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网贷新规 全文平台接下来的路怎么走

新规落地后 这些P2P千万别再继续投了!
文 / 融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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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许多解读和观点是针对平台而言,认为行业尤其是大额标的的平台面临重大转型。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到底该怎么选择P2P平台呢?
近日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各路观点和解读都不少,但对于投资人来说,有实质指导帮助意义才是真。有不少投资人表示,新规细则那么长,专家解读又绕又晦涩,看得头都晕了,到底该怎么投?
总的说一下,虽然网贷新规有很多禁止的东西,但毕竟是为了行业的规范和投资安全考虑,而且有12个月的整改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有些虽然是红线,但可能有整改余地,投不投就看你对这个平台有没有信心了,但如果12个月后还没改,就别投了。那么多平台,为什么非得投你这家不守规矩的呢,那到底哪些平台不能投?
1、超过借款余额上限的
建议:12个月内自己看着办,12个月后别投了
监管办法出来后,被拿出来讲得最多的就是借款余额上限。按规定同一自然人在一个P2P平台最多借20万,所有平台加起来借钱也不能超过100万,而同一法人(企业)的上限则分别是100万和500万。设置借款上限,是监管希望P2P能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也是为了降低风险。风险这块简单说,就是一个人(企业)借的多了,还贷压力大,逾期风险大,而且不限制的话,可能借新还旧。
怎么辨别:在多个平台的总借款数较难查,这个交给监管层吧,可以看看你想投的平台的借款标。以自然人为例,借款人如果借超过20万了,可能会拆标,多看几个标的,可以简单判断一下。
2、没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建议:12个月内自己看着办,12个月后别投了
现在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P2P平台很少,但现在监管说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齐备时,应予以受理,也就是监管会放开申请的口子,获证难度变小。而且也可能有变通的地方,比如有的P2P平台,是旗下电商有证。
怎么辨别:平台有的都会显示出来,一般在平台信息或荣誉资质页展示,找起来不费力。
3、自融或变相自融的平台
建议:千万别投
投资这种平台就等于把钱给这些平台,以后能不能拿回来就不是你说的算了。通过P2P平台融到资金,用来给自己的公司或关联公司输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跑不掉的,更别说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那叫集资诈骗。
怎么辨别:资本运作往往十分复杂,但又并非毫无头绪,简单辨别还是必要的。首先如果平台背靠什么集团的就要多留心了,还有背后有实体企业或关联实体企业,包括平台高层关联实体的。这个可以在官方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用别的软件查。关联不一定自融,但如果关联的是房地产,平台贷款是工程类的,房屋类的,就要仔细辨别了。虽然有的借款信息有遮隐,但可以试试用已披露部分来匹配。
建议:千万别投
平台自己做个大池子,里面是钱,一边存进来一边贷出去,不管是哪个投资人的钱都留到这个池子里,对于投资人而言,只能看到一个账面上的数字,但池子里是不分是谁的钱的。这个风险很大,不多解释了。
怎么识别:上面说的自融就是资金池的一种,还有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再就是集资诈骗的。庞氏骗局和打算跑路的利率都不会低,不然后面的人不进套,所以过于偏离行业平台水平的就别投了。当时不是说利率低的就一定安全,这个不好辨别,这一项算是排除法。当然如果是银行直连和银行存管就可以放心了。
5、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建议:最好别投了
网贷平台是什么?是信息中介,为什么要对别人来融的资做担保,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这么做,所以最好别投了,当然12个月后肯定是无条件枪毙的。
怎么辨别:这个对投资人来说简单,看介绍啊,看安全保障那一条,有没有提担保,有没有提保本保息这样的字。
6、线下吸收资金
建议:千万别投
网贷平台,简单说就是通过网络平台来开展P2P业务的,开线下理财门店是算怎么回事。而且很多线下理财门店开着,就是用来拉人投资的,还有的专门针对老年人,比线上拉人方便。但是干嘛要拉这么多人交钱呢,平台有这么大的贷款需求吗,而且干嘛针对老年人,还不是觉得好忽悠。
怎么辨别:看有没有线下门店。可以在官网介绍中看看,还有就是看周围有没有门店,特别是如果有网贷平台的线下门店来邀请你投资的,一概拒绝吧。
7、发放贷款的
建议:不好说,12个月内全凭个人意愿,但12个月后还要看具体情况。
这条红线原文是&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除外就很微妙了,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绕开也不是不可能。所以就不辨别了。
8、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建议:千万别投,而且拆金额的也最好别投了。
虽然业内拆期限和拆时间的都有,还比较普遍,但是危险是肯定,很容易资金链就断裂了,现在明确说了拆期限是不行的,就是风险太大,什么时候都别投,拆时间说是好一点,但资金链要断也是拦不住,最好也别投了。
怎么辨别:看标的。拆期限的借款,两个前后发的借款标披露的借款信息一样,金额一样,利率一样;拆金额,差不多时间发的借款标或陆续发的借款标,披露的借款信息一样,金额一样,利率一样。
9、发售和代销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与其他金融机构捆绑销售产品,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建议:不好说,12个月后还有的P2P平台绝对不投
按照网贷的定义和监管要求,这些是不能做的,但是现在很多平台都在做转型,做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叫&互金超市&(差不多的意思),主要是一些有背景的大平台。12个月内也许还有平台在满满转型,但12个月后纯P2P平台还这么干,就别投了。这里面股权众筹是需要有相关资质的,没有的一律别投了。
怎么辨别:这个可以简单看看平台可以投资的项目,较易识别的。
10、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打包资产形式实现的债权转让
建议:12个月内观望,12个月后远离
还是一个道理,不符合信息中介定义,而且风险比较大(一般会涉及到拆期限)。但目前业内有不少P2P平台这么做,给他们一个整改期,可以先不投资,观望一下。
怎么辨别:看借款标描述和平台介绍。有的平台在简介中就会说是和某某公司合作,平台的债权来源于该公司,更多的是看借款标,在借款信息披露里能看出来。
11、虚假和夸大宣传
建议:千万别投
什么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说白了就是骗子平台,假话连篇,吹牛吹上天,谁敢投谁就上吧,这种没什么信誉的平台,干出什么事都不意外。
怎么辨别:有些比较难辨别,虚构融资项目真实性,隐瞒融资项目瑕疵等比较难判断,但有一些我们还是可以做一下基本判别的。比如收益前景,如果是个不太好的产业的企业借钱,比如煤炭,给出十几的年化收益,就不靠谱了,还有虚假宣传比如把自己跟一些名人挂钩宣传,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还有给自己(平台或背后高层)冠头衔、晒荣誉,去搜一下,可能根本就没那么个说法。
12、高风险的融资项目
建议:千万别投
虽说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但是如果通过这个平台把钱借给别人炒股,风险太大,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也是一个道理。
怎么辨别:这个比较难,一般平台不会直接这么披露,而且融资方也不会以这个名义借钱。
13、借款标募集期超过20个工作日
建议:12个月内还可以看个人意愿,12个月后别投了
其实监管从募集期来限制,还是希望P2P平台做小额业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小额分散也降低了风险。
怎么辨别:看标的,有的会写募集期,没写的可以看发标日期,算一下,也可以看看之前募集成功的标的用了多长时间,比较容易判断。
14、没有对出借人尽职评估
建议:12个月内可以边投边观望,12个月后不要投了
现在有做尽职评估的平台很少,12个月内投资人可以先观望一下平台的整改情况,想投资的可以投一些期限短一点的(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后还没有的就别投了。这么做可以较精准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匹配的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度。
怎么辨别:投资时就知道了,平台没对你做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的评估,就是没有。一般评估后会给出一个评估结果,给出分数或者级别。
15、不对投融资方信息保密
建议:千万别投
这种平台遇到了就知道有多烦,今天才在平台留下个人信息,明天就能接到一堆现货投资的电话,之后还可能有源源不断的电话打进来,忽悠你把钱投进去就别想再要回来,就算不信这些电话,总是接到也是不胜其扰。
怎么辨别:可以看看口碑,有别的投资人遇到可能会吐槽,看看别人的遭遇,还有就是先注册一个平台,不着急投资,第二天就接到推荐投资理财的,就很有可能是了。
16、银行存管
建议:12个月内可以边投边观望,12个月后不要投了
银行存管为的就是避免资金池,按照监管最新的意思是指银行直连和银行存管,银行与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已经第三方支付存管都不算,跟别说钱放在平台自己的账户里了。12个月的整改期,平台要去和银行接洽,这需要一个过程,但12个月后还没有实现银行存管的,就不要投了。
怎么辨别:一般平台和银行有存管合作了都会在官网说明的,投资时也会跳转到银行存管页面,这里要看清可能是联合存管,也就是总账户在银行,但你的个人投资账户在第三方支付那,可以查查你的账户,不是很难。
17、没有提示网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建议:12个月后不要投了
这个整改难度要小一些,主要是为了提示投资人投资风险,而不能一味强调收益和更不能宣传保障本息安全,而且监管要求要在醒目的地方提醒。
怎么辨别:既然说了要在醒目的地方提示,就看看首页有没有,而且投资前也要有风险提示确认。
18、信息披露情况
建议:看具体情况,12个月后不合规的就不投资了
作为信息中介,P2P平台应该尽可能多的披露,投资人有知情权,而且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比如信披越详细,假标和自融的成本就越高。不过细则还没有正式成文,从此次暂行办法来看,整个第五章从第30条到第32条有一个大致的描述,&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怎么辨别:现在可以按第30条到第32条逐一来对照,等信披规定下来就直接拿来一条条对,没做到的就不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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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贷新规落地这些变化影响你我24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各种P2P平台野蛮生长、跑路事件频发之后,监管靴子终于“落地”。这无疑会给网络借贷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借款人一定会担忧自己以后还能在借贷平台上借到款吗?而更多的投资人还会担心,借款限额的规定,会不会影响自己的投资收益甚至本金?个人最高可贷100万《办法》最大的变化是对借款上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借款需求巨大可选择其他融资渠道如果你的借款需求巨大,单个平台20万和总平台合计100万的限额,对你产生了限制怎么办?P2P平台只是借贷渠道的一种,即使它的借贷规定越来越严格,在现行的市场环境之下,借款人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还是有很多。所以,与其担心自己的借贷之路会受此影响,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和纳税信用之上。客户资金需要第三方托管《办法》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如此一来,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账户都开在银行,网贷机构碰不到现金,可以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借贷双方必须实名注册《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要求出借人及借款人必须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保证融资项目的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房产抵押等大额贷款面临调整部分个人借款人通过网贷平台进行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网贷平台中涉及到房产、汽车抵押等大额贷款项目面临调整,平台此后必须转型,消费信贷有望成为平台主要发展方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陈莉表示,大额标的项目由于资金巨大风险积聚,另外平台为了分散风险常常会有拆标现象的出现,借款限额将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网贷机构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办法》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规定网贷机构充分披露借款。不要再指望“刚性兑付”了对投资人来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对网贷平台有具体而严格规定的同时,对投资人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新规明确,“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因此,今后真的不要指望“刚性兑付”了。网贷行业进入洗牌阶段继去年12月27日发布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网贷中介法律地位、监管体制、业务规则、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办法》是关于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网贷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P2P个体网贷。拍拍贷总裁胡宏辉,拍拍贷长期期待监管规定的推出,规定的推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行业走向成熟。长期以来拍拍贷都是行业里始终坚持合规的企业,我们仔细对照过意见稿的各种版本,拍拍贷基本都符合监管的要求。网络借贷要做小额分散、做普惠金融、服务消费是监管的基本思路,在这些方面拍拍贷的业务和监管的思路、大众的需求不谋而合。监管的出台将会使得大批制度套利的平台退出,行业集中度和大幅加强,规范性和老百姓对行业的信心也会得到极大地提振。借贷限额控制会对相当部分的平台造成影响,特别是以企业贷为主的平台。加上联合存管被否定,很多的不合规平台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被自然淘汰。依据《办法》,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实施行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贷机构的监管。另外,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也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工信部主要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网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办法》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网贷机构不得为的十三种行为。主要包括:不得为自身或变相自身融资多;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不得贷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等业务。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称,网贷中介机构必须回归其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据介绍,为防止信贷集中度风险,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办法》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平台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对此,PPmoney万惠有关负责人表示,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金融在资产端的关键就是小额分散,这一规定使得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顺应普惠金融的大趋势,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当然,业内部分以大标为主的平台将面临不小的调整压力。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表示,PPmon-ey万惠一直坚持小额分散的方向,目前已经转型成为以小额消费信贷业务为主的一个平台了。目前我们主要做3C类的消费信贷,其整体的借款规模单品在3800元左右。同时,我们今年发力的汽车金融,也是几万元至10万元以内的资产。因此这一政策对我们平台影响不大。《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要求出借人及借款人必须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保证融资项目的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办法》要求网贷机构充分披露借款和融资项目信息,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约请评估机构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并公布。PPmoney万惠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大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细致、严格,甚至高于对上市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标准,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的信息标准。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网贷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将有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然,目前这一《办法》仅仅是框架性文件,后续很多配套制度将陆续出台,可操作性也将更强。我们相信,随着相关政策陆续落地,网贷行业将在规范中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为避免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将在12个月过渡期后实施。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此期间,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办法、网贷机构备案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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