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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顺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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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和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二)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表2工程竣工应达到的标准
(三)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三、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可分为单项或单位工程完工后的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两大阶段,其程序如图1所示。
图1竣工验收程序流程图
(一)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
整个建设项目如果分成若干个合同交予不同承包商实施,承包商己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约定可分步移交工程的,均可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一般为单位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单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如特殊基础处理工程,电站单台机组完成后的移交等。承包商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后,自己应首先进行预检验,修补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设备安装工程还应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无负荷的单机和联动试车。承包商
在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即可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二)单项工程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对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某些能独立发挥作用、产生效益的单项工程,更应竣工一项验收一项,这样可以使工程项目及早发挥效益。单项工程验收又称交工验收,即验收合格后业主方可投入使用。初步验收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还未进行最终的验收认可,只要施工涉及的有关各方进行的验收。
由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或检验。
1.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的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2.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建工程是否有漏项。
3.检查工程质量、稳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部位的施工记录等,考查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4.检查试车记录及试车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改正。
5.在交工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的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6.其他涉及的有关问题。
验收合格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然后由业主将有关技术资料,连同试车记录、试车报告和交工验收证书一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该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
验收合同的单项工程,在全部工程验收时,原则上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三)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又称为动用验收。业主参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如表3所示。
表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内容
整个工程项目运行竣工验收后,业主应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作为最终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四)竣工验收中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不可能什么问题都已处理干净,不留尾巴。因此,即使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办理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投资项目,可能还存在某些影响生产和使用的遗留问题。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对这些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妥善加以处理,常见的遗留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遗留的尾工又分三种情况:
(1)尾于承包合同范围内遗留的尾工,要求承包商在限定的时间内扫尾完成。
(2)尾于各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少量尾工,业主可以一次或分期划给生产单位包干实施。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货款)仍由银行监理结转使用,但从包干投资划归生产单位起,大中型项目即从计划中销号,不再列为大中型工程收尾项目。
(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工程项目,前一期工程验收时遗留的少量尾工,可以在建设后一期工程时一并组织实施。
2.协作配套问题应考虑两种情况:
(1)投产后原材料、协作配套供应的物资等外部条件不落实或发生变化,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解决。
(2)由于产品成本高、价格低,或产品销路不畅,验收投产后要发生亏损的工业项目,仍应按时组织验收。交付生产后,业主应抓好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增收节支等措施解决亏损。
3.“三废”治理:“三废”治理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验收委员会会同地方环保部门,根据“三废”危害程序予以区别对待:
(1)危害很严重的,“三废”治理未解决前不允许投料试车,否则要追究责任。
(2)危害后果不很严重,为了迅速发挥投资效益,可以同意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但要安排足够的投资、材料,限期完成治理工程。在限期内,环保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同意,可酌情减免排污费。愈期没有完成时,环保部门有权勒令停产产或征收排污费。
4.劳保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交付使用。对竣工时遗留的或试车中发现必须新增的安全、卫生保护设施,要安排投资和材料限期完成。
5.工艺技术和设备缺陷:对于工艺技术有问题、设备有缺陷的项目,除应追究有关方的经济责任和索赔外,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经过投料试车考核,证明设备性能确定达不到设计能力的项目,在索赔之后征得原批准单位同意,可在验收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设计能力。
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继续作为投资项目调整、攻关,以期达到预期生产能力,或另行调整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备案机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结合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将备案文件报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经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伟成建筑&回答:可以请问一下工程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是竣工验收在先吗?
clown_3715&回答:质检五巡八检是工程质量的保障,是客户对工程放心的根本:
五巡即平均5天到施工现场一次。检查工作进度、材料,施工情况,有无施工违章、违规的现象,填写工作站。
八检即对八个工作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及做相应验收,填写验收单(1)技术交底(2)材料确认:审核材料配送单,检查数量、品质;填写《材料确认单》(3)日常巡回检查(4)电路验收(5)水路验收(6)隐蔽工程验收(7)中期验收(8)竣工验收
前期施工项目验收要点:
1、验收需由客户、设计师、工程监理、施工负责人共同参与。
2、验收合格后在中期质量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前期施工项目验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定:
1、是照明电路敷设要符合规程,插座、灯具开关、总闸、漏电开关等要有一定的高度、厨房、空调要专线敷设,电视天线和电话专线要安装在便于维修的位置。
2、是排水要顺畅,无渗漏、回流和积水现象,高档水件无钳痕及擦花现象。
3、是新砌墙体要垂直,砖体水平面一致,接缝均匀整齐
4、检查平面天花板整体,板与板夹缝, 推拉门整面缝隙,缝隙不要过大。
clown_3715&回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建筑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huang记忆的颜色&回答:(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柠檬_6149&回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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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与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是( )类似的试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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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验收中27个难题及易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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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的流程及注意事项!验收中27个难题及易犯错误
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制度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了,但是建设单位自主验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负责牵头)。三、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五、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六、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同时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  环保竣工验收的程序  1、仔细认真核实验收材料  阅 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专家评估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注意核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图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对应,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发生变化的需仔细核实。2、进厂核实实际生产工艺《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上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后,应进厂核实以上情况,确保资料与实际生产一致。3、对实际工况的核实验收规定,在验收期间,生产工况应达到设计能力的75%,对于在验收期间,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验收监测报告提供的监测结果无效,不予以进行验收。4、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核实相应的资料和核实工况后,重点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的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应该注意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无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单位建设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上不是符合要求的或是无资质设计单位或是施工单位设计的或是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无效的。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核实是否按可行性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5、适当的结论现场核实后,比较规范的企业,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肯定,对于现场平面管理混乱,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应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出现场监察记录,责令企业进行现场改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是以专家意见为参考,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等具体业务科室为主的综合决策过程环保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  1、现场勘察时存在的问题  1.1 现场勘察前,首先应获取“环评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环保篇)、环评批复”等资料,认真翻阅后,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实地查看,这里需注意的一点是:不能是企业让看什么监测人员就看什么。  1.2 检查被验收工程厂址是否有变动?设施是否有出入?工程中设备、设施是否有变更?具备不具备验收条件和验收监测条件?以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等。 应对照环评建议、批复、初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查看是否落实了。避免“看现场就是监测布点”,“签了合同就是现场监测”,“有了问题回头再说”。应把问题放在现场监测之前,具备条件就验收,不具备就不验收,同时,应如实说明存在问题。 对验收监测方案一般分三种情况: (1)如现场勘察被验收项目无问题,即编制验收监测方案; (2)如环评建议、批复、初设等基本落实,在编写了监测方案后应将被验收项目存在哪些问题往往第二种情况占多数。 (3)如果被验收项目主要问题都没落实,应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关于×××项目现场勘查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并经三级审核、盖章、存档。 为了慎重并加强对监测方案的审查,在报省局审批前,省站将分行业,特别是对造纸、化工、石化或其他行业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如有色金属选矿、冶炼、皮革、印染、化学合成医药等存在问题较大的行业,成立专家小组,审查监测方案是否通过。同时,采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行政或经济处罚措施,否则的话容易出问题,省站早有关于此类问题的管理规定。  2、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 要针对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项目归属、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  2.2项目立项、环评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等有关技术文件和批复; 2.3项目设计的各项生产设施及其应建设和实际完成情况;  2.4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相应环保措施或设施的应建设和实际完成情况。  2.5工程变更、试生产及其他有关情况。  3、现场勘察的主要工作内容  3.1充分了解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3.2充分了解初步设计落实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情况;  3.3通过资料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工程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施及其建设完成情况;  3.4通过资料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工程的污染源、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保设施和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3.5对“以新带老”和“改扩建”项目,充分了解原有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及变化情况;  3.6对存在委托处理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情况的建设项目,检查接收或处理单位的资质,检查建设项目与接收单位的合同和协议等,必要时应对接收或处理单位进行现场勘察;  3.7对涉及管理部门有污染物区域削减要求的建设项目,对涉及区域削减的单位应进行实地勘察,检查落实情况;  3.8了解污水受纳水体、所在区域空气和噪声的执行标准及级别;  3.9通过以上工作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确定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范围、执行标准和具体监测内容。  4、现场勘察前应准备资料收集清单  4.1环评报告书(表)及审批项目的环保局批复意见;  4.2下一级环保局对环评报告书(表)的预审意见;  4.3主管工业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函;  4.4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  4.5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4.6建设单位关于被验收项目的建设及环保情况文字介绍;  4.7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4.8被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清单(包括环保设施设计指标)及运行 情况自检报告;  4.9 被验收工程的厂区平面图(电子版,框图,厂界周围应标 明周围居民区、单位、农田、道路等距厂界的距离)。  4.10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a 废气:烟囱数量、高度、出口直 径等;b 工业废水: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等;c 生活废水:排放量;d 声源;e 固废:来源、数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  4. 11 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及有关资料。  5、现场勘察中应注意的问题  5.1勘察前要认真审阅环评报告及初步设计,对该建设项目及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有所了解,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勘察。  5.2现场勘察时不要被企业 “领”着走,避免漏看、漏项问题发生,尤其是污染物排放口的漏项。  5.3现场勘察时要认真细心,每个环保设施、每个点位都要勘察,了解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废气排气筒的直径要丈量。  5.4 注意环评报告书(表)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建设情况的核对。对初步设计未能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批复的要求,或环评报告未能预测到、环评批复中也未要求、初步设计中没有设计但工程建设完成后又出现了环境问题,或初步设计落实了批复要求但在建设中未能实施等情况,应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5.5注意工程建设的生产设施与配套环保设施的对应关系。 现场勘察时应按工艺步骤、工艺管线和排放管线逐步核查,了解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之间的关系,以便正确了解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和进行监测点位布设,以避免监测的盲目性。  5. 6 注意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首先可通过现场的直接了解,其次是通过对运行单位的运行纪录及日常监测数据与执行标准进行比较。对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向负责验收的环保局报告。  5.7注意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处理设施的设置。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含一类污染物废水排放标准的考核地点在车间排口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口,且在处理达标前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但一些建设项目考虑废水的集中处理问题,将一类污染物的处理设施与其他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建设在一个地方。因此,发现一类污染物处理达标前与其他废水混合或根本未处理的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  5.8注意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调查,为防止污水稀释排放和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一般情况下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不应接纳各种污水,特别是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因此在检查污水排放时,应注意收集管网图并实际调查是否有污水在未经处理达标前就进入雨水管网和清净下水管网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实施清污分流的整改意见。来源:环善环保环保自主验收简明步骤注意事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 以下简称验收监测 ) 是环境监测依法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直接途径 , 是落实建设项目“ 三同时 ” 制度的重要环节。在验收监测中处理好以下问题至关重要。1  资料的收集和研读资料的收集和研读是能否顺利完成整个验收监测的基础。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资料均在收集范围 , 主要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预审意见、 环保部门批复意见和试生产批准文件、 有关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要求和指标、 企业基本概况、 试生产期间能反映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 污染物排放管网图、 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等相关资料。在现场勘察前 , 承担任务人员需认真研读 , 尽可能弄清项目与验收监测的有关信息 , 并制定详细的现场勘察清单 , 这样既可防止现场勘察时遗漏 , 也可发现工程实际建设与初步设计、 环评报告及批复等要求不一致的地方。2  现场勘察和生产负荷的确定现场勘察主要核实所收集的资料 , 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布局、 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品种与产量、 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 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辅助工程、 污染源排放管网和排放口位置等。详细检查生产记录 , 特别是试生产以来月生产情况和工况 , 了解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 核实实际产品、 工艺、 生产规模与批复是否相符 , 计算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所需的生产能力。此外 , 还应关注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 工程实际变更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影响变化的调查 , 对明显与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不相符处必须严肃指出 , 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 确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 如有异常情况 , 需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3  监测方案的制订监测方案是实施监测的指导书。在资料收集、研读、 现场勘察的基础上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 制订项目的监测方案 , 重点明确验收监测所需达到的生产负荷、 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工况、 一类污染物的采样位置和质量控制手段等。告知企业做好开设监测孔、 搭建监测平台等准备工作 , 同时写明监测合同签订时间、现场监测时间、 监测报告编写时间、 提交监测报告时间和经费概算等。4  监测与核查并重验收监测不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 , 同时也是对“ 三同时 ” 制度执行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工作的考核。在具体实施时 , 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排放口是否规范化及是否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等内容十分重视 ,但也常常忽视一些必要的“ 软性 ” 内容。如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 中的要求 ;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 、专家审核意见和批复意见 ; 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设施是否执行了“ 三同时 ” 制度 ; 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除此之外 , 还要考查污染源排放参数、 环保设施设计参数是否与排放规模相符 ,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环境生态修复情况等。5  处理效率和物料平衡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某些主要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污染物去除效率 , 环保主管部门在项目环评报告批复中有明确要求。监测时不能仅以设施的进出浓度为主要依据 ,要重视一些主要的工程数据 , 如各工艺单元的处理数据、 投资及运行费用等 , 更要重视生产中的物料核算和平衡问题 , 以监测企业生产水平、 生产状况、工艺流程为前提 , 监测结果要与企业整体物料平衡相一致。同时 , 还要重视监测结果的可比性。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只有在与环评报告、 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时 , 得出的处理效率才具有可比性 , 否则 ,即使监测结果达到甚至好于设计指标也不真实。6  验收评价指标验收监测评价时 , 既要评价排污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 , 也要对其他如初步设计中污染防治设计指标和环评报告中有关指标加以考核和评价。对一些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依据的环节 , 也要引起重视 , 为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判定标准。在评价大气污染物排放时 , 既要考核排气筒高度 , 也要考核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必要时还要考核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指标。7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手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 现场监测期间随时掌握建设单位生产工况 , 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客观性和公正性 ,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特别重视生产负荷的确定 , 只有在工况稳定、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75% 以上 ( 或国家、 地方排放标准规定的生产负荷 ) 情况下得到的监测数据 , 才能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此外 , 还应重视采样过程的误差 ,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 ,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异常数据应分析情况 , 必要时重新监测 , 确保数据的代表性。8  报告规范和结果分析验收监测报告是项目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 应全面总结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建成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 包括“ 三同时 ” 制度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产品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各项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质量和运行状况及处理效果、 总量达标情况、 清洁生产水平、 生态恢复情况、 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和公众意见调查等内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 对监测和调查的结果作必要分析。如有些项目应在清洁生产审计的基础上判断其清洁生产水平 ,对环保设施及其工艺技术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 找出存在的问题 ; 有些项目需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 有些项目需对环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 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 , 为企业改进环境管理提供建议。9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内容 , 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得到了充分重视 , 通过公众参与 , 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验收监测中 , 更应重视公众意见 , 主动征询公众特别是项目地附近居民的意见 , 将公众意见作为项目验收的参考依据。10  后续监测和管理由于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较短 ( 一般为 3 个月) ,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在设计、 安装、 运行阶段的问题不一定能马上暴露 , 加上验收监测频次有限和企业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 , 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仍不尽完善。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非是此项工作的终结 , 而应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对验收后建设项目的监督监测是验收监测的延续和补充 , 同时也是建设项目后续管理的必要手段。只有加强对验收后建设项目的监督监测 , 定期提出补充报告 , 才能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做出科学、 客观的评价。来源:环境监测内容 作者:孙力下面先贴上主要材料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内容规定,然后放上已完成并公示的版本。看了规定和公示版本后还不会写的,可以加微信eprens或者打电话问询。验收报告主要内容1 验收项目概况简述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立项过程、环评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与文号、开工、竣工、调试时间、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验收工作由来、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方案编制时间、现场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2验收依据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4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2.5环境保护部门其他审批文件等。3工程建设情况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所在省市、县区,周边易于辨识的交通要道及其他环境情况,重点突出项目所处地理区域内有无环境敏感目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与纬度;本项目主要设备、主要声源在厂区内所处的相对位置,附地理位置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上要注明厂区周边环境情况、主要污染源位置、废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厂界周围噪声敏感点与厂界、排放源的相对位置、距离,噪声监测点、无组织监测点位也可在图上标明。3.2建设内容简述项目产品、设计能规模、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实际总投资,附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对于与环评及批复不一致的要备注)。对于改、扩建项目应简单介绍原有工程及公辅设施情况,以及本项目与原有工程的依托关系等。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列表说明主要原料、辅料、燃料的名称、来源、设计消耗量、调试期间消耗量,给出燃料设计与实际的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3.4水源及水平衡简述建设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来源、用水量、循环水量、废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附实际运行的水量平衡图。3.5生产工艺简述主要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并附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排污环节示意图。3.6项目变动情况对于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存在变化情况的应简述或列表说明,主要包括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原因、发生重大变动的有无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有无变动说明。4环境保护设施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废水简述废水类别、来源于何种工序、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去向,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水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连续,间断)、排放量、治理设施、工艺与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指标、废水回用量、排放去向(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等))。附主要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全厂废水及雨水流向示意图、废水治理设施图片。4.1.2废气简述废气来源于何种工序或生产设施、废气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治理设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气名称、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工艺、设计指标、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或开孔情况等,附主要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废气治理设施图片。4.1.3噪声简述主要噪声来源、类别、治理措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台数、位置、运行方式及治理措施(如隔声、消声、减震、设备选型、设置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噪声治理设施图片。4.1.4固(液)体废物简述或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情况,危险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委托单位资质,危废转移联单情况等。若涉及固(液)体废物贮存场(如灰场、赤泥库等)的,还应简述贮存场地理位置、与厂区的距离、类型(山谷型或平原型)、贮存方式、设计规模与使用年限、输送方式、输送距离、场区集水及排水系统、场区防渗系统、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周边是环境敏感点情况等。附相关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敏感点图片。4.2其他环保设施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切换方式,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4.2.2在线监测装置简述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等。4.2.3其他设施“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简述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环保投资额及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百分率,列表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绿化、其他等说明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简述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附项目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摘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要求、其他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的,也要摘录变动环评报告的相关要求。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原文抄录环保部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批复的,也要抄录变动环评批复的意见。6验收执行标准按环境要素分别以表格形式列出验收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名称、标准号、标准等级和限值,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与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名称、文号,以及其他执行标准的标准来源、标准限值等。7 验收监测内容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7.1.1废水列表给出废水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雨水排口也应设点监测(有水则测),附废水(包括雨水)监测点位布置图。7.1.2废气7.1.2.1有组织排放列表给出废气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涉及等效排气筒的还应附各排气筒相对位置图。7.1.2.2无组织排放列表给出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图。无组织排放监测时,同时测试并记录各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7.1.3厂界噪声监测列表给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厂界监测点位布置图。7.1.4固(液)体废物监测简述固(液)体废物监测点位设置依据,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采样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7.2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的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以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涉及如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土壤质量等的监测。监测内容如下:简述环境敏感点与本项目的关系,说明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或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的选取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监测点位经纬度、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监测点位布置图(图中标注噪声敏感点与本项目噪声源及厂界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表水或海水监测断面(点)与废水排放口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下水、土壤与污染源相对位置与距离)。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8.1监测分析方法按环境要素说明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8.2监测仪器按照监测因子给出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自校准或检定校准或计量检定情况。8.3人员资质简述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资质或能力情况。8.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8.5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8.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附噪声仪器校验表。8.7 固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样品分析时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9验收监测结果9.1生产工况简述验收监测期间实际运行工况及工况记录方法、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列表说明能反应设备运行负荷的数据或关键参数。若有燃料,附燃料成分分析表。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9.2.1.1废水废水监测结果按废水种类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9.2.1.2废气1)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按废气类别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气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2)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附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9.2.1.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9.2.1.4固(液)体废物固(液)体废物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固(液)体废物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9.2.1.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计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价是否满足审批部门审批的总量控制指标,无总量控制指标的不评价,仅列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测值。对于有“以新带老” 要求的,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列出“以新带老”前原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根据监测结果计算“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涉及“区域削减”的,给出实际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并计算出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增减量。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表。若项目废水接入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只核算出接管总量,不计算排入外环境的总量。9.2.2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9.2.2.1废水治理设施根据各类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9.2.2.2废气治理设施根据各类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9.2.2.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9.2.2.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如铬渣解毒设施)的处理效果。9.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别以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海水监测数据及敏感点噪声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评价达标情况(无执行标准不评价),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10 验收监测结论10.1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简述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噪声、固(液)体废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排放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及海水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验收意见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年×月×日,××单位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况,依托工程与本工程的同步性等。(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与审批情况、开工与竣工时间、调试运行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四)验收范围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不属于本次验收的内容予以说明。二、工程变动情况简述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是否有重大变动、是否存在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是否有变动说明。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与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与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水回用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二)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种类、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与工艺及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气排放去向等。(三)噪声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标情况。(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合同、最终去向)、危险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合同、处置单位资质)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污染物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若有固体废物贮存场)。(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切换方式,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2.在线监测装置简述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等。3.其他“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各类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2.废气有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无组织排放:厂界/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如污泥)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5.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是否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1.废水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各类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2.废气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如铬渣解毒设施)的处理效果。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按环境要素根据监测结果,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及海水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六、验收结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意见。若不合格,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手续、建设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验收监测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等,提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技术可行、操作性强的后续整改事项。七、验收人员信息给出验收人员名单,包括验收负责人和参加验收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单位×年×月×日附录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需如实说明是否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是否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是否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1.2施工简况需如实说明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是否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3验收过程简况说明建设项目竣工时间,验收工作启动时间,自主验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机构),自有能力进行验收的,需说明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等自行监测能力;委托其他机构的需说明受委托机构的名称、资质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说明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和时间,验收意见的结论。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需如实说明是否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列表描述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等。(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需如实说明是否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备案及收否具有备案文件、预案中是否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方案,是否按照预案进行过演练等。(3)环境监测计划需如实说明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是否按计划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如何。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责任主体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需如实描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要求、责任主体,如实说明采取的防护距离控制的具体措施、居民搬迁方案、过程及结果,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如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均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3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需说明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后、验收监测期间、提出验收意见后等各环节采取的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及整改效果等。已公示版本晋亿五金销售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晋亿物流仓储项目)自行验收意见2017年8月18日,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晋亿五金销售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晋亿物流仓储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属地政府(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建设单位(嘉善荣达建安公司)、环评单位(嘉兴求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嘉兴国文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0月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在嘉善经济开发区实施本次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仓储、配送五金制品15万吨,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二、验收监测结果嘉兴国文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晋亿五金销售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晋亿物流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嘉国文检(2017)验字020号)监测结果表明:(一)废水该项目废水入管网口的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的浓度平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浓度平均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单项次达标率均为100%。(二)废气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高效油烟净化器出口的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的中型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单项次达标率为100%。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厂界4个监控点的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三)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区标准。(四)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生活垃圾委托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送嘉善县垃圾填埋场作为卫生填埋处理。(五)总量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为1.08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225吨,总量控制符合环评要求。三、结论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公示期:2017年10月9日-11月9日举报电话:公示地点:www.gem-year. &经济开发区松海路66号(晋亿物流南大门西侧公示栏)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晋亿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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