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教师招聘职位表报名是审核通过填职位还是填了职位再去审核

2018福建教师招聘报名中:应聘岗位备注填写什么?在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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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漳州教师招聘、教师资格信息汇总
不少同学们在报名时都会看到应聘考生岗位备注这一栏,部分考生们会很疑惑,什么是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我要不要写这一栏呢?
在这里小编告诉大家,应聘考生岗位备注针对的是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
例如你报考的岗位是农村教师岗,而你所看地区的公告中或岗位表中明确表示这类岗位需要备注信息是农村教师岗,则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一栏填写的就是农村教师岗。
如若招聘公告中或岗位表中未有此类要求则无需填写这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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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大波教师招聘来了 超千个岗位等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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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一大波教师招聘来了 超千个岗位等待你!&2016年接近尾声,苏州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园区教育局纷纷向社会抛出橄榄枝,公开招聘超千个教师岗位。苏州市教育
原标题:苏州一大波教师招聘来了 超千个岗位等待你!&2016年接近尾声,苏州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工业园区教育局纷纷向社会抛出橄榄枝,公开招聘超千个教师岗位。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26名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日以后出生)。(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岗位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四)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限制。(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点击查看大图)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17日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二)报名程序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报名处)。(三)报名注意事项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10.&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五.招聘考试(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日(周二)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三)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领取面试资格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日(周五)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日(周五)上午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学士街389号)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五)面试面试于日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舞蹈编导、戏剧编导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六)关于考试费用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六.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八.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230640。十.其他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吴江区教育局招聘教师226名先把职位表奉上&&&(点击可放大)现将《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二)面向2017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往届毕业生。(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日至日期间出生的)。(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七)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wjrsj/)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网上报名时间:日上午9:00到12月19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日至12月20日9:00-11:30;13:00-16:00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到审核现场的规定区域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人社部门的复核:(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的证明材料,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证2016年全国统考笔试的证明材料,并于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5)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复核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费100元/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四)报名注意事项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幼教岗位。4.苏州市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市区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口。苏州市区包括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及吴江区。5.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8.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于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日前符合。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复印件)等,在笔试后统一减免考试费。四、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一)笔试1.笔试时间:初定为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wjrsj/)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二)面试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幼教岗位考核简笔画、弹唱、钢琴演奏、舞蹈四项基本技能。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wjrsj/)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五、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六、政审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七、录取和聘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新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及专业(部分岗位定向报名的除外)填写择校志愿,岗位代码为&042&-&064&的每位录用人员可在本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校(详见职位简介表备注栏)范围内选择三所学校进行填报(同一岗位内学校数少于三所的,按照实际学校数进行填报),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用学校,择校时间和地点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八、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2、981967(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网络报名咨询电话:1;监督举报电话:8、。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30名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学历条件为本科的报名者,户籍关系(或生源地)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户籍关系(或生源地)须在苏州大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日以后出生)。(四)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七)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点击查看高清大图)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小伙伴们再也不用跑到现场去报名啦~报名网址: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报名时间:日9:00-日15:00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居民身份证》;(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毕业证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3)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的第一页及本人页);政策性安置还须上传配偶或父母双方户籍证明;(4)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证明,或学校证明(应届毕业生);(5)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资格初审时间:日9:00-日15:00缴费时间:日9:00-日20:00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日13:00-17:00。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二)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3.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5.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申报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6.考试费用。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办理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909室)直接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五、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一)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笔试日期初定为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由考生于日9:00-12月30日16:00到以下两个网站自行打印。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资格复审与面试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日起登录以下两个网站查阅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1)资格复审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供材料: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的第一页及本人页);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③普通话证书(或证明);④教师资格证(证明)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⑤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届毕业生: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的第一页及本人页);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普通话证书;⑤教师资格证;⑥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社会在职人员: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的第一页及本人页);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普通话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其他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随军家属,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归国留学人员,除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2)报名者本人必须到现场资格复审,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复审。(3)报名者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费。(4)取得面试资格者于日9:00-日15:00登录以下两个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2.面试(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的形式为专业面试,以试讲为主,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3)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4)招聘考试总成绩在以下两个网站上公示三天。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六、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核(考察)不合格人员,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区教育和体育局接受复核申请后于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招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八、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以下两个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国姑苏(http://www.gusu.gov.cn)姑苏教育网(http://www.gusuedu.cn)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九、纪律与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3。注:本《简章》由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区教体局)7(区人社局)工业园区教育系统拟招700余名教师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11高校的毕业生可对教师资格证书放宽条件,但必须在录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一)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7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园区籍生源的考生可包含2015年、2016年往届毕业但未办理任何就业报到手续的首次就业人员。)1.园区籍生源专场招聘的应聘条件园区籍生源专指参加高考前即为园区户籍,高校入读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含园区籍2017年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往届师范毕业但未办理任何就业报到手续的人员。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教岗位的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其他招聘类型的应聘条件报考幼教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青少年活动中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11高校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工业技术学校、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教学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以上两所学校行政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二)在职教师的应聘条件1.在职教师年龄及荣誉要求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2. 学历条件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应聘工业技术学校、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以上两所学校行政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工业技术学校和服务外包职业学院面向企业招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人员,教师资格条件可以放宽,但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等)。备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组织实施(一)校园专场招聘为尽早启动重点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园区教育局将于2016年11月&&2017年3月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校园专场招聘,校园专场招聘的报考人员仅限该设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校园招聘采用在师范大学内组织现场考核,现场录用的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业务考核与面试,拟录用的人员纳入当年招聘总指标计划内。(二)园区籍专场招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和考试考核,组织时间为2017年1月。考试形式分为笔试、试讲与面试。笔试成绩按幼教组、艺体组和其他学科三个组别分别排序,每组取前80%人员进入下一轮考核,试讲为8分钟左右的微型课演示,面试采用结构化问答形式,按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分组计分,根据笔试、试讲与面试三项考核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根据各学科排序名次以及岗位需求数量,公布入围名单。入围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根据排序名次,由考生本人优先选岗。本次专场招聘中未被录取的园区籍毕业生,可继续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参加园区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其他招聘。(三)联合招聘义务教育段学校及幼儿园的联合招聘组织时间为2017年2月-2017年4月,报考人员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前提下不限户籍,不限毕业院校。联合招聘的组织形式为以各学校为主体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面试等考核后,择优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集中组织的业务考核及面试,根据集中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各学校按照1:3的比例推荐考生进入联合招聘考试系统时,限定1个考生只能限报1所学校1个专业。在职教师与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分开组织,分开排序,择优录取。(四)其他招聘教师发展中心、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工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高中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聘,以单位为主体组织报名、资料审核、笔试及业务考核,按照招聘需求1:3的比例推荐参加局校联合面试,面试评委由教育局、用人单位及学科专家共同组成。根据业务考核及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招聘信息公开方式1.校园招聘以各师范大学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信息。2.其他类型的招聘采用园区教育网统一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录用园区教育局汇总各类招聘考核成绩后,择优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招聘流程进行审批与录用。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除了以上这些区域,其他区域的教师招聘公告暂未出台,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曾珠玲 PX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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