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跟健身房所有人都会自然认识都会说话,但就不lol怎么跟所有人说话我说话?捡到我钥匙不直接给我?而把它交给前

2 年,5 月
我是一个内向又不喜欢说话的女生,从来不会主动跟别人搭话,在学校时身边还有几个好朋友,所以也觉得没什么。现在我出来工作快一年了,内向性格的弊端渐渐显现了出来,我没办法跟同事很好的交流,不敢主动跟他们说话,造成工作上的诸多不便,也因为我的这种性格,引起了公司一些同事的诟病,因为不会去讨好别人,被人在上司面前穿小鞋。因为这个原因,我离开的原来的公司。现在我刚刚换了新的工作,本来想着在新的环境里一定要重新塑造自己的性格,但是我发现真的好难,因为我除了每天上班时跟同事微笑着打招呼后就不知该如何跟他们搭话了,吃饭时虽然在一起,但都是他们聊他们的,我自己一个人默默吃饭,我没有勇气、也不知道如何插进他们的话题,每天都是自己一个人呆呆地坐在电脑前,我真的快崩溃了,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够独自在这世上活下去,甚至想到了死,每天睡下时都希望永远不会再醒来,这样就可以不用面对让我不知所措的一切了,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问答上篇:
问答下篇:
所有回答 :
很多时候,迈出那一步是没有那么困难的。当你绞尽脑汁扎耳挠腮掏心抓肺想要自己融入大家会把自己憋得有点难受。这时,请豁出去!张开你的嘴,哪怕只是一个“对,我也听说了”话音一落,你就发现——啊,没啥困难啊!反正不说话也尴尬,那就试着说一说。还有一个很管用的办法,就是每天坚持运动,你会越来越平静,越来越自信。
感谢你的解答和分享的文章,我会努力的。&
社交往往廉价,有话就说,没话就不说呗。心放宽点,随心而动。世界上和你一样的人不止千万,她们,他们不都认真的生活着么。
我和你一样是不怎么主动和别人说话的人,但是我是假内向,就是想和别人说话的,所以总在尝试说出自己想说的,你也可以的,要敢于尝试。内向的人格是很好的哦,百度一下就知道了。你要相信自己,和你一样的处境的人很多,只是你不知道。这样想也就觉得没什么关系了。如果你想和别人讲什么就大胆的说,不用担心自己改变了别人会怎么想,慢慢的就就会好的。
突然想起了这么一篇文章,是真事。或许给你力量。文章来自【 一个】官网】 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作者/王路1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出来了:“来一发!”“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你这名字跟埃及前住房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2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能看出来还怕被骗?”“不想耽误时间。”“你日理万机吗?”“不。”“那何不聊聊呢?”朱一发长了一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有让人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知道任汝芬是谁吗?”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肯德基。”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12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你不会是骗子吧?”“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3有次去ATM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真不是一般的贱。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我们绕回去,到了自动取款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逼。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在脑子里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的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超过三十分钟。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4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你觉得找房好玩?”“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讪,何不找个中介妹子聊?最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娱乐是免费的——唯有免费的娱乐才配得上屌丝的身份。“那你打算怎么玩儿呢?”“简单,你有一辆单车,我也有一辆单车,那么——”“我们加起来就有两辆单车。”他哈哈笑了,表示对我幽默的认可:“我们骑单车,沿一号线,公主坟往西,把地铁沿线所有小区都看一遍,来个一号线风土游怎么样?”我说可以。下楼推车,绕着单元楼走了三圈,没见朱一发的单车,看来是丢了。新买的,不到半个月。朱一发愣了半分钟,说:“你等下,我去趟家乐福。”“干吗?”“买单车。”“你没病吧?”“高富帅和屌丝的区别就是,屌丝丢了东西会惋惜好久,高富帅丢了会立马换个新的。我们虽然不是高富帅,但要有高富帅的范儿。”说完一溜烟去了家乐福。前一句话我在文章里写过。但写归写,我自己都做不到。谁做到谁是傻逼。有句英语谚语叫:A gentleman is, rather than does. 翻译过来是:你是就是,模仿不来。换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用上也行;你不行就不行,上了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检验傻逼的时候到了。过了会儿,他空手出来。我说:“单车呢?”“真他妈贵,最便宜的也得六百多,算了算了。”其实以朱一发的工资,在一分钟内决定买个六百多的自行车也不能算不理性。可能是怕再丢,他没有那么草率。虽然理解,我在嘴皮子上还是没饶过他:“这就是你他妈所谓的高富帅的范儿。看来我们只能坐地铁了。”“坐地铁哪行,下了地铁还得徒步,看不了几家,租个二手的吧。”“等你租完黄花菜都凉了。”“做事不要目的性太强,兴许租单车会让你找到一间好房子,还不要中介费。”“你真会联想,兴许租单车会让你中五百万。”出了超市,有间修自行车的铺子,朱一发过去问铺边乘凉的大妈哪里有单车出租。大妈说:“你租自行车干啥?”朱一发说:“找房子,房租到期了。”“哎呀,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楼上那家正有一间次卧要出租呢。”房子就这么搞定。敞亮,干净,无中介费。我说:“朱一发,赶紧买彩票,今天你点儿正,五百万等着你呢。”“作为一个逼格很高的人,我从来不会主动去找运气,只等运气来找我。”“你的逼格高到脸上了吧。”5搬家前一天,朱一发辞职了。我问他为什么辞职,他说新居离单位太远,睡不了懒觉,索性辞了。这当然是扯淡。我第一次听说他单位的时候眼神都直了,不是因为单位好,而是因为那单位给我的印象是每年只在数得着的几所高校招数得着的几个人,能进去的都是大牛,朱一发在我看来显然不在此列。当时我几乎断定他是托关系进去的,所以惊讶这种单位居然也有靠关系的路子。现在,他干净利落地辞职,证明我的猜想破产了。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我想象的要高。这么说显得我阅人水平有点低,那就换个表达:看来朱一发的水平比他长相显示的要高。既然他有本事进这单位又有本事出来,对自己的下一步应该有清晰的考虑。不过,他用这么扯淡的解释来敷衍,大概是不愿透露。我知道他是那种在事情板上钉钉之前不喜欢四处张扬的人,他辞职连父母都没告诉。我也就不便多问了。我们在小区里的烧烤摊上叫了些烤串和啤酒。清凉的夜风拂去残夏的燥热,知了在疏雨里断断续续地鸣叫。随着地上的空酒瓶越来越多,我们谈兴也越来越浓。朱一发渐渐跟我聊起了小时候:“那会儿骑单车上下学,我骑得快,常常看见前面有个同学,一起走吧,没话说;超过去吧,又怕人家嫌我不礼貌,只好放慢车速,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还怕他回头。”“屁大的事儿,打个招呼自己先走呗。”“对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你可能无法想象,一个内向的人在面对许多很简单的问题时有多么手足无措。之前的我不是现在这样,那时候,我买东西从来不会讲价,如果早上有事我就会在闹钟响之前自动醒,去KTV从来不唱歌,见了陌生人全身别扭……”“这些也不算太大的问题吧。”我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把这些当成问题,因为一半以上我也有,我丝毫不觉得它们影响了我的生活。“单独拎出来,都不算问题,可你如果把它们放在显微镜下看,就会发现,生活中的很多挫折和失败,追根究底,正是来源于这种性格特质。在平时它无关紧要;关键时候,就会变成致命的弱点。我去和陌生人聊天,去商场和人砍价,去故意找些事情与人交流,无非是想改变自己的性格特质。不是说这种性格特质不好,而是你需要让自己的性格更有张力。”“发哥,矫情了哈。”酒喝高了,我有点小晕。我们在一起聊,不正经才是正常,正经就是矫情了。这时,天上莫名打出一声巨雷,把我震醒了不少。“这其实是个需求和细节的取舍问题。”“什么玩意儿?”“比如一场考试,满分是100,你有一道题不会,丢了20分,别的都会,加一起也丢了2分,考了78分。如果给你重考一次的机会,你是想着先把这20分补回来,还是先补那2分?”“当然是20分。”“我是做产品的,我的产品比同事做得都漂亮。其实我们刚出模型的时候,大家都是78分上下。可他们几乎所有人的修改都只盯在细节上。要知道,这时候满分不是100,没有人知道满分是多少,但每个人都知道细节上有2分改进的余地,所以很多人眼里满分就是80,他从第一遍改到第十遍,每一遍都是在细节上翻来覆去。他们不知道,只要在需求上小小动一下刀斧,就可以轻松逼近98分。”“为什么他们不动需求呢?”“百分之九十的人看不见需求部分哪里可以动刀。百分之十的人觉得这样动刀太猛了,不敢动。一个需求问题可以派生出一万个细节问题。绝大多数人宁愿动一万次小刀都不肯动一次大刀,一是因为动大刀要冒着全盘推翻的危险,二是因为他不知道动大刀该从哪里下手。因循自己固有的方向不断改进是动小刀,改变方向是动大刀。但很多人找不出最优的方向在哪儿。”我清醒了不少。“还有,尽量少拆穿人家。如果只为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高明就拆穿别人,反而不高明了。给别人留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余地。”我知道他在说那次路遇小姑娘的事。这场谈话让我再一次对他刮目。6那次谈话后我和朱一发就没有再聊过。我们虽然都有对方的电话和QQ,但我的QQ永远是隐身状态,他好像也是。我把他放在靠上的分组里,但从未见他头像亮过。我没有在节日发祝福短信的习惯,他也没有。我以为他就如我人生里出现过的很多人一样,从此不会再见了。一个月前,老陈从深圳来北京出差。他比我年长二十多岁,是之前在广州认识的朋友,我们约在紫竹桥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我竟然在那里碰见了朱一发。那儿离我们谁的住处都不近,北京这么大,两千万人,只能说是缘分。我问朱一发几人,他说就他自己,没事随便坐坐喝点东西。我感觉他的眼神有点怪异,但也来不及细问。我说约了朋友,他说你们聊吧,我晚上也没什么事,待会儿送你回去。我这才看见桌上躺着一把车钥匙。他自己的车?不至于这么快摇上号吧?我和老陈吃完聊完,老陈要打车回酒店,朱一发说,干脆我顺道送送这位大哥得了。车在三环上疾驰。前方红灯亮起,车速丝毫未有减低的趋势。我转头看,朱一发表情如木偶,似乎根本没看见红灯,我陡然想到他两年没更新的签名,联系到他今天独自呆坐在咖啡厅,心里大惊,一个念头瞬间在脑子里闪过:这家伙不会有什么心事想不开吧?就在此时,一个刹车,稳稳当当在白线后停下,车身并没有怎么晃。我扭头看后座的老陈,他也没有异样的表情,方才意识到是自己少见多怪了。老陈之前一直未说话,这时突然开口了:“车技不错啊,小伙子!”这还车技不错?过了会儿,我突然想到老陈也喜欢车,算是资深票友,就问老陈:“你看我这朋友像有几年车龄?”老陈说:“刚才这一脚刹车,很像开了十几年的老司机,不过看这兄弟这么年轻,恐怕没那么久,但五六年总是有的。”我说他车龄还不到两年,老陈不信。老陈下车后,车转入长安街,渐渐出了四环,周围车流比刚才少了好多,车速居然慢了下来,毫不显眼地跟在其他车屁股后面。我奇怪道:“怎么不飙了?”朱一发说:“一快之后,必有九慢。”我咂摸着这句话的味道:一快九慢,九慢一快……你应该改名叫朱十发。我说:“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吗?”“那只是打个比方。很多事情你也许做不到,但一定要去想。”我花了一阵在脑子里回味朱一发这句话。一年未见,我对他的境况毫无了解,也不便贸然搭话,更不能像当初一句一个“二货”地称呼他了。沉默了半晌,朱一发开口了,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在自发感慨:“你看这世界如此奇伟,大厦如此高峻,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都是在心里闯过无数次红灯的人。”我用不着细想,用不着咀嚼,仅凭对文字的敏感和直觉,仅凭句式、语气和时态,就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逼格甚高。我正要鼓掌叫好,朱一发又加了一句:“可是,即便是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依然要遵从万物运行的法则。”他几乎每次都会让我感到意外,这次也不例外。7我说要去单位顶楼的健身房,朱一发把我送到了单位门口。车停下。我说,朱一发你先别走,我想在顶楼给你拍个鸟瞰照。我冲进大楼,按下电梯,徐徐升至17楼。我跑进健身房,推开窗户,攥紧扶手,探出半个腰往下看。街道像铅笔盒那么窄,朱一发的车像蚂蚁。而他,就是蚂蚁的眼睛。拍完照,我打电话给朱一发:“拍完了,你可以走啦。我在楼顶目送你二十里。”朱一发的车发动,沿着长安街一路向东。慢慢消失在夜袂遮却的洪流中。长安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路旁华灯盏盏,温柔的光芒镶嵌在这座城市的大地上。伫立的楼厦巍峨高峻,秩序井然。远处工地上,冰冷的摩天机械伸起它的庞然铁臂。我原以为朱一发是另类,在人群中少之又少。直到此刻方才恍然大悟,在这座城市里有着无数个朱一发,多如牛毛。这庞大而井然的气象就是明证。存在着无穷多个朱一发这样的人,他们是这世界的刻度。就好比存在着无穷多个有理数,而世界,就是数轴。比有理数多了很多倍的是无理数,他们同样在这世界上存在着。但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存在,并止于存在。没有人能在数轴上精确标出一个无理数的位置。可有理数不一样,你无须标注他们的位置,他们是以定义的方式出现——先于数轴而存在。上帝划下一道线,说:这里是0,这里是1。然后,数轴就出现了。一个人如果无从理解别人的想法,就只能永远生活在逼仄的空间里。王路,诗人,作者。微博ID:@王路在隐身Permalink 12条评论16八 / 2014VOL.678 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作者/张晓晗0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1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No money no hone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2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上海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3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呼机。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4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板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上海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注定过期5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6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7我们最爱的娱乐活动就是团购电影票去看电影。我们拖着手去看了很多电影,看《少年Pi的奇幻漂流》时我攥着他的手,认真地跟他说,如果碰到险境求生的时候,你记得一定要吃了我。过了两天看《1942》,我又攥着他的手,很认真地跟他说,逃荒时一定要卖了我。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明白我面对困难丝毫没有求生意志,我悲观的本性、对事物总是理性刻薄的眼光在他面前暴露无遗。我不知道这种信任是哪来的,但我想象不到会再对任何一个人说出这种话。我们习惯在恋爱中把自己伪装得很漂亮,但是我喜欢在他面前放屁。他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对未来有幻想,对理想有坚持,对生活很乐观,我有时候就在想自己是多么残忍的人,变成了他的一根软肋。可是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得志的总是我这样的小贱人,而他混到最后,运气才华欠些火候,也没人在乎他是否足够努力这件事。我总觉得,这种不公平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也没能幸免。8之前不少男朋友说过我心有猛虎,我承认,这是事实。他肯定也清楚得很,但是他从来不这样说。只是每次我工作到快崩溃的时候,抬起头,他在面前傻笑着,问我要不要出去吃个冰激凌。9他有一个笔记本,总会把我日常的小段子写下来,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编成童话故事讲给我听。我在故事里扮演着小主的角色,而他扮演一只狗奴。搬家那天我看了看他的笔记本,已经记满了大半本。如果不是他,我真的不会记得原来自己无论何时何地听到音乐都会跳樱桃小丸子里那段很白痴的舞。我以为他会写下的是:这件事很丢脸。目光转了一行,他写下的评语是:不要看小主很凶,其实也是个有少女心的人呢。10春天的时候,我第一次卖出版权,老板让我去外地拿现金。我一直以为要被人拐骗去挖肾什么的,他和我同去,拿到钱后我们激动得忘记在那里就先把钱存上,导致一路上惴惴不安,我抱着黑色大包,里面是成捆的现金。我们两个看谁都好像面带奸笑,上来就能给几刀的样子。我问他,要是有人来抢包怎么办?他说,那我绝对是让他捅死我,你那么爱钱。后来我们成功地把钱护送回了上海,连地面都不敢出,直接坐地铁到了新天地站,在站内的ATM机上把钱存了,一摞摞放进去,存了快半个小时。最后把所有无法识别的现金拿出来,我请他吃了一顿饭,给他买了一个新耳机。分手的时候,我们分别把东西一件件装进大纸箱里,他脖子上挂着那副耳机——他用东西很爱惜,皮子还是亮的,摸上去只是比刚开始柔软了些。我有点难过,说我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是我给你最贵的礼物了吧。一抬头他眼圈红了,说最贵的礼物在我心里。11赚到钱那天,我请朋友来家里,开了一瓶香槟,使劲摇摆,浮夸地拉瓶塞,让香槟洒到每个人的头发上。喝得很醉,最后是他把一个个朋友送走,最后我们两个人坐在窗边,看着夜空。我问他,北斗七星呢?他说,今天有点阴,看不到呢。我很高兴,说以后我们的生活就会不一样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吻了我的眼睛。后来,我每次完成一项工作,都会去开一瓶香槟。我好像知道了每一种香槟的口味,看遍了各种气泡沉浮,但是除了醉,再也感觉不到快乐。一年后,我的生日,每个朋友都带来一瓶香槟当礼物,一晚上我们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我整场寒暄着笑着,拍朋友在高档酒店地板上呕吐的视频,喝到后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有朋友告诉我,还是他,一直在身后跟着我,怕我碰到桌角,踩到地上的玻璃,在我每次接近危险的时候拉我一把,皱着眉头,不说情话。12果然,从那以后,我的生活越来越好,好得都有点不真实。世界又变得太快,和我六岁时候第一次鼓起勇气走出大院,站在门口看到的不太一样。我本来以为,未来的生活就是去面对一马路响着铃声的自行车,等到接受这个现实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全是按着喇叭的轿车了。我的工作越来越忙,我和所有人说,这是我的事业旗舰年,我不能错失任何一个机会。事实证明,我的确是那个心怀猛虎的人。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反而是比拮据的时候吵得更频繁。他还是老样子,拍着没人看的东西,接着零散的工作,每个月交完房租就捉襟见肘。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在朋友面前有时也不留情面。记得我说过最伤人的一句话,是在一群朋友面前和他吵架,他说了半天,我抬头冷冷看他一眼,说,整个房间里所有东西,我生气想砸了,都能赔得起,你能吗?说完这句话,朋友们都愣了很久。我自己也有些震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搬走的时候,收起柜子里的一只只小碗,印着小兔子的杯子,墙上他收藏的电影海报,沾着一块油渍的环保袋,还有椅子上的毛绒靠垫——还是朋友搬家去北京时我去他家拿的。抱着它们走了两站地,觉得自己终于要有一个家了,心里满是幸福。原来每一样东西,我都是用心添置来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时间滚滚,让我忘了这些。我抚摸着桌子角,感觉它都不再认识我了。13我们两个混得最差劲的时候,在ATM机里试图把所有卡里的钱转到一张卡上,凑出整数可以提出现金来。转到最后,差了两块钱手续费,我终于崩溃,大哭起来。我一句话不说,走在凛冽的寒风中。他很无奈,跟在我身后走了很远的路。不知道走了多远,好像走到整个城市都睡了。他喊了一声“我爱你”,我默默回头泪汪汪地跟他说了句,我爱钱啊。他一直记得这句话,后来接了一个活,赚了几千块钱,他把所有钱取出来,用我扎头发的橡皮筋捆成一捆,放在我枕头下面,故意让我在睡前发现,营造出梦想实现的感觉。14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看到我最糟糕的一面。很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原则地配合我这种坏,陪我一起堕落。15我妈不喜欢他,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第一次把他偷偷带回家,大半夜的,以为爸妈都睡着了,没想到我妈突然出来接水,一开灯,我愣住,吓了一跳。刚想回头找他,发现他弓着腰躲在鞋柜后面。最重要的是,鞋柜根本遮盖不住他,于是我和我妈就这么僵持着,看着鞋柜后面藏得好认真的他。所以之后每次去我家他都小心翼翼,越是小心翼翼,我妈越是觉得他浪荡漂泊没出息。后来为了去我家,他把自己精心留起来的头发剪了,耳钉藏好,默默在厨房洗着盘子。我妈还是叹气,感慨着他浪荡漂泊没出息。我走到他身边,摸摸他的胳膊。他看出我为难,挤了一点洗洁精,吹了一个泡泡送给我。16我们渐渐疏远,再也不一起看电影聊天吃饭。我频繁出差,后来索性回到父母家住。我们很久没有和朋友开酒打牌,已经彻底忘了那些为了出千准备的暗号。我们以前喜欢在每次牌局散场后讨论一些奇怪的暗号,准备下次时使用,可是每到下次,我们都不记得,散场后数数输掉的钱,又开始懊恼,准备新的暗号。我们不再为小事雀跃,我拼命向前跑着,回头看看他,还站在原地。我既感到安全,又感到难过。17出去旅行时,我骑车出过一次事故,当场摔成脑震荡,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有几分钟完全失忆,等缓过来,发现是他骑着车,带我从山上往医院冲。他不停和我说话,说到最后口不择言,自己也哭起来。风呼啸而过,我什么也听不清,想开口说话,却大哭起来。我从未料到,人生中会有诸多狼狈,也从未料到,是他目睹我的诸多狼狈。我说着“你滚”,却狠狠抱住他。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到死都在我身边的人。18他也有很迷人的时候。我五音不全,他唱歌很好听。他在朋友店里站在台上唱歌,下面的姑娘都眼巴巴地看着,他却从来没忘记过,哪怕在KTV,都要以我们的主题曲结尾。之后对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们把家里零散的东西都整理好,窗台上还放着几枝枯萎掉的小花,黄色的乒乓球菊,插在酒瓶里,有点可怜。这是他去拍一个广告的道具,一大塑料袋的向日葵、郁金香,还有乒乓球菊。他全拎回家,扔在地上,挺高兴地让我数数,看看有没有九十九朵。当时我哭笑不得,说哪有人送菊花的。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找瓶子把它们都插了起来。我们静静坐着,看着对方,说不出话。天气开始热了,整个房间变得和我们欢天喜地搬进来时一样崭新空荡。之后的住客,再也不会知道之前在房子中发生的令人心碎的故事。可能这些故事,只有桌子会记得。19他把脖子上的耳机戴在我耳朵上,里面是果味VC的《超音速列车》:超音速列车中拼贴,谁说这时你还需要你自己。当我看着窗外的颜色,看到拼图里曾有过的回忆。时间逆转到我们相遇的那个下午,我坐在咖啡店的沙发上哭,背景就是这首歌。他说的每一句话,其实我都能听见。他说,第一次见到你,觉得这个姑娘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小可怜,可是我也没什么能给的,就坐在旁边陪陪你吧,至少陪你走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吧。我觉得这段感情走到最终,我们都释然,没想过,自己还是和之前的任何一次失去一样,一时间无所适从。而这一次,我不是被全世界抛弃,而是抛弃了全世界,包括曾经的自己。其实我们从来不是在一个空间里不断向前,每一次成长都要从一个空间跨向另一个空间。我很想说出,你这么好,为什么不能一起去呢?可是始终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20他喜欢拍很多我丑的照片,我看到只有生气,问他为什么不能把我拍美呢。他说化好妆,穿漂亮的衣服,摆出完美假笑的那个不是属于我的你呀。你就是一个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放屁,叼着牙刷说话,喜欢翻白眼,对这个世界很不满意的少女。最后他送了一卷胶片给我,他说,里面都是你美的样子。以前只有吵架的时候他会把P好的照片发在网上,艾特我。他知道,我生气的时候不接电话,但是会一直刷微博。我当场把那卷胶片拉出来曝光了。我说我不需要了,就留那个真实丑陋的我给你吧。21以前小说里写过,到底谈过多少恋爱,我们才能爱得轻松自如?始终没有答案。可是每段恋爱,都能让我们学到一点什么。初恋带我入行,学会如何和另外一个人相处;在第二个男朋友面前知道了伪装;到了第三个男朋友,我在男女关系中已经驾轻就熟,甚至学会了如何和别人暧昧。可是到了他,这些技巧,我一个都没用上,反而退化到最初,我剪了短发,再也涂不好指甲油,穿着运动裤上街,在最破的大排档喝扎啤。我以前甚至从来没有这么了解过真实的自己。我常想,他到底教给了我什么,写到第二十一条,也没想到。他是我最笨的男朋友,除了爱我,一件事都没做好。(本文选自「一个」书系第四辑《不散的宴席》) 张晓晗,编剧、作家。@张晓晗OliverPermalink 5条评论09八 / 2014VOL.671 你曾是少年作者/里则林一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问我的妈妈:长大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会变得漂亮吗?我会变得富有吗?我的妈妈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对我说:则林,你是一个小男孩哦!所以小男孩不是这样幻想未来的。在闪闪发光的少年时代,我书读得少,但也不是全然没有梦想,只是当别人每次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我的梦想是当黑社会。那时我妈信奉专家提出的“穷养男,富养女”,因此我在年,每天一共有三块钱零花钱,一年算下来有一个保安的月收入。所以那是个贫瘠的年代,我仅靠着梦想支撑着人生。记得在某个沉闷的午后,我带着仅有的梦想躺在长江边,看有着同样梦想的傻强站在长江边指着对岸的楼房,说以后那里有一栋会是他的,他会推平了建一个广场,我问他意义在哪,那时候还不太有“广场舞”这一现象,所以他也回答不出来意义在哪。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各自喜欢哪一栋,买下来以后要干些什么。有一种假装自己零花钱每天不止三块钱的感觉。聊着聊着,傻强说他饿了,我们也就都跟着饿了。我们一共八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打算吃顿好的,于是我们一共凑了四块八。去路边买了三碗凉面,我主动要求去端,发现自己只有两只手,只能就地先吃掉一碗,哈哈哈。我在旁边辣得倒吸凉气,看着他们七个人盯着两碗凉面发呆,没过多久,他们就抢了起来。吃完之后,我们全然忘记了楼房这件事,人生理想降了很多个档次,变得更简单了:就是能不能吃完凉面再多加一支可乐。我们看着滚滚长江水咽着口水,等一个人先开口提议不如喝江水。等着等着,终于等到堤坝边走来同校的两个低年级校友,几个冲动的人忍不住想扑上去,但老狗制止了他们。老狗建议我们先一起盯着他们看。于是我们集体侧目看着他们,他们果然略显紧张,在离我们五十米时就忍不住开始用手捂口袋,老狗才长舒一口气:“你看,他们果然有带钱。”于是老狗和傻强去拦住了他们,两位小朋友就这样悻悻地帮我们圆了梦。喝完可乐,我躺在一边伴着蝉鸣,听着他们各自打嗝的声音,傻强则在旁边,继续数着对面的楼房。我眯起眼睛看向高远明净的天空,没有一只飞鸟。那天的天空,纯粹得像傻强的智商。二傻强和很多名字带“强”字的人一样,智商颇低,并且最后都会被人叫作“傻强”。我认识傻强是因为他家住我家对面。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都会看到他从楼里走出来,双手抓着双肩背包的肩带。他总是一副自己给自己军训的样子,目不斜视,昂首挺胸,一直前进。两个人照面打多了,自然就渐渐拉近了心理距离。那时的我虽然不学无术,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极度的无聊中,我用作业本编纂了一本《青少年低端泡妞指南》,在年级间广为流传。在某天隔壁班的傻强跑过来跟我说:“嘿嘿,我经常在楼下看见你。”我点点头说:“我也是啊!”然后我们就正式认识了,傻强告诉我他暗恋他们班长,向我请教泡妞技巧。我抬起头,掷地有声地丢给傻强三句话:“跪舔你就输了。”“站着把妞泡了。”“胆大心细,绝不要脸,要脸谁还泡妞啊。”傻强激动得差点给我跪下,但我用眼神制止了他,毕竟我不是邪教组织。后来果不其然,傻强带着我给的三句“爱的箴言”,完全泡不到班长,因为我没有告诉他其中的重中之重:主要还是得看脸。傻强受挫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不怎么敢见我,因为他觉得有愧于我,我给了他泡妞真谛,他却泡不到,他觉得自己简直丢了我的面子。直到有一次学校统一打疫苗,傻强打完以后看到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班长躲在角落抽泣,旁边的同学安慰她,告诉她别怕,其实没那么痛,但班长还是一直抽泣着摇头。傻强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一咬牙,去报上班长的学号,替班长又挨了一针。那天下午傻强正在座位上直冒冷汗时,远远走来一个外班的男同学,自称是班长的男朋友,他告诉傻强别以为你帮我女朋友挨了一针就能改变什么,我们一样当你是个傻子。然后他们扭打了起来,傻强被打傻了。放学的时候,傻强咬着真知棒,看着班长和外班的男朋友手牵手有说有笑地走在回家路上,心如刀割。傍晚傻强坐在我家楼下哭泣,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他旁边。傻强说:“是不是得做个小混混才有女孩子喜欢?”我说:“不一定。但几率会大点,毕竟少女都爱追风男子。”傻强又说:“其实有时,我也想当个小混混。”我听完呵呵一笑,然后严肃地拍了拍他的后背,直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傻强说:“If you have a dream,just go to 追。”傻强半张着嘴望向我,心里就此悄悄地埋下了梦想的种子。三自从傻强被毁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之后,他渐渐在学校里迎得了所谓的“尊重”,他父母经常收到学校的投诉,但他们也没太在意,因为傻强还有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亲生弟弟,所以对傻强没有任何期望和要求。傻强感情受挫,加上父母的不管不顾,和对弟弟的严重偏心,他渐渐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本加厉,越发大胆,学校也不去了,家也不回了。按他妈的说法就是:“你今天看着他背上书包走出家门,然后绝对猜不到他会在哪年哪月再回来。”没过多久,傻强就被逐出了家门。无家可归的傻强每天在外面跟着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混。主营业务是收钱帮中小学生解决矛盾,恐吓同伴,业务不好的时候,傻强也试过拿着一个橘子站在网管面前,要求换取半个小时上网时间,网管震惊之余,还是答应了他。那些同龄人们渐渐都很怕傻强,觉得他人傻胆大,基本惹不起。加上他认了一个大哥,大哥告诉他:“人在江湖,不是你瞟我一眼,就是我瞟你一眼,所以平时人家看你,无论如何你都要看回去,这样才不输你的气质啊。”从此傻强就总是一副凶神恶煞的傻样,眼神像条哈士奇。由于他学习了这个特别的“涨气质”技巧,我跟他在一起时,经常无辜被打。有时吃个面人家只要看了他一眼,他不管那张桌子上一共坐了多少个人,都要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回来,直看到人家怒从心起,然后就会打起来。这种时候我一般上去随便被人碰一下就躺着不想起来了,免得爬起来继续被打。有一天我看着自己新买的阿迪达斯白色外套上全是不久前留下的泥污和脚印,忍不住忧伤地问了一句傻强:“你为毛总是跟着我。”他过了很久才尴尬地说:“不知道啊,跟外面那些人瞎混完,我就只能来找你了,感觉我只有你了啊。”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告诉他:“那你以后别总惹是生非了。至少在明显惹不起的时候。”他严肃地看着我:“但我们不是说好要当黑社会吗?”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纯粹是因为当时不学习又没钱,觉得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人生才完整;我说:“let it go吧,我累了。当黑社会并不好。”傻强在旁边点点头。然后我们傻傻地望着天空发呆。过了一会我问傻强:“你还真准备再也不回家了啊,每天就这么在外面瞎混吗?”傻强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态,脸上浮现一股难得的忧伤,告诉我:“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过了一会,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四在一个中秋我和家人吃完饭,傻强给我的小灵通打电话,我下楼看到他,整个人神清气爽,衣服干净整洁地站在那里,拖鞋也变成了一双二手球鞋,抱着一支大瓶装的可乐,笑嘻嘻地看着我。我看着他先是一愣,没等我开口,他就喜气洋洋地告诉我说他打算回家,但有点怕,让我陪他。我听了微微一笑,然后让傻强等着,我跑上楼去拿了几个月饼下来。傻强路上时不时地傻笑着,抱着一支大可乐拿着一个月饼到了家门口,犹豫半天,我以为他紧张,就打算帮他敲门,但他制止了我,我不解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发现他好像在听着什么。我取下塞在耳里的两只耳机,把耳朵顺着门的方向贴过去,然后听到门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声笑语。通过声音就能想象里面一大家子人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楼道里,感觉时间漫长,傻强看向我,眼神里带着一种傻傻的悲凉,没有说一句话。过了一会,他蹲了下去,把可乐和月饼放在门口,站起来一个人转身走了。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傻强没有说话。我想起了那些日子里,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经常在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找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着少年的时光。我心里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接着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放起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时常盯着他家楼下,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五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瞎逛在城市里,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能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20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嘛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不回去。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怂,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他笑着点点头。六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里则林,90后作者,“有个fm”台长。@里则林
其实,你只要换个思路来考虑这个问题。你说,你换了公司,却也不知道该用如何的方式去认识别人介绍自己。那我问你,你会聊天吗?说实在的,你觉得自己,很孤独,吗。其实,孤独没什么不好,真的。那只是你的担心和害怕所造成的。首先,学会相信自己,OK?
试着培养一点共同话题,而且勇敢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主见的人比较容易引起注意。可以一起逛街、吃东西、看杂志,想办法创造机会接触,过程中与人为善付出真心,应该也会赢得别人的爱护。
就瞎邹胡邹呗,同事之间就没话找话说,比如刚刚网上出了什么新鲜事啊,比如我的邻居怎么样啊,只要当面别说同事的坏话就行了。
我也是一样,真的很难改变。但是你一定要多交朋友,我相信你!
对,对不起我复制多了,一下子成刷屏的了,我不知道怎么删。。。请看第一篇,就是红灯需硬闯那个。。。
好像有点社交焦虑症的样子,需要找心理医生咨询一下。社交焦虑症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1、内在原因:内心缺少自信。2、外在原因:缺少社交技巧,需要看书或参加社交培训班。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多谈恋爱就能治
我也有过这样的状况,很多年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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