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台湾申请我去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移民曙那边跟我老婆家访后也面谈了,面谈了快一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有消息呢,

  白狼原名张安乐,为前竹联帮大佬,曾卷入著有“蒋经国传”的美籍华人江南命案,现于大陆开厂经商,今年9月开办中华大同盟网  背景资料:从10月25日起,台湾又要多出一个新政党「保卫中华大联盟」,顾名思义,这个政党的诉求是捍卫中华民国、反对台独,党主席是避走海外的「白狼」张安乐,由前竹联帮虎凤队队长王兰负责对外发言,不怕外界异样眼光,他们呛声,谁说黑道不能爱国?   保卫中华大联盟选在光复节正式成立,不过,党主席张安乐遭到通缉不能回台,透过电脑视讯,隔海发声。   白狼说,不管抹红、抹黑他都不怕,保卫中华不分黑道白道,爱国才是重点。   保卫中华大联盟,主要两大诉求,反台独兼捍卫中华民国,包括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亲民党立委秦慧珠都来致意,想的除了一统中国,最主要还是台下的张张选票。   白狼档案(一)  「阿达新闻档案周末延长版」自从前年十二月底推出之后,我在每周六的下午,都固定会花上一个小时,向听众朋友们细说一个新闻故事。故事说了一年多,有些朋友也会好奇的问我:「你的新闻档案要讲到什么时候才会落幕?」这问题,我也说不准,反正,心里不预设个时间表,能讲到什么时候、能讲多少,就看自己以往所留存的资料何时用尽吧!   也有朋友问我:「你以前不是也跑过社会新闻吗?怎么从来没听你谈过有关黑道的故事呢?是不是不敢讲,怕遭到那些帮派兄弟的报复?还是说,你根本不认识什么道上的人物?」   说完全不认识,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说不想提黑道的故事,那也未必。   事实上,打从「阿达新闻档案周末延长版」开播之后,我就一直很想谈一个有关黑道大哥的故事,但几经思索之后,最终仍是搁下了。   其实,倒不是担心会有什么后遗症,而是因为这件档案实在是过于错综复杂。如果要仔细整理,其内容之广,或野i以单独集结成册,但如果大刀阔斧,把其中的某些枝节删掉,又觉得过于可惜。更重要的是,这件档案的前半段,我并没有亲身参与过。   记录一个档案,其中却有一半左右的内容不是自己跑过的新闻,怎么想,都会有些心虚。因此,这档案就这么搁下了。   可是,这一年多来,我心中一直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告诉我,无论如何,不能让这档案被埋没在荒烟蔓草之间,总要有人如实的把它记录下来。   这段期间,我很努力的找了些资料,把不足的部分补上,自己觉得时机也差不多成熟了,于是,终于决定推出这个档案─白狼张安乐档案。   在介绍白狼张安乐之前,有一个人、有一件事、有一个组织不能不提。那个人是陈启礼,那件事是江南案,那个组织是竹联帮。   先从竹联帮和陈启礼谈起。   如果说,竹联帮是国内最大的一个帮派组织,我想,大概没什么人会反对。   民国四十五年,竹联帮在台北县永和市成立,它的前身是「竹林联盟」。之所以用「竹林」这两个字为名,是因为这个组织成员活动的地点大多都在永和市的竹林路一带,因此就顺理成章的用了「竹林」作为组织的名号。   一位竹联帮的元老告诉我,竹联帮刚成立时,他们也学武侠小说里各门派的作法,彼此成员之间都有「切口」暗语,以便辨识敌我。据说,他们的「切口」是:「竹叶飘飘处处联。」但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一开始,竹林联盟的成员只有十七个青少年,这些年轻人都是眷村长大的孩子们,父执辈中,不乏军政界的高官。他们会组织帮派,和当时社会环境也有很大的关联。   试想,一个眷村里,住着的都是一群不懂闽南语的外省子弟,但出了眷村,外头都是满口台语的本省小孩。双方的生活习惯既然有所差距,语言沟通上又有隔阂,两方人马自然互相都看对方不顺眼,因此,眷村里的外省小孩与眷村外的本省兄弟发生斗殴的情形,就履见不鲜了。   长此以往,眷村内的青少年慢慢从血的教训中领悟了「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他们很自然而然的就组成了帮派集团,当帮派的兄弟受到欺侮时,就群起反抗,慢慢的,外省帮派的力量就愈来愈扩大了。   竹联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的。   竹联帮第一代的成员只有十七个,他们聚在一起,拟定了帮规,也各自取了绰号。而他们的绰号也很特别,都是动物的名字,例如:青蛇、黄雀、白狼、鸭子等等。其中,白狼就是张安乐,鸭子就是陈启礼。   到了民国六0年代,竹联帮日益壮大,帮派的成员不想再继续困守在永和,他们决定跨过淡水河,攻入台北市。   要攻入台北市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台北市几个比较繁华的地带,早就被本省挂的角头们纳入囊中了。   谈到「本省挂」、「外省挂」,这是道上对于国内的黑道势力最粗浅的划分方式。一般来说,「外省挂」都称为「帮派」,好比说:竹联帮、四海帮、飞鹰帮、松联帮等等;「本省挂」则称之为「角头」,例如:芳明馆、后菜园、祖师庙、龙山寺口、南机场等等。不过,本省挂的组织聚合中,也有称「帮」的,例如,牛埔帮,就是非常有名的本省挂角头。   角头和帮派不同。   本省挂的角头大多拥有自己的地盘,属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性质,他们各自划分了势力范围,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地区的角头,就靠着他辖下的特种营业维生,很少会去侵犯别人的势力范围。   但外省挂的帮派不同。   前面说过,帮派大多出自于眷村地区,原本就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如果想让帮派壮大,就一定得向外拓展势力。但一向外开拓,就很容易碰上旧有的角头势力,而角头当然不可能把辛苦经营多年的地盘双手奉上。所以,在民国五、六0年代,外省挂帮派和本省挂角头之间就常常发生争夺地盘的械斗。   这样的械斗,在帮派份子的口中,就成了「打仗」。   我诱s刀、武士刀、扫刀对砍。入夜后的中山区,不时成为另一种程度的杀戮战场。   当年,竹联帮之所以能够顺利的攻入中山区,「鸭子」陈启礼是个很关键的角色。   陈启礼,民国三十二年四月出生,六岁时遇到国共内战,便和父母军队来到台湾。他的父亲在司法界任职,曾经担任过台湾高等法院的法官。民国四十七年,陈启礼加入竹联帮,当时他才十四岁多,是帮内年纪最小的成员。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在帮中的地位也愈来愈重要。民国五十四年,陈启礼入伍服役,官拜陆军少尉,两年后退伍,他又回到竹联帮内,而且很快就成为帮中的带头大哥。   民国五十九年,陈启礼涉及一件持械斗殴案,把对方杀成重伤,事发之后,他被捕入狱,并被判刑两年半。但他服完刑之后,又被送到绿岛管训三年,直到六十五年才获释。   根据陈启礼自己的说法,他出狱后大约有四年左右的时间不再理会帮派中的事务,并且自己开了一家消防设备公司:承安企业,而且干得有声有色,但到了民国六十九年,政府的特勤组织找上门来,要他重回帮派,重组竹联帮。   陈启礼说,政府当时告诉他,社会上有一股反政府的势力,非常的猖狂,但对于这些反政府的活动及成员,政府不方便出面,所以希望陈启礼能够回到竹联帮,把竹联帮组成一个可以捍卫中华民国的铁卫队。最初,陈启礼拒绝,但政府当局就发动一波接着一波的扫黑行动,把竹联帮的小兄弟都逮到牢中,陈启礼无奈,只好答应政府的条件,在民国七十年间回到竹联帮内担任领导人的角色。   陈启礼懂谋略,又懂组织运作,知道如何集结帮派力量去打天下,以及如何巩固夺下的地盘。因此,几年之后,中山区的赌场、地下舞厅、夜总会,都被竹联帮牢牢的控制住。   这时的竹联帮也发展成了一个很有规模的帮派。成员也早就从原本的十七个人,扩展为数百人的黑道组织。在竹联帮底下,还成立了鹰、龙、狮、陛B凤五个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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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其他的帮派成员一样,帅岳峰对政府这招「萝卜与棍子齐下」的狠招也是踌躇不前。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政府列为扫黑的黑名单之中。如果没有,他却主动出面自首,无异不打自招,而且这辈子可能都要被治安单位列管,从此永远翻不了身。但如果他早就被「点名作记号」,那么,就算他不自首,将来也难逃牢狱之灾。   几经思考后,帅岳峰想到,导演白景瑞刚好认识新任的情报局局长汪希苓,不如请白景瑞帮他刺探看看,如果情况真的不妙,也可透过白景瑞代为说项,看看能不能化解危机。   六月中,在白景瑞的安排下,帅岳峰和汪希苓在台北市中山北路的老爷酒店见了面,双方简短的交换了意见。一个月之后,汪希苓作东,在情报局敦化南路招待所回请帅岳峰。这一次,双方就谈得比较深入了。   在汪希苓的想法中,竹联帮份子大部分都是外省子弟,国家、民族的意识很强烈。如果能够吸收,或陈铈鰿鬲F府作些事。   对此,帅岳峰深表认同,不过,他自称自己在帮中的份量不够重。如果要把整个竹联帮都带到正途,都为政府所用,必须由帮内的带头大哥出面才行。   帅岳峰口中的带头大哥,就是「鸭子」陈启礼。   十天之后,白景瑞搬新家,在家中大宴宾客。汪希苓夫妇获邀,帅岳峰自然也出席,甚至,连蒋纬国都现身白家。而在座的宾客之中,最特别的一个人,当然是陈启礼。  [ Last edited by kisskill on
at 11:51 ]  kisskill 11:02:27   白狼档案(二)   七月三十日、八月二日,汪希苓连续两次邀请陈启礼、帅岳峰到情报局永康街招待所吃饭。八月二日那晚的懋|上,还多了情报局副局长胡仪敏,情势非常清楚,汪希苓已经打定主意,要吸收陈启礼这个竹联帮的大哥,作为情报局的运用人员了。   根据陈启礼日后在「一清专案」落网时,在调查局写下的自白书「我狙杀刘宜良详细经过」,陈启礼很完整的交代了他被汪希苓吸收的过程。   在自白书里,陈启礼说,汪希苓和他们用完壑妨寣A把他带到二楼的房间关门密谈,并且聊到跟大陆进行的殊死战。   陈启礼说,汪希苓提到,想要让帮会人员进入大陆搜集情报,并且发展据点,为国家多作点事。汪希苓还问陈启礼愿不愿意参加情报局工作。   陈启礼在自白书中说,他就算没正式参加情报局的工作,也早就在为国家作事。陈启礼还提到,他很想到美国,把张灿鍙、钒H良等主张台独的份子干掉,为国除害。汪希苓听了大喜,他当下说,过几天会通知陈启礼到情报局受训,以后,陈启礼就直属于他,双方之间的联络人就由副局长胡仪敏担任。   之后,汪希苓就切入了重点。   陈启礼的自白书是这么写的:「之后,汪局长就提到美国有一个叛恣A以前是政工干校的,现在旧金山,详细资料我会给你。」   八月十四日上午,陈启礼和帅岳峰到台北市兄弟饭店门口碰面,过了一会儿,情报局副局长胡仪敏亲自开车过来,把他们接到阳明山上的情报局训练基地去,接受为期四天半的情报作业训练。在训练所里,陈启礼、帅岳峰都受到了高规格的待遇,其中,陈启礼住宿的房间是局长卧房,帅岳峰则住进了副局长室。   第二天,汪希苓赶到训练所探望陈启礼,并且对他下达明确指令,「给刘宜良最严厉的制裁!」   受完训后,陈启礼、帅岳峰赶办赴美签证,而情报局此时也介绍了第三处副处长陈虎门和他们碰面,陈虎门告诉陈启礼,在这次的行动中,由他担任联络人。   这段期间,陈虎门提供了大量的资料给陈启礼,其中包括一张刘宜良的全身照、英文名字、旧金山住址、生活起居习惯以及每天上班时的路线图及时间表。   九月十四日,陈启礼带着太太陈怡帆以及帅岳峰共同启竣@定要杀死,如果救活的话就麻烦了!」   陈启礼点头。一场腹C   抵达美国洛杉矶后,陈启礼开始着手布局准备暗杀刘宜良。他原本不想自己动手,只想找竹联帮在美国的兄弟执行。这么做,有个好处。万一事发,不太容易牵扯到台湾方面。可是,陈启礼一打听,发瓷A他怕事迹外漏,反而糟糕,只好暂时按兵不动。   就在此时,帅岳峰家中发生变故,他的太太打越洋电话来,说二女儿和别人私奔了。帅岳峰方寸大乱,只好提前匆匆返国。而陈启礼也利用这个机会,把一直蒙在鼓里的太太陈怡帆也支回台湾。   少了一个帅岳峰,人手不足。陈启礼只好打电话回台湾,找竹联帮的总护法,绰号「鬼见愁」的吴敦,要他火速赴美支援。   这段期间,旧金山渔人码头刚好在闹罢工,警察四处都是,陈启礼见状,知道不能鲁?下手,只好继续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但是,他等了快一个月,看到情况还是没有改善,他担心夜长梦多,会走漏风声,决定要采取行动。   十月十三日,陈启礼再打了电话给人在洛杉矶的竹联帮忠堂堂主董桂森,要他准备好枪械,随时要准备行动。   陈启礼之所以会选择找吴敦、董桂森支援,是有原因的。   根据陈启礼自撰的「诛杀叛逆刘宜良经过」一文中,他说:「吴敦,三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生,安徽人,政工干校十九期,忠党爱国,品德敦厚,极具执行经验。董桂森,四十一年二月十日,四川人,陆军第一士校四期,服役两栖侦查队,军人之后,党国观念强烈。」   什么叫「极具执行经验」呢?这不是正意味着吴敦对这类型的暗杀任务是熟门熟路吗?而董桂森服役于两栖侦查队,那是指海军陆战队的蛙人部队了。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蛙人部队有多么的强悍,董桂森既然能在蛙人部队中担任士官,自然也有过人之处。   十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半,陈启礼、吴敦、董桂森三人依照计划,偷偷潜到刘宜良家中的车库,过了一会儿,刘宜良喝完咖啡,下楼到车库准备开车。   他没想到,他面对的,不是他的爱车,而是死神。   根据陈启礼在调查局写下的自白书,他描述了暗杀刘宜良的场景:「等了很久,听到人下来,吴敦看到他走过来,就突然从柱子后面出来,他啊了一声不大,就一弹中在眉毛下,看到一团黑,人没出声音,跪下前头碰到车再跪下,面朝天倒下,小董上来肚子补两枪,也看到两团黑,知道一定完了,就出来…」   干完了这件暗杀案,陈启礼一行人飞快的脱离现场,返回洛杉矶。之后,陈启礼打了一通电话给陈虎门,告诉他:「买卖已成,效果如何,明日就知。」   陈虎门不放心,还追问了一句:「躺下了还会不会起来?」   这答案,不问可知。   于是,陈虎门要他们几个人赶快回国,以免行踪曝露后,被美国治安单位逮获。但陈启礼不放心,他怕回去之后被情报局灭口,而吴敦和董桂森则是不想回国。   原来,吴敦赴美之前几天,才被警方约谈过,问他是不是竹联帮的总护法?吴敦虽然马上向警方自首,宣布脱离帮派,但总担心警方不放过他。而董桂森在国内和别人也有些恩恩怨怨,他跑到美国,本来就打定主意不回台湾的。如今,陈虎门要他们三个人一道儿回去,这反而让他们犹豫了。   为了自保,陈启礼决定留下录音记录。他一个人关在房里,对著录音机把暗杀刘宜良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录完了两卷带子后,他把录音带分别交给吴敦和董桂森,要他们再转交给自己最信得过的人保管,如果情况真的发展到不可控制时,就公布录音带。   董桂森手中的这卷带子后来就交给竹联帮在美国的另一名成员,?号「黄鸟」的陈志一。   一切安排妥当,而且陈启礼也从电话中得到陈虎门的承诺,保证情报局会出面把吴敦、董桂森从扫黑的黑名单中剔除,他们三人才搭机在台北时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返抵桃园中正机场。   任务达成,汪希苓自然很高兴。他在二十四日约了陈启礼及帅岳峰到情报局天母招待所共进晚嚏A并慰勉有加。两天之后,陈虎门也出面邀请吴敦、董桂森到天厨曙U见面,同样也是把他们两人大大的夸赞了一番。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他们正陶醉在「为国锄奸」的英雄梦中之际,由国家安全局局长汪敬煦下令执行的「一清专案」扫黑行动,却在十一月十二日国父诞辰纪念日这天傍晚发动了。
  其实,整个行动从这天早上开始就已经是蓄势待发了。   早上八点,各县市警察局勤务中心把辖区内的刑警都召集到警察局里待命,随后分组,每个小组都接到一个密封的信封,而且奉令不到行动时间不能打开。所有成员进到待命地点后,一律不得离开,也不能对外通联。   晚间七点左右,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队肃窃组专案人员冲进陈启礼家中,当场把他逮捕,并且立刻开始搜索。   在陈启礼家中,警方搜到最要命的一份文件,是陈启礼放在手提箱内的笔记本。那本笔记本中,很完整的记载了陈启礼等人到美国暗杀刘宜良的前因后果。   陈启礼落网的消息传回台北市警察局后,局长颜世锡马上下令各小组立刻拆黎滮W的信封,然后再依照信封中的指示,前往逮捕所谓的「黑道份子」。   于是,「一清专案」就在陈启礼落网之后正式展开。   根据警方高阶人员后来的回忆,「一清专案」秽?F是冲着陈启礼而来。因为,当时他们接获的指示是,一定要先抓到陈启礼,才能后展开后续缉捕其余黑道份子的作业,如果陈启礼没逮到,后面的行动也不能进行。所以,这名高阶警官强烈怀疑,所谓的「一清专案」,美其名是扫黑,但骨子里根本就是要抓陈启礼,但又怕只抓他一人过于突兀,只好再抓其他的小弟们作为陪祭。   这一天,全省一共扫了一百多名一清对象到案。   十一月二十六日凌晨,吴敦在台北市落网。至于董桂森,他则一路躲藏,直到十二月底,他逮到机会终于潜逃出境,躲到菲律宾去了。   陈启礼为什么会成为「一清专案」的对象?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有人怀疑,逮捕陈启礼根本是情治单位早就已经设计好的行动,目的是要把他关入大牢中,以便让暗杀江南案的秘辛永远沈寂。但情治单位行动前,压根儿也没想到,精明的陈启礼早就在美国录下了两卷保命录音带,也没想到不知来龙去脉的台北市刑大肃窃组人员,在搜索陈启礼家中时,会搜出那一本要命的笔记本。   更糟的是,这本笔记本经过在场的刑警们传侪寣A暗杀江南案的经过早就已经不是秘密,随时都有可能走露风声,被媒体得知。   也有人辣陧H   但是,如果情报局并没有参与策划「一清专案」的逮捕行动,那么,主持这次计划的国家安全局局长汪敬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若说,汪敬煦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情报局指示陈启礼等人犯下了江南命案,却在误打误撞之下,捅翻了马蜂窝,或部A这只能说,一切都是命。但事实上,汪敬煦事先真的不知情吗?   根据联合报资深记者汪士淳所写的「忠与过─情治首长汪希苓的起落」一书中所载,汪希苓自称,他找陈启礼暗杀刘宜良之前,的确没有向汪敬煦报告过。可是,在暗杀行动成奶妨寣A他马上到国家安全局局长办公室,向汪敬煦面报此事。   如果汪希苓没有说谎,那就要想想,为什么汪敬煦明知陈启礼为情报局干了这么大的事,也知道如果逮捕他,很可能就会让暗杀江南的内幕曝光,汪敬煦为何还是选择要动他?而且,他还变成首要目标?难道说,这一切都是刻意的安排?是情治界里面见不得人的恶斗?是汪敬煦为了要彻底铲除汪希苓的势力,而故意策划逮捕陈启礼的行动,借以让江南案曝光,并进而使汪希苓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   果真如此,那也只能说,情治界的斗争真是太可怕了!   十一月十六日,我国政府透过外交管道,把陈启礼涉及江南案的内情通知美国联邦调查局,但直到此时,FBI还不知道这件案子里,有我国的情治界首长参与。   到了这个阶段,政府当局还是对陈启礼抱着一丝期待,希望他能够以国家利益为重,一肩扛下暗杀刘宜良的责任,不要再咬出其他的人。但陈启礼又怎么可能同意?在他的想法中,他明明为国家出力、作事,最后却被国家出卖,成为阶下囚,他又怎么会愿意再替政府挡子弹?   于是,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侦讯过络埴虒g过」。   至此,知道江南案内情的人愈来愈多。纸包不住火,政府高层评估,情报局长汪希苓被供出来,只是时间的问题。   现在,轮到白狼出场了。   其实,白狼原本差一点也要参与了暗杀刘宜良的行动。   原来,在陈启礼到美国准备暗杀刘宜良之际,他准备找美国的竹联帮兄弟下手,白狼张安乐原本是目标人选之一,后来,陈启礼听说张安乐说A他觉得不妥,因而作罢。白狼手上才没染上这次命案的血迹。   但陈启礼被「一清专案」扫到牢里去后,他透过帮内的管道,很快就得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也知道陈启礼在美国留下了保命录音带。为了营救大哥,白狼决定要跟政府谈条件。   这年十二月间,他打了电话和国民党文工会副主任魏萼取得联系,双方也约了见面的时间、地点。   一见面,张安乐就挑明了说,他手上握有陈启礼的保命录音带,正考虑要透过美国的媒体公布。如果政府不想让丑闻曝光,就必须答应他三个条件。一,所有一清被抓的兄弟,如果有人涉及刑案,就移送法院处理,如果没有犯罪证据,就马上放人;二,陈启礼、吴敦不能被秘密羁押,警总必须马上交人,把他们送到司法机关侦查;三,停止继续追缉已经逃到菲律宾的董桂森。   到了第二年元月,国安局长汪敬煦透过人传话给白狼,表示「没什么好谈的」。白狼决定引爆内幕。   白狼先和保管录音带的竹联帮份子「黄鸟」陈志一联络,要黄鸟交出录音带。拿到录音带之后,白狼和黄鸟以及一名世界日报的女记者三人,在车上听完了这卷带子。听过之后,三个人面面相觑,都发现事态严重。但是,政府方面态度强硬,始终不愿意接受白狼的条件。白狼左思右想,最后决定要把带子交给美国联邦调查局。   就在白狼交出录音带的前一天,汪敬煦大概也知道整件内幕即将曝光,所以也把事件的严重性告诉参谋总长郝柏村。郝柏村向总统蒋经国报告后,双方研商,决定要把汪希苓等人停职,移送军法审判,以控制损害。   第二天,也就是七十四年元月十三日上午,汪希苓、胡仪敏、陈虎门三人奉令,到国家安全局报到,国防部军法局少将副局长张莹带着军事检察官王惠然早已在局长室门口的会客室等候多时。汪希苓向汪敬煦报到后,马上被转介给张莹。张莹向他表明身分,随后就把他们三人押解上车,送到警总招待所软禁。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美国的白狼也打了电话给联邦调查局,表示手上有陈启礼的录音带。他约了两名FBI的干员刘善谦、基斯在洛杉矶林肯广场饭店门口碰面,张安乐上了调查员的车,并且把装著录音带的信封交出去。   联调局人员拿到带子之后,三个人一同进到饭店,开了个房间,就聚精会神的听起这卷带子的内容。   这卷由陈启礼所录下的录音带,长达十四分钟,详细的叙述了刺杀作家江南的始没。以下,即是这卷录音带部分译文的内容:   「作家江南,本名刘宜良,他是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在培养的优秀人员。可是,最近一、两年里,他背叛了国家对他苦心的培养,甚至著作了蒋经国传,直接侮辱了国家元首。所以在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在阳明山情报局训练中心基地,局长的房间里面,由汪局长指派我陈启礼还有助手帅岳峰,到美国执行刺杀叛悚漕?鞳C」   「在座的有胡副局长,还有陈虎门处长。选陈处长为联络人,是因为陈处长的工作,以前在泰国,现在是在东南亚,这样可以避免嫌疑。」   「我留下这卷录音带,主要的是对吴敦以及小董的责任感。因为我担心这件事情会导致政府方面对我们的杀人灭口,所以留下这卷录音带。」   「至于我的身份,我是中华民国情报局的情报员,在情报局里面,我的名字是郑泰成,我的本名是陈启礼,我是属于『基』,基地的基,六二一七,我的编号号码是七三00六三,我是情报局汪局长直接吸收我入情报局的,我直接听命于汪局长,而下令我执行的人是胡副局长,我的联络人是陈处长陈虎门。我的工作是狙杀这些叛逆,发展在美国的竹联帮,发展台湾整岛的竹联帮。」   「我把这卷录音带留下来,另外还留下了一卷录音带。如果我带着小董和吴敦回台湾,如果我们有任何不测的事情,就将这卷录音带公布。」  [ Last edited by kisskill on
at 11:27 ]  kisskill 11:03:08   白狼档案(三)   当时,白狼一心一意只想援救身陷牢笼的陈启礼,他没有想过,公布这卷录音带,除了会让政府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局之外,连带的,他等于也把竹联帮在美国的势力公诸于世,这无可避免的会让美国治安当局侧目,也埋下了他后来在美国坐牢十年的远因。   录音带的曝光,以及情报局中将局长汪希苓的收押,让江南案成为轰动国际的重大新闻。现在,情势既然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那么,一切的后续处理方式,只好照着制度走。
  @笑春风2014 其中,汪希苓、胡仪敏、陈虎门被送到军法局军事审判,而陈启礼、吴敦则被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接受杀人罪的司法调查。   在美国的白狼,看到局势的发展,他愈来愈心急。为了营救陈启礼,他决定再出奇招。   首先,白狼透过一名中间人,和刘宜良的遗觉Z蓉芝接触,他并且代表大哥陈启礼到刘宜良的灵位前上香致歉。   接着,在三月一日这天晚上,在洛杉矶蒙特利公园林肯广场饭店举行的一场公众辩论会中,白狼现身。他当着发言台上的崔蓉芝等人的面前,大声的提出要求,他有话要说。   崔蓉芝把他介绍给在场的群众后,白狼接过麦克风,开始向大家细诉竹联帮是怎样和国民党牵扯在一起的。   说到最后,白狼很坚定的说:「蒋经国的儿子蒋孝武命令陈启礼暗杀了刘宜良,这是他的命令,他认为这是为了他的国家。」   白狼指控蒋孝武是江南案的幕后主使者,这项消息马上轰动当地的华人社区,台北方面也很快就得知此事。   愤怒的蒋孝武很快就发表声明说:「我从来没有在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政府部门工作过,或曾掌管过此类部门。我与陈启礼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我们素未谋面,直到最近在报上读到有关他的事之前,我对他根本一无所知。」   蒋孝武是不是真的曾经参与了秘密筹划暗杀刘宜良的行动?这是一件历史公案。白狼从来没有交代,他是如何掌握这项情报的,但在美国时,他坚持这样的说法,毫不改变。甚至,即使到他后来在美国坐牢,接受美国媒体访问时,他仍然说:「我是一个文人,没有完全的证据来说明蒋孝武是不是有参与这件事,但是,根据我们的帮规,他该杀!」   可是,多年之后,白狼回到国内,再次面对媒体追问时,他却变得异常保守。他说,他其实也没有证据支持他对蒋孝武的指控,但当年,他之所以要把蒋孝武咬出来,目的是为了要对政府造成压力,为了要救陈启礼。   哪一种说法才是他的真心话?可能只有白狼心里清楚。   几年之后,我进入新闻界,打听到当年承办陈启礼案的检察官是谁后,我曾和他们深入的谈过当年办这件案子时的情况。   七十三年底,台北地检处负责侦查陈启礼、吴敦杀人案的检察官是张清云,如今,他已经是检察长了。   张清云回忆,他当时曾到台北看守所讯问陈启礼、吴敦,而他们两人也都很合作,都承说C张清云问他们行凶的动机,他们都说是出自爱国心。   我问张清云,有没有问陈启礼行凶前是否有高层人士授意?张清云说,他当然有问这个问题,但他也说,他话一出口,陈启礼就反问他:「我可能接触到那么高层的人士吗?」   后来,张清云因为父丧请假,无法继续侦办本案,所以就把全案移交给襄墨D任检察官谢文定负责。如今的谢文定,是法务部政务次长,今年九月,他很有可能会在卢仁发退休后,继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   谢文定也说,当年陈启礼在侦讯时,就很明确的供出是受到了情报局局长汪希苓的指示,对刘宜良进行「制裁」。我问他:「据你所知,这件案子有没有比汪希苓更高层的人士涉入?」谢文定苦笑的说:「这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答案,可能只有汪希苓自己最清楚。」   他说,陈启礼既然是经汪希苓授意杀人,那么,汪希苓背后还有没有人,陈启礼怎么会知道?   民国七十四年四月九日,台北地方法院对江南命案作出一审判决,陈启礼、吴敦被控杀人,罪名成立,两个人都被判处无期恣A是因为汪希苓和刘宜良之间早有私怨。   很显然的,军法当局早就已经设定好,要把这件暗杀案控制在「私怨报复」上。如此一来,在汪希苓以上的有所党政情治要员,都能顺利脱身。   五月三十日,国防部高等军事覆判庭作出判决,维持原审的刑度。同年九月五日,最高法院也维持了陈启礼、吴敦原审的判决,江南案的一干被告们都为了这场暗杀事件付出了代价。   在国外部分,竹联帮的份子也开始走衰运了。   先是董桂森,他在躲过了「一清专案」的扫荡之后,于七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潜逃到菲律宾,由于担心政府情治单位会派人暗杀他,董桂森日日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他到菲律宾不久之后,觉得不安全,就再逃到新加坡,之后又跑到泰国,最后再溜到巴西。   逃亡九个月之后,董桂森在巴西里约的旅馆内被当地警方逮捕,罪名是持用假护照,随后,他被引渡回美国受审。   至于黄鸟和白狼等人,因为在刘宜良案发生后,为竹联帮的兄弟们强出头,引起联邦调查局的重视,联调局纽约地区的犯罪部门决定要扫荡这个在美国新兴的犯罪帮派,他们派人打入竹联帮在美国的各据点,而且秘密录下三百多卷搜证录音带。时机成熟后,联邦调查局在休士顿、纽约、洛杉矶等地同步行动,一举逮捕了十二名竹联帮份子。而此时的白狼,早因被控涉及一起妨害自由案件而被关在洛杉矶的监狱中。   之后,美国法院对他们作出了判决。其中黄鸟被控触犯了诈欺、贩毒、走私军火和伪造文书罪,被判刑一百年。是的,不要怀疑,就是一百年。白狼张安乐也因被控走私毒品罪,判刑十五年。判刑确定后,白狼随即被发监到路易斯安纳州的奥克岱尔联邦监狱服刑。   至于董桂森,他被控阴谋偷运海洛因毒品罪,被判刑二十年。后来,他又被转到加忖@案的审判。民国七十七年,法院判决,董桂森被控一级谋杀罪成立,处有期徒刑二十七年,发监到路易斯伯格联邦监狱服刑。   民国八十年四月,在一场监狱械斗中,董桂森意外丧命。据说,他死时全身都是刀伤。   再回头看看国内。   民国七十七年元月十三日,蒋经国总统病逝,副总统李登辉继承大统。三个月之后的四月十六日,立法院通过了「中华民国七十七年罪犯减刑条例」,在减刑标准中,被判无期徒刑者,得减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于说,哪些人才适用减刑条例的规定呢?其中的第三条明白的规定「不予减刑」的范围,这条条文的第五款暗藏玄机。它规定说,「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杀人罪二次以上」者,不予减刑。   涉及江南案的五名人犯中,陈虎门、胡仪敏被判刑二年半,他们服刑一半之后,就获得假释,在七十六年五月出狱。因此,七十七年减刑条例,他们用不上。而被判无期徒刑的陈启礼、吴敦、汪希苓,都只杀一人,都「刚好」符合减刑条例中可获宽典的规定。这是巧合?还是刻意的安排?大家心里有数。   虽然减了刑,但他们还没服满刑期,所以还是得继续关着。陈启礼很不情愿,他透过朋友委任了律师陈水扁,向法院提起了再审之诉。陈启礼认为,他为国家扛这个责任已经扛了三年,如今,蒋经国都已经去世,政府都改朝换代了,他凭什么还要再继续扛下去?   不过,阿扁帮他提起的再审之诉很快就被法院驳回了。   又过了两年。   七十九年五月二十日,李登辉继任第八任总统。他上任这一天,也公布了特赦令。原本,陈启礼以为自己可以获得特赦,但没想到,特赦令公布后,获得宽典的只有钒H良、施明德等政治犯。这让陈启礼、吴敦大为不满。   当年,曾和陈启礼一道儿赴美,本来打算共同暗杀刘宜良的帅岳峰气不过,他冲到台北地检署,扬言要自首。帅岳峰说,当年司法机关审判江南案时,他作了伪证,实际上,刘宜良被杀,是汪希苓亲自下的命令,陈启礼等人只是接受政府的命令奉命行事,不该受到这么严酷的刑罚对待。
  @笑春风2014 台北地检署根本不理会帅岳峰在说些什么,检察官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把帅岳峰的自首案处分不起诉。   但民间要求释放陈启礼等人的声音愈来愈大。   七十九年六月,由立委张志民领衔,七十四位立委连署,上书李登辉要求特赦江南案的三名受刑人。立委们认为,陈启礼等人的行为是在「当年的特殊体制下,为忠于政府而造成的悲剧。」   不过,李登辉并没有同意特赦。   不特赦,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是,刘宜良的遗觉Z蓉芝正在美国向法院提出诉讼,控告我国政府涉及杀害刘宜良,要求台湾当局赔偿她二亿九千五百万美金。如果在官司未了之前,总统就对江南案三名受刑人发布特赦令,无异坐实了刘宜良之死,果真是政府一手策划。   所以,在这场民事官司未落幕之前,特赦的可能性等于零。   幸好,到了这年的八月二十八日,双方的律师终于达成庭外和解。我政府同意付出一百四十五万美金给崔蓉芝,并代付崔蓉芝的律师费一百二十九万美元,相关费用全部由外交部国际事务费项下支付。   九月二十七日,这笔钜款全数电汇到崔蓉芝的美国帐户。消息曝光后,外交部很尴尬的说,这笔钱叫做「人道恩赐金」,并不代表政府承豪?韝W有任何过失。   政府与崔蓉芝的官司既然告一段落,接下来,总该可以处理江南案三名受刑人的问题了吧?   七十九年十一月二日,由林正杰领衔,一百零七位立委连署,提出共同书面质询,要求政府以特赦或其他途径,尽快释放陈启礼、吴敦和汪希苓三人。   这一次,政府有了具体回应。   李登辉说,为庆祝建国八十年,政府决定在八十年元旦办理全国性的减刑。   算一算,从李登辉接任总统之后,七十七年减刑一次,七十九年特赦一次,八十年再减刑一次。短短三、四年中,如此密集的减刑、特赦,这在中华民国狱政史上是从未曾见过的事。   难道说,这是政府为了要释放陈启礼等三名江南案的受刑人,所以特别为他们量身订做了一连串减刑作业吗?如果不是为了他们,如此密集的减刑、特赦,又是所为何来?   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法院快马加鞭的通过了「中华民国八十年罪犯减刑条例」,这一次,只杀一人的杀人罪犯,可以再减去刑期三分之一。   这次减刑后,陈启礼三人的刑期缩短为十年左右,还是没有减完。可是,如果按照假释规则来看,他们已经服刑六年多,超过刑期的半数,已然可以假释了。   八十年元月二十一日,军、司法监狱为他们办妥了假释审查作业后,两个机关同步行动,陈启礼、吴敦、汪希苓三人,在为江南案坐了六年牢之后,终于获释,重见天日。   陈启礼出狱那天,我接获报社指示,要全程采访这则新闻。于是,那一天,我从桃园龟山台北监狱一路跟着陈启礼,追到他在台北市辛亥路的「国花山庄」家中。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陈启礼。在他家里,我也看到了他的妻子陈怡帆。   陈启礼身形消廋,脸色苍白。六年的牢狱生涯,在他身上、心里,都留下了痕迹。   步出了台北监狱,几名大汉开了轿车接他。他微微的向守候在监狱门口的我们点一点头,随后上车离去。   我和其他的记者们紧跟着陈启礼的座车,从桃园一路追到他台北的家中。在他家门口,有更多的记者守候。对于记者们提出的问题,陈启礼很淡然,也很简短的回答了几句。他不想再提起江南案,但他说,对汪希苓,他没有恨,如果有机会,他也想和汪希苓再见见面。   陈启礼很关切竹联帮在美国蹲苦窑的兄弟,他说,他会尽全力营救董桂森、白狼等人。   但陈启礼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重获自由的三个月后,董桂森却死在美国的监狱暴动中。这算不算是造化弄人呢?   那一夜,我和几个与陈启礼比较熟的记者,窝在他家里,和他闲聊,直到半夜两点多才离去。   陈启礼想要援救那些仍然身陷在美国监狱里的竹联帮兄弟,这样的心情,在董桂森死亡之后,变得更加强烈。但是,陈启礼手中并没有筹码,如何和美国政府部门谈条件?他只能等,等到有一天,美国司法当局会让这些兄弟们假释出狱。   在美国路易斯安纳州监狱里服刑的白狼张安乐,似乎比较认命。在狱中,他读了很多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另外,他也利用闲暇时间写些文章,投稿到台湾的联合报副刊。他所写的,大多是他在美国监狱中的所见所闻。由于他的文笔还算不错,文章登出来后,还颇有回响。   民国八十四年,白狼已经在美国服刑十年,超过他刑期的三分之二了。美国司法当局几经考虑后,终于同意让他假释出狱。   由于白狼没有美国公民身分,一旦获释,美国移民局会以「不受欢迎」的理由,把他驱逐出境。   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白狼整理行囊,离开路易斯安纳州的奥克岱尔联邦监狱,挥别了十年的牢狱生涯。但是,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他的亲友,而是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员。   「我们必须把你驱逐出境!」这是联邦干员告诉他的第一句话。   于是,才刚刚脱离苦窑的白狼,随即又被押解到移民监,等待被遣返出境。张安乐自掏腰包,买了联合航空二十四日上午的班机,而且是单程机票。美国,这个让他服刑十年的地方,短期内是不可能再回来的。   另一方面,在台湾的情治单位,也再度盯上了白狼。十年前,白狼交出了陈启礼留下的录音带,揭发情报局是主使刺杀江南的幕后黑手,情治单位便一直想把白狼抓回国内受审,但没想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却更早一步,以贩毒罪名把白狼押入大牢,美国联邦法院还判了白狼十五年徒刑,直到他服刑十年后,才准他假释出狱。这一次,情治单位可不能再「漏接」。   几个月来,调查局一直和美国联邦调查局、移民局保持密切联系。调查局的官员告诉美方:「张安乐是我们一直在缉捕的重要毒犯,我们要把他押解回国受审。」而美方也同意调查局的看法。   就在调查局追缉外逃经济罪犯协调小组和缉毒中心的调查员动身前往美国时,押解白狼回国受审的消息,却意外曝光。   消息见报之后,最觉得不堪的,是刑事警察局。   因为,白狼在十年前曾被台北地检署指控涉下教唆杀人未遂罪,并且被台北地方法院通缉在案。从国外递解暴力刑事案件通缉犯,一向是刑事警察局国际科的职掌,但这次,白狼要回国的消息,刑事警察局事先竟然毫不知情。等到从报章上看到时,调查局人员早已和美方谈妥,没有警方插手的空间。这让刑事局的面子要往哪里秽O?   不过,国内各大媒体可不想替刑事局打抱不平。只要能把白狼押解回来,哪个单位去带人,不都一样?重要的,是白狼这个新闻不能漏,他回国后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那更是新闻的焦点。   我问台北地检署,白狼在美国获得假释之后,我们的司法单位会对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相关的程序又是如何?   一位检察官告诉我,根据司法机关的资料显示,张安乐目前仍因杀人未遂罪,被台北地院通缉。他如果被解送回国,依法要先送到台北地院归案,然后才能由台北地检署追诉他在美国所涉的烟毒案。   这位检察官解释,由于张安乐已被台北地院通缉,他的追诉时效长达二十五年,因此,他如果被押解返国,就还是要接受台北地院对他杀人案的审判。   另外,他在美国犯下贩毒罪,依法律规定,贩毒罪是「万国公罪」,即使他曾被美国受审、服刑,但我方司法机关仍有审判权,而且二十年的追诉时效也还没有完成,这部分的犯行,将由台北地检署再行追诉。   不过,依照刑法规定,我国国民在国外犯罪,并且已服刑完毕者,如果还应该接受我国司法机关审判,则受刑人在国外所服的刑期,将可以折抵在国内应服刑期的全部或一部份。换句话说,白狼张安乐如果被解送回国,而他的贩毒案又被我国的司法机关判决有罪,那么,他在美国已服的十年徒刑,将可以折抵。
  @笑春风2014 就在白狼等待遣返回国之际,突然有人跳出来,为白狼喊冤。   这人名叫黄启。十年前,张安乐被控贩毒,黄启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秘密证人。如今,他很明白的表示,张安乐在美国所涉的那一桩贩毒案,根本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设局诬陷他的。那是一场冤狱。   黄启说,如果张安乐回国受审,他愿意挺身而出,为张安乐作证。   可是,就算黄启愿意作证,能够翻案的机会又有多大呢?   「微乎其微!」台北地检署一位检察官很斩钉截铁的告诉我。   他说,张安乐在美国坐了十年牢,这等于是说,美国司法当局认为张安乐的确有贩毒的行为。除非张安乐能够提出新的证据,否则,我方的司法机关不太可能去推翻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作成无罪的认定。   至于黄启出面作证,能有多少效果?这位检察官说,黄启在十年前都不能证明张安乐的清白,十年后再站出来,想替张安乐翻案,能有多大的效果?他不表乐观。   台北时间三月二十五日,到了原定要押解白狼张安乐回国的时间了。可是这一天,押解行动却突然取消。   原来,调查局发现,国内媒体实在太神通广大,不但查出张安乐已经获得假释,而且连他买了机票,何时要回台湾的细节也都已经探听得一清二楚。计划既然提前曝光,就必须喊停。调查局决定执行另外一套「备用方案」,要在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时机,把张安乐带回国内。  [ Last edited by kisskill on
at 11:29 ]  kisskill 11:04:01   白狼档案(四)  我打电话问调查局:「不就是递解一名通缉犯吗?为什么要如此神秘兮兮,好像如临大敌似的?」调查局官员苦笑的跟我说:「为了防止递解张安乐的行动再次曝光,目前局里已经把整个押解的计划列为最高机密,严格禁止对外透露任何消息了。」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就不要再追问了吧!如果张安乐能顺利解送回国,我们会适时发布消息的。」   「有这么严重吗?」我问。   这名官员说:「你不知道,押解张安乐的计划曝光后,原本我们已经派到美国的工作人员,都已经连夜更改投宿的旅馆,以免遭到安全上的顾虑呢!」   「你担心会有人劫囚吗?」   他说:「这种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何况,如果在押解过程中,出现什么状况,人家又赖说是我们政府杀人灭口,这黑锅不是背大了?」   押解的行动没有延迟太久。三月二十九日晚上,白狼回国了。   第二天,我访问一位参与押解张安乐行动的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官员,他很详细的告诉我整项行动的经过。   他说,整个过程犹如「保护国家元首」,安全戒护工作可以说已达到滴水不漏的地步。所幸一切顺利完成,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状况。调查局原本已经拟妥的「备案」作业,也没有派上用场。   他说,调查局近年来积极追缉外逃罪犯,从国外也曾解回不少重要罪犯,但历次的解送行动,从来没有如此的紧张、戒慎。这位官员说,他们行动前,已经经过多次沙盘推演。大家都有「最好的准备,最坏的打算」。   台北时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张安乐在旧金山以自费购买的机票,搭乘联合航空公司班机回国,我方调查局本部缉毒中心和追缉外逃经济罪犯协调小组的调查人员,也随同上了飞机,但没有表明身分,张安乐似乎也不知道飞机上有调查局的人员在监控他。在飞机上,张安乐还打了电话,神情十分轻松。   另一方面,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机动组人员,也在二十九日中午就已经进驻桃园中正机场,并且协调航空警察局派员支援。   调查局动员多少人力进行戒护,被列为机密,不得而知。但据了解,执行整个拘提作业的调查员至少在十六个人以上。整个戒护、拘提作业,分成内、中、外,三围。负责押解张安乐的两名台北市调查处调查员,身上都佩有PPK九0口径手枪,在中、外围负责戒护的调查员,则分别持有长、短枪。   晚间七点五十分,张安乐步下飞机,台北市调查处人员立刻趋前表明身分,并且出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简丰年所开出的拘票,随即拿出手铐。   步下飞机的白狼,看到迎面走来两名大汉,他心中知道发生什么事。   白狼说:「我愿意和你们合作,不过,我要求不要上手铐。」调查局人员点点头,把手铐收起来,两名调查员一左一右的挟着张安乐通过入境长廊,到海关办理证照查验工作。   十年前,张安乐离开台湾时,才三十七岁,如今回国,已是四十七岁的中年人了。   由于海关早就和调查局协调过,通关程序进行得十分迅速。随后,调查员即把他送上早已备妥的侦防车上,在重重警戒下,飞车直奔台北市调查处。
  @笑春风2014 我问调查局官员:「你们不担心在机场会发生劫囚或是刺杀事件吗?」   他说:「在押解张安乐回国前,我们早已备妥了数种备案。如果临时发生突发状况时,调查员将以保护张安乐安全为第一优先,由内围负责解送的调查员把张安乐尽速从其他管道带走,脱离现场,中、外围的调查员才执行缉捕制造事端者的工作。这种作业方式,和保护元首的程序几乎完全相同呢!所幸,整个拘提工作一切顺利,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说完,他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张安乐被送到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之后,调查员随即展开侦讯。   「我没有贩毒,更没有教唆杀人!」在台北市调查处二楼的侦讯室中,白狼一再重覆这句他已经说了十年的老话。侦讯他的调查员头也不抬,只是不停的把白狼所说的话记在笔录上。在调查员的眼前,白狼,这个在档案照片上看过多次的男人,现在就坐在他前面。十年的时光,并没有让白狼改变多少。这个曾经拿过美国大学两个硕士学位的中年人,真的就是在十年前彻底改变国内情治单位命运的家伙吗?白狼可能不知道,他现在待着的这个地方,十年前他的大哥陈启礼,也一样待过。侦讯他的调查员,十年前也同样讯问过陈启礼。   调查员以半暗示的口吻告诉白狼:「我们不会为难你,这只是一个必要的法律程序。但是,我们也希望你能够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   调查员暗示的,就是希望白狼,不要再像十年前一样,不但抖出了陈启礼留下的录音带,还在美国蒙特利公园林肯广场饭店的记者会上,公开宣称:「蒋孝武命令陈启礼暗杀了刘宜良,这是他的命令,他认为这是为了他的国家。」   白狼又何尝不知道?经过十年的冷静思考,对于当年的行为,他未必没有后悔之意。早在两年前,由美国作家大卫.凯普兰所着的「龙之火─江南案始末与国民党海外间谍战」一书中,就收录了一篇张安乐所写的文章。从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或野i以解读出白狼对江南案的观点,他写道:「最令人汗颜的是,百年来我们还没学会用理性及容忍的态度来对待政治上的异己者,常要依赖武力或其他极端的手段,解决政治争端及推行政令,使得钗h中国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纷纷寻求外国─尤其是美国的援助与保护。」、「当年我把那卷有关江南案的录音带交给美国政府,虽然是为了救兄弟,但也是一种民族罪人的行为。因为,这么一闹,台湾不知在贸易上又要让美国人占多少便宜了。」   在陈启礼、吴敦等人都不愿再提的情形下,白狼,是不可能再为江南案翻案,或是抖出更惊人的内幕了。   调查局的侦讯工作进行得很快,也很粗略。不过,调查员并不担心,他们知道,白狼这次回来之后,不可能那么快就重获自由,司法机关一定会想办法羁押他。只要人犯在押,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侦讯。白狼回国的第一夜,就不要太为难他吧!   果然,调查局结束侦讯作业后,把他移送到台北地检署复讯,尽管白狼一再宣称他在美国绝对没有涉及贩毒案,他同时告诉检察官简丰年,当年由美国联邦调查局派在他身边卧底的工作人员黄启,已经同意回国作证。简丰年检察官仍然认为张安乐涉嫌重大,把他收押。   其实,调查局把白狼移送到台北地检署,而不是台北地方法院,这样的程序是错误的。   第二天上班时,我就到台北地检署检察长卢仁发的办公室,问他:「台北地检署有权收押白狼吗?」   跑了几年的司法新闻之后,我很了解,如果一名人犯已经被通缉了,那么,他被逮之后,就要送到通缉的机关去。张安乐虽然在美国因为贩毒案服刑,但他的贩 毒案还没经过台北地检署调查、起诉,而他在十年前被控教唆杀人未遂的案子,早已经由台北地方法院发布通缉。所以,按照程序来说,他应该被解送到台北地院归案才对,而不是送到台北地检署由检察官下令收押。   对于我的质疑,卢仁发解释:「张安乐曾经犯下杀人未遂案和贩毒案,台北地检署和台北地院都对他有管辖权。但由于当初是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主动和台北地检署连系,以逮捕烟毒犯的名义,把张安乐拘提回国,因此,由台北地检署收案后,羁押张安乐。」   这个说法通吗?我露出很疑惑的表情。   不过,卢仁发看起来倒是老神在在。或部A他心里正想着:「反正这小子又不是念法律的,他哪里懂得相关的程序该怎么走才对。」   我又问他:「以前押解外逃罪犯的工作,不都是刑事警察局负责吗?怎么这一次是由调查局作呢?」   卢检察长解释,调查局有十一项业务职掌,调查员在执行这些职掌时,才具有司法警察官的身份。这十一项职掌中,查缉烟毒是其中之一,而杀人案则不属之。因此,押解张安乐回国的工作,如果由调查局来进行,就只能针对烟毒案的部分,连系单位自然也是台北地检署。如果是要以杀人案押解他回国,就应该由刑事警察局来执行,而连系单位也就换成已经通缉他十年的台北地院。   「那么,为什么要用烟毒案作为押解张安乐回国的理由,而不用杀人案呢?」我问。   卢检察长耐心的解释:「张安乐在美国获得假释的消息,是调查局首先知道的。后来,调查局派员到台北地检署向我报告,请示是否要拘提回国追诉。我认为,烟毒罪是万国公罪,我方当然要依法追究,于是分案交由检察官简丰年调查,整件押解张安乐的工作,才就交给调查局执行。」   我很怀疑他的说法的真实性。   我猜想,十年前,江南案的内情之所以会曝光,是因为执行「一清专案」逮捕陈启礼的台北市刑大肃窃组那几名刑警「不懂事」,胡乱搜索,把陈启礼放在家中的一本笔记本搜走,而这本笔记本中又有陈启礼亲笔写下的刺杀刘宜良过程的报告。十年后,如果又由警方押解白狼回国,不知道会不会又捅出什么搂子。为了避免有任何突发状况,还是由保密性较佳的调查局来执行这项任务比较妥当。   而且,说实在的,白狼回国,司法和情治单位真正重视的,是他所涉及的贩毒和杀人案吗?我才不信呢!这些情治单位处心积虑的,是如何明示或暗示白狼,不要再大掀翻案风,把十年前的江南案再拿出来冷饭热炒一遍吧!   至于调查局要如何和白狼谈条件,那些内幕就不是我们这些处在外围的记者所能得知的了。   采访完卢仁发检察长之后,我转到检察官简丰年的办公室,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消息。   在他办公桌上,我看到几份文件,其中,有一份是白狼张安乐在美国被控贩毒案的判决书和中文译本。我大喜过望,问简丰年:「你怎么会有这个好东西?」   他说:「这是由押解张安乐归案的调查局人员,一并送来给我的。」   我很自动的把判决书的中译本拿起来翻鴃C由于判决书是可以公开的文件,他看我在翻,也没阻止我。   美国法院的判决书格式和我们司法机关的很不一样,我花了一些精神,仔细的看过,才发现原来十年前张安乐曾被美国联邦法院指控三大项罪状。   根据美国联邦法院的判决书指出,张安乐被控在美国绑架一名商人,另被控和董桂森共同杀害作家「江南」刘宜良。但这两项指控,都不获陪审团支持,并未成立。他被控贩毒的部分,被控贩卖古柯硷也不成立,但在被控贩卖海洛因四百五十一公克这部分的犯行中,由于美国联邦调查局掌握张安乐交易毒品的证据,获得陪审团判决有罪,而被判入狱十五年,并科五十元美金。   我问简丰年:「贩卖四百五十一公克的海洛因,怎么会判得那么重?」   他说:「我也觉得奇怪,你看,我手边还有另一件案子,判的刑期就差很多。」   我接过来看。   那是前一年十一月间被押解回国的烟毒犯朱纬业的判刑资料。资料上显示,朱纬业在美国自七十七年到七十九年间连续贩毒,被捕时身上还持有近二公斤的海洛因,但他仅被判刑五年三个月。   这可妙了。
  @笑春风2014 朱纬业之前卖过多少毒品,除了他自己之外,没人晓得,但至少,他被捕时身上还有将近两公斤重的海洛因,而白狼张安乐被控贩毒时,法院认定他持有的海洛因只有四百五十一公克。身怀两公斤的海洛因,才被判刑五年三个月,张安乐却因为四百五十一公克的海洛因被判刑十五年、坐牢十年。美国司法的这座天平是怎么算的?哪里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呢?   简丰年皱皱眉头说:「我不知道美国法院把白狼判这么重的原因是什么,不过,他既然已经为了这个案子在美国坐了十年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他就算再被我们的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他在美国所服的刑期也可以折抵。所以,我想,他这次回来,如果还是要坐牢,应该也坐不久吧!」   另一方面,台北地方法院在得知张安乐已经被押解回国之后,也把尘封多年的案卷调出来,要对他在十年前被起诉的教唆杀人未遂案展开调查程序。   四月十二日,台北地方法院在第七法庭第一次开庭,承审法官是属于「青壮改革派」的年轻法官施俊尧。张安乐的母亲董镜桂、女友孙惠珍、好友吴敦、立法委员周伯伦、周荃、林正杰,都到场旁听。为了维持法庭秩序,施俊尧法官除了指示打开法庭录影机,全程录影外,还特别请台北市刑大支援一部录影机,对旁听席录影存证。所有旁听民众,凭旁听证对号入座。   庭讯开始前,施俊尧法官即两度向旁听民众说明法庭旁听规则。他说,以前台北地院开庭时,庭讯秩序都不是很好,这是因为大家都不够尊重司法之故。他强调,大家都尊重司法,自己才会获得尊重。如果庭讯时,有任何脱序行为发生,他会立即中止审讯,而且对肇事者追究法律责任。   ????   法官先讯问证人陈云全。他是在十年前侦办张安乐教唆杀人未遂案时,讯问开枪杀人的林国清的承办刑警。陈云全说,他当时所制作的笔录,是和林国清一问一答之下所完成,笔录上所记载的,完全是林国清供述的内容。法官简单讯问后,话锋一转,质问陈云全,是借由何种凭据,得知有人教唆林国清开枪杀人?陈云全原本想要避重就轻回答,但法官仍然紧追不放。陈云全最后以「记不清楚」交代。   法官随后提讯正在为杀人案坐牢的林国清出庭作证。林国清说,他当年在警讯时,绝对没有说是张安乐教唆他杀人。而且事实上,张安乐也从没有教唆过他。林国清并且说,他被捕时,被警方刑求得很惨,打他比打共匪还厉害。他说:「如果那时要我承认自己是共匪,我也会承认!」   法官最后也问张安乐,是不是竹联帮份子。张安乐不否认自己曾是竹联帮的一员,但他表示,那时年轻时的所作所为,年长后虽然和旧时朋友仍有来往,但并没有再过问帮派内的活动。   法官有些怀疑,要张安乐证明自己已经脱离帮派活动,并告诉他,可以当庭找证人作证。张安乐看了一遍旁听民众的名单后,脱口要求请法官传讯吴敦作证。不过,吴敦当场拒绝作证,法官也没有勉强他。   这场庭讯进行一个小时后结束。法官谕令张安乐还押,择期再行开庭调查。   法官宣布退庭后,我趁张安乐还没有被押回地下室之前,挤到他身边,问他:「你觉得这场官司有胜算吗?」   他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法官问案的态度十分公正、客观,我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的。」   法庭外,有好几个一看就像是道上兄弟的壮汉,他们也远远的对白狼挥挥手打招呼。白狼也微微的点头示意。突然,我发现,帮派中兄弟之间的交情,似乎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尼Q,就算十年不见,那股很强的内聚力仍然存在。   四月二十六日,台北地院第二次开庭。这一次,法官并没有提讯张安乐,而是传了一名影剧界的闻人花继忠出庭作证。   花继忠曾是竹联帮的一员大将,一清专案时也被取缔管训。他虽然宣称已经脱离帮派组织,但他上午出庭时,仍有一名年轻的男子,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并佩戴对讲机,神情严肃的站在法庭后面保护他。法警两度要这名男子坐下,并要他拿下墨镜。但这名男子不肯配合,并且走到法庭外面继续担任戒护工作。   花继忠说,他在七十三年间因为一清专案,被警方逮捕,随后就被押解到警总保安处看守所羁押两个多月,在此期间,他没有到其他看守所待过。因此,警方笔录上记载,是在别的地方侦讯他,这一点根本不实。花继忠强调,七十三年间飞鹰帮份子宋兴国被枪杀案发生,他绝对没有说是张安乐在幕后教唆。法官提示警讯笔录给花继忠看,花继忠肯定的说:「笔录上的花继忠三字不是我签的。」他说,警方从来没有问过他有关宋兴国被林国清枪系事件,是不是张安乐教唆的,而且一清专案时,张安乐早已出国,又怎么可能教唆林国清开枪伤人?   花继忠也说,他在宋兴国遭枪击事件发生后,从没有碰过林国清,怎么会知道有没有人教唆他行凶?   庭讯只进行十分钟就结束。法官十分关切花继忠的现况。花继忠告诉法官,他因为受过一清管训,因此对他的事业发展很有影响。他现在已经转到马来西亚投资设厂。但是接到法官的传票,还是从马来西亚赶回来。   法官听了大受感动,他一方面肯定花继忠尊重司法的态度,一方面也祝福他工作顺利。对于花继忠自称已经脱离帮派,施俊尧法官当庭说:「你的选择是正确的。」并要他在开完庭后,赶快回马来西亚,不要再留在这个是非地。   不过,我知道,法官和我心里都有数,花继忠之所以会大老远的从马来西亚赶回来出庭作证,倒不见得他真的有那么尊重司法,而是因为如今受审的人是他的大哥─白狼。为了帮助自己的兄弟脱困,再远,也要回来的。   五月十三日,母亲节前一天,台北地方法院最后一次开庭审讯白狼。这一次,白狼终于有机会侃侃而谈,而他清晰的言词、条理分明的思路,也让在场旁听的我大为叹服。我似乎有点明白,要在一个帮派中坐到大哥的位置,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这天庭讯一开始,法官即针对张安乐曾经参加竹联帮的经过详细调查。张安乐承赶h出竹联帮。此后,他就和竹联帮没有往来。   但法官仍然拿出一份剪报问张安乐,是不是在美国继续发展竹联帮组织?随后,法官又出示一份警方的搜报资料,指称张安乐仍被刑事警察局提报为情节重大流氓。   张安乐看过相关资料后,情绪突然变得很激动。   他说,警方搜报资料上没有注明日期,所以,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在什么时候被警方列为情节重大流氓的。但他稍早前曾看过一份资料,指称他在八十二年间还被提报流氓。他反问审判长,八十二年时他在美国坐牢,怎么可能还是流氓?他说,警方为了绩效可以吃案,也可以「生案」,说他是流氓,就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他认为警方有制造「白色恐怖」之嫌。   张安乐说,如果警方认为他现在还是竹联帮份子,请警方拿出证据来,否则不应该伪造证据。他也不能接受法官以报载资料作为证据,来调查他有无犯罪的作法。   有关七十四年台北地检署起诉他教唆林国清枪伤宋兴国一事,张安乐也遣j杀人。   最后,张安乐的律师也向法官求情说,张安乐是自行返国到案,无逃亡之虞,且明天就是母亲节,张安乐和母亲一别十年,无法承欢膝下,如果法院同意让张安乐交保,律师可以保证,以后张安乐一定会随传随到。不过,法官并没有买律师的帐,庭讯进行了一个小时后,法官下令把张安乐还押台北看守所。   四天后,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有关张安乐被控教唆杀人未遂案,因为证据不足,判决无罪。不过,法官也认为,张安乐虽然在美国坐了十年牢,但没有证据证明他的确已经脱离了帮派组织,所以依刑法「参与以犯罪为宗旨之结社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我听到判决结果后,忍不住挖了挖自己的耳朵。我完全不敢相信法官会这么判。   说实话,白狼被控教唆杀人未遂案被判无罪,这是早在我的预料之中。因为,从法官问案的方向来看,就可以猜出,法官根本就认为白狼被控犯罪是警方故意「拗」的。   可是,法官怎么还是会判他有罪呢?   在判决书里,我看到法官端出了大法官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   我必须很不客气的说,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是历届大法官会议所作出的解释案中最糟的一个。   这一号解释是这么说的「凡曾参加叛乱组织者,在未经自首或有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组织以前,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至罪犯赦免减刑令,…如在以后仍在继续犯罪中,即不能援用。」   它说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吧!这一号解释所说的重点是:曾经参加过叛乱组织的人,不管时间隔了多久,不管参加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只要不能够证明自己的确已经脱离这个组织,就视为继续参加中。既然是「继续参加」,那么,就不存在什么追诉权消灭的问题,也不能因为政府曾经颁布减刑条例,而获得减刑的宽典。  [ Last edited by kisskill on
at 11:31 ]  kisskill 11:04:34   白狼档案(五)
  @  这一号解释是在民国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的。反应快一点的人听到这个时间点,马上就会想到,这一号解释产生的时空背景是戒严时期,或者说,就是「白色恐怖」时期。   在那个时代里,情治单位四处逮人,只要抓到一个人,而且查出来这个倒霉鬼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共产党或是相关的外围组织,例如「少年先锋队」、「共产主义青年团」或读书会等活动,即使这人以后很多年都再也没有跟共产党有任何联系,情治单位都还是可以用「惩治叛乱条例」这一部严刑峻法伺候。而之所以能够追诉、判刑、下狱的依据,就是大法官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   稍微懂得刑事诉讼理论的人都会发现,这一号解释很不合理,而且有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因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被告不负自证无罪之义务」,换句话说,如果国家的司法机关要判一个人有罪,那么,就必须由指控的这一方去证明被告犯罪,而不是由被告去证明自己无罪。所以,释字六十八号解释如果用正确的刑事诉讼程序来看,应该是「凡曾参加叛乱组织者,在未经证明其确仍继续参加者,自应认为已脱离组织。」   可是,这么简单的概念,却一直拖到民国九十二年元月二十四日,大法官作出释字第五五六号解释时,才见着一丝曙光。   释字五五六号解释说:「…其行为是否仍在继续中,则以有无持续参加组织活动保持联络为断,此项犯罪行为依法应由代表国家追诉犯罪之检察官负举证责任,若组织成员在参与行为未发觉前自首,或长期未与组织保持联络亦未参加活动等事实,足以证明其确已脱离犯罪组织者,即不能认其尚在继续参与。」   从释字第六十八号,到释字五五六号,中间隔了将近五百号解释,时间拖了四十七年。保障人权的法律,前进的速度比乌龟在爬还慢。   言归正传。   台北地方法院用大法官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判定张安乐还在持续参与竹联帮的活动,仍是竹联帮的成员,这项理由,我不能接受。   我跑去问法官:「大法官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是针对叛乱犯而定出的一项特别解释。它并没有叙明『参与以犯罪为宗旨之结社罪』也能一体适用呀!」   我质疑:「我国刑法不是采罪刑法定主义吗?大法官释字六十八号解释既没有说明参与以犯罪为宗旨之结社之人,如未经自首或有其他事实证明确已脱离时,视为继续参与状态,法官怎么能援引专门规范叛乱犯的释字六十八号来推论张安乐有涉及犯罪呢?」   我认为,除非法院能证明被告至今仍然有犯罪行为,否则不能推定被告仍然继续处在犯罪状态中。否则,曾经参与竹联帮、四海帮等等帮派份子有多少人?他们就算曾经被定罪,又怎能代表他们真的已经脱离帮派组织?那么,那些年轻时曾经误入岐途之人,岂不一辈子永无翻身之地?   对于我的疑问,法官只是嘿嘿的笑了两声,没有正面回答。   对于法官作出这样的判决,我心中其实是有些百感交集。   从张安乐被控教唆杀人未遂被判无罪这部分案情来看,法官相当勇敢。判决书中,法官虽然没有明白点出张安乐之所以在十年前会被起诉、会被通缉,全然是因为警方构陷入罪,但字里行间的意思,大家都看得出来。这样的判决,很显然会搞坏法官与警方之间的关系,但法官就是有这个勇气,把不该加诸于白狼身上的罪名洗刷一清,这一点,很不简单。   可是,为什么法官却又有些为德不卒,这边判无罪,那边却判有罪呢?而且判有罪的理由,又是如此的牵强?莫非,法官私底下真的受到某种压力,不能如此简单轻易的放过白狼吗?一定要安个罪名在他头上才行吗?   司法运作的内幕,又岂是我们这些不在核心内的记者所能了解的呢?   收到判决书后,张安乐二话不说,他马上请律师提出上诉。而负责上诉审的台湾高等法院也在一年后作出二审判决,这一次,张安乐终于被判无罪。   另一方面,在台北地检署,白狼仍然要为他的贩毒案继续奋斗。   有一个竹联帮的兄弟找上我。他告诉我,白狼的贩毒案很有可能翻案。   我问他,为什么如此有把握?   他告诉我,白狼从美国回来时,带了一卷录音带,这卷带子足以证明他的清白。   一听到「录音带」三个字,我突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相信,在白狼张安乐的这半生中,他所拥有过的录音带,可能不下百卷。但改变他命运最大的录音带,却不是什么悠扬的乐声,而是几个男人低沈的声音。   十年前,他把陈启礼刺杀刘宜良之后所录下的保命录音带提供给美国联邦调查局,最后却间接造成让他自己入狱的结局,如今,他又有一卷录音带,这卷带子难道真的能再改变他的命运吗?
  @笑春风2014 提供线索给我的这人说,白狼手中的这卷带子,是当年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线民黄启提供给他的录音带。这卷带子可以证明,当年美国联邦调查局指控白狼贩毒, 根本是种诬陷的手法。   他说,这卷录音带,是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三日,由联邦调查局调查员路易陈所录下。里面记录了调查员路易陈和联邦线民黄启的对话,很清楚的显示出,联邦调查局打算要设计白狼贩毒的计划。   他告诉我录音带内有这么一段对话:   「路易:他死定了,他死定了。你不知道,刚开始有多难。   黄启:不过,白狼说,他们不作毒品,而且竹联帮本来就很反对作毒。   路易:没关系,我们还是继续弄下去。」   我愣了一下,没有作声。   这人告诉我,当年,白狼被捕时,曾经抗辩他是被联邦调查局人员设局陷害,但是这卷录音带,却始终没有机会作为呈庭物证。物换星移,十年后的白狼,携带着这卷录音带回到国内,他将在适当时机把带子交出来,以证明美国联邦调查局是以「陷害教唆」的方式,故入他于罪。   但我很怀疑这么做的成札鲦v有多大。   我当然相信,如果白狼真的提出这项证据,而且又获得检察官或是法官的采信,那么,他在美国所涉的贩毒案,被判无罪的机率将是相当高。只不过,这下子也就等于认定美国情治单位当年曾经以不公正的司法程序,构陷白狼。而这也将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一大丑闻,对美国整个司法界所造成的震撼,绝不在当年公布陈启礼录音带时,对我方情报局的影响之下。   所以,我们的司法体系会那么勇敢吗?他们能够很直言不讳的告诉世界,美国的司法也没有高明到哪里去,美国的法院一样也会构陷无辜的人入罪。可能吗?   果然,事实再一次证明,我们的司法体系并没有那么的勇敢。   尽管白狼一再声称,他此生从不碰毒品,当年在美国被捕,完全是被美国司法机关栽赃,但在八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台北地检署检察官简丰年还是依肃清烟毒条例罪嫌,把张安乐提起了公诉。   民国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台北地方法院对于白狼的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主文只有五个字:「张安乐无罪」!   早已获得交保的张安乐并没有到庭聆判。   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他,告诉他被判无罪的消息。他似乎早有心理准备,感觉起来,在电话中,他的声音并没有特别兴奋的样子。   我问他:「你好像早就知道你一定会被判无罪?」   他说:「美国法院从来没有提供资料给我方司法机关,法院绝对无从判我有罪,况且,我根本没有贩毒过,判我无罪是理所当然。但是,我还是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台北地院并没有完全推翻美国法院的判决,只是用『无处罚条文』的理由判我无罪。虽然说,结果是相同的,但意义却完全不同。我想,我国司法还没有真正走到独立的境界。」   张安乐说的是什么意思呢?   原来,美国法院十年前是以「阴谋散布海洛因及高根(古柯硷)」判处张安乐有罪,但我国的肃清烟毒条例并不处罚阴谋犯,所以台北地院就以「法无处罚明文」为理由判张安乐无罪。张安乐「不爽」的原因是,他认为他根本就没有贩毒的想法或行为,所以,他自认他连所谓的「阴谋散布毒品」都构不上,但是,台北地方法院就是不肯具体认定张安乐是不是真的没有「阴谋散布」的念头,却只是以「法无明文」为理由判他无罪,这等于让张安乐的人格仍要背负着瑕庇,而没有得到百分之百的清白。   后来,我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在这一份判决书中,其实也可以看到,法官隐隐约约也暗指,当年美国法院判张安乐有罪,其实不无构陷入罪之嫌。   审判长钟华在判决书中指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的起诉书中虽然认为张安乐在七十四年四月间和林苏、王宋明和美籍男子GEORGEQI LU 等人在美国纽约地区商议贩毒牟利,林苏、王宋明等人又在贩毒时被美国缉毒署密探逮捕,张安乐且被美国纽约州南区地方法院判刑十五年,到八十四年三月十八日才获得假释,但据法院合议庭调查,张安乐虽然坦承知悉林苏等人确有贩毒情事,但却不能因此而认定张安乐亦涉及贩毒行为。况且,美国法院是以张安乐「阴谋散布海洛因及高根」判决他有罪,并没有查获张安乐持有任何毒品海洛因或高根的记录。   因此,法院认为,纵然张安乐在美国因「阴谋贩毒罪」被判有罪,但根据我国肃清烟毒条例的规定,不处罚阴谋贩毒行为,自然不能以张安乐在美国被判有罪,就认定他在美国有贩毒行为。   判决书中亦指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起诉书中指称张安乐曾在七十四年七、八月间贩毒,但事实上,当时张安乐在美国另犯掳人勒赎罪,被羁押于美国洛杉矶郡监狱。本案亦查无张安乐于受羁押中在外贩毒或与其他毒贩有任何犯意联络、行为分担,也查无张安乐与其他毒贩有事前谋议及事后分赃行为,因此,也不能认定张安乐涉及贩毒罪。   一如往例,起诉的案子被判无罪,检察官势必要提出上诉的。张安乐案宣判之后不久,台北地检署就表示,他们对于无罪的判决不服,已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了。   不过,对于白狼来说,他的教唆杀人案已经无罪了,被控参加帮派组织案一审虽然被判有罪,但打到二审时也翻案改判无罪,如今,毒品案一审又判无罪,纵使检察官再上诉,也不见得就能扭转什么局面,他应该可以放松心情,好好作些他自己想作的事了。   事实上,白狼在他被控教唆杀人案判决无罪后交保,重获自由之后,他就已经展开了他的新生活了。而我,也在那时才算真正与他结识。   他刚获得交保不久,就有一家电视台透过管道,发了通告给他,请他上节目谈谈什么是帮派、什么是黑道。同时获邀上节目的,还有一位当年很红的女性心理分析师孙明明,另一个来宾,就是我。   我还记得,那一晚我提早到了电视台,进到梳妆室等着化妆、梳头发。而白狼已经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休息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自由之身的白狼。之前,我也见过他几次,但那时他都还在羁押中,进出法庭时身边都有刑警戒护,而我则是混在一群记者中间努力抢话采访他,他对我不可能有任何印象,我也没时间和他好好聊聊。   但这一次不同。他重获自由,看起来神情相当轻松。我想,我应该可以和他多聊些心底话。
  @笑春风2014 他看到我走进梳妆室后,很客气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主动伸手向我打招呼。我们握了手后,随手奉上名片,他看了看,说:「联合晚报?是很大的报社嘛!」   我客套的寒暄两句,又偷偷的打量他。   他穿着一套非常考究的深色西装,感觉上,他应该算是有品味的那一种人。他的身材比例很好,身形高大、挺拔,相貌斯文,说起话来轻声细语,没有丝毫的江湖味。   但岁月在他身上依然留下些陴疙鞢C我注意到,他的头顶已经微秃了,小腹也稍稍隆起,不过怎么看,都还算是个长相相当称头的男人。我想到,以前跑新闻时,常常会发现黑道大哥身旁都有娇艳如花的美女相陪,看到白狼的模样,我相信,愿意主动投怀送抱的美女一定更多。   当年的我,有些叛逆,我留着一头长发,发梢留到肩胛骨下方那么长。平时,我都习惯用橡皮筋把头发札成一束马尾。那天,我也作如此打扮。   白狼打量我了几眼,说:「像你们这样的报社,能容忍你留这么长的头发呀?」   我耸耸肩,回了一句:「我只是留头发,又不是干坏事,报社凭什么管我?」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说得太过轻挑,还是话中某些字眼刺伤了他。总之,当我脱口而出之后,他脸色突然一沈,扬起眉毛,两道目光像闪电般的直射向我。   我绝不夸张。   以前,武侠小说上总爱说人「目光如电」,我都以为那只是句形容词,可是,那一晚、那一瞬间,当白狼的眼光射向我时,我才真真切切体会到,什么叫「目光如电」。   如果说,眼光可以杀人,或部A我当晚已经被他杀死了。   我只觉得,他两道目光一饥N汗。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强烈恐惧感。   他的目光一放即收。但就这么零点一秒的时间吧,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竹联帮里的大哥了。真正要当大哥的人,不是靠什么逞凶斗狠,而是气势。是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我自知失言,马上向他道歉。但他也很温和的说:「你没说错什么呀!何必道歉。」   这晚,我们在节目里头说了些什么,我其实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我记得,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要混黑道时,他很严肃的说:「什么是真正的黑道?什么是真正白道?白道作了坏事,不也是黑道吗?」   下了节目之后,他很客气的邀我一道儿吃宵夜。   他说:「在华视旁边有一家火锅店,自己朋友开的,一块过去吃点东西吧!」   我没有拒绝,上了他的车,到了那家很有名的火锅店。   到了店里,我看到中时晚报一位跑社会新闻非常资深的前辈早已等在那儿了。他看到白狼进来,马上起身,很恭敬的喊了一声:「狼哥!」   白狼很开心的笑了,而且热情的和他拥抱。我感觉得出,他们一定是老交情了。   这一晚,我们吃的不多,但酒喝得不少。白狼不太喝酒,话也不多,他多半时间都是静静的听旁边的人谈些江湖上的事。三不五时,邻座的客人看到白狼,也都会很恭谨的端着酒杯,向白狼敬酒。   呵!当大哥果然威风呀!   又过了几天,一个竹联帮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晚上有没有空?狼哥想请你到他的店里坐坐。」   我有点讶异。怎么白狼回国还不到半年,他获得交保也才没过几天,他就有一家「自己的店」了?有人开店的速度快到这种样子吗?   到了现场,我才知道那是一家Disco Pub。我走到店门口,看到有三名兄弟打扮的男子守在那儿。我走过去,低声的跟他们说:「狼哥找我来的。」   他们一听到「狼哥」这两个字,态度马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其中一名大汉立刻变得很客气,频频对我鞠躬,而且很恭敬的引我走下楼梯,进到地下室的这家Pub里。   晚上九点多,但店里的人已经塞到快爆了。我看到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正磨肩擦踵的拥在中央舞池里跳着快舞,我的耳膜也被高分贝的重金属音乐炸得快破了。   引我进来的这名男子东挪西挪,赶走了一桌的客人,把我清出一张桌子,让我坐下。他告诉我:「狼哥有点事,待会儿就过来。大哥您先坐一下。」   我等了没多久,就发现店里有些骚动,好像大家都突然停下来不跳舞了。   我往店门口望去,看到两名彪型大汉正在开路,在大汉的身后,是穿着立领衬衫的白狼,而他的身旁,是一位长相非常美艳的女子。   「哇!好家伙,这么快就有美女相伴了呀!」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白狼从人群中穿过,有些人认出他来,很恭敬的叫了声:「狼哥!」也有人伸出手,要和白狼握手。   那种场面有点怪,白狼好像成了什么明星、政治人物,而不是黑道大哥。   他远远看到我,向我点点头,然后又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跟着他走。   我随着他走到墙边。白狼的保镳推开一扇暗门,原来,里头是他们的办公室。
  @笑春风2014 门一推开,办公室里横着、倒着的一群小兄弟看到白狼进来,大家都像被电到一样,刷的一声全都站了起来,而且每个人都站得很挺。大家齐声喊:「狼哥好!」   我斜眼瞄去,白狼身边的那名美艳女子,可笑得灿烂如花呀!我想,她一定没有看过这样的排场。   白狼招呼我坐下,身旁的小弟很主动的送上了酒杯,也帮我们斟了酒。   白狼说:「这店,不是我的。朋友看我回来没事,把店交给我,让我有空时过来坐坐。」   我明白他的意思。   在帮派的生态中,大哥、小弟的阶级划得很清楚,但互通有无的情形却也是屡见不鲜。白狼从美国回来,或钓音L分文,但他昔日带出来的小弟,以及帮内的其他朋友,一定都会帮他。这家店,很可能也是竹联帮内某一个兄弟开的,如今,看到大哥回来,没什么话说,这家店是一定要送给大哥的。   我坐了一会儿,看到门外不断有人进来和白狼打招呼,也有人过来和白狼讨论一些兄弟间的恩恩怨怨。白狼的眉头微皱,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处理一大堆很繁琐的事务。我突然发眼N能离开的。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描述的,似乎不只是武侠小说中的世界,在黑道帮派中,这道理依然适用。   我也替白狼担心。他才回国没多久,国内一堆兄弟间的事就找上他处理,未来,他想要脱身一定更难。这些事情如果处理得稍有不慎,很可能就会为自己惹上麻烦。他在美国已经坐了十年的黑牢,总不成回国之后还要再因为兄弟事而去蹲苦窑吧?若是如此,他的高堂老母不知会有多伤心呢!   我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举报 回复 收藏 22楼楼主:笑春风2014 时间: 18:43:00   没几个月之后,我接到一张帖子,原来,白狼成立了一家公司。新公司开幕,希望我们过去看看,顺便捧捧人场。   这家新公司的名字取得很正点,叫「韬略集团」。公司设立的地点在台北市长春路靠近松江路附近。我按着帖子上的地址找,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新公司。   一看之下,果然气派。   白狼很得意的介绍他的办公室。他也告诉我,从今以后,他要作些正经生意了。   我不知道白狼想从事什么样的生意。他也没细说。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白狼都没什么往来。我忙着跑我的新闻,他忙着处理他的事业,既然大家都忙,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了。偶而,我会从一些情治单位人员的口中听到,白狼依然是被锁定的「重要人物」。每次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就不免为他担忧,不知道他如此的闯荡江湖,会不会为自己招来更多的是非。   八十五年间,白狼果然被卷进三件重大的是非中了。   第一件,是「中正机场二期航厦装修工程围标案」。   中正机场是民国六0年代的「十大工筒l,就不断传出有黑道介入,想要围标等弊端。   民国八十五年三月间,调查局透过线报得知,二期航厦的装修工程中,有些厂商涉及围标。情报显示,这件工程围标案,是由中兴电工副董事长、达欣工程负责人王人达,协同峻国机构负责人陈帝国等人涉嫌共谋,计划利用借牌方式来围标,以抢下这件总工程款估计超过六十亿元的钜额工程。   线报指出,从三月五日起,王人达、陈帝国等人,即涉嫌至少三次邀约有意竞标的厂商,举行围标懋|。其中,又以三月二十八日晚间,在台北市敦化南路莲园曙U那次懋|最为重要。这次的懋|中,王人达虽未露面,但陈帝国、兼任峻国机构副总经理的竹联帮分子「二马」冯在政、韬略集团负责人「白狼」张安乐,以及部分黑道分子都出席这项懋|。调查局后来访查曾参与这次懋|的厂商,有人明确的告诉调查局人员,在这次懋|中,明显的感受到黑道的压力。   四月十五日,调查局北部机动组展开行动,兵分七路搜索厂商和帮派的据点。这次的搜索的范围,包括韬略集团总裁张安乐,及绰号「二马」的峻国机构副总经理冯在政的住处和办公室。办案人员上午并约谈张安乐和冯在政二人,但他们都未到案。   事后,我透过管道找到白狼,问他是不是真的涉及了围标事件?   他告诉我,三月二十八日那场懋|,他根本就是被「骗」去当了人头。   原来,莲园曙U本来就是帮派兄弟经常聚会的场所。那一天,朋友打电话给他,说晚上在莲园曙U有场饭局,希望白狼赏个脸到场和大家讲讲话。白狼也不疑有他,就准时赴约了。   没想到,到了曙U的包厢中,才发现一张大圆桌上坐满了好几家营造厂的老板。当场,他发觉情况有些不对,但又不便发作,于是就臭着一张脸吃了那一顿饭,席间,他也没有多说话,吃完饭,他马上就走人。   听完他的说法,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我告诉他:「你到场,人家就以为你要帮『二马』撑腰。你是什么样的角色呀?就算你不说话,别人也怕你呀!」   不过,白狼还是不相信他只是吃了那么一懦满A就会被列为犯罪份子。他说,如果司法单位真的找上门,他会把来龙去脉仔仔细细的跟对方说清楚。   可是,这件事都还没弄清楚,另一件事又冒出来。   这桩事件,就是所谓的「英泉牛奶事件」。   其实,英泉牛奶事件原本也没有白狼的事,他算很倒楣,无缘无故被卷到这场风波里去。   工厂设在中南部的英泉牛奶公司,有一段时间经营不善,老板在外头积欠了好几千万的债务。俗话说,「债多不愁」,债欠得多了,眼看还不起,英泉公司的老板干脆赖着不还,等到被债权人逼急了,他就打着白狼的名号,说白狼在后头罩着他,如果谁敢要他还钱,小心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这番话三传两传,最后就传到了白狼的耳中。白狼根本就没有答应要罩英泉的老板,他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不免动怒,于是亲自下了云林找对方「聊聊」,问英泉的老板为什么要拿他出来当人头?   英泉公司的老板眼看苗头不对,只好再转向张荣味求救,并跟张荣味说,「白狼恐吓我。」   在云林,张荣味当然是个人物,他听说自己的乡亲被台北的外省挂兄弟欺负,二话不说,马上拍着胸脯表示一定相挺到底。但如此一来,却意味着一场黑道的战争似乎就要爆发。  [ Last edited by kisskill on
at 11:32 ]  浪里飞鲨 11:12:29   前段时间凤凰卫视有一个专题采访,就是采访陈起礼的。。。  kisskill 11:33:18
  @笑春风2014 白狼档案(六)完  白狼事后听说张荣味对他很不谅解,马上再次南下,找张荣味当面说清楚。等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都一一诉说后,张荣味才知道他也被骗了。听说,张荣味在大怒之下,狠狠的训了英泉公司老板一顿,还对他挌下狠话:「以后你任何事情,我都不管了!」   这件事,在双方谈清楚之后,理论上也应该化解了。可是,警方不知道从什么管道得知英泉公司事件,他们认为,白狼和英泉公司之间,一定有所谓的暴力恐吓事件发生,所以,他们也想找白狼把事情问个清楚。   白狼拒绝了。因为,他认为这件事的内情过于复杂,他如果要说,会扯出一堆没必要曝光的人出来。既然如此,他不如保持沈默。而且,他也搞不懂,英泉公司的老板欠钱在先,明明是理亏的一方,为什么还那么振振有词?法律如果要保护受害者,那就应该想办法叫英泉公司先还债,而不是让欠债的人还能够生活得意气风发。   他不能确定警方和英泉公司老板之间有没有挂钩,但他不能认同警方的处理方式,所以,他拒绝和警方合作。但他没有想到,就因为他的拒绝,反而使警方认为他更加可疑,而加强搜报,打算把他提报为情节重大流氓。   八十五年五月十八日上午,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彭绍瑾刚从家里出门,就被几名不明身分的年轻人拿刀砍了好几刀。彭绍瑾被砍伤的部位,大多是在脚部,看得出来,砍他的人并没有致他于死地的念头。熟悉道上规矩的人都知道,彭绍瑾被砍,是有人故意要教训他。   可是,是谁干的呢?砍伤一名国会议员,这事非同小可。   彭绍瑾被送医急救后,很快就脱离险境。他躺在病床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砍他的人一定是帮派中的兄弟,至于砍杀他的动机,则是因为他连日来在立法院里大肆揭发中正机场二期航厦工程弊案,挡了某些人的财路,才会被人报复。   彭绍瑾的说法很耸动,警方也高度重视,没多久,案子就侦破了,而且也把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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