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队三个字组成一幅画共多少画?

「啊!!!!!!!!!!!!」

遠在美國的吳家大宅里傳來一聲慘叫。

摘下耳機,吳庚霖略有不滿的皺皺眉。這個吳旻霈在幹嘛啊,吵死了。

「哥!!!!!!哥!!!!啊!!!!!!哥啊!!!!!!!」吳旻霈大叫著衝進吳庚霖的房間。

「你幹嘛啊?!吵死了,安靜點啦」

「哥!哥!!!哥啊!!你看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的眼睛哇啊啊啊,你眼睛怎麼啦!!!!?」吳庚霖回頭看著妹妹,卻發現妹妹的眼睛腫起來了。

「嗚啊!!怎麼辦啦!我的眼睛啊!我這樣怎麼辦啦,我明天就要去台灣簽合約欸!我這樣根本簽不了啊!!」

「那就不要簽啦,反正我也不是很同意你進娛樂圈」吳庚霖聳聳肩,本來妹妹進娛樂圈家裡就不是很同意,還要在台灣和三個不認識的人住在同一間宿舍裡就更不同意了,但是無奈妹妹想進娛樂圈的心是幾十頭牛都拉不回來,吳家的人啊,都是認準了一件事就要拼命去做的,最後只好全家人陪著妹妹搬回台灣,好照顧妹妹。

前幾天才聽吳旻霈說,美國最近有個新的美容產品是時下很多年輕人都會去做的,吳旻霈一時好奇去弄了,大概這是後遺症??

「哥!!我不要啦,我要進娛樂圈,我要做明星啦!!!」

「你這個樣子...進整形外科比較適合」

「好啦,我先帶你去看看醫生啦,到時候再說」

從醫院回來的吳旻霈徹底的絕望了。醫生給出的建議是要進入醫院接受專業療程三個月,也就意味著,這三個月吳旻霈必須留在美國接受治療。

「大霈!大霈啊!我的大霈啊!怎麼樣啊?醫生怎麼說啊?哈?」

在家門口,有個人影直奔吳家兩兄妹,一下子就抓住了吳旻霈的肩膀。

看著妹妹快要哭出來的樣子,吳庚霖開口「她要留在美國接受治療,短期是不能去台灣了,正好,你來了,那就直接和你說了,我們家霈霈不去台灣了,也不簽約了,你可以回去了,不用等我們家霈霈。」

“啊!!?那怎麼行??”面前的兩個人立刻出口反駁。

「哥!這是我的夢想欸,我就差這一步了,就這一步了!怎麼可以不去!」

「對啊對啊,就差這一步了,就差這一步了」天啊,吳旻霈是一定要簽約的啊,不然我要被安社長弄死啊,安社長把我調過來這邊可就是要保證吳旻霈能夠毫無障礙的回台灣簽約啊,要是現在吳旻霈不能簽約,我我我我我,我完了。

雙手交叉胸前,面無表情的看著吳旻霈,吳庚霖開口「好啊,你去啊,去到那邊以後給他們看看你的臉,你以為你頂著這張臉就可以出道了?然後被趕回來,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這張臉也不要要了。」

「嗚…」啊,哥哥說得好有道理,我無言以對。

「這這這」馬室長在旁邊看著吳庚霖教訓妹妹,眼看著吳旻霈就要被說服成功了「可是,大霈啊,這機會可不是隨隨便便可以有的啊,你你你你考慮清楚啊」

吳庚霖斜瞟了馬室長一眼,馬室長立馬感覺好像有股寒風吹過。

「那那那那大霈你你你啊啊啊你你你們」馬室長來回看了看兩兄妹,腦中突然出現一個很不靠譜但是又似乎可以解決眼前危機的辦法。

「那那那那那個,我有個辦法」

吳庚霖看著這個經常結巴的室長突然不懷好意的看著自己,直覺告訴自己他想的這個辦法應該不是什麼好辦法。

「是什麼???」吳旻霈才不管這些呢,保得住自己的合同才是重點。

張了張口,馬社長決定先把吳旻霈拉到一旁把她勸到自己的陣營裡。

「什麼?!」一開始聽到馬社長的辦法吳旻霈覺得很不靠譜,可是聽了馬社長的勸說又覺得,這真是一個好辦法。

然後接下來就是兩個不懷好意的人一起看著吳庚霖。

「那個......哥啊...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

吳庚霖睜大眼睛看著吳旻霈不說話,這是陷阱不要往下跳。

「哥!妹妹我從小到大都沒求過你什麼這次拜託你啦~~~好哥哥~~好哥哥~~拜託啦~~」吳旻霈抓著哥哥肉肉的胳膊晃啊晃的。

「呵,你小時候要我背鍋的事情多著呢」

「哥~~好哥哥~~咱們是要這麼互相計較的關係嗎~~哥哥~~~」

「對啊對啊,小霖啊,你是個好哥哥,應該要答應妹妹小小的請求嘛」

「好了好了,你先說,是什麼」

吳旻霈雙眼放光的看著吳庚霖。「就是,哥,你打扮成我的樣子去台灣幫我頂三個月吧」

「…我沒有你這個妹妹,再見」吳庚霖轉身就想跑回家。

「哥啊~~~~~~~」

「哥啊~~~~~~~」

吳旻霈坐在地上抱著吳庚霖的大腿喊哥哥。

馬室長坐在地上抱著吳庚霖另外一條腿喊哥哥。

「你們,你們兩個放手!放手!」

「不放!除非你答應我!」

吳庚霖雙手抓著自己的褲子「吳旻霈你放手!我的褲子要掉了!」

「掉就掉了,我正好喊大家來看我哥哥白白嫩嫩的屁股!然後發上YouTube!讓你出名!」

「你!」這是親妹妹嗎?!我吳庚霖上輩子是欠了你吳旻霈什麼啊??!

「哥啊!這是你妹妹這麼多年的願望啊!作為哥哥你捨得嗎?啊!?你捨得嗎?」

「你湊什麼熱鬧啊你?你今年貴庚啊馬室長?」

「哥~~拜託啦!拜託嘛!就三個月,三個月後我就可以接替你啦,拜託啦!!!哥哥~~~」

吳庚霖皺緊眉頭,這個妹妹太難纏了,還有個更難纏的馬室長。看著妹妹的表情,如果當場說“不”肯定就要哭出來了。女人啊,眼淚怎麼就說來就來。

「唉,你先起來,進屋再說好不好」

吳旻霈聽到這句話就知道事情有轉機,立刻起身扶著吳庚霖進屋。

進屋以後又幫哥哥拿鞋,倒水,吳庚霖長這麼大就沒見過自己妹妹如此好說話的時候。

眉頭緊鎖「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這個是我想到最好的了。」馬室長一臉認真。「而且本來公司是簽你們兩個的,只是你志不在此,才簽你妹妹的,所以你本身的實力就已經沒有問題了,而且你們兩是雙胞胎,幾乎一模一樣的,只要化化妝肯定認不出來」

關鍵是這個嗎??「我不是...」

十九歲的吳庚霖確實不是很會拒絕難得可愛的,會求自己的妹妹。

「三個月而已啊,三個月很快就過了嘛,三個月後就可以換回來了,拜託拜託~~哥~~」

「……我先去台灣看一下,簽不簽,到那裡再說」等我到了台灣,這合同還不是我說了算,老子不簽你們誰都不能逼老子。

「Ye!!!太好了,謝謝哥!!我最愛你了!!」吳旻霈跳起來,抱住了沙發上的吳庚霖。

「Ye!太好了!謝謝哥!!我也最愛你了!!」馬室長也跳了起來。

「欸欸!謝了,你就不用了」吳庚霖看著這個四十好幾的老男人想要抱上來,立刻出手謝絕。

————————————

「我聽說,安社長在美國找了個小妹妹來搭你?」

在飛輪海的休息室裡,辰亦儒一邊看著股市,一邊開口問旁邊在擺弄吉他的汪東城。

「小妹妹?」吳尊一口的蛋糕,勉強的擠出三個字。

「小妹妹,才十九歲喔」辰亦儒笑笑「聽說前兩天就來台灣了,但是一直沒進公司簽約,人還是馬室長親自去美國接的。看來是很重視喔」

「怎麼不知道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八卦了」輕撥琴弦,汪東城開口。

「關於你的事情我一向特別在乎嘛~東東~」

「你還是關心一下你的尊尊有沒有吃飽吧」

「他哪用我關心啊,想吃什麼一向是自己解決的。ho~尊尊~」

吳尊表示正在認真吃蛋糕,沒時間理你們。

休息室的門被打開,助理提醒三位要進錄音室進行錄音。

三個人慢慢移動到錄音室,這個時候,馬室長也帶著某個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人进到錄音室。

「大東先錄,Calvin和吳尊先休息。」

前奏出來了,是這次新專輯裡面的新歌《夏雪》

「你給的愛著溫度 尤其擁抱時最清楚

心跳傳來的起伏 像一顆跳動的暖爐」

戴帽子的人在聽到聲音後,微微抬頭,看了眼正在錄音的人。

「你的世界已經準時晴天

給我的愛已經過了期限 

我還是無法結束這冬眠」

眼睛無法離開那個正在唱歌的人,不是說唱功有多好,也不是說歌詞有多好,純粹是,覺得人好。這大概就是老人家經常說的,眼緣?第一眼的好感,從來就沒有理由。

「馬室長,這位是?」辰亦儒注意馬室長旁邊這位把帽子壓得很低的人很久了,打扮很中性,一時間分不出是男是女。

「啊哈哈哈,這位啊,這位是,是我朋友,哈哈哈來、來找我等一下去吃飯的哈哈哈」

「喔~是喔」辰亦儒自然是不相信馬室長的話,反而覺得越來越詭異了。

吳庚霖聽到旁邊的人的討論,把頭低下,把帽沿壓得更低。

「那個,那個,我們就不打擾你們了,我先和我朋友出去了,你們那個,錄音加油啊,啊拜拜」

收回目光,看著身邊難得沒有在錄音空隙拿著東西吃的吳尊「沒什麼」

「沒事啦,喝口水吧你,小心等一下錄音又喉嚨痛啊你」

「怎麼樣?」馬室長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內心忐忑不安。原本以為來了台灣應該一切都會更順利的,沒想到,吳庚霖在沒有妹妹在身邊以後變得十分難搞,這兩天一直在找理由不簽合約,安社長已經在不停的催了。

拿掉帽子的吳庚霖靠在圍欄上,低頭不知道在想什麼。終於,像是下了什麼決心,深呼吸,站直身體,雙手抓著馬室長的手臂。

「合約,我們來簽合約吧」

「好,好好,簽,什麼時候簽,我我,我去問問」

「什麼?」大少爺的腦迴路有點跟不上。

「你不是隨身都帶著那套女裝嗎」

「是、是啊」欸,被發現了,還以為藏得很深。

「拿來吧,我去換,等一下就去公司簽合約」

「啊、啊?好、好好!!」

雖然不知道大少爺怎麼突然就這麼積極了,但是只要簽了合約就好啊!!就好啦!!

“‘这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只有幸运的使者才可以到达。这里的一切都是全宇宙最为先进的!愚蠢的外星人啊,休想进入我们的领地……’面前的那一个带着眼睛的人目光锐利而冷静,那眼里满是智慧与真诚的化身的自信与挣扎。他面容平静,在vvb。在“新生号”的首航中,这艘独一无二的新舰竟出了问题!我伸出手去想去拉Marcy的手,但是,老天,我竟然被一群人给拉下了海,在激烈的挣扎之后,我失去了知觉,然后看到了Marcy,然后,哦,天哪,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Dolan兴致勃勃地向研究所里的同事们介绍着他这无聊的故事情节。哦,不,或许说这还蛮有新意和吸引力的,但是,人人都知道这么一个真理――一件有趣的事被一个无聊而乏味的人说久了,久而久之,便会变得毫无趣味。是的,我们不得不承认,Dolan就是这么一个家伙――让人觉得无话可说,无聊透顶;而那些同事亦是凡人,事实就是如此,人们无言以对。

“嘿,Sally,我想你应该听听我后面是怎么说的,我是一个很有创意的人,难道不是吗?!”Dolan一路小跑追过去,拉住Sally的手,准确地说,是Sally那只没有拿着咖啡杯的手,有一件事你必须知道――她正在饮水机旁倒热水。

“听着,Dolan,我不得不告诉你这一点――对不起,我真的无法让自己去相信你,你必须知道那只是一个谎言,哦,我可不是三岁小孩!没有外星人,OK?”Sally肩膀一耸,皱了一下眉头,说实话,她多么想去相信Dolan的话,但是事实是――这是一个假象,要知道,Sally的父亲――二十二世纪最有名的科学家M博士就是一个笃信有外星人存在的“科学怪人”,他晚年的生活可并不好过,诺贝尔先生众望所归,收回了他对他的奖励,当然,奖金是不用归还的了,诺贝尔先生的银行都富得可以出油了,他不在乎这么一点资金,但是,对可怜的老人家而言,那可是研究资金啊!对了,还带着女儿的嫁妆,一辈子献身科学事业,到头来却只换得臭名昭著。不过,或许,亦是因为如此,他开着新式FKL-97(他发明的无燃料,只需引力便可航行的航天飞机)出走了,据说是去了宇宙,不过他究竟去了哪里,谁也

“是的,Dolan,我真觉得你很可笑。中国人不是说‘吃一贽,长一智’的么?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幻想的好。”Kasline小姐刚走进来便给了Dolan一个下马威,她应该已经听见了谈话,“女士们先生们,我想现在是工作时间,请不要杂谈。Dolan,本月工资扣去25美元。”她朝Dolan看了一眼,眼镜顺势掉了下来,她在本子上行云流水般记录了这一“常规项目”――我不得不承认,Dolan是扣工资大户,可是他每月还是有12500美元的收入,天知道,他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好了,先生们女士们,现在可以开始工作了,请不要杂谈。”她有意地朝Dolan看了一眼,便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

“十足的守财奴,让上帝把你送到外太空去吧!”不知是谁嘀咕了一声引来一片笑声,当然,是谁说的,已经不再重要了。

“嘿,Sally!”一个老头从天而降,从天花板上掉落了下来。不过看起来,他精神抖擞,只是稍微有些神经异常,大概是多年在外,没有家人照料,然后,拉下了一个“老年痴呆症”吧!至少,主人公是这么认为的。“见鬼!”那老头惊呼了一声,随即那天花板又自我修复,不到半分钟便宣告完毕,“到底是纳米技术!真是什么样的钱买什么样的货啊!”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恰似远道归来。

“嘿,爸爸!真高兴您能够回来!”Sally赶忙与父亲拥抱亲吻,“我还以为您回不来了呢!您今天能够回来,我真是太高兴了!”

“是的,孩子,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说着,他摘下帽子。

“天哪,父亲!”Sally惊叫起来。

“哦,孩子,这并没有什么,请不要惊讶。你知道吗?我已经发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为重要的科学发现!你难道不想知道么?哦,对了,快打电话,叫Dolan过来!快!”

“父亲,您找他干什么?您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十足的空想主义者!”Sally惊讶至极。

“你不是很爱他吗?”老人和蔼地笑着,脸上堆满了笑容,或者说是诡异的微笑。

“哦,天哪,这是你么?Michael?”老妇人在楼梯上缓缓地移动着,可是当她看到老人时,她竟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哪!您竟是如此得年轻!”

“哦,您不也是么?!”他深情地凝视着眼前的这位妇人,说到这里,两人热情相拥,互相深情地亲吻着对方,Sally为两位老人的情深意重而感到高兴,很快,她就拨通了Dolan的电话:“Dolan,您好,我是Sally,爸爸要见你。”“好,你等着,我马上就来!”匆匆挂了电话,但她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莫名的伤感,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连她也说不上是为了什么。她收起电话,笑了笑,不再去想,走进屋子:“爸爸妈妈,我去给你们煮点夜宵。”“谢谢。”两个老人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要告诉她么?”“先暂时瞒着她,我并不认为这对我们的女儿有好处。”“嗯,那就这样吧。”

很快,Dolan就赶到了。博士招呼夫人先进去休息,自己则招待Dolan。恰巧,这时,Sally也出来了。哦,两碗热气腾腾的意大利面。看起来煞是诱人。

“哦,谢谢!”或许是饿了,Dolan不容分说,便拿起其中一碗享用,“真是美味啊!Sally是你做的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么好的手艺呢?!”

“你不知道的事情好多着呢!”博士笑笑,说着,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卷画卷(这里,我得说明白的是,那个背包从他从天而降的时候就在他身上了)并把它交给了Dolan。

“这是什么?博士。”Dolan看了半天,愣是没有弄明白,“博士,说实话,我并明白您的意思。”

“那你难道对我突然失踪有突然回来,不感到一点的疑惑吗?”博士的脸上依旧是“桃花依旧笑春风”――笑容满面呐!

“是的,我是有所疑虑,但是,我认为这是您个人的选择,我无权干涉。”Dolan难得看起来这么认真、沉着与冷静。Sally竟然因此而陷入了催眠状态。

“好了,Dolan,其实,事情很简单。你知道的,我去宇宙做了太空作了太空旅行。当我以2680m/s的速度飞行的时候,天哪,你不知道,我竟然到了另一个星球!那里有充足的食物和资源。更令我惊讶的是――你简直不能够想象!他们的模样竟然是那样得令人感到舒服,你简直不能想象,你知道么?!那里的大气都是氯气,就是Cl2!对了,你知道东方教授吗?!就是那个两个月前在在《地球杂志》上说‘地

球可以复制’、提出了‘新自然’概念、弄出了‘东方理论’的那个老家伙。”博士看起来有些不平。

“噢,我记得,就是那个大名鼎鼎获得中国第一座诺贝尔奖杯(这里我又得说明一下这是在2036年全球科学家共同起义后所做的决定)的东方教授!他可真是了不起!人们将他的成果称为‘东方理论’。他提出了‘新大自然’的概念。新大自然与我们通常在地球上所说的大自然有本质的不同。‘新大自然’是一个无穷大的天体,它是由无数个基本单位――‘宇宙’构成的。‘宇宙’的表现形态有两种,一种是静态宇宙,它是由正物质和反物质对称组成,中间隔着一些无生命的中性物质(中型物质也分为有生命和无生命两种);另一种是活性宇宙,如我们的地球所在的宇宙,它是正物质和反物质击穿隔离层,发生大爆炸后形成的星系、恒星和行星等,由于地球的环境适合于生命的繁衍,产生了生命的高级形态。‘东方理论’ 的创新还在于,他提出了‘实物质’和‘虚物质’的概念。如前所述的正物质、反物质、中性物质统称为“实物质”,而充满在各宇宙之间的大量的‘介质’则是‘虚物质’。虚物质在生命中也有体现,如人类的思维,人类的精神世界等。‘东方理论’的成果标志就是他人工合成了‘虚物质’。用这种‘虚物质’将我们正在使用的海陆空三栖核动力汽车所有零件的外表喷涂一下,将核燃料换成‘虚物质燃料’,汽车就可以以‘意念’的速度在‘新大自然’中穿行。东方教授给这种飞行器取名叫‘自然使者’”。Dolan激情洋溢地跟博士讲着这位伟大的华人科技的先驱者的英功伟绩。

“据说,他的理论很成功?!”博士问道。

“哦,是的。现在人们对他可是敬仰的很!”Dolan对于回答这些问题感到很兴奋,要知道这些待遇以前可从来都不会落到他的头上!

“那你可否能说说爱因斯坦?!”博士目光锐利,仿佛可以看透一切,包括红尘。

“当然可以,我想您应当是知道的,”Dolan越说竟也越兴奋,“是的,他的相对论影响了世界科学界整整一百余年呢!”

“哦,Dolan,我想有一点我必须向你说明白,那就是我请你来这里的目的。哦,请您冷静一点,我亲爱的先生,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哦

,先生,您要知道那可是百年一遇的啊!我要推翻爱因斯坦了啊!我要成为全宇宙最为令人敬仰的科学家了啊!哦,上帝,您知道我现在有多么兴奋么?!”博士手舞足蹈,尽他所能地挥舞着他那粗笨的四肢,“哦,Dolan,您能想象吗?!我将推翻爱因斯坦伟大的理论!当我以2680m/s的速度航行的时候,噢,天哪,我竟然没有飞出宇宙,相反地,我竟然奇迹般地到达了另一个星球!那里充斥人民,噢,上帝,他们和我们的相貌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他们将自己称作‘华人’,噢,不过,那都是清一色的白种人。我检查过他们的颅骨,那里都是个椭圆形的。你知道得,这些都是白种人的标志。”

“是的,先生。”Dolan顿时不知所措,大约是不明白罢。

“那么,我想你会接受我的邀请了哦,”博士朝Dolan眨眨眼,起身站了起来,并将自动雪茄放入了处理器之中,“那么,我想邀请你一同去那个星球参观。”

“莫大荣幸!”Dolan站起身来,同博士四目相视,并亲切地握了一下手,“我同意。那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出发,博士?”

“不早,今晚11:40”,这时,他瞥了一眼他的“劳力士”,“哦,亲爱的,现在还剩1小时14分23秒,只是机票,你回家去准备一下,1小时后见。”

“好的,博士。”Dolan起身准备离开。

“什么?!”Sally似乎才刚刚醒来。

“哦,宝贝,什么事情都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却神色恍惚。

“哦?!”Sally并不相信,“那我先走了。”她决定要去找出事情的真相……

博士开始做起了精心准备,(哦,对了,Sally就跟在他的身后)他忙着搬运那些必须用品,无暇再去顾及他的妻儿。显然,他没有意识到他的计划已经不再可行……

果然,32分钟54秒后,一切准备妥当(其实,并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他带的,不过,他带了几大瓶的压缩纯Fe,他这么做的究竟意图是什么,谁都不知道)。“他到底在干什么?”Sally煞是不解,不过,她转而又想到,“氟是在能量方面相对氧气有优势,难道……”刚想到这里,Sally就一阵眩晕,缓缓地倒在了机舱内。

提前赶到了集合点:“博士,您要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这是您需要的东西。”

“恩。”博士小心翼翼地接过袋子,细心观察了一番,“好的,你干得不错,我们可以出发了。”博士说着走上了航天飞机。

“博士,”Dolan伸手想去拉住博士的衣角,但是,毋庸置疑,他失败了,博士“老骥伏枥”,身手了得,怎容得他一个毛头小子?,“难道不用向Sally道别么?!”

“不用了。”博士以淡淡的口吻说道,“我们不用向他们道别的……”说完,博士便走进了机舱。

“博士......”Dolan满脸狐疑,顿时不知所措,“博士……”却也紧跟着追了上去。不知不觉中,机舱的大门已经关上了,或许,这将是永远得关上了,只是除了博士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窗外黑漆漆的一片,夜寂静得很。只有偶尔的行星运动,在天界画出一条灿烂的弧线。美不胜收,妙不可言。

“博士,说实话,这还是我生平第一遭出地球。”Dolan看着舱外奇异的景色,不禁有感而发。他的眉头略微一皱,但博士却似乎从中看出了一丝奥秘。

“您很像《致加西亚的信》中的胡克少将,先生,您对我的意见一概接受,而且从不问原因,为什么呢?”

“那么,您不也像是凡尔纳故事中的尼莫船长么?”Dolan反诘道。

“呵呵,”博士开始大笑,“好小子,总算我没有看错你……呵呵呵呵呵呵呵……”说到这里,博士起身准备走。

“博士,我……”Dolan欲言又止。

“孩子,不要想太多,我们再过5小时2分31秒就可以到达了,祝你睡个好觉!”博士又朝他的手表看了一眼,只不过那个手表已经换成了“天梭”的了。

“为什么?”Dolan暗想,“难道是他在暗示我什么吗?还是……”这夜,他辗转反侧,彻夜未眠,我想博士也是。

“嘿,博士”第二天一大早博士便被Dolan的大喊声吵醒了,“我们到了!”

“嘿,小子,是的,我们的确到了”博士一边说一边将衣服穿好,“我们到了!Dolan,把东西拿出来!”

“好的,博士。”Dolan满心欢喜地将东西从储备箱中拿出来,“咦,怎么这么沉?”Dolan觉得很是奇怪,最

近的奇怪事实在是太多了。“或许只是我的幻觉吧?”他笑笑,什么都没有说,便将这份礼物拿下了飞机。(哦,是我忘了告诉大家,这是博士和Dolan的一份心意,是献给外星人的一份礼物…..)

“对了,博士,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手中的“礼物”差点便滑落下来,幸好Dolan眼疾手快,一把过去,竟然安然无事。

“你小心一点!”博士见状,显然有些着急,并且似乎还略带着几分责骂的意思,“哦,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对这份‘礼物’小心点!”他的神色有些恍惚,似乎有些无奈,亦似乎有负罪感。

“知道了,博士,那您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么?”Dolan全神贯注地“照顾”着他身边的那份“礼物”,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种亲切感,涌上心头,他笑了笑,无足轻重,就当是自嘲解闷罢了。

“当然,”博士开始将飞机上的物品一一卸下,“你有什么问题尽管说吧!”

“这里的人们到底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呢?”Dolan问道,显然他并了解这个星球,也并没有对这方面曾有过什么兴趣。

“哦,这很简单,他们都是由硅的同位素原子构成的,他们拥有各种非凡的超能力,他们的技术――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精神文明,他们都比我们地球人好很多啊(注意,在2025年的时候,因为地球人数突破70亿大关,故25亿人员全数搬到月球居住,火星殖民地正在培育当中,预计到2054年便可开通使用)!”博士似乎又再次陷入了遐想当中,他的眼里散发着让人难以言喻的特殊的感觉。

“但是,若是如此,他们又怎么生存,如何培育后代呢?”

“对于这一点,您无需担心。‘遗传密码’可以帮助他们解除所有的麻烦,完成这一艰巨的使命。它已经成为工程实际,孩子可以由父母亲身上的两小块肉生长而成。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完成自我的‘任务’,孩子是他们的亲身骨肉无疑,而且这亦可以排除细胞组织的排他性。可谓既安全又方便至极呐!”博士得意地向Dolan讲述着关于这个神秘的星球的一切,似乎这一切都拜他所赐,是他的王国。

“那么这个星球到底叫什么呢?这里的居民有多少,他们使用的又是什么语言呢?”现在的Dolan好似一个孩童,充斥着好奇心的他看来是要打

“哦,这是‘安思克林’星球,你知道的,哈尔?克里蒙特?斯特布斯那个老头子曾经在他的小说中提到过它。”博士继续做着他手头的活。

“那么说,他说的事真的了!那么这个星球有一个接近北极的椭圆形横断面了?!”Dolan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了,他试想着高呼。

“哦,不,这是错误的,孩子,你是学天文学的,你应该对此有所了解。从事实上讲,这是不可能的,你必须知道如果是这样的一个星球,那么必然,不可能有生物生存,‘生物学’教授们可是绝对不会赞成这样的一个观点的!你要知道,10年前在大学里,我可是生物学的老牌教授!”博士重又恢复他那自信的表情,“孩子,或许,你该四处走走,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这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是的,博士,我想也许你是对的。”说到这里,Dolan便离开了,他沿着一条小路开始游荡,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啊……”刚走出没几步,Dolan便听到了一位女子的呻吟声。“到底发生了什么?”Dolan没来得及多想,便如离了弦的箭一般直冲向声音的来处。可是,刚到那里,他便带住了。

“我的上帝,”他差点没喊出声来。这里竟然全是与地球人长相相似的外星生物,他们似乎正在与博士进行着交易,而博士的筹码显然便是那一份“礼物”。这是怎么回事?Dolan霎时间呆住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如丈二和尚一般摸不着头脑。只听得,

“好的,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同意你的条款,我们与地球及月球居民将友好往来并开展旅游业,不过么,你的女儿就必须留在这个星球上做我们星球的‘守护神’!”他们声色俱厉地说道。

“这……我们能不能再找一个折中的办法,毕竟我的女儿还没有步入过婚姻的殿堂,这……”平时冷漠少言的博士这日竟然开始打起了“游击战”,早已没有了那份架势与霸气,而好似一个溺爱女儿的“小男人”。

“不行,你要记住,我们还有马克m号分裂器!如果不想让这75亿人遭难的话,那么,我想您应当是明白怎么做的!”紧接着,这群人便退去了。

“Sally?‘守护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Dolan决定立刻亲自去询问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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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今天你有空吗?”过了晌午,定餐的电话也没有几个,大家都闲着

了,安倩秀就对白岚问道.

“有啊,什么事情?”白岚呆了呆,问道.最近他总是心神不宁的,不知道

为什么,自从小茹在那个网页上言后,就再没有上去了,弄地白岚担心不已,

以为小茹出了什么事情。

“那陪我上街走走吧,我想买点东西.”安倩秀有些不安地说道.

“好的.”白岚一边洗手一边答应道.

按照以前,有这样的机会,鬼王早就闹着要跟着了,不过最近几天他可就老

实了许多,像现在,正在和苏媚眉来眼去的,根本管不了白岚和安倩秀去哪儿..

晴空万里,天上没有一丝云彩,太阳把地面烤得滚烫滚烫;一阵南风刮来,

从地上卷起一股热浪,火烧火燎地使人感到窒息.

在这个有着冰城之称的H市,这样的天气并不多见.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

已经连续半个月是这样的天气了,让很多H市的人惊叹不已.

安倩秀此时也就穿着一件纯白的无袖衬衫,丰满的胸部被裹地紧紧地,白岚

甚至一低头就能看见那迷人的乳沟,再加上脖子上的一条细金项链,在阳光下散

发着濯濯光芒,看起来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我们去哪儿?”白岚抬眼望着别处问道.

“随便逛逛,我想去买几件衣服.”安倩秀一边说着,一边却挽着白岚的手臂,

白岚一个手臂被抓着,由于衣裳单薄,他甚至能够感受到安倩秀肌肤传来的

灼灼热感,一张脸也刷地变红了,却又不舍得挣脱,只是任由安倩秀那么抱着.

“三哥,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凉啊,还有啊,你看我都流了这么多的汗,你怎

么还一点事都没有?”两人走了一段路,安倩秀忽然奇怪地看着白岚问道.

“啊,这个啊,可能是比较抗热吧?”白岚不确定地说道,他自然知道自己

是因为异能的缘故而不怕热...

“哪儿还有抗热这么一说啊,都只听说抗冻.好不公平啊,大热天的我还要

汗流侠背,你倒是清爽.”安倩秀嘟着嘴抗议道,神情也变得娇憨可爱,同时也

把白岚的手臂抱地更紧了,因为

她发现抱着白岚就不热了,不过她也没有怀疑,

只是以为她三哥的体质有些不同.

“那就赶紧找个地方避避吧,大商场里头估计有空调吧.”白岚低头看着安

倩秀,果然衣服都贴在身子上,让汗水浸透的衣服仿佛变成了透明一般,白岚能

够看见安倩秀那肉白的肌肤.

两人进了一个大商城,里面的人也颇多.白岚看了一下,很多都是坐在大厅

的椅子上面休息,估计很多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抱着避暑的念头来的吧?

安倩秀拉着白岚很快到了卖服装的楼层.此时已经是盛夏,虽然H市的夏天

短,但这个并不妨碍大家穿夏装的热情,因此,也给这里的服装销售业带来了不

望着满眼的夏装,白岚悲哀地发现,女生的衣服几乎占了八成,而且各种款

式应有尽有,而男生的不是西装就是衬衫,真不知道夏天怎么穿这个东西

安倩秀却仿佛见了宝则以的,眼睛都有些冒光了.女子都爱美,这个商场的

服装的档次业挺高,各种款式的衣服都有,因此安倩秀才有这样的神情表现

安倩秀快步走到放衣服的架子前,一只手在每件中意的衣服上摸着,待感觉

满意,就拿起来跑到镜子前面比划几下,倒是把白岚给扔在一旁.

虽然受到冷落,白岚倒是一点也不生气,看着安倩秀孩子气地试着一件件衣

服,白岚只是微笑地看着,脑子里却莫名地浮出李若的模样

“三哥,三哥?”安倩秀忽然发现白岚一双眼睛愣愣地看着自己,顿时一阵

害羞,她却不知道她的三哥此时在想着另外一个女子

“啊,秀秀,这件衣服挺好看,很配你的皮肤.”白岚一愣,从沉思中惊醒,

见安倩秀在叫他以为是问他关于衣服的评价,就连忙说了两句

“谁问你这个了.”安倩秀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喜滋滋地让服务员把刚

才手上的那件衣服包了起来

“哎哟,这个不是三少吗?怎么,陪女朋友出来买衣服啊?”白岚忽然听到

一个熟悉而厌恶的声音,顺着声音看去,白岚不由大叹这个世界太小,这个说话

的人赫然就是黄天黄大少爷

“原来是黄大少啊,怎么今天有空,也

出来溜达啊,这位是新的?”白岚知

道黄天风流成性,同时在陈纶悉的记忆里,他一般不长的时间就会换个女伴,因

此见了他旁边那个看起来有些娇艳的女子才如此说辞.

“不过可比不得三少兄,你看,半年不见,安大小姐都上手了,只是以前那

个黄琼呢,你不要或许我可以考虑考虑,哈哈……”黄天不怀好意地瞄了一下安

倩秀说道,同时假装到处查看,好像真的要找黄琼似的

“三哥,我们走.”安倩秀看起来很讨厌黄天,拉着白岚就走

“黄兄,先走了.”白岚装出一副很无奈的表情对黄天说道,看着黄天那有

些扭曲的面容,心里估摸着也许黄天曾经对安倩秀或者黄琼有过企图,只是没有

出了黄天的视线,两人也有些累了,便买了两瓶可乐,坐在商场提供的休息

两个人坐在双人座上,脚边放着一袋袋衣服,那可是安倩秀刚刚挑选的结果

白岚和安倩秀对坐着,像及了一对情侣.

安倩秀吸了一口可乐,闭着眼睛,仿佛很享受的样子,一副很可爱的模样

“三哥,你怎么会认识黄天那样的人哪?而且看起来你们的关系还不错?”

安倩秀忽然睁开眼睛问道,倒是把在对面正在欣赏她那小女儿模样的白岚给吓了

“嗯……啊,也没有什么就是以前一起喝过酒,嗯,逛过一些……嗯娱乐场

所,只是后来有些摩擦,其实关系也没有你想得那么好……”白岚吞吞吐吐地按

照陈纶悉的记忆说道,心里想着,估计就是真的陈纶悉也会这么回答吧?

“就知道没有好事情,以后不要跟那样的人来往了.”安倩秀听到白岚说一

起进什么娱乐场所,就瞪了他一眼说道...

“要是我老爸这么说我,我指定不带听的,不过是秀秀大伙的,那我就不和他

来往了.”白岚说着,然后笑眯眯地看着脸色越来越红的安倩秀.

“讨厌啦,跟你说正经的呢,那黄天不是东西呢,我跟他可是一个学校的,

女生可没有少吃他的亏,不就是仗着一个当省长的爸爸嘛.”安倩秀虽然听了白

岚的话高兴,但还是假装生气地说道..

“他爸爸不是副的吗?”白岚惊讶地问道,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八成是升了

“早升了,这个你也不知道,看来最近你没有怎么跟他来往啊.”安倩秀恍

“那是当然了,我陈纶悉也是火眼金睛,早看出他不是什么好鸟了……”

“嘻嘻……”安倩秀听着白岚的胡话,轻轻地笑着.

两个人休息地差不多了,才一起出了商场,虽然安倩秀还是挽着白岚的手,

不过那些大包小包可都到了白岚手上..

“天气这么热,我们早点回去吧.”白岚看了看天,说道他倒是不担心自

己,这样的天气根本对他没有多大的影响,只是看安倩秀全身都湿透了,有些

“啊,思岚下周要来H市了.三哥,你看啊……”安倩秀忽然疯了似的叫了

起来,手臂更是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广告牌子上.上面是个穿着夏装的女子,赫.

然就是小茹了,微微的笑容犹如清风一般吹入人们的心田,让人在这个炎炎夏日.

也能感受到一点清凉,街道上不时有人驻足观看.

“嗯,是啊……”白岚早就知道这个事情了,他还想等小茹来了问她为什么.

不回自己的消息呢...

“三哥,快走……”安倩秀认真地看了一下大广告牌下面的几行字,然后很..

没有风度地拉着白岚跑了起来..

“喂,怎么了?”白岚给安倩秀这个举动吓了一跳,身子却身不由己地跟着

“去买票啊,晚了就来不及了.”安倩秀头也不回地说道.

“哦.”白岚这才想起小茹来H市并不是主要来见自己的,而是来演出的.

不过,安倩秀这个样子也太……太疯狂了吧?.

“呜……来晚了.”看着眼前一长溜的队伍,安倩秀有些沮丧地说道,汗水

顺着脸庞流下来,划出一道道痕迹...

白岚倒是没有什么,看安倩秀这个样子,摇了摇头,拿出纸巾给她擦脸,很..

快,一张微微发红的脸出现在白岚的面前,同时愣愣地看着白岚..

“三哥……”安倩秀轻轻地叫着,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由于刚才跑的缘故,..

时更是剧烈地起伏着,本来就显得紧崩的双丸更如要跳出一般..

“那个,既然都到这里了,我们快去排队吧.”白岚被看地有些尴尬起来,

“嗯.”安倩秀也想起自己这么辛苦来的目的,连忙拉着白岚跑过去.

“臭婊子,居然这么不给我面子.”想起商场里头安倩秀对自己的态度,黄..

天心里就堵地慌.自己还没有得不到的女人,当然,除了那个失踪的李若,剩下

的,就是今天碰到的这个安倩秀,处处跟自己作对,让自己难堪...

“黄少,人家有那点比不上那个女人啊?”听到黄天的叫骂,他旁边一起躺

着的女人已然如蛇一般攀上他的胸膛,声音哮哮地抗议着..

“谁都比不上宝贝你啊.”黄天一只手在她的胯下轻轻一抹,那女子很配合.

的往前一挺,让他能够接触的更多一点..

“嗯,是香的.”黄天拿起那只沾满了不明透明液体的手,在鼻子上闻了闻,

奸笑着说道.他让那个女子趴在床上,将她的双手从背上反扣着,然后他从对方.

那个女子假意地反抗着,这样的动作反而让黄夭更加兴奋.他喜欢这样的姿.

势,紧紧地,看不到对方的脸,却有种征服的感觉.

他可以闭着眼睛,胯下的人就能够变成很多人,比如李若,安倩秀……..

也许该让方哥找几个人教训一下陈纶悉,黄天一边运动着,一边闭着眼睛想

着,脑子里却闪现着安倩秀娇憨的面容……

“呜,好慢啊.”看着前面仿佛不见减少的队伍,安倩秀跺着脚说道,“早

知道不在那个商场休息那么久了……”

“对对.”白岚也连忙随口附和道,心里却想着,在商场里头又不知道这个.

事情.不过还真想不到小茹居然这么有人气,居然有这么多人冒着烈日排队买票,

记得以前有个明星来办演唱会,有时侯连票都没有卖完.

“唉,按这样的速度,估计即使是让我买到,也只是后面的烂位置了.”安

倩秀懊恼地说着.也许是站累了,整个人呼地蹲了下来,嘴嘟嘟着,即使是生气,

安倩秀的神情也是异常秀美.

“秀秀,你累了?”白岚虽然很想看安倩秀的表情,不过想起她是因为累才

这样,心里就有些过意不去,就俯下身子问道.

“当然了,站了这么久了,二我的腿好酸啊.”安倩秀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

“你去那边坐吧,我在这里就可以了.”白岚看了一下周围,然后指着不远

处的椅子说道.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这边,那椅子居然还是空的,估计是

大家都不想失去机会吧?

“好的,谢谢三哥.”安倩秀笑眯眯地站起来,顺手拿过白岚手中的衣服,.

走到一旁的椅子坐下,然后盯着白岚看.

三哥还是原来的三哥,甚至于比以前还好.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说三哥的

坏话呢?即使是陈伯伯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很那么多人站在一起,安倩秀还是看出眼前的三哥和周围的人不一样,

但是具体哪儿不一样,她却说不出来.

总是那么温和的笑容,牵起的嘴角那么迷人,三哥已经是个迷人的男子汉了.

安倩秀看着队伍中清爽的白岚幽幽地想着.

可是,她的心里还是有着隐隐的不安,毕竟自己也不是小孩子了,那么多人

的对陈纶悉的观感并不是空穴来风,也许,三哥真的在外面做了过分的事情吧?

但是每次自己问的时侯,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也许他有着不得以的苦衷吧?

忽然,她看到一个娇小的女子朝着她的三哥走了过去,她甚至能够看出她眼

里闪现的种种情绪,包括恐俱,欢喜,感激……

白岚有些意外,居然在这里碰到黄琼.

“你也来买票吗?”白岚看着越来越近的黄琼说道.

“对啊,你也是吗?早知道你也要,我就帮你买好了……”黄琼笑着说道,

同时扬了扬手里的几张票.

“怎么买了这么多?”白岚惊讶的望着她手里的一叠票.

“我的房子都烧了,倒票挣点钱花啊,我看你排在这里八成是没有票了,要a

不你就买我的吧,作为我的第一个顾客,我给你打折好了.”

“啊?”白岚惊疑不定地看着眼前笑眯眯的女子,表情也有些呆了.

“哈哈,你这个是什么表情啊,像吃了一

个苍蝇似的.骗你的啦,我这些都

是帮同学买的.”黄琼看着白岚的表情,很不淑女地笑着

“怎么,不怕我了?”看着黄琼捧着肚子笑的模样,白岚虎着脸开玩笑道.

“怕,刚看到你的时侯还真吓了一大跳.你不知道那个人给我的阴影有多大,

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因为你现在的样子很狼狈,让我感觉不到那个人的阴冷

狠毒,所以也就不怕了,而且你那天还救了我的命,我还要谢谢你呢.”黄凉解

“谢谢倒是不必了,只是不要寻我开心就是了.”想起刚才让黄琼摆了一道,

“好了,别生气了,对不起啦,真是小气的男人.”黄琼撇撇嘴,仿佛很不

“对了,你安顿好了吗?”白岚关心地问道.

“好了,不过已经住在学校里头了.其实和同学住还是蛮有意思的.”黄琼

忽然感觉到安倩秀的目光,转过头看了一下,然后问白岚道:“她是你女朋友.”

话语间已然带着酸酸的味道.

“嗯,我的顶头上司.为了饭碗,只好帮忙买票了.”白岚看了安倩秀一下,

“呵呵,好可怜啊,好了,我要走了,下次聊啊.”黄琼一边朝着不远处的

一个女子打招呼,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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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是个美丽的季节。阳光温暖。有风。

(一)在他乡  这个季节,我开始疯狂想念我的家,我的父亲,母亲。  独身在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我才渐渐闻到一种空洞的寂寥与荒芜。很多个夜晚醒来,一遍遍告诉自己“我在他乡”。  今夜又是不眠。霓虹灯在这个石头森林恍恍忽忽,用另一种格调唱响午夜,似有暧昧的味道。这个城市的午夜瞬间恍恍然开来。KTV在疯狂,摇滚乐震动着每个角落的城阁,迪厅模糊氤氲中舞动地腰枝,购物商厦拥挤着匆忙的人群。。。一时充斥着这个繁忙的午夜城市。我觉出了陌生。  所以,我不敢靠近。

我反复地看,反复地读。亦是想瞅出一个洞,找出这所有的答案。可我的眼睛累了,累得想流出泪来。我很想去认识她。一个叫剪瞳的女子。还有,小乖。


会盯我好久。很奇怪它的眼睛,就像一个婴儿。纯洁,无暇。幽黑的瞳仁空灵剔透。当我们对望凝视时,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它已经离不开我了。  我也如此。  一天天,我们快乐地相依生活。  生活在继续,它是美丽的,因为有小乖。  这是一种温暖的安慰。

见了小乖,它好了。我匆忙睁开眼睛,正看见小乖用一种爱怜的眼神望着我。我笑了。抱起它。它又开始撒娇了。它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舔着我的手指。我想我真是开心。  然后我就快乐地看着它吃香麦甜点,喝牛奶。它真的好起来了。我很是欣慰。  站起身来。阳光洒过窗台。暖暖的。天真是好!朋友走了进来,见到小乖,小心翼翼地抱起抚了抚它柔顺的体毛。小乖也很听话的样子。我想这名字真是好!我记起了剪瞳,记起了她曾给我说过的一句话。真是正确!我想到了屈服。  于是,我悄悄地决定了。

望见了小乖。它又是不吃,也不喝,很不快乐。我难过地从梦境里挣脱出来,才发现这只是一个梦而已。  我又开始恍惚起来。我真怕会有那么一天。我会伤心的。


剪瞳  夜深。空旷的天空一片静寂。  繁忙的午夜城市拉开了帷幕。  形形色色的人儿穿梭在闪烁的霓虹灯下。  我望见了空虚。我也开始厌倦了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  也许,明天我也开始出发。离开这儿。开始新的生活。

(故事到这儿,应该算是尾声了。但心里的结局还是没把它写出来。这样的结尾,能给人很广的遐想空间。但我还是想写出我定义给它的结局。在此称续吧。)


瞳。终于在这一日,我决定了。我要揣着小乖上路,离开这个曾给我安慰的城市,踏上征途,寻找剪瞳。这个在我心里最神圣的女子。我相信我们流着同样的血液,一定也可以互相接受。    我的生活还很长很长。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能够找到她,就像我跟小乖。  小乖,总是那么有灵性,它总能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帮我做出选择。一次次 我都信了它,并觉得一切又是那么正确。  一个夜里,我突然想“莫非那次与小乖的偶遇,不是偶然?莫非今日的我与曾经的小乖一样,漂泊是为了找寻?难道是小乖找到了我?。。。。。。”  我没有否定自己的疑问,没有理由否定。  我仿佛看到了我的明天。同小乖一样找到了那个人,然后开心地一起生活。温暖着给彼此安慰。  我又笑了。  小乖黑色明亮的瞳孔里散发着光彩,它开心地摇着尾巴。同我一样笑着看天。  明天。我的明天。怎样的一天啊?  是“温暖”吧!我默认了。小乖看天时一动不动,那么专心。我笑着,又抬起了头。    一片云朵飘过。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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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龙城的城门口,我和羽分道扬镳了。我不知就这样将初涉江湖的他撇下不管是否正确,可是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我有我的目标和向往。天下第一,我将用行动实现这个对自己的诺言。

走在城中的一片纸醉金迷当中,我不由得产生一种强烈的厌恶感。这种毫无目的和作用的奢华为什么会持续这么久?这是我一直疑惑的问题。有时候,我看着一个身着华丽的富商走过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身边,那富商掏出一锭银子扔进乞丐的那只破碗里,然后趾高气昂地站在原地,好像君临城下似的,接受着乞丐的拜谢。那张不可一世的丑恶嘴脸在我眼中变得好可恶,我好想冲上去一剑杀了那个富商,可是我没有那样做,因为他不配死在我的剑下。

好半天了,我都没找到一个适合的目标。于是我向四周平行地释放出部分灵力,希望能有高手的灵力与我的产生排斥,借以探寻高手的位置,可是探寻范围慢慢变大,我仍然没找到一个真正的高手。正当我打算放弃的时候,西边产生一阵强烈的灵力排斥作用。我立刻收起灵力,施展翔灵术兴奋地向西飞驰而去。我知道城中有个大而美丽的湖,而高手就在湖附近。

很快我便赶到湖边,可是令我失望的是,四周除了一个背影纤瘦的少女外,没有任何人,高手早已经走了。

“施放灵力来探寻高手,好不容易找到了却空手而回,你甘心吗?”一阵好听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传进我的耳膜,霎时我的心为之一震,一时间楞着忘了回话。

“咦?怎么不说话?”少女转过身,疑惑地望着我。

那一刻,我被眼前这个少女深深地打动了冰封已达二十年的心。灵动的双眼里,有着一对黑如金墨却透着丝丝苍蓝的瞳仁,额前的刘海在微风中轻轻地荡漾着,给她的面容添上一阵江南水乡那温柔的朦胧感,而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艳丽。

“喂!”很明显的她对我的无礼已经不耐烦了,很大声地嚷了一下。

“嗯?”我这才回过神来。

“不是你释放灵力寻找高手的吗?”

“是……是我啊,不过现在怕是早离开了吧。”不知怎的,我说话竟有点结巴了。

“呵呵,高手就在眼前也没发现,刚才还莫名其妙地发呆呢,真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杀手。”她一脸讽刺地盯着我。

听到这句话,我立刻回复冷静,再重新仔细观察眼前这个年轻而美丽的女孩儿。的确,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高手的气质和一阵很强的灵力波动。而世界上唯一符合条件的就只有那个人了。

“哈哈,没想到我有幸能够碰上世界第三杀手,召灵舞者岚忻怡。”我顿了顿,看见她脸上的笑荡漾得更灿烂,“十六岁成名,三年时间内进步如飞,到十八岁也就是今年,杀死了原来的第三杀手――凌云剑神罗羿,取代他的位置。真不愧为天才杀手!”

“呵呵,没想到你能知道得这么清楚,我还真当你是白痴呢。”

面对她略带刁蛮的可爱,我只有苦笑不得。

“那――”我刚想说话,却察觉有一百多人正气汹汹地朝这里赶来,所以硬生生把出口的话咽回胃里。

“终于来了!”她淡淡地笑,带着一丝冷酷的杀气。

“臭丫头,你杀了我们的掌门,我们今天要你血债血偿!”一个看似领头人的大汉大声叫嚷着,他用白色的布条绑在额上,布条上写着鲜红的“凌云”二字。看来这些人就是罗羿的门人,此来是要替他报仇的。

岚忻怡依然是面不改色地冷笑着,带着清脆如冰柱被折断的声音。

我不禁对眼前这个只比我小两岁的天才少女另眼相看,面对一百多敌人却毫无惧色,这需要何其大的勇气和信心啊。

一百多人就这样手持长剑,如潮水般向她涌去,叫嚣声实令天地动容。而她只是缓缓抬起右手,在手心处唤出一柄呈现碧绿光芒的短剑。她微闭双眼,口中默念咒语,外衣因为全身的灵力鼓动而向后翻飞。此刻的她好象根本不属于尘世一般,带着安详与美丽的面容,倾倒世界。

可是那些寻仇之人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他们挥舞着长剑,宛若一片剑海,瞬间将岚忻怡吞噬。随身处围困,岚忻怡却没有半点慌张,只见她轻轻舞动起手中的短剑,剑刃上燃起一层淡青色的火焰,那是魔法加持而成的。

她的剑法华丽而流畅,如同翱翔的凤凰,在剑海人潮中上演了一场动人的凤之舞。没过多久,那一百多人随着凤之舞的结束而相继倒下,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我看了看倒下的人的伤口,冷笑着说:“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没什么,就是不想杀。”她轻描淡写地说道。

还不是一个称职的杀手,你根本没做到斩草除根!”

“没错!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做杀手啊,在我的世界不应该存在血腥和杀戮,但却偏偏……”她讲话的声音越来越小,似乎想到了什么伤感的事,“对了!你不是想我打吗?那放马过来啊!”她对着我缓缓抬起执剑的右手,但就是这一个简单的动作,我便看出她早已力不从心了。

“今天就免了吧,我可不想让人说我乘人之危。”我转过身想要离开。

“喂,等等……”她大跨一步想拦住我,可这下却使她因刚才耗力过多而重重地摔倒在地。

我急忙跑过去,抱起她便向医馆冲去。她在我怀里,用虚弱的声音说道:“你不是说杀手要绝情的吗?为什么又要救我?”

“因为我不想失去一个好的对手。”

“是吗?”她泛白的嘴唇微微上扬着,“那你叫什么名字?”

“寒刹?呵呵,难怪在你怀里还这么冷……”

我漫无目的地在城中走着,看着街边卖的各种食品和衣物,我都觉得特别新鲜,毕竟是第一次见这些东西嘛。正当我沉醉于好奇与喜悦之中时,对面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几个手持板斧的大汉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着,人们见了都赶快让道,好象很怕他们似的。他们走到一家布庄里,领头的那个大汉很嚣张地大声叫嚷着,要老板交保护费。见那个老板唯唯诺诺地将一天中好不容易赚来的钱拿出来,我不禁顿时气愤填膺,冲上去抓住了那只正准备去接钱的罪恶之手。

“小子!你活得不耐烦啦!”大汉见这时窜出个小鬼挡了他的财路,顿时大发脾气。他身后的几个大汉也跟着附和。

“呦呵,你还挺嚣张的,不答话?兄弟们,灭了他!”

几个大汉挥舞着板斧冲了上来,我快速地拔出火云斩应战,可是缺乏实战经验的我被打得狼狈不堪,险象环生。

突然,我察觉到店外有个人掷出了暗器,几个大汉一声惨叫,随后应声倒地。我冲上前察看他们的伤口,发现全是因为一根长约5厘米的小针刺入颈部的致命穴位而死,而且准得分毫不差。看来,出手的人显然是暗杀术方面的高手,甚至超过一直苦练暗杀术十几年的我。

“死了几个无赖,这位朋友不必这么伤心吧。”一个身着白色

长袍,用白色丝纶巾系住头发的青年走入布庄。“当然不是。”我对他笑了笑,“刚才多亏你出手相助呢,真是太感谢了。”

“不必不必,举手之劳而已。”他微笑着看着我,让我顿生亲切之感。

就这样,我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和他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便到了日落西山。

“兄弟,我要去慧风客栈和我师兄碰头,我们后会有期。”我突然想起了跟师兄的约定。

“别急,我也是住在慧风客栈的,我和你同去吧。”

“真的?那就太好了!”

“走吧。”他微微一颔首,便领头向前走去。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这是我初涉江湖交的第一个朋友,我可不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啊……杜驰逸,我叫杜驰逸。”他对我笑了笑,“你呢?”

我抱着岚忻怡向医馆冲去,由于我一刻不停地使用翔灵术,很快便到了医馆,我却耗费了大量灵力。

我将昏迷的她轻轻地放在雪白的病床上,默默地退到一边,看着医生为她诊治。

过了一会儿,医生告诉我她没什么大碍,只是灵力透支而导致暂时性昏迷,多休息就行。

我望了望病床上呼吸逐渐均匀的岚忻怡,终于放下了心。我竟对那位医生说了声“谢谢”,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说这句话,而且,还是为了她。

我缓缓地走到她的床前,看着她可爱的脸蛋儿,替她拨了拨额前挡住她眼睛的头发。

我淡淡地笑了笑,无限温柔地望着她。心中暗暗地想,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了救她耗费大量灵力,也为了她第一次对人说了“谢谢”,这完全不像以前的自己。难道我已经……不,不行,我还要成为第一杀手,我必须绝情!……可是……

这时,岚忻怡的眼睫毛动了一下,我连忙转过头去,收拾一下自己的心情,换上一张冷俊的面容才再把头转回来。她已经醒了,睁着那双依旧灵动的眼睛看着我。我急忙转过身去,不敢再看她的眼睛。

“你醒了,那我就走了……你自己小心。”说完,我匆忙向门口走去。

“你去哪儿?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好吧。”我的语气透出一种无奈,可不知怎的,我心里好希望她说这句话,真的。

我和杜驰逸在慧风客栈等了好一会儿,才见师兄姗姗来迟。师兄的身后竟还跟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儿,有着仙女般的样貌和打扮,在风中飘动的发丝和淡兰色衣带,衬出她不沾尘世的迷人风采。

从师兄简短的介绍中,我才了解眼前的这个看似不经风、娇小可爱的女孩儿竟是世界第三杀手,这让我一扫先前认为她纤弱的看法。

师兄别的什么也没说,转身便回他自己的房间了。我默默地望着那扇紧闭的房门,心中不自觉隐隐一痛。原来自己这个师弟对他来说就像一团空气,一个根本不用理会的透明人。

“你师兄对谁都是这样冷淡吗?”一个银铃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打破了我的暗自神伤。声音的主人原来是岚忻怡,刚跟师兄一起的女孩儿。

“……”我无奈地冲她笑笑。

“呵呵。”她露出好看的笑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是吗?很好的名字啊。”她望着我,眼中闪着朦胧的美感,“热情奔放如焚烧的羽毛掠过天际……”

接下来,我就一直傻笑着和她说话,看着她不时显露的笑容,我不由得为之陶醉。直到她说了要回她的房间去了,我才停下了几乎僵掉的笑脸,望着她的背影发呆。

“你小子春心动了吧。”杜驰逸不知何时走到了我的背后,阴阳怪气地说出这句话,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开什么玩笑!我才第一次见她啊!”我努力地辩驳,但瞥到杜驰逸脸上意味深长的笑容,我不由得又沉默了。

也许,他说的是真的吧。

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下山六日了。可是我却并没有真正专心地去提升自己。脑袋中随时闪过的是岚忻怡扬花般抚媚的笑容,耳旁也是她银铃般的笑声若隐若现。我好象无法自拔一样深陷其中,整天都为她魂牵梦绕。

我努力想为自己找一个喜欢她的理由,但是我却发现原来连我自己都不清楚到底为何会这样,也许是喜爱她的倾城之貌,也许是崇敬她的强大力量,甚至可能只是简单的因为欣赏她。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我的确爱上了她,而且刻骨铭心。

于是,我决定将我对她的情感全都向她表明。

我怀着兴奋和紧张的心情熬过了一

个漫漫长夜,好不容易盼来了破晓的曦光透过窗户在地上映出闪亮的银色。我把自己简单地装饰一下,以自以为很帅气的形象向岚忻怡的房间走去。

咚咚咚~~!我勉强稳住怦然跳动的心,敲响了房门。

“吱呀”一声,门开了,门后的岚忻怡显然刚睡醒,双眼还带着迷朦的色彩,仿佛水雾中的珍珠一般。

“怎么这么早就来找我了?有事吗?”她见门外是我,抖擞了一下精神,微笑着对我说。

“呃……”被她这么一问,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我能进去说吗?”

“当然行啦!”她微微眯起眼睛,笑容天真而可爱。

进了房间,我很拘束地来过一张木椅坐了下来,紧张地不停撮着手,心里一上一下的,不知该怎么开口。

“好了,你现在可以说有什么事了吧。”依旧是那迷人的笑脸。

既然来了,就不能这么畏畏缩缩的了。我深吸一口气,终于把憋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忻怡。”我轻声唤了一下她的名字。

“我……我想说,我喜欢你。”话出口的瞬间,我低下头,害怕触到她的眼神。

她好像呆滞了一样好一会儿都没有反应。我缓缓地抬起头,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她。她的笑容早已不知去向,微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的节奏一上一下地起伏着,绝世的容颜上透着丝丝神伤。

看到她的表情,我的心霎时沉了下去。为了避免继续这么尴尬,我连忙知趣地岔开话题:“今天的天气不错啊,不如等会儿去外面走走,怎么样?”匆忙间我找了个烂得不行的话题。

“羽,我想我应该对你说实话。”她睁开眼睛,一脸正经地看着我。

拜托,求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我在心中狂喊道。

“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你的师兄。”可惜她并没有注意到我用心灵传递的讯息,很残忍地说出了后半句话。

我只觉得那一刻,有一把利刃划破了我的胸膛,刺进心脏,血从其中溢出,滴落。没有刻骨铭心的剧痛,因为麻木;只有天昏地暗的眩晕,因为伤痛。

“……羽,我真的……”也许不忍看着我太痛苦,她出言想安慰我。可是……

“够了!”我很粗暴地打断她。我知道她要说些什么,我不想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

,因为那只是对失败者的一种怜悯罢了,我不想接受这种施舍的同情。

房间重回无言的静谧中,一切在我眼前开始晃动不止,所有的色彩开始涣散、迷朦。

“不好意思,我得一个人去静一静……再见。”我想我得马上离开了,当然,离开前我还是不忘郑重其事地说了声“再见”,也许就是不会再见的意思了。

她在背后叫我的名字,羽,羽……最后变成压抑的低声啜泣。可是我不敢回头,因为我怕这一转头,眼眶中积聚的泪水回不由自主地飞出来,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显出懦弱和狼狈的样子。

我走出了她的房间,然后便开始奔跑,跑过阴暗的走廊,跑过宽敞的客栈大厅,跑过路人疑惑的眼神,跑过清晨刺骨的寒冷……

一直到一个无人的阴暗角落,我才顿住脚步,无力地靠在布满青苔的墙角处,眼神渐渐暗下去。一颗晶莹的泪珠夺眶而出,滑过脸颊,滴落在手背上,冰凉冰凉的……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

上午的阳光温柔地照进房间,我收拾好一切正要出去,一阵敲门声响了起来。我打开门,门外站的竟然是岚忻怡,她穿着一套雪白的劲装,玲珑的曲线都被突显出来,颇有一番成熟美的韵味。

“准备好了吗?”她露出惯有的笑容。但我却觉得那上扬的嘴角似乎略带苦涩,或许,是我错觉吧。

“准备?什么呀?”一时间我被问地摸不着头脑。

“你记忆力怎么这么差啊!”她好象很吃惊,“七天前你为了什么和我初次见面的?”

这一下,我便记起当初为寻求高手而和岚忻怡相识的情景。“你的意思是现在和我比试?”

“没错啊!”她露出一副欣慰的笑容,“你还不是太笨嘛。很早以前便想找一个好的对手,我可不想白白失去眼前这个机会。”

“是吗?”我冷冷地笑笑,“那好吧!”

我俩穿过一条条喧哗的大街,在城外找到了一大片空地。四周是一片参差不齐的灌木丛,远看去像一片绿浪在微风中荡漾着,清新而自然。这里很安静,蛮适合比武的。

她没有多说什么,双手结印,随着她嘴唇动得越来越快,她的身边渐渐形成一圈淡蓝色的光环。这个由能量聚集而成的光环变得越来越明显,最后竟然如水纹般波动起来,引起周围空

气产生强烈共鸣,潮水般哗哗作响。

“光之幻灵守护?!”我万万没想到一个十八岁的女孩竟然回运用上古超魔导法。光之幻灵守护,由创世时代的守护女神莲娜?艾卡依所创,被尊为五大神咒之一,居世界所有辅助魔法之首。施法者无论速度、攻击力还是防御力都成倍提升,最为特别的便是在施法者周围形成的这个守护光圈。它时刻产生强大的吸力,能够吸收所有攻击剑气和各类属性魔法,而且这光圈还在不断吸收施法者方圆五米范围以内的空气,所以也大大地减低了近战的威胁。可以说一旦运用此咒,施法者几乎处于绝对防御之中。

“你的实力应该也不弱吧!”她淡淡地笑着,有着扬花般的柔媚,“我想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请拿出你的全部本领应战。”

面对会使用上古超魔导法的强大对手,即使想隐藏实力也不行。我扬起桀骜的笑容,全身的血都沸腾起来,好久都没有这种兴奋的感觉了!

我缓缓地拔出玄月刃,凝神运聚灵力,静静思考应对之策。面对“光之幻灵守护”,远攻几乎完全失效,要想有所建树就必须冒险近战。可是对方也是剑术高手,近战未必能占便宜……

我举剑于胸,默念潋水咒,汇聚附近所有的水元素,然后在她分神于那些水元素的一刹那,我发动了攻势。

从我用剑划的一个简易魔法阵中,条条如白龙般的闪电般疾冲而出,放肆地咆哮着。这些闪电在接触我先前召集的水元素后,迅速传导,连结成一张密集的电网向岚忻怡移动过去。

“无聊的伎俩!” 岚忻怡仗着有“光之幻灵守护”,面对如此猛招仍然镇定自若,不闪不避。

果不其然,即使是双属性的复合魔法也无法攻破幻灵守护的绝对防御,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魔法能量正在被吸扯而流失。我加速催动潋水咒,把剩余的水元素凝聚在一起,带着雷元素形成一个能量浓缩好几倍的电光罩,猛地向岚忻怡罩去。

我并没指望这魔法罩能一举击败岚忻怡,因为我还有后招。就在完全封闭的电光罩掩盖住她的身形,与幻灵守护激烈对峙的瞬间,我暗念疾风咒,御风在刹那间转移到岚忻怡身前,隔着那正迅速消亡的电光罩,将玄月刃用力直刺入内。

电光罩并没有消失,而且不是透明的,我看不到自己是否已经攻击到对方。但我分明感觉到剑尖一顿,然后我看到沿着剑刃流出来的血,鲜红的血。我竟然心中一痛,以前杀人时从没这种感觉的,而且我现在很后悔,我不想杀她,真的。

渐渐地,我感到一阵气闷,越来越喘不过气来。我不由得心中一懔,再次低头看了剑刃一眼,那鲜红的血正在慢慢地变淡,越趋透明。我心中暗叫不妙,快速抽回玄月刃,旋转身体进行防御。

可是为时已晚,对方已在背后举剑刺向自己,如果我再反映稍慢一些,恐怕已经命丧黄泉了。虽然避开了致命一击,但仍然被剑气划伤了左臂,一时间恐怕无法使用左手了。

我勉强用剑劈向对方,借挡剑的力道,飞快地退到十几米外。我贪婪地大口吸着空气,尽量快地平复窒息的难受感。

“水分身?!”我一边喘气,一边惊讶地说道,“你竟然还会用五行分身术之中的水分身?!”

“算你反映够快,不过我还是很纳闷你是怎么识破我用水分身偷梁换柱的?”岚忻怡带着赞赏的眼神看着我。

“呵呵,你的失败之处就在于忘了关闭‘光之幻灵守护’,就是它令我窒息,也令我猛然惊醒。你没想到最强防御却令你失去了取胜的机会吧。”此刻我的呼吸已经渐渐平复,娓娓道出对方的败笔。

“失去取胜机会?呵呵,我看未必吧,你已经无法使用左手了,就应该等于我取胜了。”她很得意地笑着。

“是吗?似乎你的定论下得太早吧。”我一边说,一边试图运气到左臂。的确,左臂已经连真气都无法正常运行了,更别说能动。但是……

“没了左手,你做不到双手结印,也就无法使用魔法,所以也不能发动类似刚才的连续攻击。光靠你的剑术,没法打败我。”

对,她说的一点儿没错,看来要取胜,只有破例使用那一招了。

“那你就看清楚我是怎么打败你的吧!”

我闭上双眼,仰面朝天,任风吹拂我的脸,握剑的右手随着风的节拍缓缓垂下,直至剑尖触到地面。

岚忻怡似乎已经察觉到不妙,立即舞动剑招向我猛攻而来。可是这一切都晚了。

我猛地睁开眼,已经凝聚了足够使用那招的灵力。毫不迟疑的,我在睁开眼的瞬间发动了攻势。

我绕着不知所措的岚忻怡作高速移动,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好象要飞起来一样。我能很清楚地感觉到脚下的力道瞬间提升到仿佛要把整个大地都踩陷一般。

这是我第一次使用这个招数,师父在教给我这招是曾说过的话不由得在耳旁清晰地重现:“影舞剑,虽是为师花毕生精力所创,但为师从未使用过,因为此招所引发的如幻影般的移动速度根本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所以使用后必会伤及自身,你切记勿乱用。”

我已经出剑了,剑法直截了当,没有太多的花哨,就像飞鸟短促而尖锐的破鸣。现在配合上“影舞剑”的速度,我的剑术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但对方毕竟不是一般的欺世盗名之辈,刚开始几剑被她挡了下来。可是她的动作越来越狼狈,很明显的已经开始不支了。

终于,在我的一记横劈之下,她的手被这强大的力道震得微微一颤,我在顺势一挑,很轻易地将她的剑挑上半空。然后我再迅速调整姿势,举剑直指对方的咽喉,这整个过程竟只用了短短的一秒时间。

那一刻,我看到岚忻怡无奈而释然的笑容,突然地心中一懔,强行扭转剑势。但是速度太快了,即使是有意识地想撤招,仍然伤到了她。随着一声娇嗔,她白皙的右臂被玄月刃划出一道很深的伤痕,殷红的血霎时间喷洒出来,雪白的劲装一下子变成刺眼的红色。

她艰难地用左手在那条伤口上施了个简单的治疗魔法,“光之幻灵守护”也被她撤消了。“你赢了。”她抬起那张苍白的面孔,扬起凄凉的笑容。

“我已经无法继续支撑‘光之幻灵守护’,而且以你刚才的速度,幻灵守护对你几乎是无效。”她再次勉强自己笑了笑,“不过你不是常说杀手要做到无情的吗?为什么没杀我?”

她盯着我恍惚的眼神,说出一句令我大吃一惊的话:“难道,你喜欢我?”

“我……”一时间我不知所措。

“不管你怎样。”她接着说道,“可是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这句话更令我震惊,我万万没想到她会说出这句话。但是我必须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不是一般的人,我还要报仇,我要做最完美的天下第一。

“忻怡,你明白的,我一定要做绝情的杀手……”话刚出口,我却后悔了

“我明白,我明白了,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她梦呓般地紧接着我的话低声说道。

我原本想接着说,其实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放弃这一切的,包括这二十年来我念念不忘的复仇。但听到她的话,我硬生生地将话咽回肚子里。

我将玄月刃放回剑鞘,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喃喃地说道:“明白就好,明白就好……”

不想再呆在这片压抑的空气中,我快步地离开。心里估计着离得远了,我全身才放松下来。怎么回事?我一放松,眼睛就开始胀痛,满脸都是水,这水缓缓地沿着面颊渗入我的口中。为什么这水这么苦,这么涩?为什么心好痛,痛得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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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大门后,木隐子只看到一条孤形的路,他想了想,走了过去。走了大约五百来米,木隐子来到一处宽敞的大厅中。大厅里灯火辉煌,陈设极为简单,除了一张桌子二把椅子外什么也没有,一个身穿银白色袍子的神坐在椅子上看书。他听见响动,站了起来,向木隐子走来。木隐子看见了,桌子背后有一扇门,上面写着“东门”。白衣门神在木隐子面前停住了,说道:“回去吧,否则你只有死路一条!”木隐子打量着他,心想:他一定是云了。于是说道:“我不会回去的速战速快吧!”云冷笑一声,扔开手中的书。他右手一扬,墙上的长戟飞了过来。云执戟在手,猛地向木隐子劈来。木隐子解下长斧,挡开云的戟。云一个转身,把戟向木隐子胸口刺去,木隐子急忙一闪,戟削下他的几缕头发。木隐子知道云的招式又疾又厉,如果和他硬拼,死的就是自已了。于是虚晃一招,斧锋一转,向云劈去。云躲开木隐子的虚招时向上跃起,不料在半空中才发现中计了,眼下自已在向下落,斧子在向上劈。眼看斧锋就要碰到云的脚步了,突然云不见了。木隐子惊异万分,四下寻找起来,正在这时,木隐子感到身后有一阵疾风吹来,他急忙一跃,可云的戟还是割到了他有右腿,割了好长一道伤痕,鲜血淋漓。云摆摆手说:“你走吧。”木隐子用长斧支掌着身体,说道:“在我还没死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说着,扬起长斧向云劈过来。云的些生气了,蓦地扬起戟,把木隐子的长斧振脱开主人的手,径直穿透宫顶。随后,又是“扑嗵”地一声,木隐子看着宫顶,难道我的长斧掉到了那边的水中?

云这次是真的生气了,他不打算让木隐子离开了,于是手执长戟,一步步向他逼来。木隐子连忙打开长生袋,取出手套戴上。云扬起了戟,一道白光闪过长戟。他向木隐子扑过去,戟锋熠熠生辉。木隐子扬起手套上的利刺,挡在胸前,与长戟碰在一起。木隐子和云斗起了力气,木隐子乘其不备,左手一掌击了过去,利刺刺进了云的胸口,可是,木隐子却看见云的嘴角出现了一抹冷笑,他向下望去,云的胸口没有流血,但是自已的胸口却很痛很痛,血液喷射出来了。木隐子拍开云的戟,退后几步,抹了抹嘴上的血液,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戒指连忙对他说道:“云的法术叫‘借刀杀人’,你只要一攻击他,他的身体受

到外力的侵袭,就会自动施展此法术。他施展此法术时,不仅让你受到创伤,而且他的身体会变得没有实体,你只能看到他,却摸不到他,就像真正的云一样。所以你不能攻击他!”木隐子愣住了,不能攻击他?那我能打败他吗?!突然,云喝一声,举起戟向木隐子砍来。木隐子扬起右手,借着戒指的力量向戟柄拍去。 “啪”,长戟断为两截,云丢开手中握着的柄,喝道:“小子,以为没有戟我就杀不了你吗?哈哈哈哈哈,有本事来杀我呀!”“我才没那么笨呢,让你借我的手来杀我!”木隐子也大声喝道。哼!云心想,我一定要逼你攻击我,让你死在自已的手下!于是纵身跃起,一掌向木隐子的脑袋拍去。木隐子向后一跃,避开这一掌。岂料,云突然消失,随后又出现在木隐子身后,一掌拍在他的背上。木隐子吐出几口鲜血,浑身已多处受伤,快支持不住了。他晃了几下,右腿向后一迈,用力撑着,不让自已倒下。木隐子有些绝望了,不攻击他,怎么能取胜?!蓦地,木隐子似乎想到了什么,扬起右手,挡在胸前。云冷笑一下,凌空跃起,用胸膛向木隐子撞去,想逼他出手。离木隐子越来越近了,可是木隐子不躲闪也不攻击,甚至连动也不动一下。云看见木隐子眼睛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幡然醒悟,急忙收身,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胸口径直撞上了木隐子护在胸前的右手,尖利的刺刺入了他的胸口,他感到刺已经刺入了心脏。他怔怔地立在那里,不得不承认木隐子很厉害,不费一丝一毫的力气就破解了自已的法术,这一仗,他败了!

木隐子缩回手掌,把刺从云的身体里拔了出来,鲜血溅了他一身。他觉得口渴难耐,全身上下像火烧了一般,于是抓起水袋,喝了两大口花蜜,立刻感到清凉之至,身上的疼痛也轻了不少,腿上的伤愈合了,胸口上的伤也不再流血了。他用力推开东门,正要走,想了想又来到云的身边,喂他几口花蜜才出了东门。走出东门,木隐子又看到一条弧形的路,他想了想,向右走去。走了一会儿,木隐子又来到一个大厅里。这个大厅较上一个更为宽敞,陈设也极为柔和自然。最有趣的是,大厅的边缘竟然有花坛,有一些美丽的花儿在里面。花坛旁边有一个身着水蓝色袍子的女子正在浇花。浇完了花又抚摸着这些花,当抚摸到一朵黑色怪花时,那朵花突然一口咬在她

的手上。这女子笑容一收,素手一扬,黑色怪花立刻变得粉碎。木隐子惊异地望着她,好善变的性格!马上,木隐子眉峰一扬,立刻抱拳说道:“您一定就是四大门神之一的水大神吧,在下木隐子,多有冒犯,还请恕罪。”蓝衣女子转过身来,淡淡一笑:“我的确是水,大神倒不敢当。你能打败云,一定有过人之处了。”木隐子抬头看着水,心想:水这相貌倒有几分像女法师,真不知道她为何如此善变。木隐子百思不得其解,也微微笑道:“过人之处倒没有,只是侥幸胜了云而已,现在我来到这里,不想再动干戈,不知您是否能行个方便?”水俯下身摘了一朵花,拿在手里玩着,说道:“是否能行个方便就要看你的表现了。”木隐子皱起了眉头,看来不动手是不行了。

木隐子不知道水到底有多厉害,于是决定试试她。他捡起一块石头,向水掷去。水左手一扬,轻轻地接住石头,放在脚边,又继续把玩小花。木隐子心里暗暗佩服:滴水不漏,真沉得住气呀!于是他扬起左掌,向水拍去,快接近她时突然停住,右手猛然杀出。如果是别人,可能会挡左掌,而没防右掌,以至身负重伤。而水不是平常人,她根本没理左掌,而木隐子才发右掌时她就采取了攻击。“刷”,一片花瓣飞向木隐子,“嚓!嚓!嚓!”他右手手套上的刺竟然被那花瓣削下三根,一根根地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而水又开始把玩花朵了,好像有无穷的趣味似的。木隐子惊讶地看着三根被削下的刺,刺上削过的地方平整之极,有如天生。他心想:这些花柔弱之极,到了她的手上竟然比我的长斧还要厉害,水不可小窥!于是木隐子脱下右手手套,放回长生袋中,举起右手,口中默念召唤口诀,陆骇,长异,江,羽光全召唤了出来。陆骇扇着巨大的翅膀飞来飞去;长异睁着血红的双眼,举起了朴刀;江抖抖红色的羽毛,引颈高鸣;羽光则甩着大尾巴,九只眼睛翻来翻去,打量着大厅。木隐子一直盯着羽光,他这是第一次见到羽光。乍看之下羽光像只蜥蜴,可它比蜥蜴大多了,而且身上长着奇异的羽毛,呈灰黑色,头上有九只眼睛,一张大嘴里牙齿东倒西歪。木隐子看见四只上古猛兽在这,也有了取胜的信心,于是对着水笑了。令人吃惊的是,水也笑了,笑中含有嘲讽之意。

木隐子猜不透嘲讽的意义何在。于是不再多

想,挥手派上古猛兽们进攻。陆骇扑着大翅膀,利箭般地向水扎去。水素手一扬,巨大的冲击力击到陆骇的身上,把它的翅膀打折了,眼睛打瞎了,角也削去了一只。陆骇重重地摔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木隐子惊骇万分。又一挥手,江,羽光一起对水发起攻击。水温柔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扬起右手,把花儿扔向长异,又一挥手,强大的力量击向江和羽光。“砰――!”三只上古猛兽同时落地。长异的朴刀被花儿打折了,飞溅的花瓣穿透了它的身体,镶入墙壁之中,落到地上的巨大冲击力又让它的脑袋迸开了,脑桨飞溅起来。而江则被自已喷出的火焰烧伤,落地时长异的朴刀又飞过来,切下了一只爪子。最惨的是羽光,羽毛全被震飞了,成了名副其实的“羽光”。而且它的头也被震下来了,满地滚来滚去还要吐出长舌头来攻击水。木隐子看着这种状况,惊骇极了,连忙把四只上古猛兽收回去了。他知道自己永远打不过水了,于是取出右手手套,准备作拼死一击。他把戒指的力量传到右手上,抓起手套,把利刺最多的一面对准水,用力掷了过去。“嗖”手套以比利箭还变数倍的速度向水飞去,水又是右手轻轻一扬,瞬间就把手套震为粉末。木隐子呆立在那里,心想:既然连最后一击也无法伤到她,那我也只得认输了,死就死吧!于是闭上了眼睛,等着水来杀他。等了好久,水也没有动手,于是木隐子睁开双眼,发现水正含笑望着他,说道:“能打败云的人应该不会有这么蠢吧?!”嗯?这是什么意思?木隐子奇怪地望着她,他猜不透这句话的意思。

水看着木隐子疑惑的眼神,也不再多说,只是坐在花坛上,抚摸着花,笑着说:“花儿呀,为什么世人都不理解我呢?”木隐子扬起了一道眉毛,心说:明明是你太善变,怎么能说是世人不理解你呢?突然,木隐子想起老人的一句话:“每位神又因为其姓氏不同而法术不同,特点也和姓氏相关联。”既然这样,那水的法术特点就和水有关联了?到底有什么关联呢?木隐子暗自思忖着。他想起小时候在村边的大河边玩时,常常把石头扔到河里。石头越小,浪花越小;石头越大,浪花越大。有一次他扔了一块很大的石头进去,溅得满身都是水,那条河向他咆哮示威。而刚才,他扔了一块石头打水,水轻轻地接住,后来派出上古四大猛兽时,水则是毫不留

情地进行攻击。木隐子豁然开朗:水大神就像水一样,如果自己有礼貌地对待她,那她也会温柔地对待自己;如果自己强硬的攻击,水则会不客气地反击。水能轻易地掀起巨浪,让你受伤,但不管你扔多少颗石头,作多少次攻击,反攻之后,依旧风平浪静。木隐子脱下左手手套鞠了一躬,对水说道:“在下是山林中的粗野之人,无意冒犯,还请恕罪。”水笑了笑,赞赏地点点头。木隐子十分高兴,一鼓作气地把他的身世,父母惨死,力敌烛波却不料毁日的事说了出来。他想到父母惨死,不禁流下了泪,接着他擦干泪又说下去:“如今,太阳已经被我毁了,惹怒了日之神。我死了没什么,只是让天下苍生也被我连累而死,那我死了也不会好过的。还请您打开门,为天下苍生开一下门!”水的神色有些凄楚,说道:“你是为天下人而来的,我有什么理由不开门呢?”说罢,吐几口血,瘫倒在地上。木隐子上前一步,急切地问道:“您怎么了?!”水摆摆手说:“要打开门只有破了门神的法术,如今你已破了我的法术,你可以走了。”木隐子扶她坐到花坛上,让她喝了几口花蜜,然后自己也喝了一点。

推开北门,木隐子向右边走去。走了一会儿,又回到一个大厅,大厅中央有一堆火,火苗快冲上天花板了,火边有一个穿着黄褐色袍子的神。他提着一把刀,看着墙壁,几秒钟后突然挥刀劈向墙壁,“刷”,墙壁被割了一大道口子。这时,木隐子注意到墙壁上全是刀痕和大小不一的洞,看来此人脾气很是暴燥,时常拿着墙壁出气。木隐子正要说话,褐袍门神突然转过身来,恶狠狠地瞪着他,用空明清晰的声音说道:“小子,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木隐子有些吃惊,但又立刻冷静了下来:“沙大神,你怎么知道我要来?”沙扬起大刀,有些狂暴地喝道:“别婆婆妈妈的,动手吧!你先出招,免得别人说我欺负你!”木隐子很是奇怪,沙的性格比水的更加怪异。他也没有什么办法,眼下一只手套也震碎了,长斧又不知所踪,他只好戴上左手手套,把四只上古猛兽召唤了出来。

陆骇怪叫一声就要向沙扑去,沙轻轻一闪,瞬间来到陆骇跟前,一刀将其劈成两段,陆骇当场毙命。长异有些生气了,扬起拳头向沙砸去,沙左手轻轻一挡,抓起长异扔向墙壁,长异破墙而出,流血不止。江一扇翅膀

,大厅中的火堆向沙飞去。羽光也长啸一声,天花板陡然裂开,向沙砸去。沙扬起左手,轻轻地撑起天花板,用力一推,天花板又回到原处了,好像从来没有断裂过似的。右手则持刀一挥,火堆立刻回到原处了。随后,沙扬起大刀“刷 ”,江的头飞了出来,“刷”,羽光的尾巴滚到了一边。木隐子被吓了一大跳,呆立在那儿,半响,才想起把它们收回去,可惜江,陆骇已经死了。

沙转过沾满血的脸,对着木隐子扬起了大刀。大刀是把好刀,竟然滴血不沾。木隐子看着步步紧逼的沙,急忙扬起右手,用力挥下,一道白光闪过,径直击中沙。沙变成了亿万颗小颗粒,在空中飘舞着。之后,这些小颗粒又堆积在一处,一个完好无损的沙又出现了。木隐子惊骇之极,他立马意识到沙有不死之身,而且连让他受伤都不可能。沙走了过来,对着木隐子劈了一刀。木隐子急忙避让,可是晚了一点。“刷”,木隐子的左臂被劈了下来,齐肩而断,断得干净利落。木隐子巨痛难忍,重重地摔在地上,他用右手撑着地,支起上半身,费力地抬头注视着沙,神情极其痛苦。沙两步跨到木隐子跟前,挥起大刀劈了下去。木隐子闭上双眼,想不到还没有见到日之神就要惨死在沙的刀下了。

不行,我不能死,我死了太对起天下苍生了!这个念头闪过木隐子的脑海,他立刻一滚,滚到一旁去,避开了沙的攻击。沙从地上拔出刀来,冷笑道“你逃不了的!”说着,又向木隐子走来,木隐子立刻解下腰间的长生袋,用力滚到火边,抓起一根木头扔向沙。沙没料到他会这样,没来及躲闪,被打中在右肩。沙立刻化为亿万颗沙粒,正要飘扬时,木隐子把长生袋用力向那些沙粒掷了过去。长生袋变得很大,一下变把沙粒全罩住了,随后自动关闭袋口,又变成原来大小落到地上了。木隐子松了一口气,喝下几口花蜜,身上疼痛之感减少了许多,左肩也不再流血了,正在这时,长生袋晃了晃,一个人影破袋而出,提着长刀,立在木隐子面前。木隐子大吃一惊,他知道长生袋坚韧无比,现在竟然被沙一刀划破,沙不可小看,他的刀也绝非凡物。沙眼露凶光,巴不得一刀宰了木隐子。木隐子利用戒指的力量,从天上请下闪电砸向沙。沙支起长刀,闪电打在长刀上立刻烟消云散,而长刀却毫发无损,连动也不曾动过。木隐子知道自己

已经黔驴技穷,无力回天了。于是他闭上双眼,等待死神的降临。此时,沙的刀已经举起来了,以万夫莫敌之势向木隐子砍了下来。可是下一秒钟,只听见“刷”的一声,沙的长刀深深地扑在了木隐子的脚边,木隐子听见沙那异常沉重的呼吸声。木隐子睁开眼睛一看,沙脸色有些怪异,身体转了个方向,眼睛怔怔地看着前方。木隐子也扭头一看,只见空中有几缕雪白的烟雾在飘飞,低头一看,自己脖颈上的隐星树叶片――翊也在闪着绿光,中间的那抹淡淡紫光也更加耀眼,他突然想起什么,猛地抬起头来,那几缕轻烟落到地上,化为一只灵兽。那灵兽和马极为相似,只是头上长出了一只直直的,尖尖的角,身上也长有一双翅膀。它通体雪白脸上镌着一对褐色的又大又清明的大眼睛,眼睛上方有一抹浅绿,头上的长角被火映得红彤彤的。

灵兽慢慢地转向沙,沙大叫一声:“翊溟!”木隐子看得出,沙对这只被称为翊溟神兽有些惧惮。沙狂笑数声,笑声有些凄凉。翊溟一仰头,一颗巨大的冰流星撞破暮阳宫的天花板,径直砸向沙。沙的两只手用力撑住冰流星,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被冰流星砸在地上,瞬间化为亿万颗沙粒在空中飘舞起来。翊溟扇动翅膀,一阵强大的风刮了起来,沙粒被刮到墙壁上,一颗颗落了下来。落下的沙粒中出现一些鲜血,沙又回复原样了。他背靠着墙壁,右手捂着胸口,左手擦了擦嘴边的血迹,说道:“你走吧,我输了!”说罢从腰间抽出一支十分破旧的笛子吹起了忧伤的曲调。吹了几秒,笛子落到了地上,沙咳嗽几声,痛苦万分地大叫道:“弟弟,哥技不如人,哥没用,委屈你了!”木隐子听了很是奇怪,于是问道:“什么事让你如此痛苦?”沙苦笑一下,答道:“一千多年前,我弟弟被人杀害,我得到一个起死回生的方法。那方法要用的材料除了翎子花的花蜜之外我都有。虽然我知道宫外的老人那有,但我出不去,他也从不进来。所以,我一直希望,有谁进来时能带上花蜜。我等了一千年,终于让我等到你了,可惜我杀不了你,得不到花蜜,以后恐怕再也无法让弟弟起死回生了!”木隐子听了,说道:“你杀我原来是为了花蜜呀!如果你要,我可以给你一些。”说着便挣扎起身,走向沙。木隐子先给沙喝了一点花蜜,随后他又倒了一些在沙递给他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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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忧郁的眼神只为一声声无力的叹息

一段段凌乱的记忆只因一次次断点的邂逅

一张张纸张的苍白只为一棵棵树木的消逝

一滴滴无声的泪水只为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为什么我觉得我已老去 我的青春才刚刚起步啊

也许是怀念身后的孩子 也许是思念童年的歌谣

无法怀释那天真无邪的笑声

无法遗忘那活泼可爱的身影

前方明明有很多人在走那条路

可为什么我觉得前方一片迷乱

千丝万缕思想混乱了我的脑海

迷路的羔羊无助的头晕目眩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让我害怕

人生无止尽的坎坷让我疲倦

时光啊 你悄悄从我手中溜走

日子啊 我无法用手指数得清

世界不会为我改变 明天依旧是这番景象

人的生命有限 宇宙却无尽

这样看来 人确实很渺小

岂非茫茫海洋中的一滴水

面对生活赐予我的一切挫折

用哭声向世界宣告你的到来

要向美好的未来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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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面孔后来扭曲变了行

很像超现实主义者们的绘画

她种下了一百零七颗罂粟花

一头红发迷恋过一位伟大的诗人

谁会知道爱情弄死了那么多人

有些人说那将归咎于圣母

我仍旧记得你身穿绿裙子

后来我偷走了所有的花朵

用来扎成一个世纪末的花圈

以此来祭奠所有的爱情之灵

炊烟散尽的荒原上升起太阳

世纪末和世纪初的一天一样

他们在做一个莫名其妙的游戏

我用来毒死第一百零七名丈夫

她很快就浩完了他的体能

他们都一样显得荒诞不堪

据说在中国唐朝的某条街道上

它的出现感染过一部分神经质的人

人们叫他们诗人或者词人

逃进人群滚滚的红尘深处

被歹毒的夫人们津津乐道

淫荡的妇人你的死亡怪谁

我仍旧不停的诅咒我的爱丽特尔

她在我的梦中不止一次的闪现

她的绿裙子就像开放在草丛中的惊艳的花朵

我试图在末日图景里重新找到它

带着绝望死亡在世纪末的清晨

“荒原时代的哲学充满各种寓意

它们艰涩而有易于实际“

谁开始大踏步进入我渺小的家

那时候卑微者的汗水滚滚而下

四个美貌女郎正在跳着踢踏舞

她们的身体像扭动的蛇妖

盛产妓女和无所事事的文人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好人

后来这个称呼被载入史册

成为某部传奇书籍畅销的原因

可现在我们必须谈谈哲学

告诉你这个世界到底有多荒谬

知道你死亡离开的那一天

这些有意思的人在消失的时候

在牙科医生那里镶上金牙

企图以此来保持某种自尊

后来闪闪发光的饰品不能掩盖

他们身上散发的独特臭味

他对着他或她的嘴巴深情一吻

再见 亲爱的 现在正是大雾满天

这个世界就这样奇妙的运转

世人解释为那是上帝的光环

谁在死亡之后企图重获新生

正坐在第十三层地狱的边缘

世纪末的灵魂和世纪初的精灵们

据说他们是世纪末最有名的哲人

他们的死亡我的死亡都显得苍白无力

斯坦达尔叼着名贵的烟斗

他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突出烟雾

继续讲述人类未完的命运

每个人的手指都划过波纹

浑浊的水面上泛起了绿苔

我们的天使闷坐在屋子里

那里布满鲜花 奶油和冷却的钢铁

征用搅拌器搅拌她今天滴一滴新鲜的血液

我的心脏一直无规则跳动

人们称我为世纪末的鬼魂

咀嚼着香味浓郁的动物尸体

法国 美国 英国 中国

酒精起到了摄人心魄的作用

令人恐惧的鸫鸟的鸣叫停歇

更恶心的患了肥胖症的中年人

好吧,男人 我接受你的要求

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世界

他的出现很快就打扰了其他人

他们靠性交方式来获取唯一的快乐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一个主题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两个字符

有人坚信天使的号角将吹响

那时候宇宙的狂欢节将开始

我知道你是唯一吹响那号角的人

你的眼角抹着晶莹的泪珠

散发澳大利亚桦树皮的香水味

最后消失在dod同性恋餐厅后面

那里有阴沉的具有暴力倾向的女侍应生

整日浸泡在玫瑰雨露里装出可怜相

企图迷惑每一位过路的纯青少年

天使的眼睛某日变得灰暗

风搅起的沙土侵占这个城市

在它的上空吹散鸟类的洁白羽毛

这时后现代荒原人的迷人品质

出没于一部缤纷复杂的世纪之书

那些恶毒的理论把我的思维耗尽

我永远在寒冬将至的夜晚

心怀绝望行走在黑暗的街道上

和中世纪流传的神话故事

用它来不断抚摸干瘦的乳房和阴部

我坚信那里有三年没有被动过

他的手指找准坚强的人类社会轻轻一点

然后微笑着注视着引起的混乱

他不知该感谢哪位更有权威的神

上帝的眼睛也有疲倦的时候

灯光微弱 火苗若不经风

白天 我们栖息在桦木林中

那里有俄罗斯美人叶普林娜

人们呼唤和平却又渴望暴乱

美丽的桦木丛中红杉一闪

洪水 沙漠 孤独 恐惧

漂亮的荒原姑娘惊讶的发现

它竟活生生地站在她的床前

我坚信我遇到了一群卑鄙小人

他们用无数迷乱的信息包围我

一个唯一的头脑中存在幻想的人

有人用刀子抵住我的腹部

离开这个世界是我略感凄凉

一九五四年的春天阳光明媚

离开丛林覆盖的约克塔法镇

长长的汽笛声湮灭了多少人

人们心怀希望让世界重新运转

按照自己心中所想得那样

忧伤的纯洁仙子变成了荡妇

这个世界仍旧奇妙的运转

肌肤红润 沁满细密的汗珠

这是世纪末的最后的狂想

所以我坐在街角 孤独的吸烟

这些周而复始的枯燥游戏

楼上的丑姑娘不必担心嫁不出去

总会有一个英俊男人骑着白马

世纪末的荒原和世纪初的一样

我不知道该不该向它敬礼

无限的宁静和粼粼波光一起享受阳光

我们的海盗船停靠在无名岛上

海浪泡沫撕碎的包装纸盒

狭窄的天空被残忍的切割

无情的把肮脏倒进大气层

四十二楼尖利的风声一掠而过

我们靠什么吾暖自己的身体

流动的金属和浮躁的城市

躲在边缘窥探的现代女巫

我躺在你的怀里悲坳的哭

我杜撰的这个地方没有意义

我在这些污垢里面穿行了很久

终于听到一声属于人类的啼哭

匍匐在十八级台风过后的塑像基座上

用乳白的躯体镶嵌这团冷漠的物质

一个新生的神抑或一个死去的神的精灵?

二十一世纪的花园突然坍塌

整齐的云扇形花岗岩柱子

英雄的呼声早已变成天边的尘埃

执住谁的手 与谁偕老?

共同度过难以言喻的恐慌

那个瘦小的老人企图用它的睿智给与我们一点启示

那种刺目的光芒瞬间刺透迷雾

可我们并没有跟随在他身后窃笑

正披着轻纱假装蒙娜丽莎的微笑

它随着时光推移而逐渐死亡

人类靠虚拟的假象来延迟

倦飞的鸟依偎着狂吠的猎犬

你忧郁的眼光在人群中卓尔不凡

人类变成了邪恶的替代品

贴近冰冷钢筋混凝土的肌肤

我住在一百二十层大厦的某一间

我无法想象水草肥美的草原

长袖轻盈的腰漂亮的银饰

多少年后太阳耗尽了他的能量

这里的冬天变得更加漫长

人们忙着寻找燃烧的物体

大堆的垃圾散发着腐臭的味道

冰冷的没有任何能量的火焰

这个古老的已经发了霉的城市

在这个死寂的世界里甚至没有

因此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凄凉

可是除了一公顷废弃的汽车

我的家 安妮 这就是我的家

我们只好闷坐在充满油气气味的空间里

品尝唯一让我们快乐的液体

我就这样怀念着香奈尔五号

美国梦 英国梦 法国梦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洛阳。朱雀大道。听雪楼。

  在堂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

如同一道亮丽的闪电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钉入檀木茶几。知道主人是要镇住楼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清影万千。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武功和能力――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笑了。

  “你是舒血薇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几上拔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舒靖容,以后叫我阿靖就好。”

  堂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血魔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江湖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江湖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力量。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力量和命运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韶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我的锋芒,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咳咳……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领主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屏风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楼主!”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武林江山的楼主,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舒靖容参见楼主。”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鞘里,在主人的腰畔,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听雪楼主,的确配得上那个“人中之龙”的称号啊!

  楼主有些急促的咳嗽着,咳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靖……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细,指骨修长,腕上还系着一条淡蓝色的手巾,看上去完全是书生型的手,无力得很,不象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柄令天下武林为之变色的第一刀――“夕影刀”!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刀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夕影刀滑过我的拦截,刀光如梦,刀意轻怜,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轻轻挑落了主人脸上罩着的轻纱――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比我强……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色苍白的萧楼主解下腕中的手巾,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咳嗽――他咳嗽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肺咳出来一样。

  他是有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居然是不治之症。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

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击败自己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哦……我记住了。”萧忆情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女气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快刀,虽然它有割破手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楼主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树上刚刚绽放的一朵红色野蔷薇。

  那就是听雪楼主萧忆情。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听雪楼主、他的父亲萧逝水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雪谷老人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江湖,招回了楼中四散的人马,以病弱之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业。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文弱公子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听雪楼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高手,几年内拓地万计,以洛阳为中心、把势力拓展到了长江以北的所有地区!

  听雪楼。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组织的帮派,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武林的架势了……而听雪楼主萧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武功,也成了江湖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萧楼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堂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听雪楼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萧忆情以外的两位副楼主――高梦飞和南楚。

  “阿靖,坐这里。”我听到了楼主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金戈铁马,并骑战场剿灭各方不想称臣的势力,将霹雳堂雷家等江南

三大世家灭门;铁腕平乱,镇压楼中酝酿已久的叛乱,手刃二楼主高梦飞,囚禁萧忆情的师妹池小苔;势力南扩,派出大批人手,征服南方武林中最神秘的帮派拜月教;……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武林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武功的病弱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罩轻纱,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人,的确是最强的。

  她只追随强者,只相信绝对的力量――就象我一样。

  端坐在听雪楼的正殿中,面纱后的主人坐在武林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人中龙风。

  我知道,很多武林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楼主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象这样年轻的霸主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美丽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楼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楼主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楼主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楼主在当众病发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而主人默默用真气不动声色地为他调理、以免让他在万人面前倒下。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温柔而抚慰的,看着在那一刻寻求援助的凌驾武林的萧楼主,却仿佛在看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

  我也看过那个萧楼主为了斩草除根对霹雳堂下达了灭门追杀令,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雷楚云”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密室里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拔出我,直指着他的心口!――那样的杀气,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杀戮其他人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楼主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象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爱过的那几个人,和她在乎的那些人……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楼主手上的。

  我甚至知道萧忆情真正的寿命本来只有二十二年,过了那个期限,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忍受旁人不能忍的

煎熬,从阎王手里赊来生命!他只是想在死之前统一分崩离析三十多年的江湖而已,他想用前人没有的功业,为自己铸造一个永恒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死了,他还会活在传说里……

  他很会用人,也很会杀人。听雪楼三万多子弟,几乎每一个人都对他既敬且畏,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剑而已吧?只是用来杀人的工具而已。只是因为名剑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杀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杀了我,那么,我所有的一切,都遗留给你。”

  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走到一起的商人,签定的一个契约而已。

  “如果,你是病死的呢?”

  “萧忆情只会死于兵刃,不会死于床榻。”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生死。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楼里的子弟,起码,不要让他们被四方蜂拥而来的复仇者屠戮。”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手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武力强行征服武林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楼主,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继承者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宛如一朵开在冷雨中的红蔷薇。纤丽,冷漠,而又充满戒备。

  “萧楼主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水一样的刃,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出血――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无亲无故,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南楚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楼主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修长纤弱的手指抚过我的身体,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那是怎样充满控制力、杀气和魅惑的一双手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展现和主人手里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采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羡慕他袖里的那把夕影刀――虽然知道那个家伙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很难过。

  “那么,嫁给我吧。阿靖。”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听着我发出的呼应,忽然在剑声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有蔷薇的颜色染上了她的双颊。

  能让听雪楼主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能力对等的人、来共渡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忽然间,我听见一个字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却挣扎着说了关键的一个字。

  摩挲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楼主淡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

  终于,主人回答了,蔷薇色的脸迅速变成了惨白,清澈的目光里带着复杂的感情。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血,流淌在我身上!

  “啊……该死,我居然忘了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了……”楼主忽然咳嗽起来,咳得惨白的双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肺里咳出的带着腥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肺痨。我想,他的确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如同浸在冰水里。

  ――我只是一个命在旦夕的病人,苟延残喘地活着而已……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爱情。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萧楼主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爱任何一个人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血薇。”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

巾,轻轻擦拭。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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