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内机房冷通道封闭系统被封,谁管

顶楼公用阳台被邻居占为己有,通往阳台的通道也被封死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顶楼公用阳台被邻居占为己有,通往阳台的通道也被封死,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另外开门、开窗、在天花板上开楼梯口,把原来公用的阳台封闭成自家的厨房、餐厅等。我想起诉,作为单独业主能否起诉。
----------------------------------------问题补充:--------------------------------------------------
适用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我房屋的西边相距 1.7 米(我房产证上显示的)处本来是间幼儿园,后来村委将幼儿园租给现在的租户,租户将幼儿园拆后建成现在的房屋,已经好几年了,但最近,就在7月2号,该租户在无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在两屋之间隙通道上的公用地方装闸门、内部加盖上盖、建厕所(粪便是直接排在水沟上)、围墙、铁门(是借用我墙做力的)、铺地砖,做商铺
两梯三户结构,其中一家,在入户门的公用走廊上私自搭建门框欲装软门帘,将消防管道,管道井(水暖阀门,水表)等公用设施圈在其内,我们两户业主多次找他协商,我们两家说在三家的入户门上安装吧,所有费用我们两家出,他执意不肯,物业多次劝告拆除,均提出各种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要求无法做到,为难物业与业主。扬言你们告我去吧,你们命令我拆除,我就得命令你们如何........令人无语。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以哪几个法律点起诉比如 侵占公用通道 ......敬请专家告知12
商品房交房后,才被告知自家露台(顶楼)需要给隔壁邻居穿管子安装空调外机。但合同十一条:甲方同意购买附带露台商品房的买受人对其商品房附带的露台享有独立使用权。十四条,甲乙双方均同意:双方同意的内容,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后,才能成为合同有效附件。任何口头,通讯电话或单方面文件均不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合同无任何空调的规则)。
开发商逃避转嫁成邻居矛盾。
请问邻居上诉,我能否认为侵权,违反我的合同?我被迫成为被告?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指导...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并封死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住在6楼,隔壁的邻居私自将他门前大约1平米左右的公摊面积用自己安装的防盗门封死,并将我所住的这一侧楼道内唯一的窗户封在防盗门内,这个窗户有消防逃生的作用,我们个人找到他沟通,他以“这样做的不只我一家”为由不予理睬,并且态度恶劣,我们找到物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为由不予管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补充:-----------------------...
顶楼阳台脱落算是共用部分还是业主所有部分,维修可不可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家去年买了一套新房,本来是件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今年装修的时候隔壁邻居在我家对门的消防通道上砌了一道墙,圈成他家的阳台,每天我们一打开门就看到一道墙竖在你门正中央,心情很不好,我们去找物业,可物业说他们没执法权,让我们自已去找城管,不行就去找建设局,他们管不了,我们家本来气不过,想去把对门的窗户打通做成铁门出入这个消防通道,但是我觉得我们不应该以邻居违规搭建,我们也去违规搭建,但是想到这么一个有十五...
邻里中间有条公用通道邻居私自占用我去劝说她滚地上说我打她 我好心上去扶她起来她就报警了污蔑我打她,当场还去医院验伤了,她就喊到处不舒服住院了4天,现在医药费问题和通道问题怎么办?
要求拆除邻居在公用通道上建起的围墙
我住在6楼,隔壁的邻居私自将他门前大约1平米左右的公摊面积用自己安装的防盗门封死,并将我所住的这一侧楼道内唯一的窗户封在防盗门内,这个窗户有消防逃生的作用,我们个人找到他沟通,他以“这样做的不只我一家”为由不予理睬,并且态度恶劣,我们找到物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为由不予管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如果起诉我应针对哪一点呢,是消防通道?还是占用公摊面积?
如果说占用消防通道,这个窗口是不是消防通道由谁来界定...
房屋的顶楼阳台(买房时赠送的阁楼)算不算公用面积阳台漏雨维修可不可使用维修基金归谁管?物业管理处负责维修吗?&&问题详情
小区消防通道被业主故意堵塞谁来管?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南城房价没什么实质性的降价。如果买小户型的不妨再等等
看你自己的需要了。期房就要选大开发商。选用的资质高的建筑师的盘
由物业出面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予以清除。24小时之内通报业主委员会,48小时之内向相关政府部门(城管执法或派出所或消防大队)报告。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Copyright &
Shang Hai Jing Rong Xin Xi Ke Ji You Xian Gong Si
上海旌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住宅公共楼道被圈占,到底谁管?
 来源: 
来源:作者:责任编辑:
蹲点时间:日
关键词:圈占楼道
本报消息(记者黄贲实习生肖丹)楼道属于公共区域,个人不能私自占用。但在市区人民东路776号3单元,有人在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公用楼梯底下安装了卷帘门,当仓库使用。居民王强(化名)自6月30日向8890平台反映该问题至今已过去4个多月,但一直没有部门给出合理的说法和解决措施。
王强说,这个小区原来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宿舍,他在1998年前后搬进来。因为属于老旧小区,一直没有物业入驻管理。今年6月初的一天,他下楼时发现一楼到二楼之间的楼梯底下被人围了一块区域,还装了卷帘门锁起来。“听说是二楼住户围的,用来堆放杂物。”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看到这个落地卷帘门高约2米、宽约2.2米,和周边墙面组成了一个两三平方米的小型仓库。在其顶部,留有一条狭小的空隙,里面堆放着一些塑料编织袋。仓库边上,有一个电箱,上面放着一个接线板,电线从二楼的窗户延伸出来。“这个仓库不是密闭的,万一有火星坠入,后果不堪设想。”王强说,楼道供居民共同使用,个人没有权利围建挪为私用。
二楼住户包先生说,房子是租来的,已经两年多。当初之所以将这个区域围起来,是因为没有固定车库,电动车放在外面容易被偷,所以花了500元装了卷帘门。“我知道楼梯口是公共区域,如果其他业主有需要可以共同使用。”包先生说,其他几个单元也存在类似情况。“要我拆也可以,大家统一规范管理,全都拆掉。”
接到王强投诉后,市8890平台迅速将此事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但多次被退回。据悉,占用楼道私自违建的现象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尤其是低层和顶楼住户,在相邻的楼道间装个栅栏,就当作私人储物空间。
公共楼道被圈占,到底由谁监管?针对此事,婺城区城东街道旌孝街社区一位姓唐的负责人说,平时只负责该小区的卫生保洁,其他事情不在管理范畴。
市建设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1款第1项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用途的,可进行查处。但该小区没有物业服务,所以无法参照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办法》规定,该办法中所称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的建筑活动,而楼道这一公共区域明显属于室外。该负责人建议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参照《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将其列入违法建筑的范畴。该规定称,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部分擅自新建、搭建建筑物的,可归为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筑。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相关负责人对以上说法持不同意见。他认为,《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罚款。所以,以没有物业为由、无法参照该条例执行的说法并不合理。此外,《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中的情形,是指新建、搭建建筑物,造成增加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等。而事实上,市民反映的情况之前曾有发生,也与市建设局进行过沟通协调,明确楼道以内的建设行为由该局负责查处。“接下来我们会与市建设局积极沟通协商,明确职责后,尽快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yfs001]
一周图片排行榜
48小时点击排行
光明网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热通道封闭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