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恒大认筹金为何停止认筹了

开发商开盘前收取5000元认筹金,签订协议购房(房价固定)送车位,但开盘前一天开发商打电话说需总房款增加一万才可以送车位,然后第二天没有开盘,一直到现在没有公开销售,但现在说房子已经卖完了,开发商是不是属于违约,应该怎么赔付违约金?认筹协议没有规定违约金。谢谢

原标题:付20万认筹金开发商说不卖 绿地新都会为何出尔反尔

慈城新城路边,绿地新都会营销广告牌还立在那里。

一客户展示的商铺认筹金收据凭证

江北慈城新城一片欣欣向荣,当地首座商业综合体——绿地新都会,已经落成,目前正处于招商装修阶段。然而最近交了钱认购了该广场商铺的七十多名客户向金报反映,他们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说商铺不卖了。

记者了解到,这些客户都支付了20万元认筹金,并且不少客户为了优惠还借了数百万准备全款购房,“一会儿卖一会儿又不卖,这不是开玩笑吗?开发商到底讲不讲诚信?”客户说。

金报记者 陈善君 文/摄

周女士在慈城云鹭湾有别墅,常去住,对慈城新城比较熟悉。7月初,她得知慈城新城第一个商业综合体——绿地新都会商业广场,在销售商铺,于是去看了一下。在销售员介绍下,她觉得新城在发展,这个市场前景应该不错,于是打算投资。

“当时销售员说如果决定要买,要马上支付认筹金,每套20万元,这样可以把房号也确定下来,就不会有变数了。”周女士说。

在销售员的热情推荐之下,7月16日,周女士决定购买二号楼餐饮区,两套一楼并排的商铺,总价268万元。“两套商铺认筹金40万元,因为当时只带了20万元钱,所以先支付了一半认筹金,认筹协议也签了,房号2#1-11、2#1-12两套也确定了。”周女士说:“后来我去支付剩余的20万元认筹金,销售员总是以会计不在为由推托,但也没有说不卖。因为销售员说全款购房有优惠,我打算全款购房,还早早地将260多万的理财全转到了活期准备付钱。”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仅仅半个月后,8月1日售楼处发来信息说,商铺不卖了,请办理退筹。这令周女士十分意外:“香港绿地是大公司,怎么可能发生这种事情,这不是开玩笑嘛!”

大多数客户都不愿意退房

为了投资这个商铺,邬先生卖掉了宁波的房子,现在宁波的房子涨价了,可这个商铺又不卖了。

邬先生在今年5月份交了1000元的意向金,售楼处开了收据给他,到了6月17日,他去支付了20万元的认筹金。记者看到邬先生出示的认筹单中,写明意向商铺编号1#1-11。销售员陈某在其认购单中还为他写上了所认购商铺面积67.27平米,单价21948元,总价值147万多元。

“当时销售员说一星期后开盘,结果没有开盘,我就打电话过去问,销售员说因为电脑系统没有对接好,所以推迟到7月中旬开盘。”邬先生说,结果到了7月中旬还是没有回复。7月20日,他又去问,销售告诉他系统在调试,还不能开盘,但保证到7月底百分百开盘。

“当时还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毕竟这么大的开发商,怎么会出尔反尔呢?”结果到了7月30日,邬先生收到了销售员发来的微信说,商铺不卖了。

得知商铺不卖,客户们第二天纷纷赶到绿地新都会售楼处,一名姓王的负责人接待了他们,他最后的解释是公司大领导的决定,房子要退,不卖了、目前一套都不卖了。

记者了解到,认购该广场商铺的大约七八十户客户,大多数客户都不愿意退房。“我们卖了老房子、四处筹钱、买下这里的商铺,开发商现在突然说不卖就不卖,我们不答应,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客户们要求开发商对此事负责。

这是公司上层领导的决定

记者来到绿地新都会商业广场现场看了一下,商业广场已经整体完工,目前处于招商装修阶段,还没整体开业,但少数几家酒店、影院已经营业。记者在一家酒店了解到,他们酒店已经开业,服务员说生意还挺好,广场这边电影院等个别店已经开业,其他的还在装修和招商中。

在售楼处,绿地香港宁波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吴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是公司上层领导的决定,因为总公司上层决策有调整,所以目前正在办理退筹手续,暂时不卖了,以后卖不卖还不知道。”

这名吴姓的营销负责人表示,因为这笔收上来的认筹金不是小数目,商铺不卖了一直放在公司的账户上不合适,所以还是建议把钱退回去。以后如果什么时候再卖,会提前通知客户。但他表示,在营销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是不会卖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已经认筹的商铺又突然不卖?是不是价格卖得低?还是预售许可、网签等方面出了问题?吴先生表示不是这些原因,定价他们也是通过大数据比对过的,不是随意价;也不是网签、预售许可出问题。具体原因他们也不清楚。

营销负责人表示,商业广场目前计划今年10月份开业,但是商铺卖还是不卖,什么时候卖不知道。对于突然不卖商铺给客户造成的损失,他表示认筹双方都可以悔约,我可以不卖,他可以不买,认筹金如数退还,没有损失赔偿。

记者从建设部门了解到,商铺因为属于非住宅,相关法规对领出预售许可证的住宅有开盘时限的规定,但是对于非住宅,则没有硬性规定。那么绿地新都会认筹了又退筹的做法对吗?为此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

浙江立甬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才宗认为,开发商与客户签署了认筹单,双方事实上已经达成了购房认筹意向协议,形成了一个预约合同。在这份意向书中,约定了具体哪间商铺,商铺号都已经明确写上。并且收取了每套20万元的认筹金。所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合同的相关要素都比较明确。

因此如果开发商单方面不履行协议,唐律师认为是涉嫌构成违约的。虽然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但客户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权益。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旭表示,这起纠纷涉及这么多的客户,每位客户每套房交了20万元,加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每位客户来说,为了买房跑来跑去,费了很大的精力。开发商也签了认筹单、确定了认购的铺号,结果没什么正当的理由就不履行了,其有违商业诚信的原则,公司应该要有公司的商业信誉。作为大公司应该切实为客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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