采访过程中,不断有煤车上磅称重,经过处理的煤不断从洗煤设备口流出。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发布的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顶板事故的通报中,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红升公司一号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而在实地的了解中,该矿年产却远远不止9万吨。据在该矿工作近三年的工作人员介绍,矿工下井大都是“三班制”,每一班的出煤量都在百吨以上,每个坑口的日产煤量都在三四百吨,整个矿的日产量至少都在千吨以上。按照此说法,除春节休息几天外,他们全年每天24个小时都在生产,以此推断,该矿的年产量至少将达到30万吨。该矿工作人员的年产能力30万吨的说法在随后采访到的几名该矿矿工和收煤的几个煤站及运输队那里也得到相互印证。  设计年产9万吨,实际年产30万吨。在各种安全设施极端落后的情况下超负荷开采,往往是矿难发生的根源。面对矿井林立的周围环境,如此疯狂地开采,其实早已为塌陷事故埋下了隐患。更何况,去年8月份,该矿刚发生过一起煤矿跑车事故,并造成了4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时隔不到1年,就再次发生事故,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一座本来处在停产期间的煤矿,本应落实停产整改措施,却以数倍于设计生产能力的规模大肆生产,直到矿难发生,未见相关部门出面处理。  井下被困远超7人,夜班矿工无一升井  5?21矿难的发生经过一经公布,外界对井下被困人数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而在到达泸西之后,对于矿难的经过以及被困人数,知情者则提供了与官方完全不同的说法。  据多位知情者透露,本次矿难发生的时间是在5月21日早上8点左右,而非官方公布的下午3时左右。据介绍,当时该煤矿处于生产状态,事发前一晚,有一个班的矿工下井开采,按照惯例,21日早6点到8点之间,矿工应该出井下班,但当日,却始终不见有人出井。矿上两名安全员遂下井寻找,遭遇塌陷事故,一人被困,一人逃出;随后,矿长带领多名安全员再次下井,又发生井巷陷落事故,矿长及其多名安全员被困井下。不久,煤矿老板到达现场,通知矿工放假回家。  在走访过程中,一位矿工在事发后报出“矿上陷落了二三十人”的信息。但后来,矿工的回答已变成了“说是7个就是7个了”,并一再强调“政府说是7个就是7个!”  几经周折记者采访到该矿当天上早班的矿工,他说该矿为三班倒,每班七八十人,可以肯定的是在那个坑口上夜班的矿工一个都没上来。据另一位知情者透露,事发坑口所出煤炭为当地煤质最好的“七煤”(当地将煤质分为“七层”、“八层”、“九层”等,七层煤是煤质最好的),该坑口每天“七煤”出煤量都达到500吨左右,参照当地的产能,日出500吨煤的坑口,下井的都是一个大班的矿工。“大班矿工少则四五十人,多则七八十人!”该矿早班矿工如是说。  当地对被埋矿工家属及在矿上工作的矿工施压,“如果让上面或记者了解到真相别想拿到一分赔偿,现在上班的全部失业”  记者当初深入到矿区,走近矿工们及矿工家属,力争把真相呈现给世人,让事故真相能照亮煤矿安全生产的前路。但是,探寻真相的道路比想象中的要艰难得多。与记者对真相的渴求相比,矿工们有比曝光真相更迫切的问题需要面对,如果他们说出真相,他们就会面临被煤矿开除,进而失去工作的危险,全家人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被困井下的矿工的家属,他们的境况更糟,失去了亲人,家里没有了主要劳动力,生活的重压让他们倍感无力,相比披露真相,他们更需要赔偿金来保证全家人的生活,而说出真相,他们将无法领到赔偿。  在泸西采访的10多天里,记者不厌其烦地走访矿工和矿工家属,为了追求真相,记者顶着四面八方巨大的压力,还不得不辞去单位职务。在记者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寻找和交谈后,矿工经过痛苦的心理挣扎,渐渐地打开了心结,他们开始理解记者追寻真相的用心:找出真相,向社会公布矿难真相,能够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并及时治理煤矿乱象;公布真相,让全社会都更加关注煤矿安全,才能更好地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悲剧不再重演,才能保证不会有更多的家庭痛失亲人。他们感到,这也是他们的责任。  最终,矿区的矿工们和家属对记者告知了矿难实情:“我保证被埋的为整整一个夜班的工人再加后边下去的矿长7人”。但是,他们还是一再对记者强调,千万不能暴露他们的任何信息,一旦让当地知道,拿不到赔偿金是小,更严重的,“会挨枪子的”。联想到县城里满墙的买卖枪支小广告,再回想发生在小松地煤矿惊心动魄的枪击爆炸事件,记者不禁心里一紧。  救援工作没了下文,微博问政逼出真相  记者6月2日到达现场,官方表示的“积极救援”,却被另一番景象代替:位于事发矿相邻的芦柴冲1号井救援现场空空荡荡,只停放着一辆通信车和一辆救护车,临时搭建的两个救灾帐篷也不见有人出入,即使井下救援,帐篷中也不会空无一人,难道救援人员是24小时救援不倒班不休息?  警戒线内,救援矿口铁门紧闭,现场没有一名救援人员……  5-21矿难救援现场,救援人员不见踪影  自5月21日矿难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开始组织救援。而在救援过程中,外界获得的即时信息却少之又少,救援现场传递给外界的信息也仅限于“救援积极,难度很大”。在网络上搜集关于泸西5?21矿难的信息,最近的新闻发布时间为6月1日,之后的十余天时间,救援的进展外界始终不得而知。直到6月10日媒体人宋利微博亮出不救援的视频后,在当天的14时12分,红河州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皓才在其个人腾讯微博上发布通报:“通道掘进至60米,遇复杂地形,探测仪探不到生命迹象。法律规定尚在救援无法赔偿。生还无望情况下,家属同意放弃捜救,与企业进入赔偿谈判。”  对于伍皓部长的通报,外界的质疑声不但没有减少,反倒越来越多:救援的进度应该在最短的时间里对外公布,官方为何在停止救援数日后才对外公布?救援的停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尚在救援无法赔偿”不应成为停止救援的理由。此外,停止救援的决定官方未正式发布消息。  放弃救援条件是否具备?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泸西矿难为了及早开展赔偿处置工作,遂放弃救援,显然违反规定。  对此,记者咨询了煤炭生产领域专家,专家表示,救援工作应该找到全部被困人员方可结束,否则,除非专家论证现场已不具备救援条件,不应放弃救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在这次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进行了通报,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对救援工作作出批示,并要求第一时间彻查下井人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此外,再无当地政府对矿难情况的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180日。矿山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我们静待5?21泸西矿难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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