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是否免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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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患者在医院自杀,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史明鑫律师|时间:日|分类: |2366人看过
&&&2016年的某一天,张某突然接到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张某某是你的弟弟吧?他在地铁站跳轨自杀,现已被送往医院,你快去医院处理下吧?”张某简直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弟弟为什么要自杀?为什么呀?张某百思不得其解,赶紧去医院。到医院后,由于弟弟伤情较重,腿摔断了,屁股开花了,需要马上手术。警察和张某说,你弟弟可能有抑郁症,你多注意下,避免二次自杀。张某问医生,医生也是说弟弟处于抑郁状态,家属要多加注意,刀具等尖锐物质均不能带进病房。医院并和张某签订免责协议书,约定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张某某出现自杀行为,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张某向医生提出对弟弟的抑郁病情进行确诊的要求,医生说院里无这个科室,需要请外面的专家来会诊,让等消息。&&&手术后,由于弟弟至今单身,与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现已八十岁高龄,张某工作又脱不开身,故,张某在医院的介绍下,为弟弟找了一个护工,并和护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内容与医院的免责协议内容一致。&&&术后第三天,张某再次向医生要求请专家对弟弟的抑郁病情进行会诊,医生的答复是再等等。&&&但是手术后的第六天夜里11点左右,张某接到医院电话,告知张某弟弟跳楼自杀了。张某听后赶紧赶往医院,并报警,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警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拍照保存证据,张某只看到弟弟冰冷的尸体,弟弟这回真的走了,离开了。&&&但让张某想不明白的是,请了护工,护工哪去了?医院的护理人员哪去了?弟弟才手术第三天,无法行动,怎么没人听到声音并采取求助措施呢?&&&经重大事故责任组认定,张某某属于自杀,不属于刑事责任,不予立案。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认为医院无过错,护理公司自愿赔偿5000元,张某面对这个结果已无力想赔偿事宜,只想让弟弟尽快入土为安,故与护理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同意5000元赔偿款。并给护理公司出具的收条。&&&张某将弟弟的丧葬事宜安顿好后,&再回想此事,觉得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还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而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并明确表态,不是想要多少钱的赔偿款,而是想看此类事件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研究了案情,及时去医院封存病历,以护理公司与医院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调取重大事故责任组现场勘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法院批准了此申请。&&&&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首要注意,张某某在医院死亡,并非医源性损伤所致,而系自杀身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张某某跌落地铁轨道,导致较严重的创伤,住院病历及公安机关笔录记载,接诊医师已高度怀疑张某某有自杀自残的精神疾病,在入院诊断中记载抑郁状态,家属对该诊断也认可。病程记录中可反应出医院针对张某某的精神状态对家属进行针对性的医嘱,医院已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张某某的外伤诊断为胫骨平台骨折,臀部开放伤等,医院治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手术效果良好。关于术后护理争议,张某某选择全麻手术方式,术后初期应选择一级护理,医嘱二级护理不符合手术治疗规范,但张某某术后已过危险期,病情稳定,二级护理并无不当。&&&合议庭注意到,医方已对张某霜所住病房的门窗进行检查,与家属沟通,建议聘请护工,并拟安排相关科室会诊。张某某坠楼后,护士站第一时间进行查找,并报警,请求专业救助。故,医院作为普通综合医院,在接受自伤自残患者后,首先要对其危及生命的创伤病情进行处置,而对于精神病专科治疗无相在资质与经验及相应措施,医院对于张某某的创伤治疗以外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于张某某的死亡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护理公司对张某某护理过程的评价,张某某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家属或护工护理。签订护理合同,护工已对其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并说明如出现问题与护工无关。护理人员按照护理常规护理,在张某某死前仍能与医务人员正常沟通,要求护工“不错眼珠的盯防”,显然超过一般责任。该病房内虽然有另一名人员寄住,即便这种人员安排违反护理规定,但与张某某死无必然因果关系。&&&而现场勘查可见,张某某病房塑钢窗防风撑组件中滑轨及固定螺丝被拆开,显属人为破坏。是张某某爬出窗外直接原因。单凭张某某自身完成徒手拆除的可能性较小,防风撑在张某某死亡前已经被拆除可能性更大。护工从手术后就在该病房内护理,不可能未发觉窗户被破坏的情况,虽然护理人员对于其自杀不存在故意或放任的主观故意,但其责任心不强,该疏忽大意与张某某死亡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家人在对张某某的生活中,未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及治疗,家人也存在重大责任。&&&最终评定护理人员的疏失与张某某死亡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确定参与度为5%。&&&虽然护理公司与张某某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并已赔偿到位。因该协议是在死亡当日所签,本院考虑,因附坠亡事发突然,家属心绪不宁,该协议不能认为是家属在充分了解并评估相关权益后达成,故不具有对抗本次诉讼的效力,但相关赔偿款应计入本案赔偿款之内。&&&判决赔偿数额为五万元。&&&点评:本案争议焦点:1、医院是否有责任?虽然一审法院已判决医院无责任,但本律师在咨询相关医疗专家后认为,医院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是有护理过失及医疗过失的,也就是应该入时对抑郁病进行会诊并用药,但未做,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应该一级护理,但是采取的是二级护理;医院日常管理不严,允许与医院无关的人员进入等等。2、护理公司是否有过错?免责协议是否可以免除所有责任?本律师认为护理公司的护工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未尽职责。法院判决中的论述非常准确。由于本案患者的特殊情况,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一心求死,所以护工的过错仅是小部分因素。如果护工尽责,不破坏门窗,及时发现可能会阻止患者的行为并采取救助措施。所以并不是签了免责协议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义务,免责协议不是免死金牌,如果未履行应尽的义务仍然要承担责任。&&所以本律师认为,在本起案件中,实际上属于多因一果的侵权事件,虽然患者本身及其家属存在过错,但是相关人员在此过程中也有未尽的职责。如果医院及护工都尽了相应的合同义务,那么自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也提醒大家,不要认为合同中写明不承担责任,当事件发生时就可以真的不承担责任,这要看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及相关规则,你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只有你做好自己的事情,你才能不担责任。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风险无处不在,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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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热线仔细想一想,我们这个世界上,其实大部分人都只从自己的感受出发去思考分析问题,即所谓的自以为是。尤其是自认或他认为是抑郁症的患者,更是如此。总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自己简直是脆弱得理所当然,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和精心呵护。我不是反对关心、关爱抑郁症患者,但是,反对把抑郁症患者当成是特殊人类。
其实,抑郁这个词,自古就有,它代表一种情绪,人人都有,程度不同。它的存在,也是正常的,所谓人类的美好情感,其实是由喜怒哀乐组成的,缺一不可。抑郁,是情绪低落的一个形容词,自然也是人类美好情感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曲就是《愁啊愁》,翻成白话文,不就是抑郁不开心么?但是,林妹妹一愁,愁出了一个古典美!还有那个李煜后主,人家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气势磅礴,千古传诵!
到了现代,人们弄出了一个抑郁症,这个症字一加,就变成了病。我严重怀疑这里头有人为放大的因素。就如同电视上的医药广告,说得人身上到处都是病,非得吃他的药不可,结果,还真有不少人对号入座,成了资深老病号。抑郁,我个人的体会,就是各种与已不利(至少是自己认为是不利的)综合因素结合到一起,导致情绪极其低下的一种正常的情感表现。至少在法律上,还是不承认它是一种精神类疾病。比如,刑法规定,精神病在发病期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很显然,在司法适用实践中,抑郁症患者不在此列,就如同醉酒犯事者不能免责一样。
有些抑郁症患者,从内到外,也就是从自己内心到社会环境,都确信其是抑郁症了,所以,按照所谓“专家”们定义的标准,其周边的亲朋好友,无一不是小心冀冀地照顾他(或者她)的情绪,甚至有时候还要强装笑颜劝慰他(或者她)。但是,社会却忽视了这些从来不说自己是抑郁症患者的人的情感需要。总认为他们就是天生的强者,就是打不死的小强,就是伤不透的没心没肺者。好像他们天生就是对任何困难免疫的,对任何压力都是无所畏惧的,他们受任何折磨都是理所当然的。Why?!因为他们从来不表现出来,从来不要死要活地闹情绪。其实,这些占绝大多数的所谓的正常人,与其它的抑郁症患者唯一不同的地方,并不是情绪上从来没有抑郁过,而是他们不认为自己与别人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是相信世界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过不去的坎,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罢了。所以,他们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心安理得地自己拯救自己。没有谁是天生的强者,李连杰、王菲、李娜……为什么先后投入佛门?是因为更高的理想追求?我不相信!其实就是正常人的一种精神自助!古人说得很好,人生不顺之事,十之八九……。无论是谁,概莫能外。所以,不开心是常态,开心是调味品,奢侈品。
打个不好听的比喻,一个人,如果不能自己调节自己的心态,导致自杀之类的,那是活该!就如同一个人,从来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不该吃的东西乱吃,不该喝的东西乱喝,最后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早死了,是同一回事。爱惜自己的人,会注意调理自己的身体,会保养自己的身体,维护健康,从而长寿。这是物理层面的。精神层面,就是调节自己的心态,道理是一样的。以抑郁症为借口,搞特殊待遇,提特殊要求,就是精神层面的吸毒。这个人最后危害社会、危害别人是必然的。以抑郁症为借口自杀的,是没有担当,不负责任,逃避现实,不值得同情。事实上,抑郁症自杀率之所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一个人为炒作的。从统计看,抑郁症患者自杀数量远远低于物理性病症死亡数量,更远远低于交通事故死亡数量,也低于其它意外事件死亡数量,可以说,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有种种不幸,无人能逃避。多少人因为现实的种种困难而使得自己处于心理崩溃临界点上!但是,谁理解谁?哪怕有人理解,又有什么用?!人生就是一场苦旅,生活本来的面目就是如此的狰狞!每个人,从来到人世间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了一名苦行僧,不管前路是坦途还是险滩,只能一路向前,能走一天,就走一天,直到体力不支自然倒下或者是意外事故意外倒下为止。
请各位打心底里把抑郁症的症字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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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抑郁症患者自杀多发生在凌晨
来源:健康界
我行我show!中国医院管理案例评选,医院卓越管理实践大秀场。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今年的主题为“共同面对抑郁,共促心理健康”。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坦言,有15%的抑郁症患者最终死于自杀,且自杀行为多发生在凌晨。
世界卫生组织于日宣布,截至2015年,世界上每25个人中就有1人以上患有抑郁症。从2005年到2015年,全球的抑郁症患者增加18.4%,三分之二的抑郁症患者曾有过自杀的念头。在日前由国家卫计委主办的主题活动上,院长杨甫德坦言,有15%的抑郁症患者最终死于自杀,且自杀行为多发生在凌晨。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本次世界卫生日主题为“共同面对抑郁,共促心理健康”。杨甫德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大家,抑郁症早发现、早治疗,患者完全有机会痊愈。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与抑郁症“不期而遇”主持人崔永元曾经说过:“我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社会上现在对这种病不了解,认为这没什么,就是小心眼、想不开,其实这的确是一种病。希望大家能知道,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得了这种病,你不要歧视他,要鼓励他去就医,医生可以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区,认为抑郁症是心理问题所致,更有不少职场人士认为,抑郁症是性格软弱的表现。其实抑郁症并非单纯心理问题,而是有一定生物学基础的器质性疾病。“抑郁症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疾病,人均患病率在4%到8%左右,它的发生有很多因素,比如有生物学因素,压力也是导致抑郁症的外界因素,同时还有自身的性格特征、心理承受能力、心理调节能力等原因。”杨甫德表示,抑郁症的发病是一个生物学、心理和生活环境等多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任何人都没有免疫力,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生当中的某个阶段出现抑郁。抑郁症不是“扛一扛”就能过去的2016年,一位40岁左右的女士走进杨甫德的诊室,这名女士衣着讲究,妆容精致,走进诊室时面带微笑。杨甫德当时跟她开了一句玩笑:你确实是来看病的吗?这句话原本是想拉近医患距离,但话音刚落,杨甫德就发现眼泪已经在患者眼眶中打转。患者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她从小就是个周围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当学霸一路考上重点大学,出国深造后回国进入一家央企,她有爱她的丈夫和乖巧听话的孩子。如此幸福的生活,她却在最近抑郁了。父亲毫无征兆地生了重病,自己被迫接受工作调动,这两个原本几乎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人生挫折,却让从小顺风顺水的她毫无招架之力。她发现自己变了,上班的心情像上坟,一个人总会默默流泪,厌食,暴瘦。原本喜爱阅读,热爱旅游的她,似乎再也对过去的爱好提不起兴趣。与此同时,她还出现了严重的失眠,一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她在早上经常感觉“压力山大”。更严重的是,她发生了持续的腰背疼痛,在综合医院把CT和核磁做了个遍却找不到病因。杨甫德判断她是一位抑郁症患者,为她制定了药物、心理和物理治疗,并配合康复训练。值得庆幸的是,这是位依从性很好的患者,在综合治疗的帮助下,一个多月后,她就恢复到了过去的状态。直到现在,这位患者的病情都非常稳定。抑郁症患者总觉得自己“忍一忍、扛一扛”就过去了,但实际上,大部分抑郁症患者都扛不过去,只有接受正规治疗才可以恢复健康。杨甫德表示,抑郁症是一个可防可治的疾病,如果患者在轻症状时进行治疗,也许不会发展到严重程度。情绪分等级 心情不好要找人聊聊杨甫德把情绪分成四个等级:第一个等级叫心情不好,就是“今天有点不开心”;第二个等级是郁闷,内心的体验很不好;第三个等级是抑郁状态,出现一些情绪问题;第四个等级是抑郁症。杨甫德经常说,人们需要有心理调试的意识,心情不好,要找人聊聊,做做运动。如果近期内感到压力,并且压力在短期内无法解决,人们要学会一些减压的手段和方法,如果已经达到抑郁症的程度,就一定要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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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抑郁症患者20年里的那些“如果”
health.zjol.com.cn 
浙江在线健康网11月28日讯
赵先生,1970年生于杭州,20岁患抑郁症,至今一共发病4次,也因此吃了20年的药。
  上周四,他又感觉自己心情不是很好。他去找医生给他开点药,希望一周内恢复到正常的情绪。因为这周他帮人代理的一个官司要开庭。
  在见到赵先生之前,记者采访了6年前曾经在杭州市第七医院给他看病的医生。陶医生是当初省内较早研究抑郁症的医生之一。
  他说,抑郁症其实就和心血管疾病一样是可以治好的,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受工作、社会、家庭等环境影响,但是像赵先生这样的患者太可惜了。
  在采访中,才得知如果赵先生第一次发病时,不在家休学当大病养,也许他就会彻底告别抑郁症,哪怕有一个好的环境支持,就不会第二次发病;如果赢了官司,能得到代理方家属的尊重,而不为病史所累,就不会有第三次发病;如果在遭遇第一次婚姻,不出问题,就不会有第四次发病。因为在临床医学经验上来看,抑郁症在反复三次以上,可能就需要终身治疗。
  四次发病,每一次都有社会性原因。11月23日晚上8时,赵先生在家里向记者讲叙了他这20年的痛苦。
  如果不是休学在家当病养
  19岁那年,赵先生考上了浙江大学,第二年因为感情原因,陷入抑郁状态。当时他觉得自己只是一时情绪低落,失恋嘛,谁都经历过,但是没想到,那一个学期,他什么也不想干,整个人感到特别疲乏,萎靡不振,就是想睡觉,甚至饿着肚子也要睡觉。
  除了嗜睡,他还特别想女朋友。走在路上,看到前面人的背影有点像,就想,这是她就好了,有时还会忍不住跑上前去看个究竟。
  因为没去上课,不知道被班主任批评了多少次,甚至到了再不上课就退学的严重程度。
  那天,他爸爸来学校接他,一进宿舍门,他就号啕大哭起来。爸爸不敢相信,连问:怎么了怎么了?他只管哭,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回家后,爸妈把他带到上海一家医院看精神专科,是怕在杭州看精神科被人知道。
  那次,给赵先生留下了的印象,现在回想起来,更像是一次旅游。到医院,看病也就半个小时不到,医生说,这不是什么毛病,有事情多和同学、家人说说话就好了,不要什么都闷在心里。配点药,回去吃吃看,马上就能好了。
  吃药时,发现一包药里面只有7颗。一天一颗,这种药,其实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
  本来按照医生说的,可以先回学校,边吃药边上课,吃完后,如果没问题,就不要再吃药了。
  但是,赵先生的父母觉得这个医生不靠谱,7颗药能治什么病。不但没让儿子回学校,而且还到学校办了休学手续。
  在家里,把儿子当一个生了大病一样的病人看着,让儿子卧床静养。
  休学在家,赵先生不但没有真正开心起来,而且更加懒洋洋了,一天到晚,躺在床上,给他做好早饭,他不吃,等爸妈上班去了悄悄倒掉,中饭更不愿起来烧了,骗说吃过了,到了晚饭,吃得多一点。
  过了几个月,他胖了很多。一天,他妈妈感冒回家,发现儿子在家什么也没干,原来说的看书,看电视,全都是骗他们的。一天到晚睡在床上,难怪这么胖。
  赵先生再次被爸妈带到上海去看病。这次,要让医生给儿子看太会睡觉的病。医生推荐他们去看精神科,后来被诊断为抑郁症。他爸妈都不敢相信。
  如果没遭到周围人的嘲笑
  第二次发病,发生在他休学回学校后。
  经过半年多治疗,赵先生已经改变了,不再嗜睡,人也勤快了。
  他在回校的第一天,就在教室里很平静地告诉同学和老师自己是一个抑郁症患者。这是他遵循医生的嘱咐:学会面对自己的病,多和别人交流。
  “没想到下课出了教室,同学们相互转告,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相传。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有时会冷不防地对我讽刺有加。一想起这些,我就心疼。”
  那个时候,平常人都把这类情况当成精神病。现在有心理咨询,那个时候到了医院也只有精神科。
  因为同学的异样眼神,赵先生感到无比的孤独,甚至,也有老师回避。这些不快的感受,让他想离开学校,不想再读书了。
  这一次的发作,是以赵先生的自杀未遂而结束。
  后来,在他爸妈出面和学校老师的沟通下,同学开始帮助他,让他回到了正常的学习和交往中。很快,赵先生脸上有了笑容,他拼命读书,三个月,就把落下的学习进度赶上了,期末考试每门课程的成绩很优秀,他还用业余时间,参加自考,学习法律专业。
  三年后,赵先生拿到了两张毕业证书,其中一张是自考文凭,他也因此留校任教。
  如果人们尊重他的“成绩”
  通常,赵先生业余时间,以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帮人家打官司。他说,到现在经办的50多个案子,不能说全胜,绝大多数是可以的。
  与赢了官司的喜悦相比,赵先生更希望获得代理方家属的尊重,但事与愿违。
  一次,他接了一个外地的案子,为六个被告中的一个被告人担任辩护。接这个案子时,同行说,别接了,这个被告该枪毙。被告的父母见他这么年轻,也很不放心,再三叮嘱。
  后来,他在一大堆案卷中发现一个细节,他代理的被告在关押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没有立案的其他罪行,但是算不算自首情节,在当时有很大争议。他在辩护时充分运用法理,据理力争。后来法院宣判,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他代理的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告的父母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但是到了第二天,在得知他患有抑郁症后,竟然找到介绍案子的朋友,指责他什么人不好介绍,介绍个生这种病的律师。回想起来,儿子没判死刑,他们都快被吓死了。
  很多他代理过的原告家属,就因为得知他的病史,对他敬而远之,再无交情。哪怕赢了官司,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就因为我的病,我付出的努力,他们看不到,甚至还出口伤人。”
  一度在法庭上舌战群雄的赵先生,老毛病又犯了。一想到要办案子,就懒洋洋的,起床后连洗个脸、剃个胡子,都要下很大的决心。
  也因为这个原因,赵先生认识了杭州市第七医院的陶明医师。
  如果三次婚姻没出问题
  赵先生和第一个妻子,是在他毕业那年开始谈的。
  好之前,他告诉她自己的病情。恋爱三年,结婚两年,当他知道她有外遇的那天,竟从床上摔到地下。那段时间他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想像中的“淫秽”场面,实在受不了。
  这种事,家里人不能说,朋友不能说,只能憋在心里。于是,他开始折磨自己,拿烟蒂在自己手臂上烫。灭了再点,灭了再点。脸上是豆大的汗珠。
  这种自虐行为,也是抑郁症的一种症状。这次失败的婚姻,导致了赵先生病情的加重。让他失去了对感情和生活的信心。不久,赵先生选择第二次自杀。
  这次,赵先生被送进医院,住了三个多月。
  “那时候,整个世界看出去,与平时不一样。树不绿,花儿不红,仿佛一片灰色,没有一点生机。还特别怕见熟人,远远看到有熟人过来,就想躲避。”
  赵先生说自己这个人很要面子,尽管在家里泪水满面的,但在公众场合,总是强打起精神,甚至谈笑风生,所以朋友知道他患抑郁症,都不敢相信。
  这之后。赵先生不想见学生了,经常请人代课。后来,就要求换到其他后勤的岗位。
  三年后,赵先生第二次结婚。
  与第二个妻子的离婚,赵先生自己说不知道是不是躁狂的原因。不过,每一次离婚,都加重了他的病情。但从那一年到现在,躁狂再也没犯过。
  一年后,第三次结婚。两年后离婚,赵先生把它归结为性格不合,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抑郁症影响了婚姻生活。
  他问心无愧的是,对三任妻子,他从未隐瞒过自己的病情,他都将抑郁症的症状告诉她们。希望她们都能将他的情况告诉自己的父母,不要有任何的隐瞒。
  10年时间,从恋爱到结婚,结了三次,离了三次。在这10年里,是赵先生最动荡也是最痛苦的时期,每次离婚后,三个月内他都要往医院跑,一有情绪低落就吃药,感觉好一点,就停掉不吃,因为药的副作用很大。
  现在,赵先生和第四任妻子已经生活了六年。
  赵先生也从学校内退在家,和妻子过着平静的生活。
  今年因为生孩子的事情,开始发生矛盾。
  结婚时,赵先生就告诉妻子,尽管他的病已经好了,但是考虑到他的病史,婚后就不要孩子,以防今后害了孩子。今年,妻子却特别想要个孩子。
  赵先生就劝妻子,劝不通,就开始吵架,生闷气。加上这个季节的忽热忽冷,赵先生觉得自己的情绪又开始不对头了。
  于是,他瞒着妻子,找到医生,希望借助药物来解决问题。
  医生告诉他,尽管吃药可以很快改变他现在这种低落的情绪,让他开心起来,但是他最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庭。所以,解决好孩子的问题才是最关键。
  在晚上三个小时的采访中,赵先生的妻子一直在边上,默不作声。
  临走前,赵先生向妻子提议:去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健康,对他们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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