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贷款续贷续贷大学生贷款续贷自己去不了,只去监护人行吗?

大学生助学贷款程序 【范文十篇】
大学生助学贷款程序
范文一:助学贷款的注册和网上贷款申请程序
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 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在网上注册或登录(登录时用户名默认为学校的代码(11517)+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后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1次贷款申请;(2)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3) 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范文二: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书面向承办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所在地乡、镇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个人书面申请;
3、家长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4、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5、学生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6、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院、系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提交该生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单。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料提交给经办银行。
四、经办银行与经审批同意的学生签订个人助学贷款合同后,将所贷款项汇入学院专用帐户,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五、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夕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协议,并于毕业当年九月十五日前将工作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编等信息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银行。贷款本、息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将贷款学生资料上报全国个人贷款信息采集系统。
范文三:大学生助学贷款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基本分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
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
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
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
利融网作为国内领先的消费信贷信息服务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展了MBA助学贷款项目的企业,其给MBA新生提供的过桥助学贷款可以帮助学生轻松解决学费问题。MBA新生只要凭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到利融网申请一到二十万元不等的低息助学贷款,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息甚至低至0.7%,比银行信用卡分期的利息都低。等用利融网提供的这笔过桥助学贷款入学以后,MBA同学就可以向学校申请利息更低的国家助学贷款,然后用国家的低息贷款一次性偿还学费过桥资金。如此操作只要借款者在申请时注明先息后本服务,即在入学前到利融网申请先息后本形式的助学贷款。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其违约行为将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果连续逾期三个月就会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被记为不良记录),房贷将无法获批。
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支付宝还款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11656+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
前还款申请信息。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今年的冬季征兵政策中,高校在校生入伍也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入伍前在校期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具体标准同应届毕业生。同时,国家对申请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给予学费资助政策,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资助。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其违约行为将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果连续逾期三个月就会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被记为不良记录),房贷将无法获批。
范文四:摘要:大学生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因此在整个贷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许多问题。本文将通过分析大学生贷款的现状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进行分析与阐述,对完善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提供有效的计策和建议。   关键词:助学贷款 信用 大学生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现状   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以来,全国申请并获得大学生助学贷款的人数多达百万人,贷款累计总计金额高达数百亿元。然而随着助学贷款的陆续到期,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违约率逐年上升。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期,调查表明,学生毕业后能主动提供毕业去向并还款的只占应还款学生的50%,2005年大学生的不良贷款率为12.88%,2006年则高达28%。面对如此高的助学贷款违约率,又因为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纯粹的信用贷款,银行也无法用具体的措施来规避这个风险。各经办银行因此暂停了不少高校的贷款业务,这使得大学生助学贷款这一普惠大学生的措施陷入尴尬的地步。   二、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贫困生的界定问题   由于我国把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确定为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因高校中的分布不均衡,收入水平,物价及地区差别有较大的差距,贫困生的界定难,因此一直困扰着高校做好助学贷款的工作。目前我国高校普遍按照由地方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作为贷款对象认证的主要依据,而由于地方乡政府、村委会处于对自己无直接地利益关系考虑,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使得贫困证明失真。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问题   大学生助学贷款是在未来还款能力不确定的条件下发放的,且贷款时间较长。此项业务因为社会效应和政策因素导致在执行的时候不能完全用市场化的规则来执行,面对违约风险较大的大学生,银行没有很有效的方法来规避风险。大学生整体就业质量不佳导致贷款大学生还贷能力不足,而学生对信用意识的淡薄则加剧了学生违约的可能性。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且助学贷款作为一种几乎接近没利润的业务它的成本并不比其他业务便宜,这也成为了部分商业银行不愿意发放国家大学生助学贷款或者少发国家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原因。   (三)一些高等院校对国家助学贷款不够重视,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些大学认为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种政策性的贷款,是银行与学生个人之间的行为,导致高校本来应该做的事都依赖于政府部门,被动地等待银行上门来开展业务。高校的宣传力度不足,宣传的范围较窄,导致大部分学生对此政策并没有深刻了解。学校缺乏对贷款大学生的信息动态了解,也加剧了问题的不断产生。   (四)实施环境不完善   我国缺少一部统一的综合性的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来明确政府、银行、高校和学生四方各自的权、责、利,助学贷款工作尚不能做到“有法可依”。   三、应对大学生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关于解决贫困大学生界定的措施   1.建立贷款对象评定为依据的公开信息库,使资料更加明细和透明。如必须出示当地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参照学生选择住房的档次等。   2.建立了解助学对象真实情况较系统的多种渠道,在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活情况的了解,另外通过书信或电话的方式与学生家庭所在当地政府、民政局及当地共青团组织联系,对学生的家庭进行了解。   3.可暂时给学生办理缓交学费手续,通过一定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察,确立申贷名单,排除非贫困生或不诚信者,解决短时间内办理贷款,对贷款者缺乏了解的弊端。   4.成立公开评定申贷者的体制。评审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委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出申贷者并网上公布,接受广大同学意见反馈,从中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加强学生道德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建立全国性逐渐完备的诚信系统   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监控离不开学生的道德教育,通过诚信教育加强和巩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建立道德层面的保障。银行可以由国家牵头,投入人力和财力,在相关学校及银行的协助下,建立全国性共享的大学生个人诚信系统。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应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及身份证;学校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催收贷款,负责在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这在对解决借款学生逾期不还或恶意逃避还款的问题来说,无疑达到根除弊端的作用,从而全面推动后来贷款者积极及时诚信还款的品德建设。   (三)出台更加明细的助学贷款内容,督促高校加大力度宣传助学贷款   高等学校可以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到招生生源所在地进行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高等院校在招生过程可以宣讲关于助学贷款的详细操作办法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新生,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知道有贷款政策,而且能够清楚地了解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目的、意义和申请办法。   (四)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跟踪管理大学生个人信用   建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体系的立法,对于不诚信行为依法给予处分,完善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推进助学贷款工作的高效推进。
范文五:大学生助学贷款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介绍一、定义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一、定义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拖欠助学贷款的影响
2011年助学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一、定义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拖欠助学贷款的影响
2011年助学贷款利率
展开 编辑本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
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最近一个年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   (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编辑本段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
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编辑本段拖欠助学贷款的影响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其违约行为将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果连续逾期三个月就会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被记为不良记录),房贷将无法获批。
编辑本段2011年助学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85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6.31
一至三年(含三年) 6.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结清贷款——将银行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结清贷款的收据)复印2份——一份交学办、一份交贷款办存档。还款唯一指定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解放碑王府井百货斜对面)还款电话是831017,提前结清贷款截止时间为日。
范文六:溆浦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实施办法
溆浦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实施办法
县劳动保障局 县财政局 县人行 县农村信用联社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就业的推动作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银发〔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
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和暴利行业外的所有项目。具体项目目录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号)规定为准。
第三条 贷款贴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
第四条 贷款贴息原则。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归还、财政贴息”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贴息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五条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以向县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2、城镇军队退役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
4、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可以向县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六条 上述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中从事微利项目的借款人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凭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核确认意见,可向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贴息贷款申请。
第七条 县农村信用联社对借款人和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发放贴息贷款。
第八条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条件及用途
(一)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申请贴息资金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6、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7、具有当地居民常住户口。
(二)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筹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具备还贷能力;
5、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条件的人员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小额担保贴息的贷款只能用于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其合伙经营条件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自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第三章 贷款贴息的额度、期限及贴息
第九条 个人申请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其吸纳人员的人数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贴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贴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
第十条 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十一条 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县就业局审核同意,县农村信用联社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小额担保贷款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第十二条 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同一贷款对象发放第二次贷款不贴息。
第四章 贴息资金申报和审核发放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程序。
(一)借款人或小企业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人退役人员证件或《高等院校学生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由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3、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企业只需提供贷款申请书);
6、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推荐情况和推荐证明,包括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证明(个人提供);
7、自筹资金证明(个人提供);
8、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小企业提供);
9、职工花名册(小企业提供);
10、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小企业提供);
11、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小企业提供);
1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小企业提供);
1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出申请。申请个人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小企业直接向县就业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填写表格。个人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企业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四)资格审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信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向县就业局推荐。县就业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贷款资格审查确认后,对其就业再就业项目进行评审,并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县就业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具意见。
(五)贷款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凭上述手续和资料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须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
(六)财政贴息。贷款贴息全年分两次办理。县农村信用联社于每年7月15日、次年元月15日前向县就业局提供贷款贴息清单并申请贴息;县就业局根据县农村信用联社提供的清单,造具贴息贷款明细表和汇总表,并于15日内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通过审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利息拨付到县农村信用联社账户。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职责
第十四条 县农村信用联社职责
1、严格审核申请人条件。必须符合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的条件,否则,不予审批发放。
2、建立健全信贷档案。应对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设置贴息
贷款业务台帐,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及相关业务凭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
3、定期进行贷后检查。经办网点在贷款发放后,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风险,发现风险后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通知担保机构或担保个人。
4、对贴息贷款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确保贴息贷款用于微利项目和符合要求的小企业。
5、加强对贷款本金和财政贴息外的利息回收。
6、认真做好贷款贴息的审核、申报工作。
7、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五条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职责
1、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申请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2、定期对初审情况和本辖区内所需小额担保贷款数额进行汇总上报;
3、定期回访贷款人,指导帮助贷款使用人搞好生产经营;
4、配合县农村信用联社、就业局做好调查工作;
5、积极创建信用社区,探索“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的模式,为社区辖区内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贷款创造条件,降低反担保门槛。
第十六条 县就业局职责
1、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和指导;
2、负责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确认;
3、负责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对象的认定;
4、负责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认;
5、帮助贷款使用人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6、负责协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
7、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积极开发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适合符合条件人员创业的项目。对经创业培训后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了解其经营状况,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财政部门职责
1、指导辖区内贷款贴息的申请、审核工作;
2、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贴息申请,及时拨付贴息资金,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对贴息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保证贴息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贴息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处理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贴息政策取得实效;
4、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八条 借款人和小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等有关机构未能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等机构按各自的职责承担责任,并共同负责追回贴息资金,登记借款人和小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 对经办银行虚报材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财政部门应追回贴息资金,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第二十条 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虚报材料、骗取挪用财政贴息资金的,除采取责令改正、追回已贴息资金等措施外,将由财政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范文七: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一、学生需办理事项: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表1);
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见表2);
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见表3);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见表4);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表5);
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见表6);
7.《授权书》(见表9-1)、《同意贷款同意书》(见表9-2,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
(二) 学生在申请时,还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申请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未成年人的时间界定以日为准。)
(2)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照片、学生姓名及注册页)。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①少数民族申请学生,如用本民族文字开出贫困证明,必须同时用汉语开出相同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必须是在A4白纸上书写,如不符合要求,必须粘贴在A4纸上。
②贫困证明上必须写明借款学生家庭人数,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对借款
学生贫困证明无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或人均月收入超过300元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③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由学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对民政部门无公章的,可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不受理只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④贫困证明有效期一年(当年有效)。
(4) 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5) 借款人及父母或配偶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父母如无身份证需要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6)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其中:
①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裁定书复印件,如遗失,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及失踪的情况,借款学生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或失踪证明,同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
③父母双方健在,借款学生由他人抚养的情况,借款学生应提供父母和抚养人的身份证
二、学院需办事项:
1. 学院收到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初审,主要对借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并在审查后的资料上签署意见、盖章。填报《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审核表》(见表11)并在各学院进行公示。
2.各学院经过5天的公示后,填报《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汇总表》(见表12),并将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学院填报的2张表格(表
11、表12)以及申请学生的另一份表3交到财务处,表11、表12还需由各学院送电子文件到财务处收入核算科。
3.在借款合同订立后,各学院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学生贷款情况,督促并支持学生偿还贷款。
4.借款人毕业后,各学院负责在1年内向农业银行提供借款人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电话。
5、各学院要及时告知财务处贷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
6.特别提醒:学院对借款学生的贷款资格、填写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资料是否齐全等一定要进行认真审核。
三、财务处需办事项:
1.财务处收到学院交的资料后应进行复审和汇总,在审查合格的贷款资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将申请贷款学生的相关资料送交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审核后确定准予借款学生名单。
3.通知各学院组织被批准准予借款的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表7)、《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凭证》(表8,注:借款学生一定要在此表的第五联收款人回单写上借款学生学号)。
4.收到农业银行的贷款发放凭证后,及时入账,同时核对贷款到账是否准确,做到账单相符。
5.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通知各学院组织借款学生与农业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6.向农业银行及时提供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转学、退学、开除等情况,农业银行将停止发放以上借款人的贷款。
范文八:助学贷款还款程序流程
提前一次 性还款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http://www..cn。登录方式为:进入网站,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使用身份证登录”――“选择湖南省 常德市 湖南文理学院”――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本人8位数生日。请开发银行贷款学生登录网站,逐项浏览各栏目内容,了解系统的使用。 2、开发银行贷款学生请将中国银行卡的账户改为支付宝账户,具体操作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还款账户变更”中进行。 3、贷款利息计算:无论哪个银行的贷款都是从毕业的下个月起开始计算贷款利息。
工商银行贷款:毕业后21个月之内,无需还款,但计算利息,从第21个月开始还款,每季度还款额是包含本息一起的。
开发银行贷款:是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开始还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贷款期限,每年偿还一次利息,最后一年本息一起还清,具体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毕业确认申请”中查询。
范文九:关于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的公告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升级,我省助学贷款将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贷款学生通过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助学贷款相关款项收付。为方便学生异地还贷,统一结算,经研究决定,从日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由代理行模式调整为支付宝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借款学生于6月1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n,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和支付宝网站()进行如下操作:
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1、使用登录名登录。借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系统”,选择“高校助学贷款”,登录名默认为高校代码(11070)+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默认为借款学生8位生日数字(日出生,密码)。
2、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借款学生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超链接,选择所在的省、市和高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是8位出生日期),即可登录。
备注:如果是首次登录,系统会提示修改密码后进行系统登录。登录后即可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
二、用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登录支付宝网站,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默认密码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例如身份证号为:011234,则密码为:)。首次登陆支付宝后进入“支付宝安全中心”,必须修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密码,然后进行手机绑定,可以免费享受手机找回密码、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
支付宝模式还款:
一、提前还款
每年1月-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借款学生还款时,应于每月1-10日(含10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表》,当月10日后须再次登陆系统查看需支付本息总金额,并于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学生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银行收款后,将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借款学生,20日后,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
操作方法: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进入“提前还款申请”页面,通过“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申请页面。
2、选择要还款的贷款合同,确认后保存还款申请。当月10日后,系统自动计算还款金额,学生须再次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需支付本息总金额。
3、支付宝网站为借款学生自动开通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和新浪邮箱,借款学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
4、用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登录支付宝网站(),20日前为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充值,进行还款。
推荐两种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充值方式:
(1)支付宝卡通充值
支付宝卡通是支付宝与建行、工行、招行等50余家银行联合推出的一项网上支付服务。充值前,需到银行柜台办理开通支付宝卡通业务。
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快捷支付(含卡通)”→“充值”→输入金额和充值密码→充值成功。
备注:支付宝卡通充值当日有累计最高限额,不同银行最高限额不同。
演示地址:/individual/inpourKatong.htm
(2)网上银行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建行、工行、招行等19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借款学生须先到银行柜台开通网上银行。
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立即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你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充值金额、支付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
演示地址:/individual/inpourBank.htm
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和12月不能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2)支付宝每月20日集中扣划一次提前还款,如借款学生打算本月提前还款,应在本月1-10日(含)提出申请,在当月20日前向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充值。
(3)如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余额不足等造成还款失败,则本次提前还款申请失效,下月10日前须重新申请。
二、到期还款
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于贷款偿还日从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中扣收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利随本清)。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日前5日内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中。银行收款后,将通过短信、邮件反馈给借款学生。
备注:还款本息总金额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三、逾期还款
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缴息或还本付息即出现贷款逾期。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扣款日。借款学生如出现利息或本息逾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应还利息或本息总金额(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到本月20日的罚息)并于当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银行收款后,将通过短信、邮件反馈给借款学生,本月20日后,借款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四、利息的缴纳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借款合同约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2011届贷款毕业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日期为:日(贷款获准展期者除外)。借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银行将按合同约定于每年结息日从贷款学生的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贷款学生应至少提前5日(12月15日前)将应付利息预存到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中,以免银行扣收不到造成利息违约。借款学生可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还息结果。
备注:缴息金额可在结息日前1个月左右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范文十: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一、学生需办理事项: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表1);
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见表2);
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见表3);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见表4);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表5);
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见表6);
7.《授权书》(见表9-1)、《同意贷款同意书》(见表9-2,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
(二) 学生在申请时,还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申请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未成年人的时间界定以日为准。)
(2)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照片、学生姓名及注册页)。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①少数民族申请学生,如用本民族文字开出贫困证明,必须同时用汉语开出相同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必须是在A4白纸上书写,如不符合要求,必须粘贴在A4纸上。
②贫困证明上必须写明借款学生家庭人数,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对借款学生贫困证明无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或人均月收入超过300元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③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由学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对民政部门无公章的,可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不受理只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④贫困证明有效期一年(当年有效)。
(4) 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5) 借款人及父母或配偶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父母如无身份证需要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一般的按照一般贷款收取利息。如果在校期间(包含硕士连读的)利息都由国家财政补贴,是不算利息到个人的。具体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
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
国家财政如何对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
注意: 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
以上信息来源于数银在线贷款超市。
回答时间: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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