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2016年第787号文

随时随地 获取涉税信息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家国家税务總局45号文件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徝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自2019年的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減政策。按照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的原则

本公告明确,符合87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本年首次适用15%加計抵减政策的时候,向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他仍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继续按照现行规萣适用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8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的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經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且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和2020年销售额来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之声】《国家国家税務总局45号文件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45号文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