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分数线庐江县裴岗2018中考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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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
现将《庐江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庐江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2日
庐江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皖教基〔2018〕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号)、《合肥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18〕113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为:体育60分,理科实验操作10分;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考生须凭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免试申请表(附件1),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无误后报县教育局审批,6月13日前统一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统一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
(三)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各科目等级:分为A+、A、A-、B+、B、B-、C+、C、C-、D+、D、E等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为A、B、C、D等4个等级。体育考试:60-54分为A等级,53-48分为B等级,47-42分为C等级,41分及以下为D等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含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八年级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与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同步举行。结果作为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依据之一。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依据《2018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庐教基[2018]23号)执行。往届生在插班就读学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外地就读的我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由报名学校统一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工作。
四、政策性加分
根据皖教基〔2018〕9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县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四)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五)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六)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七)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印发。
五、严格普通高中招生
(一)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教职工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
(二)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18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政策要求,引导学生自愿合理分流。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格控制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县域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后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备案。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六、谋划考试招生改革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各校要对照改革要求,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稳妥实施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庐江县《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庐教基〔2018〕23号)文件执行。探索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等录取依据的改革。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调整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改革招生录取方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适时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自主招生名额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
七、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庐江县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 长:徐晓兵
副组长:黄浩、莫申根、朱德波、孙溥、唐晓春、周伟、左俊
成& 员:胡章柱、郭从众、刘典松、何德、陈晓明、何劲松、马春霖
领导组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发展职业教育。要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跨区域的校际合作办学,多方组织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二)严格招生流程。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县招办统一录取。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并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对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局要与各招生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县教育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
(五)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通过咨询会等多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利用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县教育局中考中招咨询电话:(招生办)、(基教科)、(职成科)、(体卫安全科)、(教研室)。投诉电话:(监察室)。
附件:1.庐江县2018年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2.庐江县2018年中招工作实施细则
庐江县2018年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 盖章:&&&&&&&&&&&& 2018年6月
& 盖章:&&&&&&&&&&&& 2018年6月
注:医院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庐江县2018年中招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县2018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18〕11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18届、2017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18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将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3+2”高职院校只招收2018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7260人,其中县内招生6800人,民办学校跨县招生460人,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6438人。
三、志愿设置、填报和投挡
今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由县教育局组织录取。第二阶段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所有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招生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招生志愿,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各批次均含相应民办高中。
五年制高职、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按省规定进行。
录取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上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方可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上网报名填报中考志愿。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即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庐江县2018年中招志愿填报方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在公示无异议、专业合格基础上,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政策规定控制线内择优录取。对于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其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016届(含当年)以前的考生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录取从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批次录取顺序为特长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统招生、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仅限于省示范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指标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收回集中使用。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录取普通高中(含特长生、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考生中考总分(含文化课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本县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一次性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
依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比例分解到县内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公布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县将结合实际,有计划地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
(2)填报条件
2018年,我县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号)“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我县2018年继续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18〕 9号等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异地扶贫搬迁等政策性特殊原因从县外随迁转学回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户籍在我县的单报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考生视为一所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因学校布局调整动员分流的考生,与转入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的录取原则。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特长生和全县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到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县统招生计划。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
详见附件2-2。
(2)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详见附件2-3。&&&&
(4)民办高中对外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可申请跨区域招生。具体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6.补录工作
县招生办将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予以公布,未被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补录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招生。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有关办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有关政策,尤其是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耐心做好解释和具体指导工作。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指标到校生等条件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二)自主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测试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测试,确定合格人数。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网上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事宜。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核,并经县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学校须严格按标准分学期收取有关费用。
(四)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
2-1.2018年庐江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表
2-2.2018庐江县年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3. 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8年庐江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表
市外招生计划
县内招生计划
其中特长生、特色班
省示范高中
市示范高中
2018年庐江县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优录取、分校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基本条件
1.2018年庐江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个项目报名资格的限报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
四、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科技类
1.招生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新。
2.报名资格:凡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初中阶段获得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县级个人一等奖或市级个人二等奖或省级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应提供获奖证书)。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器乐、美术。
2.报名资格: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器乐: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器乐类专业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或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器乐比赛活动中个人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
(2)美术: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美术类专业考级机构颁发的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或初中阶段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美术展演活动中个人美术作品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有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育类
1.招生项目:田径、篮球。
2.报名资格:凡初中学业体育考试成绩54分及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田径:在初中阶段获得省、市、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田径比赛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县级前二名的队员(庐江二中限男生,庐江中学、金牛中学男女不限,提供原始比赛秩序册和获奖证书)。
(2)篮球:初中阶段参加由省、市、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篮球比赛,获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县级前二名球队的主力队员(庐江二中限男生,庐江中学男女不限,提供原始比赛秩序册,以比赛记分册为准)。
五、报名程序
具备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6月17-19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6月20号各招生学校将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县招生办,报名统计情况报基教科,6月22日基教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终审结束后,县招生办在网上公示报名学生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资格审查与专业测试
(一)资格审查
中考报名学校对特长生资格进行初审,经办人员和学校校长在有效证件复印件上签“原件已验,符合条件”字样,签字并加盖公章;招生学校对特长生资格进行复审,经办人员和学校校长签“原件已复审,符合条件”字样,签字并加盖公章;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特长生资格进行终审。
(二)专业测试
由教育局体卫安全科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器乐、美术、篮球、足球等项目的专业测试标准,凡通过上述项目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教育局体卫安全科牵头组织的专业测试。足球专项考核执行《合肥市市区2018年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号)文件.
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办法由体艺卫安全科另行发布。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网上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
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填报申请学校统招生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申请学校统招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一)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取得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不填报申请学校统招志愿,将不得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三)县招生办根据各校特长生招收计划数,对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庐江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局相关科室组织实施。基教科牵头政策拟定、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并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县招生办牵头报名,参与资格终审、专业测试和组织录取工作。体卫安全科参与资格终审、牵头制定专业测试标准、拟定专业测试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和认证。
(二)广泛宣传政策,督促考生报名
各报名点学校要广泛宣传特长生报名时间、办法、条件,督促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并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校长作为报名宣传和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特长生报名不遗漏、资格不作假。
(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过程监督
各特长生招生学校校长为报名资格复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处理投诉咨询和舆情反映;分管校长及参与此项工作的学校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校内监督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选派认真负责的专业人员参与专业测试和考核工作。考务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承诺,严禁接受考生家长宴请、馈赠,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庐江县2018年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申请表
准考证号码
获奖(特长)情况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招生学校审核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 承诺人签名:
庐江三中2018年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
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18〕113号)、《合肥市市区2018年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2018〕246号)、《合肥市市区2018年高中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2018〕118号)精神,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特长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2. 为形成和发展学校的教育特色创造条件。
二、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生名额
1. 篮球特长生:10名(男生)。
2. 足球特长生:10名(男生)。
四、报名条件及资格:
1. 今年报名参加中考的2017届、2018届庐江县初中毕业生。
2.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 2018年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54分。中考体育免试考生不得填报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
4. 符合以下报名资格:
⑴篮球:具备较好的篮球基本技术,身高175cm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篮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篮球赛但具有篮球运动特长,身高、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⑵足球: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初中生足球赛前八名的队员,或未参加初中生足球赛但具有足球运动特长,运动技术、运动能力或身体素质突出的学生,须经班主任、体育老师书写推荐信并出具学校证明。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在初中阶段无严重违纪行为。
五、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6月18日—19日凭中考准考证、体育考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推荐函,近期2寸照片3张到庐江三中报名,接受学校资格审查(包括相关材料及专业特质),逾期不再办理。6月21号庐江三中将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县招生办,报名统计情况报基教科,6月22日基教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终审。
报名地点:庐江三中教务处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
六、专业测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庐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根据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体艺〔2016〕4号)、《合肥市市区2018年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秘〔2018〕246号)、《合肥市市区2018年高中校园篮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教〔2018〕118号)文件公布的方法。由体卫安全科牵头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项目、时间、方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合格认证:测试成绩55分及其以上为专项测试合格。
七、审核公示
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和庐江三中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志愿填报
凡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须填报庐江三中志愿,不得兼报其它类提前批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九、择优录取
填报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根据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前十名考生中有成绩并列的,对并列考生则按实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再相同,则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计划。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项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如不填报庐江三中志愿,将不参加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录取。&&&&&&
3.凡按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条件招收录取的学生,要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入学后不得拒绝参加学校安排的训练和有关体育赛事活动。
4.有直系亲属参加专业测试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凡在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务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承诺,严禁接受考生家长宴请、馈赠,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举报电话:3(教育局体卫安全科);3(县招生办);2(教育局基教科);5(庐江三中校长室)。
5.在初中阶段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6.报名时,考生和家长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书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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