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者必备的插花基础一点基础没有,谁能帮帮我,弄了半个月了还是不对,请用大白话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歌曲《春天的故事》创作背景和作者和创作时间?
谁能告诉我歌曲《春天的故事》创作背景和作者和创作时间?
09-03-03 &
1992年的春天,南方一条《东方风来满眼春》的强大信息长着翅膀一样飞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在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木林县,刚刚退居二线的县政协副主席蒋开儒拿着报纸,被上面饱含激情的叙述震动了。深圳,那个他在1979年去香港探亲时路过的边境小乡,真的一眨眼就成了现代化的新都市了?一个念头再也挥之不去--我要去看看,我一定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他果真把家里仅有的2000元一把揣着南下了。 走出深圳火车站的蒋开儒,一下子糊涂起来,这不是香港吗?回头一看,火车站大楼上分明写着“深圳”两个大字,还是小平的题字。噢,真是深圳!与13年前他路过的乡野一样的深圳比,真是恍若隔世。 假如不曾见过严冬的万物凋零,又怎会有看到春天蓓蕾绽放时惊喜?蒋开儒在小平同志刚刚走过的深圳大街上追踪着伟人的脚步,真切地感受着春天的声音。他的脑子里盈荡着一个场面--就在他去香港探亲的1979年,小平同志也在广东,听了省委一位领导同志的汇报之后,说:先在你们广东找一个地方,办一个经济特区,杀出条血路来…… 蒋开儒的心不断地被“杀出条血路来”这句话猛烈地撞击着。他当过兵,知道杀出条血路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小平是统率过百万大军的,绝不会轻易说这句话,说了,就意味着背水一战,意味着流血牺牲,意味着成败在此一举。蒋开儒的脑子里同时浮出一个画面:小平同志站在中国的大地图前指点江山,寻找着中国经济腾飞的突破点,寻找着创办经济特区的理想之地,他在中国的南海边找到了深圳,就在这个地方划了一个圈……这个感觉一出来,一首混着春天的馨香,唤醒了心灵深处热烈的共鸣和憧憬的歌词就如清泉一样流淌出来:“春天的故事……& 1994年3月,又是一个春天,由团省委、省青联和省音协主办的广东省青春歌曲创作大赛掀起了一股热潮,成百上千首参赛歌曲涌向设在各市的分赛区。在深圳分赛区,蒋开儒作词、王佑贵作曲的参赛歌曲《春天的故事》落选了。 蒋开儒、王佑贵有点沮丧,又不甘心让这首歌就此泯灭,思来想去,希望能找个高手“起死回生”。曲作者王佑贵想到了时任东深供水局副局长、省青联常委叶旭全,这位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当时已是活跃在深圳词坛的业余作家。 一个平常的日子,叶旭全热情地接待了两位贸然找上门来的词曲作者。在水库酒店420房,蒋开儒、王佑贵两人将落选的歌曲递给叶旭全,希望他能进行修改并予以推荐。叶旭全仔细一看歌词,心里就有底了,说:“确实是一个好胚子,修整修整可能有希望入选,我来试试吧。& 当时,叶旭全在深圳已工作了14年,可以说是与特区共同成长的一代人。这位喝东江水成长起来的农民儿子,亲身体验、目睹了改革开放给特区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对1992年小平南巡后深圳日新月异的面貌,更有着深刻的体会。他感到以春天来引出、比喻这样重大的政治历史事件,的确别具一格。只是原作有点冗长,立意只着眼于深圳,还有一些词语表述不够准确,容易引起歧义。 为了挽救这首立意新、题材好却不无“硬伤”的歌曲,叶旭全立即着手在结构、立意和遣词造句等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二度创作。他的原则是:精简结构、提升境界、去芜存真。 精简结构:把原歌词的三段改成两段,将7分多钟长的原歌曲缩短为4分半钟左右,消除了歌词的拖沓,利于传唱,更将两个历史性的时刻凸显出来。 提升境界:针对原歌词中只是就深圳说深圳写深圳的立意偏低之弊,把歌曲放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和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中去修改,让歌曲跳出唱深圳而唱全国。比如,将原歌词第一段“1980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伟人在南中国的海边划出特区一片”,改为“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把时间往前推一年,把背景放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紧扣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背景;将原歌词“啊,深圳深圳,你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改为“啊,中国,中国,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将原歌词“神话般崛起一座城”改为“神话般崛起座座城”……整首歌曲的立意从深圳一地提升至全中国的高度,从特区一事提升至改革开放的大业,内涵加深,境界升华。 去芜存真:将原歌词中一些政治上不准确,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重大修改,用拟人、比喻的手法使之更加贴切,更深刻。比如,将原歌词中“有一位伟人在南中国的海边写下宣言”改为“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因为用“南中国”来标示“南方”是不准确的,而用“宣言”来表述一位已交班的老领导人的言论,更是不恰当,改为“中国的南海边”和“诗篇”则更加妥帖。原歌词中用“你挣脱一穷二白的铁锁链,走进了乍暖还寒的春天”描述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环境,“铁锁链”、“乍暖还寒”等词,很容易使人产生歧义以致引出错误的联想,改为“你展开了一幅百年的新画卷,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之后,则导向正确,气势磅礴,意境优美。 经过反复的推敲斟酌,叶旭全终于把《春天的故事》润色完毕,二度创作后的歌词结构完美、立意鲜明、用词精准、大气磅礴,赋予了新的内涵。 拿着新歌词,作曲家王佑贵又重下一番功夫。这首词在一些人的眼里有点“滑稽”。比如“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一句话17个字,大白话似的。但王佑贵没有被这些说法所动摇。他用心去体味歌词,感到这样写真好,把一个很重大的政治题材生活化了,群众化了。17个字在作曲家的心中是一个段落,而不是一句,如果作为乐句来写就会很难。王佑贵每天都对着《春天的故事》歌词反复读,读着读着,感觉就出来了。他找到了适合老百姓平和心态的音高--它不是唱歌,它是说话,平和、亲切、感人。这就是《春天的故事》叙事的音乐主题。 王佑贵用音乐将不规则的词变成完整的乐段,在口语化的基础上增强平和朴素、亲切感人的风格。谱曲时还将南方的秀美与北方的粗犷糅合起来,抹掉单独南方或北方的音乐风格。这看起来什么都不是,但什么都不是往往什么都是。 虽然只是一首歌曲,却有着史诗般的气势;它讲述的是大题材、大人物,同时它又如百姓家常话,真切细腻,令人如沐春风,倍感亲切。歌声中,一幅改革开放的画卷徐徐展开,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和伟人重现眼前……几经锤炼,面目全新的《春天的故事》再生了。 叶旭全把二度创作后的歌曲直接交到了广东青春歌曲创作大赛评委会。此时,评委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多数评委认为,这是一首政治题材歌曲,唱的是改革开放,是国家领导人,用“画了一个圈”和“一位老人”这样通俗的语句来写,不够严肃,不能选用。但另有两位评委却坚持认为,群众歌曲正是需要这种通俗的充满生活气息的写法,需要清新贴切充满深情的比喻,这首歌写出了人民对改革开放的拥护和对小平同志的崇敬,是真正的百姓心声。 《春天的故事》又一次站在了命运的分岔口上。两位评委的据理力争,再一次使这首佳作走出了险被埋没的命运,在他们的坚持和说服下,其他评委也转变了看法,最后这首歌在广东“94青春歌曲创作大赛”中独占鳌头,被评为金奖,一举成名。《春天的故事》迎来了柳暗花明的新天地。 叶旭全自信这是一首属于时代的歌曲,是一首将政治和抒情结合得非常完美的歌曲,应该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流行,于是,他想到了将歌曲拍摄成刚刚在中国落地不久的音乐电视--MTV。可是,当时他和蒋开儒、王佑贵都不富裕,而拍摄一个音乐电视片要十几万元! 叶旭全和曲作家王佑贵一琢磨,没有钱,那就自己动手筹,无论如何,也要把春天的故事唱响!于是,叶旭全回到老家东莞,找几个中学同学筹集款项,其中一个姓雷的同学听完这首歌后激动地说:“没有邓小平就没有改革开放,我也不可能有机会从一个机修工变成拥有千万身家的老板!”当即决定拿出10万元支援叶旭全。其他几个同学也受到感染,纷纷慷慨解囊,很快筹集了16万元。 接着,歌曲传给了中央电视台的孟欣,传给了精于摄像的张国立,传给了名满全国的歌唱家董文华,打动了这些充满激情的艺术家。他们不约而同自费从北京飞到深圳,现任广东团省委副书记的张春生也赶来了,大家一致表示要义务拍摄这部音乐电视片。 拍摄的策划、创意、脚本和文案制订在东莞金湖酒店里进行,总策划孟欣接连3天每晚策划到凌晨3点,北京的工作电话也追了3天;刚演完《宰相刘罗锅》的张国立义务当起此片拍摄的总导演,亲自参与分镜头的讨论和文案制作;歌唱家董文华日夜揣摩、练习这首歌,直到嗓子不适;张春生则将灯光、道具一并揽上身;叶旭全、王佑贵负责买矿泉水、买饭盒、拉电线,甘当勤杂工。 1994年10月,这部由孟欣总创意、策划,张国立总导演兼摄像,董文华演唱的音乐电视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一炮而红,12月,又在中央电视台第二届音乐电视大赛中荣获金奖。一时间,《春天的故事》在大江南北到处传唱,红遍中国。后来,这首歌被选入大型文献纪录片《邓小平》,获得了1995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996年中国音乐最高奖“金钟奖”以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音乐奖等奖项,成为获得国家奖项最多的“金曲”. 正像歌中所唱的那样:“天地间荡起滚滚春潮,征途上扬起浩浩风帆。”这首歌曲传遍了全世界有华人的地方,成为真正代表中国人心声和记录一个时代风采的歌曲,蒋开儒、叶旭全、王佑贵的名字也因此载入了中国音乐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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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是邓小平,圈是指珠三角地带,那里被邓小平南巡后就开放了,指定为特区,经济发展快,大概就是这些. 三中全会上所提出的我们国家必需改革开改了,而首先富起来的就是广东省深圳市,现在的深圳特区。并在三中全会上同时提出建立了经济市场主导地位。使得我们国家在这一上面有了一个很大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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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春天的故事&&  演唱者:董文华  歌词:  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  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  奇迹般地聚起座座金山  春雷啊唤醒了长城内外  春辉啊暖透了大江两岸[董文华演唱《春天的故事》]董文华演唱《春天的故事》  啊,中国,中国  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  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  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  一九九二年又是一个春天  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  天地间荡起滚滚春潮  征途上扬起浩浩风帆  春风啊吹绿了东方神州  春雨啊滋润了华夏故园  啊,中国,中国  你展开了一幅百年的新画卷  你展开了一幅百年的新画卷  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 (1)为什么说1979年“是一个春天”,这里的“春天”指什么?  (2)“有一位 老人”这位“老人”指的是谁?请你用一句话评价这位老人。  (3)老人在1979年“画了一个圈”是指什么?  (4)歌词中的“老人”1992年“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是指什么?你能说出其中的一些内容吗?它有何影响?  (5)歌曲歌颂了“老人”的丰功伟绩,你能说一说这位“老人”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作了哪些贡献吗?  答:  1) “春天”是指:改革开放的春天,也就是改革的开始的意思。  2) “老人”指的是:邓小平同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  3) “画了一个圈”是指:划出四个特区。  4) “在中国的南海边写下诗篇”是指:南方谈话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  5)这歌是歌颂邓小平同志的。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大白话解读第三方支付监管意见 到底谁受伤了_凤凰财经
大白话解读第三方支付监管意见 到底谁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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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监管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去年争论就很大,今天这个版本跟去年版本比较,其实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没有太大的偏差,相比还略微宽松了,例如对二维码支付等一些创新性支付都没有纳入管理之内,确切说也留了很大的空间,去年争论除了限额异常激烈之外,还有就是二维码支付,今年在这个上留了口子,还有一个重要的点是去年有进入支付账户就不得回提四个字,今年可以同名本人卡无限额划转,这些都是更温和和符合实际的做法。 但是即使如此,今天还是引来了普天盖地的争论,这种争论,其实我大概看了下,99%的媒体解读,包括所谓专家解读,都基本没有靠谱的,我感觉主要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支付业务虽然大家都涉及到过,但是太过于基础了,所以反倒显得相对小众,而且这个世界上往往越是基础性的东西,反倒会专业性会更强,没有长年从事过支付清算业务的人,压根无法理解里面的很多问题,光账户体系四个字估计要讲明白,可能就需要写上牛津字典这么厚的一本书了,所以,并不是一般的学者,随便上网看些段子就能弄明白的东西,更别谈深刻理解了。 我自己一直觉得,没有基础事实的理解正确,就不可能有评论的基础,也就不可能有讨论利弊对错的任何可能性,所以,讨论问题本身就要回归到业务本身来看,这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到最后就是一堆人骂来骂去,到最后谁都不知道扯的是什么,所以,我在这里就我自己对这个办法的理解,做个我个人的解读,正确与否我也不知道。当时抛砖引玉吧。 一、五千额度怎么够用?傻逼专家才问的问题! 第一个想跟大家弄明白的问题,就是五千额度怎么够用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真的很扯淡,大多数人都被那些啥都不懂的新闻媒体人士给忽悠了。在谈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弄明白三个基础条件。 第一个是,该管理办的所谓限额的前提是用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的时候才有的限额。 第二个是,如果支付账户的余额支付的时候,如果采用了高安全级别的办法,类似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就不受限额约定,任意金额都可以。 第三才是支付账户余额里,没有高安全级别验证的情况下,才是五千。 (这里还有个规定就是对于一些小额场景支付的情况下,如果支付机构无条件承担全额赔付责任,且单日累计不超过一千,可以不验证要素,直接支付,) 这三个关系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不要单独拿出来说一条,也就是说只有是你用了你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里的支付账户里余额去消费的时候才会受到这个限制,并非是说你用任何移动支付都会受到限制,简单点说吧,你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时候,只要不是用里面的余额进行支付,是不会收到任何限制的,事实上,除了支付宝里的余额宝,谁没事会在这两个公司里放那么多的钱呢?而且从操作角度考虑,使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跟使用银行卡通过微信支付的便捷性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直接输入密码,根本没有任何影响。所以老百姓压根不用去想五千够不够用的问题,因为压根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里可能很多人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就要把余额支付给限制了,其实这里就是本次管理办法最核心的一点了,我晚上发朋友圈说了,整个第三方支付监管办法,其实就两个重点,这两个重点其实都是非常直接的指向限制余额这个核心点: 这两个重点是,第一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第二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 其实,这两个如果都可以做了,第三方支付就不是支付公司了,而是标准的银行了,那也就是不如直接申请银行牌照得了,没有必要做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做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类似搬运工,就是把不同个人在A银行的钱搬家到B银行的账户上,全球这么多年来看,支付就是一个帮助资金在不同银行体系里划转的工具,本身是不碰钱的,而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出现之后,市场出现了两个很明显的模式,性质就开始分化了。 一个模式就是A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从A的银行扣款,然后转到了B在银行户头上,资金虽然通过了第三方账户但是最终是没有停留在第三方账户的,即使有,时间也非常的短暂。从头到尾都在银行的监控之下。国外的BAYPAL其实就是这个模式,我国的微信支付其实也挺像(微信有点复杂,两个模式其实都有,但是就微信自己定位是更倾向于做支付通道,但是也是有余额管理,就是零钱包) 还有一种模式其实就是A在银行的钱,先充值到了A在第三方的账户里,第三方账户会给A一个虚拟账户,你在这个账户里可以消费、买东西,可以转账,可以充值,可以买理财产品,这个万能账户其实就是这次监管办法的核心中的核心,这个就是这次文件里最重要的字眼:支付账户,千万弄清楚,这个才叫支付账户。我们的监管目的是限制这个支付账户的资金使用限额,而不会限制第一种交易模式。 很多人在这个账户里会有一些资金的时候,前面说了可以消费交易转账买理财等等,他就如同构建了一个自我的生态圈了,在众多交易包括转账过程中,A直接一个指令就把钱转给了B在第三方的账户里,无论是基于消费还是转账,看上去实现了账户的划转,实际上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只是账户做了个分配而已,第三方支付在银行里的资金,其实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他只是自己调整下数字,把A资金降低,把B资金增加,然后A或者B需要的时候,在决定是否提取到银行户头上,如果A、B都不进行提现到银行的时候,这个钱就一直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上了。那么问题就出现了,第三方支付到底是什么身份呢?这个钱到底算不算存款呢? 理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是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的,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时候,明确规定是基于支付技术,而不是基于资金归集的,所以这个钱理论上只是客户临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在银行的账户上,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虽然最终是在银行里,但是实际反应的逻辑是,A在第三方支付账户有钱,第三方支付在银行里有钱,银行里显示的客户名字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并非是客户A,那么就意味着A其实对于银行里的钱是没有支配权力的,支配的实际权利都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身上,所以A的钱安全取决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否有信用。如果第三方支付挪用资金,最终出现倒闭等情况的话,那么A就彻底损失了资金,那么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公司不是一个支付技术公司而是一个吸收存款公司了,其实,在国外有个专有名词叫,类存款机构。他们其实有着极为严格的监管条例的,而我国的现实情况其实是除了备付金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实质监管,不是不想管,而是因为的确定位很模糊也很尴尬,存款行为不属于支付行为,理论上是银监局的监管范畴,央行只能管支付行为。 这里可以在次强调下,什么叫账户,其实本质上来看,账户在金融范畴,其实只有开设在银行体系内才称之为账户,因为里面的钱你切实可以动用,按照你的指令进行有效支配,这个是所有制度运行的核心基础,强实名的重用性也是在这里,账户监管的第一原则是知道你是谁,然后确认了你的身份,你就可以使用这个账户了,除了银行以外,事实上是没有制度可以约束一家非银行机构的账户资金可以被你有效使用的,哪怕给你开设的账户真的有钱,你也无法保障这个钱一定可以被你支配使用。 所以,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支付账户里的钱看上去是你的钱,每天告诉你有多少钱,事实上那都不是能被法律授权保护的,这个在这次监管办法里特别强调了这个钱,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余额,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将可能出现损失,所以,支付账户上的那些钱只是看着像你的钱,并不是意味真的可以你被控制,第三方支付公司真拿了钱乱用,你也毫无办法,别觉得这不可能,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这次主要监管的目的就是不希望大量的人,把钱充值到第三方支付上,然后形成庞大的资金沉淀最终出现极大的问题,所以采用了限额的管理办法,迫使这个钱离开支付账户。 所以所谓的5000也好,10万也好,20万也好,都是指的是这个支付账户里的使用限额,并不是说你不能移动支付了,你完全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捆绑你的银行卡直接使用,压根不会影响,也不会增加复杂难度,因为余额的形成本身就是需要捆绑银行卡的,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客户在这个监管方案里并不会受到什么波动影响,很多人说无法网购了,无法买东西,那都是扯淡,你只是无法在你的第三方账户里停留太多的钱而已。 这里面针对支付账户还做了两类区分,一类就是经过了强实名认证的,可以是综合性支付账户,一类是非强实名认证,是消费性支付账户,确切说区别不大,前者可以余额理财,也可以转账,而后者只能消费,转帐只能给本人。 讲到这里,第一个不允许支付机构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大家应该都明白了,本质是保证客户资金最终还是能在银行体系内,确保资金安全,很多人问,难道银行就不出问题了,这里要区分一个点是银行出问题至少还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但是支付机构出问题是不受保护的,他只是个商业信用,你自己去追支付机构去。 二、为什么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体系内转账? 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实现体系内的转账,这个其实也不是不让转,事实上从央行角度来看,一年转账额度20万,基本上应该能符合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了,从央行指导意见里,明确规定了所谓的第三方支付立足分散、小额需求,一定金额以上转账直接绑卡交易就可以了,并没有增加太多的繁琐难度,所以,体系内转账对于个人的影响其实是有限的,这个方案真正打掉的是那些第三方账户利用体系内转账的便捷方便,变相使自己成为了一个清算机构的行为了。 这种行为其实牵涉的层面比较多,最大的问题我个人感觉其实是两个,一个是让资金脱离了银行的监控,使得资金进入了一个相对不是那么透明的匣子里,就非常容易形成很多可能的灰色地带,反洗钱、反恐怖都是非常严峻且极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国际上都在资金的实名制要求很高,第三方支付的转账毕竟是弱实名制,他是通过跟银行进行多层信息交易验证实现的,这种弱实名制的存在很难确保资金的走向能被有效监控,出现洗钱的概率是很高的。 反洗钱法如果关注下,大家就会国内目前还算是比较宽松的,在国际上这个法律极为严格,汇丰就因为涉及反洗钱,一次性被罚款几十亿美金,通过大量的非实名账户进行来回交叉交易,最终把在一个脱离银行体系内的黑匣子里完成,这种事情,必然是不可持续的,也不可能被容忍,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其实国外的同类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鼻祖,PAYPAL的转账也是一样受到很多限制,在支付转账领域,一般都会被要求在银行体系里实现,至少所有数据交易要再银行可被查询,甚至在国外的第三方账户,都不被允许拥有客户资料信息,只是简单完成通道要求,而国内其实刚好相反,国内的情况是,银行不知道交易情况,不知道客户信息,全部都是第三方主导完成,这种银行无法对转账交易进行清晰了解的情况,必然不可持续,也不符合各个国家对金融监管的基础性要求。另外,还有就是庞大的转账资金不再银行体系内实现,但是切实交易又在社会中存在的情况,最终使得货币周转速度会产生很大的减缓,从而给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也带来极大的难题。所以体系内的支付余额转账交易被打掉,从我个人感觉,其实也是迟早而必然的事情。 三、到底谁受伤了? 第二我们来谈谈,到底谁受伤了,这个问题才是关键点,我前面只是说,绝大部分专家都在扯淡五千不够用的事情,是扯淡玩呢,因为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这个监管意见的影响其实是很小的,基本感觉不到,唯一影响大点,就是带有余额管理功能的一些产品,但是基本上也不会影响太大,例如余额宝的交易完成,我感觉实质性影响有,但是通过阿里网商银行的设立,以及机构对接直联的方式,应该都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影响。所以,这个方案在大面上的影响其实是不大的,至少在普通民众层面基本可以说是无影响,那么到底谁受伤了呢? 最受伤的一定是第三方支付,许多第三方公司雄心勃勃想建立独立账户的思路收到极大的挑战,其实是挺悲情的,第三方支付是极为讲究场景应用的商业模式,在两家独大的支付世界里,其他支付公司好不容易可能找到一条可能性很大的出路,结果迎来了这个监管方案,具体也不知道如何评论了,我对支付的理解,在很多年前的几篇文章里,也都写了,我本来就不是很认同支付这个本身有什么太大的出息,具体还是去看文章吧(2014年文章《我看微信和支付宝大战》,2014年书籍《支付革命》),这里就不落井下石了。 这里到是想重点强调的其实是第二个很大的受伤者其实是P2P,目前来看,这个方案对P2P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虽然监管层很尽力的想规避这个问题,但是事实上现实看来难度很大,我们先看原先的P2P的第三方支付的商业应用,本质其实是大量的支付公司通过制度设计,为P2P构建了一个托管账户系统,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这个托管账户,然后每个人都拥有了一个虚拟账户,对于P2P公司而言,这个托管账户也是一个虚拟账户,募集满了以后,第三方支付按照P2P公司的指令把资金打入到指定的借款方公司里去。 这个概念里,其实如果理解不偏差的话,P2P公司可能就无法开设这个托管账户了,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是不能超过20万的,所以,事实上投资的行为就必须得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到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然后再募集期满之后,必须一笔头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了通道型支付了。从而意味着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就意味着不再可行了。 这里很明显的结果,先说坏的说的话,坏的结果就是原先通过第三方支付构建虚拟账户的方式是可以让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虚拟账户里,然后在需要用的时候提现,而在虚拟账户里进行划转、交易、消费的时候,其实都是支付公司自己内部交易的,这种不涉及银行的网关交易的内部清算方式,成本会很低,但是这个文件出台意味着,支付公司内部的清算行为就被明确压制了,使得一个投资人累计超过20万以上就必须过银行网关交易,这个时候,成本就会变得很高,举例就是过去一个人投资一千万,只要充值一次以后,在支付账户里余额就是一千万,只要不提现到银行卡,那么支付清算成本就会很低,现在的话,因为最高只能20万,意味着超过20万以上部分的投资赎回,都必须过银行,从而产生很大的支付费用。这个问题会极大的增加业务成本。 那么这里就可以解答很多人以前的困惑,为什么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成本以及信用卡还款为什么经常能及时到账,比银行服务还好,事实上这里就是涉及到了一个不是很公平的竞争,第三方支付通过直联每家银行的方式,使得他自己成为了变相的清算机构,A银行转账到B银行,其实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无非也还是内部自己记账的问题,成本很低,且相对方便简单,而银行之间交易则是必须通过央行统一的清算机构进行清算,大额、小额都有收费规则和标准,同时还有受到一些清算中心的交易时间限制,所以,反倒障碍较多,不如第三方支付更为便捷方便,甚至很多银行反向都去借第三方支付来完成跨行交易,变相也加剧了第三方支付清算内部化的过程。 如果理论上说好的话,就是从投资人保护角度来看,由于这个方案打掉了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最终第三方支付只能开设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在资金募集完毕以后,就需要直接打款到银行,银行在根据相应的监管或者托管协议,把资金发放到具体借款人的账户里,使得P2P平台的流程至少理论上更为规范,也进一步降低了平台触碰资金的可能性,对于投资人保护是的确加强了,其实这个监管方案,跟央行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很大程度上是一脉相承的,在那个文件里提出了P2P要求银行托管,所以也为这次征求意见稿打掉第三方支付的支付账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只是从实际角度看,我个人的顾虑在于两个,第一个是银行到底有多大的决心来进行P2P的托管,第二个就是托管的成本到底有多高,现实的情况,我感觉两个都不太乐观。所以,也是这个方案目前可能会受到的阻力最大的对方,并不容易解决,方案的落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是否能及时跟进,如果银行还是跟以前一样慢悠悠的无所谓,那么这个方案可能很难得到有效执行。反之,就会很快落地。 总的来说,就上述情况来看,这个方案对P2P的平台影响应该有利有弊,关键取决怎么看,一方面屏蔽和淘汰了大部分实力不够的公司,为市场有序竞争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另外一方面弊端就是银行的话语权增加,对于带有很大程度上同业竞争的对手而言,这一定不是很好的事情,另外由于银行的相对较慢的效率,审慎的经营方式,都会大大减缓P2P的业务效率。P2P今年会迎来很大的洗牌期。 四、我个人一些建议 从我个人感觉来看,这次股灾以后,整个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其实比较明显的趋向严格,这其实不是坏事,我2013年在温州演讲时有一段话,我前段时间给翻了出来,我说: &要重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更大的风险不确定性,扶持互联网金融也好,重视互联网金融也罢,都不能忽视风险,我们温州应该是吃了苦头,过去一直自豪金融为全国先,现在可能有点郁闷,金融本身是把双刃剑,好的时候,可以极大促进经济发展,不好的时候,反倒会拉经济下水,跟经济的关系也是互为因果,最好是匹配发展,过快,过慢都不好事情。 金融机构的本质其实是扩杠杆,回到最后都是玩人家的钱,会带来很大的负面性,金融确切的说是没有回头路的,到死才知道那条腿是自己的。所以,金融并不是效率越高越好,美国次贷危机都在反思,便捷高效的金融体系一定是好事情么?不一定,越便捷的方式,带来的风险扩散就越大,体系规模就越容易起来,从而产生更大的冲击。互联网某个意义讲,核心还是提高效率,所以,要考虑这个效率的使用要契合经济的发展,否则互联网本身也会是一把双刃剑。一个节点的风险,通过互联网会极快的容易传播开来,带来更大的不稳定性,所以,必须要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另外,互联网的本质是更开放,更包容,反过来说也更激进,讲究速度更快,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有句话,就是唯快不破,什么都讲究快,不考虑未来,做了再说,规模快速起来再说,这个确切说,不是好事情。尤其在金融。 金融骨子里是保守的,讲究的是稳定和平衡,快不如慢,谁活下下去,才是王道,两者在思想上差异极大,目前互联网情绪高涨的背后,其实是缺乏了对风险的敬畏,我们要深思,不要拔苗助长,只看到好的,不看到坏的。 另外,从全球范围来看,被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几个模式,都是在一定的管制边界内发展的,我国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监管定义,如果温州要发展互联网金融,我感觉考虑到风险滞后等因素,还是有必要可以考虑先出台一定的行业标准,然后在这个标准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代价会更低,千万别盲目发展。& 过去几年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一直在让子弹飞一会的状态中进行,而金融的逐利性又最终迫使大量的从业者更多的在于如何野蛮生长,而非真的践行所谓的普惠金融,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并不等于普惠金融,我们过去都没有关注到这点,以为搞互联网金融就是普惠金融,就是扶持小微企业,其实结果来看,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普惠金融是个系统工程,是需要多系统,多部门,多层次配套的综合性学术命题,单一的不加以约束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必然是不可能走到普惠金融领域上去的。 我一直说,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灵丹妙药,也没有一招鲜,需要脚踏实地的,在一定框架体系内均衡发展,协同发展,那么有效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次的监管意见,我个人感觉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从去年央行的监管意见是在不合适的时候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的回复上,就知道这个意见稿是迟早的事情,无非找合适的点而已,到了今年,指导意见出台,而且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认知也达到一个水平线上的时候,也就不会有太多的反对声音了,所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是我们也要反过来看一些问题,就是矫枉不能过正,前两年没有节制的大踏步往前走的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政府推动下的结果,那么现在突然要来个急刹,我个人感觉这种型对简单的一刀切的做法,事实上带来的危害会是更大的,总体感觉,央行这个意见稿对第三方和P2P的两个关键性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打击过快过猛,最终的实践效果不会太好,缺乏一定的落地可行性,我感觉最好的办法,其实还是慢慢清理,设定目标,分期实施,不要追求一步到位,也给相关机构一定的时间能进行自我升级或者自我清理的时间,或许效果应该会更好,具体的一些意见就不提了。那是业内专家真正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我这样的无业游民去想的事情。
[责任编辑:zhaoy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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