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事 电视剧李高龄

寻人启事:寻找习大大 天子脚下的罪恶_用户_JWB_新浪博客
寻人启事:寻找习大大 天子脚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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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公的骨灰哪儿去了
二、 婆婆的冤屈
三、 我该怎么办
四、 病退申请
公公的骨灰哪儿去了
尊敬的领导:
白明之(身份证号:251)是首钢特钢公司的离休干部,别名白顺年,为云桂黔边7纵队的地下党。1946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84年7月离休。工作期间单位没有分配住房也未做异地安置,却于1989年在宣武广外305号被莫名其妙注销户口,查不出原因。公公革命一生却死无葬身之地,生前也并无片瓦留给家人。
此人于2002年末或2003年初在京遇害,被分尸,2名凶手只判死缓,迄今未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及骨灰,法院的判决书亦未送达。至今没有收到丧葬费、抚恤金及国家赔偿。我们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最起码的知情权,我要求过两次,在两次警察入户调查时。
其生前工资由首钢组织部直接寄往云南给本人,未知其遇害前后工资发放情况及私有财产状况,望组织部门出面查实并按国家政策享受应得的待遇。
他的身份证及离休证随身携带,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纪念物留下,甚为遗憾!
我是他唯一的儿子白宏斌之妻徐瑛,为广外街道湾子街社区其妻郝素珍的指定监护人。
我的婆婆郝素珍是北京市马连道商业储运公司的退休职工,现年88岁。195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退休,工龄为30年1个月。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于日由当时正在石家庄陆军学院读本科的儿子白宏斌送入回龙观精神病院,已达22年之久。其22年合法收入的工资一直被单位扣留,非法据为己有,不肯返还。
日,郝素珍在广外太平里甲5排西房正式住房两间,居住面积18平方米,本人未在《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上签字的情况下,无任何合法手续,住房被强制拆迁,所有家产失灭(包括重要证件)。当时,其子白宏斌已从部队转业,单位知道他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单身宿舍却没联系过他,等他回家发现家没了,东西也不见了,找到单位负责人,却被告知:“老太太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大家分了。”
更没有人联系远在云南照顾自己年迈父亲的郝素珍之夫白明之。
&&&&&&&拆迁补偿相当不合理,一家三口只给安置到太平里12楼5门303室,居住面积仅30多平米的一间。实际面积比协议书上少。房屋登记表记载:楼房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4。72平方米、使用面积33。67平方米,与拆迁协议中严重不符。
目前,我和白明之与郝素珍之子白宏斌既无单位分房也无私房,与他俩的孙女白雪丹阳一家三口居住于此。生活环境及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家徒四壁”就是入住时真实的写照。
我婆婆郝素珍多次要求出院回家,鉴于家里的实际居住情况,实在无法满足她。
敬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郝素珍的违法拆迁及不合理补偿问题;督促单位补发其22年被扣工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应补偿。
敬请归还本该属于郝素珍的一切!!!以此告慰革命者的亡灵!!!!!!
敬请让郝素珍享受她作为革命家白明之遗孀应该享受的待遇!!!相信泉下定会有知!!!
至少应该让她居有定所,安享晚年!!!!!!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爱莫能助,特无奈。
本人靠一己之力找寻公公的骨灰长达12年之久,毫无音讯。丰台区太平桥派出所曾经2次出警来我家调查情况,我们也曾在那里做过笔录。今年6月10日丰台公安局张警官受理过我的信访。警察一直在让我说出办案民警的姓名、我公公遇害地点以及刀伤还是棍伤等荒唐问题。甚至让我去查为什么我公公没有异地安置被注销了户口等他们都查不出的问题。
公公的骨灰哪儿去了??????!!!!!!我要怎样才能让他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联系电话:
住址:西城区太平里12楼5门533号 邮编:100073
电子信箱E—mail:樱花,@qq。Com
婆婆的冤屈
尊敬的领导:
我的婆婆郝素珍是北京市马连道商业储运公司的退休职工,现年88岁。195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退休,工龄为30年1个月。因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于日由当时正在石家庄陆军学院读本科的儿子白宏斌送入回龙观精神病院,已达22年之久。其22年合法收入的工资一直被单位扣留,非法据为己有,不肯返还。
我是她的儿媳徐瑛,为广外街道湾子街社区郝素珍的指定监护人。
日,郝素珍在广外太平里甲5排西房正式住房两间,居住面积18平方米,本人未在《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上签字的情况下,无任何合法手续,住房被强制拆迁,所有家产失灭(包括重要证件)。其子白宏斌已从部队转业,单位知道他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单身宿舍却没联系过他,等他回家发现家没了,东西也不见了,找到单位负责人,却被告知:“老太太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大家分了。”
更没有人联系远在云南照顾自己年迈父亲的郝素珍之夫白明之。他是首钢特钢公司的离休干部,别名白顺年,为云桂黔边7纵队的地下党。1946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84年7月离休。工作期间单位没有分配住房也未做异地安置。拆迁补偿相当不合理,一家三口只给安置到太平里12楼5门303室,居住面积仅30多平米的一间。实际面积比协议书上少。
街坊邻居告诉我们开发商还该着我们家拆迁款而且只有一间屋子的都至少分到两居室:“以前还两间呢,怎么两间变一间了?!”。我于婚后曾找到时任经理的负责人,他态度积极,知道拆迁款的事,说知道我婆婆有一个儿子在社科院,但没找到人:“郝素珍是我们国企的退休职工,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好。”同时他也再次重申:“老太太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完全不知这属强盗行为,更不知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穷家值万贯”的理念。第二次找他,就180度大转弯,除了强调拆迁办已撤,找不着人外,一个劲地说企业已破产。第三次干脆说他得养着多少人,连之前答应只要我写一个保证书:我婆婆今后一切与单位无关,就归还她的工资也否认:“你以为她的工资还有剩余?!”我无可奈何。
自我1999年结婚后第一次去看我婆婆,她就再三要求:“我的工资用不完,你去取呀!”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生性软弱,拿不回来。更是了解自己单位。她多次要求我找地方给她说理:“我的工资只能在我儿子白宏斌的手里。”我的高中同学和南滨河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陪同我去过回龙观医院,均见证过。我遵照老人的意愿,多次找过单位以及西城信访和西城法律援助,单位居然以人是被他们送进去的为由多次拒绝。他们完全不知强送属违法,而事实是:他们霸占我婆婆的工资,根本没有在工资的开户银行开户,这一点今年3月19日得到了西城社保中心的证实:郝素珍的养老金是以现金的方式邮寄到南滨河路71号平房,这也正是她单位目前办公的地方。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我家住址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社保中心擅自从2011年起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情况通知单》改寄单位,属违法乱纪。单位封锁一切消息:不让看工资收入情况;不让查住院费用。我多次要求对帐,不予理睬。社保中心先是强调住址变了,一样在看到我出示的证据后哑口无言,但很强势,并无改错的意思。
她的医保是个谜。因为单位除了每年去给医院结一次帐,并不去看望她,也不让看费用结算:“郝素珍特能花钱,光卫生纸一个月就得两提。单位每年给存500元零花钱”。我多次要求单位去医院听听老人的心声,不肯。今年年前预约了不下10次,我买东西,请单位一起去医院,2月27日单位结完帐却并未按约定将老人的工资折还给我,近在咫尺,两名工作人员都没有跟我一起上楼去看看老人。奇怪的是回龙观医院也不让查帐。在多次被医生和护士提醒:家属可以去查帐,而他们没权利后,我去住院部仅查她的零花钱就草木皆兵。念给我听的登记本几乎天天在花钱,而护士和我婆婆只今年年前见到过一次。荒唐的是,登记册(工作人员说是必须病人签字)别说自费复印,连看一眼都不行。7区的会计更加不可理喻,声称只有单位可以查帐,完全不顾我既是家属又是监护人,表现出完全的法盲。回龙观住院部的工作人员完全没有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令人惊讶。以他们的领导为代表:“街道也可以指定一个流浪汉当监护人!”完全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毫不尊重残疾人,更别说为残疾人服务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了。2011年前,报销单个人负担费用每年只有一千多,而在我意识到婆婆已风烛残年,必须完成她的心愿,替她拿回工资折,让她在有生之年看一眼自己日思夜想的东西后,多次去找单位,虽被拒绝查帐与看工资情况,但却被告知住院费用高达6千左右。所有的人都推断单位伙同医院贪污。我是一个老百姓,无能为力,敬请组织协助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对给我婆婆造成长达22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进行赔偿。包括强拆时的家产,务必补偿。
我婆婆身为正式职工却不能享受每个职工都能享受的分期付款买房。照理说她应该受到格外的特殊照顾,即使全单位的人都必须现金交易,也该对她网开一面:分期付款。而现实恰恰相反,所有的人都可以分期付款,只她必须要付现金。由于她工资一直被扣,我们又没有积蓄,所以,直到2012年,我才得以用现金的方式买下现有住房。在办理交费时,我按单位的要求给她开了新帐户,带银行工作人员去医院核实过情况,从我的银行帐户转入买房款,后来单位并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将折子还我,而是注销了。这还是因为护士老抱怨见不到我婆婆的零花钱,我想往我婆婆名下的这个存折再存一笔钱,交给护士,让她拿着用,但在银行却查不到任何这张折子的信息。所有的银行都说不可能:只要有过交易记录就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但却是事实发生过了——无影无踪。后我拿着所有存根经开户行查证是被我婆婆单位注销的。我婆婆单位的工资开户银行同是这家银行却没有我婆婆工资的任何记录,银行负责人断言:就没有给我婆婆发工资,或是开了户,后又被注销了。敬请组织协助查证并严惩当事人。
房屋登记表记载:楼房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4。72平方米、使用面积33。67平方米,与拆迁协议中严重不符。因家财失灭,我们裸房裸住,真正白手起家。
目前,我和郝素珍之子白宏斌既没有单位分房也无私房,与郝素珍之孙女白雪丹阳一家三口居住于此。生活环境及生存条件极为恶劣。“家徒四壁”正是我们入住时真实的写照。
公公白明之于2002年末或2003年初在京遇害,被分尸,2名凶手只判死缓,迄今未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及骨灰,法院的判决书亦未送达。至今没有收到丧葬费、抚恤金及国家赔偿。我们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最起码的知情权,我要求过两次,在两次警察入户调查时。本人靠一己之力找寻公公的骨灰长达12年之久,毫无音讯。可悲可叹亦可圈可点!!!
我婆婆郝素珍多次要求出院回家,鉴于家里的实际居住情况,实在无法满足她。
公公白明之革命一生却死无葬身之地,生前也并无片瓦留给家人。
敬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郝素珍的违法拆迁及不合理补偿问题;督促单位补发其22年被扣工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应补偿。
敬请归还本该属于郝素珍的一切!!!以此告慰革命者的亡灵!!!
敬请让郝素珍享受她作为革命家遗孀应该享受的待遇!!!相信泉下定会有知!!!
至少应该让她居有定所,安享晚年!!!!!!
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因分身乏术,多次为她转院,想离她近点,方便照顾,至少每周可以给她送一两次好吃的,但精神病医院不是嫌她岁数大,拒收;就是因她没瘫在床,生活能自理,说是怕走失,不要。精神病房只收58岁的;老年病房只收瘫痪在床的。缘何?!
联系电话:
住址:北京西城区太平里12楼5门533号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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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领导:
&&&&&&&本人徐瑛,女,文学硕士,现年45岁,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学教师、北京联合大学教职工及语文出版社《语言文字报》编辑等,截至2010年7月语文出版社转为企业前,连续社保视同缴过已达20年。工作期间尚勤勉,功劳无足,苦劳有加,领导同事可鉴。因积劳成疾,健康状况欠佳,自2014年2月起,正式向语文社提出病退申请,6月17日收到答复不予办理。
首先,我是2002年3月语文出版社正式从北京联合大学调入的。一周出二份报纸,因为只有3个编辑,所以昼夜加班;另外,社里没设编审室,社长指定我和总编室的几位老师审书稿,完全是利用下班回家后时间,工作强度太大,导致右眼完全失明。后虽经广外医院眼科赵大夫打开,也在未得到恢复的情况下继续用眼,为事实工伤。单位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十一条“发现职业病病人报告”处理,而是让我继续超负荷工作。其间,在社里五楼摔倒导致流产,协和医院诊断为宫血。我一天也未休息,继续工作。即便在糖尿病严重到协和医院糖尿病专科大夫让立即住院的情况下,也带病坚持上班。但却在医疗期内(已工作至少一年零三四个月)被人事处以一张事先填好的聘用合同非法停止工作。当时人事处老师告诉我,只给我上了失业险。我当场要求失业,她不予理睬。之后我多次要求办理失业手续,均以“你已经不是我们的人了”拒绝。2007年,我自费剖腹产生下孩子,身体异常虚弱,无钱治病,去街道不是居民上不了医保,让去存档处,市人才让找单位,只有个人存档才可以在市人才领医保卡。之前单位应该将我转为个人存档的。而我个人做过多次努力根本转不了。我爱人再次找到单位,刘征老师只是简单地把单位存档凭证交给他,让其缴纳2005年8月之后的存档费共计1360元。当时我一直没有收入,他只有1500元的病休工资。那个月,我们一家三口只有不足200元的生活费,大家可以想象我们怎么度日。2003年,我被非法停止工作时,他也只有944元的工资。12年来,我没有收入,没有医保。拿着单位存档凭证被区人才以过期(单位该在给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给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后15日之内将我的档案转为个人存档,那样,我会享受国家的一切政策,而非一无所有)为由拒收,后市人才说写保证书,放弃干部身份去职介当工人,单位人事科又不同意,这样我完全成了黑户。不得已,只能按市人才的要求:单位存档人员去单位缴纳社保的地方退休。我多年要求失业、转个人存档、当工人,均被社里拒绝。只有这一条路:到年龄办病退。等到日,我已年满45岁,但因一直病着,故于2014年2月正式向语文出版社提出病退申请。可人事处金保山老师也一再以“你已经不是我们的人了”加以拒绝。在我拿出足够证据后,又以我辞职了为由不予理睬。我说从未写过辞职信,他却说辞职有多种形式。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辞职,我拿出了他们非法解聘我的聘用合同,结果又被以一年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为由,不予办理。我的法官朋友指出合同无效(1、章无效,2、涂改过,3、时间有误),劳动关系存在。我告诉过他们,但不予理睬。今年2月,人事处让我去东城社保退休办问过并按他的要求要了鉴定科小刘的电话给人事处,我这种单位存档人员是在那里办病退,市人才的说法没错。但也是必须单位劳资去领表。事后,人事处告诉我,他去问了,我这样辞职人员必须补完社保才能退。我再申诉没有辞职也没用。他们都知道这个事实。目前,我餐前血糖19,餐后29;心脏检查费三千元左右,令我望尘莫及;视力模糊,头晕目眩;门牙掉了3颗,上另缺3颗,下另缺4颗;小便失禁已是家常便饭;上周已发生多次大便失禁状况。但我们一家三口只有二千元左右生活费,连低保水平都达不到。没有医保,我生命权没有保障,孩子才6岁。我符合病退条件,请按照国家政策,让我病退。
其次,语文出版社是事业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日发布(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日时(语文社强行给我订立合同日期)并不存在。我有调函,是正式的事业编制,而非公开招聘人员,单位存档凭证也可证明这一点(日制证)。
第三,在我事实失业的状态下,经人提醒,有人在冒名顶替我,所以一直非法扣留我的档案。于是我去地税所,刷我的身份证,打出了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的工资薪金完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节“人身权”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规定: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在人事处以种种借口刁难我,不给办理病退手续时,4月6日起我曾多次要求见社长,人事处说给转达预约,实为拖延。后我争取到5月26日面见社长,告知过他有人冒名顶替我。这张税单再次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知道我家没有就业人口,却如此行事,而且长达12年之久!搞财会的不见得报税,我之前只以为他们扣我是为了验资(看中我的硕士文凭)。所以很可能12年来,他们一直在冒领我的工资,请领导彻查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双倍返还我被冒领的个人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第四,我的档案中无任何保险记录,社保缴费为0,属严重违法行为,国家规定必须上。北京联合大学几个月前答应,只要我拿到市人才出具的、我调动时档案中无保险转移单及社保视同书的证明,就给补。但语文社办公室李主任不给我开介绍信去市人才:“你拿着我们的介绍信去办你自己的事。”完全不知这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不提他们拿着我的工资、扣着我的档案逼我走向死亡的事实。语文社没给我上任何保险,他们一直知道却没有任何行动。实属行政无作为。请督促他们按政策为我补保险。
第五,我需要医保,我把青春乃至半条命都奉献给了语文社,却在全民医保的保障下,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活着的权利。请组织还我公道。我必须去看病,孩子太小,我一旦有个好歹,她也活不成。这是我年已83岁高龄的老母亲上周打电话让我赶紧去看糖尿病时说的原话。我要生存!!!
第六,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日发布,劳办发〈1996〉28号),工伤认定没有时效,我可否也可以要求工伤认定?
至今,他们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我书面通知,给我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信。
劳动法专家、合同法教授、律师、法官甚至办理档案转移的工作人员都一直断定劳动关系存在。但我就是一只小蚂蚁,靠一己之力多年努力也还是无济于事。
既然他们不给办病退,我没有工作是客观事实,7月1日,我再次要求失业。广外街道同意接收我的档案,人事处让我拿调函。我去了,但被告知:必须由单位去西城职介办,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信和转出社会保险。我立即打电话告诉了人事处。但这两样他们都没有,除了继续拖延,我不知他们还会做什么。所以,我至今没有得到他们的任何消息,包括答应安排时间去市人才查联大是否没有给我转保险和出具社保视同书,也并没有给我电话。
我算什么?
继续当黑户吗?!
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爱党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既不让病退也不许失业,我要怎样活下去?!
请问:“我该怎么办?”
敬请领导百忙之中赐教!!!为我指点迷津!!!!!!
敬请按照国家政策还我医保!!!请允许我在东城社保中心病退!!!!!!
联系电话:
住址:西城区太平里12楼5门533号 邮编:100073
电子信箱E—mail:樱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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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徐瑛,女,文学硕士,现年45岁,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学、大学教职工及报纸编辑等,截止到2010年7月语文出版社转为企业前,连续社保视同缴过已达20年。工作期间尚勤勉,功劳无足,苦劳有加,领导、同事可鉴。因积劳成疾,健康状况欠佳,故申请病退。
1990年教高中英语两班超百人,地区会考达100%及格率,获地区嘉奖,奖金300元。因此得了咽炎,失声过,校长曾携礼品来家探望。97年,获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荣誉证书,奖金800元。就读期间,因患感冒,同学陪同去校医院皮试后注射青霉素,休克,按压心脏急救后复苏。不久,一副书记因进假药被判刑。任大学教务员时,获校教务处按工作成绩提成奖金1900元,名列全校众多学院中第一。为语言文字报开辟了高低年级国外教育见闻、趣味英语、健康快车等专栏,获总编、主编、读者一致好评。主编曾说要出书,但并无后话。
在北京联合大学就被诊断为子宫功能性出血。我带病坚持上班,一人管理32个班的学籍,而联大旅游学院一个人只管8个班。为了离家近,调到出版社。一周出两份报纸,虽然只负责两份报纸的二版,看教师论文,其它六版的二校也必须负责。由于发行部只一个人,每当报纸出版后,必须去发行部搬运、分装、写信封,甚至周六日也要为此加班。除此之外,因出版社没设编审室,社长安排我与总编室的高级编审老师一起审校社里的书稿,而这些书稿都是下班后回家熬夜完成的。包括参加世界图书博览会的社刊、书目的英文简介,同样也是利用下班回家后的休息时间加班翻译完成。办公室同事焦小菊只是日常工作,天天都靠滴眼药度日。
我双眼红痛,直到有一天右眼彻底看不见,左眼只见手动,被家人搀至家附近的广外医院急诊,被告知:右眼已失明。若再晚来一天就诊,将会永久失明。当时就及时将就诊情况报告了主编姜兰志,明确告诉他,医生说我右眼已失明。后右眼虽被打开,由于担心自己的工作无人替代,影响报纸的出版发行,没有休养,没有后续治疗,更没有把医生的忠告放在心上:双眼的视网膜随时会脱落,而一旦脱落会永久性失明。就又带病投入工作了。
正因为眼睛没有得到恢复,看不清台阶,跌倒在出版社5楼楼梯口,造成大出血,当时发行部有老师经过,应该目睹。连续流血四五个月不止,去协和医院全国妇女健康中心就诊,林守清教授诊断为功能性子宫出血,她的研究生给打了止血针。又没有休养,继续上班。当时查出血糖高,被要求去糖尿病科查体,医生诊断为糖尿病,要求立即住院治疗,我还是以工作为重拒绝了。餐前餐后大量服药,导致我上吐下泻,办公室同事于茂宏老师见证了这一切。要求医生换药后,这种状况仍没有丝毫改善。后经友人提醒,再去做餐前餐后血糖检查。护士偷懒,10点半让我亲自去后楼送检餐后血样,11点我却拿到了10点出的两张餐前餐后化验单,从此停药,但恶心呕吐的症状一直持续至今。
最为严重的一次是2008年,孩子只三个月大,呕吐一周后,家人叫出租车送我去家附近电力医院急诊,大夫经过一次次的化验,仍未确诊,当时我在急诊室已吐得天昏地暗。大夫让住院治疗。家人要求母子病房,没有;包个标间,没有;带孩子陪护,不行。让把孩子送去儿童医院住院。在孩子没病的情况下,我不能接受该提议,再说,我丈夫分身乏术。所以放弃治疗,回家了。也因此创造了我生命众多奇迹中的一个:连续12天滴水未进。什么都吐。我的孩子誓死不吃奶粉,一直陪躺在我身旁。而家中同学送的包括三鹿在内的各种奶粉不下几十袋。也许是看到奄奄一息的孩子,第13天我又可以咽下去了。事实证明,放弃糖尿病的治疗是愚蠢的。我有了几乎所有糖尿病的并发症。
仅举一例,我几乎所有的牙都不保了。去过北大口腔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牙周炎、牙龈萎缩。高昂的医药费使我望而却步,不敢问津,只能在家附近的国丹医院凑合做了几颗假门牙,尚有几颗未做。因我发现照这样做下去,周边的牙齿会被全部拉掉。目前,我已然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只能用一边的可数的两颗牙勉强嚼东西。
十几年来,我的眼睛一直视力模糊,时常生疼。这种疼直接引起太阳穴和头痛,如影相随,日日相伴。身为北京人,从未享受过所谓的夜生活,同学聚会也不敢参加,因为天色一暗我就完全看不见。即使在大白天,我也常常会眼前一黑,短暂性完全失去意识,撞向任何地方。修眼镜的师傅常诧异:“你摔得可不轻!”做饭时,我甚至会撞向油烟机。孩子小时,抱她上卫生间也会撞到墙上。她会大喊:“爸爸,快来把我端走!”仿佛她是一盘菜。
在109路公交车到站停止的状态下,我会突然倒下。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8月,我在颐和园长廊又是眼前一黑,向前倒去的同时,已然看见迎面距离最近的一位中年妇女伸出的手,几乎在我倒地的同时,她就扶起了我,搀至长椅坐下。我什么也看不见,意识混乱,心中很想要她的电话,好日后谢谢她,却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渐渐远去,淹没在人海中。这种情形持续了十几分钟,孩子被吓呆了,远远地不敢过来,我试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只走了两三步就再次跌倒,孩子一下就过来扶我了。这次伤瘸了近四个月。时至今日,右脚脚背尚有青色并时常隐隐作痛。
只要没有大部队过马路,我永远会问协管能否过得去。因为我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不知自己何时会倒下去。日常生活中常手抖,拿不住东西;腰酸背痛,稍一弯腰便直不起来;脖子、胳膊肘乃至十根手指天天疼痛早已是家常便饭;一咳小便失禁等老人态也已多年。看到我常换内裤,孩子常常一边说妈妈怎么又尿裤子了,一边让我放心,说她的家将来会买很多床单,即使照顾不好我也会好好照顾我。由于功血造成气血两亏。2007年吐血一周有余,刮宫产后大出血,在父母尚健在的情况下,家人背着我安排好了后事:两个姐姐出钱,孩子由大嫂养。
十几年来一直伴有心慌心痛心跳加速心律不齐等症状。常常为此下车蹲在路边休息透气或呕吐,当然也常常因为走不动路而随时蹲下来。夜里则更是屡屡被类似叠被子折起来的巨痛骤然惊醒而彻夜难眠。就连突如其来的声音也会让我的心如鱼跃般狂跳好几个小时。甚至于看见小狗,我的心都会不由自主地收缩疼痛。孩子逗我开心,我却连大笑都要付代价。
日下午,我分别在去回龙观医院探望婆婆后返城的618路公共汽车上和西客站北广场通往地下一层的台阶上,两次被陌生人施以11粒丹参及5粒速效救心丸,从而避免了倒地的险境。尤其是一位姓薛的先生,在众多驻足围观的人中,路过的他没有一秒钟的迟疑,将即将跌倒的我扶下台阶并立即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120。
感谢多年来一直向我伸手的众多陌生人!感谢薛先生!感谢票贩子小伙的救心丸!更感谢120女医生及时而又正确的指挥!我不能跟120走,因为孩子还小,我一早出门,天黑了必须回家去。3月3日傍晚时分,我大汗淋漓,已吐血。前几日痰中仍有血迹。毫不夸张地说,我身体几乎所有的零部件都早已是残次品,整个人也无非是一堆废品堆积。一年四季随时随地可见我大汗淋漓衣衫尽湿或是冷得上下牙打架浑身瑟瑟发抖,春夏秋冬,由来已久。
综上所述,望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政策,敬请予以办理病退为盼。
1.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语文出版社缴纳社会保险的东城社保中心工伤病退。
2. 依照劳动法规定,双倍返还被扣十几年工资并追加全额的50%做为额外的经济补偿.
3. 赔偿精神创伤及各项损失:12x360x280x2=2419200(元)。
根据2006年人事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2007年中央编办、监察部颁布实施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日人社部委研究制定的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的政策措施,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 依法恢复一切应有待遇。
6. 针对十几年无医保的状况,依法做出相应的赔偿。
7. 补齐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缴纳滞纳金并做出相应的损害赔偿。
8. 按照事实,认定工伤。
9. 语文社公开登报致歉。
10. 依法补缴十几年偷税工资的税款。
联系电话:
住址:西城区太平里12楼5门533号 邮编:100073
电子信箱E—mail:樱花,@qq。Com
读2014年八月十五日王旭明微博有感:
夜半三问:1,你怎么那么牛呢?!
&&&&&&&&&&&&&&&&
2,你怎么敢那么牛呢?!
&&&&&&&&&&&&&&&&
3,你怎么能那么牛呢?!
A,强拆和强占他人工资孰恶?道德何在?!
B,强拆打不了无家可归,尚可以露宿街头,天地亦可当铺盖,不至于食不果腹,抢占别人工资无疑剥夺别人的生命权!更何况一个命悬一线的垂危病人!!没有医保长达十几年,连生命权也被无情的掠夺了!!!!!良知安存???!!!
C,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别人的一切,在明知别人会走上绝路的情况下,无疑逼迫别人踏上不归路,是否等同于故意杀人???!!!where"s人性????!!!
讨回公道:徐瑛被语文出版社强行冒名顶替长达十几年,无工资无医保却一直发着工资是出黑剧;被顶替者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却由您告知跟贵社没有劳动关系是出闹剧;All
there things are to be
answered.最后的结局一定法网恢恢,大快人心的喜剧;全过程正如当下每天都上演着的贪官下马的一幕幕正剧。如此正剧天天有。
快快召开十八大四中全会吧!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看这些教育腐败的盗贼们还如何混世!!!!!伪君子必然下课!时辰已到——国无残贼!!!!!
敬请习大大和全国人民做第三方裁决!!!
日观王旭明微博有感
夜半三问:1,为什么置徐瑛的生死于不顾呢???
语文社人事科李老师曾热枕地反复问:“徐老师你为什麽不去看病呢???”徐瑛同志百病缠身,为什么不去看病呢???她的医保在哪儿???
2,为什么要等到实在没办法了,再去东城社保中心办病退呢???
人事科李老师9月3号曾信誓旦旦地保证:“徐老师,你放心,最后没办法了,再去东城病退。”请问:什麽叫“没办法了”???“最后”,又是何时???
3,为什麽堂堂一个教育部的出版社会如此不地道不厚道不人道呢???
人事科李老师反复强调自己无权接触人事制度;无法查财务加密账薄,但罪恶是掩盖不住的,所谓的“雁过留痕”,难道语文出版社上上下下统统是铁石心肠的吸血鬼吗???非要置徐瑛同志于死才能到“最后”吗???
夜半三问:1,为什么对徐瑛同志的生命如此漠视???
徐瑛同志工作期间兢兢业业,因劳累过度,右眼曾一度失明,举社皆知,她当年忍辱含冕,被迫离开语文社时。除了尚在治疗期中,家中亦无就业人口,即没有了工作与医保,生活难以维系倒在其次,她的生命权时时受到威胁,语文社在明知这一切的情况下,究竟对徐瑛做了什麽???
2,为什么对徐瑛同志正当的要求从来置之不理???
12年来没有工资,没有医保,没有话语权,更没有决定权,除了一句“你已经不是我们的人了”,语文社从未理会过徐瑛同志多次要求转出档案乃至失业的合法要求,为什么???难道只为霸占她的工资吗???!!!
3,为什麽时至今日,仍然不放徐瑛一条生路???
敬请语文出版社还徐瑛同志工资与医保!!!
至少用她的工资去付她孩子每月的饭费及国际小公民全球焦点峰会美国交流活动的活动费用每人35800元,虽说徐瑛的孩子已得到全国组委会提供的2000元奖学金,但2000元对徐瑛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活动费用太昂贵,但徐瑛看似昂贵的活动经费,在徐瑛十几年工资面前亦不过是冰山一角。
请掠夺者归还!!!难道没人为此担责吗???
若仍不肯给她医保,敬请用她的工资买点药赏赐她,好让她吃得心安理得!
目前,徐瑛同志已然朝不保夕,吃饭都难以下咽,已有素不相识的的社会爱心人士为她提供药品。
但对一个向来恪守尊严的文人而言,“生命诚可贵”固然重要,可自尊胜过生命。
徐瑛同志有单位,有领导,十几年来劳动局一直发着她的工资,是谁使徐瑛同志沦为一只虽不愿沿街乞讨,但却即将成为接受好心人救助与施舍的流浪狗???而这只流浪狗的主人除了无情的将之拒之门外,同为狗的同伴也从无人问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正是语文社真实的写照吗?
谁之过???!!!
徐瑛同志高度有尊严有骨气的活了12年,即便穷死病死饿死也誓死捍卫了自己的人格——没向语文社求助过,从前没有,现在不会,将来更不可能。
然徐瑛同志的生命是脆弱的,已然经不起风吹草动。
在习大大英明的领导下,正义的力量已占上风。
虽然徐瑛的一切被非法掠夺了,但在依法治国的普照下,徐瑛的孩子却不可以,无理难容!!!
徐瑛之女,她是那么样地阳光、健康。
周围的人都说:习大大应该派人采访她。
徐瑛之女--她是发自内心由衷地感到幸福无比,同时,徐瑛之女她又是那么样地优异。
徐瑛同志优秀的生命得以在他女儿身上延续下去,已死而无憾。
王旭明社长作为称霸一方的诸侯及徐瑛同志的家长完全有能力解决这件并不棘手的问题。它对任何单位而言,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费吹灰之力,2月,只要单位劳资去东城社保中心领一张病退申请表,填完审批,就可以让徐瑛同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不是我们的人了”,可是为什麽就不去呢??
是否像大部分听完天书的人所推断:有人已冒用徐瑛同志的身份在东城社保中心退休了???
敬请深明大义的王旭明社长还徐瑛同志的工资与医保!!!
不然,就拿出社长职务工资的万分之一扶助徐瑛同志的孩子,让她继续灿烂下去;同时,恳请赏赐徐瑛同志的一些药品,让她继续活下去。
对于没有生活能力的孩子而言,来自家长的援助,天经地义,受之无愧。
敬请社长大人伸出援手!!!
徐瑛之女需要妈妈的工资接受国内外教育!!!
徐瑛之女的受教育权正在受到侵害!!!
不然,敬请社长大人慷慨解囊,助学为盼!!!
作为教育部曾经的新闻发言人,应该鼎力相助,不是吗???
徐瑛需要治疗,不给医保,亦恳请社长大人赐药!!!
徐瑛同志已丧失劳动能力,可否赐药???!!!
敬请赐药!!!
夜半三问:
1.为什么在指定徐瑛同志翻译世界图书博览会语文社图书介绍时,时任总编室主任的程荣老师再三指示:“除非错到实在没有办法看,不要更改。”之前的图书介绍翻译错误百出,仅仅因为它的译稿是出自某人之手,就不纠错吗???
“实在没有办法”是语文社祖传的武功秘笈吗?以至于源远流长、干古流芳,沿袭至今???!!!
2.为什么《语言文字报》责编一校,二校搞完全无误,经过主编三校后,印出的报纸却有误???经查证稿件档案后,孰是孰非已一目了然,主编为什么仍然要责编登报致歉???!!
校稿档案理应保留十五年,敬请有关部门查阅《语言文字报》档案!!!
徐瑛同志的稿件档案做得相当完美:两份报纸第二版教师论文等原稿,一校、二校分别按日期及高低年级每期分装两个信封,直至2003年九月暑假合刊。
3.为什么在徐瑛同志批改《全国语言文字大赛》的阅卷过程中,发现个别题不当,甚至好几道试题给出的标准答案都是错误的,报告主编时,却被以“试题是于茂宏老师出的”终结???据说:主编是于老师调来的。
难道一个教育部隶属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报纸所举办的全国大赛是在开玩笑吗???!!!
可是有读者给出了正确答案,虽然为数不多。
依据主编姜兰志给出的错误的标准答案,是要给这些做对题的读者判对还是判错???!!!
徐瑛同志选择了判对。
难道徐瑛做错了吗???
坚持真理的人永远只能是耶稣吗???
谁该被钉在十字架上???
夜半三问: 1.为什么语文社会计会选择内退?? ?
2.她为什么怕上面来查???
3.她在怕什么呢???
夜半三问: 1.为什么语文社所编教材被退???
据说是犯了相当低级的错误。
请问是什么样低级的错误呢???
2.为什么语文社没有自己的办公楼???
3.为什么语文社不设编审室???
夜半三问:1.为什麽语文社语言文字报的编辑除了编稿、校稿、跑照排室、跑印刷外,还的去发行部当搬运工、分捡工,书写分装全国各地的订报???
2.为什么发行部只雇一名临时工???
教育部拨给报纸的钱,即使一张报纸不出,发工资还有剩余,两份报纸至少应有6—8名编辑,为何只有2名正式编辑???
常以发行部忙不过来强制编辑周六日加班,援助发行部有无道理???
从未发过加班费,省下来的钱去哪了???
3.办公室主任为什么总是那么悠闲???
为什么他可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
夜半三问:1.为什么编辑焦小菊用徐瑛同志的姓名注册电子邮箱并对外使用,主编却默认了,难道不知道这是侵权行为吗???
难道仅仅因为是老乡的关系吗???
2.请问语文社有博士吗???
硕士几人???
3.为什么中午饭,三层社长、总编室、办公室享有特权,与其它层的饭菜都不一样呢???
夜半三问:1.由焦小菊编辑保管的每人每月十元的办公经费哪去了???徐瑛同志工作期间一直自己买稿纸和红色笔。
2.两份报纸第一版和第三版几乎是在转载,文章全有署名,但稿费却一直由于茂宏主任保管着,这些稿费为什么不寄出???符合行规吗???
3.主编姜兰志曾带徐瑛同志去北京市延安中学给一老师送钱,报纸与该校并无业务往来,为什么???数目多少???装在信封里的钱入账了吗???报纸的钱是随便可以送人的吗???
夜半三问:1.人事科为什么从来没有规章制度???!!!
他们是凭什么办事的呢???
为什么人事科拿不出人事制度反而理直气壮呢???
2.人事科凭什么把徐瑛同志的档案存入市人才???他们通知徐瑛了吗???签订三方协议了吗???事业单位一向自己存档,语文社为什么例外???
3.既然非法存了档,为何人事科连最起码的义务都不履行???为什么不允许徐瑛查档???
夜半三问:1.为什么人事科不给徐瑛开查档证明???
2.为什么人事科让徐瑛去办公室开查档证明???
3.为什么办公室不给徐瑛开查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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