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中包含教育设施配套费吗,是不是开发商当初的配套承诺交纳了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就不用再交纳教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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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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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
官方公共微信我市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管网配套费征收标准-中国寿光
我市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管网配套费征收标准
信息来源:市委办 发布时间:
  我市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管网配套费征收标准
  近日,寿光市物价局、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管网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寿价费发〔2013〕22号),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管网配套费征收标准。
  文件规定:(一)供水配套费,住宅、商业经营、办公楼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征收,12元/平方米,用于从水厂至单位(或小区)阀门井前管道建设配套;工矿企业按用水量150元/日吨年核定,其中向羊口工业园区工矿企业供水配套费按用水量120 元/日吨年执行。(二)供热配套费,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征收,32元/平方米,用于热源至单位(或小区)换热站前管网建设配套。(三)燃气配套费,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住宅户数征收,居民用户多层中高层住宅(楼高9层及以下)2400元/户,高层建筑(楼高10层及以上)2700元/户;别墅、复式用户按实际工程造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文件要求:本办法实施后,供热、供水、供气企业只收取管网配套费,并专款专用,不再收取各种管道开口费、开户费、增容费等收费项目;专业经营企业建设的供水、供热、供气管网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管理。管网设施设备在维护抢修时破坏的公共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貌,不再缴纳其他费用;建设项目的供水、供热、燃气配套费一律计入房价,由开发建设单位向专业经营企业缴纳,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居民)收取。同时,物价部门负责相关企业收费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并对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发现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另外文件规定,本通知发文前,已收取燃气配套费的仍执行寿价字〔2010〕8号文的规定和解释,即日以前的建设项目仍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为执行日期,日起至本通知发文前的建设项目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执行日期。本通知发文后,开发建设单位一律停止向业主(居民)收取燃气配套费,对未进行燃气配套的商品房,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燃气配套费用并负责完善配套设施。
(审核单位:市委办公室)
中共寿光市委 寿光市人民政府主办
寿光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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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32194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
提问者:陕西-西安综合咨询浏览2605次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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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27751称赞:185您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的费用。 11:11:5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39279称赞:114政策问题咨询政府主管部门 11: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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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开发商不交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该找哪个部门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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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
]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政办发[2003]23号文)发布后,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为化解矛盾、公平费负,决定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政策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新建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免
  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元/平方米)。
  二、地下、半地下车库、储藏室(草厦子)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大配套部分按实际建筑面积折半收取,同时免缴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
  三、新建办公楼、商业经营用房、综合楼的非居民居住部分,暂不收取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确需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的,由管道燃气安装部门按8000元/灶另行收取。
  四、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办公用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5元收取。
  五、安装散热器的车库、储藏室(草厦子)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元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收取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
  六、经供热经营单位允许安装换热器的用户,初装时按每个换热器200元收取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
  本通知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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