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检修设备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件,如何做检修设备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件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材料设备 供货(、安装及调试等)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招标文件0 使用说明一、 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材料设 备供货(、安装及调试等),电梯等特种设备不适用。 二、该招标文件范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 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 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空白处需要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填写, 已分条目填写的为列举常规内容, 以供参考。 四、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需要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 点和实际需要参照填写。 五、该招标文件范本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规范及其它 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 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 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 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 样。 六、该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原则应按审批过的评标办法按实填 写。若采用综合评标法,影响得分的主要因素应在评标原则中注明。 七、该招标文件范本为征求意见版,请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该招 标文件范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集团成本部反映。 目录第一部分 一 二 1. 2. 3. 4. 5. 6. 三 7. 8. 9.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 4招标文件 ……………………………………………………………………………………………… ……… 6 招标文件的说明………………………………………………………………………………………… ……………………….6 招标范围………………………………………………………………………………………………… …………………………….6 招标文件的澄清………………………………………………………………………………………………………………….6 招标文件的修改……………………………………………………………………………………………………………………6 招标文件各部分功能与作用………………………………………………………………………………………………7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书的权利……………………………………………………………………….7 投标文件……………………………………………………………………………………………………………………………….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使用文字等……………………………………………………………….7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顺序及要求………………………………………………………………………………….8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0. 投标报价…………………………………………………………………………………………… ……………………………………9 11. 投标保证金………………………………………………………………………………………………………………………….11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 13.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12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2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 15. 开标……………………………………………………………………………………………………………… ..12 五 评标……………………………………………………………………………………………………… 13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3 17. 投标的澄清………………………………………………………………………………………………… ..13 18. 评标……………………………………………………………………………………………………………… ..14 19. 评标过程保密……………………………………………………………………………………………….14 六 授予合同…………………………………………………………………………………………….1420.合同授予标准…………………………………………………………………………………………..14 21. 考察…………………………………………………………………………………………………… ………..14 22.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15 23. 中标通知……………………………………………………………………………………………………..15 24. 签订合同……………………………………………………………………………………………………..15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161. 招标货物清单……………………………………………………………………………………………..17 2. 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19 ………………………………………………………………………………………..233. 工程实施要求 4.售后服务要求…………………………………………………………………………………………… ..26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28 合同文本………………………………………………………………………………….40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投标须知前附表 内容规定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1 工程说明 招标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 供货 2 工期要求㎡;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日历日,安装 日历日(具体交货期、安装期根据招 标人要求在合同条款中确定。日历日,含法定 节假日和公休日)3资金来源自筹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合法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 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生产厂家注册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销售代理商注册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 (3) 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安装施工单位具有满足工程 需要的 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资质(4)近3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5)投标人所提供的 系认证; (6)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 权书。 生产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的授(7)能提供良好的本地售后服务,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要求提供其付款凭证中付款 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标人不接受 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支票、电汇之一种。 支付时间:购本标书前到账。 开户名称: 6 开户银行及账 开户银行: 号 银行账号: 7 招标文件资料 费 元(售出不退) 有限公司8招标说明会及 时间:2011年 招标文件发放 地点: 时间:自行安排月日9现场踏勘 地点: 工地 时前 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10本招标不组织统一答疑时间,如有疑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 招标答疑时间 式至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子邮箱:11投标文件要求商务标和技术标一式各三份,分开装订和密封。其中正本一 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于2011年 月 理。 日 时整,逾期不予受理,按照无效投标处12 13 14投标截止时间 回标地址 评标原则 二1. 1.1 1.2 招标文件的说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 一旦中标后承担合同责任和义务,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招标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 考察现场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 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为 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深化设计、)检验、检 测、技术服务及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及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获得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等。招标内容以所提供的图纸(电子版)和本招 标范围内容为准,以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为补充。 招标为 详细指标见《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 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 可用 书面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招标人, 但招标人收到通知时间不得迟于招标人要求的答疑截 止日期, 招标人应用书面或传真作出答复, 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的时间及地 点,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 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的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自行检查、清点接获的招标文件,核对招标文件的页数及内容是否齐全, 确定是否与其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立即通知 招标人,以纠正上述的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项目有不明确或相互不统一之处, 需在答疑截止日期前通知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任何错误应在上述时间前提出更正意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 。以所提供的图纸(电子版)为准。1.32. 2.12.2 2.3 3. 3.13.23.3 由此导致投标错误的责任。 4. 4.1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 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增订、删除,可以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书面指令通知,并 作为今后法律约束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补充 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 立即告知招标人并同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投标人未予 确认的,不影响修改文件的效力及执行。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 或为满足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 每一投标人。 只有招标人授权人员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书面解释、 修改或补充。 对于任何非书面的 解释、修改、补充或由招标人非授权人员所作出的指令亦同样无效。 招标答疑文件和修改、 补充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答 疑、修改或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各部分功能与作用 概述: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 投标须知:本投标须知是用以向投标人介绍和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方法、要求及过程, 投标须知中任何说明和介绍均不会影响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所拥有之权利。 投标书:投标书是投标人向招标人表明其意愿的一份要约。 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指本合同文件中所开列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 由招标人提供的任何其他图纸、技术核定单。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书的权利 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书,并不承担说明原因的义务。 在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变更发包内容,唯其变更将不会影响中标人利益。4.24.34.4 4.55. 5.1 5.2 5.3 5.46. 6.1 6.2 三7. 7.1 7.2 7.3 7.4 8. 8.1投标文件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使用文字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清单” 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招标货 物清单”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 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给招标人的函件和一切文字资料,都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投标书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顺序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妥(编制)投标文件,任何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填写或未完整填写的投标书, 可能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而任何按自身的标 准文件、条款所投出的投标文件均不获考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脱离本格式和顺序可能造成 评标的不便,也可能对评标结果产生影响,以上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和密封。具体顺序和格式为本8节以下 内容。 商务标部分(详见后附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包括: 1、已填妥投标价的投标书; 2、投标综合说明; 3、填报所有单价及价款,已汇总投标价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及附件; 4、 常用设备备件清单及单价;8.28.35、拟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规格等的单价(含到工地现场); 6、 企业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7、商务标偏差表(供应商自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4 技术标部分,包括: 1、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2、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规格、技术性能、产品介绍、产地及生产厂家等 资料; 3、本工程施工方案,投标人配合土建施工方及其它施工方的措施方案; 4、工程管理的措施,包括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常驻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各专业负责人)的简历,曾经负责的项目名称、规模及质量情况介绍(附业绩证明 资料、劳动合同或聘用材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简历。投 标人所报项目管理班子的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6、图纸深化设计方案; 7、针对本项目的相关产品授权委托书; 8、针对本项目的安装施工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托的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 并提供合格的授权委托书; 9、投标企业简介、社会信誉及工程业绩,包括过去五年已完工及正在进行的工程 项目名称、规模、地点、工期及质量(获奖)情况证明资料等(提供加盖公章的合 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 10、证明投标单位有资格从事此类工程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复印 件; 11、技术标偏差表(供应商自制); 12、其它必要资料 ; 13、第9.3条规定的附件内容;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9.1 9.2 9.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书技术标的一部分。 投标人必须按8条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报全部文件。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 以投 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 投标书附件和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 及装订。投标书技术标附件(结合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2) (3) (4) (5) 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必要的产品样本; 断路器、接触器、避雷器、控制主机等主要元器件、设备、材料等的明细表(包 括制造厂名、国别、品牌等);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详细的交货清单;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即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 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 且使招标人满意; (6) 10. 产品的技术服务、保修期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本工程为 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详细审阅招标人为本 工程招标所发出的全部文件。 其投标报价应包括作为投标人须完成之招标文件规定的 全部承包范围内之工作。 10.3 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招标人计划工期要求, 自行报计完成上述整个 项目工程的工期 (需考虑现场配合因素) 并将所报计的工期日历天在投标书内填明。 , 投标人的自报工期一旦为招标人接受并予以批准, 则该自报工期日历天即视为合同工 期。本工程预计供货期为 年 月初。 10.4 合同价款性质:除合同的明确规定外,本项目合同属固定单价性质(包工、包料、包 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别、直接费、间接费等、大型 机械进退场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或汇率的变 动等等)。合同金额除本合同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合同金 额的错误皆由投标单位承担。 10.5 投标人须详细审阅所接获的招标文件, 并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数 量并依据市场价格准确报计各项单价。单价应包括全部材料设备供应价、施工费、管 理费、保险费、施工损耗、必要的施工措施费及利润、税金等一切所需之费用。中标 后被确认的单价将作为工程变更的结算单价并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0.6 投标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了解所有影响其报价的因素, 一旦中标则中标人不得 以不熟悉施工现场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0.7 设备、材料报价: (1) 各类设备、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市场波动因素,一并计于报价 内闭口包净。中标人对该类设备、材料的选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文 件之规定。 投标者应熟悉当地政府已颁布或随时颁布的所有有关材料、 设备进出口的法令、 规定和手续。中标人应负责支付任何用于本工程的进口材料、设备的报关、仓储、 运输、开箱检验、商检、进口税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2)10.8 现场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水电接驳点,中标单位挂表计量,按实缴纳水电费,其 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不再另行追加。 10.9 现场使用室外升降梯、 现有脚手架产生的总包配合费由招标人统一支付, 不含在投标 报价中。 10.10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而漏报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一旦这些没有标定 价格的项目发生工程变更,其应调整的增、减价款将由招标人确认。 10.1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包括中标后作为投标人承担施工期间所有市政配套及现场周边 环境或有关部门协调、审批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消防安全及报验、环保卫生、民扰 及扰民、噪声、治安、文明施工(满足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及招标人对文明施工 的要求)等。(此条款适用材料设备采购加安装、调试的招标) 10.12 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 本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 负责获得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所需许可及审批等, 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证明 文件,无法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 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0.13 以上各项报价均将作为招标人评标的依据。 10.14 投标人投标报价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之格式要求, 以便招标人评标之用, 否则, 投标文件将可能不被招标人所接受。 10.15 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报价单进行完整的复核后报价、计算、汇总,并在每页报价单上签 名并加盖公司印鉴。 10.16 投标价: 投标采用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投标书上的金额必须与工程报价单汇总表一致。 有关标价计算方法如下: (1) 投标报价依据投标人自身经济技术水平、市场综合情况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投标单价及综合费率等须为闭口形式。 (2)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之风险,材料差价等一次包净。承 包项目单价及综合费率等不会因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费率、税金的变化 等而调整。 (3) 签订合同后,当实际数量有所增减,都需按合同规定的方法来调整。 (4) 投标书上的金额为优惠价格,若是总价基础上的优惠须分摊到每一子目中。 10.17 招标人无义务对招标过程及评定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11. 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支付时间:标书发放前到帐。11.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为11.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电汇的形式(在投标有效期满前,若因票据即将 到期,招标人有暂行行使票据的权力)。 11.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 , 足履约保证金数量要求时, 由中标人补交足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履约担保用以补偿 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5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不存在扣罚事由的前提下, 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方签订 合同后7日内无息退还。 11.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 (2) (3) (4) (5) (6) 1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书。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中标方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约或改变其投标文件中实质内容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拒不同意招标人评标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其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所进行的修正。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 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 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3.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3.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应的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 具。 13.4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商务标和技术标一式各三份,分开装订和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 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书同一签署人签字。 13.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3.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14.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 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 “开标时起封”字样。 14.2 将全部投标文件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 负责;同时,此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5. 开标15.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于投标文件 递交的规定备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另外还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撤回通知也可以传真,但必须同时寄出一份投标人代表签字的真实原件。 15.2 本招标工程按有关规定组织开标。 15.3 招标人无义务接受其所收到价格最低的投标书,并且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15.4 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 商务标无投标方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 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 假或伪造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5) 投标方未按规定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 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的; (6)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8) 投标方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9) 投标方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五16.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评标16.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内容是否完整、 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 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16.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2) (3) (4)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 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招标人将按上述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 束力。 招标人的校核不免除投标人对报价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不对未经发现 的错误负责。16.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 工期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实质性内容)。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 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 或不规则的地方。 16.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7. 投标的澄清17.1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 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7.2 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 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 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投标人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 招标人将仍按原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标或将其视为无效标书。 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8. 评标18.1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组建招、 评标小组, 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估和比较。招、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有关各部门的代表组成。 18.2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设备质优及合理低价的原则进行评标,评标过程中将着重考虑以下因 素: (1) (2) 投标人所报总价及单价; 投标人设备质量及先进性; (3) (4) (5) (6) (7) (8) (9) 19.主要材料价格; 付款条件; 质量目标及工期; 项目经理简历; 公司业绩; 其他优惠条件; 招标人其他考虑因素。评标过程保密19.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六20. 合同授予标准授予合同除第21条规定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 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综合评价最高的投标人。 21. 考察21.1 如果没有进行前期考察, 必要的时候招标人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综合评价最高的投 标产品进行考察。 21.2 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审查。 21.3 接受考察的投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 料。 21.4 如果考察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考察没有通过,招标人将对下一个综合 评价最高的投标人的能力作类似的考察。 22.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3.中标通知2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3.2 当中标方按第24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 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 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3.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24.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 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否则按开标后撤 回投标处理。 2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以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关往来函件为依据 前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投标承诺相关内容在 “合同条款及格 式”中加以补充。 24.3 直至签署正式合同为止,议定的标函及招标人或其代表以书面接纳的条款,将作为双 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24.4 投标人应仔细研究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中的各项条款, 有异议之处应在投标文件中、 明确说明(在《商务偏离表》体现),否则,即认为投标人已接受了全部条款。附合 同文本,请明确答复。 25. 签订合同25.1 招标过程中,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保密义务, 不得将招标文件之内容向他 人泄露,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 25.2 定标后,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都不得泄露本次招投标及评标的相关文件。 25.3 若因投标人没有遵循保密要求而引起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索赔。 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规范及其他要求 一.招标货物清单: 设备 投标单位可以根据上述 二、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并发包的范围为: 于以下内容: 供货(、安装及调试等) ,包括但不限 各 台。 选择不同品牌进行投标。的供货、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深化设计、 )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及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获得与本 项目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等。 所述之设备部分应包括按技术要求与本设备配套的能够 使之正常工作的相应附件。 1.1 1 2 2.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 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 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 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 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供应(、安装及调试)工程范围须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各项: 2、设备及相关材料设备品牌要求:设备及相关材料设备限定品牌项目 1 2 3 设备及材料 品牌 标准 供应方式45678 910111213141516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附录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地 姓 系 址: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编号:×××××××××××××××),有权为项目招标名称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程,签 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印章样式如下: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盖公章) 附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以 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 为全权代表,其参加你司组织的项目招标名称供货(、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的投标,签署 投标文件及其他书面文件,参加开标、询标、商务洽谈、签署合同及招标活动 中的一切行为,我司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附: 授权代理人签名及印章样式: 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性 年 职 电 传 别: 龄: 务: 话: 真:年月日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录三:投标书投标书投标承建项目招标名称 由 致: 公司 供货(、安装及调试) 投送。1. 经视察工程现场,以及审阅了项目招标名称 供货(、安装及调试)工程全套 招标文件之后,我们愿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 元(大写:人 民币的金额)完成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程,直至竣工交付 及缺陷保修期届满前之维护。 2.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保证在 内的全部工程。 3.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竣工交付承包范围 质量标准。4. 我们同意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后90 日止,在此期限 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在随时予以接纳。 5. 直至签署了一项正式承包合约为止,如果本投标书根据上述第4条被接受时,本投标书 连同你们的书面接受文件,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 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书,并无须作出任何解 释。 7. 如果我方中标,保证按照招标人及总承包人规定的进度,及时将所需的设备、材料、货 物运抵工地。 8. 如果我方中标,将接收总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在质量、进度、工期等方面的管理,服从总 承包人在工程管理方面的安排,配合总承包人及其他分包人的施工。 9. 我们确认我们已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并在此郑重承诺对招 标文件的要求无条件响应。 拥有全权代表 并以(单位名称并盖章), (职务)的资格签署本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楷体书写姓名:法定注册地址:联 系 电 话:传真: 附录四: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一.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总价包死报价。合同单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不做调整。 二.投标人要按 供应(及安装)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若含安装调试,材料设备单价及安装调试费单价均单列)、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 三. 投标报价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以人民币支付。 四.投标报价书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附录五: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1. 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经营范围); 3. 品牌授权书 4. 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安装资质; 5. 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法定单位的检验证书; 7. 投标单位最近 3 年度的经国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8. 其他证书 附录六: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致: 我们 在 的 ⑴ 代表我方办理贵司 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 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 是按 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兹指派按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货物的有关事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此件,以此为证。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于年月日接受贸易/销售公司名称: 签字人: 职务和部门: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 职务和部门:( 章)( 章) 附录七: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产品质量证明资料1. 产品合格证书; 2. 检验报告。 3. 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3C 认证等 4.进口的设备和材料应提交海关商检部门检验报告及原产地证明文件。附录八: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投标人自己制作。附录九: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表投标人自己制作。附录十: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投标人自己制作。附录十一: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投标人自己制作。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工程名称: 合同名称: 买 卖 方: 方:二○年月 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 ...................................... 4一、合同范围(含接口界面) ...................................... 4 二、合同价款 .................................................... 4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 4 四、用语含义 .................................................... 5 五、卖方承诺 .................................................... 5 六、买方承诺 .................................................... 5 七、合同份数 .................................................... 5 八、合同生效 .................................................... 5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7一、一般规定 .................................................... 7 1、词语定义 ............................................................................................... 7 2、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 8 3、双方义务的一般约定 ............................................................................. 9 4、监理工程师 .......................................................................................... 11 二、供货、项目实施 ............................................. 13 5、原产地及标准...................................................................................... 13 6、投产与监造 ......................................................................................... 13 7、包装、运输、仓储和保管 .................................................................... 14 8、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 15 9、安装督导和调试 .................................................................................. 16 10、安装和调试 ....................................................................................... 17 11、实施、检查检验 ................................................................................ 19 12、检验与验收 ....................................................................................... 20 13、拒收及补救工作 ................................................................................ 26 14、买方的接收 ....................................................................................... 27 三、相关服务 ................................................... 28 15、设计联络与审查 ................................................................................ 28 16、培训 .................................................................................................. 29 17、质量保证与质保期 ............................................................................ 29 18、技术文件 ........................................................................................... 30 19、资料管理与要求 ................................................................................ 32 四、进度控制和现场管理 ......................................... 321 20、进度控制 ........................................................................................... 32 21、现场管理 ........................................................................................... 35 五、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 ....................................... 39 22、合同价款 ........................................................................................... 39 23、价款支付 ........................................................................................... 39 24、合同价款的确立、调整与结算 ........................................................... 41 六、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42 25、合同变更 ........................................................................................... 42 26、转让与分包 ....................................................................................... 43 七、权利和风险 ................................................. 44 27、合同文件的权利 ................................................................................ 44 28、对货物和材料的所有权 ..................................................................... 44 29、知识产权 ........................................................................................... 44 30、风险 .................................................................................................. 45 八、违约、索赔和不可抗力 ....................................... 45 31、违约责任 ........................................................................................... 45 32、索赔 .................................................................................................. 49 33、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化 ......................................................................... 50 九、争议解决和合同效力 ......................................... 51 34、争议解决 ........................................................................................... 51 35、合同效力 ........................................................................................... 52 十、其他事项 ................................................... 52 37、通知 .................................................................................................. 53 38、税费 .................................................................................................. 53 39、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 54 40、合同形成方式.................................................................................... 5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55一、一般规定 ................................................... 55 1、词语定义 ............................................................................................. 55 二、供货、项目实施 ............................................. 55 6、投产与监造 ......................................................................................... 55 7、包装、运输、仓储和保管 .................................................................... 55 9、安装督导和调试 .................................................................................. 55 10、安装和调试 ....................................................................................... 56 12、检验与验收 ....................................................................................... 56 三、相关服务 ................................................... 572 15、设计联络与审查 ................................................................................ 57 16、培训 .................................................................................................. 57 17、质量保证与质保期 ............................................................................ 57 18、技术文件 ........................................................................................... 57 19、资料管理与要求 ................................................................................ 58 五、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 ....................................... 58 22、合同价款 ........................................................................................... 58 23、价款支付 ........................................................................................... 58 24、合同价款的确立、调整与结算 ........................................................... 58 八、违约、索赔和不可抗力 ....................................... 59 31、违约责任 ........................................................................................... 59 33、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化 ......................................................................... 59 十、其他事项 ................................................... 60 37、通知 .................................................................................................. 60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 61 第五部分 附件 ....................................... 621、货物清单及价格表 ............................................ 62 2、供货进度及计划 .............................................. 62 3、技术规格书 .................................................. 62 4、其余买方认为需要列入附件的文件 .............................. 623 第一部分协议书买方: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 成协议如下:一、合同范围(含接口界面)买方同意从卖方处采购下列货物及服务以用于买方工程,合同范围(含接口界面) 如下:二、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总价(大写) : 元整(小写: 元)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 2、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4、澄清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5、补充条款; 6、专用条款; 7、通用条款; 8、招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9、投标函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10、图纸; 11、价格清单; 12、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4 13、附件; 14、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及组成合同的 其他文件。四、用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用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 定义相同。五、卖方承诺由于买方将按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全部按 照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六、买方承诺作为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以及修补缺陷的报酬,买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 方式和时间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由 履约担保/送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 (以下空白) (提供5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住所:住 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署日期: 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6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一般规定1、词语定义 1.1合同:指合同双方签署的文件,由“协议书”、“补充条款”、“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附件”、招标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以及买方根据卖方对其投标文件 的澄清与承诺所整理的“招投标澄清与确认文件”等组成,也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 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达成的有关纪要等。 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材料、设备采购及(或)安装的 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或)安装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指买方与卖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1.4补充条款:指买方与卖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针对通用条款或专用条款未涉及内容所做的补充。 1.5附件:指与合同的履行密切相关且不宜写入“协议书”、“补充条款”、“专 用条款”、“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主要包括买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货物清单及价格表、 供货进度及计划、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其余买方认为需要列入附件的文件。 1.6合同价款: 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 方的费用。 1.7买方: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 司。 1.8卖方: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1.9监理单位:是指买方在专用条款中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在买方授权范围内进 行监理。 1.10监理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根据买方委托,指派的对工程进行监理且具有相 应资质的工程师。7 1.11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仪器仪表、机械、 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12服务: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设计联络、认定考察、配合 监造、检验验收、安装、安装督导、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货物运卸至合同指定地 点的有关的包装、运输、装卸服务和相关保险,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服务。 1.13规范与标准:指包括在合同中的规范、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必 须执行的规范、标准和措施等;还包括根据条款修改或增加的技术要求,或由卖方提供 的买方批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14技术文件:指由买方根据合同向卖方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类似的技术 资料,以及由卖方提供的经买方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操作和维护维 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它技术资料。 1.15变更指令:系指买方向卖方发出的、要求卖方对合同进行变更的、规定格式 的书面命令。 1.16天:本合同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 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 时间为当日24时。 1.17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运行的场地。其中“买方现 场”指买方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工程所在地,即货物进行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的 场地。 1.18书面形式: 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包括纸质件和数据电文(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1.19工程:指卖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做的全部工作的全体。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 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进行判断或解释: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 (2)协议书;8 (3)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4)澄清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5)补充条款; (6)专用条款; (7)通用条款; (8)招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9)投标函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10)图纸; (11)价格清单; (12)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13)附件; (14)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及组成合同 的其他文件。 3、双方义务的一般约定 3.1买方义务 3.1.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卖方免于承担因买方违反法律而 引起的任何责任。 3.1.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卖方发出有关通知。 3.1.3买方应协助卖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批件。 3.1.4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卖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1.5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有关验收。 3.1.6买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卖方义务 3.2.1卖方必须接受买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和为合同的目的在买方现场的管 理。 3.2.2卖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时,应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卖方 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的行为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卖方有义务修改自己的行为 使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并承担因此违法的责任。9 3.2.3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有关合同履行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图,并应任命一名卖方代 表,授予他在按照合同代表卖方工作时所必需的一切权力。 3.2.4没有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卖方不得撤销对卖方代表的任命或对其 进行更换。 3.2.5卖方的代表及其委托人应能流利地使用合同中规定的语言进行日常交流。 3.2.6卖方应按照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并修补其任 何缺陷。 3.2.7卖方应提供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设施或装 备、合同中注明的卖方的文件、必须由卖方提供的人员、货物、消耗品以及其他物品或 服务。 3.2.8卖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工作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除合同 中规定的范围,卖方应对所有卖方的文件、临时工程和按照合同规定对每项货物和材料 所做的设计负责。 3.2.9在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卖方应提交为实施工程拟采用的方法以及所 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在事先未通知并取得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此类 安排和方法进行重大修改。 3.2.10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卖方设计,则: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说明的程序向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该部分的卖方的文件; (2)卖方的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并使用合同规定的法律和语言,还应包括 买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为统一各方设计而应加入图纸中的附加信息; 3.2.1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用质量优良的 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对货物规定 的所有有关安全、质量要求。不应该存在货物因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工 艺粗糙、检验缺漏而造成的缺陷。 3.2.12卖方应在现场现有条件下,保证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正常操作维护情况下不会 因卖方或卖方分包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 错误或原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 陷而产生故障。 3.2.13卖方应保证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寿命要求,对明显不符合寿命要求的部件卖 方应随时更换和负进一步责任,同时卖方保证货物在正常的寿命周期内,在正常使用维10 护条件下,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安全事故。若由于货物的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 故,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应由卖方负责。 3.2.14卖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买方支付的款项专用于本合同有关的项目。 3.2.15卖方应在本合同竣工验收之前向买方无偿提供与本合同货物具有同等功能 的代用货物的名称、规格和供货商,和∕或有关本合同货物正确使用的有关代用设计或 方案,和∕或能够确保本合同货物正确使用所需要的其它代用元器件的名称、规格和供 货商,并确保其提供的信息是真实且符合有关规定或规范的。 3.2.16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提供或协助提供合同变更的依据及支持性材料,参加买 方有关合同变更的会议,及时处理合同变更并提出卖方意见,按买方的要求进行变更, 并建立变更台账。 3.2.17卖方依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监理工程师 4.1本合同签订后,实施监理前,买方应当向卖方及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 其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代表姓名及权限等事项;监理单位应 当向卖方及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的姓名及权限。监理工 程师如有人员变动时,买方或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 4.2监理工程师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并受买方委托对本项目合同的实施 实行监督管理。 4.3监理工程师权限的一般描述(如本条约定与最终的书面授权不一致的,以最终 的书面授权为准): 4.3.1监理工程师与卖方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接 受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4.3.2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货物加工、安装督导、安装、调试人员的资质和实际工 作的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卖方人员工作不称职,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更换有 关人员。 4.3.3监理工程师协助买方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单位之间的配合和合作。 4.3.4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限 (1)审查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控制目标和要求,加强质量控11 制; (2)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3)对各阶段验收文件的审查或确认; (4)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的签字确认,并不能减轻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4.3.5监理工程师在进度控制方面的权限 (1)审查或批准项目各级进度计划; (2)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下达制造、投产通知、发布开工令; (4)对已完成供货量进行确认,计量结果作为支付的依据。 4.3.6监理工程师在付款审查方面的权限 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填写付款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验收报告、付款单 据是否符合规定,签署审查意见后报买方批准。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付款申请报 告,买方将拒绝支付。 4.3.7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变更审查方面的权限 买方或卖方要求变更,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办理。 4.3.8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与事故处理方面的权限 监理工程师有权审查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 检查安全措 施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发出安全措施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此外,监理工程师有 质量事故的调查权和处理建议权。 4.3.9监理工程师在索赔审查方面的权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要求时,任何一方须首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按本 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4.3.10 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或者施工安全隐患以 及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制止的,卖方应遵照执行。 4.3.11 实施监理过程中,工程所用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书、工序交接验收合格书、 工程款支付通知及停工通知、复工通知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代表签发。 未经监 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卖方不 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4卖方应执行监理工程师做出的决定和指示,并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予以积极配12 合。如果卖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和指示,提出不同的意见或有疑问时,应按有关 规定办理或报发包人协商确定。 4.5卖方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图纸、工艺文件和试验报告 等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资料。 4.6买方对卖方的指令均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代表发布。 4.7卖方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开放与项目 有关的生产车间、试验室、安装、调试施工现场,以便顺利完成监理工作。 4.8如本合同没有监理工程师,则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有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由 买方承担。二、供货、项目实施5、原产地及标准 5.1原产地 5.1.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5.1.2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或其供货商的国籍。 5.1.3若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主要部件来自于国外,则卖方自行解决进口批文、外汇 及关税等所有相关手续、费用和问题。 5.2标准 5.2.1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 “技术规格书” 中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最新发布的版本。 5.2.2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无偿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英文文本。 5.2.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产与监造 6.1买方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一次或分批对合同货物以书面形式发出“投产 通知”。“投产通知”的具体发出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投产通知中应明确 投产货物清单、计划供货时间、卸货地点等。卖方接到“投产通知”后,方可对该批货 物正式投入生产。 6.2卖方应按合同、 经确认的设计与联络审查文件、 国家或国际标准要求组织生产、13 检验与试验。 6.3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生产计划,通知买方到生产厂进行监造、 了解生产进展。 6.4卖方应按本合同项目进度的要求,向买方提交重要部件及原材料的检验报告, 以保证所使用的部件及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部件及原材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 约定。 6.5检验应包括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检验,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包括有资质的 卖方工厂质检部门)承担。提交检验报告时应同时提交有关检验标准。 6.6买方在收到检验报告7天内,以书面形式对检验结果提出意见。卖方应对检验 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在生产中使用合格材料。 6.7如发现检验不符合要求,卖方应重新选材,并重新检验,直到所有材料被证明 符合要求,才能开始生产,但不得影响项目进度的执行,重新检验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8买方自行决定监造、检查的形式和次数。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因监造、检查所发 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该等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 7、包装、运输、仓储和保管 7.1包装 7.1.1卖方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 且包装须符合相应 标准,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多次转运和 装卸,暴露于恶劣气候,盐份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尺寸及重量应考虑 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7.1.2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 锈蚀和丢失的任 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7.1.3经买方批准采用裸装的货物,卖方应采取合适措施进行保护并方便搬运。需 要特殊处理的货物,卖方应在包装前就包装方式和处理方式向买方说明原因、提出建议 并与买方协商。 7.1.4卖方应按合同清单分类打包。 7.1.5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应说明合同名称、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等)、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合格证及原产地证明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内,一套 在包装箱外。该装箱清单应与合同清单保持一致。14 7.2运输 7.2.1若卖方不按“投产通知”的要求,擅自提前发货,货物提前到达买方现场后, 买方将不提供仓储场地,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7.2.2卖方应在任何货物运送买方现场日期前21 天,通知买方或监理工程师; 7.2.3卖方应保障并使买方免于因为货物运输的损坏而遭受损害、损失和开支(包 括法律费用和开支),并应协商及支付由于运输所导致的索赔。 7.2.4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采用适当标志 (如: “小心轻放” “勿 、 倒置”、“防潮”、“重心”和“吊装点”)等,以在运输、装卸和搬运中妥善的保护 货物。 7.2.5除第7.2.4款外,卖方还须按买方要求的方式标明有关内容,具体以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的约定为准。7.3仓储和保管 7.3.1因买方原因致使卖方货物在通过出厂验收后不能按投产通知时间供货, 需要 卖方将货物仓储在卖方工厂时, 由买方按规定向卖方支付仓储费用, 具体支付标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7.3.2由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按买方规定时间运抵买方现场后,由卖方自行负责 仓储及保管,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仓储及保管期间,非买方原因致使货物破损 或灭失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7.3.3不由卖方负责安装的货物,按买方规定时间运抵买方现场后,由买方提供仓 储场地并在货物交接签收后由买方负责保管。 7.4如买方对包装、运输、仓储和保管有特别要求的,可在专用条款中补充。 8、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8.1卖方根据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以及维护、保养、维修的需要,提供的备品备 件(包括易损易耗件)和专用工具包括: (1)“技术规格书”中列明的部分; (2)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维修、维护、保养所必需的; (3)保证货物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所必须的专用的其他工具。 8.2在质保期内,卖方为了处理故障或缺陷需要,可借用买方的备品备件,但应按15 买方规定,办理手续,并在二周内,以新品无偿补充配齐。 8.3卖方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 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得以编制应急采购计划; (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制造图纸; (3)应买方要求,提供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其他替代品的技术信息。 8.4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 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于在合同文件价格清单中有报价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按买方要求 随时以不高于该价格清单中的单价向买方提供有关的备品备件。 8.5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到货移交 8.5.1在合同货物初步验收前一个月内,卖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 具运到买方指定地点,移交给买方。 8.5.2所有货物到场后,需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买方现场开箱检查、移交,卖方、接 收方参加。 8.5.3若检查中发现诸如数量、型号、外观、尺寸、原产地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 合同货物和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 或随箱文件不齐全, 三方须记录并签字认可, 并由卖方在一周之内负责更换。 9、安装督导和调试 9.1安装督导 9.1.1卖方有责任督导、配合由买方另行委托的货物安装承包商完成货物的安装, 并负责向安装承包商进行安装技术交底。 9.1.2卖方在货物安装中的具体义务如下: (1)卖方应检查货物的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交现场监理工 程师和安装承包商各一份; (2)卖方应督导、配合所供货物与其它货物的接口连接; (3)卖方应配合安装承包商对货物进行安装后的检查,并会签检查记录。 9.1.3卖方的督导与配合工作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1)买方及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货物开始安装一周前,将安装计划通知卖方。卖方 在接到安装计划后三天内, 指派具有足够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前来买方现场检查现场16 安装条件,并于当天提出检查意见一式三份,交现场监理、买方、安装承包商各一份; (2)买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并开始正式安装时,卖方指导安装人员必须到现场 指导安装人员严格按合同货物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施工; (3)合同货物完成安装并开始进行检查前,卖方人员应到买方现场配合安装承包 商对货物进行安装后的检查。如果合同货物的安装符合有关规范及卖方安装手册、安装 图纸、现场安装指导技术人员的要求,卖方应在安装检查记录上签字。 9.1.4卖方在买方现场的指导、配合工作,应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理。 9.2调试 9.2.1卖方应参与并配合安装承包商完成货物调试、系统调试;应参与并配合由买 方主持的与其他系统的联合调试。 9.2.2在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卖方货物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分,卖方应负责在 28天内免费更换。 9.2.3如果一项货物或其重要部件出现三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问题,卖方应更换货 物,并检查其他相同货物,如有三项及以上货物具有相同缺陷,则应更换全部货物。 9.2.4买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性能或质量有疑问的合同货物,买方有权选择双方认可 的第三方,委托其按照技术要求重新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卖方应在 买方规定期限更换该货物,并承担一切费用。 9.2.5当买方在调试过程中需对货物进行现场性能测试时,卖方应参与并根据买方 需要,提供必须的测试材料和仪器仪表或应买方要求进行测试,同时承担相关费用。 9.2.6对施工现场板材切割、开孔、开槽的表面防护处理,卖方应提供足够的防护 剂给安装施工承包商,并指导、配合施工。 9.3第9条是否适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10、安装和调试 10.1卖方负责对全部合同货物进行买方现场安装和调试。卖方应对货物的安装、调 试质量负责,使其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 尽快完善并投入运行。 10.2安装、调试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除非买方另有 通知,卖方应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以及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具备相关专业17 知识及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进行买方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 卖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 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合同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 安装合同货物,确保其通过验收。卖方应在安装过程中遵守买方关于安装现场的管理规 定。 10.3卖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必须有安装和调试同类货物的工作经验。 卖方应向买方提 供派驻买方现场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简历资料, 现场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必须与投 标文件(如有)相符。 10.4买方现场安装工作顺序应通过与买方和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 尽量减少二次处 理,但工作顺序必须为后面工作留有合理的时间。 10.5卖方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提交安装大纲、进度计划、场地使用计划、用 电(含临时用电)计划、安装质量标准等资料文件,供买方审查。 10.6当具备安装条件时,卖方负责按设计图纸将所有货物进行组装、连接和就位。 10.7卖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单机启动、调试工作,实施程序如下: (1)卖方完成货物的安装、检查,并经买方现场监理工程师、买方认可后一周内, 由卖方书面提供货物单机调试需要的外部条件给买方、监理工程师、其他有关安装承包 方各一份。 (2) 买方在将完成单机调试条件的准备工作前一周内, 通过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卖 方具体调试时间;卖方接到调试通知后两天内,应指派有足够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到买 方现场,负责完成机组的通电测试、开机、调试工作。 (3)卖方完成设备的单机调试后,负责出具调试报告;经买方现场监理工程师、买 方签字后的调试报告,交买方、监理工程师、其他安装承包方各一份。 10.8卖方应参与并配合安装完成系统的无负荷联合调试;应参与并配合由买方主持 的与其他系统(如综合监控系统)的联合调试、及本系统带生产负荷的联合调试。 10.9在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货物,卖方应负责在28天 内免费更换。 10.10如果一项货物或其重要部件出现三次不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问题, 卖方应更 换货物, 并检查其他相同货物, 如有三项及以上货物具有相同缺陷, 则应更换全部货物。 10.11买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性能或质量有疑问的合同货物, 买方有权选择双方认可的 第三方,委托其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重新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不符合技术规格书的18 要求,卖方有责任在规定期限更换该货物,并承担一切费用。 10.12当买方在调试过程中需对材料、 设备进行现场性能测试时, 卖方有责任参与并 根据买方需要,提供必须的测试设备和仪器仪表或应买方要求进行测试,同时承担相关 费用。 10.13卖方将对安装、调试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等责任负责,处理或赔偿安装、调试 过程中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10.14买方不承担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额外费用。 10.15第10条是否适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11、实施、检查检验 11.1实施 11.1.1卖方应使用合同中约定的适当装备的设施以及安全材料完成货物、材料的采 购、制造和生产等;如合同中无约定,则应按照公认的良好惯例或者买方的要求完成货 物、材料的采购、制造和生产等。 11.1.2卖方应完成货物、材料的采购、制造和生产等,并以合同中约定的方法提供 服务;如合同中无约定,则应按照公认的良好惯例或者买方的要求,以恰当、熟练和谨 慎的方式提供服务。 11.1.3卖方应向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买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材料的样本以及有 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11.1.4每件样本都应标明其原产地以及在工程中的预期使用部位。 11.2检查检验 11.2.1买方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进入现场及进入为获得需要的资料的所有场 所。 11.2.2买方有权在生产、制造和施工期间(在现场或其他地方)对材料和工艺进行 审核、检查、测量与检验,并对货物的制造进度和材料的生产及制造进度进行审查。 11.2.3卖方应接受买方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过程的检查检验, 服从其质量检验和监督。 11.2.4卖方应提供所有为有效进行检查检验所需的装置、协助、文件和其他资料、 电、燃料、消耗品、仪器、劳工、材料与适当的有经验的合格职员,以及提供通道、设 施、许可及安全装备,有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19 11.2.5卖方应与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商定对任何货物、材料和工程其他部分进行规定 检查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1.2.6在覆盖、掩蔽或包装以备储运或运输之前,当此类工作已准备就绪,卖方应 及时通知买方或监理工程师。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应随即进行审核、检查、测量或检验, 不得无故拖延,或立即通知卖方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卖方未发出此类通知而买方或 监理工程师要求时,他应打开这部分工程并随后自费恢复原状,使之完好。 11.2.7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可以变更规定检验的位置或细节,或指示卖方进行附加检 验。如果此变更或附加检验证明被检验的货物、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规定,则此变更 费用由卖方承担,不论合同中是否有其他规定。 11.2.8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应提前至少24 小时将其参加检验的意图通知卖方。 如果买 方或监理工程师未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检验,除非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卖 方可着手进行检验,并且此检验应被视为是在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11.2.9如果由于买方或监理工程师的延误而使卖方遭受了延误且导致了额外费用, 则卖方应通知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并有权依据合同提出索赔要求,但本条所述的“卖方遭 受的延误”仅指导致最终竣工被延误的情形。 11.2.10在接到11.2.9规定的通知后, 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作出决定。 卖方 应立即向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具有有效证明的检验报告。当规定的检验通过后,买方 或监理工程师应对卖方的检验证书批注认可或就此向卖方颁发证书。 11.2.11买方的任何检查检验活动并不解除卖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1.2.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对货物和服务的所有中间检验不代表买方的最终认 可。 12、检验与验收 12.1样品检验 12.1.1通过买方货物的技术与接口审查后,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完 成样品制造及检验准备工作, 并在样品检验开始日前10天内向买方提交详细的样品检验 大纲与计划。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样品供买方检验,或如果买方认为必要, 也可以提出额外的样品检验要求,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2.1.2样品的检验应按合同、 设计联络与审查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样品检验的20 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2.1.3样品检验可在如下地点进行: (1)在制造工厂进行,由卖方自行负责试验装置和仪器仪表,并负责整理与编写检 验报告;试验装置系统、试验用仪器仪表须经买方认可,试验过程须有买方在场监督。 (2)经买方同意,委托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地点和单位不限。 (3)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它检验地点。 12.1.4样品检验主要项目如下: (1)外形尺寸、外观检验; (2)各项技术参数检验; (3)与其它专业接口测试; (4)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检验项目。 12.1.5在样品检验前和(或)检验中,买方有根据需要增加(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检验项目的权利。 检验完成后, 出具检验报告原件一式三份, 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 买方两份、卖方一份。 12.1.6对于样品检验报告,买方和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意见。 12.1.7如样品不能通过检验,卖方应在14天内完成改进和修正,若经过三次检验仍 不能通过,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12.1.8样品的检验通过并不免除卖方对包括样品在内的所有合同货物的质量所负的 全部保证责任,以及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2.2出厂检验 12.2.1卖方在合同货物供货日期提前14天,用快递或传真将货物出厂检验大纲和检 验日程安排告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出厂检验大纲和计划后3天内,将参加检 验的人员名单和出发时间告知卖方。 12.2.2货物在厂内经组装、 调试、 自检合格后, 卖方提出检验申请, 由监理单位 (对 无监理单位的合同,由买方代表负责)组织出厂检验。出厂检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查关键质量问题解决过程记录; (2)审查相关图纸及技术文件; (3)按合同约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查、测定、试验并记录;21 (4)完成买方提出需分解检查的项目,记录结果; (5)完成买方提出的材料、设备整改及补充资料; (6)外形尺寸、外观检验。 除此之外,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对其它出厂检验项目做出约定。 12.2.3货物出厂检验具体评定标准及检验项目应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如果未能通 过出厂检验,买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货物出厂检验具体评定标准按专用条款约定执 行。 12.2.4完成出厂检验后,监理工程师和买方代表签认相关检验表。 12.2.5通过出厂检验的批次货物才能被买方接受;同时,买方的检验不免除合同规 定的卖方对货物安全、质量的全部保证责任。 12.3到货检验 12.3.1买方将按工程进度,在适当的时间内与卖方协商具体的交货时间,及确认卸 货地点。 12.3.2卖方应在货物装车或装船完成后, 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买方有关货物 发运的信息。 12.3.3所有货物到场后,均由卖方负责卸货。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货物供货 商、买方代表、接收单位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查、清点、移交,货物供货商填报《货物 开箱检查移交记录》,并在次日将货物随机资料一式四份移交买方存档,完成货物及文 件移交。如果任何一方在接到开箱检查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则视为同意开箱检查结果, 事后仍需在《货物开箱检查移交记录》上签认。 12.3.4若检查中发现诸如数量、型号、外观、尺寸、原产地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 合同货物和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或有关随箱文件不齐全,三方须记录并签字 认可。 12.3.5除非另有规定,出现第12.3.4款情形时,卖方须在21天内修理、更换或补齐。 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进度延误,由卖方承担。 12.3.6合同双方应在开箱检查通过后及时签署现场检验单,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则 只有在这些短缺或损坏已经补齐、更换、或修理完毕并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视为开箱 检查通过。 12.4上述样品检验、 出厂检验、 到货检验中无规定的, 适用本合同第11.2.1至11.2.1122 款中关于检查检验的规定。 12.5项目验收 12.5.1项目验收的一般规定 12.5.1.1项目验收包括: 初步验收、 竣工验收、 最终验收, 下述12.5.1.2至12.5.1.9 的规定适用于初步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 12.5.1.2卖方应提前21 天将某一确定日期通知买方或监理工程师, 说明在该日期后 他将准备好进行项目验收。 12.5.1.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项目验收应在12.5.1.2条确定的日期后14 天内于买方 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某日或数日内进行。 12.5.1.4在项目验收时,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应考虑到因买方对货物的任何使用而对 货物的性能或其他特性所产生的影响。一旦货物或某一部分通过了项目验收,卖方应向 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有关此类验收结果并经证明的报告。 12.5.1.5如果买方无故延误项目验收时,则卖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12.5.1.6如果卖方延误项目验收,买方或监理工程师可指定验收日期并通知卖方。 12.5.1.7若卖方未能在12.5.1.6条确定的期限内进行项目验收,买方的人员可着手 进行此类验收,其风险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此类项目验收应被视为是在卖方在场的情 况下进行的且验收结果应被认为是准确的。 12.5.1.8如果全部货物或某部分货物未能通过项目验收,则全部货物或某部分货物 将被拒收,且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或卖方可要求按相同条款或条件,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 的验收以及对任何相关工作的项目验收。 12.5.1.9当全部货物或某部分货物未能通过根据12.5.1.8条所进行的重复项目验收 时,买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处理方式: (1)要求卖方按照12.5.1.8条再进行一次重复的项目验收; (2)买方拒收全部货物或某部分货物,同时买方应获得合同规定的补偿。卖方应根 据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其他义务继续工作。 12.5.2初步验收 12.5.2.1在全部货物安装就位、调试完成,卖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初步验收申请》 和《初步验收报告》及买方要求的其它文件,申请货物初步验收。 12.5.2.2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及 《初步验收报告》 之日起7天内对初步验收报告23 内容及其附件审查完毕。如卖方填报的《初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完整,监 理工程师应要求卖方进一步补充完善后重新呈报。审查的主要内容: (1)初步验收报告内容是否填写完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2)初步验收报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如存在需整改问题,是否已 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3)结合卖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及货物现场调试结果,监理工程师需对本货物作出 初步验收评价。 12.5.2.3卖方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货物采购合同及相应安装工程的初步验 收,买方、安装承包商等有关单位参加。双方还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其它参加初步 验收的单位。 (1)对安装、调试由安装承包商进行,卖方作安装、调试督导的,由安装承包商对 安装、调试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卖方作补充说明; (2)对安装就位由安装承包商进行,卖方负责调试的,由安装承包商对安装情况进 行简要介绍,卖方作调试情况重点说明。 通过抽查或现场测试,核查卖方在安装后对货物单系统(单机)调试试验的自检结 果,其相关测试数据应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初步验收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合同全部货物投产、生产状况; (2)货物出厂检验情况; (3)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移交情况; (4)培训完成情况; (5)变更、支付情况; (6)货物试运转情况; (7)对调试记录、货物随机资料及相应的移交记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文件的质 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要求。 (8)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内容。 12.5.2.4货物初步验收的上述各项工作可分组进行,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记录各方意 见,整理形成书面整改要求,根据整改内容工作量大小,确定卖方进行整改的期限。 12.5.2.5卖方整改完毕,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复验(必要时还需请相关部门共同复24 验)。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初验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买方签署《货物初验合格证书》。 12.5.2.6通过初验合格的系统货物即可进入系统联调阶段。 12.5.3试运行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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