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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政府采购网
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告项目编号:TZZC2013075
发布时间:
,现将采购需求预告如下,各潜在投标商如发现需求有遗漏、错误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3年7月31日12:00之前将反馈书面意见盖章送至或传真至本中心。联系人:周女士,电话及传真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
标书编号: TZZC2013075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编号:TZZC2013075)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TZZC2013075
2、招标内容: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资金5000万(含)以上的独立法人(不得为分支机构),且拥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一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携带证书原件备查);或泰州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提供上级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发放:2013年X月XX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用户名为“1212”,密码为“1212”)。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X月X日上午9:30整
投标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锦泰宾馆2号楼三楼)
6、开标时间:2013年X月X日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锦泰宾馆2号楼三楼)
7、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8。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电话及传真:1。
8、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必须在投标确认函递送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反映。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2013年X月XX日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确函格式如下。
TZZC2013075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我公司已下载了TZZC2013075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公司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
&&&&&&&&&&&&&&&&&&&&&&&&& 二0一三年& 月&& 日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 月& 日
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1.2.1.1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
、合格的投标人
注册资金5000万(含)以上的独立法人(不得为分支机构),且拥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一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携带证书原件备查);或泰州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提供上级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1.3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招标书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2)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 合同格式
(4) 业务需求
(5) 投标书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络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 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
10.1.2技术部分
(1)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偏离表:按照第12条要求填写;
(2)技术方案、实施和服务方案:按照第17条要求填写;
(3)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13条要求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每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标书不得出现投标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0.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3.31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11.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完全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和签字。
11.3 开标一览表不需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封装在外层投标专用袋或小信封中,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供货一览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项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
&12.3有关费用处理
&&&&&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费用、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计入报价。
12.4其它费用处理
&&&& &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报价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直接按人民币报价并计入总价,这些价格均指含税价。
&&&&&& 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FONT color=#.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2.3.6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汇票或者支票形式提交。
14.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
1.2.3.7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3.8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准备七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2.3.917.技术方案、实施和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实施和服务方案包括内容(按照第四章“业务需求”填写):
(1)针对本项目所描述业务需求进行提出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2)对如何完成这一项目的工作有一个陈述(即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时间表和组织机构,以便采购方对标书有一个相同的比较基础;
(3)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4)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5)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每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2 内外层信封均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招标人;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13年X月XX日9:30(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8.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8.4 信封未按第18.1―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投标截止日期
19.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标书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按照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投标代理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22.2 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 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开标。
22.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投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中标的信息,须经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方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3.2 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投标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4.2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七人组成,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5.2 评委会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1.2.5.626.1评标方法
评委会将按照第25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其他说明: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选择技术和商务方案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无效投标条款:
(1)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未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2.5.826.3废标条款:
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及政府采购法规定属废标范围的。
27.1评委会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按第26条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8.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书”中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
28.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和取消所有投标的权力。而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样做的原因。
、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交纳合同价3%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第30.1 条,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注:1、以下为招标方提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2、由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按照业务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见证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应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软件、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招标人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8)“采购人”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技术性能
2.1卖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专利权及版权
3.1中标单位对买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装运条件
5.1所有货物以交到采购人使用地为准,在此前的一切运输、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发票;
(2) 主要设备制造、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 装箱单;
(4) 买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证明文件;
(5)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文档、资料。
6.3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伴随服务
7.1卖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安装和维护所需的工具;
(3) 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 在货物交货现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质量保证
8.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
8.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8.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本项目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开发、编制、工艺或选型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4在交货之前,卖方应对提供的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投标文件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投标书所规定的品牌型号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要求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
8.5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货物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买方同意修复者外,可以退换新品。
8.6根据第三方技术机构测试、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性能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7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协助买方对货物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8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9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每超期10天,扣合同金额的3%;累计超期30天,业主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1买方将在卖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性能、质量和规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9.2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
9.3买方的所有验收均不免除卖方承担在软硬件或项目施工中的缺陷的责任。
10.1买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交货延误
11.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和提供规定的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3%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的合同,买方也可以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1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履约保证金
15.1卖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15.2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退还至卖方指定账户,不计利息。
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若协商无效,则提交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
16.3法院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6.4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破产中止合同
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9.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合同应在买方、卖方、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本合同一式七六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各执两份、见证方、泰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20.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3.1.1一、项目采购需求说明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沿岸,为长三角经济区16座中心城市之一,具有2100多年的历史,下辖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四个县级市和海陵、高港两区,面积5797平方公里,人口504万。
自1996年8月建市以来,泰州人民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对家乡的殷切嘱咐,团结奋斗,通过多年的建设,泰州市的综合实力得到显著增强,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交通建设方面,泰州区位优势明显,是承南启北的水陆要津,新长、宁启铁路,京沪、宁通、宁靖盐高速公路、江海高速纵横全境。泰州火车站6条黄金始发线路通往全国63个主要城市。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泰州港联结远海大洋。泰州长江大桥将于2012年建成通车,苏中机场已经开工建设。
随着泰州市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道路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服务行业,为泰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泰州市整体发展已经走上了快车道,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外来投资者的不断涌入,对交通需求也持续增长。出租汽车作为市民出行的一个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服务窗口,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给泰州市的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泰州拥有覆盖全市四市二区的出租汽车2797辆,其中市属二区739辆,下属四市2058辆,车型以桑塔纳志俊、雪铁龙爱丽舍等中档车型为主,全市拥有出租汽车公司22家,最大的公司拥有500辆车,最小的拥有52辆车,全市目前拥有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近4000人,其中泰州市区从业人员1300人左右。多年来,出租汽车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服务公众便捷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也面临一些新形势和新问题,行业监管缺少有效的抓手,运力投放无依据、运价调整不及时、燃油附加一刀切、服务质量监管不到位、无证营运车辆(黑车)、克隆车等非法营运屡禁不止,驾驶员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给出租汽车业主和驾驶员的自身利益带来了损失,也给对泰州市的社会稳定和城市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公司化改造的进行,如何结合公司化改造工作,使泰州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准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适应泰州高速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如何利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来加强行业监管,逐步化解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改革传统营运模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如何利用目前良好的发展机遇与已经具有的信息化基础,加快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又成为当前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全新课题,也是当前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建设的当务之急。
交通运输部为规范全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与服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科学发展,减少城市拥堵,实现节能减排,保障驾驶员人身安全,于2011年1月14日下发《关于以方案比选方式选择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承担单位的通知》(厅规划字[2011]7号),决定开展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程旨在改进出租汽车运营方式和监管模式,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利、更优质的出租汽车服务。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1年1月正式委托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共同承担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2011年3月3日―4日,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道路运输司、科技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会,一致通过《建设方案》审查。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4月12日以交规划发[号文批复了《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方案》报告,同意建设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
(一)终端系统。更新泰州市区和兴化市1159辆出租汽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服务评价器、摄像头、智能顶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等车载终端设备;改造泰州市区739辆出租汽车计价器,更新兴化市420辆出租汽车计价器;改造泰兴市665辆出租汽车GPS终端,连接计价器,安装服务评价器。
(二)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数据资源中心。整合行业已有数据资源,建成统一的出租汽车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面向综合应用服务的主题数据库,为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市级相关部门和部、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
(三)应用系统建设。
1.建设监控指挥系统,实现对出租汽车实时定位跟踪、报警监控、轨迹回放、异动监控、投诉认定、电子围栏等功能,同时建设动态监管稽查系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提高行业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的动态监管能力和业务协同能力。
2.建设电召服务管理系统,为出租车乘客、驾驶员提供电召服务,方便公众出行,实现电召调度、预约车辆、失物查找、路线规划、出城登记等功能,并实现与公安110指挥中心接警处警系统联动,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建设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车辆监控调度、查询统计等管理功能,提升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4.建设综合运行分析系统,基于主题数据库,面向行业宏观决策服务,实现行业管理数据统计查询和运行分析功能,提高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分析能力。
(四)完善软硬件支撑平台。依托现有软硬件设备,购置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中间件、数据交换软件、数据分析软件、操作系统等支撑软件;购置2台数据库服务器、2台应用服务器、2台数据采集服务器、1台数据交换服务器、1台数据分析服务器、磁盘阵列等主机存储设备;购置接入路由器、核心网络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购置安全网关、入侵防御系统、身份认证系统、漏洞扫描等安全系统设备。
(五)配套工程。依托泰州市公交公司智能化调度大楼改造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购置大屏幕显示系统等软硬件设备;改造建设网络机房和电召服务中心,配套建设供电、照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坐席等设施设备。
(六)配套建设集成电路(IC)卡从业资格电子证件密钥中心工程。
(2)GB/T软件工程术语;
(3)GB/T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4)GB/T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5)GB/T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6)GB/T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7)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第三部分;
(8)GB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9)GB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10)《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
(11)《交通电子政务总体方案》;
(12)JT/T697.1-7 200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7部分;
(13)《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业务功能要求(暂行)》;
(14)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 终端技术要求;
(15)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征求意见稿);
(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通讯协议(征求意见稿);
(17)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平台数据交换(征求意见稿)。
通过本次工程的建设,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和社会服务提供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出行合法权益;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完善诚信考核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对出租汽车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减少城市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充分履行出租汽车行业的社会责任,促进泰州出租行业稳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展现都市形象,将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打造成城市亮丽的风景线。同时,通过本次工程的建设实施,积极探索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的途径和方法,及时总结经验,为面向全行业的推广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1)更新改造出租汽车车载终端设备
为泰州市区以及兴化市出租汽车改造计价器、安装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简称MCU,含GPS模块)、服务评价器、摄像头、智能顶灯、LED显示屏等车载信息化设备,对泰兴市出租汽车GPS进行改造,通过接口与计价器相连,同时安装服务评价器,畅通信息化采集和发布瓶颈。通过车载设备的改造,畅通数据的采集渠道,保障出租汽车定位数据、营运数据、服务评价数据、报警数据等的实时上传及后台管理系统指令的及时下达,并使其具有业务管理、定位、监控、报警、质量评价、电子收费、信息发布、行业认证、授权加解密等功能。
(2)建设数据资源中心
通过数据资源中心机房、存储备份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数据交换平台、GIS平台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实现出租汽车各项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基础数据的管理,建成统一的出租汽车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面向综合应用服务的系统应用数据库,初步建成出租汽车行业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对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评价、卫星定位等动态数据的挖掘,实现对出租汽车的营收与成本、空重载分布规律、实载率、里程利用率、服务评价等的分析,为确定运力投放规模和燃油补贴标准、建立定价机制、评估服务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提供决策支持。
(3)建设监控指挥中心
建设监控指挥中心,以数据资源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实现对出租汽车实时定位跟踪、报警监控、轨迹回放、远程控制、投诉认定、电子围栏、禁入管理、出城登记、应急指挥和值班会商等功能,并对出租汽车向同一方向大量聚集异动情况及时预警,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4)建设电召服务中心
建设电召服务中心,设置10个电召坐席。申请全市统一服务电话号码,通过获取出租汽车GPS定位数据、空重车动态数据等,为市民提供便捷化的电话叫车、车辆预约、失物查找、投诉举报等服务;为驾驶员提供路径规划、外语翻译、语音通话、车辆定位跟踪等服务。
(5)开发建设八大业务应用系统
建设、公交IC卡刷卡付费管理系统等八大业务应用系统,使得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以明晰出租汽车辆的收费、空驶率、工作时间、紧急状态、拒载、绕路、服务水平等情况,并可通过数据分析获得出租汽车运营的刚性成本和盈利情况,从而为制定出租汽车价格和燃油补贴,合理控制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费(份钱),有效杜绝黑车、克隆车、宰客、绕路等问题,提供数据支持和监管手段。
(6)建设基础支撑系统
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包括网络支撑平台、主机及存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等。
(7)配套工程建设
对数据资源中心、监控指挥中心、电召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改造。建设GPS监控、交通应急指挥大厅、值班和会商室、机房以及电召服务中心;建设DLP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2行*4列67英寸大屏显示系统,配置相应的控制矩阵及软件系统;完成配套的LCD显示系统及投影系统建设。
(8)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运营保障体系
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本工程分两步进行建设,第一步是互动式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已完成),第二步是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建设,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主要为满足第二步项目建设所需。
图1&#8209;1工程边界图
1.面向市级行业管理部门
通过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载率和成本等数据的挖掘分析,为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与决策提供支撑;通过采集公众对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的满意度评价,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体系,进而建立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为服务质量招投标提供支撑,并为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的退出机制提供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质量监督:行业管理人员通过调用录音文件、图片、车辆历史运行轨迹、乘客评价选项等数据,对驾驶员服务过程相关数据进行采样,为“绕道、拒载、不打表、不文明用语、不遵守交接班规定”等违规行为的认定提供有效手段,从而规范驾驶员的服务行为。
(2)打击“克隆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根据稽查业务需要,监控指挥中心根据不同时段和不同区域,动态生成“防伪识别码”并发送到出租汽车智能顶灯上,正规出租汽车驾驶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可及时发现“克隆车”或未年审年检的车辆。
(3)应急运力调度:在特殊时期(重大活动、春运、黄金周等)或突发事件发生时,行业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及时了解目前出租汽车地域分布及其空重车状态,并根据业务需要向车辆发出调度指令;在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根据应急流程,实现情况接收、处理、综合显示、信息分发,建立与市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接口,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指令跟踪、执行反馈、过程监督、效果评估等功能,确保应急救援的实时到位。
(4)营运数据统计、行业数据分析:基于出租汽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上传的数据,依托数据挖掘工具,通过不同的分析和算法模型进行行业热点和难点专题分析,以直观的图形和报表展现方式为行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2.面向部级、省级管理部门
(1)数据上报: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要求,将车辆数量及结构分布、运营成本数据、里程利用率、服务满意度等统计数据上传至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系统,以便于交通运输部、省厅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出租汽车的营运状况,为其制定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提供基础支撑。
(2)应急会商与协同指挥: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部、省厅相关部门会商、协同指挥时,将车辆运行状态、历史轨迹、照片、录音等数据及时上传到上级部门,为领导决策、协同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提升为驾驶员的服务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劫报警:驾驶员启动报警开关,后台中心会自动收到报警提示,值班人员启动报警车辆车内视频监控和监听功能,如果确认警情属实,则直接把车内视频和音频信息传送到公安110,并在车载智能顶灯显示屏显示“报警”,有效制止抢劫犯罪的发生。
(2)车辆调度:为驾驶员提供电话约车服务,提高车辆实载率,降低油耗,增加收益。
(3)线路规划:驾驶员不认识路或者遇到交通堵塞时,可以拨打呼叫中心电话,由坐席人员为驾驶员提供线路规划。
(4)外语翻译:当遇到外宾,需要外语翻译时,驾驶员拨打呼叫中心电话,电召服务中心坐席人员查找相应翻译专业人员(志愿者),进行三方通话。
(5)车辆查找:当驾驶员忘记车辆停车位置、车辆被盗时,座席人员通过卫星定位及时查找车辆位置、跟踪车辆运行线路,回放车辆运行历史轨迹。
(6)出城登记:对于出城的车辆,对驾驶员进行自动提醒,确认其出城意向和事实,并对其进行监控,如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向110接警处联系,确保应急救援的实时到位。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主要包括:
(1)IC卡刷卡付费:乘客通过刷泰州一卡通付出租汽车费,相关车费在24小时内到达驾驶员个人账户。这样既方便乘客,也减少找零麻烦,杜绝假币。
(2)电话约车:乘客打电话到电召服务中心,坐席人员询问乘客所在地点、人数和目的地;通过查询到距离乘客较近的空车,通知空车驾驶员前往载客,驾驶员只要按确认即可完成调度信息的应答;中心反馈相应的信息给到乘客。驾驶员直接与乘客进行通话,当空车接到乘客后,通过短信方式或语音方式向中心汇报。
(3)失物查询:乘客发现丢失物品后,打电话到电召服务中心,说明上下车时间、地点、车牌号等信息,坐席人员通过乘客提供的信息查询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帮助乘客寻找失物。
(4)服务评价:乘客在到达目的地后,可以在语音提示下按服务评价器上的“满意”或“不满意”按键,对驾驶员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提高乘客满意度。
(5)投诉建议:乘客可以向电召服务中心提出投诉,电召服务中心可以根据乘客提供的位置、车辆牌号等信息对投诉进行认定,查实后对该车辆进行相关处理。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促进出租汽车企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服务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主要包括:
(1)车辆档案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及时掌握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年审信息、车辆违章信息等信息,为企业生产经营、调度提供有效手段。
(2)驾驶员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及时掌握所属的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从业业资格证号、驾驶员住址等静态信息,以及上下班考勤信息、服务评价信息、投诉信息、违章信息等动态信息,便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3)日常营运管理:包括车辆实时定位、报警处置、驾驶员营运收入统计、里程利用率统计等,便于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为出租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车辆实时监控、车辆定位、轨迹回放、电子围栏、防劫报警、图像采集、信息发布、实时信息上报等功能;可选功能有单向监听、车载电话、短消息群发、电召服务。
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项营运数据、服务评价或投诉数据,为行业监管提供基础技术支撑。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能对出现大量出租汽车异常聚集、大规模出租汽车异常停运时等行业不稳定事件进行自动预警。
在特殊时期(重大活动、春运、黄金周等),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需要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地点的空驶车辆进行监控,当发现低于预设阀值时,系统能自动提示应急调度指令,管理人员能按区域、公司等选择相应的出租汽车;并根据系统的自动提示或有关领导的指示,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向选定的出租汽车下发应急调度指令,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的应急调度能力。
对第三方应急监控系统如110接警系统,出租汽车监控指挥中心与这些系统建立连接,同步传输车辆动态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召服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对象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乘客。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主要以“扫马路”式和定点候车类为主要运营模式,乘客大多需要即上即走式的即时服务,这种粗放式运营方式存在出租汽车利用率低,道路利用效率低、乘客服务水平低、空驶率、违章率、油耗率高、环境污染大、运营成本高、行业管理难度高等许多不足,高峰时段乘客等待时间长、打车困难。而定点候车的乘客大多都希望尽快离开,例如客运站、火车站等场所,狭小的空间、拥挤的人流一般也不允许乘客长时间滞留对所要乘坐的出租汽车的条件和服务质量等做出选择,而且出租汽车服务多为一次性交易,乘客面临劣质服务、价格欺诈的风险较高,驾驶员也存在运营收益风险。电召服务管理系统能够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相关的详细信息,满足出租汽车电话预约需求,降低了乘客面临的价格风险,对驾驶员而言,消除了满大街巡游,费时费油的弊端,能够满足出租汽车路线规划、里程费用查询、失物查找、出城登记等需求。
行业管理部门需要及时掌握出租汽车行业运行状况。通过对出租汽车营运数据(营运业务数据、车辆行驶数据、位置数据、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挖掘,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及其发展势态,提高行业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为道路规划、建设改造、交通组织提供支撑。
出租汽车管理涉及不同的管理部门,需要提供统一的内网门户,满足各部门对业务数据、管理信息的综合查询和分析需要。将营运数据、车辆状态、位置数据、服务质量评价数据等进行分类抽取和整理,利用各类图、表以及GIS等直观展现形式,实现各类业务数据分时间、分地区的统计、查询,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
“克隆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正常的营运秩序,成为影响驾驶员收入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行业管理部门需要一套成熟有效的稽查管理技术,对“克隆车”等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全方位有效稽查,保障出租汽车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应用交通运输部统一的密钥体系,确保一人一卡,一车一卡,不被克隆。利用手持稽查设备识别出车辆和从业人员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GPS定位技术,与拟稽查的车辆加以对比,以确定车辆真实性;通过智能顶灯、LED显示设备,动态显示经密钥体系加密的每日识别码,行业监管部门可以对识别码不正确的车辆重点进行稽查。
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对象是各出租汽车企业。企业通过登录该系统,对其下属的驾驶员、出租汽车车辆、合同、出租汽车专用设备、以及统计报表等进行管理等。
通过建立统一的外网门户,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管理界面,各出租企业通过行管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可以对本企业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监管和调度,对本公司的合同,报表以及出租汽车专用设施等进行管理,对本企业的营运收入进行查询、统计,对车辆、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等,从而进一步提升出租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能力。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者需要了解各出租汽车企业的总体服务水平,需要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星级信息以及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息,从而为驾驶员星级评定、企业运力投放决策、服务质量考评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依据,进一步建立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服务评价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使公众参与、监督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具体功能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信息档案管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管理、服务质量信息查询统计与公示、用户管理等。
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的服务对象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广告运营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社会公众。行业管理部门需要对公众提供公益及服务信息,如路况信息、气象信息、公益广告信息及需要发布紧急状态信息等;广告运营企业需要按策略发布广告信息;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发布紧急求助信息和出租汽车运营状态信息及驾驶员信用等级信息(星级);社会公众可以获取路况信息和气象信息等来安排自己的出行计划,通过获取出租汽车运行状态来选择需要的车辆。
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需要发布的信息包括:公益信息、路况信息(交通拥堵情况、封路、突发事件等信息)、交通气象信息、广告信息及车辆状态信息等。
(本次招标内容暂不包含)
对乘客和驾驶员来说,使用泰州一卡通刷卡乘车可以节省乘客付费的时间,节约了乘客和驾驶员等待的时间,也可以减少携带现金和找零的麻烦,有效避免了假钞的流通,为乘客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付费方式,同时也降低了驾驶员携带大量现金的风险,降低了驾驶员的安全隐患,实现刷卡费用24小时到达驾驶员帐户。
以未来五年泰州市出租汽车车辆总数为2000辆估算,以上18个业务每年所产生的信息量具体估计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 : 泰州市出租汽车相关业务量估算
业务量估算(笔)
信息量(笔/KB)
出租汽车驾驶员上班签到
包括从业资格证号、时间、车牌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下班签退
包括从业资格证号、时间、车牌号;营运总里程、总次数、金额
包括上车时间、下车时间、起点位置、终点位置、里程、金额、等候时间、据上次运营空驶里程
GPS位置数据
包括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时间、设备状态
一卡通支付
包括卡类型、一卡通卡号、时间、金额
服务质量评价
包括评价时间、评价选型
包括取证照片、录音、投诉台账
遇险报警及业务处理
包括照片、通话录音、台账
不产生信息量
不产生信息量
不产生信息量
电话叫车及网上约车
包括叫车人姓名、联系电话、叫车时间、地点、受理人、特殊、要求、车辆牌照、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状态
包括车牌号、姓名、电话、上车地点时间、下车地点时间、失物描述、状态
包括时间、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目的地、预计返城时间
包括信息内容、时间、发布人
异常事件预警
包括时间、预警类型、参与车辆、台账
动态监管稽查
应急运力调度
上班刷卡时状态数据:时间、位置、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里程信息等;
乘客乘坐(落表)时状态数据:上车时间、上车位置等;
乘客下车(抬表)时状态数据:下车时间、下车位置、行驶里程、等候时间、金额(刷卡、现金)、评价信息等;
车辆状态数据:车速、里程数;
运营状态数据:载客(自由载客、电召载客)、空车、待租(预约)等;
下班刷卡时发送状态信息:时间、位置、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营运统计信息等。
乘客上车和下车时,拍照一张车内照片并对车内的谈话进行录音,在车辆出现紧急状况或者乘客投诉时,用于直观了解车内状况。
出租汽车车辆的相关数据主要存储在运政管理系统、出租汽车发证系统等应用系统中,需要对这些车辆基础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出租汽车辆基础数据库,为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表 车辆基础数据资源列表
出租汽车驾驶员数据分散在运政管理系统、出租汽车发证系统等业务系统中,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整合,以形成全市统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基础数据库。
表 驾驶员基础数据资源列表
表 出租汽车企业基础数据资源列表
――建立安全策略,采用多种安全技术,建立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确定数据保密级别及使用范围,对用户访问权限进行控制;
――对重要及敏感数据应进行加密传输;
――对系统及数据库进行安全备份与恢复;以保证发生数据损毁等事故时,尽快地恢复尽可能多的数据,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进行网络访问安全管理,并能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
――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并对重要用户在系统中的操作进行跟踪记录。
――严格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方针、资产分类与控制、操作人员、物理环境安全、通信与操作管理、访问控制、信息安全、灾难恢复与备份等。
图 系统业务接口示意图
目前泰州市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无纸化办公率达100%,与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各部门均实现了以光纤为主的局域网或公网联接。
运管处还建有运管数据中心机房,建有运管统合信息服务平台并通过专线与省局联网。
市运输管理处目前硬件设备能够满足现有业务需求,运行状态良好,基本符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由于较为庞大,需要单独部署,因此该系统相关硬件设备需要重新配置。
江苏省运政在线:该系统是江苏省运管局统一的运政管理软件,采用网络化形式,通过专线与省服务器直接连接,里面包含有日常业务管理、办证发证、违章处罚等各类模块。
96196全省统一的交通服务热线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寻求交通出行方面的帮助,投诉各类营运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
泰州市客运站场视频监控系统:目前累计安装视频监控探头50个,主要安装于全市一级汽车客运站的站前广场、售票大厅、安检口、候车大厅、检票口、停车场、发车区、下客区等主要部位,实施视频24小时监控,数据统一保存一个月。
泰州市市际道路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目前泰州全市市际道路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均已安装GPS监控系统,目前安装数分别为805辆,1057辆,各客运单位分别设有各自的服务平台,危险品运输单位设有统一的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为:查看车辆基本信息,查看车辆运行轨迹、营运车辆GPS网对接率接入情况统计,车辆经营范围查询等。
泰州市运输管理处综合信息平台:该平台可查看每辆稽查车辆的视频情况,并可以现场取证。还可查看违章处理中心和市民服务中心运政窗口的视频监控录像。
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人员持证类型、从业人员年审、从业资格证等。
出租汽车车辆基础数据:车辆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车辆异动信息、车辆报废转籍信息、车辆业户信息、车辆违章信息、车辆处罚信息、车辆二级维护信息、车辆营运信息等。
出租汽车企业基本数据:企业名称、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企业所在行政区划、运输企业大类、运输企业小类、业户资质、信用等级、业户历史、业户年审、业户停业、业户投资方信息等。
以增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和决策分析能力、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宗旨,以坚持“三个统筹”为指导思想,即省市统筹,数据按照标准上传到省,供省级行业主管部分门进行行业运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市县统筹,全市统一监控指挥中心,统一数据资源中心,统一电召调度;区域统筹,提供统一的交换接口,与周边城市可以进行无缝衔接,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网络及软硬件基础设施,结合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特点,以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者、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务求实效,整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各业务信息资源,补充完善信息采集的手段和方法,强化资源共享和数据深层挖掘应用,建设一批面向高端应用的综合性、服务性应用系统。
(1)统筹规划,分步建设
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和推进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先进行车载终端设备、数据资源中心、监控指挥中心、电召服务中心及配套应用系统建设,再进行数据分析、挖掘等高端应用系统建设。
(2)需求导向,突出重点
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公众需求和政府履责的要求,为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量身打造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建设行业监管、安全和公共服务中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应用项目,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3)服务为本,监管并重
进行设计时,充分体现“服务公众”的理念。“服务公众”理念既要体现“公”,即为行业管理者服务,更要体现“众”,即为乘客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落实这一理念需要贯彻和执行信息化服务的“监管并重”原则,“监”要求所采集的数据是充分和有效的,“管”要求对所采集数据的利用是科学和充分的。
(4)创新开放,确保安全
坚持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建设中同步考虑系统安全问题,确保系统可靠和信息可信。
先期通过对泰州市区和下属兴化市现有出租汽车的应用试点,一方面在于加强泰州市出租汽车市场监管,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公众满意度,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指导其他县出租汽车管理,并逐步将其他县级市出租汽车纳入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之中。
(1)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并与现有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进行整合
通过建设与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的数据资源中心机房、存储备份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数据交换平台、GIS平台,实现出租汽车各项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基础数据的管理,建成统一的出租汽车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面向综合应用服务的系统应用数据库,初步建成出租汽车行业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对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评价、卫星定位等动态数据的挖掘,实现对出租汽车的营收与成本、空重载分布规律、实载率、里程利用率、服务评价等的分析,为确定运力投放规模和燃油补贴标准、建立定价机制、评估服务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提供决策支持。
(3)建设监控指挥中心并与现有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进行整合
建设监控指挥中心,以数据资源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实现对出租汽车实时定位跟踪、报警监控、轨迹回放、远程控制、投诉认定、电子围栏、禁入管理、出城登记、应急指挥和值班会商等功能,并对出租汽车向同一方向大量聚集异动情况及时预警,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4)建设电召服务中心
建设电召服务中心,设置10个以上的电召座席,本期容量按照20个坐席进行规划。申请全市统一服务电话号码,通过获取出租汽车GPS定位数据、空重车动态数据等,为市民提供便捷化的电话叫车、车辆预约、失物查找、投诉举报等服务;为驾驶员提供路径规划、外语翻译、语音通话、车辆定位跟踪等服务。
(5)开发建设八大业务应用系统
建设监控指挥系统、电召服务管理系统、综合运行分析系统、动态监管稽查系统,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信息发布管理系统、公交IC卡刷卡付费管理系统等八大业务应用系统,使得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以明晰出租汽车辆的收费、空驶率、工作时间、紧急状态、拒载、绕路、服务水平等情况,并可通过数据分析获得出租汽车运营的刚性成本和盈利情况,从而为制定出租汽车价格和燃油补贴,合理控制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费(份钱),有效杜绝黑车、克隆车、宰客、绕路等问题,提供数据支持和监管手段。
(6)建设基础支撑系统
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包括网络支撑平台、主机及存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等。同时考虑到与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的整体融合
(8)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运营保障体系
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 总体框架图
图 系统部署图
系统部署要点如下:
(1)数据资源中心在公交公司智能化调度中心大楼建设实施,相关设备及系统部署在大楼数据资源中心机房;
(2)监控指挥中心在公交公司智能化调度中心大楼建设实施,配置DLP大屏幕等相应硬件设备;
(3)建设监控指挥系统、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IC卡刷卡付费管理系统、动态监管稽查系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系统、综合运行分析系统、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等8个应用系统部署数据资源中心机房;
(4)电召服务中心及电召服务管理系统部署在公交公司智能化调度中心大楼;
(5)出租企业可自建监控指挥中心,并通过专线与数据资源中心交换数据;也可通过VPN方式,访问企业在线管理系统。
图 主机存储部署图
图:网络拓扑结构图
说明:本工程中核心网络与使用互动式智能公交网络进行融合,无线网络使用出租车辆现有网络,在本期项目中无需新增设备。
图 工程安全域划分及防护结构图
3.1.2二、设备、软件、服务采购要求及清单
3.1.3三、招标技术要求汇总
1、服务器、存储、终端部分
二、安全设备增补
1、安全网关
2、漏洞扫描
★接口和性能
标准机架式设备,标配4个千兆电口,可扩展4个千兆光口;无限IP地址授权,标配500G存储硬盘,单个任务可包含64个C类地址;最大允许并发扫描40个IP地址;最大允许并发扫描100个线程;最大允许10个扫描任务并发;
旁路接入网络,无需改变原有的网络架构,产品的使用无需安装任何类似探针的软件、光盘或USB,基于B/S模式通过浏览器就可以对系统进行远程管理控制;
★安全联动
为了保证安全联动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要求无需二次开发即可直接兼容原有TSM-TP安全管理平台;
★扫描方式
可以限制可扫描的IP地址范围、用户的登录IP地址,支持提供无限IP扫描
★扫描引擎
支持智能端口识别、多重服务检测、知识依赖检测、安全优化扫描、断点恢复扫描、信息抛出、拒绝服务脚本顺序扫描、递进式扫描等功能
★防火墙穿越
支持穿通防火墙的本机扫描功能,扫描插件自动下载,扫描后不驻留;
产品可扫描策略和对象应全面多样,包括:主流的操作系统(Windows/ Linux/Unix…);主流的数据库(SQL Server/Oracle/MySQL…);主流的应用服务(WWW/FTP/DNS/SMTP…);网络接入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防火墙、IDS……);
★扫描策略
允许用户根据需要定制、编辑扫描策略;
扫描结果管理
支持手动指定http、ftp、smb、snmp、pop3等常见协议的登录口令;自定义扫描所采用的扫描方式;自定义端口扫描的类型、范围等参数;
★漏洞管理
★产品可扫描的漏洞应不少于 20000条,其中中文漏洞库不少于3000条,漏洞库与国际CVE标准兼容;
★支持nessus插件的直接使用,做到与nessus的同步升级
具有“20大常见漏洞”扫描策略,方便用户迅速检测目标网络上是否有这20大常见漏洞,以有效识别网络安全风险所在;
本机自带补丁库,可以在发现漏洞后提供补丁下载修复服务,并提供物理隔离网用的补丁下载摆渡工具,支持隔离内网的补丁修补服务;
支持自主定义报表模版;报表输出支持html(打印)、html(浏览)、word、pdf、txt等格式;
★升级频率:每周应至少升级一次,每月升级的检测脚本数量R20条,支持国际CVE标准,应支持BUGTRAQ ID,细分漏洞测试脚本,类别R20种;
★二次开发接口
可以与4A产品、SOC产品联动,提供联动接口和xml报表格式供用户二次开发;
网络性能影响比率<3%;主机性能影响比率<5%;网络带宽占有量Q30k/s;
★产品资质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软件著作权;ISCCC认证;
3、身份认证
4、数据库审计系统
5、运维管理系统
6、上网行为管理
7、安全服务
三、支撑软件(含呼叫中心硬件)
1、应用中间件
2、GIS中间件
3、数据交换中间件
4、数据分析软件
5、备份软件
7、呼叫中心
1、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原厂三年整机现场7*24小时服务承诺原件(能够通过官方服务渠道查询到用户注册信息并与实际所在地信息一致,服务期从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4个工作日起算)如不能提供则废除其中标资格。终端部分质保要求以参数要求中为准。
2、标记★部分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3、所有服务器保证5年的驱动程序免费升级。
3.1.4四、技术服务要求:
1、在三年的系统免费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若出现故障后通过电话技术支持等方式不能解决,须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上门解决。
2、提供三年7 *24免费保修服务。
3、工期:2个月。
4、培训条款:
本次的实施范围比较广,项目涉及到系统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维护。为了便于培训,分为系统管理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两类,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包括系统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后台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主要有权限维护、各个系统的模块设置等;普通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为系统的操作使用,主要是信息的输入及浏览等。通过培训,应达到如下目标:
(1)使后台管理和维护人员理解系统的体系架构,并能掌握平台软件的参数设置方法,掌握故障诊断与排除的技巧;掌握本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方法,保证系统的不间断、稳定运行;
(2)使普通工作人员掌握该系统软件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主要是信息的输入、浏览等。使该系统能快速地使用起来,为将来的信息化建设打下基础,真正发挥示范工程的作用。
针对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均应采用实际操作和重点讲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系统管理员培训是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主要面向系统维护人员,有上机操作练习,使参加学习的学员能够理论结合实际操作,快速理解和掌握所学课程;操作员培训是在软件现场安装实施后,对当地全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日常使用的功能模块,并指导操作人员现场操作。
系统管理员培训的要求为7天*3人;操作员培训的时间为5天*10人,具体应可根据使用单位的人员总数情况再商定。
5、时间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安装条件具备情况下10天内完成安装调测,试运行期30天。
6、现场实施工作人员资质要求:考虑到本项目特点,中标人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考证书)和CISP证书。
3.1.5五、验收条件
1、系统部署完毕后,由采购单位根据交通部城市出租汽车试点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和进度计划进行验收。
2、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承诺国家有关的检验标准均为验收的依据。
3、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在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共同签署检验合格证书。
4、项目验收前应提交的成果和电子文档:
◆系统测试报告;
◆安装维护手册;
◆使用操作手册;
◆培训资料。
5、要求质量标准:
中标人所提供要与合同规定的要求相一致;安装调试完毕后,能保障用户单位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并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如发生所开发的项目与合同要求的不符,用户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名称: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
标书编号: TZZC2013075
开标一览表
供货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技术方案、实施和服务方案
附 资格证明文件
&&&&&&&&&&&&&&&&&&&&&&&&&&&&&&&&&&&&&&&&& 投 标 人:_________          &&&&&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的TZZC2013075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泰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投标总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完成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暨互动式智能公交平台融合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开户行:&&&&&&&& 账&&&&&&&&& 户: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编号:TZZC2013075&& &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本表不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一式两份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包装信封内。
(投标授权代表签字)
2013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编号:TZZC2013075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功能模块细分项目及报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编号:TZZC2013075
标书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请各位投标人按照以下表格形式逐项应答第四章“业务需求”中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项内容。
4.7技术方案、实施和服务方案
4.8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一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携带证书原件备查);或泰州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提供上级公司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
附件4&& 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
4.8.1格式1&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4.8.2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TZZC2013075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8.3格式3& 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一人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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