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问,韩国足球界的郑氏家族字辈排列顺序是什么地位

为何民选主席才能救中国足球——九评之五 ( 08:38:39)     武汉光谷冲冠一怒为裁判退出中国足球,我认为这是对现行中国足球体制最大的幽默,甚至很爷们,它是已把麻将牌打成“相公”后中国足球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想不到有些人宁肯死,也不愿思考,很纯洁地说我是唯恐天下不乱,是破坏中国足球前途,在我同样以“声明”这种文体回应了中国足协的“声明”文体后,又有人说我太娱乐有诲淫诲盗之嫌,好的,想不到这世界上不仅身体,连文体都学会调戏妇女了。         因为按原计划第5期“中国足球九评”是探寻欧洲、日韩足协是怎么搞足球的,别人的足协主席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正好就假装严肃些,声明,这篇其实是给中国足协官僚们看的,所以很长,文字也没以往的好玩,但或许有些例子可以作为中国足协官员的普及教材,他们出国多是去观光的(观察民情,输得光光),我想,足协官员面对先进足球时,应该虚心些。         下面开始我不太擅长的正经文字了:         历史真是很古怪,1992那一年前后,中、日、韩足球都遇到了很大的发展困难,足协主席的权势都遇到了很大挑战,所以,它们都巧合地发生了同一件事情——“改革”。可是改革和改革是不一样的,下面请我们看看三国足球的走向:    “民选”和“委派的”不同故事    那一年,王俊生在中央“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指令下开始了所谓的“职业化改革”,就是“红山口会议”,我说过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会议的革命性有过高的估价,因为它只是行政命令下与足球一次误会,五年后来自上级领导的一次行政“紧缩”瞬间就把它腰斩,“改革者”王俊生紧缩动作之大,比上级领导要求的还要狠,上级只是要求他紧缩,他却做到了缩紧,这是因为他是任命的,任命的不听话会出人命(具体情况见“一评”)。    同一年,日本足球也在改革。日本足球职业化改革只比中国早半年多,但和王俊生不一样,日本足球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原日本足协主管联赛的干事54岁的川渊三郎(相当于郎效农)因屡次向足协提议改革联赛体制不被采纳愤而退出,出走民间,联合部份俱乐部成立了“J联赛”的前身,并在一场“民选”中当选了联盟主席,由于坚持商业化运作、俱乐部利益清晰,J联赛搞得非常红火,在川渊出走后三年多,日本足协请回了川渊让他兼任副主席一职,后来众望所归成为日本国足协主席,2006年6月,川渊因其对职业足球推广做出的卓越贡献被国际足联授予“国际足联功勋奖”。    我不知道中国足球会不会死于一场“退出”,但日本足协的成功确实始于一场“退出”,这很滑稽,川渊到底对日本足球做了什么?其实就是用划分市场的方式对足协的权力进行制约和保护,同时让J联盟成为俱乐部和球迷利益最直接的体现物,这种模式完全是一个“社会资源公司化运作”,在中国这叫“造反”。而这种职业足球必须的分工,中国足协章程只是像“三字经”一样简单地进行了理念叙述,但没有具体细则。    下面摘录部分改革后日本足球内部结构的资料:    日本足球界的所有事务由日本足协总体负责,下面包括J联盟、全国社会人足球联盟、全日本大学足球联盟等12个分类组织。另外还有裁判协会、球员协会等自发组织。但一般情况下,日本足协绝不干涉J联赛内部的运作、经营等具体事务。J联赛虽然每年也要向足协缴纳一定百分比的球市收入,但J联赛一开始就是本着联盟保护球员利益、尊重俱乐部利益,俱乐部要服从联盟安排的原则进行的。    足球俱乐部是由居民、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三部分组成,在经营上有些特权。球队的名称也采用“城市名字+爱称”的办法,不允许企业名或者赞助名出现在球队名称当中。俱乐部的股东也必须是多样化的,防止一个企业操纵俱乐部。其次,J联盟掌握着使用J联赛的商标制造各种商品的使用权收入、球场广告牌收入和比赛转播权收入。联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会公开在相应的同站上。J联盟用这些钱来运营这个联赛、负责组织比赛、安排场地、销售门票、提供裁判、管理比赛资料、扶持青少年足球发展等等。而每个俱乐部则掌握着球队的商标的广告收人和使用权收入、门票、转会费等收入。在教练和球员转会的问题上完全都是由俱乐部和球员协商完成的。    请注意,发誓杀回足协的川渊并没有为自己留后路,他在制订联盟基本大纲时并未照顾日本足协的利益,这是“明治维新”,不像同期进行的中国足球改革,其实就是一场夭折的“洋务运动”。    结合当下时事:武汉事件现在已激化到“俱乐部退出后,到底球员算不算自由身”,武汉认为俱乐部只是退出中超联赛而已,这些球员不应该被足协随意转给其它俱乐部,否则就是吞食武汉财产,而中国足协认为“自由身”一条早在联赛章程里就有了足协就可以把他们转移出去。我觉得这个皮再扯下去就是二皮脸了,因为谁也扯不清,根子在于中国职业足球一开始的章程就有问题,这个原罪是不懂经济也不懂足球的所谓专家拍脑门犯下的,随举一下刚才提到的一句就知道小日本的足球为什么会成功了:    “不允许只有一家企业支撑一家俱乐部避免操纵”。如果当初中国足协在制定职业联赛章程时像日本人那样看到十年、二十年之后,怎么可能出现武汉退出及退出后球员不知何去何从这种情况呢,实质是,中国根本还不存在独立的俱乐部,只存在独立的赞助商企业,如果一家企业有退出想法,这个俱乐部的不安全运作就会影响到整个联赛的运作,可是,上海申花、北京国安、大连实德、天津泰达……随便哪个老板跺一跺脚这个联赛就完蛋了,我想指责的不仅是想退出的老板,其实是制订这种不安全运作模式的行政长官,真的很无知,他们从未想过也害怕俱乐部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因为这可能威胁到足协地位,可这种模式最后吞噬了他们(详细日本及欧美职业足球体系以后再述)。    日本国的足球被证明因彻底走市场化道路所以大获成功,韩国人走的是另一条道路,我来说说被称做一根筋的韩国人。    那一年,韩国足球也在改革。在此之前韩国足球也曾打进世界杯,但惨败给世界强队的遭遇让他们前所未有地希望来一场改革以突破在亚洲不尴不尬的地步(因为那时他们并不如沙特和伊朗那么强势),和日本不一样的是,韩国足球界没有对体制进行太大改动(因为韩国的财阀更为集中,韩国球迷更习惯于由一家大财团控制一家俱乐部),人们希望一个英雄能站出来帮韩国足球能够取得一次史无前例的成绩作为信心和运动水平的提升。    这时候英雄果然出现了(战后小小的韩国在各行各业涌现出很多行业英雄,为什么这一点比中国强,这里不细述了)。1992年底,郑梦准民选出任韩国足协第47届主席,这个在父亲郑周永引领下成长的新式韩国男人在他过去根本不感兴趣的领域开始了一场令人叹为观止的政治斗争史。    郑梦准认为,通过主办世界杯从而整合韩国足球力量再上一个台阶。他上任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提出韩国要申办2002年世界杯,当时日本已经于1989年提出了申办请求。就连当时金泳三政府也认为,日本已经准备了4年了,而且阿维兰热亲日,韩国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政府根本不支持郑梦准申办要求。在政府态度漠然的情况下,郑梦准只能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观点,“韩国在足球上输谁也不能输给日本”,而且分析,“日本之所以狂妄的原因就是因为阿维兰热的支持,但是,世界杯主办权是由21个由主席副主席担当的执委会成员决定,所以我决定竞选代表亚洲的国际足联副主席,这样可以多帮韩国拉到10张左右的选票”,所有的人们都以为他疯了。    我不知道当时郑梦准内心究竟什么想法,但“民选”确实给他荣誉上的极大压力,他得珍惜,所以一年后他真地开始竞选国际足联副主席,他走访了亚洲32个足协成员国和地区,拉拢合作伙伴,他希望中国支持,因为中国能影响朝鲜、澳门、香港的票,不过,因为在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时,中国栽在了韩国那一票手中,中国对郑梦准很冷淡,既不说支持也不说反对,可最终郑梦准还是以一票优势成功当选代表亚洲的副主席。    但郑梦准的目的不是当上国际足联副主席而是申办世界杯,所以,他很快奋力投入到国际足联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去,作为一个政客,嗅觉告诉他,一定要利用欧洲足联主席约翰逊和非洲足联主席哈亚图这些“倒阿”派的力量,从内部分化瓦解亲日的阿维兰热势力。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1995年5月瑞士苏黎世足联会议上,郑梦准正式加入了“倒阿派”,他甚至直言要捞取的好处就是让“倒阿联盟”支持韩国申办世界杯,那一年,北中美加勒比海足联主席率先向阿维兰热发难,反对提前决定申办国家从而为韩国人争取了1年时间。同时,欧洲足联主席约翰逊和非洲足联主席哈亚图已经公开向阿维兰热叫板,借国际足联财务账目清廉的理由,要求足联改革,在“倒阿派”逼宫下,阿维兰热最后被迫支持韩日共同举办世界杯,韩国举国欢庆,首尔堵车长达十小时。    而郑梦准在日韩谁排名在前谁举办重要比赛的事宜上还不满足,他乘胜追击的结果是:韩国开幕式、日本办决赛,韩国名称放在日本前面。郑梦准花了整整四年的时间,把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完成了。日本媒体在检讨日本的失败的时候,认为郑梦准是一个像基辛格那样的外交家和政治家,日本的失败就在于没有这样的人物。甚至有媒体说,凭着这样的能力,郑梦准完全可以去竞选总统。    我们有这样的个人英雄吗。    神奇的中日韩三国足协主席“五年之痒”    1992的故事并未结束,1997年前后,这三个国家也遇到了历史性转折:中国——来自总局的暂缓改革的命令+金州兵败,导致“红山口”这个先天不足的改革彻底完蛋;日本——97年11月预选赛中战胜伊朗首次打进世界杯,也首次获得主办世界杯的资格,开始实行升降级的J联赛也成为亚洲最大眼球市场,从而吹响成为亚洲足球强国序曲;韩国——连续第四次打进世界杯,而且喜获世界杯主办权,重要的是郑梦准已逐渐成为国际足联举足轻重的人物。    又过了五年后即2002年,日本——首次提出“脱亚入欧”,留洋球员在欧洲取得突破进展,依靠特鲁希埃帮助打进世界杯前十六,向包括皇马在内的世界豪强号称日本成为亚洲最大淘金地;韩国——靠东道主优势打进世界杯前四,在希丁克帮助下大批球员前往欧洲踢球,K联赛扩军并实行深化改革;中国——为了豪赌世界杯,接替王俊生的阎世铎和日韩背道而驰停止了升降级,而且在头一年,为保世界杯战略下达了“禁止球员留洋令”,还爆发了著名的甲B五鼠事件,后来,龚建平获刑,但从此开始中国联赛赌球的大潮流……    又是五年过去了,2007年,急于通过和日韩合作的中国足协向伙伴发去信号,可否扩大A3联赛成立“三国联赛”以吸引球市,可是日韩足协摇摇头,他们对当初一起开始改革的中国足球已没有太大兴趣。请让我提醒一个巧合的足球时间简史: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每五年一个周期,日本、韩国一直分别在川渊、郑梦准带领下每五年稳步上升,从容不迫实现了自己的即定目标,而这三个五年中,中国足协却换了王俊生、阎世铎、谢亚龙三位主席,他们都不是民选主席而都是“空降干部”,他们无暇顾及制订长期的计划,他们都不懂职业规律,只有忙着打酱油。    忘了理性分析了:日韩足协主席领先中国足协主席的领先,这并非个体能力差距,而是民选和委派先天的差距。日本足球改革成功始于一场“退出”,韩国足球改革始于一次“竞选”,中国足球改革失败始于一次“行政任命”,经历了足球的三个国家同样的初衷,不同的轨迹,不同的命运,日本靠的是改变整个运作体制,韩国靠的是申办一届大赛,两个国家都出现了一个截然与世俗不同的人物,在遇到阻力时毫不动摇地与旧体制与旧观念斗争,人们通常注意到:日韩足球改革首脑人物都不受政府节制,或者受的节制只是观念上技术上而不是行政任命上的,而在中国,这很难办到。很难想像郎效农离开足管中心去成立一个C联盟,他一出足协的大门就会被修理,也很难想像谢亚龙在得不到政府支持的情况下独立地去申办世界杯,他可能连个申办书的英、西、法语翻译都找不齐。    再结合当下时事,日本足坛会不会遇到武汉俱乐部退出的事情?答案是不会,除了刚才我说过的“不允许一家企业控制俱乐部”法则外,还因为J联盟本身就是由各俱乐部组成的,而不是由“日本国体育总局”派驻下来的,他们的利益是绑在一起的,更何况,“民选”的主席在竞选过程中就遇到了诸多事非具备了超强的应变能力,断不会像中国足协的主席那样武断、草率、官本位息气,说出“谁退我们都不怕”的蠢话。至于欧洲足坛则更为安全,别说英超俱乐部的上市天然就从社会安全系数保障了它,就连升降级的“降落伞制度”也会让下一级联赛成为一个缓冲垫,一向较为松散的西班牙联赛的好多俱乐部采用“会员制”,也就是说赞助商不可能对俱乐部命运强制性决定,很多时候球迷比一个主席对未来主教练更有发言权,何况退出这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    结论是:欧洲日韩的足球体制是经过上百年市场检验玩出来的,而中国足球体制是乒乓球体制,所以我们的体育官员搞乒乓球很顶级,搞足球很低级。    中国足协新主席需要“先破后立”    武汉退出事件提醒:中国伪职业足球的先天不足决定了它从一开始就是“不安全运作”,究其实质就是——一个非民选的主席不需要考虑各俱乐部利益,只需要考虑“总局”或者“乌纱帽”的利益。种种迹象表明这种情况将长期存在,是中国足球的大前提。有人一定会问,这样一个中国式的大前提,是不是就把中国足协主席之路堵死了呢?    其实没有任何一条中国法律阻止职业联盟或民选主席的出现,只是长期以来,中国足协及其上层领导只是在保护行政机构的既得利益,拒绝向社会开放足球管理资源的做法,最终让它成为生产力和政策理解能力最落后的行业主管之一。对比近邻,行业的中国人甚至缺乏郑梦准那样的英雄主义,没有人愿意为理想成为英雄,因为英雄埋的单总是过多。    希望中国政府下达一个明确指令“民选中国足协主席”显然不可能,从现实角度,新任中国足协主席无法绝对和官方脱离关系,这就要求,新任主席首先要学会高明的“破、立”手段,他无法完全复制川渊的做法,但是之于“中国足协”之外,成立一个接受行政管理但脱离行政控制的“联赛职业联盟”却肯定行得通,虽然日本足协是“财团法人”单位,日本职业足球联盟(J 联盟)是隶属于日本足协的“社团法人”单位,这和中国法律不尽一致(由于中国现行法律条款太烦絮这里不细述),但现行中国法律里没有发现任何一条可以阻止成立一家由行业协会主管但独立行使经营权力的公司的条款。    控告一个,中国足协一直在悄悄违背中央的改革大方向,比如“十七大”就有关于加强行业自治的精神,说明了未来中央政府对于各行业协会化管理的决心,虽然中国足协也成立了所谓“中超公司”,由于中国足协主席们的私心,这家“公司”其实只是足协这个行政机构的附庸,是经营关系不清运转不良收入低下的官办企业,所以,中国足球成立职业大联盟的前景——不乐观,但明朗,只要新任的足协主席敢于打破这个并非规矩的规矩,还足球于民间,顺应足球职业规律。    有人一定会问:既然中国足球在中国体育大背景下只是一个不入流的附属品,新任中国足协主席何以有权力打破旧的规矩?    这就进入“谁是中国足协真命天子”的关键,未来中国足协主席应该是独立于1952版中国奥林匹克体系之外的,他的来历应该是总局之外甚至之上,才具备权威。    有两个理由支撑中国足协主席首次非总局体系:一、传闻中的“大部制”给中国足协主席以新的联想,“大部制”成行不意味着中国足协归其它行政部委所属,而是中国足协可以借机不进入政府序列而成为一个民间组织;二、如果中国的足协主席不以“民选”姿态出现,这将是对现行法律的违背,也是对国际足联章程的违背。我曾经说过“中国足协是非法的”,建国以来它只开过两次全体代表大会,这违背了它自己的章程,也没有按国际足联规定“任何一个会员都要保证独立地不受政府干扰地行使权力”,因为政府干涉足球的原因伊朗、伊拉克都因此被禁赛过,只不过我们的国家太强大所以没中此招,但是,在2004年底时国际足坛早有声音,如果中国足协继续以这种行政方式干预足球,将不排除将中国踢出国际大家庭的可能。如果这样,中国足球又中国丢了一次脸了。    理论上,一内一外两股力量给未来民选的足协主席出台提供了空间,足球因为它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必须拥有一个上能通天,下能入地的领导,未来的青少年培养肯定将联合教育部门,未来的球场建设肯定将依托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未来的商业甚至上市开发必然少不了金融界,未来的国际事务也要求这位主席必须要拥有相对显赫的身家……或许通俗形容就是“黑白通吃”。    未来的中国足协主席是来破坏旧有体制的,就像川渊和郑梦准一样,他必须打破过时的规矩。所以在12月的全国足代会进行“民选”前,澄清一个观念很必要,由于1952年的原因,长期以来我们错误地认为所有运动项目的官员都应该由全国统一性体育组织“国家体委”或后来的“体育总局”委派,可是除意大利足协名义上受意大利奥委会节制外,无论西班牙、英格兰、德国、日韩的足协主席都非最高体育组织委派,职业运动和“奥林匹克运动”之间本来就不应有什么组织瓜葛,因为二者的运作规律实在天壤之别。    我注意到有一种耐人寻味的说法:中国足协的主席根本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民选,因为按照现行章程,足协主席的选举必须是现有“会员”,这些所谓的会员包括各地方足协主席副度席、从属于中国足协注册教练、队员,及足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不一一细述……这个说法提示了中国足球的残酷性,当你企图民选时,会发现“民选”出来的主席其实还是换汤不换药,还是荣宁二府的旧人,因为中国足球注册范围之狭窄、性质之单一,仅比朝鲜和索马里稍好,这么多年来中国足球就是靠这些所谓专业人士在把持,以大小技术官僚为核心,以所谓“专业化”的名义实际上阻止了这个项目的社会化。    正因如此,“民选”的真正意义不是换一个生面孔,而是增加更多的人群进入到中国足球界,以提升它构成的多样性,这样的好处在于,调集更社会化的资源来扩大足球生产力,所以12月的全国足代会第一桩要干的事情就是:修改基本章程。    裹脚布样的中国足协章程一向空洞而冗长所以不用列举,只举一下日本足球的章程中一句关键内容:“日本的足球俱乐部是由居民、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三部分组成”。日本足球提出了“居民”保证了它的广大参与性和民间性,“当地企业”保证了不被关联关系左右,“地方政府”这一条最有意思,以行政力量保证了俱乐部的生存和发展,从足球章程上进行硬性归定,把当地政府拉进来作为核心参与部分,属于名义股东。相反,一直对专业时代情有独钟的中国足球保守力量一直呼吁“搞好职业足球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可他们对怎样获得政府支持却毫无办法,真的玩政治也很,所以请不要尊称他们政客,而是小混混。    在万达退出、平安退出、全兴退出、国际出卖、申花(政府那个)撒手、武汉退出……后,如果我们把普通居民、当地企业、地方政府作为俱乐部三大构成,这已是民选的核心部分了,可惜,中国足球从来都不尊重球迷,不尊重企业,也没真心把当地政府当成合作者,最多只是政策利用平台。    当然,被认为更具近期操作可能是这样一个模式:一个声名显赫的“足协主席”+一个职业联盟的CEO。前者相当于中国版郑梦准,后者则是由主席担名从社会招募而来的市场高手。这是一个安全而不失效率的结合,可以保证不出现太大纷争,另一方面为之后进一步的改革留有空间。    中国足球会不会出现郑梦准式的人物?检索一下郑梦准的关键词条:世家子弟、财力雄厚、在本国有广泛群众信任基础、与体育界相交渊源颇深、最重要的是,有理想而且为此理想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在探寻未来中国足协新主席的各种可能时,有人想到了著名的霍家,霍氏家族对中国体育的支持已有近三十年,从霍英东始至霍震霆、霍启刚无一不和中国体育高层有着千丝万缕关系,霍家的优势在于不仅财力雄厚,而且社会各界人脉关系丰富,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族在政治上为主流所信任,很类似郑氏家族在韩国的局面。如果由霍家出面竞选“民选”的足协主席,经商三世,纵横江湖近一个世纪的他们,在阅历和观念上显然比各地足协的官员们优良许多,而且更能服众。如果再加上一个CEO运作职业联盟,显然是一个好组合。可霍家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就不太涉足到足球圈,原因不详,也许是感到这个行业水太深。我不知道霍家能进入中国足球是一场灾难还是幸运,其实这样的例子本身就很幼稚,但在中国,这样的世家并不少见,可惜没有人提供相应的渠道让他们进入。    另外一种呼声是从文化体系进入,可惜中国的影视、出版、电视业还找不到真正有说服力的人物和成功典范。我曾说过,中国演艺界只不过没有世界杯和奥运会这样全球大PK,否则,他们比中国足球还要差。    还有一种说法是寻找一个类似北京市市长级别的干部(有人甚至提出过名字)作为名誉上的主席,但掌握大方向和大原则,充分协调包括教育、卫生、民政部门和社会资源,一方面避免当初袁伟民不管不顾的尴尬(尽管当时的袁局长踢球很是勇猛,并且是唯一成足协主席的总局局长),另一方面其实给职业联盟腾出更大空间。(其实,就是类似英格兰足总的总裁,现在英足总总裁是王室中的王位继承顺位仅次于自己父亲的帅哥威廉王子,尽管他只是名誉上的,但在英国人看来,他的上任给当时受到性丑闻袭击的英足总很大的帮助,人们也期待他可以让饱受抨击的足总重新焕发青春,这一点中国足球可以借鉴)。    民选主席不该提“打进世界杯”    武汉退出,中国足协再次搬出所谓“联赛委员会”来保护自己利益,就把事情就回到庸俗的原点,因为“联赛委员会”那些官老爷其实比足协还要末落,作为地方官员的他们平时朝九晚五、不思进取、喝茶看报、只要有利益有跳出来分封,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各次会议上给中国足协当牌架子,配合足协达到保守的目的。今年12月或明年1月,我们将看到一个“团结的、胜利的、继往开来的”的大会,但我希望有很多争吵,有不同观点在对抗,中国足球的人们最大的问题不是争吵太多,而是不会争吵,他们以民主为代价像一群没有头脑的猪达成妥协,然后一起走向灭绝。    谁敢在全国足球代表大会上拍桌子,扔皮鞋,谁就是这届大会的英雄。鉴于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准已到了底谷,青少年注册人口也不足三万人(最新统计),整个市场体系已被破坏,民间信心坍塌,很多人说我只会批评不会建设,所以我来点建设性的:    一、民选的足协主席施政纲领,一定不是“打进2014年世界杯,2018年打进前十六”这样无厘头的口号,如果有这样的主席候选人,大家一定要把他涮下来。中国足协主席从来都搞错了一个顺序,他们总想取得一个标志性胜利(其实就是世界杯出线或奥运会前八),然后借这样的胜利来推动国内市场,于是现实操作很像中国有些地方行政干部搞GDP,毁掉了环境制造了豆腐渣。中国足球真命天子应确立的首先是青少年基础和市场秩序,然后静等水到渠成。    二、所以,新任足协主席应像川渊三郎一样致力于制造一个C联盟,应该敢于牺牲所谓足协利益放权地方俱乐部,“联赛为本”提出了十五年了,可中国足协迄今还没有一本关于联赛和足协关系的可实施法典(中超公司章程其实是一堆废话)。建议足协主席联络经济学界、法学界、政府部门、社会各界起草一本适用于中国的《中国职业联赛章程》,明确联赛的产权、权限、青少年培养、竞赛规则……等细则,核心是:足球应该回归民间,而不再被把控在一个局级单位里。    未来五年内,中国职业联赛的重要地位远远超过所谓“中国国家足球队”,这才是工作重心。    三、我们太愿意把足球运动高尚化道德化了,太容易认为足球是兴邦治国的平台,其实应该把中国职业足球当成一场娱乐,当成玩,在此借用新中国第二任足协主席李凤楼先生的语录:搞了这么多年球,我才发现它其实就是玩,好好玩。李凤楼先生这番话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说的,但很有先进意义。或许当我们把中国职业联赛当成超女快男来搞,把市场人气烘托得无以复加后,它的春天就不会太远了。    四、提倡个人英雄主义,摆脱政府部门控制,这一点不假,但是民选主席要学会充分利用政府支持,学习川渊三郎的智慧,在行政力量形同散沙的日本,川渊尚且能够从容借用政府,何况我们这些大小足球官僚。利用政府支持最大的好处就是青少年培养,未来中国足球的希望是青少年,而靠“中国足协”这个摆不上台面的局级单位显然无法要求教育部门推动足球培训体系,中国的教育部门比中国足协还黑,所以必须靠行政高压来完成,而这,就需要未来的中国足协主席有高明的外交手腕和运作能力,学习一下郑梦准,他才是真正的政客,而我们的足球官员,其实只是政府部门的混混。    五、接上面的说法,我们很小的时候邓小平就说过“足球从娃娃抓起”,可我们已是娃娃他爸甚至快成他爷了,还没抓起。将青少年培养纳入教育部门的序列,但教育部门因此可以从未来职业联盟中分取利润,或者直接参与球员转会费分成。    六、这是一个矛盾的观点,我一直不齿于中国足球靠主办一届世界杯来借尸还魂,可按中国特色,如果申办一届世界杯,政府就会重视,就会调动起连“越位”都没搞明白的各界人士的力量,这让人痛苦而幸福,办,还是不办,请12月全国足代会讨论吧。    七、新任中国足协主席应该承受“足协问责制”,民选中国足协主席最大的意义在于,主席也是可以下课的,而不是平调甚至高升。所以,12月全国足代会是否成功,就看能不能通过“问责制”章程,连山西省、石家庄这些正宗行政领导都可以追究责任,小小江宁织造为什么不能被问责。    未知新任中国足协主席敢不敢撕下脸皮,全盘否定前任谢亚龙。    八、无论中国足球成绩、形象如何,新任中国足协主席钱都不会少挣,所以他应该把个人财务公开,接受税务部门监督,因为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足协主席的财务有很多微妙问题,我说的是历任。    九、中国足球的问题,从来都不是足球问题,而是中国社会问题。中国足球改革成功,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行业改革成功了一半。这,也是我写了十八年球评的原因。    好了,给中国足协官员们讲道理总是无趣的,但不讲给他们听又不行,发挥文笔他们看不懂说我是在骂脏话,所以只有用他们熟悉的红头文件写法了,情非得已,敬请球迷容忍这篇枯燥的文章。另,“中国足球九评”写到第五篇了,总有老师在帮我足评倒计时,球迷是想死我了,他们是想我死了,最近已有人已公布我的电话到网上了,被我删去,你真行,为了让你高兴一会,我先休一会息。    鸣谢相关资料,剩下四篇,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写。最后呼吁:尽快召开第三届全国足球代表大会,我会以旁边听者参会。    如果你实在闷得慌,就看看前段时间我写的两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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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李承鹏的文章多年,第一次这么佩服他  
    大家认真看完,会发现他算是说到中国足球的根子问题了  难怪希丁克不来中国,他看准了中国足球的非足球因素是他克服不了的  
    为了吸引眼球,想改个题目,不知怎样改,请教一下达人  
  对中国足球,实在是不能用汉语来表达。    FUCK !
  一、民选的足协主席施政纲领,一定不是“打进2014年世界杯,2018年打进前十六”这样无厘头的口号,如果有这样的主席候选人,大家一定要把他涮下来。中国足协主席从来都搞错了一个顺序,他们总想取得一个标志性胜利(其实就是世界杯出线或奥运会前八),然后借这样的胜利来推动国内市场,于是现实操作很像中国有些地方行政干部搞GDP,毁掉了环境制造了豆腐渣。中国足球真命天子应确立的首先是青少年基础和市场秩序,然后静等水到渠成。        二、所以,新任足协主席应像川渊三郎一样致力于制造一个C联盟,应该敢于牺牲所谓足协利益放权地方俱乐部,“联赛为本”提出了十五年了,可中国足协迄今还没有一本关于联赛和足协关系的可实施法典(中超公司章程其实是一堆废话)。建议足协主席联络经济学界、法学界、政府部门、社会各界起草一本适用于中国的《中国职业联赛章程》,明确联赛的产权、权限、青少年培养、竞赛规则……等细则,核心是:足球应该回归民间,而不再被把控在一个局级单位里。        未来五年内,中国职业联赛的重要地位远远超过所谓“中国国家足球队”,这才是工作重心。        三、我们太愿意把足球运动高尚化道德化了,太容易认为足球是兴邦治国的平台,其实应该把中国职业足球当成一场娱乐,当成玩,在此借用新中国第二任足协主席李凤楼先生的语录:搞了这么多年球,我才发现它其实就是玩,好好玩。李凤楼先生这番话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说的,但很有先进意义。或许当我们把中国职业联赛当成超女快男来搞,把市场人气烘托得无以复加后,它的春天就不会太远了。        四、提倡个人英雄主义,摆脱政府部门控制,这一点不假,但是民选主席要学会充分利用政府支持,学习川渊三郎的智慧,在行政力量形同散沙的日本,川渊尚且能够从容借用政府,何况我们这些大小足球官僚。利用政府支持最大的好处就是青少年培养,未来中国足球的希望是青少年,而靠“中国足协”这个摆不上台面的局级单位显然无法要求教育部门推动足球培训体系,中国的教育部门比中国足协还黑,所以必须靠行政高压来完成,而这,就需要未来的中国足协主席有高明的外交手腕和运作能力,学习一下郑梦准,他才是真正的政客,而我们的足球官员,其实只是政府部门的混混。        五、接上面的说法,我们很小的时候邓小平就说过“足球从娃娃抓起”,可我们已是娃娃他爸甚至快成他爷了,还没抓起。将青少年培养纳入教育部门的序列,但教育部门因此可以从未来职业联盟中分取利润,或者直接参与球员转会费分成。        六、这是一个矛盾的观点,我一直不齿于中国足球靠主办一届世界杯来借尸还魂,可按中国特色,如果申办一届世界杯,政府就会重视,就会调动起连“越位”都没搞明白的各界人士的力量,这让人痛苦而幸福,办,还是不办,请12月全国足代会讨论吧。        七、新任中国足协主席应该承受“足协问责制”,民选中国足协主席最大的意义在于,主席也是可以下课的,而不是平调甚至高升。所以,12月全国足代会是否成功,就看能不能通过“问责制”章程,连山西省、石家庄这些正宗行政领导都可以追究责任,小小江宁织造为什么不能被问责。        未知新任中国足协主席敢不敢撕下脸皮,全盘否定前任谢亚龙。        八、无论中国足球成绩、形象如何,新任中国足协主席钱都不会少挣,所以他应该把个人财务公开,接受税务部门监督,因为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足协主席的财务有很多微妙问题,我说的是历任。        九、中国足球的问题,从来都不是足球问题,而是中国社会问题。中国足球改革成功,就意味着中国社会行业改革成功了一半。这,也是我写了十八年球评的原因。  
    下面摘录部分改革后日本足球内部结构的资料:        日本足球界的所有事务由日本足协总体负责,下面包括J联盟、全国社会人足球联盟、全日本大学足球联盟等12个分类组织。另外还有裁判协会、球员协会等自发组织。但一般情况下,日本足协绝不干涉J联赛内部的运作、经营等具体事务。J联赛虽然每年也要向足协缴纳一定百分比的球市收入,但J联赛一开始就是本着联盟保护球员利益、尊重俱乐部利益,俱乐部要服从联盟安排的原则进行的。        足球俱乐部是由居民、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三部分组成,在经营上有些特权。球队的名称也采用“城市名字+爱称”的办法,不允许企业名或者赞助名出现在球队名称当中。俱乐部的股东也必须是多样化的,防止一个企业操纵俱乐部。其次,J联盟掌握着使用J联赛的商标制造各种商品的使用权收入、球场广告牌收入和比赛转播权收入。联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会公开在相应的同站上。J联盟用这些钱来运营这个联赛、负责组织比赛、安排场地、销售门票、提供裁判、管理比赛资料、扶持青少年足球发展等等。而每个俱乐部则掌握着球队的商标的广告收人和使用权收入、门票、转会费等收入。在教练和球员转会的问题上完全都是由俱乐部和球员协商完成的。        请注意,发誓杀回足协的川渊并没有为自己留后路,他在制订联盟基本大纲时并未照顾日本足协的利益,这是“明治维新”,不像同期进行的中国足球改革,其实就是一场夭折的“洋务运动”。        结合当下时事:武汉事件现在已激化到“俱乐部退出后,到底球员算不算自由身”,武汉认为俱乐部只是退出中超联赛而已,这些球员不应该被足协随意转给其它俱乐部,否则就是吞食武汉财产,而中国足协认为“自由身”一条早在联赛章程里就有了足协就可以把他们转移出去。我觉得这个皮再扯下去就是二皮脸了,因为谁也扯不清,根子在于中国职业足球一开始的章程就有问题,这个原罪是不懂经济也不懂足球的所谓专家拍脑门犯下的,随举一下刚才提到的一句就知道小日本的足球为什么会成功了:        “不允许只有一家企业支撑一家俱乐部避免操纵”。如果当初中国足协在制定职业联赛章程时像日本人那样看到十年、二十年之后,怎么可能出现武汉退出及退出后球员不知何去何从这种情况呢,实质是,中国根本还不存在独立的俱乐部,只存在独立的赞助商企业,如果一家企业有退出想法,这个俱乐部的不安全运作就会影响到整个联赛的运作,可是,上海申花、北京国安、大连实德、天津泰达……随便哪个老板跺一跺脚这个联赛就完蛋了,我想指责的不仅是想退出的老板,其实是制订这种不安全运作模式的行政长官,真的很无知,他们从未想过也害怕俱乐部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因为这可能威胁到足协地位,可这种模式最后吞噬了他们(详细日本及欧美职业足球体系以后再述)。  
  支持大眼做足协主席
  强烈要求解散阻碍中国足球发展使中国足球水平越来越低下的罪魁祸首的中国足协.
  光看题目就知道这篇文章也不会有什么出彩之处,“为何民选主席才能救中国足球”, 这种理论在我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就好比“为何民选班干部才能给班级干实事”,这些好处用臀大肌就能大致想得差不离, 只是大眼文笔好而已。。。关键的问题是在这么一个专制,腐败(只能通过奥运和放火箭方式来提升民族自豪感)的国家里怎样才能做到主席民选, 如果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我将佩服得五体投地。。。当然,大眼的文章也有积极的一面,想用内幕,事实唤醒大多数民众,殊不知现在的民众们还在为食物污染而犯愁呢。。。足球,只是多了一个出气筒而已!
  民选主席才能救中国@
  没必要写这么多把 干脆点 谁当合适?
  别再转这个傻逼的文章了好不好?恶心死了!
  大眼说得很好  但是,中国需要先破后立的又岂止是足球  各位都安歇了吧,足球只是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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