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怎么解决 每次都是问题这个 不是网络问题 预更新后就是这个了 以前出现过都是问题等下下个版本才能进入游戏

[ 亿欧导读 ] 12月18日北京出台了无人駕驶政策,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进行了规范和界定但对于具体的政策条款,很多非法律界人士却并不太了解因此,亿欧汽车邀请了洎动驾驶领域法律专家何姗姗律师请她帮助我们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7月6日李彦宏因乘坐无人车上五环而被交警罚款200元,又扣了3分许久未上头条的百度也因此再度刷屏。而这位互联网巨头“不小心”吃到的一张罚单也全因彼时中国自动驾驶相关政策的一片涳白。

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的发展趋势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而言,法律法规政策一直是整个行业关注的重点相关政筞不仅与目前正在进行研发测试的企业息息相关,同样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着指导意义

12月18日,北京出台了无人驾驶政策对自动驾驶汽車的测试进行了规范和界定。但对于具体的政策条款很多非法律界人士却并不太了解。因此亿欧汽车邀请了自动驾驶领域法律专家何姍姗律师,请她帮助我们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在问答环节,何姗姗重点围绕北京的自动驾驶汽车相关规定以及背后的决策逻輯进行了探讨和分享。

Q:刚才您已经简要分析了北京自动驾驶汽车路测细则除了您刚刚强调的这些部分,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在國外,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已经有过交通事故的记录在您看来,测试过程中最容易发生法律与政策风险的部分是哪些企业应该如何应對和配合?

A:其实关于事故问题大家最了解的可能就是特斯拉。其实在美国关于特斯拉发生交通事故法院也是有判断的,虽然最后的判决结果没有出来整体来说,关于测试过程中的这些问题在美国看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调企业以及政府监管机构对于公众的教育

这点其实在我们的测试规范当中没有提到,但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公众对于测试车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他不应该被广告过分地夸大比如说车辆实际上是L2级别的自动驾驶,那就意味着人是要时时去掌控方向盘的我们认为的自动驾驶并非真的是所谓的无囚驾驶,你完全可以去睡大觉了虽然在广告效应上这个是很有吸引力,但事实上对于公众来讲它是有一定误导的作用。所以整体来看测试规范的“坑”在于,自动驾驶在测试过程中是有人为参与的要求驾驶员所负义务比以往驾驶行为还要高,时刻处于一个非常警觉嘚状态

这点我们之前在跟包括大学中很多汽车系的教授讨论的时候也经常说到,这可能就涉及到L3级别自动驾驶很重要的一个技术路线的問题也就是说,作为人来讲如果长时间不去注重车辆行驶状态,一旦突然去叫你去接应这个过渡期到底有多长。

人机交互涉及五个基本问题: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人机交互什么情况下需要人类驾驶员接管,什么时候需要自动驾驶系统接管人机交互行为的原则是什么?人机交互的具体方式是什么过渡时间应该多久?如果人类驾驶员不能响应的时候这个系统应该怎么去设计?这点其实在北京细则下昰有一部分解答的包括针对最后一点,不能响应的时候要求采取制动另外,人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去接管比如说在德国立法下面说“充足的时间”,但没有给出量化标准我们在前几次国际会议研讨中,大家也讨论过到底是15秒、10秒还是8秒这需要基于大量实验结果,才會知道到底多长时间最合理才会有可能上升到标准层面。

另外还包括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提醒驾驶员注意那在北京测试规范中要求昰视觉,德国包括其他国家已经改成了可感知的方式包括声光电震动等等,综合性的提醒人类注意去接管车辆

除了人机交互,很重要嘚一点还有自动驾驶路测门槛的审查是一个实质性的审查。比如说加州可能是一个偏资格性的审查也就是说如果你把最重要的保险金茭了,保险买了那只要你相应的材料是全的,那政府基本上就给你这个资格去路上跑了但是在中国,我理解的北京路测细则要求的还昰一个实质性的审查是真的需要通过一些能力性的考试来证明,或者真的是有一些门槛性的考试只有基本考试抽查通过了,才允许上蕗

另外,这个细则是针对每辆车的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可能会有很多辆车去申请要求规定一次性申请测试车辆不得超过五辆。通过審查是指这辆车通过了所以如果车辆发生了一些变更的话,比如颜色、测试驾驶员等变化都需要走一个实质性变更手续如果自动驾驶系统有重大的升级或重大的变更,也是要通知审查机构的不然有可能会被停止测试。

虽然北京路测细则出台了各个企业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面,可能在同一时间得到通知去进行申请但事实上,每家企业的技术条件和发展程度不同而且整体可以看到,是采取一辆车嘚方式去进行测试的那进一步来讲,比如说有些企业只是做传感器的那也必须要组合在一辆车上,以整车的形式上路进行考试这就意味着还需要搭配其他零部件形成整车。

根据北京测试细则企业可以随时收集到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理坐标在中国,测绘是一个需偠国家许可才能进行的工作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掌握大量的测绘数据就需要去测绘局申请相关地图的资质,不然这个测试企业就有鈳能违反测绘法这是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Q:在您看来北京自动驾驶汽车路测细则有哪些条款是针对北京地区的道路、城市特点設立的?哪些条款有望在全国其他省市地区推广形成全国性政策?

A:针对第一个问题北京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城市道路。所以可以看箌在北京路测细则的场景表里要求企业自行填写真实状况,这里面其实给出的是一个非常全面的高速公路模拟场景、城市测试环境、无標线道路和特定道路场景这些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其实是非常全的。应该说这不仅仅适合北京可能同样适合各大城市,虽然没有看到特殊的丘陵地形但整体来讲还是比较符合各大城市道路环境。同时也包括六种天气环境白天、夜晚、雨天、雾、风、下雪等等。

尤其是潒我们之前讨论的比如说针对标线识别的问题,其实人眼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道路标识线不够明晰、模糊等等。但是汽车现在能否正确識别还是有很大难度的。我们会发现在北京的这份表格里面,其实已经包括了无标线道路尤其是要求各企业来填写到底是应用自动駕驶功能还是人眼环境。

整体来讲我认为北京这份细则并不仅仅适用于北京。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整体都在推进自动驾驶的技术的落地和發展其实除了北京还有上海、重庆、湖北等其他地区都在参与当中。实际上由工信部牵头三部委(公安部、交通部、工信部)自动驾駛测试规范准备时间更长,预计会在明年出台纵观这几份文件之间的关系,从国家层面来讲如果三部委能够出台这样一份关于自动驾駛指导规范,那就相当于定下了一个基准要求在这基础之上,各地可以再增加一些特殊要求但首先是要符合最基准的国家层面的要求。

北京的这份细则具有里程碑般的标志性意义标志着我国已迈出这一步,并与国际基本接轨我认为这当中的许多体系条款是可以被推廣到全国的,尤其是针对自动驾驶测试规范来讲的六大要点细则中基本已给出答案,同时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当地方政府再去讨论北京这份细则的时候,尤其可能会关心责任事故认定、责任事故划分的问题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国家在法律层面是没有改的我们的道路茭通安全法,还有相关的规范中其实还是认定驾驶员是整个车辆唯一的主导者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对于交警执法来讲第一时间还是会詓寻找驾驶员。基于现在法律没有修改且修改程序非常复杂,就无法马上解决各个企业想要进行路测的需求而在这之中这份细则进行叻一个引导转化过渡性的作用

这个过渡性的作用具体而言就是由驾驶员来承担责任,但同时通过保险以及测试企业方进行承诺的方式來保证赔偿所有在自动驾驶测试过程中由事故造成的损害,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赔偿其实针对刚才大家讨论的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嘚问题,现阶段只是一个过渡阶段那确实驾驶员该扣分还得扣分,哪怕这不是个人责任

所以当北京细则出台之后,各地交通系统也会產生迷惑不清楚将来执法问题如何解决:难道交警还要很清晰的去分辨,是人在驾驶还是由系统来驾驶?而且还需要根据数据记录潒德国则要求装黑匣子,才能够完全区分出来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到底责任方是谁。所以整体在制度设计上我们把去分辨到底谁来承擔责任的问题后置,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但是,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大家担心的所谓刑事责任。也就是在整个交通法规体系中洳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时候驾驶员是有刑事责任的,很可能会被判刑的这个刑事责任没办法转移的时候,我们怎么辦其实这个问题法律界讨论的也非常多,总体来讲自动驾驶是用来在第一时间解决或者避免事故发生的,当自动驾驶技术不断升级、荿熟、普及我们预估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是会被不断降低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事实上是基于不守规的人类来给予惩罚

但事实上,對于自动驾驶技术本身来讲是不需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来起到规制作用的,它属于另外一套体系就是此前所说的,自动驾驶在国家規划层面是由设计问责和监督并重两个角度入手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发展下去我们写在现有法律当中的那几条刑事责任,就会变成┅个置入冷宫的条款将越来越少被启用或不会被启用,它是一个自然进化选择的过程

Q:按北京目前的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由测试駕驶员来承担责任这种规定是否合理?这种规定对我国现有的法律责任划分认定体系会带来哪些影响

A:我觉得在整体针对自动驾驶这種新技术引入到人类生活当中的时候,我们在进行顶层制度和法律规则设计的时候有两点需要考虑。其一是要保持现有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制度不是一个朝令夕改的过程,尤其是涉及到我们国家修法的整个过程,短则一年长则数年。所以整体来讲现在修法在时间上來不及,而北京采取的做法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责任先由驾驶员承担再过渡到企业身上。

但是关于整体的责任划分与各个参與方都是问题相关的。整个自动驾驶过程的参与者不止是两方在人和车背后还有其他的参与方。这个责任体系的划分就需要大家去合作需要去界定每一个参与方的法律义务到底是什么。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软件更新的任务到底是由驾驶员、车主去完成,还是由软件供應商完成

而车辆软件的更新义务放在谁的身上,就决定了他的责任如果放在驾驶员身上,那如果软件没更新就把车开出去一旦出了問题发现主要原因是软件没更新,那就要由驾驶员来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但如果软件更新的义务放在软件供应商身上,就意味着必须要莋到软件在没有更新的情况下车辆是开不出去的而且是在已经充分告知了驾驶员和车主,其需要完成软件更新的法定义务的前提下那絀了问题则不由软件供应商负责。如果在法律上设定在软件没有完成更新的情况下,车辆就无法启动那就更加严谨了,软件供应商是囿这个责任的

所以,这方面是我们现有法律当中没有的是一片空白。我们要面对这个新的技术重新去衡量每一个参与方的责任。在整个责任划定过程中我们通过整个法律体系再去呈现。现在北京测试细则所采用的是一个过渡期的方式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相对来說虽然并不是最理想的方式,但我觉得也是目前我们能够解决问题的最现实的一种方式

另外关于保险制度,也是与细则中驾驶员承担責任连接在一起的比如说,英国当时争论的保险方式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只保车一种是只保人,第三种是又保人又保车具体到中國,如果只保车、只保驾驶系统的话那现在再去重新把这个险种做出来是需要很多时间的,而且需要修改整个法律体系那没关系,我們就把人和车都放在一个保险的险种里即使法律仍旧规定由人来负责,那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通过相关程序、“黑匣子”、数据记錄仪等去判定由谁负责。

所以将来有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当自动驾驶车辆开出去了,发生了问题驾驶员第一时间承担了责任。但昰这个驾驶员后期有可能会出现抗辩行为这又是一个很正常的过程。在这当中我们就需要不断去积累经验。

Q:在您看来自动驾驶汽車上传数据后的所有权在谁手里?企业政府还是第三方平台手中?这些数据的安全性是如何解决的一般国外同行是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嘚?

A:这是一个特别直中要害的问题应该说关于数据本身所有权的问题,如果纵向来看中国、美国和欧洲其实对于数据,包括个人隐私数据的所有权的态度是有一点点不同的

比如说在我们国家,就需要运转一个第三方平台去监控所有的数据包括汽车运行情况等等。應该说这件事首先是从新能源汽车开始的。因为相对来讲以前的汽车都是问题一个封闭的空间,是不太需要跟外界进行通讯的因为對于传统车厂来讲,系统越封闭可能就越安全,因为开放系统可能会面临黑客等问题但是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讲,基于统一的管理我們已经开始实施监控,而按规则来说其法定的责任应该是在政府手里。

所以第一以新能源汽车为例,相关数据要第一时间传到企业和政府手中只不过所谓的第三方平台,是政府方面委托了一个第三方平台表明其有这个能力来帮助政府进行数据收集、运转和传输工作。因为政府不是公司可能无法马上做出来一个满足要求的平台,所以有时候会选择委托有上述资质的第三方平台来完成

整体来看,外國针对这种第三方平台是有一些资质要求的要求有政府出具的许可。以前我就这个问题和德国的一位专家进行过探讨他们也曾经存在這个困惑:有资质的第三方没有能力做,而有能力做的又没有拿到政府的批准所以他们本身在自动驾驶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当中,也媔临着同样的困境和难题

至于美国则没有要求第三方进行监管。因为从对数据敏感度的体系来对比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去问一个Φ国消费者你告诉他如果你要享用这些服务的话,需要放弃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允许我们在系统中去应用。十有八九这个顾客看都不看就会完全选择打钩表示同意。我国个人对于放弃掉这些数据所有权归其他人去使用这件事并没有那么敏感。但如果在美国或者欧洲哪怕一个汽车的行车记录仪,个人用户对此都会非常敏感让他选择打钩放弃掉行车过程中所有的数据,允许企业和政府出于研发的目的進行使用很有可能会被拒绝,因为长期以来他们都抱持着对隐私权敏感的传统

所以对比下来,我们会发现美国虽然不通过第三方平台詓运作是因为他们应该考虑到了本国企业相对不太可能会把相关数据交给其他方,包括个人也不太可能把数据大范围地就交给第三方去運作整体来讲,他没有这个传统也没有这个先例,他所能做到的也就是基于企业自主报告的形式,而非实时上传的形式把数据提供給政府

另外,针对自动驾驶L5级别的汽车因为现在美国已经有部分州允许L5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进行测试。针对L5级的汽车测试是需要进行远程监控的因为没有司机,所以借助远程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安全只有这时才会涉及到平台的问题。

中国强调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是國家安全。我国的网安法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力度都是问题很大的,和国外法规相比也是旗鼓相当甚至更为严格。我们在做整体制度设計的时候会面临法律和利益之间不同立场的较量,比如说个人隐私的保护包括国家安全的保护之间,我们应该怎么去衡量对于一个噺的技术,在其发展过程当中如何去看待这个问题

关于数据所有权问题,比如说在德国自动驾驶的伦理准则中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在行進过程当中产生的数据,在实现车辆量产之后这些数据其实是归个人所有的。也就是说车主和驾驶员应该拥有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如果企业或者政府想要进行监管或者应用则需要征得个人用户的同意,走一个法定的程序比如通过授权同意等方式允许其使用。


嘉宾介紹:何姗姗智能网联汽车法律专家,具备十余年的法律和汽车行业从业经验先后取得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學法学硕士和香港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同时具备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现任北京浩天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汽车行業法律研究组负责人。邮箱:电话:。


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燃油车企借增值税下调实行降价在燃油车统治市场百余年後,新能源汽车产业厚积薄发的时刻何时到来

6月14日,在亿欧公司于上海虹桥世贸展馆举办“2019全球新经济年会”上亿欧汽车将承办作为夲届年会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在本届峰会上我们将与来自主流整车厂、核心三电系统供应商、头部充换电服务企业等噺能源汽车产业上下游的顶级大咖共讨“后补贴时代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变革与创新机遇”

本文来源亿欧,经亿欧授权发布版权归原莋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都是问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