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幼儿教育去北京学习,培训。差旅费是怎么算的?比如交通、住宿、餐费?谢谢大家!

看似简单的差旅费,你不一定做得对!
来源:彭怀文
作者:彭怀文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差旅费几乎是家家企业都会发生,因此差旅费的财税处理几乎会计人员都会遇到。但是,看似平常而简单的差旅费,你都做对了吗? 一、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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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几乎是家家企业都会发生,因此差旅费的财税处理几乎会计人员都会遇到。但是,看似平常而简单的差旅费,你都做对了吗?
一、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此,大多数企业在实务中差旅费具体包括的费用有一下几类: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住宿费;
4、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6、杂费:行李托运、订票费等
二、企业应该建立怎样差旅费报销(内控)制度?
作为一个规范的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或内控制度。没有报销制度的企业,作为财务负责人首要任务应该是建立健全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在网上也是很多的,自己没有能力起草的可以下载后结合企业实际进行修改。
作为差旅费报销制度,重点有几点应关注:
1、建立企业规范的补贴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档次出差补贴标准;
2、建立企业规范的住宿标准:按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住宿酒店的星级标准或住宿费报销标准(需要考虑地区差异);
3、建立企业规范的出行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重点在于限制乘坐头等舱、铁路软卧、高铁豪华商务座等。
4、建立企业出差的控制流程,从源头上控制差旅费,防止随意出差和假借出差之名办私事等。
5、建立企业的差旅费预支和报账流程,目的在于促进出差人员及时报账。
6、建立企业差旅费报销的处罚制度,对于在差旅费报销中有违纪违规的给予处罚的标准。
各企业的情况不一样,企业起草、审定、修改、颁布企业内部制度的流程也不一样,但是无论财务部门是否差旅费报销制度起草的牵头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其中,献言献策,使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财务人员应如何审核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也是财务人员的一项职责,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出差是否为企业相关负责人安排,是否为必须。规范的企业会有派差单作为证明的。
2、复核出差线路是否合理或在派差单安排的行程中,重点关注是否有绕行旅游或办私事的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抽查(如可行)。
3、检查报销发票、车票、火车票等的真伪。如果有人要伪造出差,必然会有假发票、假火车票、假车票等。这些真伪的查询,可以借助税务网站、12306网站等,必要时也应通过其他形式核实(如可行)。
4、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各种费用标准,重点关注限额费用是否超标的情况发生。
四、差旅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对于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并无具体规定,仅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说明时提到一点。根据差旅费报销人员性质不一样,按照会计原则,实务中的差旅费报销主要计入两个会计科目:
1、管理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管理部门或后勤部门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
2、销售费用(营业费用)&&差旅费:主要用于核算销售或营销部门为销售产品、市场推广等发生的差旅费。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差旅费,需要分析后,遵循会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计入的会计科目。
1、可能计入&制造费用&
比如,制造型企业产品加工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要委外加工,但是企业又不放心受托加工方的质量控制,决定安排生产技术人员到受托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质量控制。
2、可能计入&在建工程&
企业基建部门为施工建设而发生的差旅费。
3、可能计入&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人员为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而发生的差旅费。
4、可能计入&业务宣传费&
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人对国产牛奶产生了严重不信任感。内蒙古一奶企为了增强国人对其产品的信心,利用暑假,开展了&游内蒙古大草原,参观XX牛奶厂&的活动,主要参观了其奶源基地和牛奶加工厂。在活动中,奶企承担了消费者往返内蒙古的差旅费等。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目的就是为了宣传,实际作用也是宣传,因此该活动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业务宣传费&。
5、可能计入&业务招待费&
比如,企业为维护客情关系而承担了客户到企业的差旅费的。
6、可能计入&董事会经费&
比如,企业独立董事为行使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而发生的差旅费。
以上仅仅是我列举的几种情况,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更多、更复杂,在进行账务处理前一定要先进行职业判断,恰当地计入不同会计科目。
本文章更多内容:1 -  答: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六款规定:&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因此,企业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会议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GND001104
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院系、各单位所有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差旅费标准和报销有明确要求的按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以及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活动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四条 学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为确保出差活动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出差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各类性质的出差活动应按规定程序履行出差审批,填写《南京大学出差审批单》。学校各类人员出差审批程序如下:(一)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人员出差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二)院系人员出差由各院系负责人审批;(三)项目或课题组人员出差需先由项目或课题组负责人审批后报院系审批。第五条 差旅费按照分地区、分类别、分项目的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 出差人员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以下标准:类别及对应人员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一类:院士、文科资深教授及相当院士的人员;二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公务仓凭据报销二类:高级职称人员;五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三类: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以上各类人员包含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长期聘用人员。各类人员级别以学校人事部门认定为准。第八条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因特殊原因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或院系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第九条 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凭据报销。第十条 院士以及管理岗位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十二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乘坐一次交通工具限报一份交通意外险,凭据报销,多买费用自付。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三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国家有关文件制定分地区、分类别的《南京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见附件),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定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出差人员应当在职称、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十五条 住宿费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或时间)、人数(或房间数)、单价等基本信息,以便判断住宿费是否符合标准。如因宾馆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发票上体现住宿天数、人数(或房间数)、单价,出差人应实事求是在发票票面予以注明并签字确认。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发放标准除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人.天外,其余地区均为10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第十八条 凡属野外性质的专业去外埠从事野外实习、考察、工作的,原则上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课题)经费批复预算有明确标准的,可按批复预算执行;没有具体标准但经费管理部门有专门规定的,凭相关依据可以参照执行。第十九条 已由校外单位负担伙食费用的,不得在学校重复领取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也可选择按实报销。第二十二条 已由校外单位负担市内交通费用的,不得在学校重复领取市内交通费。第六章与会、培训、调动、搬迁等差旅费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的,按照出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会议费、培训(学习)费、资料费凭会议、培训通知或主办方其他证明文件等和合法合规票据与差旅费一并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分以下情况处理:(一)统一安排食宿且费用由主办方承担的,发放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二)统一安排食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有效证明,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第二十四条 按照组织和人事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参加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国外研修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统一安排抽调(挂职)、借调到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工作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经人事部门审批后执行。住宿费凭租房合同和租赁发票经人事部门审批后据实报销。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行李、家具等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照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实际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七章 学生实习实训、参加会议或调研等差旅费第二十八条 学生到外地实习实训,在教学经费相关预算范围内或专项经费中按规定报销。(一)城市间交通费,参照“其余人员”等级乘坐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的,需经过院系分管领导事先审批同意。(二)住宿费原则上按“其余人员”住宿标准的二分之一执行。(三)伙食补助费,在外地实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可按教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三分之一执行,野外实习的专业,按教职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执行,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可参照教职工标准。各院系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根据实习实训实际情况与经费预算情况核定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四)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南京市区及远郊区县实习实训的,由各院系根据实习实训计划和经费预算,按不超过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放误餐补贴;不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市内交通费标准。第三十条 学生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夏令营活动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可参照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经院系或主管部门批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可参照“其余人员”等级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参加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训活动的差旅费,可视同“其余人员”按规定标准执行。第三十二条 各类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或出席学术会议,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同意,其出差活动可视同“其余人员”,差旅费在科研项目经费或其他专项经费中列支。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标准内确定发放。第八章报销管理第三十三条 出差人员是差旅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应当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差旅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据实报销差旅费。第三十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须提供“南京大学出差审批单”、“南京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并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市内交通费票据等报销凭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应连同当次差旅费同时报销,事后不予补报。报销受邀人员及学生差旅费时需将相关人员信息填写完整。第三十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原则上以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为凭据按规定标准计算报销。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的,原则上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未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三十六条 常驻地指南京市区,包括高淳、溧水、六合等远郊区县等新市区。对于南京市发生的住宿费原则上不予报销,但到高淳、溧水、六合等远郊区县开展业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的,可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第三十七条 对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受邀参加各类会议,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二)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开展野外考察、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测试监测等工作以及学生实习,住在帐篷、农户、厂矿、科研基地、农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师生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并依据有关凭据,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四)出差人员如住在家中,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确认属实后,可按照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上述“有效证明”为合作或邀请单位院系、实验室等组织或机构签章的书面证明;“有关凭据”为接待个人或单位出具的说明或其他凭据。师生提供的住宿情况说明应明确注明相关事由、接待单位或接待人,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原则上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第三十八条 出差途中各段行程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应保持连续、完整。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或不完整的,出差人员需书面说明票据不完整的事由和原因,包括由什么单位接待或报销等,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原则上不单独报销外地住宿费。第三十九条 以非常驻地(南京)为起始点的差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确事出有因的需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第四十条 出差人员因科学研究需要在偏远、边境地区开展考察、调研或测试监测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必须要自驾车或者租用车辆前往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租车(租船)费以及发生的汽油(柴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可以与住宿费等其他费用采取一事一报方式予以报销。报销时应提供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审批单、租赁协议或合同,合法合规的票据、书面说明租赁车(船)的型号、使用天数、行程、公里数、价格等的材料。租用私人车船的,需要车、船主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车、船资质证明、行驶证等,并由车、船主在相关报销票据上签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自驾车或租车出差的,需经经费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或院系联系校领导批准。凭住宿费和过路过桥费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发放市内交通费。对于由于自驾车或者租车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由出差人个人承担。第四十一条 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餐费等,按学校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管理并与差旅费用一起报销。第四十二条 实际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用而票据遗失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出差购票凭证、订票记录、付款证明等材料,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住宿费发票遗失的须取得原住宿酒店出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复印件或财务证明、住宿费用支付证明等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第四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科研、参加会议或开展其他教学科研活动,按受邀人员的相应级别对照学校相应标准报销差旅费:(一)邀请来校参加会议的,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按会议费规定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二)邀请来校交流、访问的,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票据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负责,严禁报销无关人员或无关事项的差旅费用。差旅费报销应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时间段的出差,需分别填写不同的差旅费报销单。第四十五条 住宿费、飞机票等支出须按规定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预借现金。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预借差旅费的,按规定履行借款审批手续,在出差返校后30天内结清借款。第九章监督问责第四十六条 各院系、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差活动和费用报销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督促、审查出差人员合理、合规报销差旅费。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四十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的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各单位和差旅费实际使用人应当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业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学校按规定给予党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出差人数、天数等信息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差旅费已全部或部分由校外单位承担,重复报销差旅费的;(五)在差旅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15〕171号)同时废止。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大学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单位:元/人·天序号地区&&&(城市)住宿费标准旺季地区旺季浮动标准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一类二类三类一类二类三类1北京1100650500&&&&&&&&&&2天津800 480380&&&&&&&&&&3河北800 450350张家口市7-9月、11-3月1200675525秦皇岛市7-8月1200680500承德市7-9月10005805804山西800 480350&&&&&&&&&&5800 460350海拉尔市、满洲里市、阿尔山市7-9月1200690480内蒙古二连浩特市7-9月1000580400额济纳旗9-10月12006904806辽宁800 480350&&&&&&&&&&7大连800 490350全市7-9月9605904208吉林800 450350吉林市、延边州、长白山管理区7-9月9605404209黑龙江800 450350哈尔滨市7-9月960540420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6-8月90054036010上海1100600500&&&&&&&&&&11江苏900490380&&&&&&&&&&12浙江900500400&&&&&&&&&&13安徽800 460350&&&&&&&&&&14福建900480380&&&&&&&&&&15厦门900 500400&&&&&&&&&&16江西800 470350&&&&&&&&&&17山东800 480380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7-9月96057045018青岛800 490380全市7-9月96059045019河南900480380洛阳市4-5月上旬120072050020湖北800 480350&&&&&&&&&&21湖南800 450350&&&&&&&&&&22广东900550450&&&&&&&&&&23广西800 470350桂林市、北海市1-2月、&&&7-9月104061043024海南800 500350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11-2月1040650450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保亭县11-3月1040650450三亚1000 600400三亚市10-4月120072048025重庆800 480370&&&&&&&&&&26四川900470370&&&&&&&&&&27贵州800 470370&&&&&&&&&&28云南900480380&&&&&&&&&&29西藏800 500350拉萨市6-9月1200750530其他地区6-9月80050035030陕西800 460350&&&&&&&&&&31甘肃800 470350&&&&&&&&&&32青海800 500350西宁市6-9月1200750530玉树州5-9月900525450海北州、黄南州5-9月900525375海东市、海南州5-9月900450375海西州5-9月90045030033宁夏800 470350&&&&&&&&&&34新疆800 480350&&&&&&&&&&注:一类标准对应人员:院士、文科资深教授及相当院士的人员、二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二类标准对应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五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三类标准对应人员:其余人员。附:您已成功注册高顿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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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召开会议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09:23
来源:高顿网校
小编导读:
企业召开会议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应如何处理?
  & &小编温馨提示: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2015年有关改革之后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未公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高顿网校、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2014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注税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15日开通!具体查询方式: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查询网址:.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更多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的通知,可登录高顿网校进行查看。
  问:企业召开会议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应如何处理?
  答:项目部的会议费和住宿费应计入开发间接费。
  1)有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
  会计处理: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税务处理:一般可以全额扣除。
  2)有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开具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3)有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会议费: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项目部的会议费和住宿费应计入开发间接费。
  1)有的企业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
  会计处理: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税务处理:一般可以全额扣除。
  2)有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开具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3)有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会计处理:
  会议费: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住宿费:管理费用&&差旅费&或&销售费用&&差旅费&核算。
  餐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税务处理:分别按会议费、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本月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本月按季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2日。请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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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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