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堆场河南省扬尘污染防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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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源头减少雾霾产生,近日,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镇街对辖区内涉及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拟定了《关于做好堆场扬尘污染整治的通知》,对企业及物料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化整治。
&对大中型堆场规范整治要求十点,项目实施和营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各单位应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应优先考虑采用密闭措施,建设配备有收尘设备的物料仓库;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堆场外围应当建设围墙、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场内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露天装卸煤炭作业应保证全程湿环境,严禁装卸干燥物料;在堆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运输车厢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严禁敞开式运输,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应加强场区周围绿化,有条件的应密植高大树木。
对小型销售摊点扬尘管理要求五点,城区内所有煤炭销售点一律取缔;各单位应当采取篷布覆盖等密闭措施,杜绝风起扬尘;堆场场坪及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整洁,避免二次扬尘;堆存位置应设置凝土围墙,防止物料自由滚落;场区必须修砌废水收集渠和沉淀池,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冲洗废水直接外排或流淌到地面道路。
文字报道:郭亚楠
责任编辑: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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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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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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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由济南市人民政府日发布。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介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市长:张建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设、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国土资源、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市人民政府的分工,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第六条 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一并审查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七条 招标单位在对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当要求投标单位提交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和运输物料、渣土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
第八条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件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防治扬尘污染的方案。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检查。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并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机场、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或防尘布;
(三)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等措施;
(四)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五)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六)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七)施工期间,必须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确保车辆干净、整洁。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当及时清扫冲洗;
(八)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车斗。确无密闭车斗的,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
(九)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
第十二条 管线与道路工程施工,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机械在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第十三条 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时,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施工单位还应当对拆除物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
第十四条 园林绿化工程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树穴、绿化带种植完成后,树穴和绿化带回填土应当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当覆盖卵石、挡板、草皮等;
(二)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竣工后,应当自竣工之日起5日内恢复原貌,不得留裸露地面;
(三)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 堆场、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粉煤灰、煤炭、建筑材料、生产原料等物料,要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或苫布覆盖等形式进行堆放,避免起尘和风蚀起尘;
(二)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要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要在废弃物堆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减少风蚀起尘;
(三)对物料堆或者废弃物堆进行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第十六条 道路保洁和养护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主要道路实行湿式清扫,夜间使用高压清洗车对道路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
(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清挖雨污井时,对挖出的污泥应当及时清运;
(四)破损路面应当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
第十七条 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密封、覆盖,不得超量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从事渣土和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准运手续,并按照公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绿化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单位和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济南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大都混凝土公司的车辆清洗系统。 &杨静 摄印象中混凝土搅拌站会是扬尘滚滚的景象,然而走进大都混凝土公司生产区,只见绿树成荫,园林小景点缀其间,一股清新和谐的气息扑面而来。堆场扬尘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经开区把堆场作为扬尘污染治理的“主战场”之一,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特别是混凝土搅拌站的检查频率与力度,打造堆场示范企业,对整改工作不力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管理。“100天”中,经开区拿出“实招”换来“实效”。实招一:打造示范企业典型带动,示范先行。自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以来,经开区对大都混凝土公司进一步开展厂区内扬尘防治有关工作加强指导,通过努力,该公司已成为混凝土扬尘整治示范企业。记者在生产区里,目之所及完全看不到堆放的砂石等混凝土原材料。“我们的堆场就在那几个大房子里,是全封闭的。”公司副总经理韦炳军说。过去公司堆场是半封闭的,为达到更好的扬尘防治效果,又进行了全封闭改造,现在上料、储料、下料、搅拌、卸料、运料采用全封闭自动化生产,有效阻止了扬尘。“效益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今年以来,公司一共投入400多万元对扬尘防治系统进行升级换代,除了把堆场改造成全封闭以外,还增加车辆清洗系统、购置专用洒水车等。”韦炳军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注重用技术创新手段整治扬尘。公司把原材料输送和输出设施改造成封闭式全自动化系统,同时在粉料罐顶、搅拌机室、卸料舱内易产生扬尘的设备安装防尘收尘器,卸砂石仓料口安装喷洒水装置,建设了一个固废料分离系统及污水压缩分解系统,实现固废料及废水重复利用,一个生态型生产企业已现雏形。经开区组织辖区内开展堆场扬尘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到大都混凝土企业参观学习,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得以借鉴推广,充分发挥了示范企业带动作用。实招二:整改问题企业在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少企业扬尘防治一开始不过关,经开区都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技术指导。福基混凝土公司经过整改,引进了高新自动化技术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和改良,如今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公司生产区我们能看到,2500平方米的全封闭顶棚及围墙围挡安装在堆料场,严密、牢固、平整、美观,有效抑制了扬尘,部分半封闭的原料仓堆场也安装了高压雾化喷淋装置。当有车辆驶入料场大门时,自动感应开关启动自动喷雾设备进行喷淋洒水作业,2870个喷头同时喷雾,增大了空气湿度,降低了空气颗粒漂浮物的飘散,快速抑制降尘。直至车辆卸料完毕后离开料场,自动喷雾设备才停止作业。原来进入料仓堆场的道路扬尘问题是个“老大难”,这是一个长达45米的斜坡,运输车辆在低档爬坡时很容易带起地面尘土。现在道路两侧设置了自动感应高压喷淋装置,配备60个喷淋喷头。“当砂石运输车辆经地磅计量期间,道路自动喷淋装置就自动启动,喷淋2分钟。当车辆驶过道路时,路面已基本淋湿,防止产生扬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覃春义介绍说。实招三:加大检查力度为做好园区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以来,经开区环保、经发、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辖区中心区工业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等共计35家企业进行集中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绕城高速周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企业开展检查,对该区域内的广西金洪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桂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开展厂区内扬尘治理整改工作。截至6月5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9次,检查企业9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企业提交整改工作报告4份。“我们会对园区内整改工作不力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形成执法震慑效应。下一步经开区将继续加大对扬尘污染的查处力度,如企业仍整治较慢或整治不力,将适时专题申请南宁市扬尘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企业开展联合查处、下达停产令等工作。”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副局长李金璐说。 (杨静 谢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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