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家级贫困县境内目前需要帮助的贫困学校确切地址

2016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2016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来源:社会热点材料
  距离开学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省内不少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已陆续开始申请助学贷款,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内容,快来阅读吧。  2016年江西助学贷款申请时间及条件,江西生源地助学贷款详细攻略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出发点是为了在较大程度上让贫困学子都能成功的完成学业,随着开学季的临近,不少学生都已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据了解江西省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有约4万名学生贷款成功,贷款学生涉及全省100个县(市、区),县域覆盖率达100%。截至底,江西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3.3亿元,惠及贫困学生38万余人。  一江西省籍生源地学生  我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续贷。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将通过系统网上承办申请、续贷、审核和贷款拨付等工作。  1网上预申请办法  学生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址:  (1)省农信社系统登陆网址:http://zizhu.  (2)国开行系统登陆网址:.cn相关文章:1.2.3.4.5.6.7.8.9.10.  2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一)在校本、专科生办理流程  (1)学生无论是在国开行或省农信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续贷和办理相关手续(未在网上预申请的学生,也可在这段时间内,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其中,涉及到国家开发银行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应在暑期开始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并提交续贷申请,我院资助中心会及时在国开行系统中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2)学生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下学期开学时申请和续贷贷款学生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进行网上确认。  (3)网上确认凭证材料如下:  省农信社:携带《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的纸质材料;  国开行: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纸质材料。  二非系统内生源地贷款学生  非系统内生源地贷款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向承办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在本学期结束前或下学期开学后指定时间内将纸质回执单交至学科部,由学科部统一收集汇总后,交至学校资助中心,经审核、确认后,资助中心会统一盖章,最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回执单邮寄至当地承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贷款不能正常发放。  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力贫困大学生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贷款  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源地助学贷款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入学前,有需要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7月,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14年底,我省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3.3亿元,惠及贫困学生38万余人。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新版学生资助政策,去年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上限额度有所变化,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上限由6000元上调至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上限由6000元上调至12000元。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按新政策执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未现坏账  今年7月,我省再次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截至目前,已有约4万名学生贷款成功,贷款学生涉及全省100个县(市、区),县域覆盖率达100%。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有所简化,不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若贷款学生打算继续攻读学位,只需办理申请继续贴息的相关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  该负责人称,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长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延长至3年。目前,我省生源地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各承办50个县(市、区)。  谈及目前备受关注的助学贷款坏账率,该负责人表示,自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以来,暂未出现坏账,目前贷款整体逾期率在可控范围内。据悉,2014年,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年回收率为98.56%,历年累计回收率为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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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
赣教基字〔2015〕5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和   江西省财政厅   改革委员会
&&&&&&&&&&&&&&&&&&&&&&&&&&&&&&&&&&&&日
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全面改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两类。校舍建设项目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围墙等建设;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包括课桌椅、实验教学仪器、音体美卫生器材、图书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数字教育资源、食堂设备、学生用床以及饮水设施等购置。参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项目实施遵循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确保建一所成一所。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学校必须是符合当地网点布局调整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全面改薄”由国家统一部署,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协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省、市、县(市、区)成立“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为“全面改薄”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县(市、区)“全面改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的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日常管理和项目资金日常监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加强支出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起草《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方案》,在汇总各县市区项目规划的基础上牵头编制、报送《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FONT face=仿宋_GB年)》,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后下发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面改薄”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与相关资金的统筹和对接。
  省财政厅负责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国家三部委要求,协调落实中央资金,确保省级承担的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并督促市县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标准化建设。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全力配合、支持“全面改薄”工作。
  第七条&&全省“全面改薄”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统筹组织:
  (一)制订底线标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标准和办学实际,统筹配置教育资源,确定基本办学底线标准。
  (二)编制项目规划。指导各地编制项目规划并审核汇总,制定全省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抓好落实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推进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
  (四)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指导、督促、评估。做好信息收集、公开及报送工作。
  第八条&&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所辖县(市、区)“全面改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制定本级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审核、批复所辖县(市、区)编制项目规划、计划。
  (二)对县(市、区)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定期上报项目实施相关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九条&&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县(市、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根据项目的底线标准,逐校核实办学条件缺口,列出清单,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的原则,制订本地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管理项目资金。
  (三)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建设用地,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验收、竣工结算审计等工作。
  (四)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进度、质量、安全。
  (五)加强项目学校设施设备、图书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教师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设施设备、图书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国有教育教学资产安全有效。
  (六)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公示公开。
  第十条&&“全面改薄”项目学校要做好以下工作:对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核查学校办学条件缺口,制订上报项目计划;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教育,妥善处理好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问题;指派专人协助做好工程监督和现场管理;参与(或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设施设备、图书等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使用;定期报告项目进展、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条&&县(市、区)教育局每年组织编制本地项目年度计划,并上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设区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市、区)项目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章&&校舍建设类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校舍建设类项目年度计划(计划下达之日)应当在资金计划下达后5个月内动工,并在2年内完成。
  第十三条&&校舍建设类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经公开(邀请)招标确定,杜绝中标企业转包或挂靠。
  第十四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报批时间,主动协调发改、财政、审计、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为项目实施开通“绿色通道”,以最短时间落实项目立项、用地报批、规划选址与方案审批、预(结算)审核(计)、办理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规费减免政策》(赣教字[2009]13号),减免项目相关规费。
  第十五条&&&校舍建设类项目的选址,应符合《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发生。
  第十六条&&建筑设计应坚持“建筑安全、功能齐全、满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观大方”的原则,按照国家、省现行有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确保校舍安全。建筑设计应结合当地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特点、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考虑。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项目单位要按照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项目法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备案制、结算审计制及校舍档案归集等相关制度,同时建立工期倒排制及领导分片包干制,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确保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建筑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竣工时,施工单位按照建设管理规定出具项目保修单,并按相关规定预留一定比例保修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项目重建,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对因质量等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规范项目验收环节。项目工序验收,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建筑物基础及结构主体验收,应由项目业主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检部门及项目学校法人代表,联合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验收合格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决算,县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项目学校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省、市教育部门对各地验收、审计结果组织抽查,并进行再评估。
  第二十条&&各方要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时积累、保管好建设工程合同文件档案资料及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材料。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和项目学校要将建筑技术资料、竣工图、施工日志、项目前期文件、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等有关材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县(市、区)教育局分类立卷归档,并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在单体建筑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注明“国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字样、竣工时间、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
第四章&&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要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摸清家底,统筹规划。年度计划须在资金计划下达后起1年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开、、公正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吸收师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与,接收社会监督,努力建设“阳光工程”。
  第二十四条&&&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坚持诚实守信和产品质量好、服务优良、适合使用等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采购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出现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供应商,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再次参加投标。
  第二十五条&&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采取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在中标人发货前,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到中标人生产地点、产品仓库等地开展初步验收;根据“谁收货、谁验收”的原则,由县(市、区)教育局及项目学校进行最终验收。省、市教育局对各地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复检。
  第二十六条&&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采购单位根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各收货单位出具的验收单和中标人出具的发票,按程序申请报账。
  第二十七条&&项目学校应加强采购的设施设备管理。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登记资产账目,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科学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并指派专人检查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县(市、区)教育局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准确掌握“全面改薄”资金为项目学校装备的设施设备名称、数量和金额,督促项目学校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率和图书流通率,开展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农村教师利用信息化资源,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奖惩与问责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
  第三十条&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每两个月统计项目进度,并以双月报形式逐级报送项目进度,同时对外公布。
  (一)县(市、区)教育局统计项目进度,要具体到每一项校舍建设项目(分完成招标签订合同、开工、主体完工、竣工四个阶段来统计进度)和每一类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分完成招标签订合同、送货到校两个阶段统计进度)。
  (二)市教育局要每两个月对所辖县(市、区)校舍建设类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进度进行统计,并对部分县项目进度进行抽查;对项目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三)省教育厅对市、县(市、区)“全面改薄”项目进度在省“全面改薄”网上进行公布,定期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地区的教育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县(市、区)派督查组实地督办。
  (四)校舍建设类项目进度计算方法:完成招标签订合同(30%)+开工(10%)+主体完工(30%)+竣工(30%)=100%;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进度计算方法:完成招标签订合同(60%)+送货到校(40%)=100%。
  第三十一条&&定期调度制度。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省教育厅每季度召开一次设区市“全面改薄”负责人会;市教育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县(市、区)“全面改薄”负责人会;县(市、区)教育局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学校和实施单位调度会。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适时对全省各地“全面改薄”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定期巡查,每季度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落实、管理情况开展全面实地核查;县(市、区)经常自查,对每个学校的具体项目实时进行跟踪检查,每月出具单体项目实施进度表,一级抓一级。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估制度。将“全面改薄”绩效评估与督导评估、年度考核制度相结合。省、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将“全面改薄”纳入到督导评估检查,每年就目标责任、项目进展、项目成效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指标。把“全面改薄”纳入省政府对市、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每年年底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奖惩制度。省级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的依据,对切实加大投入、工作推动有力、项目进展顺利、实施效果显著的地方,给予奖励性支持;对存在问题的地方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调减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并约谈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公示公开制度。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江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建立项目专题网站(网页),并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当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责任主体、预算安排、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进度、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成效等信息,宣传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条件改善和取得效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稿源: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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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滩更困难每个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贫困小学需要帮助,水西以枫江、水南;水东的白沙、乌江等也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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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预算报告”答记者问
更新日期:
15:35:38.0
访问次数:2012
信息来源:预算处&&&&&&
字号: &&&&
  1月25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省财政厅厅长胡强向大会做《关于江西省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以下简称&预算报告&)。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预算报告&进行解读。
  1.问:今年&预算报告&的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今年的&预算报告&,全面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对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围绕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进一步阐述了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及政策依据、具体项目安排、主要工作思路等。总体来看,我觉得,今年的&预算报告&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充分贯彻中央和省委发展理念。&预算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体现了&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支柱要求,贯彻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围绕省委&十六字&方针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推动发展升级政策体系,完善财政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充分契合&十三五&规划安排。我们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目标,与我省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比如,2016年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均为增长9%,略高于GDP预期增长8.5%的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安排较为积极,充分体现了我省财政加快跨越赶超的迫切需要和坚定决心。在支出预算安排中,突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特别是围绕实施推进精准扶贫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三是充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比如,围绕降成本,&预算报告&强调要认真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坚决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普遍性降费,深入清理涉企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围绕去产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处置&僵尸企业&,妥善解决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围绕补短板,强调要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围绕去库存、去杠杆,提出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严格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依法妥善处置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2.问:请简要介绍一下2015年我省预算执行情况?
  答: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全省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突出体现为&实现两大突破,创造两个最快&。&两大突破&:一是财政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达到3021.5亿元,并实现百亿元县零的突破;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4000亿元,达到4419.9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的支出突破3000亿元。&两个最快&:一是2015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国的排位预计提升到15位,&十二五&时期跃升6位,为20年来排位提升最快的时期,特别是年两年就跃升了5位;二是2015年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18.1%,&十二五&时期提升5.1个百分点,为20年来比重提升最快的时期。
  特别是,积极作为、主动跟进省委、省政府稳增长22条、创新创业28条,新增120亿元,细化40项财政政策,支持稳增长的力度前所未有。如,成功自主发行978亿元政府债券,其中224亿元新增债券重点投向稳增长领域,置换债券754亿元将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全部置换完毕;2015年&财园信贷通&放贷372.4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放贷125.3亿元,共有5.2万户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扶持,均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年省级共盘活存量资金162.2亿元,全部形成稳增长实际支出;省级专项经费项目由332项压减至139项,压缩率达58.1%;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组建省财投股权基金公司,吸引社会资本设立30亿元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的鄱阳湖污水治理基金,等等。
  3.2016年编制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省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随着国家战略叠加优势、独特区位优势、绿色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支撑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这些都为促进我省财政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和财政运行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给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压力;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完成精准扶贫任务,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等,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出压力非常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财政经济的指导思想,2016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实事求是。收入预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预算收入既不隐瞒、少列,也不多征、提前征收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财政收入。同时,严禁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据此,201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安排3272亿元,预期增长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30亿元,预期增长9%。
  二是支出安排量入为出。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主要投向民生,及保障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据此,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3990.2亿元,比2015年代编预算数增长13%。
  三是中期规划积极稳妥。省级编制年中期财政规划,逐步推进市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年度预算中涉及增加财政支出,提高标准等一切重大政策,必须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四是地方债务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4.《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我省将筹集财政性资金1200亿元,办好50件实事。请问,这50件实事包括哪些方面,群众能得到什么实惠?
  答:今年,全省将筹集财政性资金1200亿元,比2015年增加200亿元,继续围绕就业和创业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一是就业和创业方面,涉及政策6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24亿元。比如,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5亿元,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
  二是社会保险方面,涉及政策6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220亿元。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标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等。
  三是抚恤和社会救助方面,涉及政策13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180亿元。包括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抚恤和定补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等。
  四是医疗保障方面,涉及政策7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280亿元。包括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免费救治工作,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等。
  五是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涉及政策8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320亿元。主要包括扩充农村学前教育、加大义务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提高高职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向群众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
  六是住房保障方面,涉及政策2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75亿元。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对全省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深山库区移民等困难群众危房以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改造。
  七是扶贫开发方面,涉及政策3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63亿元。主要包括统筹资金40亿元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安排9.3亿元加大对重点贫困县和贫困村投入,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精准产业扶持,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攻坚战;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安排10.3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69万亩,安排2.4亿元以先建后补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八是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涉及政策5条,安排财政性资金约38亿元。主要包括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支持市县菜市场升级改造,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等。
  5.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深深感到今年群众所得实惠进一步增加。特别是您提到的扶贫开发政策,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可以介绍一下,我们在扶贫开发上投入力度到底有多大吗?
  为了积极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今年,我们通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幅度,2016年省级可统筹财力的30%用于扶贫攻坚,今后五年省财政将筹集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以上,由县级政府包干,统筹用于扶贫攻坚。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形成扶贫资金使用合力,集中力量办好扶贫大事。通过融资等方式,支持易地安置脱贫。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促进各类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同时,我们还将建立扶贫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提前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地区,省财政适当予以奖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贫困县提前&摘帽&。
  6.问:省委书记强卫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发挥好金融的杠杆作用&的论述,对创新财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启示意义。我们想知道,省财政今年在创新支持发展方式,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有什么好的思路举措?
  答: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如果仅靠财政资金的投入,无疑是&杯水车薪&。前面我提到,为引导并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我们组建成立江西省财投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成功设立了30亿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鄱阳湖污水治理基金。
  去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对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预算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们推进基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据了解,目前中央已设立9支基金,财政承诺出资约200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5000多亿元,我们将主动对接中央级基金,争取最大支持。同时,通过盘活、整合等手段筹集财政资金,做大做强省财投基金管理公司,借鉴省外大型基金公司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快速提升我省基金数量和规模,力争建立一个超千亿元的促进发展升级财政基金群,重点扶持省内优秀企业发展。同时,我们还将加强我省引导基金研究工作,做好顶层设计。比如,利用我省现有的基础和条件,深入研究母基金、子基金的构架,各基金之间的联系和侧重,基金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基金的投资方向、支持重点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等。在此基础上,选择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的2-3个产业,每个产业成立一支专门的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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