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官方如何回应?

生态环境部回应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_国际新闻_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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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回应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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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高敬)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23日对此进行了回应。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生态环境部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他介绍,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其余人员被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这位负责人说,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令人警醒。这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临汾曾因二氧化硫严重超标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为了降低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涉案人员多次进入监测站,实施人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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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如何回应监测数据造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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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6月24日,司法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16名涉案人员作出判决。24日,临汾市官方回应表示,临汾市委、市政府对此深感自责,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表歉意。该市深刻检查,汲取教训,埋头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违法违纪人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案件发生后,临汾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深刻反省,认为这起监测数据造假案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反映了该市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存有差距,特别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暴露出该市相关单位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政绩观扭曲等严重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临汾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对环境治理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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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谈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片面追求政绩 影响恶劣
&nbsp&nbsp&nbsp&nbsp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该案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表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指出,该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这些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nbsp&nbsp&nbsp&nbsp就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相关提问时,该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说,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nbsp&nbsp&nbsp&nbsp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nbsp&nbsp&nbsp&nbsp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nbsp&nbsp&nbsp&nbsp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nbsp&nbsp&nbsp&nbsp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10人受张烨、张永鹏指使并接受其报酬,实施干扰采样行为,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景国柱、陆钟山、许冬等3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郭高峰、李明星、安威华、张鑫、李英杰、张瑞等6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赵逗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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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谈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片面追求政绩 影响恶劣
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nbsp&nbsp&nbsp&nbsp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该案件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表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指出,该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这些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nbsp&nbsp&nbsp&nbsp就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什么措施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相关提问时,该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nbsp&nbsp&nbsp&nbsp负责人说,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nbsp&nbsp&nbsp&nbsp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nbsp&nbsp&nbsp&nbsp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nbsp&nbsp&nbsp&nbsp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nbsp&nbsp&nbsp&nbsp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10人受张烨、张永鹏指使并接受其报酬,实施干扰采样行为,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景国柱、陆钟山、许冬等3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郭高峰、李明星、安威华、张鑫、李英杰、张瑞等6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赵逗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完)生态环境部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表态: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中青在线
生态环境部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表态: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发布时间: 19:19 来源: 作者:胡志中
中青在线太原6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志中)山西省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曾在临汾治污过程中,用8个字来描述自己的工作心态:“认账、认罚、认责、认干。”他曾将临汾大气污染导致的系列影响描述为“切肤之痛”。
一语成畿,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有期徒刑两年。从他3月份被任命为临汾市环保局局长至今不过三个多月。
3月28日,生态环境部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开展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5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其余11人被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日前,就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影响恶劣。
事实上,就在事发几个月前,一次采访中张文清还曾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临汾市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发展定位,煤焦铁主导的经济结构,加之两山夹一河的自然地貌,使得该市的环保工作始终面临很大压力。
据了解,在进入新世纪的头几年,临汾经济总量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二,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却日趋恶化,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位居全国113个环保重点监测城市倒数“第一”。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群众的不满,当地痛下决心治理环境污染,之后该市环境逐年改善。
直至2016年,临汾市大气污染再次悄然浮现,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均不降反升。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1天,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大气环境质量再次连续两年呈现恶化趋势,形势严峻。
2016年11月,临汾市被原环保部(即生态环境部)通报,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未启动预警也未采取任何减排措施;当月16日至21日连续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其间多个监测站点多天出现AQI(空气质量指数)爆表,有的监测站点持续AQI爆表长达6个小时,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标准,临汾市应启动红色预警,但仅启动了黄色预警,在原环保部(即生态环境部)督察组督促下才在18日至20日启动了橙色预警。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污染严重。
很快,“临汾二氧化硫超标数倍”事件引发全国聚焦。
压力接踵而至,日,原环保部对山西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决定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
约谈会上,临汾市市长刘予强表态,对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深感不安,如芒在背,如坐针毡”。此后,他曾公开表示,环境问题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将不计代价,不计牺牲,确保空气质量改善,努力让民众呼吸到新鲜空气。
重压之下,2017年,临汾两次召开了超过千人参会的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动员大会,部分县市区长和乡镇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同时给43个部门颁发了关于环保的目标责任状,每一份内容都不同。
日至10月17日,山西省环保厅派出督查组对临汾市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认为,临汾市约谈限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取得积极成效,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同年10月1日至12月12日,临汾市环保局对外称,临汾空气综合指数同比下降37.9%,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7.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6.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82.1%,四项指标降幅全省第一。进入采暖季以来,该市空气质量改善率位居全国第一。
日,原环保部解除了对临汾市的环境限批。
“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对于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涉及人员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法律“红线”。
“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结合以上案件,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者,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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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宣判 官方:害人害己
  中新客户端6月23日电&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了判决,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16名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生态环境部介绍,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其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生态环境部飞行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法移交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证据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门,山西省公安机关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  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为从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李皇涛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其余10人受张烨、张永鹏指使并接受其报酬,实施干扰采样行为,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景国柱、陆、许冬等3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郭、星、安威华、张鑫、李英杰、张瑞等6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赵逗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生态环境部指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是继西安环境监测造假案之后,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的又一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件。该案件涉及人员更多、组织严密、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缺失,对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片面追求政绩,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背中央相关要求,触犯“红线”。这些涉案人员毫无法治观念,违法妄为,损害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强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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