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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苍溪县第十一届“汉水秀城杯”篮球联赛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次数:&& && 更新时间:
苍全健指委〔2016〕1号
苍溪县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关于举办2016年苍溪县第十一届&汉水秀城杯&
篮球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着力打造苍溪县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丰富城乡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全县篮球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从5月开始举办2016年苍溪县第十一届&汉水秀城杯&篮球联赛。请按照竞赛规程认真组队训练,按时报名参赛。
&&&&&&& 苍溪县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 &&&&& 2016年4月1日&
2016年苍溪县第十一届&汉水秀城杯&
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 一、主办单位
县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县体育局&&&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总工会
县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四川苍溪汉水秀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及组别
五人制男子、女子篮球赛(女子不分组别,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举行)。男子设置乡镇组和县城组2个组别。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上旬开始分别在各乡镇及县体育馆举行。开幕式定于6月3日在县体育馆举行。
六、参赛单位及分组
(一)乡镇组
38个乡镇(陵江镇除外)分8个片区实行单循环赛制举行。
具体分组情况:东青云峰片区(东青镇、云峰镇、禅林乡、八庙镇、白桥镇、亭子镇),五龙片区(五龙镇、白鹤乡、永宁镇、鸳溪镇、浙水乡),三川片区(龙王镇、三川镇、新观乡、雍河乡),元坝片区(元坝镇、中土镇、唤马镇、石门乡),歧坪片区(歧坪镇、白驿镇、月山乡、漓江镇),文昌片区(文昌镇、岳东镇、白山乡、彭店乡、石马镇),东溪片区(东溪镇、石灶乡、桥溪乡、黄猫乡、高坡镇、龙洞乡),龙山片区(龙山镇、运山镇、河地乡、双河乡)。
(二)县城组
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经开区、教科局、卫计局、文广新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苍溪中学、城郊中学、实验中学、人民医院、中医院、农商银行、供电公司、港华燃气、供排水公司、亭子口、苍溪航电、应急救援中心、大坪净化厂等单位和部门。
其余在苍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苍溪籍个体爱好者均可单独或联合组队。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条件
&&&&& &1.身体健康且适宜篮球运动的合法公民,年龄在18岁至55周岁以内;
2.乡镇组参赛人员必须是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居民;
3.在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赛人员必须是3月31日前在苍正式职工;
4.县城组参赛人员必须是单位在册正式职工,个体参赛人员必须是苍溪县户籍;
5.乡镇和部门参赛人员报名时出现争议时,按照先乡镇后部门原则报名。
(二)报名人数
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8--12人,工作人员2--3人。
(三)资格审查
组委会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按照谁申述谁举证的原则,向组委会提交《申述报告书》,经组委会查实后予以处理。比赛开始后,组委会不再受理有关运动员资格申述问题。凡因资格审查被减员的代表队,不得更换和补报运动员。参赛运动员将在4月23日至28日苍溪县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
(四)其它规定
1.所有运动员一律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场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对应组别的比赛。
&&&&&& 2.各参赛队按照《篮球竞赛规则》中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自备比赛服装。
3.各参赛队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4.各参赛单位负责组队训练及参赛期间该代表队安全工作。
八、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2014年《篮球竞赛规则》。
九、赛制安排
(一)县城组预赛按照抽签先分组单循环,后单淘汰赛制,根据实际参赛队伍多少确定组数,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按照单循环赛制,取前四名进入总决赛;
(二)乡镇预赛设置8个片区按照单循环赛制,分别录取第一名参加决赛。陵江镇与乡镇片区预赛第一名进入在县体育馆举行的乡镇组决赛,决赛按照抽签先分组单循环后单淘汰赛制,取前四名进入总决赛;
(三)总决赛先抽签分组单循环,后单淘汰赛制,决赛、总决赛的比赛均在县体育馆举行。
十、录取名次及表彰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县城、乡镇组决赛分别录取前4名进入总决赛;2.总决赛录取前6名。
&&&&&&&&&&&&&&&&&&&&&&&&&&&&&&&&&&&&&&&&&&&&&&&&&&&&&&&&&&&&&&&&&&&&&&&&&&&&&&&&&&&&&&&&&&&&&&&&&&&&&&&&&&&&&&&&&&&&&
(二)表彰奖励:县城、乡镇组录取前4名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现金奖励;总决赛录取前6名,给予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现金奖励。
(三)其他奖项:县城、乡镇组分别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奖各10名;评选优秀运动员30名、优秀教练员10名、优秀裁判员10名。
十一、经费
各队所需参赛经费一律自理。
十二、报名
(一)报名递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参赛队全体运动员照片册(见附件3)。
3.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参赛代表队简介(100字左右的电子文档)。
(二)报名时限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4月22日前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体育局社会体育股(滨江路北段文广中心五楼)。
联系人:王兴、母建国;
电话:、;
传真:5251756;
十三、要求
&&&&&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各乡镇要布置好赛场,落实好裁判工作人员工作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二)加强安全防范。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求对参赛人员身体状况逐一核实,选择适宜篮球运动的干部职工参加。负责对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专人担任安全责任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 (三)严格责任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要制订完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本次活动参赛情况纳入2016年全民健身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和部门不得弄虚作假,点名单位和部门原则上必须报名参赛。
&&& 十四、裁判及工作人员
&& &裁判及工作人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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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优精英篮球俱乐部自2007年开办至今,共招生其中周末班1000人、夏令营2000人,目前在训学员达500人以上,每班基本配置30人,4名教练员。主训练馆位于城中体育场路全民健身中心,交通便利,设施齐全。公司招收8-18周岁高、中、小学生,针对身高年龄、身体素质、篮球水平分班,国内教学、国外理念集一体,打破本土枯燥乏味的训练模式,训练同时安排英语口语教学,即提高了篮球水平和运动能力,又提高了英语口语能力。&宏优羽毛球培训,篮球培训,游泳培训,中考体育培训,篮球夏令营培训,羽毛球夏令营培训,足球夏令营培训。。欢迎加入QQ咨询:&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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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社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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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社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 08时44分
&&来源:苍溪人社局网站&&点击量:121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7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苍溪县八庙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苍溪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条件限制。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1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其中:报考岗位编码16101、1、1、1、1、1611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上交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二张,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五、考核招聘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并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门于年月日前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课堂管理能力和授课水平。本次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把握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能力。应聘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分的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周年,笔试总成绩加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在报名时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协议)、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招聘报名点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人员资格:(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用人单位凭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公示无异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5周年(含试用期)一律不得调动(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其中,岗位编码为、、且以“其他要求”报考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周年及以上方可按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20368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3126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293916(二)监督电话(区号)苍溪县监察局:5229025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5233037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5227162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6293616& &&&&&&&&&&&&&&&&&&&&&&&&&&&&&&&&&&&&&&&&&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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