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重庆建筑工地招工平台反映出国工地不良工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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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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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QDSSB********或后可见501
招& 标& 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9&&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二、投标人须知……………………………………………………………………& (6)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8)
(四)&投标报价……………………………………………………………&& (13)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6)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18)
(七)&授予合同……………………………………………………………&& (21)
第二章&评标办法…………………………………………………………………&& (23)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26)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29)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29)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74)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8)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9)
& 二、授权委托书…………………………………………………………………& (79)
& 三、投标函………………………………………………………………………& (79)
四、诚信承诺书…………………………………………………………………& (80)
五、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计价格式……………………………………………& (81)
六、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00)
七、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101)
第六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02)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111)
第八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111)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黄勤学、陆琴&&&&&&&&&&&&&&&& 日& 期: 日
复核人:冯建敏
&编制单位(盖章):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 日& 期:日
&招标人(盖章):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章):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
1&1.1&工程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3&1.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4&1.1&工程投资&估算投资 1200万元&&&&&&&&&&&&&&&&&&&&&&&&&&
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6&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7&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日
计划竣工时间: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不得影响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节点)。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8&1.1&资金来源&财政
9&1.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ICU探视系统、数据机房工程、综合管网系统等工程,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10&2.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或②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11&14&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12&11&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8.4&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形式: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14&5&招标文件的澄清&网上公开集中发布澄清文件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
15&12&踏勘现场&踏勘方式: 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
16&15.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
(5)《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启建定[2011]04号);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号);
(7)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执行。
17&15&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日(含6月29日)前
公布网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最高限价公示”栏目;
18&18.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三部分组成。(注:本工程是网上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标书。但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肆份带有“新点”防伪标识的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19&19&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①&收件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提交方式:上传至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平台。(网址:)
③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20&22&开&& 标&开标时间: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21&2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2&36&履约保证金&60万元(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为16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8万元,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为6万元)。 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中标差额保证金&采用&& □不采用。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23&&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启东办事处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江苏省启东市第一实验小学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冯建敏
电话:****-********或后可见&&&&&& 传真:****-********或后可见
因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一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除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到指定开标地点递交相关原件备查。相关原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必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为不加密的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以使用备用电子光盘现场导入评标系统,如投标人备用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若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重大故障导致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开、评标时间。
7、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
9、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二、投 标 人 须 知
1.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8项。
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1.3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招标人、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现状场地,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各投标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行制定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场地周边,由中标人安装计量表箱后接至使用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电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 已通 。
(4)其他: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对施工组织造成各种不利因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中标后,不得对施工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因现场条件而要求增加费用 。
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 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①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②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未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至投标截止日仍在处理期内的。
(4)企业业绩要求: 自日起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
(5)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255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技术资料及其它附件
4.2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如果有),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 2015 年6月23日 17 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从“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布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 年6月29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邮箱()。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 6.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后,将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
(三) 投标文件
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于“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网址:”。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8.1 电子投标文件
8.1.1 资格后审材料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6)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关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1.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8.1.3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函;
(4)诚信承诺书;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8.2原件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9) 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关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目录,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原件包”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8.3 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生成的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同时将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备用投标文件”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8.4.投标保证金
8.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8.4.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启东市财政局;帐号:********或后可见********或后可见0066;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建行除外);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以外的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人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中相一致。
银行汇票扫描件在CA系统 “投标保证金”中上传,CA系统内原 “投标保证金”格式无需填写。
8.4.3 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
8.4.4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中标人进场施工一个月后,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没有违约的,信誉保证金方可退还。
8.4.5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启东市政务中心核实后,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为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6)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
(7)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串标、围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8)法定代表人未按本须知22款要求参加招标人面谈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文件第五、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9.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投标文件加盖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约定的数字证书(CA)签章(电子签名),并以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电子光盘作为备用投标文件。
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CA)中的电子签章。
10.中标人在确定中标后递交肆份带有“新点”防伪标识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文件须打印并装订成册。
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2.踏勘现场
12.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2.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13.2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所标明的工程量是用作为投标报价在招标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 14.投标报价方式
14.1本工程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方式。
15. 招标控制价
15.1招标控制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经启东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送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5.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含第十五天)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15.3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5.3.1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15.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并参照《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启建定[2011]04号)、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启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6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2期)。
15.3.3招标控制价的合理调价幅度按启住建[2015]12、启住建[2015]13号执行。
15.3.4人工工资执行苏建价函(号文。
15.3.5措施项目考虑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和优化施工方案计取。
15.3.6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冬雨季施工、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临时设施、住宅分户口验收、赶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等按启住建[2015]12、启住建[2015]13号执行。
15.3.7工程类别和工期核定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进行编制。
15.3.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按规定费率标准计算,标化增加费计取按启东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合同及省、市级建筑安全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评比结果证明等,到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办理费率核定手续。
15.3.9规费中工程排污费暂按0.1%列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排污费缴纳票据按实调整。承包人违反环保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罚款不属于排污费,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5.3.10本工程的暂列金额按通建工[2011]37号文执行,本工程暂列金额65万元(不下浮)由各投标人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
15.3.11本工程的暂估价按启住建[2015]12、启住建[2015]13号执行。
15.4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相关说明等。
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即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6.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6.3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能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附表,否则评委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
16.4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16.5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6.6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与甲供材料价格及上述材料的数量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6.7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B、为总价措施项目费,C、为其它项目费)
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安装
1&规 费&工程排污费&A+B+C-工程设备费&0.1%
3&&社会保障费&&2.2%
4&&住房公积金&&0.38%
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A&1.4%
6&&标化增加费&A&0
8&税& 金&税&& 金&A+B+C+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3.477%
16.8中标人有义务在获得招标人认可后对施工图和清单说明进行补充优化以确保本工程施工图所示所有系统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含应用程序的制作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6.9工程质量检测的建筑材料、构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检测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6.10本工程施工配合费费率为2%,各投标人按此要求进行投标报价。若中标,则按中标合同价的2%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总包单位对本工程施工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管理、协调,专业工程施工的材料垂直运输机械,为配合专业施工单位设置预埋件所采取的必要配合措施,提供施工现场办公用房、仓库、施工场地、用水及用电接入口,质量评定资料汇总、申报工作等所有内容(施工用水、电费除外)。
16.11凡是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或设备提供推荐品牌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之一进行采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注: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十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经专家评审同意后,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公示推荐品牌。
16.12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6.13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以培训费的形式列入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波动因素的风险,充分阅读合同条款再行报价。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和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组成。
18.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上《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完全操作手册》。
18.1.2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须分别单独密封,应在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备用投标文件”或“(原件包)”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18.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2.1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所有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和备用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予以记录。
18.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2.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供的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及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
18.2.4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并确认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及商务标(原件包)及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
18.2.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3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配套的数字证书(CA)加密锁。投标人自行承担数字证书(CA)加密锁的使用责任。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9.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21.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 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22.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由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现场监督,经确认无误后,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签名报到,并提供身份证核查,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含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面谈,若法定代表人在开标当日不能到场参加面谈的,则在日17时0分前(正常工作时间)到启东市政务中心参加招标人面谈(联系人:冯建敏,联系电话:51667),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并且市政务中心将对该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3.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5.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无效投标处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以拒绝接受其一定时间内的投标:
(1)网上已投标,按规定要求开标到场人员未准时到场的;
(2)按规定要求开标到场的人员,相关证件不出具的;
(3)网上已投标,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未带或不全,或所带原件与上传的扫描件不一致的;
(5)解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未随身携带的。
以上如有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2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
26.3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7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6.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0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6.11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2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6.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6.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7.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最终的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33.1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2)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等得分情况;
(5)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6)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33.2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5.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还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送至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
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40、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综和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法定代表人面谈—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条件评审
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开、评标。
三、技术标开标及评标(23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21分)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分[评委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并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四舍五入法取算术平均值;评委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时,采用四舍五入法取算术平均值]。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3);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3);
3.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0-3);
4.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0-3);
5.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3);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3);
7. 对业主方系统维护人员制定的详细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等方面进行评价(0-1);
8. 对投标人的保修服务承诺,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对招标人要求的保修服务应答、响应处理时间等方面,是否体现经济、快捷、便利、有效的原则(0-2)。
(二)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1、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
2、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并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四舍五入法取算术平均值;评委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时,采用四舍五入法取算术平均值。
四、法定代表人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评审(含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面谈,若法定代表人在开标当日不能到场参加面谈的,则在2015年& 月& 日17时0分前(正常工作时间)到启东市政务中心参加招标人面谈(联系人:冯建敏;联系电话:****-********或后可见/),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并且市政务中心将对该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接受招标人面谈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五、商务标开标及评标(77分)
(一)企业业绩(1分)
企业自日起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每个得0.2分,本项最高1分。
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承担项目的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均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计分。
(二)投标报价(75分)
投标报价得分设以下两种方法,在商务标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其中一种。
(1)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2)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含第十五天)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3)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确定评标基准价:
1)所有有效投标的报价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确定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0.95、0.96、0.97、0.98)。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75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等得75分;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2)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含第十五天)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3)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确定评标基准价:
1)所有有效投标的报价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75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相等得75分;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清单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去掉其中最高和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五、确定中标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将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排名有并列的,则以报价低的为先;若报价也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次序。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启发改[号文件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 建筑智能化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中所示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建筑智能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不得影响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节点)。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八& 份,正本& 二& 份 ,副本 六 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五& 份,承包人执& 三&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此部分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2013年九部委第2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收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④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⑨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肆套& ?&&&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道路红线范围内&&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未具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限内未提出且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设计图纸中不完善或技术规范未有规定的。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及外部工作联系等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的原因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工作,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2)施工图会审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3)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完成。
(5)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量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甲供材料须提前30天提供计划,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②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排污费除外)。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④承包人应在工地大门处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减速慢行标志。
(4)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伍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包括电子文本与纸质资料。
(5)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②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范围和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③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加和删减。发包人对与本合同相关的不可预见的但又是必要的工程增加,承包人必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办法调整进行结算,但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施工。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在承包人的合同价中扣除。④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原因而索赔或消极施工,应当积极配合发包人工作,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周边工程、分项工程的保护。⑥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含保修阶段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造价,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付款签证及工程签证、变更的认证及增加的工程量认证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实施、听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挥,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经理应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每周5天以上出勤,月度考勤不得低于65%;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5小时,不满5小时视为缺勤一天。以月度考勤为单位,每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到位,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在未递交前视同为项目经理缺勤,按项目经理缺勤违约处理办法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缺勤天计算。&
3.2.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3.1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则拟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招标投标承诺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才可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发包人按10万元对承包人进行扣款。
承包人如遇不可抗力,确需更换的,则拟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招标投标承诺的要求,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才可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发包人按10万元对承包人进行扣款。
承包人提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更换时须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含项目经理自开标当日之前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3.2如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进行整改。同时,发包人按25万元对承包人进行扣款,且记不良信誉一次,并报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发出书面通知时发包人直接在下一轮工程款支付中扣除10万元,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承包人退场,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
以上有关项目经理更换的扣款约定,如出现多次更换的,按累计进行扣款。
扣款的结算及流程:扣款按月结算,在承包人下一个工程进度款付款节点中扣除。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3天 。
3.3.3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时发包人直接在下一轮工程款支付中扣除10万元/人次,且承包人须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批准,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按10万元/人次对承包人进行扣款,并换回投标承诺拟派人员。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保证每周六天以上出勤,月度考勤不得低于80%;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7小时,不满7小时视为缺勤一天。以月度考勤为单位,每缺勤一天扣款500元,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到位,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承包人采用人脸识别仪考勤制度:
①本工程严格按照启政办[2014]3号、启采招管[2012]4号、启政建设[2014]15号文件精神,本工程设置人脸识别考勤机对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考勤并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
②发包人负责考勤设备配置、人脸图像录入以及日常使用管理,每月台帐中必须体现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并保存考勤机中原始的考勤记录,以备检查。
③考勤对象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项目班子主要成员。考勤时间从项目开工起至主要工作量完成止。
④凡出勤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第一个月由发包人对该承包人进行警示性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其发出警示函;第二个月由发包人报启东市招管委,对承包人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同)上进行公示,并以挂靠借用资质的嫌疑,再次发出警示函;第三个月由发包人报启东市招管委,以挂靠借用资质论处,在网上进行公示,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暂停其六个月在本地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准入资格。同时,发包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把施工队伍清理出施工现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违法转包和分包,也不得肢解全部工程以后分包、转包给他人。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暂扣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 3.5.2分包的确定
本工程中所有项目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分包。属依法分包的,则应把分包的工程内容及分包的单位提前书面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查,在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分包,否则视作发包人不同意分包。若发包人查实承包人擅自分包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时整改并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①方式:银行汇票;
②金额:履约担保金额由以下1、2两部分组成: 1、60万元银行汇票;2、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为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
③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
④承包人按期保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同时,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应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时,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按监理合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南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评定。
&本工程不得影响主体总体质量目标:创建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若因为本工程承包人原因影响土建总包单位创建“扬子杯”、争创“鲁班奖”的,则由本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隐秘工程报检程序及期限的约定:
5.3.2.1施工工序全过程,所有部位均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进行验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3.2.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制定的工程建设隐蔽工程必查验收制度执行,其管理制度详见附件7《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必查项目验收制度的通知》。
5.3.2.3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4.1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5.3.3 重新检查:&&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5.3.4 承包人私自覆盖: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满足国家及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事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但对由于业主分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总包单位应负监管失职的责任。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 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总监批准后实施。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在施工区域内提供和维护有利于工程和公众安全和方便的灯光、护板、格栅等警告警示信号和警卫。
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承担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
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无&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日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后3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形象进度总计划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应根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形象进度总计划表》,编制《按月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在每月25日前报发包人备案。
每月25日之前将上月25日到本月24日的已完工的形象进度和本月25日到下月24日的月计划进度报监理部和发包人。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后3日内。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日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或由于设计变更、补充等原因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否则视为不涉及工期顺延。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发包人原因影响承包人合同约定工期(以开工令及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35%(含35%)以内的不予索赔相关费用,视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足够考虑该部分的风险。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2)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则按延期每天2000元扣款;若超过七天,则按延期每天5000元扣款;若超过十五天,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7.5.1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双方另行约定&&&&&&&&&&&&&&&&&&&&&&&&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其中:
(1)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按本合同有关暂估价确定方式的约定执行。
(2)凡是招标文件中予以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推荐材料设备品牌之一进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拟用材料设备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确认。
(3)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材料设备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如承包人擅自将材料设备采购进场,则发包人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4)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5)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以及发包人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若承包人不按上述(1)、(2)、(3)、(4)所述采购材料设备,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4.1.1甲供材料(如有)运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由甲供材料的供应商承担甲供材料的卸力费用。结算时甲供材料应按发包人采购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含采购保管费)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承包人退还甲供材料价款时,应按甲供材料实际价格(含采购保管费)除以1.01,退给发包人(1%作为承包人的现场保管费)。
8.4.1.2甲供材料的结算数量:根据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以及2014年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另加2014年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的合理损耗量。
8.4.1.3发包人应严格控制甲供材料数量,领料量超出结算数量时,超出部分的甲供材料由承包人按发包人采购价格的1.3倍支付给发包人;领料量少于结算数量时,节余部分甲供材料费的归承包人所有。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9. 试验与检验: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1.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算;
10.1.2设计变更;
10.1.3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
10.1.4其它变更:
其他可能在本项目中实施的专项工程及总承包范围之外与工程紧密相关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并且该工作在承包人的工程资质范围内,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去完成,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接受并作为本工程的变更处理,费用计算按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执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要求的变更实施,否则按违约处理。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发包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若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应获得发包人、监理人的批准外,还须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
A、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该项目的工程数量(相对于工程量清单)发生变化,偏差值在15%以内(含15%),或该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影响该单位工程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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