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孕16周不小心溜了一跤摔了一跤,后触发心肌梗塞,意外险有保的吗

德州老人购民生人寿意外险
摔倒去世后遭拒赔
[提要]德州平原李女士自己公公购买的“民生人寿康禧意外伤害保险”。14年4月老人在家浇地不慎滑倒,村里人打120送到平原某医院,几天之后去世。然而,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不属于意外出险,拒赔。
  9月26日讯 近日,德州平原李女士向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关注质量》栏目反映,自己公公购买了&民生人寿康禧意外伤害保险&,14年4月老人在家浇地不慎滑倒,村里人打120送到平原某医院,几天之后去世。然而,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不属于意外出险,拒赔。  记者了解,李女士购买的这份民生人寿意外险属于一种&意外卡单&,一年一期,每年保费120元,死亡最高保6万元。民生人寿保险的拒赔结果让她和家人很难接受,她认为公公的去世和意外摔倒有很大关系,完全应该界定为意外。
  保险公司:医院病历为&脑出血死亡& 无法界定是意外出险
  节目在9月24日的直播中连线了民生人寿德州分公司理赔部门张先生,他表示,因为用户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医院病历都是&脑出血死亡&,没有能证明&意外死亡&的证据,所以没法界定是意外出险。  究竟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是&意外&呢?  张先生称:&我们认定医院病历如果记录有因外伤引起的住院,我们可以界定为意外,但医院记录是&脑出血&,而且保户有癌症病史。所以不能认定为意外。&  那么,民生人寿界定是否意外出险,仅仅是依据医院病历吗?只有外伤才是意外,摔倒引起的脑出血不算是意外吗?  张先生告诉记者,病历上没有记载&摔倒引起的脑出血&,记录的是&无明显诱因昏迷&,不是摔倒。病历不是全部理赔依据,但保户提供不出其他的证据。  针对保险公司张先生的说法,李女士表示,目前能提供的意外证据就是人证&&乡村大夫,另外,病历上记录的是&无诱因摔倒&,并不是&无诱因昏迷&。  对于人证的问题,张先生则认为,人证没有见到出险的过程,没有办法证明是意外摔伤,不能界定为有效证言。而且乡村医生只能见到这个人昏迷了,而这个人没有外伤,也没有诊断他是什么病,所以无法证明。  双方在节目中争执不下,民生人寿德州分公司理赔部门张先生建议保户走司法渠道解决。
  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工作人员参加了节目的直播 并坚持拒赔意见  9月25日,《关注质量》节目直播前约十分钟,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电台,并直接参加了当天节目的直播,并坚持拒赔意见。  民生人寿山东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张新华先生解释称:经过保险公司调查,被保险人于4月28日入院急救,5月2日出院,其入院急救病历显示:&病人2小时前无明显诱因摔倒&,而另外一份住院大病历则显示:&患者于三小时前无明显诱因出现意识不清&,无论是&无明显诱因摔倒&,还是&意识不清&,都不是致死的关键原因。医院对被保险人死亡的主要诊断是:脑干出血,其他诊断是丘脑出血、脑梗死。保险公司认为:医院诊断病人死亡的这三个原因都是属于&病因&,而不是&由意外摔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的情况&。  民生人寿山分运营部主任陈淑霞也表示:&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申请理赔的申请做出拒赔是由于被保险人死于疾病,并非意外。& 意外保险所指的&意外&是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剧烈的、非疾病的。  保险公司在直播中同时出具了一份事后获取的被保险人摔倒事发现场的照片,并指出&是一个很平缓的破路,一个土路,不是水泥路,没有尖锐物体,很平缓的路&。但主持人查看图片后则表示:土路上明显有石子、倒下的麦秸和很多的小草窝。对此,民生人寿方面表示:&一个人摔倒他会撑一下,或者头被磕破之类的&&&,另外&这条路的路况有可能导致用户摔倒,但这些物体导致的摔伤程度有限!&同时,又提出:被保险人年纪比较大,50多岁,针对他的身体健康状况,去浇地是否合理?对此,投诉人李女士则表示:家里一直是老人在浇地。  经过几番沟通,最终,民生人寿方面表示:针对李女士公公的这个意外险案例,即使被保险人确实是被外物绊了一下摔倒,但摔倒也不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脑干出血,脑干出血是疾病,不能理赔。
  网友讨论 意见不一致  受理本案的过程中,很多听友网友参与话题讨论。日照肖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在耍赖,摔倒就是诱因,本人是30几年从业经验的推拿师,从临床角度来讲,摔倒是老人去世的直接诱因,属于意外。&而河北杨先生则有不一样的看法:认为不能理赔,自己在保险公司从业12年,认为保险公司的回答是没问题的,需要证据证明意外死亡。保险公司理赔就看病历,如果病历写明白了是意外摔伤造成身故,完全没问题,现在病历完全没体现意外,保险公司就没法理赔。  济南热心听众庄先生:保险公司既然承认死者是摔着了,就该理赔,没人特意去摔倒的,另外,保险公司找的各种理由都是强词夺理,都站不住脚。  临沂李先生:&很多中老年人都慢性心脑血管病,到底中老年人可不可以投保意外险呢?&  网友&幸福调频李枫&:要知道保险公司就是站在理赔的角度收费,站在拒赔的角度处理问题,所以保险在中国基础本来就是骗人的,能赔的都是典型案例。  网友&FM秋天的落叶&:感觉保险公司强词夺理,给保户介绍的保户明白吗,是不是针对老年人的诱导消费,出险时以各种借口推脱。买保险时彻底明白里面的内容再买。老年人应当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以免被误导消费。  网友& DJ倪衾&:我觉得人家是摔倒去的医院,不是因为脑梗死去的医院,属于意外。  网友&夜猫子大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商业保险唯一可以相信的就是车险,出了交通事故,责任清楚了,一般都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至于其他什么分红险、人身险、教育险通通不可靠,发生问题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拒赔,老百姓也没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去和一家企业打官司,吃亏的总是投保的老百姓。  齐鲁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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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鹏伟、刘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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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可以投保的意外险
问:88岁老人还可以投保意外险吗 答:您好!很遗憾的和您说88岁的年龄太大了,基本上没有商业保险可以保了。&br /&问:70岁以上老人能参加意外保险吗? 答:您好,70岁以上的老人是可以参加意外险的,不过目前市场上适合的7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不是很多,建议你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到专业的投保平台去看看,找专业的客服人员帮你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br /&问:60岁以上老人还能买意外险吗 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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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_product-vm-ins-product2深圳60岁以上老人可投保意外险---深圳晚报
第A06版:第13届文博会
标 题 导 航
第A01 : 晚报头版
第A02 : 开眼
第A03 : 爆点
第A04 : 第13届文博会
第A05 : 第13届文博会
第A06 : 第13届文博会
第A07 : 第13届文博会
第A08 : 第13届文博会
第A09 : 政点
第A10 : 城区
第A11 : 社会
第A12 : 社会
第A13 : 娱乐/据点
第A14 : 娱乐
第A15 : 娱乐/焦点
第A16 : 中国时局
“银龄安康行动”昨正式启动
深圳60岁以上老人可投保意外险
5月13日,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共同启动深圳市“银龄安康行动”,三方联合在深圳市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60周岁(含)以上老人将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据悉,该险种具有投保年龄不设上限、保险费率极为优惠等特点。 现状 保障低保费贵 老人投保难 老年人投保范围少、保费贵被广泛诟病。采访过程中,市民陈小姐无奈地表示,“我想帮年过60岁的父母投保一份意外险,要么就是超出投保年龄,要么就是保费贵。” 近年来,深圳老年人口呈井喷式增长,两路大军使“银发浪潮”日渐逼近:一是随子女南下的常住老人逐年增长;二是深圳早期拓荒者陆续已届退休年龄。加上4+2+1的家庭模式逐步增加,过去大家印象中很年轻的深圳,预计在6年后将迎来爆发式的银发浪潮。 然而,从目前保险市场实际情况看,常见的商业意外保险一般投保年龄都限制在65岁以下,或者从经营风险角度考虑要求老年人缴纳高额保费,可供老年人投保的险种非常少,商业保险在老年产业中长期出现集体缺位。 记者浏览在线销售的部分意外险发现,目前销售意外险多是保障30岁至65周岁的年龄,部分产品甚至只能保到60岁。专家表示,就算一些意外险、寿险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投保,其风险保费都会很高,甚至会出现保费和保额倒挂的情况,很不划算。 福利 “银龄安康行动” 保险无年龄上限 “银龄安康行动”推广的老年意外伤害综合险,专为老年人量身定做,参保对象为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不设投保年龄上限要求;除在深居住的老人可自行投保外,在深务工的年轻人亦可作为投保人为老家或在深的父母投保。 据了解,该险种具有三个主要特点:投保范围广,投保年龄不设上限,可弥补市场缺位,60周岁以上(含)身体健康的老人均可参保,投保人无户籍及居住地限制;保障责任全,涵盖了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在内的多项保障;保费价格低,一份保障计划最低仅需30元,实实在在地关爱老人,回馈社会。 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还具有购买方便、理赔快捷的优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老年人集体办理投保的,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参保;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购买的,可通过居住地所属辖区的社区工作站直接办理,也可前往中国人寿服务网点或联系中国人寿客户经理进行办理。中国人寿还为老年人设立了理赔绿色通道。据悉,本次深圳市老年人意外险项目共有四款产品供老年人进行选择,每人限购2份,保费范围从30元~460元,可覆盖各类老年人群需求。 本次启动仪式结束后,“银龄安康行动”将在全市各区全面开展,到今年12月,努力实现全市老年人参保率达到30%。老人意外险独缺保社区
“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昨起对市民销售。这项保险对老年人的年龄不设上限,百岁老人也可以参保;保费相对低廉,每份15元,最高可保5万元,同时不需要捆绑销售其他险种。“老人险”不仅填补了商业类保险对于高龄老人保险的空白,也为300余万老人乘坐公交、游览公园、医院就医提供了意外伤害的保障。但是,作为纯属政府出手推动的公益险,社区——这个老年人出入活动最频繁的场所似乎被遗忘了,成为保险沃土上的贫瘠之地。现场保险几近福利&史上卖得最好“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昨起正式开卖,销售意外地红火。中国人寿金融街客户服务中心的一位业务经理表示,业绩完全可用“空前”来形容,“一个销售网点,仅仅半天时间,就销售出200多份,在我的记忆里,以前从来没有哪个保险能卖得这么好。”老人意外险,是北京市酝酿多年后的一次创举,被称为“北京首个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该保险不受年龄上线和户籍限制,在北京生活的50至60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都可办理保险。投保老人年龄上不封顶,100岁也可以投保。目前全市有符合条件的老人300万左右。昨天下午,中国人寿金融街客户服务中心特别为“老年意外险”开设了“专席”——保险大厅的柜台对面摆放了一张独立的小桌子。北京晨报()记者发现,一些进入保险大厅的顾客,进门什么也不看,直接就问在哪儿办理“老年意外险”。短短5分钟的时间内,就有四位市民到“专席”咨询并办理了这项保险。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人前几天通过媒体宣传,知道有这项保险,就来咨询过。昨天虽然是首次发售,但到下午2点左右,仅仅半天时间,就已经销售了200多份。中国人寿一位业务经理也告诉记者,他也代理过很多险种,也销售过针对老人的商业保险,但这半天200多份的销售业绩,是其他同类保险所不敢想象的,“这恐怕是史上卖得最好的保险了。”&据这位业务经理介绍,这份保险销售之所以如此火爆,最主要的原因是“便宜”。15元一年的投保价格,同类最便宜的商业保险也是它的十倍。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过去最便宜的一项意外保险,一年保费也得150元,最高保额——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可保15万元,而且还有严格的年龄限制。比较而言,这位业务经理坦言,这是一份保险公司肯定赔本儿的保险。“10个老人买,只要1个老人有点小磕碰,就都赔完了。”业务经理说,这份保险虽然是商业保险,但纯属半公益性的,因为企业是央企,必须得尽一份社会责任。“民政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课题研究组”组长宋海英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这份保险另外一个特别的意义是,这是政府首次将保险作为一种福利,赠送给北京7万多困难老人。尤其是近8000位“失独”老人,这是他们首次享受政府给予的福利,体现了政府“兜底儿”的作用。受惠免费乘车摔倒&不用担心理赔老人意外险虽然铁定让保险公司赔本,但真正解决了困扰北京300万老人的大问题,它填补了商业类保险对于高龄老人保险的空白,也为300余万老人乘坐公交、游览公园、医院就医提供了意外伤害的保障。“10个摔倒的乘客中有8个是老年人。”一位公交车售票员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希望每个老人都能有座位,这样可以降低老人摔倒的风险。”张老先生是海淀区的一位退休老人。去年9月他搭乘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致张老先生多处软组织搓伤,公交公司以他“持老年证免费乘车”为由,拒绝赔偿。张大爷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主审法官认为,虽然张大爷未花钱购票,但是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将张大爷安全送至目的地。张大爷虽然是属于免票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但是这个情况并不影响公交车和张大爷之间客运合同的成立。因此张大爷在车上受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万多元。不花钱买票就不赔——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少老人身上,引起多起纠纷,影响了社会和谐,也有不少老人因为自己手里没票,受伤后干脆放弃了索赔。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从今年7月1日起,凡常住北京的65岁以上老人无论有无北京户籍,都可以凭“老年证”免费乘车、逛公园、游览博物馆等。老人在活动中很容易出意外,但手中都没有票,理赔不能理直气壮。为减少纠纷,确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北京市民政局特别委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开办了这项保险业务。“老人险”由于价格便宜,自然引起很多市民的兴趣,家住宋家庄的何慧芳女士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咨询过很多保险公司,&老年人的意外保险种类非常少,保费每年会超过300元,而且75岁以上的老人就不能再投保了。”何女士近80岁的父亲近几年至少3次在公交车上出意外,两次发生在刹车过程中,老人被掀倒在地,另一次是上车时台阶磕破了腿。“这三次我父亲都没有找公交公司理论,都是自己掏的医药费。”盲区老人意外伤害险没涵盖小区小区是老人经常活动的场所,也是他们去医院、老年餐桌、公园的必经之地。即便他们不去这些地方,每日也会在小区里溜达几圈。而小区内高空坠物,地锁暗藏,道路破损,垃圾横路,车辆穿梭,宠物扎堆……这些问题都有可能造成老人出意外。意外伤害保险到底保不保小区呢?根据“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手册”,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四大类(下表)。“宣传手册”特意给出温馨提示,老人在家期间(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及志愿者服务期间除外)、商业场所期间、离京旅游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经纪人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根据这份“宣传手册”,小区确实不在保障范围内,该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的地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场所,而小区不属于公共服务场所。老人在小区出了意外还要找物业协商解决。”昨天老人意外险发售,记者以想要购买保险为由,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保险范围“清单”,并主动告诉记者:“大街、商场、超市都不保。”对于小区内是否保障,工作人员说:“小区内政府指定的场所可保,比如老年餐桌等,但楼门口、家里都是不保的。”1、&老年人乘坐北京市域内的公交车、地铁、出租车;2、老年人进入市域内以下公共服务场所:为本市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各类公园、风景区、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名人故居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政府支持的室外健身场、体育场、各级文化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各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老年餐桌、托老所;各级医疗机构;3、老年人参加北京市域内以下活动:参加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期间;老年志愿者参与的社会服务;4、其他保险责任范围(北京市域内):老年人在接受与政府签约的为老服务单位服务的过程中;老年人在接受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调查小区物业的尴尬现实与儿女们的普遍欢迎相对照的,却是老年人的冷静和质疑。有多位老人这两天致电北京晨报热线96101,提出了一个让记者也有些糊涂的问题:“在小区里遛弯发生了意外,保险管不管赔?”&有的老人干脆说:“对老人来说,小区里比哪儿都危险!”一场最新的纠纷案例足以印证老人们的疑虑。近日,大兴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位老人凌晨归家途中,猝死在单元楼门前,老人的儿子何先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凌晨两点多,何先生的父亲在向单元楼门行走的过程中摔倒,在楼门前躺了一夜,直至第二天早晨6点50分,才被小区保安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何先生认为,小区保安没有尽到巡逻、监控的义务,没能及时发现倒地的父亲,遂向小区的物业公司索赔86万元。小区物业是否有过错,法官认为,这主要依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是否约定了物业公司的相关责任。协议中,没有约定物业保安要24小时巡逻并及时发现、救治业主的职责。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何先生提出的物业公司对老人之死存在过错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驳回了何先生的诉讼请求。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人在小区出意外,物业公司是否赔偿,主要看小区物业是否存在过错,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比如需要防滑的路面没有做好防滑、台阶过高、坡道太陡、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或者需要有警示标志的地方没有任何提示等,这些“过错”导致业主摔倒、碰撞等意外发生,物业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老人没看到相关提示而绊了一跤,或者是老人自己腿一软摔了一跤,物业不承担责任。夏翔表示,不仅仅是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都如此。有无过错是判定提供场所一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依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所涉及的公交车、地铁、公园、博物馆等老年人可享受福利免费使用的场所也如是。所以,“老人险”最大的意义是在保障场所“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年人受伤后依然可以得到赔付,确保老人的生活质量不因受伤而下降。解释“小区”不能一概而论负责“老人险”销售的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松山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小区保还是不保,不能一概而论。”张松山详细解释说,小区的范围太大,有些保险指定的场所在小区内&,有些不属于小区,所以不能单纯界定“小区保不保”。比如,老年餐桌、老年活动站都有可能在小区内。按照保险合同,这些场所老人出意外保险公司就赔。“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条款合同办事,在条款里的场所就属于保险范围,不在条款里的就不属于保险范围。”张松山说,条款中的责任范围不仅需要有指定场所,而且也并非全天候都保障。比如,小区内,在老年人家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要看是否有“认证”的志愿人员在服务,如果没有服务,肯定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老年人在小区内参加政府组织的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活动或会议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但活动或会议结束后的时间,即使在同一区域内,也不在保障范围内。但是有些活动场所保险24小时都要起作用,比如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餐桌、文化馆等等。即使在工作时间以外进入该场所,也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保险给予24小时全天候的保障。张松山表示,指定场所主要是“政府考虑到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而制定的,因此,只有在指定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才属于该保险保障的责任范畴。链接各地老人险&北京最划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实施,年度保险费每份17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额最高为5万元。对于自主参保的老人,中国人寿给予每份2元的保费优惠,参保人实际缴纳保险费为每份15元,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保额最高为20万元。在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等情况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在养老餐桌或托老所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导致身故、残疾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累计赔付5000元。北京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由北京市财政统一出资投保,每人一份。保险期间自12月1日至日。政府统保的7万老人由市老龄办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向其支付保险费用。其他老年人如有购买意愿,可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中国人寿服务中心柜面直接办理。政府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以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以及子女购买等形式积极为老年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设置24小时专项服务电话95519。记者了解到,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已推出类似项目。相比较,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最低、保险范围最广、&理赔标准最高。
有专家指出,这项保险的推出理论上可以减少“讹人”事件的发生。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确实存在老年人讹人现象,“也是因为老人出于自身保障体制不到位不得已而为之。他不知道自己这一跤要搭上多少钱”。他认为,只有社会提高和完善保险救助的水平和额度,才能杜绝讹人现象。北京推出“老人险”的重要初衷就是在老年人面临风险时有更好的保障。本期策划&张旭光&&本版撰文&晨报首席记者&崔红&晨报记者&刘洋&&本版摄影&首席摄影记者&蔡代征
(原标题:老人意外险独缺保社区)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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