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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占有》【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
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
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
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
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一句话介绍:强势、阴郁、忠犬的外星指挥官,与温柔却彪悍的地球小妹的爱情传奇。
第1章 当时年少(他嘴里有种清新的气息,像一种没有味道的水果。)
夜里十一点整,我脱了鞋,站上天台的边沿。
  从这个角度向下望,大厦笔直而暗黑的玻璃外墙,像倾斜的万丈深渊,再往前一步,就是粉身碎骨。
  感觉到小腿在发抖,我伸手扶住旁边的广告铁架——毕竟不是真的想死。
  我只不过抱着侥幸的心理,想要逃过某个人的掌控。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只有十八岁。
  我清楚的记得,那晚没有月亮,天特别暗。我刚给一个初二的孩子做完家教,沿着路灯幽静的小巷往家里
走。没走几步,就听到身后响起急促的脚步声。
  我疑心是歹徒,鼓起勇气正要转身,忽然感觉到一股奇异的热流从后背窜至全身。我失去了意识。
  醒来的时候眼前很暗,只有一种朦胧的光,在周围的空间里浮动。隐约可以辨认出,这是间很大的屋子,
我躺在唯一的床上。墙上没有窗,摸着很硬,冰凉而细致的质地,像是某种柔韧柔软的金属。
  这时,前方墙壁忽然开了一扇门,门的形状很奇怪,是六边形的,像是镶在墙壁里。外面的灯光透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人侧身站在门口。
  因为隔得远,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但能听到声音。
  “卫队长。”他说,“她还好吗?”嗓音意外的温和悦耳。
  另一个声音答道:“指挥官,她很好,还是处~女。祝您渡过愉快的初~夜。”
  我听清了他们的对话,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感到很不安,也很茫然。
  那个男人低头跨进了屋子,门在他身后徐徐关上。我看到他肩头银光一闪而过,像是军人的肩章。他的手
还戴着雪白的手套,那颜色在灯下格外醒目。
  我想看得更清楚,可是已经没有光了。
  他朝我走来,脚步声在黑暗里沉稳而清晰。最后停在床边,黑黢黢的身影一动不动。
  在他无声的凝视里,我的掌心沁出汗水,心脏仿佛都被人慢慢揪紧了——封闭阴暗的空间、装扮成军人的
高大男人。现在我担心的不是清白了,而是还有命活着出去吗?
  我第一反应是想问他是什么人,但很快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你能不能放了我?我可以把所有存款都给你。而且我没有看到你们的相貌,可以放心……”尽管努力控
制了,我的声音还是抖得厉害,尾音甚至莫名其妙的扬起,听起来就像被划破的唱片走了音。
  “只要你。”低而稳的声音,简洁有力。
  我的心重重一沉——完了。
  一只冰冷的手,摸上了我的脸,柔软的丝质手套轻轻摩挲着。我的皮肤变得空前的敏感,他轻微的触碰,
都令我紧绷。但我根本不敢动,任凭他摸着我的脸颊、眉毛、眼睛、鼻子,最后停在嘴唇上。他的大拇指沿着
我的嘴轻轻滑动,奇痒无比。
  “你很冷静。”好听却阴森的声音再次响起,他似乎有一点好奇。
  其实我被他摸得心惊胆战,整个人就像吊在钢丝上,颤巍巍的发抖。
  但他听起来心情似乎不错,我鼓起勇气颤声说:“只要你放了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对不起。”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对不起。但已经无暇深思了,因为他脱下白色手套放在床边,然后抓住了我的肩膀。
一股柔和却不容拒绝的力量袭来,我倒在床上。
  怎么办?我昏昏沉沉的想,抗拒还是屈从?
  他看起来这样高大,外面还有帮手,我根本不可能逃脱,反抗毫无意义。
  只有配合,才能少受点苦。这个认知像火焰灼烧着我的脑子,那么清晰而残酷。
  转眼间,他的身体覆了上来,很沉,但没有预想的沉,不会令我喘不过气来。他身上的布料柔韧而冰凉,
呼吸却很温热,两种陌生的气息交织在一起,让我浑身不自在。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很干脆、目的明确。先是将我的双手往上一折,固定在头顶,然后捏住下巴,他的唇就
落了下来。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他的吻。
  我只在十六岁时,跟暗恋的班长接过一次吻。后来他就转学了,初恋无疾而终。
  可这个男人的吻,跟男孩完全不同。他嘴里有种清新的气息,像一种没有味道的水果,隐隐透着甘甜。他
吻得很平和,也很温柔。冰冷的鼻尖从我脸颊擦过,没有预想的扎人胡渣,也没有迫不及待的饥渴。他先舔了
舔我的嘴唇,然后伸进去找到了舌头。我连舌头都是僵硬的,任由他轻舔。
  很痒,陌生的痒,像是有丝丝的电流从舌尖传到身体里,有点不太舒服。
  过了一会儿,他就放过了舌头,却几乎将我整个牙床、口腔都舔了一遍。这种亲吻有点恶心,但我身体里
的电流感好像更强了。
  这时他松开了我,分开我的腿,跪坐在中间。
  意识到将要发生的事,我的胸口就像压了块棱角锋利的石头,堵得好痛。
  周围很安静,可我仿佛听到无数个声音在脑袋里疯狂嘶喊,压得压不住,就快要将我的脑子撕裂。
  理智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我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在他沉默的视线里,手脚并用拼命往床下爬。可一只
脚刚刚下地,另一只脚踝骤然一紧,就像被坚硬的钢圈锁住了。
  “松手!”我明明在吼,可声音听起来颤抖得厉害。
  回答我的是极为有力的一拽,我立刻被拖回他身下,手腕被紧扣,双腿被压制,完全动弹不得。
  他的脸就在离我很近的上方,朦胧阴黑,看不清晰。
  “听话。”他哑着嗓子说,“给我。”
  他的声音跟之前有些不同了,似乎带了某种难耐的急切。而我十八年来,从没像现在这一刻如此绝望。
  根本,不可能逃掉的。
  我难过得想哭。
  感觉到大腿一凉,他掀开了我的裙子,我的身体越来越僵硬。
  他将我翻了个身,捏住了我的膝盖往前一推,我变成上身趴着,双腿跪着的屈辱姿势。
  他从背后覆了上来。
  第一次结束得很仓促潦草,我缩在床上,一点都不想动。他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就又靠了过来。
  他正面压着我,头埋在我的长发里。他胸口的肌肉很硬,紧扣着我的腰的手,有薄而硬的茧。这一次时间
很长,我一开始还是痛,后来却不痛了,只是那种感觉比痛更让人难受。
  当我第一次时,觉得很羞耻,也以为这样就算结束。但他似乎完全没有满足的迹象,翻来覆去反反复复。
一波又一波强烈的感觉袭遍全身,我一直迷迷糊糊,身体就像通着电,始终沉浸在某种颤抖的狂潮里。
  如果我知道再次清醒时会看到什么,我宁愿闭着眼假装昏迷,也不想面对这匪夷所思的噩梦。
  当我睁开眼,发现正趴在什么毛茸茸的庞然大物上。黑黢黢的一团,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我吓了一跳,
定了定神,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那个男人不见了,此刻躺在我身下的,是一头巨大的野兽。两只沉重的爪子搭在我腰上,我甚至能感觉到
它指间硬而韧的肌肉,还有锋利的指甲带来的轻微的刺痛感。而我正跨坐在它腰上,背靠着它两条粗壮的后肢
  周围很暗,它的眼睛却很亮。那是一双金黄的、圆形的兽眸,定定的望着我。
  我完全吓懵了,眼前的兽,明明不是老虎,也不是狮子。我甚至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它到底是什么?为
什么会在这里?
  我想喊,但是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这时,它的嗓子里发出一声近乎哀鸣的嘶叫,然后有什么坚硬的东西
,抵住了我。
  明白过来它想干什么,我真的受不了了!那个男人根本是变~态,竟然让我跟一只野兽……
  我拼命推它,可它的爪子牢牢抓住我的腰,往下一放!
  “啊!痛!”我喊道。我在干什么?对一只野兽说话?
  可它的动作忽然停住。难道它能听懂我的话?
  只是,明明痛的是我,难受的却似乎是它。它又发出一声嘶哑而压抑的哀鸣,庞大的身体开始剧烈而难耐
的颤抖,抓住我腰的爪子力气逐渐加大。那原本明亮的兽眸,此时写满悲愤和疯狂,是那样无助和绝望。仿佛
似乎下一秒,它就会按耐不住,强行将我穿透撕裂。
  不,那样我真的会死。
  我不想死。
  神差鬼使的,我颤抖的伸手,摸上了那张狰狞而恐怖的兽脸。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摸它的脸,也许是因
为它看起来很难受,让我觉得安抚它,就是救自己。
  手掌传来它滚烫的温度,我停住不动。它却似乎吃了一惊,侧了侧脸,舌头轻轻在我掌心舔了舔。它的舌
头也很烫,我的手却很凉。是不是它喜欢这样的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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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占有 全文+番外【完结】\r\n到 84两则小番外
好看的小说
一句话介绍:强势、阴郁、忠犬的外星指挥官,与温柔却彪悍的地球小妹的爱情传奇。\r\n\r\n\r\n\r\n内容标签:强取豪夺 重生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完整 好看哦
很不错的书,
应该都是完结的
1VS1 HE 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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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博 于
16:23 编辑
兑现对老读者的承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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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
  时隔数月,没想到我在晋江的最后一次作者有话说,会以这样的形式跟大家见面。
  我已离开晋江,所以8月1日开坑的推理言情新文的地址,就不贴在这里了。大家可以关注我的微博: 。或新浪微博直接搜索“丁墨”。关注我的贴吧:&&,或直接进入百度贴吧,搜索“丁墨”。我的一切动态:番外、新文、小剧场、实体书上市消息等,都会在这里公布。另**1,2,3**已满,4**新**招新,**:荒芜时代④** 。欢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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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明天中午12点见。祝大家阅读愉快,天天开心。
  永远爱你们的 老墨
  许隽番外——世间的颜色
  (上)
  十二月的时候,霖市下了第一场雪。纷纷洒洒的,就像细细的羽绒飞扬在夜空。
  这是许诩婚后的第三年,孩子已经四岁,而许隽也已三十二岁。
  男人最黄金的年龄,他依旧单身。事业如日中天。
  这一晚原本极其寻常。他和几个朋友到夜总会happy,等大伙儿都搂着女人跳舞时,他望着身旁那些精致中有些妖冶的年轻女孩,却有些意兴阑珊,找了个借口,出去了。
  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许隽含着烟站在包间外幽长的廊道里,望着夜色雪光,心情波澜不惊。
  也许是二十四孝舅舅当太久,又或者是许诩“正经找个女人结婚”的郑重劝告起了作用……许隽的俊颜慢慢浮现出了笑意,他现在还真没瞎玩的兴致了。
  只是结婚啊……
  未来妻子的轮廓,还没什么概念。
  爱情久违太多年了,他已经不记得爱情到底该是怎么样的滋味和感觉。
  此时雪已停了,月亮从薄薄的云层后冒出来,清辉遍洒莹白雪地。许隽站了一会儿,刚想进屋,就听到转角后传来说话的声音。在一片杂乱的男声中,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
  “他欠的钱,我来替他还。是他不懂事,请你们见谅。”
  那声音清澈动听,偏偏又温和无比,就像一股甘甜的水,慢慢浸过人心。
  许隽忍不住走了过去——这么好的声音,一般长相都令人不敢恭维。但他还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这么美的声音。
  这就是许隽第一次见到穆瞳的情形。
  冬夜、雪地,城中出了名夜夜笙歌的销魂窝。他是西装革履的金主,与周遭所有的纸醉金迷、放浪形骸的人并无不同。而她牵着一个年轻男孩的手,站在几名夜总会保安的包围中。她穿着普通的黑色羽绒服,素净如雪的一张脸,眼睛极大,瞳仁极黑,安安静静地看着众人。
  格格不入。
  她就像个清纯温婉的邻家女孩,与这奢靡浮躁的一切格格不入。
  跟她一起的男孩长得也很清秀,只是神色愤怒而执拗。相比起来,她显得平静很多。保安们则神色各异,有的不屑,有的犹豫,还有的流露出同情。但男人的目光触及她的容颜时,多少都有些迟滞。不是说她多美,而是太干净,干净得让人心头有些发懵。
  许隽当然没有懵,他的目光又回到她身上。
  以他的经验,长得这么纯的女孩,要么是真纯,要么就是妖精。
  不过现下这世界,妖精早就比天使多了。
  就在这时,女人抬头,朝他这边望了一眼。
  许隽毫不在意,颀长的身体靠在一根廊柱上,似笑非笑地也看着她。其实他站在阴暗处,隔得又有十多米远,女人应该看不清他的脸,但她的目光倒让许隽有些讶异。
  还真……淡漠啊。漆黑如墨的眸子平平静静地扫过来,又平平静静地移开,同他脚边的雪一样,透着股清冽的气息。
  没多久,许隽就听明白来龙去脉。
  原来她跟男孩是姐弟,弟弟在上大学,跑到夜总会来打工,干了四个月,现在想走。夜总会让他按照合同赔偿一笔违约金。
  其实按照新劳动法,违约金什么的早就是不合理的存在了。但在这种地方,你跟谁谈劳动法?而且看着男孩俊秀的容颜、高大的身姿,许隽多少也能猜出七七八八——许是碰到了什么龌龊事,男孩想走,但夜总会不想放。违约金之类的,多半只是个借口。
  保安头子不太客气地说:“你说你分期偿还违约金,有什么凭证?”
  女孩答:“我开了一家书店,收入稳定。以后每月偿还,一年就能还清。欠条我写好了。他现在不愿意留在这里上班,也不可能强迫对不对?而且这笔钱我们愿意支付……”
  许隽又看眼女孩,沉沉静静的样子,不卑不亢。
  这时保安头子似乎也犹豫了,对她说:“你等等。”往回走了几步,这才看到站在廊道里的许隽。
  “许总?”保安头子的神色和声音立刻变得恭敬殷勤,“您有事?”
  许隽摇头:“没事,出来透透气。”
  保安头子又寒暄几句,这才拿出对讲机,走到一边,刚要跟上级汇报,一旁的许隽似乎不经意地笑着说:“我跟你们经理说两句。”
  许隽并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终究是警察家属,经常被许诩耳提面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应当比普通人更重。”所以,在不损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他倒是经常帮人。
  此时的许氏企业在霖市举足轻重,他的一句话,对小小夜总会经理而言,当然很有分量。讲句话就能帮一对看似正值艰辛的姐弟,何乐而不为?何况女孩还是难得一见的清纯美女,这么赏心悦目。
  保安队长得了明确指示,还得了他给的一盒好烟,屁颠屁颠地去宣布结果了。许隽站在原地不动。许是想向他邀功,保安头子的声音格外响亮:“刚刚经理说了,你们姐弟也不容易,我们原来也是想留下人才。既然不愿意,大家好聚好散。违约金也不用了,就赔给公司一个月工资吧。”
  话一出口,保安们都是一愣。那男孩也有点没反应过来:“就一个月工资?”女孩却很沉静,点点头:“谢谢你,非常感谢。”吩咐男孩:“你现在就拿我的卡去取钱。”
  几个保安跟男孩去拿钱了,许隽见事情解决,转身刚想走,忽然听到女孩扬声喊道:“您……请等一下。”
  许隽脚步一顿,隔着数米远,转身看着她。
  女孩还是用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安静温和地望着他,雪白的脸庞,染上淡淡的微笑:“谢谢你。”
  许隽一怔,笑了。
  刚刚他跟夜总会经理讲话时,离他们很远。按理说她不可能听到,刚才保安队长在他的授意下,也没有点破这一点。
  她却猜到了,这份察言观色的能力,还真是通透。
  许隽也不说话,只摆了摆手,迈开长腿就走了。
  这一段邂逅,对许隽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很快他就将这对姐弟抛之脑后。
  生活照旧,工作照旧,他过得繁忙而孤独。
  偶尔雪夜独坐,也会想起女孩那对澄澈的眼睛,宛如星光坠入暗河,寂寂动人。
  世间绝色千万种,他可以远远欣赏,却不知如何再次情动。
  再次遇到她,已经是一个月后。
  深冬的午后,许诩约他到一家咖啡厅喝下午茶。这据说是全市最好最地道的咖啡厅,开在使馆区边上,随便拉一个服务生过来,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跟外国客人对答如流。
  季白去省厅开会了,孩子上幼儿园小班了。兄妹俩打算喝了咖啡,就去接小宝贝。刚坐了一会儿,许隽就见吧台后站着个有点眼熟的男孩。
  是穆晨,许隽记得他的名字,穆瞳的弟弟。他也看到了许隽,年轻的脸庞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他端起两块精致小蛋糕,朝他们走来。
  “许先生,没想到能再次碰到你。”穆晨腼腆地笑了,“我叫穆晨,你还记得吗?那天的事,我姐后来都跟我讲了。谢谢你。”
  许隽是本市知名人士,频频登上财经杂志封面,男孩认出他也不足为奇。他只是笑笑:“这里不错,好好干。”
  穆晨点头,放下蛋糕:“我请你们吃。”
  许隽也不推辞,笑着说谢谢。许诩抬眸扫了他们两人一眼,并不问其中究竟,只礼貌地也说谢谢。
  穆晨不敢多打扰,转身刚要走,就听到门口传来清脆的风铃声,他抬头望去,吐吐舌头:“我姐来视察我新工作的环境了。”然后就快步迎了上去。
  许隽和许诩同时看过去。
  穆瞳今天穿着件暗红色的外套,系一条白色围巾,脸上戴着副墨镜,润白的脸被冻得有些发红。穆晨走过去,牵着她的手往里走,姐弟俩脸上都带着笑意,低头轻语。过了一会儿,穆瞳摘掉墨镜,转头朝这边望了过来。
  许隽对上她清冷幽黑得仿佛冒着雪气的眼睛,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点舒服,又有点不太舒服——许是这些年他被众星捧月惯了,这女人看他的目光却太过于平静。
  他往椅背一靠,身体舒展开,抄手看着穆瞳姐弟走近。尽管神情平淡,可那修长双眼微微眯起,就生出几分放荡不羁的味道。
  一旁的许诩放下咖啡勺,捧着下巴盯着他:“怎么?你对他姐姐有兴趣?”
  “瞎说什么?没兴趣。”
  许诩慢悠悠地说:“没兴趣你摆出这么富有侵略性的姿态?”
  许隽斜了她一眼,没说话。
  穆瞳刚走到桌旁,穆晨就被其他服务生叫走了。她似也不以为意,微笑朝许隽两人点头。
  “许先生,我只是想再次感谢你。”她那白皙的脸红潮一直未褪,“不多打扰了。”
  许隽抬眸看她一眼,笑笑:“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你弟弟到这个地方打工不错,以后别让他去乱七八糟的地方。”
  穆瞳垂下眼,答:“嗯,我懂的。”她眼中的笑意更深,因为眼睛太漂亮,笑起来就像波光湛湛的湖面,叫人眼前一亮。
  许隽:“坐下一块喝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你。”
  这时穆晨走了过来,又寒暄几句,然后将姐姐送出了店门。许隽一直望着他们走远,沉思片刻,把那天出手帮他们姐弟的事跟许诩说了,然后话锋一转:“这女孩挺机灵,气质又好。你说我挖她到公司做助理怎么样?”
  许隽说这话,还真没什么私心。要知道一个机灵通透、长相还好的女孩,的确算是人才。而他原本有个花枝招展的女强人助理,但快生孩子了,要休半年假,他手头正缺人。穆瞳气质独特,如果今后考核过能力能够胜任,他当然求之不得。在高端商务交往中,有这样一个助理,那些企业老总们对她讲话,都要轻柔三分。
  本来他也只是随口一说,谁知很少关注他工作上事的许诩,闻言却摇头:“不行,她不合适。”
  许隽有点意外,淡笑:“怎么?这么短的时间,你就分析出她的能力不行?”
  “不是。”许诩答得很快,“她气质沉稳,进退有度。而且按你说的那天的事,她也许是个能担事的人。你也说了,她自己经营了一家书店,我刚才上网查了一下,那家书店虽然不大,口碑很好,说明她经营管理能力也很出色。但是……”
  随着许诩语气转换,许隽心头忽的微微一紧,就听妹妹说:“她是个盲人,所以当不了你的助理。”
  许隽一下子愣住了。
  许诩继续说:“她的神态跟普通人没有不同,眼睛也挺有神采,你没分辨出来很正常。不过她十指指尖都有茧,什么人会经常用到指尖呢?另外她右手虎口掌心也有茧。
  “另外,穆晨全程牵着她的手走过来,还一直跟她说话。你看咱俩见面的时候会这样吗?因为她第一次到这里,穆晨在给她引路。而且她跟我们讲话时,明显每一句都有停顿,我猜她是习惯性地在听声音。
  “我刚才也上网查了,网友点评她的书店,也说可惜美女老板是个盲人。”
  许隽这才有点震撼了。
  原来这个女人,一直看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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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穆瞳自小丧父,母亲将她和弟弟拉扯大。所以她的性格也颇像母亲,坚强、独立、安静。八岁的时候,她得了场大病,病愈后双目失明。母亲和五岁的弟弟抱着她号啕大哭,她轻声安慰他们说不要紧,她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而她的确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活得完全不输普通人。
  遇到许隽时,正好是她最艰难的时候。母亲病重,她这几年开书店好不容易攒下的一小笔钱,打水漂似的往里扔。弟弟想要帮衬家里,却在夜总会惹上麻烦。所以许隽的举手之劳,于她却是雪中送炭,铭记于心。
  但她亦明白人生随缘,两次遇见后,她想这一生也许跟许隽不会有交集。谁知三天后的下午,弥漫草木清香的书店里,却迎来不速之客。
  来人脚步轻盈,径直走向柜台后的她。旁边的服务员想要上前,那人轻声说:“不用管我,我找你们老板。”
  穆瞳认得她的声音——那天跟许隽在一起的女孩。她立刻站起来:“你好。”
  许诩在她跟前站定。
  许氏兄妹虽然性格迥异,但有的时候看人的目光、喜好倒是出奇一致。譬如许诩今天因为路过这家书店,心念一动进来逛逛。但单单只看着穆瞳干净如雪的容颜,就觉得心里舒服。
  “你好,我叫许诩。”她开门见山,朝穆瞳伸手。
  穆瞳微微一笑,也伸出手,只是离她的手还有一点距离。许诩手往前一移,主动握住。
  穆瞳亲自陪许诩在书架间流连。许诩选了几本社会心理学方面的书,正沉吟间,穆瞳微笑说:“育儿有关的书在第五排,还有些国外枪械杂志,在最后的货架上。”
  许诩一怔,侧眸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穆瞳笑容浅浅:“我鼻子很灵的。你身上有奶味儿,还有一点硝火味。”
  晚上许诩回家后,把今天的经历告诉季白。季白搂着她的腰,头探进衣领:“有奶味儿?我仔细闻闻。”
  过了好一阵,季白才心满意足地松开她,但也承认即便以他灵敏的鼻子,也分辨不出这味道。许诩顶着满脖子被他“闻”出的红痕,捧着下巴叹息:“她的鼻子可真灵啊。要不是盲人,加入警队多好!”
  季白也点头,虽然鉴证技术这些年突飞猛进,但“气味”这种东西,是无法精细收集鉴定的。
  “但她要是没盲,鼻子也许就没这么灵了。”季白说,“世事就是这样。”
  许诩和穆瞳很快成为了朋友。
  不是说多亲近,两人都是沉静性格。但有的时候,默契和友谊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交流,就会悄然滋生建立。许诩本就喜欢读书,穆瞳店里会有些稀奇古怪、网上买不到的书,她索性在她那里办了张会员卡,每周末都过去阅读。
  穆瞳也很喜欢许诩的性格,直接、坦诚、我行我素。她看书看得专注时,会冷着脸对店里想要跟她闲聊的小姑娘说:“不要吵我。”把小姑娘委屈得不行;但是店里有什么事,譬如忙不过来,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要走开,她会双手插裤兜走到吧台后:“我来帮忙。”久而久之,店里的几个姑娘都对这位面冷心热的女警,又敬畏又喜欢。
  她们还找到一个共同爱好。有一次,一个年轻女店员,看着频频光顾的一名男顾客走远,面带娇羞地嘀咕:“这人是干什么的啊?”
  一旁的许诩头也不抬:“他是小学教师,挺适合你的,想追就出手。”
  穆瞳接口:“嗯,是二小的教师。”
  众店员都是一愣,转头看着她俩。
  许诩则放下书,看着穆瞳。而穆瞳安静的黑眸中,浮现澄湛的笑意。
  许诩是观察出来的:公文包、走路姿势、头发上的粉笔灰、讲话的习惯……
  穆瞳是闻出来的:墨水味儿、粉笔味儿,还有霖市二小门口大片大片薰衣草的香味。
  不同的方式,同样的敏锐。
  在那之后,两人偶尔兴致来了,就会有如此秘密切磋交锋。
  “这人是公务员。”
  “没错。”
  “这个呢?”
  “IT技术男。”
  “这个我闻不出来。”
  “理解你,电脑又没味道。”
  许隽知道自家妹妹多了个闺中密友,已经是大半个月后。当他听许诩提到“穆瞳”这个名字时,脑海中条件反射地就浮现出她的眼睛。尽管事实就在眼前,但他每每想起穆瞳眼盲这件事,始终少了点真实感。
  怎么说呢?
  见过那双眼的美丽,见过她眼中璀璨胜过星光雪色的色彩。这么一双眼,怎么会看不见呢?
  当然这点小心思,他不会对许诩提,只懒洋洋地点评她这名难得的女性知己:“头回听说,女人之间,因为推理建立起友谊。妹妹,你还真是奇葩。”
  许诩想了想,居然点头答:“说得也是,我的爱情是建立在推理基础上,友情也是。”
  许隽大笑,摸着妹妹的头发,却没说出心中的另一个念头。
  他曾经深爱的女人,成为妹妹唯一的女性好友;而现在,多年来头一回勾起他一丝念想的女人,又成了她的知己。这是不是缘分呢?
  不过,那念想也只是一丝丝罢了,睡一觉起来,过些天不见,也许就淡了。
  许隽偶尔也会去书店坐坐,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有时是接许诩,有时候顺路去喝杯柠檬茶、买份报纸杂志。
  对许隽的到来,穆瞳的态度依旧云淡风轻。可许隽老觉得,她看自己的目光,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一抬眸一蹙眉,那如盈盈水光般的黑眼,沉默而温和。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看不见。
  两人偶尔交谈,而许隽点的茶水,从来不是普通店员打理,而是穆瞳亲手沏泡送上。这大概是为了感激他曾经的帮忙,但这与众不同的待遇,总引来店里其他顾客的侧目,倒叫许隽心头愉悦。
  偶尔店员们订外卖时,穆瞳也会问一句:“许先生要不要?”这种普通外卖,许隽已经很多年没吃了,当然说不用。但翻看杂志时,不经意间抬头,见她跟几个店员坐在吧台后,捧着饭盒无声地吃,一口一口,斯文又缓慢,他忽然就有点饿了。他发觉她虽然看不见,吃饭却是很精细挑剔的,辣椒、葱段、姜末都被她仔仔细细挑到一边,她也不喜欢吃大块的肉,不喜欢吃猪肝,总是挑出来——猪肝是明目的,她不懂吗?原来她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沉稳老练,也会有小小的任性和孩子气。
  这么无风无浪地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公司秘书笑着调侃他:“许总,大家都在猜您的神秘女朋友是谁呢?”
  许隽意外:“女朋友?”
  秘书:“是啊。”
  “我最近没女朋友。”
  秘书愣住了?没有?没有女朋友,一向浪子的许总怎么每周五都准时下班,一脸春风地开车离开?他桌上还多了好几本文艺畅销书,以他的性格,怎么会看这种卿卿我我的书?而且据秘书和助理们分析,书中都夹着精致书签,还有女人娟秀的字体,居然不是女朋友?
  许诩儿子两周岁生日这天,许隽早早从公司下班,买了一个大大的玩具机器人,扛回许诩家。按下门铃,却是穆瞳牵着孩子的手来开门。他还没开口,她已经展颜而笑:“许先生你好。”
  许隽把玩具丢给孩子,孩子笑着地拖着玩具蹒跚而行,他两人则并肩在后头往里走。
  “你怎么认出我的?我身上有气味?”许隽今天心情很好,声音中就带了笑意。
  “嗯。”
  “什么味儿?”许隽抬起手臂嗅嗅,“我洗得很干净啊。”
  穆瞳被逗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不是不好的味道。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环境相对是稳定的,所以沾染上的气味,也是不同的。”
  许隽:“你还真跟我妹妹有一比啊,光靠鼻子就能成神探啊,身边人做什么都瞒不过你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前头去了,留下穆瞳一个人,微微一怔。
  许隽跟外甥坐在地板上玩玩具,穆瞳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喝茶。季白和许诩还没回家,只有许父心血来潮,指挥保姆在厨房奋战。
  许隽跟孩子玩了一会儿,就抬头看穆瞳一眼。
  他刚才的话,多少有点喜怒难辨,也不是有意为之。他早不是毛头小伙子,可看着这姑娘明明眼盲,却比普通人更敏锐,谁要跟她好了,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她明明像蒲草一样脆弱,可又坚强得让人侧目。当然,他许隽是不会找一个盲人女朋友的,太麻烦……他的心情,莫名泛起一丝焦躁。
  许诩回家的时候,就见儿子坐在地上玩得欢快,可哥哥和穆瞳都格外沉默,空气中似乎有种怪异的气氛。
  但季白叮嘱过她,说男女之间,气氛越诡异越有戏。所以看到这一幕,她紧张忙碌一天的心情,反倒一松,笑着朝他们点头:“哥,穆瞳。”
  许隽站起来,接过她手里公文包。
  穆瞳也站起来,两人离得很近,穆瞳眉头微蹙。这细微的表情变化,被许诩捕捉到了。她心念一动,问:“你闻到了什么?”
  穆瞳静默几秒钟,答:“血的气味,很淡。还有消毒水的味道。”
  许诩盯着她,看得似乎有点入神,突然将她的手一牵:“非常好,跟我去趟警局,现在。”
  许隽和穆瞳都是一愣,许诩解释:“昨天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医生,我碰过尸体,所有会有血味,医生身上也有消毒水味。现在我们有四名嫌疑犯。死者是被锐器刺伤,大出血死亡。如果是凶手,身上应该有相同的味道。走,你去帮我鉴定。许隽你开车送我们,儿子乖乖跟爷爷待在家里,妈妈要去破案。”
  三人抵达警局时,只见刑警队的那层办公室灯火通明,还有不少人在忙碌。许诩带着穆瞳去找季白,许隽也不紧不慢地跟着。许诩转头看着他:“你可以先回去了。”许隽淡淡答:“她要真指认出凶手,你和季白今晚肯定得通宵吧?我不是又要赶回来一趟接她?”
  许诩:“哦。”
  穆瞳:“不用了,我让穆晨过来接……”
  许隽打断她:“不必。你既然是帮许诩的忙,我送你也是应该的。”
  穆瞳就不再推辞了。
  其实季白和许诩已经对嫌疑犯有了初步推测,但如果穆瞳的判断也一致,能更好地帮他们锁定嫌犯。商量之后,由季白和老吴在审讯室,再次简短地提审每个嫌疑犯,而许诩陪穆瞳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许隽则坐在审讯室外的走廊里,眯着眼打瞌睡。
  警队的人跟许隽已经很熟了,看到他在等,只当是等许诩,笑着打了招呼,都没管他。大胡、赵寒等人听说许诩带了个盲人美女来帮忙,意外又好奇。本来没他们的事,却一本正经地拿着文件夹,走到审讯室对面的房间,隔着深色玻璃仔细端详。
  审讯快结束时,他们走出来。许隽听到他们在交谈:“嘿,还真是漂亮。”
  “可惜眼瞎了。”
  “明天问问许诩,她有男朋友了没。”
  许隽忽然又焦躁起来。
  以往要是对别的女人有这么一丁点好感,他早就展开热烈追求。
  可穆瞳不一样啊。听穆晨说,二十五岁的她,还没有交过男朋友。这种女人,谁敢碰?他反正是不敢的。
  审讯完毕,大伙儿在刑警队的大屋开会讨论。许隽坐在门口,倒是看得清清楚楚,听得仔仔细细。
  案情分析什么他是听不懂的,季白说得也快,简短汇总了前情,就看向穆瞳。
  不止他,刑警队的大老爷们儿,全看着许诩身边这个清丽逼人的女人。
  穆瞳的神色始终温和平静,即使察觉到众人侧目,也没有半点惊惶,只清晰地答道:“第一个女人身上有油烟味,跟死者身上有相同的空气清新剂味道,还有死者的汗味,很浓重的眼泪的咸湿味,她是死者的妻子吗?
  “第二个人身上有花草味,跟死者夫妻身上一致。还有烟味、车辆尾气味……我猜他是死者小区的工作人员?
  “第三个人……血的味道,跟死者相同的消毒水味。还有胶带的味道、福尔马林的味道……”
  她说到这里,大家脸色都是一变。因为季白并没有告诉她嫌疑人的情况,但她说的却与案情一致——死者正是被人用胶带缠住手脚,再重刀捅死。而且死者的眼睛被挖出来,现在还没找到。而穆瞳说的福尔马林,那正是浸泡尸体或器官用的防腐液……
  案情分析结束,季白打电话向上级申请对嫌疑人的搜查令。一众男人全看着穆瞳,大胡问:“穆**,你的鼻子怎么就这么灵啊?简直天赋异禀。”
  许隽坐在门外,透过袅袅烟圈,也看着她平静的面容。
  穆瞳的脸色忽的泛起薄红,轻声答:“没那么夸张。我以前嗅觉跟普通人一样。”
  赵寒直愣愣地问:“那现在变得这么厉害?”大胡立刻用胳膊捅了他一下。穆瞳不以为意,微笑着答道:“我眼睛刚看不见的时候,生活很不方便,后来就专门练习。其实你们也可以练习。”顿了顿,说:“闭上眼,安静下来。就能听得很清楚,闻得很清晰。”
  很普通的一句话,被她低柔婉转的嗓音讲出来,却叫众人都是一静。
  许隽隔着众人,望着她静好婉约的容颜,沉默不语。
  闭上眼,安静下来。就能听得很清楚,闻得很清晰。
  原来她的世界,是这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阅读愉快^_^
  明天见。
因为以前没更完的文太多,正从后面一点点的往前更,有想看的未完结的可以在文下留言,会在看到的第一时间去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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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番外还没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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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_f" id="postmessage_、世间的颜色(下) ...
  (下)
  穆瞳对于许隽来说,变成了一种存在。
  一种习惯性的存在。
  每个周五,他还是会去她的书店,翻翻书,喝她泡好的茶,还有她亲手做的糕点。他们很少聊天,很多时候只是目光的不经意间交错。他会盯着她的容颜看,而她的目光会依旧平静地从他身上滑过。
  一切都是安静而美好的。她亲手布置的幽静舒适的书店,她买来的一盆翠绿的兰花,她指间的茶叶清香……许隽有时候觉得,他应该感谢穆瞳,因为她为他提供了这么清静的所在。忙碌完工作,只有回到她这里,整个人才放松下来。而每当他阖上双眼,靠在他专属的那张沙发上,脑海中总会浮现她那天说的话。
  闭上眼,整个世界都会安静下来。
  也有人追求穆瞳。有那么几天,下班的时候,书店的吧台总有人送来鲜花。而店员们也不知有意无意,趁穆瞳不在的时候悄悄议论。
  “是对面写字楼的一个白领。”她们说,“我们老板还是很有魅力的嘛。”
  许隽瞥一眼那花,中规中矩的红玫瑰而已。
  而穆瞳只要闻到有花送到,就轻声嘱咐店员,把花拿走。大概过了几个星期,那人的花也不再送了,店员们颇有些失望,而穆瞳照旧安静地生活。许隽不置可否,但心情却莫名愉悦起来。
  越陷越深,有的时候,是人不知不觉,放任自流。
  清明这天亦是周五,大清早,秘书就轻声问许隽:“许总,鲜花和祭品已经准备好。您是照旧中午就去墓地吗?”
  许隽一怔,点头。
  每年每月,年年月月。不知不觉,梓夕死了已经有五年,离开他有十二年。
  许隽一个人在墓地坐到很晚。
  墓碑上的照片是梓夕回霖市时拍的,干练又靓丽,其实早不是他们相爱时的模样。
  相爱的时候,她是什么样子,他其实也有点记不清了。只记得感觉,温柔的、热烈的、细软的、痴缠的。他只记得那时候的爱情,让年轻时的自己每一天都有焚烧于火上的感觉。太炽烈,太甜蜜,像是把一生的情意都用尽。
  月亮升上枝头时,他从墓前起身,将外套搭在肩膀上,沿着暗黑的小路往外走。
  这时手机却响了,是两个他订好的记事本提醒。
  一是“梓夕忌日”。
  二是“还书给瞳”。
  夜色这样清冷,到期需要归还给穆瞳的书,还在车后座上。许隽低头看了看表:这个时间,书店早关门了吧。
  但这样的一天,祭拜过梓夕,他到底无处可去,开着车,他不知不觉又绕到了穆瞳的书店门口。街上人很少,她的书店居然还亮着灯,一盏柔白的光透过玻璃门洒在门外台阶上。依稀可见一个苗条的身影,坐在吧台后,低着头。
  许隽推开门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她,听到声音抬起头,那湖水般的眼睛里,依旧有温和的笑意。
  “来了。”她站起来,将手里的书和笔合上。
  “写什么呢?”许隽问。经常看她在看同一本书——《百年孤独》,还拿笔在写。
  “一点批注。”她微笑答,“喝什么茶?”
  他照旧坐在角落一方沙发上,而她沏茶、端出糕点,然后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吧台后。窗外星光璀璨,只有他们俩,隔着数步远的距离,各自静默不语。
  但许隽觉得,原本有些隐痛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
  许隽坐了半个小时就走,开车出去几分钟才想起来,又掉头回去,就见穆瞳一个人在关店门,双手熟练地在门帘上摸索、上锁。
  “我送你。”他坐在车里,默默望着她。
  许隽开车送穆瞳回家。
  轿车飞快地在夜色中疾驰,灯火照耀。已近子夜,穆瞳参与查案时精力又格外专注,此时显得极为疲惫。
  两人一路都没说话。到了她家楼下,许隽下车替她打开车门:“我送你上去。”
  穆瞳拢了拢衣领和围巾,摇头微笑:“不用的,路很熟。”
  许隽望着她在冷风中微微蜷缩的肩膀,还有被湖蓝色围巾裹住的纤细脖子、霜一样净白的脸色,有那么一瞬间,突然想把她拉进怀里。
  芸芸众生,他却恰好遇到这么一个,从第一眼见到,就让他心疼。
  但他忍住了,只淡淡地点头:“再见。”驾车绝尘而去。
  他走之后,穆瞳沿着楼梯,一步步往上走。她和穆晨租住的是老式楼房,没有电梯,有几层的灯也坏了。但没有关系,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
  明明很熟的路,却走得很慢,眼眶微微有些湿润,走到家门口时,已经神色如常。穆晨打开门见到她:“怎么才回来?许哥呢?”露出个讪笑,“我以为他会送你上来。”
  穆瞳轻轻地摇头:“他不会。”
  临近年底,许隽的公司正在筹备上市,他也变得很忙。往往十天半月,才有空去书店坐一坐。他的脸色约摸也变得不太好,偶尔听见下属议论,猜他跟那位神秘女友一定是分手了。
  新年前几天,许隽包下市近郊的一个温泉会所,召开公司年会。照例也给了许诩几张VIP招待票。
  开完会已经九点多,员工们四散着在会所里玩乐。许隽连日来特别疲惫,也不想去玩,只躺在最里的露天私人温泉,这边是男士专用,估摸着季白也该到了。
  果然泡了一会儿,就听见脚步声,许隽也没回头,那人站在池子边,轻声问:“许诩,你在吗?”
  许隽猛的睁眼,就见多日不见的穆瞳,只穿了一身泳衣,站在热气腾腾的水边。
  隔着蒙蒙水汽,就像隔着云雾,许隽静静地望着她。
  女人的躯体,被泳衣包裹得越发妖娆动人,偏偏面容是极沉静纯净的。两种气质交织,神秘又安静。最后许隽的目光落在她宛如白脂玉般修美的脖子上,觉得喉咙有点发紧。
  穆瞳走错温泉,是极偶然的事。一是这里她没来过,二是服务员告诉她,左手那间就是。但是服务员的左手边,却是她的右手边。服务员还告诉她,许诩今天订的是薰衣草味精油。她在许隽所在的温泉间门口,闻到了薰衣草味。
  服务员忘了说,许隽的喜好跟许诩是一样的。
  许隽从水中站起来,走到她面前,望着池边的她:“怎么没闻出来是我?”
  穆瞳微微一惊:“对不起!”
  温泉水掩盖了他的气味,如何闻得出来?可此刻他的身体靠近,男人肌肉散发的热力,比以往每一次都明显。
  她的脸红了,转身就要走,脚下一滑,就要跌倒,许隽抬手就扶住了她的腰。
  究竟是怎么把她压在池边,开始热烈的亲吻?许隽每次想起,脑子都有点懵,身体的感觉却很清晰。他只记得她白皙娇软的身躯,拥入怀中的感觉。他才第一次触碰,就不想放手。
  雾气弥漫,灯光柔暗。明明才认识一年多,许隽却觉得似乎压抑了很多年,沿着她的脸颊、脖子、肩膀、腰……一寸一寸亲吻。而从未跟男人有过亲密的穆瞳,宛如一弯睡莲躺在池边,微喘着,任由他在身上肆虐。
  这晚许隽回到房间,很快就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到第一次遇到叶梓夕时的情形。那时她大三,他大一。她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追求者甚众,却对谁都不屑一顾。而她居住的女生楼,就在大一男生宿舍隔壁。每天傍晚,就见她娉婷地从长长的林荫道走过。到底御姐风范逼人,毛头小伙子们只敢围观。许隽这天特地穿了件新T恤,拿了本厚厚的名著,坐在林荫道旁,等她经过时,就堵上去:“师姐你好,我是大一的许隽。”
  叶梓夕就站在夕阳中回头望着他,脸上慢慢泛起笑意。
  “晚上请你吃饭好不好?”
  “好。”
  后来她决意抽身时是怎么说的?
  许隽,我爱你,但也许我爱你不够多。对不起,我放弃。
  不,梓夕,不是你不够多。
  是我爱你不够,才让你舍身离去。
  第二天天亮,许隽就接到上交所电话,说有急事,于是连忙赶回了公司。车开出温泉会所时,他猛然想起昨天把穆瞳从温泉送回房间时的一幕,她脸色绯红地站在房间门口,眼睛里有璀璨的光,轻声说:“明天见。”
  他没答,只点了点头,说:“早点休息。”
  许隽一忙就停不下来。
  一天,两天,三天。
  不是没有空暇的时候,只是疲惫之余拿出电话,看到穆瞳的号码,却拨不出去。
  是进是退,是抓住还是放手?
  不是他优柔寡断,只因为她不是普通人。她眼盲,她敏锐过人,她纯洁无比。
  如果跟她开始,怎么忍心喊停?
  跟她一开始,就会是后半生,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陪另一个人后半生。
  到了第四天的早晨,工作终于告一段落,许隽连着几天没睡。秘书说,许总,您先回家睡吧,后续没什么要紧事了。许隽点点头,开车却先往书店去了。
  抵达时已经中午,冬日的太阳照在玻璃门上,晶莹又温暖。许隽因为工作而有些僵硬冷漠的心,突然就变得舒服起来。
  他推开门,大步走进店里。
  店员们看到他,都是一怔。
  他搜寻一圈,没有看到穆瞳的身影,一个店员犹犹豫豫地走上前:“许先生,穆姐有事,昨晚搭车回老家了。”
  店员还有点担忧地补充:“这几天穆姐24小时没闭店,一直待在这里,不知道有什么事。”
  许隽心里咯噔一下。
  她在等他,等了他三天。
  许隽从书店出来,给秘书打电话:“我离开霖市一下,这几天有事盯着。”秘书为难:“许总,刚想给你打电话,基金公司老总来拜访……”
  许隽走不开,给许诩打电话:“去把穆瞳给我找回来。”
  许诩对于男女之事向来后知后觉,但一听他的语气,也察觉端倪:“你们……”
  “嗯,我们开始了。”
  许诩平时很少激动,这回却隐隐兴奋。一下班就先赶到“案发地点”——穆瞳的书店,探寻究竟。
  据店员称,穆瞳那晚是接到老家电话,急匆匆走了,随身衣服都没带几件。许诩就放了心,看样子临时有事,很快会回来。许隽干吗这么火急火燎?
  她那天看的书还放在桌子上,还是那本《百年孤独》,旁边还放着一支笔。许诩拿起来翻了翻,怔住了。
  这天晚点的时候,许诩拿着这本书去找许隽。
  许隽还在公司加班,看到她,神色微怔:“找到人没有?”
  许诩把书摊开,指着第一页下方的一行盲文:“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
  许隽知道那些都是穆瞳写的批注,但他当然不懂,摇头。
  “这样侵犯了穆瞳的隐私,不过我决定还是读给你听。”许诩莫名叹息了一声。
  “你懂盲文?”
  “嗯,抽空看过盲文对照表,基本认得。”
  许诩拿着书,慢慢读起来:“十二月七日,初遇许先生。”
  许隽神色凝滞,听许诩继续念道:
  “他的声音很低,但隔得这么远,我还是能听清。他轻笑着对经理说,‘穆瞳是我朋友’。其实那时候,我根本不认识他。
  “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有酒味,还有一种很干净的气息,跟其他人都不一样。穆晨说,杂志上的许先生看起来很有魅力。可我想象不出来,他应该是个怎样的人,那么冷漠的语气,却对萍水相逢的我们施以援手。
  “二月九日,他第一次来我的店里,借了一本《白马啸西风》。原来他也看武侠小说。
  “三月十二日,我到警局配合调查,他开车送我回家,我们没怎么说话。他跟那些刑警一点也不同,他很安静。但是许诩讲过,他明明是个很外向的人。
  “四月六日,清明。他很晚才来店里。他感觉很悲伤,而我终于确定,他一直在思念一个人。
  “十二月二十七日,他吻了我。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我一直在等他,可能还是等不到了。
  “那个人一直活在过去。我不觉得难过,只觉得心疼。听到他的声音,闻到他的气味,就心疼得不行。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呢……”
  两天后的早晨,许隽还没睡醒,就接到助理电话。
  “许总,人回来了。刚到店里。”
  许隽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助理是他安排在穆瞳家附近盯梢的,嘱咐24小时只要见到穆瞳,立刻通知他。许隽低头看了看表,上午九点还有个会。他立刻洗漱,换了套干净西装,又打电话到花店,火速送了很大一捧白玫瑰过来。
  临出门时,看到放在桌上的她的书,他拿起来,揣进口袋里。
  第一句说什么好呢?
  曾经他的爱人,骄傲如孔雀,刻骨铭心。
  如今,他喜欢的女人,安静如候鸟。
  不止是她一个人在等待,他也等了太多年。
  年华易逝,我们都需要多一点勇气。今天开始相爱,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_^
  闭眼未公开番外,实体书里也没有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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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t_f" id="postmessage_、世界第一龟 ...
  沉默番外之世界第一龟
  我叫沉默。
  沉下去的沉,默默发呆的默。
  我是一只优秀的、善解人意的乌龟。
  我的主人叫薄靳言,一个非常幼稚的家伙。他老觉得自己是世界犯罪心理推理第一,但这一点未经证实。我一直想告诉他,无论做人做龟,都应该低调。就像我,身为世界第一聪明的乌龟,但是我从来不说。
  在女主人出现之前,主人和我的生活是平静而枯燥的。每天早上他会睡得懒懒地起来,然后自己跟自己发一阵起床气。二十多岁的男人了,还幼稚得像个孩子。但我不会怪他,因为生活太无聊了,我起床的时候,也会很暴躁,满卧室爬来爬去。有时候不小心爬到他脸上,还被他拖过来亲一口。恶……这人到底有多孤独啊,乌龟都被他拖来做朋友。
  起床之后,就是早餐了。他的烤土司、香肠和牛奶,我的龟粮,一人一盘,相安无事。他虽然很挑剔很喜欢吃鱼,但也很懒惰,只有偶尔心血来潮,才给自己做一顿丰盛的鱼肉大餐。其他时间,我觉得他其实都活在最勉强的温饱线上,一个人凑合一顿是一顿。
  老天,快点来个女人来打救他吧!再这么下去,我怕他哪天饿死或者无聊死在别墅里,都没人知道!
  没想到我的祈祷很快起了作用。
  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出现了。
  简瑶!
  简单的简,瑶来瑶去的瑶!多么可爱的名字!
  她的人也像名字一样可爱,小小一张脸,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我们做乌龟的,最喜欢眼睛黑亮黑亮的姑娘,感觉都要好交流很多。
  果然,简瑶姑娘对我格外的亲切,经常给我喂好吃的,还会轻轻抚摸我的龟壳。天可怜见,十多年来,我都没有得到过薄靳言主人这样的爱~抚!他只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喜欢跟我说话,老是喋喋不休说一些沾沾自喜的话,譬如“这个案子简直就像1+1=2一样简单,对吗沉默?”又或者某一天忽然感叹:“昨天去参加世界犯罪心理协会会议,突然发现我原来是世界最年轻英俊的犯罪心理专家。”
  而每当这个时候,我只能……
  默……
  不过有了简瑶后,他就很少跟我说话了。
  他的注意力大部分关注在案子上,剩下的似乎都给了简瑶。
  那还是简瑶刚来别墅替他工作的日子。她穿了职业套裙,他会挑剔不好看;她做的鱼,他会挑剔不好吃;她对案件提出疑问,他会毫不留情地嘲笑她智商低,然后大模大样地来一场推理秀,炫耀一番。
  我默默地看着他俩的相处。
  让我欣慰的是,简瑶的脾气实在好到爆。面对他近乎小学男生的各种挑衅举止,她顶多发发小脾气,而后又陪伴在他身旁。有时候干脆连脾气都不发,笑眯眯地,甚至是有几分温柔和无奈地看着他。
  当时我就想——完了。
  也不知道是薄靳言完了,还是简瑶完了。这两个人,明明一个柔和细致得像小松鼠,一个骄傲幼稚得像孔雀,凑到一起,怎么就觉得刚刚好呢?
  薄靳言这家伙,傅子遇常说他懵懂无知,说他爱情情商为零。可我觉得,他不是无知,他只是懵懂,一直懵懂地等待着,刚刚好的那个人出现。
  万幸,她真的出现了。
  否则,他还真的蛮可怜的。毕竟简瑶即使没有他,换另一个男人,不管是李薰然也好,别的人也好,大概也能过幸福圆满的一生。可薄靳言不行。如果没有简瑶,如果没有在刚刚好的时间遇到一个刚刚好的简瑶,他大概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他会继续这么孤零零地、懵懂而孤独地活下去。
  所以,幸运的那个人,其实我那自以为无所不能的主人吧!
  不过,主人的追妻路也实在太漫长太愚蠢了吧!愚蠢到连我这只乌龟都看不下去了!
  当助手。
  尼玛女孩如果不喜欢你,谁会抛弃正常工作,跟你来干腥风血雨的侦探工作啊!他居然看不到,居然还得意洋洋自己把简瑶从尹姿淇那里挖了过来,那表情就像刚刚抢回了自己喜欢的玩具,ORZ……
  同居。
  尼玛女孩如果不喜欢你,谁会愿意跟你同一屋檐下,瓜田李下啊?你就算半夜爬进她房间,她都不一定会察觉的好不好!他倒好,简瑶姑娘加班都在他床上睡着了,他近距离端详半天,居然只想到要去纠正人家错误的睡姿!真是……卧槽啊!
  还有Kiss。
  是哪个**告诉他,不小心吻了人家姑娘,还要贴心地告诉人家:这件事我不会告诉你将来的男朋友的哦!我看着之后几天,他对于简瑶的冷漠百思不得其解,一口龟血都差点吐出来!
  那几天家里的气氛简直跟南极一样。没有了简瑶的贴心陪伴,他整天就跟个被抛弃的小鬼一样。起床时一张臭脸,吃饭时一张臭脸,连看卷宗的时候都是一张臭脸。而且居然还在卷宗上画了一只小乌龟。我凑过去一看,以为画的是我,谁知他大笔一挥,在旁边写了两个字:简瑶。
  我:……
  好吧我决定原谅他。如果简瑶真的不要他了,我就主动背着鲜花,代替他去乞求她的原谅。
  万幸,在简瑶被他虐心千万遍后,他,终于开窍了!
  那几天,两人的感情可谓是突飞猛进。第一天Kiss,第二天上下其手,第三天差点就上了床!我一只龟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只好每天红着张老脸,慢吞吞从屋内爬过,躲到阳台上去晒太阳。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天可真是甜啊。甜到空气里仿佛都在冒粉红泡泡,甜到薄靳言那张向来清风明月般的脸,时时刻刻仿佛都写着“荡漾”两字。有一次简瑶不在家,他突然把我提起来,放在大腿上——尼玛这还是我第一次被他如此亲近地放在大腿上!
  然后他问我:“Silence,你觉得我和瑶瑶配不配?”
  我还没用眼神回答他,他已经自问自答了:“显然,我们是世界上最相配的男人和女人。”
  我:“……”
  然后他又说:“我想我非常爱她。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感觉,似乎与她有关的任何细节,都能令我感觉到温暖和幸福。太棒了。”
  我眨了眨眼,望着他。
  我想,这大概是我听到过的,最骄傲的男人口中说出的最朴实无华的情话。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们一家三口一直过得很幸福。
  薄靳言侦破一个又一个案件,简瑶也一直陪着他。他夸她是朵犯罪心理之花,我觉得这个称呼实在太贴切了。
  她是朵干净的花,开在他干净的心上。周围是一片黑暗沼泽,而他们从不低头。我就趴在他俩脚边,忠诚而骄傲地陪伴着!
  简瑶被掳走那天,是个很大很大的晴天。
  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直至天快亮,薄靳言才回到房间里。光线还很暗,我趴在墙角,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他站在玄关,站了很久很久,才脱掉身上的大衣。然后一步步往里走。
  那步伐有点踉跄,那步伐也有点盲目。
  我看着他面无表情地朝书房走去。
  书房是平时他和简瑶工作的地方。我慢吞吞跟着他爬进去。
  一进去,就看到他站在写满犯罪符号的白板前。
  这一次,他想她的时候,没有画乌龟。他只在很小很小的白板一角,写了两个字:简瑶。
  他的简瑶。
  薄靳言没有回头。
  如果他回头,会看到我眼中的眼泪。
  我想我大概是老了,一只老乌龟,眼睛也不好,流泪的时候越来越多了。
  他再次破坏他的嗓子,是在一个深夜里。
  那天白天,新闻里刚刚播放了鲜花食人魔2号Tommy越狱的消息。看样子他的计划紧张得很顺利,因为那天来到他房间的FBI人员,都是一脸凝重而志在必得的表情。
  唯独他,脸上依旧没有表情。
  某个瞬间,我觉得自己所看到的,恍惚是曾经的薄靳言。
  曾经一人独居别墅,对一切都冷漠,对一切都看不上的,那个古怪又孤僻的薄靳言。那时候他没有简瑶,那时候他的生活简直可以用乏味和孤绝来形容。
  那么现在的他,给人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FBI走后,他一个人走向卧室。
  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想要跟进去,到了门口,却被他一脚踢了出来。
  “不要跟。”他背对着我说。
  过了一会儿又说:“那不是她希望看到的我。但是我只能把她推到绝望的谷底,才能赢回她的一线生机。”
  门关上了。
  我蹲在门边,慢慢地守候着。
  我不知道他到底用什么方法破坏了自己的嗓子。他是天才,他博学而聪明,他大概有一百种方法,让自己的嗓音改变成他想要的样子。我只是隔着薄薄的一扇门,听到了他的抽气声和闷哼声。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
  等着等着,我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我做了个梦。
  梦里又回到了家乡的别墅。阳光灿烂,简瑶在江边钓鱼,薄靳言戴着眼罩,躺在她身边的石头上看书。而我懒洋洋地趴在她的脚边。一切是这么这么安详,这么这么的静好。一阵微风刮过,简瑶转头看着薄靳言,忽然低头,在他额角轻轻一吻。
  而他居然没察觉,继续大模大样地睡着。我在心里偷偷笑了,抬头望着碧蓝的天。
  原来我们将来会这么幸福,他和她,知道么?
  猛地一个激灵,我从梦中惊醒。
  因为有人,在我跟前蹲了下来。
  我抬起懵懂的双眼,呆呆地望着他。
  同样的西装长腿,同样的清俊冷毅。他终于从房间里出来了,就蹲在我面前,低头看着我。
  可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
  分明是同一张脸,眼睛里却写满戾气。薄薄的唇角讥诮地微勾着。那是一张令人害怕的脸,那是一张让人无法接近的脸。
  那是最疯狂的连环杀手,才会有的表情。那瞳仁是清澈的,可仔细一看,内里却是浑浊的。因为没有感情,也没有温度。
  曾经他的眼神倨傲而幼稚,却写满对生命的怜悯。
  如今他的眼睛漆黑而冰冷,像是已经放弃和厌恶了一切。
  包括他自己。
  我默不作声地望着他。
  他也这样安静地望着我。
  我的眼中突然充满泪水。
  而他的眼睛里,也慢慢泛起了泪水。
  “再见,沉默。”他把我从地上拿起来,在龟壳上轻轻一吻,“如果我回不来,替我照顾简瑶。”
  我拼命蹬了蹬四肢,却被他握得更紧。
  “如果她也回不来。”他轻声说,“别担心,那一定是跟我在一起。”
  他将我丢在了地上,就出门了。
  我慢慢爬回了简瑶给我做的小窝,蜷起了自己的四肢,闭上了眼。
  我想他们一定会回来的,对吗?
  我想等一觉醒来,美梦就会成真。她会回到他身边,我们会回到平静而快乐的家乡。
  他和她,会永远在一起,不会再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是前几天刚写的,实体书里也米有
  另外实体书里的两个番外,要等三个月后才能放到网上。
  明天见。
因为以前没更完的文太多,正从后面一点点的往前更,有想看的未完结的可以在文下留言,会在看到的第一时间去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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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去已经年》
  此去已经年
  不知不觉,我和穆弦在新宇宙生活已经快一年了。
  这一年有得有失,有意外的惊喜,也有与日俱增的思念。
  惊喜的是,在两个月的星际漂泊后,我们遇到了一支舰队。
  是的,这个宇宙已经有生命诞生,并且科技水平很不错。虽然这支舰队的战斗力和装备,远不及当年穆弦率领的斯坦帝国军,但也算进入了高等文明时代。
  其实这事,我和穆弦也有心理预期。新老空间转换时,我看到无数的光影和画面,看到年华的流逝。而我们醒来时,宇宙中已经如此辽阔,有无数璀璨的星球——所以我们苏醒的时间点,当然不是宇宙的起点。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了多少年。
  幸运的是,我们遇到的是一支兽族舰队。虽然我们没有身份证明,但穆弦的兽族基因,轻而易举赢得对方信任。他们答应带我们回兽族行星。
  其实穆弦完全不在意,是回到文明社会,还是跟我两个人住在无人的星球。不过真要两个人相对一辈子,我估计自己会憋死。所以穆弦还是随我。
  不过踏入满是雄性气息的飞船,他还是蹙眉,默不作声的用无形的精神力场将我包裹住。进了对方为我们安排的小休息舱,还用精神力“消毒一遍”。我才不管呢,随他固执的折腾,自己趴在床上,心情复杂的望着窗外灿烂的星河。
  所谓思念,自然是莫林、莫普,甚至还有易浦城和其他人。
  在他们看来,我和穆弦已经死了吧?他们该有多难过?而且那个宇宙的命运,终不可改变。我们算是失败了,还是成功了呢?
  “在想什么?”穆弦已经“消毒完毕”,从背后将我抱进怀里。
  我侧头望着他清俊漂亮的脸,那乌黑的眼比太空的颜色更纯粹。
  “想莫林莫普。”我靠近他怀里,小声答道。
  他捏着我的脸:“不要想了,他们会照顾自己。”
  “嗯。”
  我知道,穆弦不是不想念。这段日子,他也会经常遥望太空,沉默不语。只是天人永隔,真像穆弦说的,盼望他们能好好照顾自己,思念也是徒增无用的伤感。
  在一个多月的航行后,我们随舰队抵达兽族行星。这是一颗红色的星球,天黑之前,会有火烧一样的云彩,渲染整个天空。
  我和穆弦在一个小村落住下。这正是我想要的生活,回到文明社会,但隔着一段距离——经过上一世的磨难,现在我不想再有什么风浪,只想跟穆弦好好度过余生。
  不过有的人,即使生活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也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譬如穆弦。
  且不说他穿着当地人最普通的白色亚麻长衫,都英俊白皙得像贵族在田间散步;光是他身上散发的强大的兽族气息,就让方圆数百里的兽族唯唯诺诺(我闻不到,但是其他兽族都被吓得不轻)。足足过了一个星期,察觉我们两口子真的温和无害后,兽民们才敢接近。但更多时候也是跟我讲话,对穆弦敬而远之。
  当地兽族军方,也曾来试探,问穆弦要不要去军队,穆弦拒绝了。
  起初的一年,我们生活得非常滋润。
  生计来源完全不用愁。以穆弦的精神力,随随便便就在山上挖出一堆矿石、宝石,拿到城市里卖了,足够吃好几年。
  每天早上,我们会去高山林间,摘一些新鲜的野菜蘑菇;白天,看看书、钓钓鱼,有时候也在田间劳作,种点我喜欢吃的水果蔬菜。
  傍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去离村子很远的一个峡谷,那里荒芜人烟,远远望去,就像用巨斧在地面劈开深深的裂痕。而我和穆弦会在山谷里穿梭,练习操纵精神力光波——毕竟人生还很长,基本战斗技能不能丢。
  也有被人撞见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刚从峡谷后的山坡下来,就遇到了村长。他很惊悚的望着我们身后漫天的烟尘,结结巴巴说:“刚才……刚才我看到有一道白色光波从天空砸下来,出什么事了?要不要通知全村逃难?”
  白色光波,当然我的手笔。穆弦神色淡淡的,刚要开口,我先说了:“是陨石!”我跟村长比划:“刚刚有颗白色陨石从天上掉下来,一到地面,就汽化了。没事的村长,我在别的星球也见过,这是光波折射的幻象。”
  村长听得似懂非懂,狐疑的看我们一眼,点了点头。
  等回到家,一关上门,穆弦就将我抱起来,漆黑的眸含着笑意望着我:“陨石?”
  我挠挠头:“不然怎么说?他们会不会起疑啊?”
  “无所谓。”穆弦低头亲我。
  我被他弄得痒痒的,唇齿相依间,我笑着说:“不过最近我们还是不要去峡谷了。”
  “嗯。”
  “唔……别舔啦,那晚上干点什么好呢?”我冥思苦想。
  这下穆弦抬眸望着我,璀璨眼眸波光湛湛:“华遥,为我生个孩子。”
  我微微一怔。
  其实说起来,我和穆弦经历了三世。第一世我为杀他而来,体内基因受到抑制,无论他如何耕耘,都不可能怀孕;第二世时光倒流,我们可以相处的时间以天计算,亦不知能否活到最后,所以当然不能要孩子。
  而现在,天高云阔,浮生漫漫。
  “好啊。”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跟他额头相抵,轻语低喃,“对不起啊,你一直想要孩子。我也想要,一定会尽力生。”
  穆弦眼中笑意缓缓加深:“是我会尽力才对。”
  话一说话,就将我打横抱起,走向卧室。
  结果这一晚,以及后面很多晚上,他真的很“尽力”。我再也不用担心后面的日子无聊了,因为每天我都很累……当然他也是很温柔的。温柔、强势而持续……
  两个月后,我确定怀孕了。
  喜悦之余,我还有点担心:“会不会很难生?会不会生下来是兽态?”
  穆弦摸摸我的头,很客观的回答:“以你的精神力水平,生孩子应该就跟蚊子咬一口差不多。也不会是兽态,我们俩的基因结合,孩子的兽族基因比例更小。甚至也许不会拥有兽态。”
  我这才松了口气,又开始憧憬:“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穆弦答得干脆,“我能闻到。”
  我:“……好吧。”
  有个兽族老公,还真是省事啊。
  村子虽然偏僻,但并不落后。离村子不远,就有家大医院,穆弦为我在那里定了一名家庭医生。只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更想念莫林。而穆弦每每看到我沉思的表情,只是静静握住我的手:“不许想。”
  我点点头——他是怕我忧伤,对腹中孩子不好。
  只能不想,虽然很想。
  数月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是个大眼清秀的小家伙,看起来更像穆弦多一些。
  我们俩都没有经验,孩子刚出生那段时间,生活过得混乱又甜蜜。有时候孩子啼哭,我也会很焦躁。可是看着穆弦冷着张脸,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奶瓶(半兽孩子胃口太大,我的奶水不够她吃……),蹙眉喂奶的样子,我又很想笑,很开心。
  很快孩子就长到一岁了,开始蹒跚学步。这个时候,孩子越来越黏我了,反而跟穆弦不太亲近。这一点我非常能理解——穆弦不笑的时候,都是冷冰冰的,而他对着孩子,似乎笑颜也不多。孩子黏他才怪!
  虽然平时跟我在一起,他总是淡笑晏晏,但军人作风还是刻进骨子里,毫无疑问他会是位非常严厉的父亲。只怕将来还会军事化要求孩子——每当这个时候,我觉得当他的老婆还是最幸运的。
  由于我怀孕期间,穆弦忍得很辛苦。所以现在孩子大了点,他坚决表示过两年再生下一个。我当然听他的了。
  现在我的生活更加不会无聊了,照顾孩子之余,就是跟他朝夕黏在一起,快快乐乐的。
  我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孩子一岁两个月的某一天,星球上突然发生了一件事。
  外星人入侵了。
  是的,这个世界,当然也有弱肉强食、地盘争夺。我们栖息的兽族行星,科技水平应该属于整个星系的中游水平,实力不强不弱。
  而入侵的机械人军队,是兽族的宿敌。
  机械大军抵达这天,漫天黑色飞船如同蝗雨,遍布天空。而兽族的蓝色舰队,相比较起来,实在太弱小了。
  大战一触即发。
  我抱着女儿站在窗口,就见村中众人全都走到空地上,个个神色悲戚而愤怒。
  “绝不屈服!”
  “兽族永不为奴!”
  有年轻兽人振臂高呼,这声响很快连成一片,整个村落上空都笼罩在喧嚣声中。
  穆弦刚起床,披上长袍走到我身旁,看一眼窗外的情况,蹙眉:“好吵。”
  他话音刚落,就见数道淡银色的炮弹,仿佛流星从机械人的军舰射出,在天空划出浅浅的波纹,朝地面袭来!
  其中一枚,正对着我们头顶。
  “啊!快躲起来!”地面的兽人们四散逃亡,天空的兽族舰队发出导弹拦截,但只阻止了一小部分,其他大部分弹雨,依然气势汹汹朝星球表面来了。
  我和穆弦对视一眼。
  “我去处理。”穆弦轻声说。
  我点点头:“当心。”
  低调是一回事,不能容忍荼毒生灵是另一回事。
  穆弦微微一笑:“简单。”
  其实他一个人去对付一支舰队,我还是有点担心的。可见他疏淡神色,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我又莫名的有点激动起来。将睡着的孩子小心翼翼放在身旁床上,我凝神盯着天空——要是有什么危险,就能第一时间支援穆弦。
  然而穆弦出马,我完全没必要动手。
  他跟我说完“简单”两个字,蓝色精神力光球就暴闪而出,笼罩他全身。而他垂直升空,很快变成了天空中一个蓝色的亮点。
  也许对于兽族来说,这一场战争本来生死攸关难逃一切。可穆弦插手后,一切迅速结束,快得像一场闹剧。
  只见他高速飞到天空中,引起地面人**阵阵惊呼。
  首先,是一道深蓝光波,缓缓袭向朝我们来的那枚炮弹——如同广阔海面包裹一滴雨水,那枚炮弹开始柔和燃烧,在天空映出淡淡的光泽,很快就泯灭在蓝色光波里。
  而后穆弦掉头,朝最近的一片兽族战斗机飞去。我猜他是要抢一艘战机,才能方便发动攻势。
  果然,很快有一艘战机从机**中脱离,一个猛扎,就朝机械人舰队正中的庞大指挥舰飞去。炮火顿时如雨点密集,穆弦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后来发生的一切,我就是听星球军事部长讲的了。据说穆弦只身上了战舰,整个战舰的士兵们都变得有些痴痴迷迷——因为他们坠入了穆弦制造的虚拟空间。
  穆弦不费吹灰之力,俘虏了机械人的指挥官,控制了战舰。
  机械人在几分钟后,宣布放弃侵略,向穆弦投降。
  见义勇为,而且还获得胜利,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甚至连我站在地面,看着穆弦用精神力光波打炮弹,都隐隐有些兴奋。毕竟平凡的日子过得太久,其实也有点枯燥手痒。
  可是我们平静的生活,也随着这一战,一去不复返。用后来《星系要闻报》的头条消息的话说,这一战之后,整个兽族行星、整个星系,乃至整个宇宙,都知道了穆弦的存在……
  这晚穆弦回来的时候,门外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人,黑压压的一直延伸到远方我们锻炼的峡谷。有村民,也有官员,还有机械人和兽族两边军方的人。
  “这里不能住了。”穆弦说,“交给我来处理。”
  我点点头——早料到了。
  我们的生活在一个月后才稳定下来。
  也许对于星系来说,穆弦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方势力。也不知道穆弦怎么跟那些首脑商议的,最后他们专门划出一颗小行星,给我和穆弦居住。
  这颗小行星本身是知名旅游景点,有不少人类居住,各项现代化设施都有,但是星球大部分地区还保持原生态。而且离附近几颗繁华的星球、空间港都不远,当真是个得天独厚的好地方。
  我高兴的问穆弦:“他们怎么肯把这个好地方给咱们的?”
  穆弦淡淡道:“我强行要来的。你不是喜欢这种地方吗?”
  我:“……”
  当然,我们也正式成为这个星系的一份子,有了义务。穆弦跟各国首脑约定,每年替星系联军练兵几个月,如果有外地非法入侵,会出手协助。这对双方来说,都已经够了。
  不过机械人虽然是穆弦的手下败将,当我们搬到小行星时,穆弦却专程向机械人指挥官要了一队护卫,今后跟随我们。
  每当我坐在家里,看着远处零散的机械人护卫,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倒叫我有些恍然。
  而穆弦似乎跟机械人部队也走得很近,有时候还跟机械人指挥官通电话。我想这符合他的本性——他一向喜欢用无性别的机械人。
  直到几个月后的某天,我才明白他的用意。
  那天是我的生日。其实算起来,我还不满26,可感觉这辈子已经过了很久。
  穆弦白天去附近的空间港了,临走前跟我说:“晚上带一份特别的礼物给你。”
  我还以为他要送我艘飞机,美滋滋的在家里做饭,顺便等他。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已经弄好一桌他喜欢的美食,孩子也睡着了。我穿着条藕色长裙,打扮得漂漂亮亮等他。
  他推门进来时,看到我,微微一怔,伸手将我抱住,吻了一会儿,将身后的人让出来。
  “华遥,有客人。”
  我看清门口两个人影,整个人仿佛被狠狠撞了一下,呆呆的说不出话来。
  莫林……莫普?
  不,怎么可能。他们怎么可能到这个世界来?可是那扁平的金属脸蛋,赤红的眼睛,窄瘦的身躯。还有一个笑嘻嘻的模样,一个沉稳恭敬,这世上怎么还有如此相似的两个机械人?
  是了,机械人。
  我心头又难过又高兴,穆弦将我搂住,低声说:“我记得他们两个的编码程序,就委托了机械指挥官——今天刚刚造好。”
  我泪眼朦胧的点头:“是复制品?”
  “从机械人的本质来说,他们跟莫林和莫普一模一样。我也替他们输入了记忆。”
  我含泪点点头,有些颤抖的走向他俩。
  莫林咧开嘴,笑得更可爱:“**,好久不见。这个空间不错嘛。”
  莫普点点头:“**,不要难过,我们一直都在。”
  我瞬间心如刀绞,泪流满面,张开双臂,跟他们紧紧抱在一起。
  那一个空间的莫林和莫普,虽然不能见面,可我会好好生活下去,希望你们也是。
  三年后。
  我又生了个孩子,这次是儿子,兽态还挺明显,生下来居然是对尖耳朵,生气的时候还会变成兽态。
  穆弦当然喜欢得不行。
  等到儿子周岁、女儿四岁的时候,有时候我午睡醒来,就看到客厅里,一大一小两只兽,跟小女孩玩得正欢。
  我已经很习以为常了。
  每当这个时候,莫普都在办公桌前,处理各国发来的信函和军队的情报;莫林则哼着歌在厨房准备饭菜。仿佛我们还在斯坦星球,还在曾经的家里,大家在一起,从来没有分离过。
  人生还很长,我想我们可以坚强的一起走下去。在宇宙最灿烂的光年,我们始终固执的相守和思念。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天天阅读开心。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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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番外,好想看倾城里腹黑哥哥会被谁收拾,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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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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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记不得是那篇文了,要查一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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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番外,谢谢分享
任时光如水,任红尘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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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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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書真的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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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很喜欢丁墨的书,写的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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