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语言暴力是造成暴力的异化语

【书香品读】非暴力沟通之第二章
是什么蒙蔽了爱
第二章 是什么蒙蔽了爱
是什么使我们难以体会到心中的爱?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某些语言和表达方式的负面影响。它们虽然致力于满足某种愿望,却倾向于忽视人的感受和需要,以致彼此的疏远和伤害。这些语言和表达方式,我称为“异化的沟通方式。”
道德评判是用道德标准来评判人,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我们的价值观,那他就被看作是不道德的或邪恶的。例如:“你的毛病是你太自私了。”“他对人有成见。”“这是不恰当的。”批评、指责、辱骂、归类、比较以及评论等都是在评判人。
比较也是评判的一种形式。在《让自己过上悲惨生活》一书中,作者DAN GREENBERG诙谐地揭示了比较对我们的影响。他建议读者,如果真的想过上悲惨生活,就去与他人做比较。
我们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动负有责任。可是,人们广泛使用“不得不”这一短语。例如:“不管你是否喜欢,有些事你不得不做。”显然,这种表达方式淡化了个人责任。“你让我”是人们常用的另一短语,例如:“你让我伤透了心。”此时,我们的表达方式忽视了我们情感的内在根源。
当我们根据以下理由行动时,我们也就试图回避责任。
受说不清楚的力量驱使。
为什么打扫房间?
因为我不得不做。
我们的个人情况、成长历程、自我 形像 等。
为什么喝酒?
因为我是个酒鬼。
其他人的行为。
为什么我要打自己的小孩?
因为他跑到街上去。
上级的命令。
为什么欺骗顾客?
因为老板叫我这样做。
同伴的压力。
为什么要抽烟?
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抽烟。
机构的规章制度及政策
为什么我要将你停职?
因为你违规了,根据学校规定,我必须这 么做。
性别角色、社会角色或年龄角色
为什么我必须做我讨厌的工作?
因为我不仅是一个丈夫,而且还是一个父亲。
无法控制的冲动
为什么吃巧克力?
因为吃巧克力的冲动征服了我。
我们对别人的要求往往暗含着威胁:如果不配合,他们就会受到惩罚。在我们的社会中,这是强者常用的手段。
人天生热爱生命,乐于互助。可是,异化的沟通方式使我们难以体会到心中的爱。道德评判就是其中的一种,它将不符合我们价值观的人看作是不道德的或邪恶的。进行比较也是一种评判,它会蒙蔽对人对己的爱意。异化的沟通方式还淡化了我们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责任意识。此外,强人所难也会造成心灵的隔阂。
以上文字摘选自“非暴力沟通”[美]马歇尔.卢森堡,摘选内容仅用于学习和启发思考,若需要阅读更加详细的内容,请购买正版书籍。
今天学习了《非暴力沟通》的第二章,我学到的第二课就是要要为自己负责,以及不要让道德评判、比较、强人所难来让我们的沟通失去了爱。
小编给大家留一个小作业。
第二章我们学习了什么是异化的沟通方式。请观察自己生活中,自己什么时候会有异化的沟通方式,思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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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掘坟起尸,被异化的“强制”
常言道“入土为安”,尸体在我们的传统印象中是不可惊扰的。而“挖尸掘坟”这种行为更是为常理所不容。但这一幕真就发生了,11月15日,河南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了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将已经下葬一个月的张勋峰尸体挖走。6日后家属才被告知尸体已被火化。在这一新闻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火葬,一个是强制。对于强制火葬的争议很大,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谈,这个专题,我们只说说在其执行过程中被异化的“掘坟”式的暴力强制问题。
冯超 邱天人 李汉森
“掘坟式”强制火葬,问题在哪里?
强制火葬是国家政策,有章可循
&&&&&&据媒体报道,11月15日凌晨6时左右,趁家属不在,河南省项城市民政局在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配合下,组织了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将已经下葬一个月的张勋峰尸体“偷偷”挖走。直到11月21日,家属才被告知尸体已被火化。高寺镇党委书记杨万兴称,张勋峰死亡当天,家属答应进行火葬,而后却反悔,偷偷进行土葬。因害怕“阻力太大”,所以才如此大动干戈。 &&&&&&
虽然强制火葬引起家属不满,但在一定条件下,政府强制执行火葬是有依据的。为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国家对遗体进行火葬的理念已经推行多年了。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97年7月,又正式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前后两项法规的核心理念都是改革土葬、推行火葬。&&&&&&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将应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如此“掘坟”却不合适,是暴力违规
&&&&&&在本事件中,高寺镇民政所所长张昊天承认该镇并无公益性墓地,即使在火化之后,也只能将骨灰装棺重葬,显然未达到推行火葬条件。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火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即使达到火葬的条件,必须予以强制,但无论是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还是《河南省殡葬管理条例》都没明确说强制执行就能“开棺焚尸”,更没有说哪些人有权“开棺焚尸”。&&&&&&
姑且以上条件都符合,可以强制执行,《河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在强制执行前,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此事件中,死者被埋葬后,当地民政部门并没有给家属足够的时间“改正”。&&&&&&
所以无论如何,如此“掘坟”,根本不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地方政府暴力违规。
这种暴力违规,其实并非个案
&&&&&&日,重庆市忠县黄金镇镇长带领四十余人到黄金镇云丰村,将因肺癌去世的刘德义老人从坟墓内强行挖出后火化,整个“挖尸”过程逝者家人却无一人在场。&&&&&&
2010年6月,吉林省九台市殡葬管理部门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火化的村民进行强行起尸火化,在执行过程中和死者家属发生冲突。&&&&&&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杨树乡富勤村一老太,死后70多天被民政部门从坟中挖出来火化,比通知上规定的截止日期提前两天。当地民政部门回复:“现在气温下降,我们怕冻上,所以提前了两天。”
11月15日,河南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了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将已经下葬一个月的张勋峰尸体挖走。六日后家属才被告知尸体已被火化。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杨树乡富勤村一老太,死后70多天被民政部门从坟中挖出来火化,比通知上规定的截止日期提前两天。当地民政部门回复:“现在气温下降,我们怕冻上,所以提前了两天。”
这样的暴力“强制执行”并不是孤例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应该说,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法规有效运行的必要保证,也是法律强制力的一种体现。然而在中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强制执行却往往造成各种社会问题,除了强制火葬,还有更多。
为收“社会抚养费”,计生委“没收”婴儿
&&&&&&今年5月,新世纪周刊记者报道了湖南邵阳“邵氏弃儿”事件。此事起因是因为湖南省计生委规定,对全省的非法生育和非法领养婴儿的父母收取“社会抚养费”。然而不少父母却交不起这笔钱。于是邵阳市隆回县计生部门就以“违规生育”为由,“没收”乡村“非法”婴幼儿,甚至是这些父母家中老人,借此逼迫“计育对象”缴纳这笔款项。甚至为了乱收费,还抢走了一部分非超生婴儿。邵阳市隆回县高平镇杨理兵的小女儿被当地计生工作者强行送往福利院,之后在福利院被一家美国父母收养。邵阳县岩口铺镇赵门前村村民赵丽因交不起社会抚养费,被计生委人员殴打。不仅是侵犯了人身权利,这种抢夺婴儿的行为直接破坏了他人完整的家庭,并给这些父母持续的负面影响。
在“强拆”过程中,强制执行违法情况时有发生
&&&&&&“强拆”,更是中国土地使用者心中难以抹去的伤疤。执法者暴力征地,民众以相同的方式反击,这种搏命一般的强制执行让人既愤怒,又无奈。在辽宁本溪,抗拆者张剑刺死强拆者,最终以防卫过当罪获刑,但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案中,强拆者只是房地产公司的雇员,并无执法权;同时,强拆者闯入张剑家更是犯了“非法入侵民宅罪”;而若是没有他们对张剑的殴打逼拆,他更是没有理由愤怒到动手杀人。其实不光是“张剑案”,即便是拥有行政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进行强拆的过程中,违反各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城管“伤人”、“没收”更是行政管理之痛
&&&&&&在很多地方,城管们在自觉不自觉中便将自身的权力滥用,有法不依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律没有赋予城管没收小贩货品的权力,但很多时候城管的执法简直如同抢劫一般。《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认为,按《物权法》的规定,城管只能罚款,不能没收工具,这是该法对公权力滥用的限制,没有合法依据的充公就是违法的。同强拆一样,时不时有“小贩被城管打伤”、“城管被人杀死”之类的新闻爆出,只能说这是暴力的悲剧,更是强制执行的隐性伤痕。
“强拆”,更是中国土地使用者心中难以抹去的伤疤。执法者暴力征地,民众以相同的方式反击,这种搏命一般的强制执行让人既愤怒,又无奈。
在很多地方,城管们在自觉不自觉中便将自身的权力滥用,有法不依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律没有赋予城管没收小贩货品的权力,但很多时候城管的执法简直如同抢劫一般。
为何一遇到“强制”就发生异化?
行政强制原则上属于法院,但被各种条例直接赋予行政机关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行政强制执行权原则上属于法院。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需要强制执行时需要首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部分法律可以直接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这是例外状况。但在实际的法律制定中,不少法律都直接赋予了行政机关以绕过法院直接执行的权力。例如《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未按规定火葬的坟墓可由县市民政部门“予以强制火化、迁移、平毁或者拆除”。
谁来执行、如何执行等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
&&&&&&法律在规定由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时,一般只规定执行的内容,没有规定执行程序;中国也长期缺乏专门法律规定这些具体程序和行为,因此,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程序,尚属各主管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而正是这“自由裁量”范围,成了各种野蛮强制的“自由空间”。今年6月,《行政强制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日起实施。从此这一领域将有法可依。然而也不能高兴太早。指望这部法律就能彻底改变目前行政强制执行的诸多问题也不可能。&&&&&&
《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被执行人享有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诉权利及其程序,在对具体执法行为,禁止夜间执法和断水、断电、断热等方式。但在其他方面,尤其是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方面仍不得力。并且对于行政强制执行违规者,处罚规定为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太过模糊,无法确保遏制胡乱执行。
执法人员对为何要实施“强制”的理解也存在偏差
&&&&&&多数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不足也是野蛮强制过多的原因之一。在缺乏程序规定的背景下,一些执法人员以达到执法目的为唯一目标。对被执行人造成了侵害。例如在不少强制绝育和强制拆迁的案例中,执法人员往往对被执行人予以人身限制,甚至暴力殴打,侵犯了被执行人的人身权利;侵入被执行人住宅,又侵犯了私人产权。&&&&&&除此以外,还存在着大量的非人性化执法。如城管执驱赶街边的摊贩。最近阿城和项城两地的行政执法人员挖开死者墓穴搬动尸体,更是犯了传统文化的大忌讳。
我国目前有被赋予行政强制权力的机关有很多,工商行政管理和城管部门是人们所熟知的,除此之外,还有各省的气象局、粮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都有,甚至人武部还可以对违反兵役法的人员实施行政强制。
其实“强制执行”可以不用如此“暴力”
日本:强制拆迁也“温情脉脉”
&&&&&&二战后,《日本国宪法》确立了国民主权和保障基本人权的新理念,在确认行政的权力性、支配性和强制性的同时,特别注重国民权利和利益的保障。日本行政执行制度也在法律制度上作出了相应的转变。正式基于这样的行政执行精神,才让日本的强制执行变得“温情脉脉”。&&&&&&
据《南方周末》报道,在大阪中央公园,很多处违法建筑(多为简易板房)占据着公共空间,板房的“主人”经营着各色生意。日本民众对此却很有意见,普遍认为有损于公园形象、国家形象。市府在人们的强烈要求下对这部分违法建筑进行了“强拆”。当天,被拆迁的人组织抗议,但警察们还是耐心地进行解释和说服。中午,警察还给每位抗议者准备有免费盒饭和矿泉水。“拆迁”结束后,现场被警察们打扫的一尘不染。“强拆”在不满和怨声中开始,在一片“祥和”中结束。&&&&&&
其实,最重要的是民权理念,我国即将生效的,《行政强制法》规定,制定该法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这一原则放在了最前面,但在现在的行政强制执行有法不依的惯性之下,能否真正尊重民权,还是个未知数。
香港:城管依法治理,和谐有序
&&&&&&作为依法治理社会的典范,香港在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人权的保护也颇为重视。类似《噪音管制条例》、《公共照明条例》等等法规,都是港府注重居民权利的较好体现。这种执政精神更体现在行政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港府食物环境卫生署在谈到管理小商小贩的原则时说:“执法行动必须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如果可能会导致人员受伤,就应立即停止追捕。”同样,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规定到:“遇到自杀等极端行为强拆必须停止。” &&&&&&
食环署执法的过程没有争执,执法人员更无需“动粗”,一切照“章”办事。如果店主接到口头警告后不立即整改,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如果滞交罚款,每天还要加罚300元。特区政府还允许小贩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以保证小贩的合理诉求。2008年,香港“城管”共进行了约11.5万次清查行动,没有一起行动引发激烈冲突、造成人员伤亡。
在上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决定建设成田机场,可征地没有征得当地农民的同意,多次发生冲突,历时12年,直到日,1号跑道建成5年。
在美国的西雅图,就有一位这样的老奶奶“顽固”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任凭小院子的外面建成了巨型多层停车场。无奈的开发商只好让步,修改了停车场的设计,硬生生地凹进去一部分,让出了老奶奶的房子。
造神运动,避免不了的循环?
Conclusion
从“被拆迁”、“被计生”,再到“被火葬”,中国人其实常年活在异化的行政强制造成的“被”字环境中。如何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应当是一个长期被讨论和实践的课题。
我来说两句
责编:@张鑫() 邮箱:出品:中国网络电视台评论部
版权声明:中国网络电视台原创策划,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当前我国网络语言伦理失范及对策研究--《南京林业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当前我国网络语言伦理失范及对策研究
【摘要】: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向信息时代转变。网络就像暴风雨般席卷我们的生活,网络的触角延伸至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部分,人们将大量的时间用来网络交流,而网络交流所用到的最基本的方式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语言。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给我们带来便利丰富我们生活的同时,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特别是在最近几年时常会出现的网络语言的伦理失范事件,让很多网民为之困扰。所以说网络语言伦理失范问题也成为我们现在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研究网络语言伦理问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综述了网络语言伦理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阐述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首先阐述网络语言的产生的背景、网络语言的科学内涵以及特点,通过详细的阐释,对网络语言的各方面情况都能了解。其次,介绍网络伦理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以及当今社会的网络伦理难题。第三部分叙述了当前我国网络语言伦理产生的问题的表现及原因。首先是案例分析。当前我国网络语言的伦理失范问题比较严重,在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主要的伦理问题所在。其次是分析了两点网络语言产生的伦理问题:网络谣言迅速传播,网络语言“暴力”污染。再次,分析了引起网络语言伦理失范的主体根源和客体根源。主体根源主要有:由符号异化而产生的人性异化,网民主体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社会压力过大与网民的理性缺失。社会根源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并不到位,网络技术本身存在缺陷;网络伦理理论自身的不足以及缺乏普适性;网络运营机制监控缺失。第四部分从三个层面提出了网络语言伦理失范的对策。第一,公民提升自我修养,加强自身道德建设。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强自身的道德自律意识,提升自我的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普遍提高公民的文化修养,开展道德学习活动,加强对道德的责任意识。第二,网络媒体遵守职业道德,保证公平公正。首先是要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让他们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其次要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打击急功近利的思想,杜绝网络媒体间的恶性竞争。第三,政府强化监管,完善法制,加强社会道德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完善整体道德体系,完善网络管理相关的立法,坚持依法治网。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15【分类号】:B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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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19-9993请注意 你讲话真的很“暴力”
有时候人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谈话方式是“暴力”的,但语言确实常常引发自己和他人的痛苦。“受害者”迫于身份或形势,无论服从或反击,心中的敌意都会生根,长期以来必然导致关系疏远或者冲突难以调和。&在阿伦·甘地回忆中,祖父圣雄甘地让儿时的他画一棵树,每天晚上,祖父会和孙子一起分析阿伦一天中的经历——所读、所看、所做。如果行为涉及使用武力,就把它归于暴力之树“身体的暴力”那一边,如果主要造成了精神伤害,就归到“隐蔽的暴力”一边。几个月后,阿伦·甘地房间的一面墙上就写满了各种“隐蔽的暴力”。圣雄甘地曾以“非暴力不合作”而闻名,而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如果是建立在暴力压迫的基础上,双方必然也是心怀恐惧。著名的心理医生马歇尔·卢森堡博士发现人与人之间沟通困难的原因,是我们的语言中充斥着暴力的成分。这往往说者无意,而听者有心,误会滋生。暴力的根源在于人们忽视彼此的感受和需要,而将冲突归咎于对方。如马歇尔引用鲁本·贝本梅尔(Ruth Bebermeyer)的一首诗中说:“听了你的话,我仿佛受了审判/无比委屈,又无从分辨/在离开前,我想问/那真的是你的意思吗?……”通过分析,马歇尔列出了实现“非暴力沟通”的路径。1、用观察代替评判使用“非暴力沟通”的第一步是用观察代替评判,比较也是评判的一种形式。评判暗含着我们的价值观和需要。以评判的方式提出主张,很可能会招来敌意,使得人们的愿望难以得到满足。另外,人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动负责责任,而人们却广泛的使用“不得不”、“你让我”这类短语,如“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有些事你不得不做”,“你让我伤透了心。”等等。这种表述淡化了个人的自主性。在沟通中强人所难,也是一种普遍的态度,而语气暗含着可能“惩罚”他人的信息,而“你应当”这个短语则体现了这一点。“大多数人使用的语言倾向于评判、比较、命令和指责,而非鼓励我们倾听彼此的感受和需要。”在马歇尔看来,异化的沟通方式来自“性恶论”,人越是习惯于评定是非,就越倾向于追随权威,来获得正确和错误的标准。一旦专注于自身的感受和需要,我们就不再是奴隶。人们行为的动因,大多数就是为了履行职责、获得回报、逃避惩罚或避免内疚和羞愧。这不但是滋生“暴力沟通”的土壤,也使我们感受不到情谊。因为心生抗拒和自我欠缺导致的沮丧,也难以真正快乐高效地处理事情。当人们把观察和评论混为一谈,别人就倾向于听到批评并进行反驳。比如说“某人过去五场比赛,没有一个进球,而不是“某人是个烂前锋”。2、学会表达感受马歇尔看来,第二步我们则要学会表达感受。实际上,很多人都羞于表达感受,社会文化也不鼓励我们表达个人需要。人们习惯于表达想法,“我觉得我的丈夫像一堵墙”,这句话无非是想提醒丈夫多关心她,而在她丈夫听来,则是一种指摘,可能会因为感到委屈而退缩。当我们说:“我觉得”的时候,常常并不是在表达感受,而是表达想法。马歇尔建议我们建立表达感受的词汇表,使我们清楚地表达感受,从而使沟通更为顺畅。他强调,在表达感受的时候,“示弱”有助于解决冲突。当人们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无非是四种感受:(1)觉得自己犯了错、(2)指责对方、(3)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要、(4)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批评暗含着期待,对他人的批评实际上间接表达了我们的尚未满足的愿望。“你从未理解我”,意思是说话者渴望得到理解。在马歇尔几十年的“临床”经验中,人们开始谈论需要,而不指责对方,他们就有可能找到方法来满足双方需要。同时,提出的需求越具体越明确,越好,最好询问一句,对方的理解是否会有歧义。当然提出需要时,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区分请求和命令。一旦人们觉得受到了强迫,往往会不太情愿满足提出者的愿望。有意思的是,当人们以“请求”得到满足来考量沟通的有效性,这时“请求”往往就成了“命令”。而听者认为不答应,就会受到责罚,他们也会把请求当成命令。马歇尔强调,非暴力的沟通的目的不是改变别人来迎合我们,它的目的是在诚实和倾听的基础上和人产生联系。而一个人真的学会倾听是非常困难的,同时,也是一个需要练习的技能,很多时候,我们听到别人的不幸,产生的各种看似“善意”态度,往往会深深地伤害他人。倾听使人们勇于面对自己的弱点,预防自己潜在的暴力,了解“不!”和沉默所反映的感受和需要。非暴力沟通最重要的应用,也许在于培养对自己的爱,避免自我惩罚,不再依赖羞愧、内疚、恼怒或沮丧的心理来寻求改变。马歇尔的“非暴力沟通”并非一碗鸡汤,有着几十年“临床”实践的支持,他通过谈话调解过各类公司中各级管理者的冲突、黑帮之间的血腥仇杀,以及受联合国派遣前往被以色列占领的约旦河西岸、波黑等受到种族战争蹂躏的地区去化解人民之间的心理隔阂。当然在他著作中的,更多是人们日常遭遇来自家庭和工作中的沟通困境。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马歇尔的“非暴力沟通”实际上与东方哲学,尤其是佛教的某些实践不谋而合。他对感受的强调,与南传佛教中主张的对“受”的觉知相吻合,后者主张“受”即是“我”,截断因“受”产生的习惯性反应,就消解了烦恼的连锁效应。同时,“非暴力沟通”的立足点在于对自己和他人“忘记结果”的善意,马歇尔所说的爱,则是北传佛教中慈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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