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网购假货,跨境电商平台假货应该承担什么法律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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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电商法草案二审四大热点:网购买到假货电商负“应知”责任
聚焦电商法草案二审四大热点:网购买到假货电商负“应知”责任
&&日16:5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电子商务法草案10月31日第二次提交全国常委会审议,相较于一审稿,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电商平台义务的规范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打击假货、规范广告排名到消费者维权,这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做了哪些修改?会怎样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焦点一:网购买假货谁负责?强化电商平台责任  新闻背景:网购遇假货一直是消费者的心头之痛。买到假货,是找电商平台理论?还是要平台内网店赔偿?二者谁应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次条款修改给出了更加明确的答案。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专家观点:电商法一审草案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明知&平台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从&明知&到&应知&,体现了对平台经营者更加严格的约束,这一规定有助于督促平台方切实承担起尊重知识产权的责任,将进一步打击网上侵权假冒行为,净化网购环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全国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明知&侵权这一条件在现实法律运行中很难证明,而改为&应知&就会使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不低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承担的责任,这体现了法律责任的平衡。这与民法中规定的任何不尽应尽的注意义务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是相通的。  焦点二:如何避免竞价排名误导消费者?必须标明&广告&  新闻背景:电商网站上经常会有商品综合排名,或者推荐购买商品排行。这些排名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者到底将哪一件商品放入购物车。  据了解,当下电商平台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台内商家广告投放。网购平台成为广告推广平台,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对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风险。对此,此次修改的草案也作出明确规定。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专家观点:&竞价排名实际就是广告,如不标明,将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表示,明确竞价排名的广告属性,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并通过对电商经营者必要的限制来避免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吴沈括说,要落实这一点,需要通过广泛的立法宣传提高电商经营者对这一义务的认识,也要有具体措施来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焦点三:如何解决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电商经营者要有效配合  新闻背景:投诉电话打不通,有效证据难寻,不少网购消费者都感受过维权难的艰难。电商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商争议处理解决规范。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专家观点:&网购纠纷消费者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举证难。草案二审稿的规定,为消费者依法获取证据提供了依据和支持。&曹磊说。  在薛军看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系统性问题,需要各法律间相互配合,形成立体保护系统。建立网购举证追索体系,形成失信黑名单,将有助于让违法违规者无处藏身。  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佩则建议,引入第三方律师进驻平台调解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焦点四:大平台欺店怎么办?不得滥用市场地位侵犯中小经营者自由与权利  新闻背景:参加了本平台的促销,就不能参加其他平台的促销?入驻电商平台要不停地交各种费用?此次草案修改,不仅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体现了对平台内电商经营者权益的保护。  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专家观点:&这与立法打击&店大欺客&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是本次草案修改的一大亮点。&北京邮电大学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崔聪聪表示,草案通过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地位来侵犯平台内中小经营者的经营自由与合法权利,为打击&平台大了欺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一修改通过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构建公平的竞争秩序,有助于最终实现保护权益、规范秩序和促进发展的立法目标。&崔聪聪说。(来源:新华社)
&&&&11月1日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启动“直击双十一”行动(专题:),通过专题直击、现场探访、电商快评、网购预警、系列报告、评测榜单、媒体评论、投诉维权、社群直播等九大多元化、立体化方式,对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拼多多、亚马逊中国、网易考拉海购、云集微店、蘑菇街、当当网、贝贝网、国美在线、聚美优品、洋码头、寺库、网易严选、走秀网等国内各大电商平台进行持续跟踪、监测、评论、评测、监督,为您带来独一无二的双十一行业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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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网络购物:如何对假货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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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势头迅猛,正在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其中,网络零售市场尤其活跃。许多年轻人已经把网络购物当做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网上的商品良莠不齐,经常有假货掺杂其中,这让很多消费者头痛不已。所以,我们要问,网络购物,如何对假货说不?
媒体报道知名电商售假事件
  本月17日《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报道:北京的谢女士网购了一瓶洗发水,可每次用完都觉得头皮痒,晚上连觉都睡不好。 谢女士认为洗发水可能是假货,于是拨打了企业的客服电话。经确认,该洗发水确实是假货。
  为了验证谢女士的遭遇是否为个例,记者在1号店、淘宝等网店购买了8瓶洗发水。经过验证,其中的3瓶确认为假冒品,2瓶无法确认真伪,只有3瓶是正品。
网购洗发水仅3瓶确认正品
价高难掩仿冒 特卖会半数假名表
  除了洗发水这样的日用品,在网上购买动辄千元的奢侈品,会遇到假货吗?
  6月15日,在聚美优品的一轮名品特卖上,两个名牌的手表因为2到3折的优惠,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但是这两个牌子商品的一半以上,是由一个叫做&英鹏伟业&的贸易公司供货的。经查证,这些标价数千元的产品,均为高仿假冒奢侈品。
标价数千元的名表实为高仿货
网购假货难免 餐饮药品也&沦陷&
  网购中的假冒伪劣,就连食品、饮品和药品也未能幸免。
  2013年10月,&经济半小时&曝光了国内天猫、酒仙网等知名电商,售卖假酒&赖茅&的现象。今年1月,《焦点访谈》揭露,淘宝上出现的千余家网络药店,没有一家经过国家的审批。本月8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在网络上售卖,价值百万元的&周黑鸭&,竟是由污水横流的黑作坊生产。
黑作坊生产的假冒&周黑鸭&
平台信誉难讲 知名电商都&中枪&
  在这些被揭露的网络售假事件中,包括聚美优品、亚马逊、京东、1号店、当当网、天猫和凡客等在内的第三方销售平台纷纷&中枪&,无一幸免。
上半年电商投诉5万起 网购投诉近半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2014年上半年,全国各地针对电子商务的投诉超过5万起。其中,网络购物的投诉占比最大,接近49.07%,而网络售假占到十大网络购物热点投诉问题的14.27%。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3.5亿人,平均每个人消费超过了3千元,但是随着一系列电商售假事件的出现,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的信任感受到伤害。
新浪网调查:75.5%网友有购假经历
  网购遭遇假货,成为消费者头疼的问题。新浪网的一项在线调查,有超过25200名网友参与。其中表示网购过假货的占到了75.5%,有将近84.7%的调查参与者对目前打击网络假货的力度不满意。
电商回应售假事件
  此前爆出的电商售假事件,也是把聚美优品、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一下子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他们是怎样回应的呢?
聚美优品:立即关闭涉事店铺
  聚美优品表示,&已将涉事企业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从第三方平台紧急下架停止发售,其店铺已被立即关闭,并将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在我公司针对第三方平台商户的资质审查过程中,该公司曾出示完整的营业执照、相关商品授权书、相关货物进口报关单,以及与多家电商合作的资料。同时正在对这家公司的资质、货源进行彻底重新调查&。
京东:将重罚涉事店铺公司
  京东表示,对涉事店铺立即进行了关店处理,并已经开始对运营该店铺的公司进行调查。针对在该店铺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可以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同时,如果查实该商家有伪造和售假行为,京东将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等,除了对其实施关店处理和清退以外,还将对其进行重罚。
追问一:电商平台该担什么责任
  在媒体所曝光的这些售假事件中,假货来源几乎全部是第三方卖家。但是,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讲,选择在知名电商平台购物,很多时候正是缘于它响当当的旗号,缘于对京东等品牌的信任。那么,在售假事件中,电商平台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目前,电商平台的经营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营,一种是第三方经营。比如,为扩大销售规模,京东自2010年起逐步开放第三方平台。据了解,截至2014年3月,京东入驻的第三方运营商家数量为2.9万家,交易额为250亿元。电商平台自营和第三方经营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区别很大。
  如果第三方商户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货,当然要为售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作为电商平台,这种情况下,其法律责任的认定要相对复杂一些。
  法律专家介绍,根据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如果第三方商户售假时,与电商平台事先有通谋,或有证据证明平台事先知道的情况下,平台与售假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电商平台事先并不知道第三方商户的售假行为,平台对其资质经过相关审核,事后也可以提供售假者的真实信息,此时,电商平台并不承担责任。
追问二:如何监管第三方商户
  商户只要拥有相关资质,并向电商平台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就能进入电商平台经营销售。如果说,电商平台并不在法律上承担对商户的监管责任,那么,如何对第三方商户进行约束,以杜绝其售假行为呢?
  记者看到各家电商对平台商家开店有不少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但在这么严格的要求下,卖假货的商家却依然存在。这些商家是如何在网购平台上顺利开店的呢?
  腾讯科技频道副主编靳志辉介绍,一些卖家伪造资质,或收购一个有资质的店铺,再通过这个店铺销售假货。第三方平台自身特点也导致了监管的缺失。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和第三方卖家之间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一些电商平台对第三方运营商售假的查处力度并不够严格。比如卖家销量比较高,电商平台可以拿到一定相应的佣金。如果所有的卖家都没有相应的商品售卖,商品品类肯定就相应减少。因此电商平台很多时候不去仔细去审查这些商品是否真假,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随着被曝光的网购假货事件越来越多,各大电商都表示要升级监管措施,对卖家平台进行进一步的严格梳理,同时加大对平台商品的抽检力度。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也在回应电商售假事件时表示,商务部已经开始对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摸清互联网侵权假冒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治本之策,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闻链接:国外的网购监管经验现状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3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显示,媒体购物居投诉量第三位,在媒体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12950件,占63.6%。我国网购目前显现的问题,国外是如何处理的呢?
瑞典:法律使担心受骗者降五成
  在瑞典,2000年还有72%的消费者担心网购被骗,但现在这一数字已降至21%。
  瑞典法律规定,商家必须在平台上给出自身的明确信息,比如联系方式和公司注册信息。网购消费者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如果卖家在瑞典境内,无条件退货期限为14天。很多商家甚至会无条件承担邮费。
法国:使用假冒伪劣也犯法
  在法国,有严格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别说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了,即使是使用假冒名牌都会面临重罚。法律规定,销售或使用5件以下的冒牌货予以没收,5至10件要追加罚款,10件以上会被视为制售假冒产品,会被送至法庭审理,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和最高30万欧元的罚款,约合人民币240万元。
  2010年8月,由于易贝电商平台的商户贩卖假货,易贝(Ebay)作为电商没能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而被法国有关部门罚款20万欧元。
英国:网购前进行安全教育
  每当购物季来临时,英国的主要电台与网站都播出网络购物安全教育短片,教消费者如何安全地完成网上支付。
  此外,英国政府还发起成立了名为&获得在线安全&的服务性组织,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网上支付安全咨询。
  网购行业也有行业自律组织。它们制定标准,对合格的网店颁发信用章以便消费者甄别。
服务信息:怎样辨别网上假货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在网络上购买到假货呢,如果不小心购买了假货该怎样为自己维权呢?
多选多看慎支付 索要发票很重要
  网购时首先要货比三家,跟官网价钱差距太大的有可能是假货,不要因为图便宜,而忽略了商品的质量。要看看照片上实物的细节,看看成交记录,看看信用评价,看看交易之后买家的评论。建议消费者去官方网站购买产品。
  选择网店时,不要一味选择店铺等级高、库存大、交易记录多的商家,因为这些数据可以篡改,和产品的质量并没有直接联系。
  在验证货品完好之前,先不要确认收货。尽可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这样一旦发现问题,也可以暂停支付。而对于以公司名义开设的网店,付款时却要求把支付款项打入个人账户的,最好选择货到付款。购买商品时,千万不要忘了索要发票。
保存单据来协商 自主维权靠法律
  如果买到假货,要用相机拍下问题商品,作为证据传给卖家,和卖家沟通,协商退换货的具体方式。要保存好各类单据及聊天记录。
  如果遇到不良商家,可以先去所在电商的仲裁机构协商退货。登录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求助服务平台,进入&自主维权&入口,各大电商的维权方式都显示在这里。
  您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登录315热线的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编辑: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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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点击排行过半网购用户遭信息泄露,电商、快递等未来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题:过半网购用户遭信息泄露,电商快递等未来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4.8亿网购用户,过半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
  正在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加大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明确了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提出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法律能否有效解决网购信息安全问题?对未来电商发展将产生什么影响?
  明确信息保护责任主体: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快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19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首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法律。其中的多项内容,对公众关心的网购过程中的信息泄露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规定。
  草案分别在多个章节明确了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快递等责任主体。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损毁,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损毁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草案第二章第二节还专门明确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对进入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信息审查登记、检查监控,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交易规则等,进一步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认为,草案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电商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基础性作用。“如果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缺乏安全感,笼罩在恐惧和疑虑中,想实现电商产业大发展是不可能的。”时建中说。
  深圳前海征信公司信息安全总监戴鹏飞曾梳理网购订单的4大环节,发现有13种信息泄露的可能,包括商家环节的内部倒卖、病毒攻击、信息被监听,用户环节账号被盗,物流环节被“内鬼”倒卖,电商平台环节的内部倒卖、系统漏洞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网购用户规模达4.8亿人。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反映,网民在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占51%,84%因信息泄露受到骚扰、金钱损失等不良影响,一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近年来受理的数十万起投诉案件表明,天猫、淘宝、京东、当当、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等主要网购平台,以及美团、大众点评、携程、去哪儿等互联网O2O平台,均屡因用户信息泄露造成平台上账户被盗,带来经济损失。
  草案对网购信息泄露“三宗罪”提出规范
  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草案还有针对性地对信息收集得益者的行为,作了多层次的规范,对违法行为明确提出追责。
  根据草案,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换言之,如果没有能力保护好,就别收集;收集了,就得从管理和技术上保护好;泄露了或者有可能泄露,必须提前介入,不能只放马后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以往大量存在的网购过程中的信息泄露“三宗罪”,草案都制订了相关规定。
  --监守自盗“内鬼”成泄露大户。在惠州市警方今年打击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中,某快递公司职员在公司电脑上下载数万条客户,包括地址、电话、姓名、寄递物品等信息,通过微信进行贩卖。广东公安民警说,多地出现电商、快递企业的员工,将工作中收集的个人信息出售牟利情况。
  草案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义务,强调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损毁。
  --为信息贩卖提供平台。记者日前在一些电商平台进行调查,发现信息贩卖仍然存在。据被警方抓捕的“信息贩子”披露,信息可按地区定制,先试用后付款,根据信息“品质”不同,越精确或信息主体明显拥有更多财富的就越贵。其中,电商平台为“信息贩卖”提供了便利的销售渠道。
  草案专门明确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草案第十九条要求,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专家认为,这有助于堵住在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信息交易的行为。
  --一些电商主体对保护信息不积极。目前,一些电商平台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问题。有的电商对于用户即便买个酱油都恨不能把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等等信息通通输入。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崔聪聪说,平台和商家在收集信息时过度积极,同时却往往疏于保护,导致信息收集没有任何加密存储,完全在“裸奔”。
  草案第四十六条明确,在收集用户信息方面,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事先向用户明示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的规则,并征得用户的同意;不得以抗拒为用户提供服务为由强迫用户同意其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
  同时,对于处理和利用用户信息,草案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利用应当符合用户同意的处理利用规则;处理、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用户有权请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中止相关行为。
  草案将对电商发展产生何种影响?
  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草案将会深刻影响电商平台、商户和快递的商业行为。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认为,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发展将促进电子商务获得长远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基础,相关立法的推进,将优化电商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百度法务部副总经理杜剑波称,“谁采集、谁使用、谁负责。拥有数据多,承担责任就大。如果不当保管和使用,导致信息泄露,就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互联网公司应该做表率。”
  京东方面表示,将重视安全漏洞问题,针对可能存在信息安全风险的用户进行安全升级提示。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认为,大量平台商家涉及订单泄露,平台设定规则,对于卖家泄露买家信息要进行扣分处理。
  业内人士表示,草案未来通过审议,将倒逼平台、商家、快递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顾伟说,法案将促使电商主体向安全领域加大投资,主要的互联网公司都将向信息安全领域布局,其自身也将有动力推动安全保障体系升级。
  据记者了解,为应对行业安全形势挑战,阿里巴巴集团于今年7月成立了旨在提升全行业安全技术能力的“电子商务安全生态联盟”。该联盟不仅仅具有较大的技术意义,更有可能推动形成一个产值巨大的安全服务市场。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刘振飞说,目前,阿里为电商生态联盟伙伴提供了安全产品、标准等方面的解决方案,让服务商、商家、物流等合作伙伴及时感知数据风险,保障核心数据安全。
  同时,顾伟提出,执法机构本身缺乏高效有力的安全监管技术工具,将是未来治理信息泄露的难点之一。阿里将研发相关技术,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工信部信息中心工经所所长于佳宁强调,除了明确收集信息者的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督。需多部门联动,明确监管责任,实现收集--使用--监管的责任闭环。(记者叶前、翟永冠、杰文津、高亢、于佳欣)
[责任编辑:网购假货谁负责?电商法草案二审强化平台责任|网购|知识产权|电商平台_新浪新闻
原标题:网购假货谁负责?电商法草案二审强化平台责任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于佳欣、李亚红)电子商务法草案31日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内出现侵权假冒情况,草案强化了电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相比之下,原草案规定,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业内人士指出,从“明知”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表述变化,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治理假货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通过强化电商平台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责任,体现了立法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保护。同时,根据草案二审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损害扩大的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草案二审稿的修改条款进一步体现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的规范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化。编辑:王晶晶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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