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戏剧影视文学研究生化不是学术研究的歧途

“文学范”的网络小说无法影视化
“文学范”的网络小说无法影视化
日 11:01:03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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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播的《锦绣缘之华丽冒险》也是一部网络小说改编剧。男主角黄晓明放弃了之前在《中国合伙人》中的戏路,又端起了“男神”架势,剧中密集的秀胸肌、秀服装场面,让不少网友看到了《五十度灰》的影子。男主角的“霸道总裁”范儿,让电视剧沦为个人秀场。
好莱坞“编剧教父”罗伯特·麦基曾公开表示,好莱坞不会在网络小说中选择剧本,因为网络小说难以出精品。但在另一些影视剧人看来,网络小说新颖的题材,通俗的口语化表达,倒是在某种维度上接了“地气”,形成了传统文学与影视剧艺术的“中间地带”。
近年来,网络小说已经成为国内影视界争夺的优质资源,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就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今年的荧屏,几乎被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承包。
然而,拥有良好粉丝基础的作品登陆荧屏后,却多被吐槽淹没。原著小说的新意,被荧屏的规模生产“套路”,消解成了半成品偶像剧。而影视界对于网络小说资源的疯狂开采,不但对网络小说多年积累的品牌价值造成了极大浪费,也“反噬”着网络文学的生命力。
影视学者呼吁,改编剧不该仅靠网络小说的知名度招揽“看客”,真正吸引读者的并非人设与情节,而是对作品的价值认同,这才是真正需要影视剧展现的。因此,网络小说看似为影视剧提供了现成的人物、情节、与叙事角度,但它们甚至比原创剧本更需要打磨与再开发。
网络文学作者中会走出下一个“琼瑶”
在不少国内观众心中,2011年是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最辉煌的一年。脱胎自网络小说的小成本电影《失恋33天》,一举拿下3.5亿票房,成为不少业内人士口中“以小博大”的经典案例;同年,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的的电视剧《步步惊心》,也掀起一阵收视热潮。
其实,影视剧对网络小说的挖掘,来得还要早,而未来,网络小说恰有在影视剧市场上“撑起半边天”的架势。今年推出《华胥引》、《花千骨》两部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慈文传媒,便是最早下手的影视公司之一。7年前,慈文传媒就买下了约30部网络小说的版权,虽然第一批购入的网络小说中,被制作成影视剧的只有十分之一左右,但公司对网络小说版权的购买还没止步。“未来,我们的影视剧中,由网络文学改编而来的会占到一半左右。”慈文传媒董事长马中骏告诉记者。而这个数字在业界并不罕见,从不少影视公司推出的作品结构来看,已经十分接近这个比例。
一位网络文学平台负责人透露,影视公司对于网络文学资源的竞争日益白热化。不少网络文学作品还未完成,甚至只是开了个头就已经被买家收入囊中,而一些高人气的“大神级”网络作家作品版权一路飙升,甚至花钱也不一定能买到。一些入手较早的影视公司甚至开始了“倒手转卖”业务。
与网络小说改编开山之作《第一次亲密接触》,内容紧贴网络本身不同。目前的网络小说市场中,作品题材繁多,而比较集中的有三类:一类是今年大热的玄幻仙侠题材;一类是深受女性喜爱的言情题材;一类是男性受众相对较多的英雄梦系列,以闯关、打怪为主。在这些内容中,最受影视剧青睐的无疑是讨好电视剧主流受众的言情小说。而写出《步步惊心》、《云中歌》、《大漠谣》的桐华,以及《何以笙箫默》、《杉杉来吃》的作者顾漫等,专注爱情小说的作者则成了网络小说影视化的最大受益者。
“下一个琼瑶一定是从网络小说作家中走出来的。”一位制片人大胆推测。这个观点得到了马中骏的认可:“最纯粹的文学无法影视化,就像最纯粹的影像无法文字化。网络小说是一种通俗文学,既与普通读者的心理贴合紧密,也比较适合转码成影视语言。”
创意成“套路”,偶像剧“半成品”现身
“前几年,影视剧创作中,策划型的作品很多,有了一个点子、创意,就开始写剧本。这类操作方式由于创意的缺乏,导致题材重复,很快就露出了疲态。所以这两年回归文学源头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而不少传统文学已很难与当下的市场接轨。”电视研究者李星文认为,网络小说成了“剧本荒”的及时供给。
在不少影视业内人士看来,网络小说成为“优质”资源也与其较高的性价比有关。业内人士透露,虽然网络小说成了不少影视公司争抢的对象,但是目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中,版权费达到7位数已是“天价”。而这个数字在动辄投资上亿的影视圈中根本不值一提。去年投资高达1.5亿的电视剧《红高粱》,莫言的改编版权费就达到了1000万。
虽然网络小说价格不高,但其附加值却很高,除了为影视剧提供了完整的人物、故事与新鲜的角度外,人气网络小说本就有巨大的粉丝基础。与传统小说不同,网络小说作家会在长期连载中,通过与读者的互动,时刻对剧情进行调整,时刻适应市场的需求。不少网络小说作家更是拥有千万铁杆粉丝,上亿点击量。有出版人曾做过一个夸张描述——只要印上了某位网络人气写手的名字,一叠废纸也能卖钱。
网络小说就像被放置于货架上的“文学商品”,为影视剧提供了“创意采购”的来源。但当较为“非主流”的文学样式进入“主流”的影视市场,原著的风光却黯淡了不少,“雷剧”层出不穷。《佳期如梦》、《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泡沫之夏》、《千山暮雪》等都是较早试水的作品,这些原著小说都拥有极高的人气,然而改编成电视剧后却不是籍籍无名,便是差评不断。
最近一部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虽然收视飘红,但却遭吐槽一片。不少业内人士更愿意将其评价为一部运营大于内容的“营销剧”,而非好剧。“没有阅读过原著的观众,很难被这部剧吸引,因为其作为一部影视剧作品没有什么营养,而作为偶像剧成品来说,质量上还远远不够”一位电视评论人犀利表态。
从网络小说改编剧上,观众甚至总结出了基本“套路”:找来一部高人气网络小说,请来以“高颜值”著称的演员,不管什么题材都要放大情感波折,情节不够就用MV凑。
一位网络小说作家透露,为了让自己的一部纯爱小说更具看点,影视公司希望凭空加入一个角色,制造一场与男女主人公的“三角恋”。由于作者的坚持,最终选择了一个折衷办法——让新角色与主角的朋友恋爱,为剧情新增一条旁枝。不少原以“新意”、“走心”取胜的网络小说,却在批量生产的电视剧模式下,被挤压成了形状相似的偶像剧“半成品”,观众的新鲜感也透支在这俗套的走向中。
网络小说改编剧,不应该成为一种类型
一位影视界大佬,在一次影视论坛中表示,对于网络小说资源就应该“不管内容,先买来囤着再说。”网络小说影视化的道路“越走越窄”,影视剧市场的急功近利正是其症结所在。
眼下的疯狂开采,不但对网络小说多年积累的品牌价值造成极大浪费,甚至“反噬”着网络文学的生命力。一位在影视公司从事文学资源开发的工作人员透露,优质的网络文学资源其实都集中在网络文学刚刚起步的阶段,因为那时还没有影视公司的追捧与如此广泛的商业开发诱惑。当时的作家们纯粹是为了表达真正感动自己的东西,相对比较纯粹。而今虽然市场火了,功利却埋葬了最初的创意与生动,作品中迎合市场、粉丝的痕迹越来越重,题材雷同的跟风之作越来越多。“现在发现引领潮流的新作很困难,恐怕还要等下一波增长期。”
不少影视剧公司之所以瞄准网络小说,就冲着其“快、多、奇、省”的特点,而网络小说本身内容扎实与否、适不适合转码成影视语言,阅读快感与视觉快感间的隔阂如何消弭,这些真正关键的问题却在功利心的作用下被悬置。但事实上,虽然网络小说受到大量粉丝的认可,但是一部优秀的网络小说离影视剧还很远。“网络小说形式灵活,但其中口水的成分也相对较多,因此网络小说甚至比原创剧本更需要打磨,简单地拿来主义,或者囫囵吞枣地将原著人物塞进一套自认为讨好市场的设定中,都会消解原著的价值。”马中骏说。
李星文认为,网络小说中人物与故事很重要,但最大的宝藏却是读者对作品的价值认同,而这恰是隐藏在文本背后,真正需要挖掘的。比如,穿越题材的网络小说改编剧曾风靡荧屏,但真正成功的却少。“穿越”毕竟只是一种手段与途径,读者真正感兴趣的其实是一种古今生活与价值观的碰撞冲突,既可以挖掘出当代女性对于爱情与婚姻的不安全感,也可以探寻个人变量与既定历史的关系。但大多影视剧却急于赶上“穿越”的大潮流,最终错过了对作品潜在世界观的展现。使得原本的创意,最终沦为千人一面的“言情外衣”。
一位文化学者曾说,网络是一个载体,而文学不应通过载体区分,从某种程度上看,当年的说书就很接近现在的网络剧文学,但从说书艺术中萃取出的却有不少现在公认的经典。同样的,影视剧也不该光靠原著名气招揽看客、而不去开发作品背后的时代烙印与深意,将其沦为一种肤浅的类型。(记者 张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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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度商品化文学审美 时间:  点击:4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编辑:editor2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文学开始出现了某种消费化的审美倾向,这种现象显示了一定的时代意义。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晚期之后,文学因过度的商品化与市场化开始出现危机。文学的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也随之堕入一种恶俗化与道德虚无化的消极状态。
过度商品化导致公共价值削弱
文学之所以会陷入过度商品化的歧途,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的过剩倾向和另一方面的不足倾向。过剩指的是文学本身在一种极性偏执发展中单方面注重文学的商品身份与价值属性;不足则指的是那些关乎文学审美、精神与文化属性和因素越来越边缘化甚至是刻意被遗忘和遮蔽。问题一旦这样被设定,文学就仅仅沦为商品生产的副本和影子,其本身的独立性遭到削弱,商品生产和交换规律取代精神生产的美的规律成为文学的基本性质规定。在这样的逻辑框架中,文学所具有的建构诗意人生与道德审美理想的功能也遭到了销蚀,文学陷入了某种审美之维、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的危机。
对于文学的上述性状,学界纷纷发问,文学何为?诗学何为?企图简单地回答这样的问题是困难的。从文学的消费化发展过程及其正面公共性价值功能陨落的具体情形可以看出,如果文学从一种精神和审美主体性存在方式僭越为一种商品性的存在方式,它的公共性价值功能就可能发生消极性的逆变,其所具有的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也会相应地丧失。反之,当文学立足于自己的精神本体地位,坚持相对独立的审美自律立场,它作为一种具有批判反思性质的公共性价值功能就会获得彰显,而其本身所具有的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也同步获得彰显。就文学的独特规定性而言,恰恰是其本身的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成就了它的积极意义。只有在审美意义域,文学对于整体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公共性价值建构功能才有可能得到实现。
文学消费化遮蔽精神审美需求
在文学消费主义极性发展的语境下,重视文学的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迫切性。文学的消费化催生了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与商品化,这对于建构现代社会生活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世俗化与商品化如果任意超越文学的意义限度和社会实际情况就可能引发恶俗化与商品拜物教的危险。世俗化和商品化并不代表生活的全部,那些指涉精神诉求、审美需要、道德原则与意义信仰的因素也不可或缺,甚至还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就文学而言,其最主要的功能不在于实际增加物质性的世俗利益,而在于为社会为人生提供审美教育与道德理想建构的精神指引,为人类勘定本真的存在方式,澄明人生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昆德拉将小说家界定为“存在的勘探者”,并认为小说的使命是“通过想象出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思考”、“揭示存在的不为人知的方面”等。但是,就消费主义所形塑的文学来说,这一切似乎都被褫夺了,文学有意无意地用商品身份遮蔽自己的精神审美身份。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文学在蜕变为商品形态时并不感到有任何不适应和尴尬,反而是持一种主动迎候的态度。于是,文学成了商品主义或消费主义的文学,商品利益与本能欲望满足的消费逻辑取代超越性的精神审美需要,成为文学表意的主要价值关切。文学也直接放逐了固有的超越性精神诉求、形而上的道德理想与诗性的崇高意向,而将那种直接作用于人的纯粹身体化需要的物质利益、商品利润和官能欲望纳为自己的内涵来加以表现。
很显然,文学绝不是也不应该仅仅直接呈现自身的物质商品属性,而应该经由审美想象与审美形象的中介来间接地表现上述内容。布莱希特所谓的“间离”效果正是针对文学独特的表意方式来立论的。只有在一种审美距离的中介下,文学作为人文精神科学所具有的诗意性和文学性才可能生成,否则文学就可能因为审美距离的消失而祛除自己的诗意之魅,沦为某种与自我本性相异化的功利性的准商品形态,而这就意味着文学本身的主体性失落或对于自我本性的遗忘,其所剩下的只是一种缺乏生命之思与诗意人生的贫乏存在形态。
自我反思修正文学发展偏差
从研究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目的并非抽象地褒扬或贬损文学消费化作为一种审美思潮的历史性存在,而是要客观地观察、释读它的历史性特点和规律,根据不同的语境要求辨明其中具有真理性的部分,修正其发展过程中的偏差,强调其具有积极意义的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文学之所以会陷入上述困顿迷误状态,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文学消费化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人类关于文学消费化的过度解读和理性误置导致了这种危机。文学消费主义的危机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于文学消费化现象的不当认识与使用所造成的,一旦人们的认识与使用方式得到限制与斧正,文学可能就会呈现出另一种状貌。换言之,一旦人们对于文学消费化的理性误置与抽象使用方式得以修正,重构文学的诗意之维与道德之维就具有历史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文学消费化之所以陷入一种自我异化的准商品形态与经济事项,原因在于人们仅仅看到消费及其所包含的经济学意向,将文学视为一种准经济因素甚至纯粹的经济因素存在,而非一种关乎审美价值、精神超越与形而上之思的非经济因素,仅仅从其商品属性与经济功能方面来确证其存在的合理性。
但事实上,无论在何种语境中,文学在根本上绝不仅仅是一种商品或消费品,而是诗意的与审美的精神存在,更何况就连消费本身原本也具有非经济学的意味。尽管文学关涉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内容,但精神审美仍然是其最主要的属性特征,这一点也正是文学之为文学的根本原因所在。正是基于文学存在的这种结构性质,在文学消费语境下,卸载商品属性和经济属性,让文学回归精神审美保持其诗意品格,就具有了理论的可能性。
从现实的可行性来看,文学消费化内在的固有规律也决定了文学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进行自我反思,这也是文学作为一种历史性存在事物所具有的必然性。检视当下很多消费性书写的实际情况,否定和批判消费主义的倾向已显现。例如,很多作品已经舍弃了一味顺应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的叙事逻辑,转而越来越多地在文本中植入了反思意识与批判意识,针对世俗生活琐事与消费现象进行哲思性的质询与发问。因此,根据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规律,文学内在固有的发展本性必然会驱使其进行自我扬弃,并最终复归本真的诗意状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时期文学消费主义的公共性身份与价值功能变迁研究”(10CZW005)结题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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