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武侯庙剑江翻译和赏析和翻译

翻译作业赏析(转载)
《荷塘月色》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一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罗湘梅&& 邹嘉莉
Score: 88&
朱自清作为当代一散文名家,以其“文字朴实,用词贴切,情感真实,意境深远”而著称。《荷塘月色》作为其名篇,更是体现出了他的散文风格。该文语言质朴,行文流畅,韵律优美,将一个宁静,清幽的荷塘夜色描写的异常生动,除了单纯的景色描写之外,作者还将自己的心境、情感融入了对景物的观察和叙述之中。
所以,要想翻译好这样一篇用词讲究,描写生动的名篇,传达出作者的感情,需要译者很好的理解原文。原文用词恰当,译文在挑选词语、句式方面也应该下一番功夫,更重要的是应该明确,这篇散文并不单纯是一篇写景散文,文字之后藏匿了作者的心,因此,一个好的译者不能只是满足于文字表面上的翻译,他还必须从情感上对原文作出相应的诠释。而且必须在语言上仔细琢磨,以期使译文达到原文的那种艺术美。对此,我们以严复先生的“信,达,雅”翻译原则来逐段比较点评《荷塘月色》两译文。
开篇第一句,作者就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为什么不宁静?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作者彷徨苦闷,希望有一个幽静的环境,能从中寻求解脱,所以,译文一的’upset’就很到位了,turmoil还有烦躁、兴奋等心情,显然并不是作者的原意。“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译文一仅仅译作“must
assume quite a different look in such moonlit
night”,将“满月”这个信息省略了,而将满月这一信息点放到了下一句“A full moon was rising high in
sky”,这样的译法虽然没有错,也没有遗漏信息,但是一则是读起来不如译文二感觉通顺,二则,有一点歪曲了原文的氛围,原文说满月,不在于强调当天的月亮是满月这一事实,而在于作者的猜测,‘今天是满月,月色下的荷糖景色应该别有一番风味。’因此,译文二的处理,’on
such a fully-moonlit night, it must assume a different
outlook’更好一些,然而这里另一番样子用look
好还是outlook好,似乎值得商榷,个人觉得look更到位一些,outlook有了其他的意思例如“展望、前景”等,不过,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不难看出,在原文中,作者多次用了叠音词,例如“渐渐、迷迷糊糊、悄悄、蓊蓊郁郁”等,营造出一种平和,宁静的感觉,细读起来很有意境。如“月亮渐渐的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译文一的处理是“A
full moon was ri the laughter of children
playing o in the room, my wife was patting the
son, Run’er, sleepily humming a cradle song…”’rising’, ’playing’,
’patting’, ’humming’译文二的处理是“As the moon was rising higher and
higher up in the sky, the laughter of children playing had died
away from the alleys beyond our wall…”,一个’higher and
higher’将“渐渐”既简洁又准确的译出。此“渐渐”译文二是比译文一要好,但,孩子们的欢笑声是不是一定要强调是我院子外面的孩子的欢笑声呢,我觉得未必,作者只是想强调声音的渐渐淡去,所以,译文一只用一个’outside’更通顺,也更简洁。再如“我悄悄的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作者原文选用一个“带”字是很有讲究的,关门可以用“掩”也可以用“关”,但是二者的目的性都太强了,一个“带”字,既显示了动作的随意性,也很好的保护了文字营造的宁静的氛围。译文一译作“closing
the door behind me”译文二则是“left the door on the latch and made my way
towards the pond”,译文一用close这个动词是没有出错的,译文二用left更符合“带”的意思,on the
latch是只闩上而没有锁上。
第二段第一句“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曲折一词,用wind这个动词就比用run更到位。“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译文一的译法是“The
foliage, which, in a moonless night, would loom somewhat
frighteningly dark, looks very nice tonight, although the moonlit
is not more than a thin, grayish
veil”译文二则用了somber一词,somber是严肃之意,’looking rather forbidding’
呼应原文的“阴森森”,但还是只有严肃之感,不如译文一的“frightening”传神。
接着到了第三段,“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句话用词极为简约,简直可说“增之一词则太多,减之一词则太少”。短短12个字为我们勾画出一个寂寞,孤独地身影。译文一和译文二都译出原文的文字意思了,但两者的意境不同。译文一把“I
am on my own”放在前面,强调了孤独的气氛,而译文二则把”Strolling along the path I
am”放在前面,就没有把原文中作者那种寂寞的心绪表达出来。而且,译文二也没有原文那么简练,“背着手”他用了”with my hands
behind my back”,不如译文一”hands behind my
back”好。“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单看这一句,译文一与译文二都译的很好。但若看与下句的连接,则译文一比译文二更好一些,先以”in
my possession”结尾,接着马上用”and I
“起头。而且,“平常的”译成“ordinary”比“usual”更贴切。“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句用了对偶的修饰手法。译文一和译文二都注意到这点,译文的结构都体现了对称原则。这一点做的非常之好。“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这句话相当难译,这是因为中文和英文的两者区别。中文的结构没有英文的结构那么严谨。原文没有一个动词,却描述了一种静谧的状态。而英文若想翻译出这种情况,则最好用个动词,那用什么动词好呢?译文一用了“basking”。但仔细推敲,发现“basking”含有一种取暖的意思,一般是与“太阳”,“火炉”之类发热发光的物体搭配,用在此处与“moonshine”搭配似乎不妥。而译文二用个“bathing”则好多了。“这是独处的妙处”。译文一是“This
is the beauty of being alone”,译文二是“This is the best feeling that I
have when being
alone”。相比之下,译文二把“妙处”给具体化了,这样未尝不可。但译文二用了“beauty”,个人觉得,这样更好,不但满足了“信,达”的标准,还符合了“雅”的标准。
通过上面的比较分析,我们只能说两译文翻译的不相上下,各有千秋。他们都大致上把握了作者的感情基调,文章的语言风格,只是于个别的词句上有些小小的诧异。总的来说,两译文都是上乘之作,我等之辈只能望“文”兴叹。
《荷塘月色》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二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莫丽欢
Score: 89&
早在中学的时候就已经学过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并对这篇文字清新优美,描写细腻的文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要评价好这篇散文的译作,首先需要对翻译标准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翻译是语际交流过程中沟通不同语言的桥梁。它的任务是把原文信息的思想内容及表现手法,用译语原原本本地重新表达出来,使译文读者能得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的感受大致相同或近似,就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译文;相去甚远或完全不同,则是质量低劣或甚至是不合格的译文。从翻译效果,也就是以译文读者得到的感受如何,来衡量一篇译文的好坏,这就是翻译标准。(范仲英,2004:41)感受是指信息接收人看了或听了信息后在自己头脑中的反应,包括对信息概念的认识、理解以及通过信息的思想感情所受到的感染、影响等。
要使译文读者得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作思想内容的传达。译者要把原作的思想内容全部完整地移植到译文信息中去,尽量不要做任何增删更改,要避免错译、漏译的现象,还要注意原作的语气和分寸。语气太重或分量不足,都会直接影响译文读者的感受。
二是表现手法的处理。作者表达思想总是要采用某种手法:或开门见山,直截了当,或拐弯抹角,含沙射影,或清楚明白,或隐晦含蓄,或正面说理,或讽刺挖苦,或用类比,或用拟人,或用夸张等等。表现手法不同,效果必然两样。因此,译者要在译语许可的范围内,尽量保存原作的表现手法。
三是语言文字的驾驭。文字通顺流畅、明白易懂,没有不合语言习惯的表达形式,没有佶屈聱牙、生硬晦
涩的词句,是译文最起码的要求。但实际上,很多译文都有晦涩难懂、不通顺、不清楚、不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的毛病,这些统称为“翻译症”。翻译症明显的译文读起来使人觉得别扭,不舒服、费解,甚至不知所云,那么,这篇译文可以说是个失败。
四是要保留原文的文体风格。不同的文体所用的语言不一样,所体现的风格也不一样。比如科普文章文字朴实,简单明了;而散文则可以行文优雅,词藻华丽。另外,不同作者往往也有不同的风格,甚至同一作者在不同作品中所表现的风格也迥然各异。这些不同的文体风格在原文中一般是很明显的,翻译时一定要使用合适的语言,尽量保存原作的风格特色。
五是文学翻译既要达意又要传神。文学作品是件艺术品,它表达出来的绝不仅仅是一些思想内容、故事情节,还包括了丰富的情感、意境、韵味、风格等。这些特色要如实的表达出来,使译文与原作一样,具有丰富的艺术魅力,给人们以美的感受。因此,翻译时要从整篇着眼,注意全文的中心思想,领会作者的意图宗旨,并注意文章的文学特色,在做到形似的同时更要保证神似,做到“传神入化”。
借鉴以上的翻译标准理论作为我们的评价指导,就可以对朱自清先生这篇美文的翻译进行评析,判断它们是否能够让译文读者产生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
对比两篇译文,总的来说,它们在内容上和原文并无出入,而且英文表达都很通顺、地道,同时都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原作的表现手法和文体风格,具有与原文相似的神韵。但是仔细斟酌之下,发现还有一些细节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以下就按段落顺序逐一进行评价。
首先是对原文第一段翻译的探讨。在开头第一句中,译文一使用了“I have
……”的句型,以“我”作为主语,突出了叙述的重点,同原文吻合。而译文二开篇是“These days have found
me……”,如此表达的话,时间就成为关键词,叙述的重点就有所偏倚,不能很贴切地传达原文的思想内容,而且与下文的逻辑连接也会不够紧密。同样是在这一句中,译文二使用了形容词“turmoil”去形容心里不宁静,语气过重了;相反,译文一的“upset”则比较分寸得当。
在处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润儿,……”时,译文二翻译成“…the laughter of
children playing had died away from the alleys beyond our wall.
Inside our home, my wife was patting our
son-Run’er…”。这里一连用了三个“our”,显得累赘,不如原文的简单流畅;而且“墙外”完全可以像译文一那样用outside表示,既符合英文的表达习惯,又简洁明了。但是在这一句的翻译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译者根据句子的意思,把有完整意思的分句翻译成独立的句子,使句与句之间的层次结构更加清晰。
前面已经提到,在翻译的时候,语言文字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不但文字要通顺流畅、明白易懂,而且对于逻辑关系很强的英语表达来说,还要重视句子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及段与段之间的衔接问题。在第一段最后一句的处理中,虽然原文中没有明确表达出是往哪个方向去的,但是联系上下文,译文二中加入了“…towards
the pond.”这个补充,与第二段开头的“Along the
pond…”相呼应,段落之间的逻辑联系更加紧密,过渡更加自然。
其次是对原文第二段的探讨。在这一段落的翻译中,两篇译文都有比较值得借鉴的地方。例如选择了一些表达很到位的词语,使译文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在翻译“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时,译文二使用了wind这个词,把“曲折”的小路那种蜿蜒的形态很好地表现出来了。在翻译“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时,译文一的interlace同样很形象地表达出了杨柳和其他树之间相互交错,错落有致的意境。仍然是这一句中,两篇译文的“…whose…”都使用了拟人的手法,拉近了作者和那些树之间的距离,表现出了作者对它们的熟悉和亲切感。
另外,在第二段中,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原文“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是一个分句结构,分号前后意思都比较独立完整。译文二把它翻译成了一个一个较长的复合句结构,行文变得拖沓,节奏变慢,不如原文自然流畅。同时,在“…is
not much frequented by pedestrians in the daytime and at night, it
is…”中,“in the daytime and at
night”容易让人误会为是一个并列结构的短语,充当时间状语,修饰前面的“not much frequented by
pedestrians”。而联系原文,实际上“at night”是后一句“it is even more
solitary.”的时间状语。在这一句的处理中,译文一保留了原文的分句结构,把白天和夜晚两个时间段分开来进行了比较,同原文相符合,形式上也更贴近。在“没有月光的路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这一句中,译文一的翻译比较到位,它比较忠实地再现了由于树木繁多和没有月光所造成的阴森恐怖、令人望而生畏的意境。译文二虽然也有这样的意思,但是它的人为主导意识比较强,“forbidding”
不如译文一的“frighteningly dark”更能体现“有些怕人”的心情。
最后是对原文第三段翻译的探讨。第三段的句子比较简短,但是表达的意思却很丰富,表现手法多样,例如运用了排比的句式。它的翻译明显要比前两段难,值得探讨的地方也更多些。
叙述重点不一致的问题在这一段翻译中仍然存在。汉语的表现形式是比较自由的,同样的意思有多样化的表达。例如“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整句话的叙述重点都是“我”;但是译文一将它翻译成“This
bit of… and I myself seem
to….”,虽然句子结构仍与原文一致,前后分句主语却不一致。前一句偏离了叙述重点,给译文带来了不好的效果。而仔细分析原文的句子意思,分号前后句子是一种递进关系,译文二翻译成“I
seem to…my possession. What’s more, it seems that I
have….”,不但使用强调句,很好地突出了叙述重点,而且还把握到了句子的内在逻辑关系。
用词恰当的问题在这里同样需要进行探讨。“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中,“一定”这一词的翻译两篇译文都有不同的选择。译文一的“be
obliged to”要比译文二的 “have to”更加贴切生动。因为“have
to”的主观意识性过于强烈,自主选择的余地大;而“be obliged
to”则强调一种义务性和制约性,客观性比较强,突出了一种无奈的意味。
在这一段中,“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个句子是比较典型的,它同时使用了排比和对仗的表现手法。分析译文,可以发现两位译者的处理都比较得当。译文一的“I
like…,as much as…;I like…,as much as….”和译文二的“I enjoy …as well as…;I
enjoy …as well
as….”,不但句式与原文相似,两两进行对比,而且意思的表达也很到位,能够使译文的读者产生共鸣,达到了既形似又神似的效果。
以上的种种探讨只是一管之见,难免会有错漏不当之处。翻译是一种有制约的写作,也是一种再创作。在翻译的过程中,不同译者所理解的内容、思想和所体会的内涵、意蕴不会、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翻译出来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带有译者个人的特色。但是,好的译文却能够使读者产生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基于这样的标准,对译文进行评价不但能够更好地理解原文,提高作品的翻译质量;译者也能够有所借鉴,扬长避短,更好地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
背影》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二
作者:05级硕士研究生:洪馥芝
朱自清的《背影》是一篇叙事散文,这段选文记叙了作者的父亲在火车站送别作者的情景,很成功地刻画了慈爱而深沉的父亲这一形象。
文章的语言运用自如娴熟,读来有如行云流水。说其似“行云流水”有二层意思:其一指语言十分流畅自然。文章夹叙夹议,自己的思绪穿梭交织在旧日的回忆中,回忆中不时有生动而简洁的心理描写,浑然一体,栩栩如生,圆融通透得像一块雨花石。其二指其文感情深厚,却不露痕迹,有如水面之下的暗涌,又如山峰之巅的流云。这个特点清晰地体现在人物对话的描写上。文学作品中,人物的情感通常都是通过对话得到表现的,人物的语言是透露其情感和性格等特征的一大途径,在人物的塑造中起到很大作用。可是阅罢所选文段,主人公之间的对话仅有4句,除了第一句为作者所说,其余三句皆是父亲的话,作者并未作答。就像白描的绘画手法,线条愈少,却愈是能勾画出神韵俱全的轮廓。父亲深沉的疼爱与儿子含蓄的敬爱蕴藏于字里行间,像一沏好茶,余味无穷。整篇文章读来,所见如珍珠滚过一匹绢绸,流畅自如却印象鲜明,怀着深厚慈爱的父亲形象跃然纸上,历历在目。
那么,作为与写作一样的创作活动,在翻译此段文字时,语言文字的目的与手法都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译文即要把原文清晰的人物形象转“印”到译文中来;又要借助语言的运用,使读者能够体会到文中人物隐含的深厚感情。从这两方面来看,总体而言,译文二似比译文一略胜一筹,但毫无疑问两者各有优越之处。
首先,就文本目的而言:
原文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以较为散漫随性的笔调描述了年轻时父亲在车站为其送别这一段情景,笔触虽轻淡,字里行间却充满了怀念父亲的深情及一种感于物是人非的哀伤;虽不着意渲染,却情真意切,历历在目,读者可见作者真情的自然流露。然而译文一翻译痕迹较为明显,体现为句式处理上着重“完成”信息传达功能,即翻译出来的文本似乎是为了以确凿的语气“说明”一件事实,从而显得生硬、僵化。而译文二则以简洁流畅且富于情感的语言再现了当时的情景,着意于“叙述”,而不是单纯完成“说明”的“任务”。
其次,两个译本都对原文有所添加,但添加之处不同。译文一着重添加补全的是一些细节描写,如第一段中“While I was at the
booking office buying a ticket, father saw to my luggage.”、“I
spread on the seat the brownish fur-lined overcoat father had got
tailor made for me.”。原文中并未提及“at the booking
office”,孙译将其补上。原文只提及“紫皮大衣”,孙译为“the brownish fur-lined overcoat
father had got tailor made for
me”,显得稍为罗唆且准确性也未见因添了诸多细节而增加。这二处在译文二中分别为“…and arrived at the
station, where I bought a ticket while he saw to my luggage.”、“the
black sheepskin coat he had made
me”,简洁而流畅,使这些细节不致突显,不致侵占了读者体会角色情感的信息空间。译文二着重添加之处则是在人物情感表达上。如原文第二段中父亲说的第一句话:“我买几个橘子去。”译为:“I’ll
just buy you a few tangerines,”以及“我走了;”译为:“I’ll be going now,
son,”。这二处译文中分别添加了副词“just”和称呼“son”,把汉语中平淡无奇、波澜不惊的语气稍微点了一点,画面也就随之灵动起来。这涉及到中西方文化传统间存在的差异,汉人感情趋于沉潜,而西方人则趋于外露。中文转译为英文,语境及读者发生转变,使得晕种提显感情的词语添加起到一种点睛之用,同时也拉近了英语读者与原文中的人物、文化、社会的距离,使其可以更好地体味在这个语境下发生的故事及其中人物的情感,达到翻译传情达意的终极作用。因此,总体而言,译文二更为贴近原文的写作目的和功能。
其次,就文体风格而言:
1)句式:译文一运用了大量现在分词和介宾结构作为(伴随/时间/条件)状语,也较常用定语从句,使得通篇缀满迂回繁复的片段,虽则表述清楚,但读起来颇为机械呆滞。相比之下,译文二多以简单的陈述句叙述故事,因而节奏流畅,有如行云流水。译文一句式变化较少,产生一种单调枯燥之感。
2)用词:译文一选用的词语偏于死板,比如“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中的“迂”和“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中的“须”的翻译,译者分别用了“impractical”及“would
require”这样的处理手法,使译文显得更像是技术性文本的翻译而不像抒情文学作品。
3)连贯:译文一紧随原文断句,一句是一句,一段是一段,仿佛看着模子印花样。而译文二则运用了整合手段,取原文之意再于重述中加以取舍增删;注意利用代词、连词及关联词组完成承上启下的作用;且整个文章的段落划分并不受拘于原文,敢于打破原文两段的结构,而由对话来分割,极为贴近英语行文风格,丝毫没有与所用语言格格不入之感。当然,能够这么做是需要译者深具胆识的。因此译文二的语篇显得简洁而连贯,篇幅比译文一简短很多。从原文第一、二句的处理上已可见出二个译本在连贯衔接上的差异:“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译文一处理为:“We
entered the railway station after crossing the River. While I was
at the booking office buying a ticket, father saw to my
luggage.”,第一句通过使用“after”引导第一个动作并置于偏后位置而打乱了“过江”和“进车站”的出现顺序;第二句也有类似的问题,将作为叙事主体的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处理在“while”引导的从句中,显得零乱而失衡。相比之下,译文二则处理为:“We
crossed the Yangtze and arrived at the station, where I bought a
ticket while he saw to my
luggage.”使用了“where”和“while”两个时间连词将句子整合成为一个条理清晰、主次分明的复合句。虽然文章在于描写塑造父亲这一人物形象,但由于此句正位于文首,将起到一种引导读者确定叙事主体从而确立审美立场以便能贴切领会作者情感的作用,所以必须仔细揣摩原文的叙述角度,才能使读者顺利地达到与作者感同身受的境界。
4)细节处理:译文一对原文细节过于亦步亦趋,不遗巨细,一概囊括入任务之列。而译文二则取其意而取舍添略,不至因力求翻译出一些在意义上无关紧要的内容而使其反而更显得突兀罗唆。
5)对话处理:原文对话不多,仅有4句,但在刻画满怀含蓄之爱的父亲形象中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译文一仍未能摆脱原文的影响,多像原文一样照译成干巴巴的祈使句,类似普通语法练习中的翻译习题给出的答案。换言之,即译者未将语句放入语境中来体现,语言中蕴含的情绪和感情没有得到符合情境的表达。而译文二在对话翻译中注意到说话者身份和相互关系以及语言的口语化问题,运用了一些副词,恰恰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语气亲切,令读者有如身临其境,消除了译文一中由于不贴近生活语言的生硬句式而产生的陌生感和距离感。
以上所谈皆为译文二优于译文一之处。但译文一也有译文二所没有的优点,比如原文中“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一句中描绘了父亲买完橘子过铁道往回走时的一连串先后有序的动作,译文一处理为“In
crossing the railway track, he first put the tangerines on the
ground, climbed down slowly and then picked them up
again.”译文二在其叙述中插入了一个定语从句,打乱了原文中井井有条的动作顺序,显得迂回缭绕:“(…he was on his
way back with some ruddy tangerines.) He put these on the platform
before climbing slowly down to cross the lines, which he did after
picking the fruit up.”。
《背影》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三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郑申杰、何世颖
本段是节选自朱自清《背影》中对父亲在车站给儿子送行的情景进行描述,如父亲亲自送儿子到车站、照看行李、拣定座位、嘱托茶房,为儿子买橘子的背影等等。表现了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热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和感激。翻译时,除了将场景、外貌、动作、语言的叙述性文字的表面意思准确翻译出来之外,还必须传达出原文蕴涵的真挚、强烈父子感情。
对照两篇译文,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一、&从体例篇章结构来看。
很显然,译文1篇幅很长,段落不分明,感觉读起来就是费劲。虽然原文也有两段,篇幅不少,但是原文作者行文使用较多的短语结构,灵活使用逗号能把连贯的意思变得错落有致,分散中又不乏紧凑的感觉,符合中文行文以及阅读习惯。但是译文1过多采用长句,未免显得拖沓不利索,容易使英文读者感到乏味。相比而言,译文2篇幅适中,而且注意了段落分层,给人的感觉就舒服多了,这样才能吸引读者。所以从翻译篇章结构上看,在忠实原文的同时,也要结合翻译目的言语的行文特点;在准确传达意思的同时,也要采用吸引目标读者阅读的表达方式。
例如关于对话的表达方式。在对话的形式中,中文的行文一般是:某人说:“……”。而英文的行文一般是:“…,”someone said,
“…”。译文1没有转换中英文的表达习惯,过分拘泥于原文,把对话直接穿插在段落中,显得密密麻麻的,不美观。译文2将原文的对话另起一段,再结合英文的对话模式,显得错落有致,而且突出对话,表达得更为地道。
二、&从单句的翻译来看。
译文2的行文显得较为紧凑、简洁。译文1没有跳出中文的思维习惯,基本上都是按照原文,一字一句对应地翻译,由于句式变换不大,采用的多为长句,使读者读起来比较单调乏味。而译文2采用了英文的行文结构,使译文段落更清晰、层次更分明,更符合英文写作表达习惯。
例如:译文2“But eventually he got them to agree to a price, and saw me
on to the train, choosing me a seat by the door, on which I spread
the black sheepskin coat he had made
me.”一句话就把父亲一连串动作:讲定价格、送我上车、拣定位置、铺盖座位等,连贯流畅、一气呵成地表达出来。并符合英文的表达方式,用插入短语、分句结构,使句子脉络显得错落有致,层次分明地描写出父亲的动作。而且始终保持使用一个主语“father”,显得十分紧凑连贯。就如一串葡萄,抓起了杆,就能把整串葡萄拎起来的感觉。在这里,译文1就分成了两句话陈述,其中还不断转换主语“father”
“I”,把一个句群的意思断开了,使英文读者阅读时总被打断的感觉。
三、&从词语感情色彩和对话中语气的翻译来看。
对词语感情色彩和对话中语气的翻译是翻译本文的关键所在。中文在行文之中,在不经意之间已经可以让读者品味出字里行间暗藏的韵味,如本文通过父子的对话描写、年迈的父亲艰难为作者翻过月台买橘子的行动描写,透露出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热爱和作者对父亲的百般怀念和感激。在翻译时,必须把这层暗含的意思表示出来。
(一)&对语言色彩的把握。
如,原文第一段有两处地方出现“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表达了原文作者对父亲满怀愧疚、自责的感情。用的修辞手法是反语,“聪明”所以应理解为“愚昧无知”。译文1分别“I
was then such a smart aleck that…”、“how smarty I was in those days”
不够力度描写作者当时自嘲感情,也没有译出中文反语蕴含妙处。虽然译文2用了相同的句式“I was such a bright young
man that…”、“what a bright young man I
was”,但是结合译文2的上下文,译文2在第一段结尾部分连续用了倒装、感叹、反问的句式,从整体上来看,语言表达上一气呵成,体现了原文所想要表达的内心情感和心理活动。
又如,原文第二段描写父亲买橘子爬月台的过程中用了一系列动词和副词相结合的方法,如:蹒跚地走、慢慢探下身、两手攀着、两腿向上缩、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等等。整个过程,这一刻是父亲最费劲的,也是父爱表现得最强烈的一刻。因此译文在用词上,首先要选用的动词足以表现父亲每个动作的过程,同时也要选择适合的副词表现出父亲的艰难和爱子之情。译文1“climbing
down…to climb up….His hands held on to…, his legs huddled up
…”只是指明了父亲的具体动作和姿势,并没有把感情色彩译出来。此外,译文1的句式较为单调,都是采用一一对应直译方式,单句、复合句地列举。句式上没有变化,使读者阅读起来感到乏味。而译文2选用了分句,显得层次脉络更为清晰。而且译文2在选用动词描写父亲买橘子的动作同时,采用了不同的副词或者短语搭配,从而反映出原文字面以外的含义,即上面提到了父亲卖橘子的艰难和爱子之情,如:“had
trouble climbing up…clutched the platforms with both hands,…tried
to heave his legs up”等等。
再从译文中对话的语气来看。
再如,原文的“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比较:译文1 “I quickly wiped them away lest he or
others should catch me crying.”,译文2 “I wiped them hastily so that
neither he nor anyone else might see them”,译文2
没有体现出“以免的”那种感觉。
(二)&对父子对话语气的把握。
原文第二段父亲和作者的对话“爸爸,你走吧”“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原文表现了作者在与父亲分离时的心里不舍,但欲言又止的情感以及父亲对作者依依不舍、要尽量为儿子考虑、照顾周全的心理。译文1的翻译分别为“Dad,
you might leave now”和“…You just stay here. Don’t move
around”,此译文语气太过生硬,给读者的感觉就是儿子敦促父亲离开,而父亲又反过来命令儿子不要到处走到,丝毫没有译出原文父子间的感情。译文2翻译的句子分别为“Don’t
wait, father.”和“…Wait here, and don’t wander
off”。第一句译文也过于生硬,给人的感觉就是作者恨不得父亲快快离开。第二句表达还是能够微微传达出父亲的关切之情。对于“爸爸,你走吧”这句的翻译,笔者的建议就是如果在直接对话上不能一步到位的话,不如在“said”这个动词前后补充表示情感的副词或者,以表现出父子俩此刻的心理活动,如:“…”,I
said reluctantly 以及第二句“...”,he (father) said with deep
concern。&&&&
文章的最后,在父子离别的对话中,父亲说到:“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译文1“I must be going now. Don’t
forget to write me from Beijing”,出现两处不妥当的地方:一、“我要走了”,用英文表达通常为“I
must go now”, 少用“must be
going”这种表达方式。二、父亲说的“到那边来信”应指的是一去到北京安顿下来就写封信给他,此处的译法没有传达出这层父亲关心儿子、担忧儿子行程是否顺利的意思。而译文2用了“Write
to me once you get there.”就能表达出这个意思。
四、从个别的选词造句来看。
(一)造成歧义
关于原文第一句“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 译文1“enter the railway station”是后紧跟着“after
crossing the river”,会让读者认为火车站就设在河畔,因为“after”有强调两个动作紧紧接连发生。译文2“We
crossed… and
arrived”这样承接“过江”和“到达车站”的两个动作,而且不过使读者产生误会,“and”强调的只是存在两个动作,说明到车站前要过江,并没有使读者产生车站就在江边的感觉。
又如,原文第二段中的“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译文1翻译为 “I caught sight of several
vendors waiting for customers outside the railings beyond a
platform.”译文2则为 “Just outside the station were some vendors.
”后者有歧义,因为“outside the
station”会被误解成在车站正门之外。原文的意思是车站的栅栏外面,暗含的意思是站在作者与他父亲的角度,是能看得到小贩子的摊档的,而且能够看得见去买橘子的整个过程,给下文父亲买橘子给作者留下难忘的背影作出伏笔。译文2的“outside
station”,只是表明车站的外面有卖水果摊位,但给读者的感觉就是可能要绕出正门才能达到,不能为作者目睹父亲买橘子的艰难过程作铺垫。
(二)指代不明。
也是关于第一句翻译。原文的“江”,根据中文读者对作者及其写作的背景知识、以及上下文可以得知此处的“江”就是指“长江”。译文1 “the
River”与译文2 “the
Yangtza”相比较,译文1只是突出这条江是特指的,不是一般的小河流,但是具体是哪条江并没有译出来。译文2译得更为具体,指明这条江就是长江,体现了译文2译者心思的细致,寻根究底,从小处都能译出确切的含义,照顾到英文读者知识背景的不足。
另外,译文2 第二句“This was so bulky
that”此处的“This”应改用“It”,否则用“This”会造成指代不明,在上下文中找不到照应。而且“It was so…
that…”是固定句型
(三)冗余。
译文1 第一段的第二句“at the booking
office”显然就是?嗦、冗余的。买车票一般都是在售票处买的,而且原文只是一笔带过说“我买票”,所以译文完全不必强调是在售票处买车票,译文1
的处理是多此一举的。
又如,原文第二段描写父亲买橘子时,写到了“显出努力的样子”,译文1译为“obviously making an enormous
exertion”,显得画蛇添足。其实如译文2那样,用一个“tried”就可以了,简洁明了,又能再现出父亲当时吃力的情景。
再如,原文的“我赶紧去搀他。”译文1“I hurried out to help him by the hand.”此处的“by
the hand”很明显是多余,难道用脚去帮忙?
(四)对于一些小词的把握。
如原文中的“紫毛大衣”译文1“brownish fur-lined overcoat”, 译文2“black sheepskin
coat”,奇怪的是两个译文均没有把紫色译成“purple”,而是转译为“褐色”“黑色”,本人认为没有这样的必要,应忠实原文。
又如,原文“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此处的“做”译文1“… father had got tailor made for me”,
译文2“… he had made
me”。根据原文,只是模糊用了“做”一字概括,但显然得知这件紫毛大衣是父亲托人做的,非亲自做的,但是有没有必要在翻译中表明这层意思呢?我看是无须的,因为原文强调的只是大衣是父亲特地为“我”准备的,译文1增译了“got
tailor made for
me”是多此一举的作法,从句子的上下文关系上,译文1把读者的注意力转移到无关紧要的细节上,所以译文2的译法更为妥当。
再如,原文中的“嘱我路上小心”“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中的“嘱”,表达了父亲对儿子的关怀和呵护,译文1只是分别用了“told”
“asked”,没能译出原文父子的内心活动和感情色彩。译文2分别用了“warned” “urged”体现出父亲急切的心情。
还有,译文2对于描写父亲“背景”是用了“burly
back”,用“burly”修饰父亲的背影显然是不准确的,因为原文提出过父亲的身子是“肥胖”,应理解成中老年男子虚胖的样子,而非结实的、魁梧的背影,改为puffiness或者chunky
back可能会比较适合。
从总体上比较两篇译文,译文2从篇章结构、遣词造句以及感情色彩的传达更能表现出原文的味道,能好地阐释原文中字里行间透露的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热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和感激。但是对个别词语的选用上,还有存在有待斟酌的地方。
《画蛇添足》几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一
作者:研修生& 马慧玲
“画蛇添足”选自《战国策》的齐策二“昭阳为楚伐魏”。陈轸用它讽说为楚伐魏取胜之后又移兵攻齐的昭阳,使之明白了“战无不胜而不知止者,身且死,爵且后归”的道理,“解军而去”。它在策士的手中,成了游说的利器。在现实生活中,画蛇添足这个故事仍有其积极的启示意义:它告诫我们凡事适可而止,不要别出心裁,节外生枝;必须尊重客观实际,不可主观臆造。
《战国策》之文,旨在游说人君。而时至战国,“君德浅薄”,和这些人说话,不仅要“卑之勿甚高论”,还要运用比较粗俗的比喻,使之易于接受。《战国策》文章的这一特点,促使译者在翻译时要尽量使用一些比较浅显的表达方式去再现原文的语言特色。
这就需要译者从宏观语言和微观语言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使其译作符合“正确,通顺,得体”三项标准。翻译实际上是一种有制约的写作,其写作须以“正确、通顺、得体”这些标准来衡量,所以我们在评价“画蛇添足”译文的时候,也主要是从这三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性
第一,本文中出现的“卮”。“卮”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一种酒器,形状有点类似于我们现代的直筒杯,但它比较精美,而且通常是在一些大的场合中才会使用。在5篇译文中都采用了意译的方法,把“卮”分别翻译为pot,
goblet, flask,
和cup。Flask是保温瓶和长颈瓶的意思;pot是壶、罐的意思,这两个词都与原文的意思相去甚远。Cup与goblet都含有酒杯的意思,但cup太普通了,不能体现出“卮”这样一种贵重酒器的身份,容易造成歧义;而goblet主要指的是高脚酒杯,虽然比较正式,与源语信息也还是存在有一定差距的,并且原文中还提供了这样的一个信息,既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这里给出了一个模糊数量。译文二与译文五中的a
goblet of 高脚酒杯,而译文三的a flask of
长颈瓶,并且数量都不符合原文中提到的一人饮之有余的量,古人饮酒皆豪爽,又岂是区区一个高脚杯或是一个长颈瓶可以满足得了的。
第二,“舍人”一词的翻译。在古时候,许多文人或有才能的人都会投靠到一些有权势地位的贵族门下,为他们出谋划策,谈论时局,这些人被称为门人或舍人。译文1使用了retainer
这个单词,它有佣人、(武将家的)家臣的意思,明显与原文的意思有出入,这种翻译也是不妥当的;译文2和译文4都使用了attendant这个单词,连同译文5的steward,它们指的都是佣人之流,也不恰当;而译文3的翻译gentlemen后面再加上一个从句进一步解释gentlemen是为赐酒人工作的,这样则更好地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所以这样的翻译是比较妥贴的。
在处理一些专有名词的翻译问题上,要采取不同的策略。业界目前有两种通用的用法:一种是意译的方法,即采用相近的替换词进行替代;另一种则是音译的方法,即只标出拼音,并在文后附上注释。另有,在翻译在过程中,遇到诸这类在译入语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词时,可以考虑在不会引起歧义的前提下,用虚化或泛指手法来处理这类相关的问题,亦我们常说的模糊法。
在翻译“吾能为之足”这一句时,译文2翻译成“There’s still time for me to supply the snake
with feet.”时间成为了叙述重点,对上下文的衔接产生了不好的效果。译文1和译文3使用了“I
can……”的句型,语气过于强烈;原文的意思是他将要去做,而不是他能不能做的问题。译文4的翻译“I still have time
and am going to add feet to my
snake.”使用了一个并列的句子,添加了一些信息,意思过于累赘。译文5翻译成“I am adding some
legs.”既符合原文又简单明了。把握叙述的重点也是翻译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本文的叙述重点是画蛇添足的那位舍人,在翻译时应该要给予突出强调
二.得体性
对于标题的翻译译文1标题Adding Feet to a Snake While Drawing It
虽然不存在不确切的问题,但是标题过于累赘,不如中文标题来的简洁显得不得体;译文2标题Supplying Feet to a
Painted Snake
中,supplying一词表示的是有需要前提下的一种供给,而不是一种多余的增加,偏离了本文的题旨;译文3的标题The
“Finishing” Touch 与原文标题意思相去甚远,容易给读者于不必要的猜想;译文4的标题Adding Feet to a
Snake 与译文1
有点类似,且容易让人造成一种错觉,误以为是真的要采用什么手段给蛇增加一双脚,所以应该点明是在作画的前提;译文5的标题Drawing a
Snake with Legs 则比较简单明了,贴切的表示出了原文标题的意旨,也显得比较得体了。
句式结构是在翻译的过程我们特别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翻译时我们脱离中国句式结构的束缚,转换成英语的思维来思考。英语中句子中的状语部分,习惯是或放在主句之前,或放在主句之后,而译文一中的第一句将after
worshipping his
ancestors插在了主语与谓语中间,这样的处理虽然比较迎合中文的思维习惯,却有悖于英语句式结构。因此使得这一句子有点不伦不类,不中不洋,让人读起来也很拗口,而像译文二将after
offering sacrifices to his ancestors放在句首,或译文四的将after offering
sacrifices后置,这样的处理是比较可取的,因此使得这一句子显得合谐得体了。
三.流畅性。
译文一中的when one retainer had completed his drawing ,he took the pot
to drink .As he held it in his left hand, he continued to draw the
snake with his right hand, saying: I am add feet to
it.原文的引酒且饮之的意思是,拿起酒来准备要喝,但是译者将这一句用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句子来翻译,中间没有连词,因此he took
the pot to
drink在这里就会产生歧义,割裂句子的意思,这酒他是喝了呢,还没有喝,很难说得清楚。而且给读者一种很生硬的感觉。
还有,译文一的第二句one of the retainers said: It’s insufficient for all of
us, but too much for one of us. I suggest, therefore, that we draw
snakes on the ground, and the one who first finishes drawing the
snake will win the pot of
wine.很明显,译者采用了直接引语引出说话者的话,但是却采用了过于书面化的语言,但是用在这里却不得体,译文五的的第二句则采用了很简明,很口语化的语言,比如有let’s,
us这类的口语上常用的词,从而使整个译文流畅顺口。
一个成功的翻译,不再是原文与译文之间封闭性的转换,而应考虑到文化因素,读者审美习惯等诸因素对翻译的制约与影响力。译者往往自觉地跳出原文与译文的语言逻辑意义等这一层次要求的束缚,从文化的角度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意义近似。(许钧《文学翻译批评研究》)
因不同译者各有主张,孰优孰劣,不能一概而论,而评定的标准恐怕要取决于译作能否到达翻译目的。中国翻译界的“信,达,雅”盛形了几十年,至今不衰,似乎已成为评定译品成与败的万能公式。然而,对于信的把握也是要掌握一个度的,有些主张“以信为本”对于原作亦步亦趋,从而受到原语束缚,使译者不能起到一种功能上对等的效果,使译作出现了语篇结构混乱的情况。在语篇的宏观布局上,译文五则能做到了脱离原语外壳,采用一种英语的语篇处理上的惯用法,采用将对话分散单独成段以取得一种戏剧对白的效果,为故事的叙述平添了几分趣味性,雅俗共赏,让读者更易于接受。前面四个译文根据原文则用了一段来处理篇章结构,却不太符合英语的思维逻辑,前四篇译文的译者有可能从信的角度出来,最大限度保留原文的风味,因此放不开手脚,也有可能经验不足,因此让给译入语读者留下一个对译文理解很混乱,不清晰的印象,从而失去了译文想要达到的效果。
《画蛇添足》几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二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王少萍 吴艺珊
参考注释:
祠& ??音词,祠堂,封建社会中祭祀祖宗或先贤、烈士的地方。
这里是祭祀的意思。
舍人??部属,在自己手下办事的人。
固& ??固然,本来的意思。
安& ??文言疑问词,怎么、怎样的意思。
一、&分析原文,了解作者的意图和原作的功能:
《画蛇添足》是中国古代成语典故,具有跟寓言故事一样的功能。中国古代成语寓言的语言通常比较简练,具有很强的故事性。它以故事来暗寓一种道理,目的是为了说服人、教育人,具有训诫、说教的意味。读者只要细细品味其中的字句,反复推敲琢磨,必能发现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
“画蛇添足”的寓意是:蛇画好后,又自以为是地凭空多画几只脚(蛇本来是没有脚的),比喻有些人自作聪明,常做多余的事,多此一举,反而弄巧成拙,把事情办糟了。此处评析译文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准是,译者是否通过运用恰当的表达把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寓意传达给读者。
二、&从宏观角度对比分析这五段译文:
首先,在翻查原著对比此处的原文后,我们发现这里的原文本身已经存在几处印刷错误:
(1)要么漏字,如“楚有祠者,赐其舍人酒”,应为“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又如“乃左手持”,应为“乃左手持卮”;又如“夺其曰”,应为“夺其卮曰”。这里所漏字均为“卮”字,意思是古代饮酒用的器皿,音之。
(2)要么错字,如“饮酒且饮之”,应为“引酒且饮之”。
(3)有则甚至漏了一整句,即最后一句??“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其次,我们需要把握语篇的宏观结构布局。
原文没有分段,而译文1、2、3、4均没有形成段落,都是一段完成整篇译文。而译文5则运用了“对话分散独立成段”的方式处理译文。这说明译文5的译者对语篇的结构布局比较关注,这样处理是因为英语写作中惯于将对话分散成独立段落,以达到一种戏剧性对白的效果。此处原文具有很强的故事性,采用“对话分散独立成段”的方式可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也比较符合寓言的趣味性,所以我们比较提倡译文5的行文方式。
&最后,我们讨论一下对这五篇译文的总体感觉。就表达的生动性而言,译文2比较好,因为它运用了相对较多的词语来描写故事中人物的表情、动作等,以刻画故事人物的形象。如,当第一个把蛇画完的人拿起那壶酒的时候,译者用了“complacently”(沾沾自喜地),形象地表达了他的傲慢,为后来他的“多此一举”埋下了伏笔;又如,第二个把蛇画完的人提出反对意见并夺过那壶酒的时候,译者用了“immediately”(迅速地)和“cried”(大声叫喊),极其生动地把门客们都渴望喝酒的心情给呈现出来。另外,译文2的行文也比较流畅,长句较多但并不冗长累赘。译文1和译文3则原原本本地按照原文的句子顺序进行翻译,显得有点生硬。译文4则运用了许多动名词开头的句式,比较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译文5虽然运用了“对话分散独立成段”的方式,但是用辞显得比较平淡,甚至表达有点不到位。
三、&从微观角度,选择原文具代表性字句进行详细对比研究:
1、关于“楚有祠者”:
(1)关于“楚有祠者”这个人的国籍:
&译文1将这个人翻译成了“A native of Chu”,译文4译作“A man of
Chu”。此处,我们不能确定这个人是否为楚国人,因此这里不建议采用“native”,而应该模糊处理,译作“a man in the
state of Chu”。
(2)关于“祠” :
&译文1译作“worshipping his ancestors”,译文3译作“offering
sacrifices to his
ancestors”,两者均不太正确。因为,原文中“祠”的意思是祭祀,可能是供奉供品去拜祭祖先或者祈求神灵保佑,而“ancestors”的意思是祖先祖宗。换句话说,译文1和译文3均表示拜祭祖先的意思。但此处并没有证据表明该人是拜祭祖先还是供奉神灵。因此,译文1和译文3的译法明显添加了译者的主观臆断,有可能会给译文的读者带来信息偏差甚至信息错误。当我们没有足够的信息去证实原文作者对于“祭祀”一词的具体意思时,在翻译的时候,我们可以对该词进行模糊化处理。比如像译文2和译文4,两者均不约而同地将“祭祀”译作“offering
sacrifices”,另外译文5的“held a sacrifice”,也比较符合原文的意思,并且不会引起读者误会。
2、关于“赐其舍人卮酒”:
(1)关于酒的分量:
&在原文的第一句中,还有一处可能引起争论的地方,就是在“赐其舍人卮酒”中,“酒”的分量到底是多少呢?下文紧接着就给出了提示:“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针对这一点,我们再分析译者们是如何理解的。
译文1认为该酒是“a pot”, 一壶酒;
译文2和译文5均认为是“a goblet”,一杯,而且还是喝洋酒用的高脚杯;
译文3认为是“a flask”,盛装洋酒的长颈瓶;
译文4认为是“a cup”,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有柄的咖啡杯或茶杯。
显然,原文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出现“cup”,所以我们可以排除译文4。另外,酒的分量是一个人喝还有余的,因此我?可以排除译文2和译文5的“一高脚杯”之说。那么,到底是“a
pot”还是“a
flask”呢?因为画蛇添足的故事发生在古代的中国,如果译者没有足够的信息去确定当时盛酒器皿的形状,最好就是用比较不强调形状的“a
pot”了。如果觉得“a pot”分量太多,可以在前面加一个诸如“small”之类的形容词修饰,以更恰当地表达酒的分量。
(2)关于舍人:
&这里“舍人”,其实是门客的意思。我们认为译文1的“retainers”、译文2和译文4的“attendants”以及译文3的“the
gentlemen who worked for
him”,相对而言意思均比较接近“门客”的意思。但译文5的“stewards”有工作人员、管家、帐房等意思,而“门客”是寄居在主人家中,为主人效力的,不一定是管家、帐房。
3、关于“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
第二句的翻译重点应为“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因为它交待了整个故事的关键点:酒之有限与人数之多的对比。在这五段译文中,译文1和译文3都表达得不太确切。这里“有余”应该是指,比一个人的分量稍稍多一点,而不是“too
much”,太多的意思。译文2和译文5的“more than enough”其实与“too much”意思相近,但语气相对于“too
much”来说要弱一些。针对这点而言,译文1、2、3、4的译法均会让读者感到迷惑,既然那酒一个人喝会“太多”,为什么不分给其他人喝呢?因此,这里我们可以像译文4那样,只翻译“数人饮之不足”(As
they found the wine not enough for so many of them),
又或者确切地表达出酒的分量介乎一人分量和两人分量之间,这样效果反而会更好,而且不会引起读者的困惑。
4、关于“吾能为之足”:
(1)关于“足”:
&“画蛇添足”的“足”到底应该译成“feet”还是“legs”呢?其实这两种译法均可取,但短短的“蛇足”会比较符合一般人的想象,所以用“feet”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2)关于“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的逻辑关系:
&这句的逻辑先后关系应该在译文中体现出来。这三个动作发生的时间顺序依次应为:左手拿着酒杯,同时说“我还能给它加上脚呢”,然后右手画蛇。如果译者没有搞清楚这句话的时间逻辑,则可能会出现错误。译文2和译文4都能够准确地将其逻辑表达出来。译文3则将这三个动作阐述为同时进行的,这也未为不可。但译文1和译文5则是依照原文的文字顺序依次将其翻译为英文,它们都忽视了时间逻辑,不仅会造成行文不流畅,而且可能会引起读者不必要的误会。
(3)关于“吾能为之足”的潜台词:
另外,“吾能为之足”的“能”字的意思是指我“还有时间”去给蛇添上足。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瞧!我画得最快!我甚至还有足够的时间给蛇加上脚呢。所以在翻译的时候,如译文2的“there’s
still time for me to …”和译文4的“I still have time to
…”那样翻译,会突显了原文作者想要传达的寓意,而且令行文更为通顺,更符合逻辑。译文3中的“I can even add legs to
snake”,则更为生动形象地为译文读者呈现出这名画蛇人得意洋洋的表情以及心理状态,而且还隐含了“还有时间”的意思,恰到好处。
5、关于“子安能为之足”:
&译文1、2、3、4不约而同地运用了反问译法,表达了说话人的质问态度与肯定语气。而译文5则是,“why
should you add legs?”。这样翻译则未能充分体现说话人质问和肯定的语气。
6、关于“逐饮其酒”:
译文1译作“Then he drank the
wine”,没有错误,但未能呈现出“说话人话音未落则已经开始喝酒”的细节。译文2和译文3都用了“with”??分别是“With
that,he gulped down the wine.”和“With these words he drank the
wine.”,这样可以生动地表现出说话人话音未落则已经大口地喝起酒来的模样。译文4漏译了这句。最奇怪的是译文5,在译文5中,我们又找到了原文漏印了的最后一句的翻译,估计是印刷时漏印所致。
总而言之,在做中国古代寓言等文言文中译英时,翻译的一大难点在于,需要更准确地理解原文的字句,确实把握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因为我们在这里要做的翻译不仅仅是中译英,确切来说,首先是把文言文翻译成现代汉语,然后将现代汉语再翻译成英语。另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务必遵循寓言故事的功能。换句话说,在做中国古代寓言中译英时,必须把原文的功能体现在译文中,达到以故事教育读者的目的。
《落花生》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一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辛素娜
《落花生》是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许地山的一篇现代优秀散文,这篇散文着重讲了一家人过花生收获节的经过,通过对花生好处的谈论,揭示了花生不图虚名、默默奉献的品格,说明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表达了作者不为名利,只求有益于社会的人生理想。
这是一篇叙事散文,在表达上颇具匠心:其一,语言浅显平实,简明精当,却旨趣深远,寓理于物;其二,布局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文章的主要意思是从花生的品格领悟出做人应该不求虚名、默默奉献。张培基先生(译文一)以及刘士聪先生(译文二)的英译文都保持了原作的朴素风格,谴词造句通俗简洁,朴实无华,最大限度地再现了原文的语言风格与信息,是广大读者欣赏学习的优秀范文。
笔者通过分析两篇英译文,现从以下具体方面对两篇译文进行比较:
首先原文第一句“我们屋后有半亩隙地”中“我们屋后”,译文一为:“behind our
house”,这个译法比较准确,紧贴原文意思,而译文二为:“at the back of our
house”,表达出的意思是在我们屋子里的后面,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其次,对“半亩隙地”的翻译,两个译文都译得不好,直接用了“half
a mu of …land”。我们知道“亩”是中国特有的计量单位,而译文面向的大多是外国读者,他们很可能对“half a
mu”感到不解,不知道这具体是一个多大多宽的概念,因此笔者认为此处在翻译的时候应该在“half a
mu”后面再用一个括号补充换算成国际计量单位后的大小,即译为: half a mu(about 333 m²)。
原文中母亲说:“让它荒芜着怪可惜,既然你们那么爱吃花生,就辟来做花生园罢。”对“你们那么爱吃花生”译文一译为:“like to eat
peanuts”,笔者认为译文二中“enjoy eating peanuts”更加可取,因为后者更体现出了“我们”
一直以来就喜爱吃花生这个事实,enjoy 一词较之like ,也更有深度。“就辟来做花生园罢”译文一将其处理为“why not
have them planted here”是很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而译文二“let us open it up and make
it a peanut garden”则更忠实于原文。
原文第二句中“买种的买种,动土的动土,灌园的灌园”,译文一处理为“we started buying seeds, ploughing
the land and watering the plants…”显然要比译文二“some went to buy seeds,
some began to dig the ground and others watered
it….”要生动形象的多,因为它表达出了我们几姊弟和几个小丫头听到母亲的话后兴奋急迫的心情以及忙碌的景象。“start doing
sth ”更有立刻就动手干起来的味道。对母亲“把花生做成好几样食品”,两位译者有不同的理解,译文一为“made quite a few
varieties of goodies out of the peanuts”,译文二为“cooked the peanuts in
different styles”,笔者更倾向于译文一的译法,张培基先生用make something out of
something的搭配,准确地译出了原文“把”的含义。
原文中“那晚上底天色不太好,可是爹爹也到来,实在很难得的!”译文一将“天色不太好”处理为“it looked like
rain”,笔者认为此译不妥,天色不好并不等于就是要下雨,可能是因为浓云多而厚遮住了月光,中国人的习惯往往是如果看不到月光,天上云多的夜晚就会说天色不好,但并不代表会下雨。所以相比之下译文二“the
weather was not very good”就更准确一些。
当父亲问我们,“你们爱吃花生么?”后,我们都争着答应:“爱!”,此句译文一“‘Yes, we do!’ We vied in
giving the answer.”中“vie in doing
sth”很好的表达出了我们争先恐后回答父亲问题的心情,而译文二“‘Yes!’We all answered
eagerly.”则显得平淡了许多,韵味不足。另外,“Yes, we
do!”也比单纯的“Yes!”更能表述出我们肯定的语气。
父亲跟着又问:“谁能把花生的好处说出来?”姊姊、哥哥和“我”三个人都作了回答,但译文二却只译出了两个人的回答,他将姊姊的话变成是哥哥说出来的,又把哥哥的话省略去了。笔者认为此处省略的做法是不妥的,原文中发表自己意见的人原本就只有三个,而且又都十分准确地说出了花生的好处,译文当然也应该忠实地将其表达出来为好。
听完我们的回答,爹爹说:“花生底用处固然很多;但有一样是很可贵的。这小小的豆子不像那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它们底果实悬在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的心。它只把果子埋在地底,等到成熟,才容人把它挖出来。你们偶然看见一棵花生瑟缩地长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得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这是原文的重点部分,翻译起来也有相当的难度。仔细比较两个译文对这段的译法,笔者觉得译文一更加通顺,特别是后半部分。另外,译文一有几个地方译得特别精彩。其一,他将“这小小的豆”译为“tiny
peanuts”,很简洁,但很有味道。“tiny”有小之意,而“little”表达出一种怜惜的感情,就像我们平时说“little
girl” “little boy”一样,很亲切。其二,“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的心”,译文一译为“win people’s
admiration”既是很地道的英语,同时也很贴切的表达出原文的意思。其三,“瑟缩地长在地上”此处的“瑟缩”形容的是花生的外表形态,因此译文一“curled
up on the ground”就明显比译文二“frail stems above ground”好,因为“curled
up”准确生动地描写出花生不起眼的蜷缩在地上的形象,而“frail”形容的是一种体质上的脆弱、虚弱,用在此处不合适。另外,对后半部分“你们偶然看见一棵花生瑟缩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要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译文二“They
do not show themselves until you dig them out when they are ripe
and, unless you dig them out, you can’t tell whether it bears seeds
or not by its frail stems above ground.”显得有点乱,主语开始是复数
them,后半却变成了单数it,而且它的翻译腔很浓,读起来不顺畅。相比之下,译文一“When you come upon a
peanut plant lying curled up on the ground, you can never
immediately tell whether or not it bears any nuts until you touch
them.”就显得简洁和通顺多了。但笔者认为这句的后半部分可以简化为“you can never tell whether it
bears nuts or not until you touch
them”这样会更加简洁顺畅。原译文“immediately”一词有点多余,过于拘泥于原文“立刻”一词,其实在此不翻也是说得通的。此外,译文一中用“touch”来对应翻译原文的“接触”,笔者对此存在怀疑,因为我们在辨别花生有无果实的时候是用手将其外壳掰开才能看出有无果实,笔者认为原文作者在此的“接触”是指人们拿到花生掰开后去分辨,用这种方法去“接触”,我们也不可能只是“touch”一下花生就能象红外线探测一样知道花生里面究竟有没有果实,所以笔者认识译文一的此处翻译值得商榷。
听完父亲的话,“我们”都说:“是的。”此句译文一“‘That’s true,’ we said in unison.
”译得很到位,尤其是“in unison”一词显出了我们对父亲的话一致的肯定和赞同。
爹爹接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因为它是有用的,不是伟大的,好看的东西。”这句中“像”译文一处理为“take
after”不仅表现出了态度上的学习,而且表现出行动上的模仿,译得既地道又贴切,当然,它也比译文二“try to be
like”要好得多。
“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了。”当中“要做…….不要做……”译文一将其 处理为“should
be……rather than……”的句式,译出来的内容很符合原文,同时也用了很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而译文二将其处理为“to
be……but not seek to
be……”,笔者认为此处过于异化,译得意思有点过,原文中父亲的话暗含有比较的成分,当我们选择成为有用的或者是伟大的体面的人时,我们应该选择成为前者,即做有用的人,但父亲并没有说我们因此就不能成为伟大体面的人,笔者个人的理解是如果“我们”能成为既有用又伟大体面的人,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
最后一句,“父亲的话现在还印在我的心版上。”笔者觉得两个译文都处理得很好,译文一“Father’s words remained
engraved in my mind ”
中“engraved”一词很传神这很好的表达了父亲的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铭刻于脑子里一样永不消去。译文二“Father’s
words remained vivid in my memory till this
day.”“vivid”一词也很生动形象,但其整句的语气相比译文一还是较弱,表达的感情也没有译文一强烈。
总的说来,两篇译文风格朴实无华,照顾到了英语的语言习惯,同时也充分地再现了原文信息,达到了与原文极其相似的功能,体现了散文的风格特点,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落花生》两种英译文对比赏析之二
作者:06级研修生& 颜玛茜
《落花生》是许地山先生的回忆性小说,本章是他儿时生活的一段节选。文字朴实,通俗易懂,内涵深刻,这是一篇富有教育意义的叙述文体,即通过身边的一些小事而感悟到一些深刻的大道理。要翻译好这类文本,应要遵循目的论,其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在费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见Nord
1997:12)翻译也是一种跨文化行为,亚格认为不同文化间的界限是通过“文化要点”(rich
points)勾勒出来。所谓“文化要点”指的是导致两个不同的群体在接触中产生文化冲突和交际障碍的种种行为差异。来自不同社会的团体会产生语言文化差异从而导致交际障碍,这就意味着在处理与此相关的翻译任务时,译者要在通懂原文的基础上留心处理译文的逻辑关系和选词搭配。
对这篇具有哲理性文章的翻译,译者无须逐字翻译,理解过头和主观猜测。只需用简练的文字正确的传达原文的信息。比如原文中“我们几姐弟和几个小丫头都很喜欢??买种的买种,动土的动土,灌园的灌园;”意思是他们几姐弟和小丫头们分工,有些买种,有些动土,有些灌园。但译文一译为“That
exhilarated us children and our servant girls as well, and soon we
started buying seeds, ploughing the land and watering the plants.”
译者显然理解成了是他们一起去买种,一起去动土,在一起灌园。译文二则译成“And then some went to buy
seeds, some began to dig the ground and others watered
it”正确的反映了原文中所要表达的:劳动需要分工合作精神。
再有原文中“那晚上底天色不大好,可是爹爹也到来,实在很难得!”这句感叹句表达了孩子们兴奋的心情。在我们观念中很好的夜晚应该是有明亮的星星和月亮,并有微微徐风吹来,这里说“天色不大好”,这可能是没有好月色,又可能是狂劲大风,欲要下雨,也可能是正在下雨。但译文一就肯定的译成了“It
looked like rain that
evening”,有点过于理解和主张,并可能对目标受众错误的传达事情的发展环境。而译文二译成“The weather was not
very good that
night”非常忠诚与原文的信息且符合目的语的表达方式,给读者留有想象空间。再又“爹爹也到来,实在很难得”原文是讲述了一个父亲对子女们的谆谆教导,从而看出这个父亲本来就很疼爱自己的儿女,儿女有所成就,父亲当然会很乐意参加庆祝,但译文一译成了“father
nevertheless”,“nevertheless”一词具有强烈转折,此翻译会误导读者认为“爹爹”在通常不好的天气的情况下,都不会参与子女的活动,起到反面作用并与原文意思不符。译文二译成“Dad
came all the
same”就表达出了天气无论怎样,作为父亲都会来的,表达了浓浓的父爱,这也是此篇文章所具教育性的所在之一。
原文中“它只把果子埋在地底,等到成熟,才容人把它挖出来。”使用了拟人手法,强调了花生的精神,译文一译为“tiny little
peanuts bury themselves underground and remain unearthed until
ripe.”译者也用了拟人手法,但拟人手法用得有点过度,看其意思好象只要花生熟了,它就会自己从泥里蹦出来一样,表现出张扬的个性,与原文“爹爹”所要赞扬花生含蓄的性格刚好相反,且与原文要表达的意思也不符。
译者可以说是源语的首个目标受众,再翻译过程当中他会掺入个人对源语的理解和估计,稍有理解或估计错误,便会影响其他目标受众对源语的理解,对含教育性,哲理性文本的翻译,译者尤其需要仔细,例如这里的“你们偶然看见一颗花生瑟缩的长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得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其意思应是土上的花生树生得非常瘦弱,不懂这种植物的人当然认为它是没有果实的,直到将它连根挖出才意外发现他的果子原来是埋在地里的。译文一译成了“When
you come upon a peanut plant lying curled up on the ground, you can
never immediately tell whether or not it bears any nuts until you
touch them.”这句话把“瑟缩的”译成“curled up”,即“curled up”是“蜷曲,使形成紧紧的卷曲状”
等等,它是描述物体形状的中性词,可能译者加入他自己的理解,认为弯弯曲曲得便是无精打采,恹恹无力,文字不够客观,目标受众会惊讶的认为弯曲的植物有它的果实难道值得这样大肆渲染吗,而且译文一把“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过度直译成“until
them”这会让目标受众一头雾水:难道我用手碰一碰植物的茎,就能知道它是否有果实埋在地下吗?让人产生灵逸的感觉,表现出译者没有透彻理解原文。译文二则译为“unless
you dig them out, you can’t tell whether it bears seeds or not just
by its frail stems above
ground.”,“frail”一词正传达了花生柔弱的外表,并巧妙的运用了翻译中常见的动词名词化的手段,使文字更为通顺和简洁,且这句话逻辑严密,表达流畅,读起来朗朗上口,正确的传达了中国的古谚“人不可貌相”的含蓄精神。
再就是教育性文体中,字里行间更有无形的逻辑网,理解好,这无形的逻辑网才能成功的达到教育的目的。比如这句经典话“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伟大,体面的人了。”我们都知道外貌是靠天生的,而内在则是靠后天修炼的。译文一将这句话译成“Then
you mean one should be useful rather than great and
nice-looking.”也是由于过度直译而让译文产生歧异,这种译法会让读者认为:外貌是可以由人选的,并且有的选也别选,因为外貌好是不对的。逻辑与原文大相径庭。译文二则译为“we
should learn to be useful but not seek to be great or
attractive?”这句话的成功之处是译者选用了“seek
to”一词,捕捉到源语当中微妙的逻辑关系,成功地帮助源语达到它想要达到的目的。
教育性文体的翻译需要做到点到及止,无须过于猜测,如“爹爹说:‘这是我对于你们的希望。’”对这句话的翻译译文一选用了“concluded”一词,有点过头,因文章后还提到“我们谈到夜阑才散”,所以“爹爹”还不必要作出总结,且“这是我对于你们的希望”也不是总结性语句。像译文二那样用“Dad
said”即可,无须过度翻译,但“wish”一词就不如译文一所用的“expect”好,“expect”表现出父亲对子女的乐观和鼓励态度。
从以上评析中可以明显看出,译文一所出的差错很大部分出于译者对源语的逐字翻译。直译固然能比意译更好的再现原文,但用在这类翻译中则会不可避免地使译文出现错译的现象。
像《落花生》一文是描述长辈对晚辈的教导,其目标受众应是于其作者许地山先生那时差不多,是正在成长中的儿童,所以翻译此文应要选词简单,通俗。更要注意说话人的态度及语气。这两个重要的因素如能处理妥当便能达到源语所要求达到的目的,否则,产生的效果就会截然相反。例如译文一全篇都把“爹爹”译成了“father”,有点让小孩敬而远之,更扯不上长谈了。并“father”没有译文二所用的“Dad”“儿话”和有亲近感。再在译文一的篇末出现了“‘So
you must take after peanuts.’ Father
continued”,这句“爹爹”的话里用了“must”一词,把慈爱的父亲的形象大打折扣,并加重目标受众的心理压力,失败地传达原文所要达到的目的。在译文二“‘So
you should try to be like the peanut,’ Dad went on”中,成功的运用了“should
try to be”,非常委婉的口气,让目标受众很容易接受。
&《匆匆》两个译本的对比赏析
作者:05级翻译实务4+1班& 肖秀洋、华雯
《匆匆》是一片散文诗,语句零散而有旋律感。由于内容是抽象的时间,作者使用了大量的比喻和拟人,使所描述的形象更加的丰富而形象化。因此他的用语也是比较抽象而又带有神韵的。他也运用了诗词所爱的以景显情,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赋予客观的事物,如燕子,杨柳,轻烟,薄雾,等都是中国诗歌、山水画中所喜爱的有寓意的形象。对于译者来说,这种带有文化背景和历史的含义是不可译的,只能在字里行间揭示出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思想。因此,翻译这类散文诗其实是对作者的一次解读和文章的再加工。有人说诗歌是不可译的,而散文诗更是一种属于舶来品,翻译的难度也是相当大。本文的作者感情细腻,观察入微,这就要求译者在用词上需要仔细斟酌,要在真实反映原意的基础上又要讲究语言的色彩。两篇译文分别由朱纯深和张培基所作,基本都很好地再现了原文的意韵,但在对具体文字的理解和处理方面,两篇文章却各有侧重,对原本和译本的对照分析如下:
散文诗是介于散文与诗之间的一种文体。在句式上多用短小而又节奏感的句子。如开篇的三个排比句,加上两个连续的自言自语的问句而形成。简短,直接地将读者引入到对于时间这一主题的思考。有了这一层的理解,我们就不难辨析译文的好坏。译文1中,用了“may
done…but…”的句型,译文2是“if…will…”。两种译法都基本上表达了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又绿。但是,两种句型在着重点上有细微的区别。前者强调了“but”后面的部分,也就是会回来。而后者就没有这种意味,只是说了“如果燕子走了”。似乎在谈论燕子,杨柳会不会走,会不会枯的问题。而根据整篇文章,其意义在于说明时间和燕子、杨柳一样肯定会流失,但是时间一去不回。这正是文章的主题。May
done在于猜测,而if在于假设。如此比较下,译文1的译法更加符合原文的意境。在语言优美的角度来说,译文1中,句尾多停在[n]上。在朗读时更富有诗歌般的韵味。在翻译过渡提问的句子,两个译文都用了“you
the wise”,“tell
me”。表达简短而有诗歌的节奏感。但是在翻译“一去不返”时对动词的选择,两者出现分歧。在此,译文1中的“leave us”比“go
by”更好的揭示出时间离我们而去。时间离去的动作起始地是我们,而不是从某个地方开始,走过我们身边再继续往前。因此前者还暗含了惋惜,不舍的意味。接下来同样是对“if”的选择。此处“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隐含着更多的是一种推测而不是假设。“perhaps”有“maybe”的意思,在假设以外还有一层猜测的含义。
在对此问题的怀疑。第二篇译文显然出现了错误,也许是打印上的。但是,在此译文二用了“and”把两个问题紧密的连成并列的两个分句,一来比较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另外在表现质问态度上,紧密的问题更容易揭示出前面假设的不当。比较善于利用连词、介词把散句串起来也正是第二篇译文的长处。因此在第一次阅读时,会觉得译文2较译文1感觉更顺畅。但是在细究时许多用词还是比较不准确,在后面的文章中也会继续比较分析。
在第二段,作者开始把岁月具体化。首先说“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很容易分析出,在这里,“我”是处于比个被动的地位。我不清楚自己的权利,赋予我日子的人是高高在上的。译文2的“be
entitle to do sth.”说明了是一种权利的获得,相比之下“give”就平淡浅薄了。后面译文2直接说“hands are
empty”由于empty是指较实际的事物。这样会使得读者有点转不过弯,不如换成“vacant”更为有心灵也“空虚”的意味。盘算译为“stock
up”也很好的表现出存着的日子一天天的耗去。针尖的水滴这一偏正结构的重点非常明显应是水滴也就是时间。针尖在此表现的并不是水滴的位置,而是水滴的细小。第一篇中“a
drop of water from the
point…”比较符合原文的意思。想到这里,作者的心里是惭愧而痛苦的。汗水和泪水也正代表了这两种感情的宣泄。译文1“sweat is
starting”的用法比较奇怪而拗口,不如“ooze”(渗出)一词来得贴切。
第三段的第一句话“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这里的两个“尽管”有着不同的意思,前者是过去的已无法挽回,后者表示继续到来,不受人主观意志决定。因此,译文一的翻译较能体现出这层含义:用have
gone 和keep coming来表示两者不同的状态。并且用“for good”来表示时间的一去不复返。而译文二,用的是“is
gone”这个被动语态,显然此句并没有要表达被动语态的意思。因此译文一的表达比较准确。
紧接着的“去来的中间,又怎样的匆匆呢?”这句话的翻译两篇译文用的分别是疑问句和感叹句两种句式,乍一看,承接前句作者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似乎感叹句更为符合作者的感慨。但实际上,下面作者介绍的却是时间在我们的生活的各个细微之处如何流走,而我们却没有觉察到。因此,这句话是总起全段,引出下文的列举,应用感叹句更为符合全段表达的内容。
在写清晨起床时,译文一对“太阳他有脚啊”直接用“The sun has
feet”,而译文二却加上了“too”。但实际上,在此处,并没有提到一物有脚,另一物亦有脚,所以too在这里是多余的。而对于“轻轻悄悄地挪移”两篇译文的“tread
on”及“edge away”都能表达挪移的意思,但前者更表现出在挪移的基础上有“踩过”的意思,与前面的“太阳有脚”呼应。
至于“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的“茫茫然”,译文一用的是“blankly”,而译文二用的是“without knowing
it”。根据下文的描述,作者并非没有觉察到时间的流逝,相反却是作者对时间流逝有非常细腻的觉察,从而感叹时间流逝的无情,感到有些无所适从,只能“跟着旋转”。接下来作者对日子如何在洗手、吃饭、默默时流走时,在两译文都表达准确的基础上,译文一用的“flow
away, wear off, pass away”三个动词+介词并列存在的句式比译文二的“flow away, vanish,
pass away”更为工整,有气势。在表达“凝然的双眼”时,译文一的“day-dreaming
gaze”显然要比译文二的“fixed gaze of my
eyes”更为贴切,fixed多指“固定的,凝视的注视”,但此处并没有要特意表达盯住、注视某处,因此day-dreaming更能体现出人坐在原地发呆遐想的意境。
对“伸出手……遮挽的手边过去”,此句则译文二用了“do sth only to do
”比译文一更为言简意赅,直达原意,表达出做出了努力,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躺在床上”, 译文一用“in
bed”是正确的,表达出了卧床,躺在床上的意思,而译文二的“on my bed”仅仅是某物在床上的意思。
而对“等我睁开眼……溜走一日”的翻译中,译文一用了“the moment”,而译文二用了“by the
time”,前者表示“当……的时刻”,侧重于某个时间点,而后者是指“在某时刻来之前”,侧重于某个时间段。根据文句的意思,作者要表达的是当他睁开眼的那一霎那的个人感受、体会,因为,用“the
moment”更符合作者的原意。而译文一用“one whole day has gone”比译文二的“another day is
already gone”准确,因为除了“is
gone”是被动语态而不是现在完成时的语法错误之外,作者要表达的是过去的那一天过去了,但译文二用的“another
day”却刚好相反,表达的是新的一天的意思。第三段的最后一句,“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译文一的“flash past
in the sigh”比译文二的“in the midst of my sign”更加形象准确。In the midst
of更多的用来表示形象的事物而非抽象的事物。
第四段的“……我能做什么,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这句话,译文一是采用问答的方式,而译文二却直接用反问句把作者的问与答联系起来。笔者认为译文一用“Noting
but to hesitate, to
rush”来回答自己提出的疑惑,更能表达出作者疑惑思考而又茫然不知所措的心理。而译文二虽能将意思表达,但弱化了这种效果。紧接着,译文一对“除徘徊以外又剩下什么”用了“apart
from”,准确的表达了“除……之外还有……”的意思,而译文二的“except”却是“除了……什么都没有了”的意思。因此译文一的翻译才是准确的。
对于本段最后一句“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一遭啊?”笔者认为有两个重点值得讨论,首先是对“平”字的理解。根据上下文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感叹及对自己的追问,应表达的是“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难道也要赤裸裸的回去?而我内心最愤愤不平,最不愿面对的是:为什么偏要来走这一遭啊”,而不是译文一所要表达的“fair公平”,这里作者并没有想要表达什么公平,什么不公平,译文二的“I
am taking it very much to
heart……”则比较贴近上下文要表达的感情。第二,对于“为什么偏要白白走一遭啊”,译文二用“why should I be made
to pass through this world for nothing at all”,译文一则用的是“why should I
have made such a trip for
nothing!”。观察原文可发现,作者本段主要探讨“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从全文来看是作者在全文叙述时间匆匆流走片刻不停留的事实后提出对我们每个人是如何对待这个事实、应该如何对待这个事实的探讨。因此在本段最后的这一句作者提出的是对我们自己的质问,侧重的是在面对时间一去不返的事实时我们自己应怎么努力去珍惜时间。所以,译文二的be
made被动用法就不如译文一的虚拟式主动句好,用虚拟表示可能性,一种反思,一种追问,而主动句式则突出我们应积极去做出的努力,质问:时间纵然一去不返、转瞬即逝,但我们自己主观方面又是否珍惜了,做出自己的努力了呢?
就本文的理解而言,两位译者都对原作的总体风格有了深刻的理解,但两人的翻译风格各异,在两译本中有着明显的体现。译文一的作者朱纯深曾论证了通过追寻文本中的重复来描绘文本意义网络的可能性。他认为,“如果翻译中注意到文本中的主导母题,那么就能更严谨地描述原文与译文间的文本关联,将主导母题作为原文文本意义网络中的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连接点,来帮助描绘出原文本的意义网络,并在目的语中产生相关的文本网络。”
因此,在语篇翻译中他更多的是忠于原作所要抒发的感情,选词更与原作的意思更为贴近。而译文二的作者张培基更注重的是“从英语使用者的思维习惯入手,采用凝练的语言和适当的形式来表达原文。忠实、凝练可以说他译作的一个特点。”
因此,他理解原作的基础上,严格的用英语句式重新组织句式,使得语句符合英语的语言习惯。两者的翻译各有千秋,语言功底扎实,对这两篇译作进行赏析能大大的提高自己对两种语言的敏感度,也能对原文及译作的审美价值进行更深层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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