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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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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经验: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不美也”。当大家都为P2P平台如何之好时,有多少人注意到其背后隐藏着无数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信息化的产物。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在活跃民间金融,解决个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潜在风险。百度经验:1流动性风险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来源是那些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那么,出借人的钱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的呢?一般都是通过正当渠道获得的,但也不能排除有通过非法渠道得到的。 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很可能会被用作洗钱工具的风险。2信用风险现目前, P2P网络借贷平台只能通过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等信息来评判借款人的信用。众所周知,这些信息都有可能作假,就算不做假也非常片面,并不能通过这些信息而作为准确的是判断。3信息泄露风险在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后,借款方一般都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财产信息等,作为贷款方选择借款人的凭借和用作信息评判的依据。如若P2P借贷网站的保密技术不够安全,被破解,就会泄露借款人的隐私。4技术安全风险(IT系统安全隐患)P2P网络借贷凭平台主要是给予网络影戏技术而发展的,网络的复杂性与脆弱性也许会给P2P网络借贷凭平台带来致命的安全问题。END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投票(0)已投票(0)有得(0)我有疑问(0)◆◆说说为什么给这篇经验投票吧!我为什么投票...你还可以输入500字◆◆只有签约作者及以上等级才可发有得&你还可以输入1000字◆◆如对这篇经验有疑问,可反馈给作者,经验作者会尽力为您解决!你还可以输入500字相关经验00007热门杂志第3期人生知识达人职场秘诀962次分享第1期实现创业梦想1411次分享第1期轻松理财手册617次分享第2期晋升攻坚战395次分享第1期如何用互联网理财454次分享◆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P2P网络借贷平台会有哪些风险存在-宜人贷问答
P2P网络借贷平台会有哪些风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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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过。目前P2P的网站借贷发展迅猛,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已屡屡出现兑付的危机、倒闭、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资。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有称为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个人觉得选平台的时候还是要以项目为主,安全收益最重要,星辰金服就很让人放心,上线便与第三方资金托管方双乾支付合作,充分的保障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而且是首个专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投融资平台,业务来源于全国各优质国企及上市公司上下游供应链业务,项目透明,真实优质。
回答者:g***8 |
当然是从源头来杜绝任何风险了,就像弈信贷,就是收到中小企业的借款项目时都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风险评估,然后才可以发布到平台,这样从源头上保障投资安全。而且他们还有自己的风控团队,都会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流程的。
回答者:g***7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
来源:理财之家 作者:理财之家
P2P网贷近年来在中国飞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主要业态,网络借贷仍具有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现有的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大多是为了抢占互联网金融风口
  P2P网贷近年来在中国飞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主要业态,网络借贷仍具有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现有的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大多是为了抢占互联网金融风口而匆匆组建成立,前期主要注重技术开发、功能实现以及用户体验,往往忽略了金融的伴生品——“风险”,而风险控制恰恰是信贷业务的核心。  然而,随着用户的增多和贷款余额的增加,一系列的风险问题便逐渐暴露,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风险控制手段。相对于传统银行,P2P平台公司的风控水平较低,且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这个行业存在较大的风险。  P2P网贷的主要风险  中国银监会早在2011年8月就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称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业务风险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网络信贷平台风险》,旨在警示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急需相关部门及运营平台自身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工作。P2P网络借贷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六类。  运营模式风险  第一,纯中介线上模式的风险。尽管纯中介线上模式应该是P2P网络借贷的理想模式,但目前我国纯中介线上模式的P2P网贷平台较少。主要原因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缺乏成熟有效的金融市场以及全面到位的金融监管。第二,担保模式的风险。担保模式是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最常见的运营模式,具体包括自有资金担保、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担保等。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吸引用户,逐渐开始介入交易之中,例如对投资者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有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甚至承诺保障利息,这会导致投资人过于关注高利率而忽视了对借款人的审查,最终这些风险还是会被部分甚至全部转移到平台本身。第三,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债权转让模式的最大风险在于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如果债权形成在前、转让在后,资金在平台账户不停留,避免形成资金池,这样就不容易被判定为非法集资。在目前监管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且部分P2P网贷平台运营流程不透明的情况下,很难判定其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P2P网络借贷机构要坚持平台功能,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第一,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相对于传统线下的金融模式,P2P网贷平台对于投资者和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及信息核实工作难以保证,无法确保开户信息的真实性。第二,借款用途的真实性难以辨别。尽管P2P网贷平台要求借款人汇报款项用途,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贷后跟踪调查。如果借款人利用资金从事高风险投资或违法活动,则借款违约的概率将大大增加。第三,P2P网络借贷平台无须借款人向投资者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缺乏对借款人的还款制约。此外,P2P网贷在虚拟环境下弱化了道德和信用约束,加上异地催收困难,导致借款人主动违约甚至欺诈的风险增加。第四,P2P网络借贷主要面向在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这部分借款人通常存在信息不透明或无法保证稳定还款来源等问题。第五,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无法与官方征信系统共享数据,单独依靠平台自身的信用评级手段远远不够。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指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够应对投资人随时提取资金的支付能力。相比于传统银行类金融机构,P2P网贷平台由于不需要抵押品、期限错配经验匮乏、资金实力单薄,因而面临更大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出于我国监管政策不完善、居民投资观念较为保守等原因,P2P网贷平台相对较难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期限错配的情况下会积累一定规模的沉淀资金。如果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这些沉淀资金将处于风险敞口状态,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对债权转让模式的P2P网贷平台而言,在债权尚未到期时,如果放款者不能及时将债权转移到下家,则会造成资金流断裂的情况。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就会引发大量低价抛售债权资产,从而可能导致类似银行挤兑的风险。  洗钱风险  传统商业银行在央行的严格监管下,执行严格的反洗钱政策和资金流监控。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新的渠道。第一,P2P网贷平台对于投资者和借款人的身份认证及信息核实工作难以保证,无法确保开户信息的真实性。第二,P2P网贷平台无法对每笔贷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走私、黑社会、贪腐等不法渠道获得的资金可以通过网贷平台流通。第三,P2P网贷平台较难核实借款人的款项用途,如果不跟踪后续资金流向,则借款人可以使之从事非法活动。因此,对于投资者(放款人)和借款人账户都应进行审慎监管,对资金来源和流转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严防洗钱活动。  信息安全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用户注册和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收入水平、工作单位等,如果网贷平台管理不善将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第一,不排除有少数网络借贷平台或个别员工可能会将客户个人信息出售给其他机构谋取非法利益,这将严重侵犯平台用户的隐私。第二,为了达成借贷交易,投资者通常能够浏览借款人的相关资料,如果管理不当则蕴含着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第三,由于网络借贷平台暂时尚未推出行业门槛,部分平台的网站制作水平粗糙,存在较多的系统安全漏洞,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网络攻击。总而言之,P2P网络借贷平台使借贷双方的个人隐私暴露在网络之下,需要通过完善相关监管政策、提高行业门槛标准等方式保护客户信息。  法律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针对P2P网络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根据《指导意见》,涉及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对于P2P 网贷平台,暂时只有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注册管理,通信管理部门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其进行备案管理。P2P网贷平台注册的经营范围多为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而非金融机构。尽管P2P网贷平台实际经营的业务具有金融信息中介属性,但目前的监管仅限于网站注册、运营、安全等方面。目前,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集已暂告段落,监管部门将对意见做出汇总与研究。可以预期,随着未来以银监会为主体的监管层对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监管加强,相关法规和实施细则的推出会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造成系统性影响,加快行业深化整合和市场格局重塑。  防范和控制P2P网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基于P2P面临的风险分析,我们将从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构建内部信用评级、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发展行业自律组织、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五方面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对策。  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金融市场存在利润当期性和风险滞后性的错配,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是经营金融业务的重要环节。第一,建立资金账户监管制度。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期限错配可以积累大量的沉淀资金。如果网贷平台将这些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活动,一旦出现亏损将会影响借贷的兑付情况,进而引发坏账风险和信用危机。《指导意见》中已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结果。第二,建立保证金制度。为保证投资人在贷款到期时能够按时收回本息,可参照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模式,由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托管部门,强制性要求P2P网贷平台从自有资金和沉淀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上缴作为保证金。当网贷平台发生风险事件或现金流断裂时,投资人可以从人民银行领取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一定补偿。第三,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建议参考银行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P2P网络借贷平台整体融资规模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存入托管银行,由借款人承担这部分风险准备金的支出,且不得用于平台日常经营,仅作为破产清算时清偿债务之用。当借款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借款人可以使用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偿还部分贷款,进而由网贷平台取得该部分贷款的债权用于支付给投资人,弥补一定的借贷本金损失。  构建内部信用评级  对于国际通行P2P行业的风险管理范式,采用打分表方式的信用评级是常见的市场化风控手段。不同机构采取各自略有差异的风险评级模型,具体评估因素包括社会融资人个体信息、财务状况信息、公开及第三方征信记录、项目所属行业风险、社交网络行为信息、资金用途、还款意愿、信用结构、抵质押品、账户资金流情况等。实际上,行业内尚未建立起真正适应未来社会投资者自主决策的风险评估模型方法,P2P平台在担当信息和交易撮合中介的同时,往往还在扮演着风控管理决策者的角色。为此,在大数据变革环境下,开发出适合社会投资人对P2P项目进行自主风险评估决策的开放式信用评级模型,充分挖掘借款人在平台上积累的历史数据,将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西方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完善,具有严格的个人信用档案登记制度、正规的个人信用评分机制和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的身份核实和信用评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下建设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始建于2004年,于2006年正式建成联网,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过往信用行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建议未来P2P网络借贷行业参照个人征信系统,基于大数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对接,允许符合条件的P2P网贷平台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同时,中央及地方政府要积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运用来自于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建立可共享的信用平台,这方面上海市政府已经有所尝试,建立了全市的信用中心(“上海诚信网”),具有很好的示范性作用。  发展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可以参考国外的做法,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规范行业门槛和收费标准,防止恶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建立平台之间信息共享机制,维护平台和借贷双方等利益相关者权益,防范化解影响社会金融秩序的突发事件。目前,国内的P2P网贷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有中国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席会、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内部设立的P2P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互联网金融千人会(IFC1000)、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等。尤其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3月下旬已经挂牌。协会的发起单位以传统金融机构为核心,如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另外还有部分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参与。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爆发式增长,问题平台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导致众多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投资者在发生损失时的维权、诉讼也面临很多困难。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建立P2P网贷消费者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例如,由P2P网贷行业协会负责投诉规范制定、投诉渠道构建、日常投诉处理及定期业内通报,建立黑名单机制,定期对外披露经审计的年报。第二,开展P2P网贷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通过网络、纸媒、广播等形式,宣传P2P网贷知识及常见风险,加强P2P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信息披露工作,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三,配合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投诉及诉讼过程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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