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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2017第1号)总第49号
主办单位:砚山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砚山县市政南路(交通局旁)
邮政编码:663100
承印单位:砚山县审计局办公室
1. 砚山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砚山县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3. 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结果
4. 砚山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江那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S207 线K222-232砚山段交通安全隐患整体工程(第一期改造)采购安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6. 砚山县八嘎乡城子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7. 砚山县八嘎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8. 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安道路(砚兴路至兴凤路)固定资产BT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9. 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0. 砚山县干河乡布标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1. 砚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2. 砚山县广播电视发射台修缮发电机房、改造台外水泥道路及新增加发电机房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3. 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4. 砚山县明德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5. 砚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6. 砚山县平远镇大白户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7.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8. 砚山县维摩乡以得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9. 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 砚山县者腊乡布那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1. 砚山县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2. 砚山县凹龙科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3. 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4. 砚山县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5. 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6. 砚山县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7. 砚山县杨柳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8. 砚山县人民医院大门、保卫科及绿化工程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9. 砚山县2015年长岭街至核桃寨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0. 者腊中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砚山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
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 砚山县审计局 于 2017 年1月至5月,对 砚山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进行了审计 。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直属主管水利的工作部门, 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股、管理股、防汛抗旱办公室等10个办事机构,核定人员编制20人,核定车辆编制3辆,2016年12月末实有人员32人,实有车辆3辆(有2辆已停用等待报废)。主要职责是: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水务局2016年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等情况符合财务制度规定;项目资金能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基本遵守了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但审计也发现水务局存在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 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22.84万元。
( 二) 决算表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 三) 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 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22.84万元,由水务局及时将结余资金上缴县级财政。对决算表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责令改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对 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责成水务局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建议水务局财会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及财经法规的学习,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编制部门决算报表。(二)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严格控制规模,不得长期挂帐。及时上缴财政项目结余资金。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 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22.84万元 上缴了县级财政。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要求,重新编制决算表和 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砚山县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至5月,对砚山县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工业能源股、农业股、投资贸易股、普查股、信息技术股、法规股、地方统计调查队9个股室,暂定人员编制29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16年末实有人员24人,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统计局能按照县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基本符合预算法的规定。能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手续合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 放管服 ” 情况落实到位、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按要求上缴县财政,各项开支审批手续较为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但也还存在少列支出、非税收入未缴入县财政、 “ 三公经费 ” 超预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列支出630 029.74元。2016年1月将以前累计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827 552.69元转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当年从中支出630 029.74元。
(二)2016年度收回2013年度多付设备购置款1 246.5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冲减支出。
(三)2016年度利息收入511.41元未上缴国库。
(四)公务接待费超预算4 25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列支出630 029.74元和2016年度收回2013年度多付设备购置款1 246.5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冲减支出的问题,由县统计局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账务;对利息收入511.41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由县统计局自行将利息收入上缴县级国库;对公务接待费超预算4 259元的问题,由县统计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以后发生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科目设置标准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保证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县国库。三是严格控制 “ 三公经费 ” 支出,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使 “ 三公经费 ” 逐年下降。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要求,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少列支出630 029.74元和多付设备购置款1 246.5元列入其他应付款核算的问题,已于7月底前进行了账务调整;未上缴的利息收入511.41元已于6月15日缴入县级国库;公务接待费超预算4259元的问题已认真对单位接待费用进行自检自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砚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砚山县审计局自2017年1月至2月,对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中涉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固定资产、经办机构经费、债权债务、信息系统等划转清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日   ,县卫计局对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中涉及事项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清算移交。清算移交新农合基金滚存结余7 581.19万元,其中,活期存款5 875.19万元,风险基金存款1 706万元;固定资产清算移交原值40.92万元;经办机构经费清算移交2.57万元;新农合基金债务清算移交6 980.49万元;信息系统划转1.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至2016年,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严格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管理的方式,不断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在 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保障管理 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在新农合参合信息管理、困难群体参合补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 年重复参合虚报参合人数共2252人,其中:重复参加新农合209人,重复参加新农合与居民医保234人,重复参加新农合与职工医保1764人,新农合参合系统中存在但实际未参合45人,按人均补助420元计算,导致上级财政多补助砚山县新农合基金94.58万元。
2. 重复资助困难群体29人,按人均资助120元计算导致财政多投入0.35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合管办移失会计账面和移交清册上记录的移动硬盘1 个,原价0.0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复参合虚报参合人数和重复资助困难群体问题, 责成砚山县卫计局与砚山县人社局对以上问题自行清理纠正,今后严格审核参保数据,避免重复参保和参保信息不实造成财政多投入参合补助,经办机构应严格审核资助人员参合信息,对相关部门划拨的补助人信息应相互核对,避免出现重复补助和重复参合现象。对移动硬盘移失问题责成砚山县卫计局应向资产管理有关部门协调该移失资产处理处置手续后调整移交清册和会计账面资产数。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农合划转后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核实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二是对乡镇负责新农合收缴工作的人员进行指导,加强参合信息的审核把关,避免重复参保,保证基层上报的资料准确完整;三是加强与民政等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出现重复资助增加财政投入资金。四是已由原保管人员自行购买移动硬盘归还单位。
砚山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江那中型灌区
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对砚山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组织实施的砚山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江那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江那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文山州砚山县农业综合开发江那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农 〔 2013 〕 78 号)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节水配套改造红舍克水库左、右干渠,节水配套改造2条干渠总长 28.43Km ,其中1条隧洞长 158.1m ,设计灌溉面积1.58万亩,项目分两个年度施工,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1610.1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00万元;省级水利部门配套100万元,受益乡镇、农村集体等筹集资金10.14万元。分年度如下:(一)2013年计划安排投资805.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50万元;省水利调剂安排50万元;项目区农民自筹5.06万元。(二)2014年计划安排投资805.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50万元;省水利调剂安排50万元;项目区农民自筹5.08万元。
工程于 日 开工, 日 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干河乡红舍克村民委境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对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6.79万元(一标段1.70万元、二标段0.62万元、三标段4.47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6.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S207 线K222-232砚山段交通安全隐患
整体工程(第一期改造)采购安装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 2017 年 5 月对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组织实施的 S207 线 K222-232 砚山段交通安全隐患整体工程(第一期改造)采购安装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S207 线 K222-232 砚山段交通安全隐患整体工程(第一期改造)采购安装项目,依据《砚山县人民政府 S207 线 K222-232 公里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 (2017 年 1 月 20 日、第 3 期)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狮子山至砚文交界处 10 公里的路段范围内安装监控设备、扩音系统、交通标识及道路划线等;投资估算131.7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
工程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开工, 2017 年 5 月 2 日完工并通过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 3.06 万 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3.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八嘎乡城子小学教学楼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八嘎乡城子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八嘎乡城子小学教学楼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4年“全面改簿”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5]33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630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八嘎乡城子小学校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4.64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4.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八嘎小学综合楼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八嘎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八嘎小学综合楼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5年第一批全面改簿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八嘎小学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24.24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24.24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78.69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挡土墙及值班室等附属工程的投资未进行立项申报等 原因,致使该项目超概算投资78.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
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安道路(砚兴路至兴凤路)
固定资产BT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住建局负责建设的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安道路(砚兴路至兴凤路)固定资产BT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城北片区砚安道路(砚兴路至兴凤路)固定资产BT投融资项目,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砚安道路(砚兴路至兴凤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砚发改[2012]50号)建设。建设规模和内容:砚安路起至砚兴路,止至兴凤路。道路长1305米,宽25米,总施工面积30474.52平方米。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总投资1523万元,采用BT投资模式建设。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日通过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359.81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未发生的预备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应扣而未扣除、项目建设期间已支付的工程款不应计而计取资金占用成本费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359.8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隐蔽工程的变更情况,应当及时作好变更的书面记录,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3月对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依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街心花园书院街等城区主干交叉路口实施交通渠化工程及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的批复》(砚政复[2015]29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同意对街心花园、书院街路口、七乡大道与江那路交叉路口、新县公安局大门右侧路口实施渠化工程及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管理系统,拆除街心花园、保险公司两个路口的中心环岛以及砚华中路路口一侧中心隔离花台、路灯灯杆设施,改造“金凤传奇”(即街心花园),其中,拆除路口中心环岛及砚华中路路口一侧中心隔离花台、改造“金凤传奇”花园、安装道路隔离护栏等相关工程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对以上路口实施交通渠化工程,完善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标牌,安装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智能管理系统等相关工程由县交警一大队组织实施。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 20.50 万 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20.5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干河乡布标小学宿舍楼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干河乡布标小学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干河乡布标小学宿舍楼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4年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5]13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宿舍楼,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27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240万元、其余为自筹。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干河乡布标小学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9.82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9.8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对砚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州砚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 [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780平方米,主要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含应急储备物资) 庫 、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516万元(不含征地费和装备设备费),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工程位于砚山县新323线与兴贸路交汇处。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公安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466.94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466.94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2139.93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计划批复概算中没有将室外附属工程及建筑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列入概算等,导致超概算投资2139.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公安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公安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建议到有关部门办理追加项目投资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公安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公安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公安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广播电视发射台修缮发电机房、改造台外水泥道路及新增加发电机房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广播电视发射台修缮发电机房、改造台外水泥道路及新增加发电机房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广播电视发射台修缮发电机房、改造台外水泥道路及新增加发电机房工程,依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文山州7个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社会 [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台外1.5KM水泥道路、新增加30KW发电机、架设8公里光缆及设备建设、铁塔防雷接地等;投资估算1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5万元、省级资金35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江那镇土尖坡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1.38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1.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土地整治项目,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土地整治(第一批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 [2014]2号)及《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子马社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变更调整的审查意见》(文国土资发[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整土地面积240.94公顷(3614.1亩)。斗沟1条,总长1047M;农沟7条,总长3762米;支管116条,总长15810米;水池1座;消力池1座;农桥4座;涵洞59个;新建田间道13条,总长5704M;改造田间道13条,总长10885M。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139.6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9.6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
工程于2015年3月开工,2016年3月完工。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37.19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37.1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 国土资源 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明德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盘龙乡明德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盘龙乡明德小学教学楼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4年“全面改薄”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 [2015]33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盘龙乡明德小学教学楼 1143平方米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82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上级补助。
工程于 日 开工, 日 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盘龙乡明德小学校内 ,层数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203.18平方米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过程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42.17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42.17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60.85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地勘工作未做到位、致使基础四次才成型;场地平整和修建道路增加石方工程量824.59立方米等原因,导致超概算投资60.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3月对砚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砚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文山州环境保护局、文山州财政局关于《砚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县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环字[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1)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配置2M3垃圾斗503个、2M3拉臂式垃圾车47辆、5M3压缩式垃圾车6辆,新建垃圾中转站7座(外墙尺寸:4.24*2.4*3.65M)。(2)生活垃圾处置工程:新建垃圾热解处理站9座,其中2t/d垃圾处理站4座、4t/d垃圾处理站2座、6t/d垃圾处理站2座、8t/d垃圾处理站1座。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553.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66.69万元(垃圾收集清运工程680.70万元、生活垃圾处置工程1585.99万元),其它费用168.22万元,预备费用118.96万元。年运行费用175.70万元,不计入总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申请专项资金2000万元,不足部份由地方配套。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工程分别位于维摩乡、阿猛镇、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五个乡镇境内。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72.97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计算有误、 定额套用不正确及部份子目结算的综合单价与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不一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72.9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督促项目区的项目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使垃圾处理设备尽快正常运转起来,使工程项目及时发挥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环境保护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平远大白户小学教师周转宿舍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6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平远镇大白户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远镇大白户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依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砚山县7所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社会[号)及《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盘龙乡翁达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调整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的批复》(砚发改[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719.4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0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80万元,县级配套28.7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平远镇大白户 小学校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5.82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为5.82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33.91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概算投资与实际投资偏离值较大及楼层由三层增加为四层、桩基础超深等原因,致使该项目超概算投资33.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对砚山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砚发改[2012]31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砚山县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564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1万元,地方投资17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兴贸路南侧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森林公安局 对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88.23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88.23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523.74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增加建筑面积和增加室外道路、篮球场、围墙等室外附属工程等原因,导致超概算投资523.7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今后在工程建设申报中,应全面、完整如实的申报建设内容,杜绝计划外工程,避免项目超计划、超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森林公安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森林公安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维摩乡以得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维摩乡以得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以得邑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依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砚山县7所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社会 [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6套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 560平方米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后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盘龙乡翁达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调整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的批复》(砚发改 [号)将投资概算调整为10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8.7万元。
工程于 日 开工, 日 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维摩乡以得邑小学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对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7.41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7.41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47.58万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增加面积142.28 ㎡ 、人工挖孔桩超深、增加挡土墙等原因,导致超概算投资47.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建议到有关部门办理追加项目投资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维摩乡倮可腻小学综合楼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7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维摩乡倮可腻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维摩乡倮可腻小学综合楼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5年第一批全面改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普通教室和综合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169.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维摩乡倮可腻小学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7.35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正确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7.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者腊乡布那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者腊乡布那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者腊乡布那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依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砚山县7所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社会 [号)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8套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后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盘龙乡翁达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调整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的批复》(砚发改 [号)将建设规模调整为719.2平方米,投资概算调整为11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9.1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完工。该工程位于砚山县 者腊乡布那小学内 。
审计结果表明, 砚山县教育局 对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但也存在着多计工程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方多计工程款9.59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单价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9.59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63.27元。本次审计认定建设单位因概算投资的单位造价偏低、桩基础超深及增加道路、室外地坪及室外挡土墙等原因,致使该项目超概算投资63.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砚山县教育局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今后在工程建设申报中,应全面、完整如实的申报建设内容,杜绝计划外工程,避免项目超计划、超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日对砚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砚山县水务局根据《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砚山县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向省州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了建设手续。日,云南省水利厅以(云水防汛[2012]51号)文批复,同意文山州水务局上报的《砚山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审定本)》,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情、水情站点布设及信息采集方式及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即预警区域内共享自动雨量站30个,(含中小河流在建的山洪灾害易发区内的20个)、自动水文(位)站9个、气象站1个;新建自动雨量站12个(含气象部门3个)、自动水位站10个。系统建成后监测预警平台将收到43个自动雨量站、19个自动水位站的雨情、水情信息。建设县级监测预警平台1个、建立县级预警系统1个。同时新建简易雨量站203个,在203个自然村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投资概算72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0万元、州和县两级自筹资金120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水务局在该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该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有效地改善了砚山县防灾减灾条件,增强了砚山县自然灾害防治和预警能力,对保障砚山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573.51万元,审定的总投资为573.51万元,未发现多计工程款问题。
二、审计建议
审计结束后,砚山县水务局应及时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建设形成的欠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砚山县凹龙科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12月6日对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凹龙科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凹龙科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关于砚山县凹龙科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水管[2015]13号)建设。计划投资181.52万元,批复建设工程规模:死水位1 552.60m,相应库容为0.97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 558.00m,相应库容9.16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为1 559.12m,相应库容12.36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 559.35m,相应库容13.09万立方米。根据防洪安全复核结论,同意坝顶清挖找平至1559.50m,增设1.2m防浪墙(墙顶高程1 560.70m)。建设内容:同意根据病险情况采取的工程处理措施:采用帷幕灌浆方案作为大坝坝体和坝基(肩)的防渗处漏方案;对大坝坝顶、坝坡进行整修;新建排水棱体;增设大坝观测设施;扩建溢洪道;新建输水建筑物;扩建永久进库公路1.0km,新建临时道路0.5km;新建管理房50平方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该工程的竣工交付使用,加强了坝体的稳固性,改善水库排水条件,延长了大坝的使用寿命。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140.31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140.02万元,审计核减0.2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0.29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0.2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八嘎乡八嘎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 2 017 年1月4日至日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八嘎乡八嘎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八嘎乡八嘎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根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2014年“全面改薄”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5]34号)文批复建设,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八嘎乡八嘎小学内;工程计划总投资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于日开工, 日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对工程进行初验,初定为合格。工程位于八嘎小学院内,共5层,框架结构。
审计结果表明,八嘎乡八嘎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自建设以来,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砚山县教育局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合规,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八嘎乡八嘎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的建设和实施符合省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发展方向,符合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所提出的教育发展战略,尽快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普九”成果,提高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规模办学,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取到积极作用。新建的宿舍楼完成建筑面积1050m2,解决了近200名学生的住宿困难,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245.26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238.39万元,审计核减6.8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 6.87 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 6.87 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教育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二是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完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尽可能做到工程投资与投资概算一致,避免工程建设出现超概算投资及建设资金缺口情况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教育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教育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8月10日对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砚山县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根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项目,项目全长3.72公里(K70+80~K73+800)。建设内容为中央绿化隔离带绿化种植,人行道行道树种植,两侧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绿化种植。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组织初验。
审计结果表明,国道323线平远过境段市政绿化工程自建设以来,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明确了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合规,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的竣工交付使用,有效地改善了平远市政绿化美化环境,对提高当地人居环境、优化空气质量、美化市政道路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该工程送审投资为889.59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883.74万元,审计核减5.8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5.85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工程取费计算错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5.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审计结束后,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建设形成的欠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后期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日对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根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稼依华侨管理区新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砚发改[2014]98号)文批复建设,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占地290 ㎡ ,总建筑面积863.4 ㎡ ,3层,砖混结构。内设服务大厅、残疾人服务室、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纠纷调解室等;工程计划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工程于日开工,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于日组织对工程进行初验,初定为合格。完成建筑面积826 ㎡ ,共3层,现浇钢 筯 混泥土结构。
审计结果表明,稼依华侨管理区侨园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自建设以来,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合规,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的竣工交付使用,有效地改善了侨园社区为民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服务功能,对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拉近与群众的关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220.38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211.65万元,审计核减8.7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8.73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8.7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稼依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日对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2013 年11月18日,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批复》(砚发改[2013]78号)对砚山县教育局报送的《关于调整江那镇幼儿园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的请示》(砚教请[2013]68号)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原砚发改[2012]57号批复砚山县江那镇幼儿园建设项目校舍建筑面积3426平方米,总投资5 130 000元,调整为校舍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总投资15 860 000元(含土地款4 500 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6 151 400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5 171 700元,县级财政配套4 536 900元。砚山县教育局分别向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该工程项目于日开工,日竣工,工期270天。完成建筑面积7 014.34 ㎡ 。工程位于砚山县建设北路与市政北路交汇处(现砚山县民族中学西北角)。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教育局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合规,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有效地改善了砚山县幼儿教育条件拥挤的状况,为砚山县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对促进砚山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1 598.07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1 544.73万元,审计核减53.3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 53.34 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取费的计算不符合规范标准、定额套用错误、多计工程量、虚增材料单价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5 3.34 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教育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教育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教育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客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至12月8日对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客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客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关于砚山县客田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水管[2015]7号)建设。计划投资121.16万元,批复建设内容:增设0.7m防浪墙;采用以排水为主防止细颗粒流失的处理方案;对大坝坝顶、坝坡进行修整;增设贴坡排水体;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对溢洪道进口段和控制段进行改造;对输水设施进行改造;改建上坝公路0.1km;扩建永久进库公路1.5km;新建场内临时道路0.4km;新建管理房50平方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85.72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85.61万元,审计核减0.1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0.11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0.1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蒲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至12月7日对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蒲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蒲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关于砚山县蒲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水管[2013]34号)建设。计划投资490.6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坝坝顶、坝坡进行整修;增设坝脚贴坡排水体;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对溢洪道进行改造;对放水设施进行改造;扩建进库公路0.6km,施工路1.0km;新建管理房50平方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完成大坝坝顶、坝坡修整及输水涵洞改造。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83.8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83.79万元,审计核减0.0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0.06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0.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土基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至12月7日对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土基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土基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关于砚山县永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水管[2013]33号)建设。计划投资414.92万元,批复建设内容:增设0.8m防浪墙;对大坝坝顶、坝坡进行修整;增设坝脚贴坡排水体;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对溢洪道进行改造;对放水设施进行改造;扩建进库公路1.2km;施工路1.0km;架设380V输电线路1.0km;新建管理房50平方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131.3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127.62万元,审计核减3.7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3.73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3.7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维摩乡长岭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12月6日对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维摩乡长岭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维摩乡长岭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文件《关于砚山县2015年度抗旱应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水规计[2015]30号)建设。批复建设内容及概算投资:(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完成从已建主管至各村寨调节池的配水设施建设。安装DN200镀锌管1510m,安装DN150镀锌管10258m,安装DN100镀锌管18775m,安装DN80镀锌管11679m,安装DN65镀锌管15048m,安装DN50镀锌管9665m,安装DN40镀锌管3270m,建设1000立方米调节池1个,200立方米调节池6个,150立方米调节池2个,100立方米调节池6个,50立方米调节池6个。(二)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工程概算总投资677.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6.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93.23万元、临时工程12.79万元、独立费用24.96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7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207.34万元。
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该工程的竣工交付使用,加强了坝体的稳固性,改善水库排水条件,延长了大坝的使用寿命。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465.7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464.45万元,审计核减1.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1.3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1.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小跨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至12月7日对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的砚山县小跨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小跨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依据文山州水务局文件《关于砚山县小跨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水管[2013]32号)建设。计划投资192.40万元,批复建设内容:增设0.8m防浪墙;对大坝坝顶、坝坡进行修整;增设坝脚贴坡排水体;增设大坝观测设施;对溢洪道进行改造;对放水设施进行改造;扩建进库公路1.8km;施工路0.5km;新建管理房50平方米。
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于日开工,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在 该建设项目工程 的建设中,明确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 工程建设执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118.61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 118.54万元,审计核减0.0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0.07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多计部分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0.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323线至红土塘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日对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实施的砚山县323线至红土塘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323线至红土塘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下达维摩乡红土塘等10个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砚发改[2016]22号)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
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2016年8月竣工。路线起点K0+000(323线),止于K0+829(红土塘),全长0.829公里。该路段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级配砂砾基层(15cm)。K0+000~K0+812.839路基宽4.5米,行车道为3.7米,路肩为2*0.4米C20片石混凝土路缘石。施工内容有:软基换填,排水沟,浆砌挡土墙,路面硬化,警示墩等。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112.07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112.07万元,审计未发现多计工程款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超计划投资23.55万元, 本次审计认定实际施工过程中 增加路基换填工程量,增加路基排水沟工程量等原因,造成项目超计划投资23.5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按照项目报批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追加投资的事宜。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一是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二是对工程的变更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资料,以便在决算审计时提供有力依据,以保证工程造价决算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砚山县教育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作对接工作。
砚山县2015年长岭街至核桃寨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日对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实施的砚山县2015年长岭街至核桃寨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及效益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砚山县2015年长岭街至核桃寨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依据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下达维摩乡红土塘等10个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砚发改[2016]22号)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
该工程于2016年3月开工,2016年8月竣工。路线起点K0+000(长岭街),止于K2+365.057(核桃寨),全长2.365057公里。该路段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级配砂砾基层(15cm)。K0+000~K2+365.057路基宽4.5米,行车道为3.7米,路肩为2*0.4米C20片石混凝土路缘石。施工内容有:软基换填,排水沟,浆砌挡土墙,路面硬化,警示墩等。
审计结果表明,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对工程建设严格监管和把关,建设程序合规,操作规范,基本建设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建设过程中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该工程送审总投资为307.25万元,审计审定总投资为306.3万元,审计核减0.9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方多计工程款 0.95 万元。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送审结算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0.9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 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砚山县审计局建议: 审计结束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及时进行了整改。 对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砚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已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价款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已作了核减调整。
砚山县人民医院大门、保卫科及绿化工程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砚山县审计局于日至6月20日对砚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的砚山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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