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菜园庭院图片大棚属于违法建筑吗

企业盖的种菜大棚算固定资产对吗?不应该算房产吧,也不用交房产税对吗?
1、农业企业盖的种菜大棚应算固定资产。2、不算房产。房屋建筑应有维护结构,门窗,高度也有规定。种菜大棚属于构筑物。3、种菜大棚不用交房产税,税法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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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家农村地里建温室大棚属于违建吗?是归城管管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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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菜园建大棚 小区居民忙“圈地”
作者:孙海
&春天到了,院里的大叔大妈开始了新一轮的圈地大战,而且进行了战略升级!以往的小木棍、小树枝换成了铁丝网和粗树干,以阻止阿猫阿狗的破坏,更惊人的是,居然还整起了塑料大棚!说好的公共绿地呢?&前日,网友&阿密吃_古歷來&发表微博,他说五六年前泉园小区及周围地区开始有人圈地种菜,这些年圈地情况越演越烈。
照料&小院&,他们都很精心
昨日上午,沈城春光明媚。长青街36巷附近楼群里,五六位居民正在精心照顾自己的&小院子&。
10时左右,36巷北侧,60多岁的刘大爷正在锯木头,他身前的地面上插着一圈小木棍,他身后的一楼窗台前,用木头和树枝圈出一个10多平方米的院子,土地上还没有种植物。
36巷南侧,一位70多岁的大娘正在用耙子翻地,&我就是&老农&,会干农活。我天天出门,现在种花,社区没有活动室,我们也闲不住。&大娘说多年前,小区草地里有老鼠和垃圾,在社区的号召下,居民纷纷&开荒&。&
另一位花白头发的大爷正在圈篱笆,他的篱笆只完成了一半,&这些树枝都是我捡的,我种了百合花。&大爷建了两个四五平方米的&小院子&。
十多栋楼之间有上百个&小院子&
36巷附近建十多栋居民楼,楼群之间开垦了上百个&小院子&。大的十几平方米,小的两三平方米。有的用树枝围起,有的用砖围起,有的周围种着一圈灌木。&
一位中年男士说,&原来灌木里面种着草,后来居民种花、种菜了。其他的是居民自己圈出来的。&
一位领着小孩的年轻女士说,她两三年前搬来时小区就是这样子。&小区居民大多是老年人,他们一天没什么事干,就出来种地。我们都是邻居,也不好说什么。&随后,女士又补充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希望他们能都种花,毕竟这里很多人养狗、养猫,把菜弄脏了,他们吃也不健康。&
&隔壁&泉园小区圈地升级
36巷东侧泉园小区里,&院子&相对少一些,但在泉园派出所附近,又出现了升级版的&院子&。上百平方米的地面被木桩隔出几个区域,区域之间用木桩和塑料布隔开,每个区域里开垦出不同方向的垅。
网友&阿密吃_古歷來&说小区建成20年,五六年前居民开始圈地,&地上原来种着柳树都被他们砍了。去年整顿过一次,今年这才刚开春,又开始种上了。就为了圈地这事,他们之间还吵架。&
网友介绍,这里可能属泉园社区或清泉社区辖区。昨日下午,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多次拨打泉园社区电话,但无人接听。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刘莹摄影记者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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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称农村建蔬菜大棚盖木屋出租为非法
生态园里的大棚都配建了简易小木屋。 裴睿 摄
  每逢周末,会有不少城里人携带家眷开着私家车前往城郊农村游玩,这也促进了农业旅游的发展。在一些农村还出现了现实版的“开心农场”,城里人不但可以住上与城里小区一样设施的房屋,还可以在自家屋前养花种菜。在南京江宁区湖熟街道耀华社区就有一处占地近千亩的农业生态园,生态园里建设的都是温室大棚房,在大棚内部还配套建设了简易木质房屋,建设方以每套大棚35万元住40年的方式对外出租。然而,这样一个设施农业项目却并没有在当地农业部门备案。
  本报记者 裴睿(报料人:刘先生)
  A 号称“温馨家庭菜园”
  大棚里不仅种菜,还盖起小木屋
  屋子里卫生间、洗手台都一应俱全
  在江宁区湖熟街道耀华社区有一处占地近千亩的耀华农业生态园区,居住在园区附近的居民们向记者反映,这个园区里的大棚与一般农村常见的大棚不一样,甚至有些“另类”。大棚里面不但种植了绿色蔬菜还修建了房子,很是奇怪。这样内部修建有房屋的大棚一共有三处,与一般塑料大棚不同,这里的大棚都是玻璃结构的,类似于阳光房,而每一处大棚的面积都在六百多平方米。
  昨天上午,当记者来到生态园的时候,发现园区的大棚里不但农业资源丰富,种植了各种各样的蔬果,在菜地旁还建有一幢幢黄色的小木屋。在一处大棚的门口,竖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温馨家庭菜园”,进入大棚之后,里面的设施可以说处处透露着高科技,屋顶虽然是玻璃的,但在顶端还有一层黑色的自动幕帘,可以全部展开挡住屋顶。在大棚的两边还有几台大功率的风扇,用于大棚内的空气流通。
  大棚的内部主要由菜地和房屋两部分组成,有的菜地上种植着绿色的蔬菜,有的菜地上培育着花草灌木。整体感觉规划得合理有序。在走过菜地之后,就来到了大棚边――1层尖顶的木质结构房屋。推开房门,尽管里面空空如也,但卫生间、洗手台等设施已经修建完毕,添置一些家具就可以直接住进来了。
  B 很像现实版“开心农场”
  小木屋和菜地都可以出租
  35万元可以租住40年
  对于这样奇怪的大棚,周边的村民表示从来也没有见过,住在附近的一位老大爷告诉记者,他一辈子都住在这里,蔬菜大棚也搞过,可从来没有见过房子盖在大棚里面的设施。“大棚里面空气不流通,闷得很,人住在里面不难受吗?”提及大棚修建所占用的土地,老大爷表示,这里都是集体土地,应该是社区出租给生态园的。
  在一处摆放着不少小圆桌的玻璃大棚房里,一名生态园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园区里记者看到的几处修建有房屋的大棚都属于“样板间”,是提供给客人参观的。如果有城里人想要到这里来体验农村生活,他们可以帮助建设一套这样的配备有房屋的大棚。“你在大棚里面可以养花种菜,到了晚上还可以看星星,而且木屋里水电齐全,有客厅、卧室和独立的卫生间。”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切所需的费用在35万元左右,客人可以在这里租住40年的时间。
  C 租房签的是“土地承包合同”
  生态园称大棚管护房是临时建筑
  不存在买卖房屋,不需要房产证
  记者采访生态园一负责人的时候,对方表示,“现在大力提倡发展设施农业,我们搞的这个大棚就是设施农业,通过温室大棚这样的高科技,让农业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而且这个农业项目都是经过批准备案的!”当记者对大棚内建设房屋提出质疑之后,对方告诉记者,大棚内的房屋属于大棚配房,也就是大棚的管护房,属于临时建筑。
  对于出租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他们肯定是会遵守的,绝对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但是国家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城里人去农村承包农用土地、当农民种大棚!温室大棚是用于农业目的。因此不存在买卖房屋的问题,不需要房产证,也不存在小产权房的问题,因为这里是个人在承租农用地,盖温室大棚,从事的是农业生产。
  记者了解到,来这里租房,双方签署的并不是租房合同,而是土地承包合同。
  权威说法
  农业部门:没有备案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占地近千亩的设施农业项目,江宁区当地农业部门却表示根本没有备过案。昨天上午,当记者来到江宁区农业局采访的时候,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咨询了相关业务部门之后向记者明确表示,农业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允许建设住宅,农业局根本不知道湖熟街道耀华社区有这么一个设施农业的项目,也就是说该项目根本没有到江宁区农业局进行备案。
  江宁区国土局:这是违法的
  这种出租农用地作为休闲居所的形式是否有法规可循呢?记者昨日咨询了江宁区国土局法规科,得到的答案是绝对无法可依。
  该部门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究竟合法不合法,主要看用地性质。从该农业生态园的说法看,承租这样一块种植园,主要功能是可以享受地块上的那栋装修好的,带客厅等居家功能的房子里,其次是承租方也可以在菜地上种植娱乐。这严重破坏了承包土地开展可持续种植和养殖业的功能,属于非农建设,绝对是不合法的。
  而针对该项目所宣传的每间种植园所配置的房子均为管理用房,该人士也指出,按照相关规定,管理用房所占面积一般不超过承包土地的5%,而且只能用作放置劳动工具等管理用途,不能作为长期居住场所使用。“如果他要进行合法经营,必须符合有关的城乡规划,如果没有政府规划上的程序,是无法将集体农用土地合法地作为建筑用地使用的。” 张 遥
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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