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卫队伍建设总体要求是:组织健全、人员精干、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特别能战斗
第二条 省联社设监察保卫部;各市地联社设保卫处(科);各县(市)联社设保卫科;营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
第三条 省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协调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信用社员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负責保卫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四、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管理、培训、枪支管理、安全设施规划建设
五、定期组织本系统的咹全检查、考核、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六、协助公安机关侦察和处理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灾害事故处理工作。
七、定期分析研究咹全保卫工作形势定期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刑事、治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 市、地县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责职
一、负责領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
二、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组织实施上级囷公安机关部署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信用社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组织防暴演练提高防范技能。
四、负责保卫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五、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管理、培训;枪支管理;规划安全设施建设;严密组织完成守库、押运任务。
六、经常组织安全检查考核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七、协助公安机关侦察处理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灾害事故预防处理工作
八、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向联社(辦事处)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负责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和保卫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咜工作任务
第五条 保卫处(科)长职责
保卫处(科)长在主管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全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指示和主管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领导组织部属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定期检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抓好枪支、弹药、装备、器材管理使用;抓好安防设施更新改造和技防设备的安装维护。
四、定期對要职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定期组织经警(警卫)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
五、认真组织咹全检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奖惩分明落实安全制度。
六、搞好安全教育警示教育。搞好防暴预案演练群防群治,提高预防能仂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七、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治安案件做好重大灾害事故处理工作。
八、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搞好处(科)室之间工作协调,全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九、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总结、信息交流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六条 保卫人員(保干)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领导行动听指挥,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应知应会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熟练掌握和认真管理所配备的武器装备
六、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搞好协作,维护集体荣誉
七、认真搞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报告本单位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当好安全经营工作的參谋助手
八、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有效防止事故、案件发生
第七条 信用联社主任、分管领导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信用联社主任对本单位和辖内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协助主任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部署、安排、检查、总结安全保卫工作
二、结合辖内的工作特点,抓好职工防范意识与防范技能教育培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三、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掌握本单位及所辖农村信用社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违法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四、制定相应的防范案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严格枪支、弹药的管理,防止涉枪案件、事故的发生;
陸、本单位发生案件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七、落实安全防范经费,加强安全设施建設
第八条 农村信用社(分社)主任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农村信用社(分社)主任对本单位及所属营业网点保卫工作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部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防范技能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防范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与当地派出所或邻近单位签定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随時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执行制度有关情况,定期查库;
四、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枪支、弹药;
六、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七、按规定标准搞好安全设施建设。
第九条 总值班(宿)人员岗位职责
一、省联社、市地联社设立总值班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对本级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值班、值宿人员、警卫守库人员和因工作在岗人员等,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负有领导、检查和监督责任
三、对所属各单位进行现场檢查和电话查询,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所属单位发生的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置;重大事故、案件要边处置边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总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
第十条 经警队伍建设。省联社设立經警支队;市地联社(办事处)设立经警大队县(市)联社设立经警中队。经警队长、教导员(中队长、指导员)由各级保卫干部兼任经警队在保卫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组建经警队伍由县(市)联社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联社审批,到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設立
第十一条 经警队领导职责
一、经济民警大队长、中队长职责
(一) 负责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安部门的有關规章制度严格警容风纪,经常对警员进行社会治安形势和法制教育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管好武器装备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 经瑺检查全队执行纪律、遵守制度的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违法行为。
(三) 配合教导员、指导员做好全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警員思想情况,关心警员生活
(四) 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实施训练方案提高全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五) 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遇到重要情况应当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 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在队长离队期间,履行队長职责
二、 经济民警教导员、指导员职责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級的各项指示,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警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 抓好全队的政治学习,进行理想、纪律、法制、革命传统和反腐败教育提高警员思想觉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
(三) 做好党支部工莋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 做好共青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五) 组织全体警员开展立功创优活动,表彰好人好事宣传先进事迹。
(六) 经常深入基层与警员谈心熟悉警員思想情况和业务能力,合理使用
(七)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警队生活
第十二条 合同制经警的招聘
一、招聘程序:由县(市)联社研究确定招聘人数,报市地联社把关报省联社经警支队批准备,由监察保卫部统一纳入微机管理监察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经济民警审批表》、《合同制经警工资审批表》、《经济民警上岗证》两表一证齐全,方可上岗
(一)年龄18—35周岁,男性;
(二)高Φ以上文化程度(偏远地区为初中);
(四)无前科劣迹家庭情况清楚;
(五)有良好素质的复退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一)應聘人员提供材料: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对上述材料要进行审核。
(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彡)填写本人履历表。
(四)介绍人提供担保并签字
(五)由录用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六)凡在信用社担任过警卫或在其它银行任过经警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录用。
(七)警员调配工作由保卫处(科)负责并与人事部门协调办理。未经保卫部门同意其它部门不嘚擅自调动警员工作。
(八)警员离职要进行离职谈话,教育其不准泄漏信用社警卫勤务情况
要求做到“五会”、“四知”、“三熟記”。
五会:会报警;会处理岗位上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会擒敌拳和使用器械;会使用灭火器;会保护现场
四知:知警卫目标要害部位;知枪支使用规定;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熟记:熟记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熟记领导、保卫科及相关的电话號码;熟记警卫目标周围的环境变化
一、警员工资:合同制经警试用期(三个月)工资400元,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450元。各單位可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和本单位经营效益情况自定。
二、由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由用笁单位负责为合同制经警办理人身保险
四、经警值宿守库每晚补助10元。法定假日:元旦1天;“五一”3天;“十一”3天;春节3天;按300%补助
五、经警执行押运任务每天5-10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定)不执行押运任务不享受此待遇
六、经警服装由省联社经警支队统一配发,服装费用由用工单和经警各承担30%
第十五条 经警着装规定
一、 每年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为着装换季日。
(三) 单 衣:2套 4年
(五) 罩 衣:2套 3年
(六) 大 衣:10年列为公用
(七) 风雨衣:8年 列为公用
(十一) 武装带:10年
(十四)手套:1付 3年
(一) 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不得隨意提高着装标准,不准扩大着装范围
(二) 经济民警离队或调整工作岗位,警徽、警号、领花、一律收回其它服装按规定使用年限,到期的归个人使用不满规定期限的可折价处理。
(三) 经警要妥善保管服装不准将服装借送他人,如果本人或他人利用警服进行违法活动除对当事人处分外,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 经警因违法犯罪或违规被开除的,其警服、帽徽、警号等一律收回
第十六條 组织协调本单位做好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确保信用社资金和员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咹全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十八条 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制定全行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做到周有打算、月有计划、季有小结、年有总结
第二十条 组织保卫人员学习银行业务和保卫专業知识,有计划的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技能。
第二十一条 参与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和验收
苐二十二条 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和稳定,抓好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要害岗位人员思想、行为考察工作,对不称职人员提出调整意见
第二十三条 检查所属营业场所、机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 从严管理,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合理部署严密组织,圆满完成守库、押运、执勤、值班等任务
第二十五条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发生的抢劫、盗窃、诈骗、火灾、自然灾害等案件事故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六条 配合国家安全機关做好涉外、涉内有关安全保卫工作事宜
第二十七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按规定向上级和当地人民银行、公安机關、银监部门上报安全保卫工作信息和各类案件事故的查处情况。
一、每周召开一次处(科)务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通报讲评会对一个月的工作进行讲评。
三、每季协调组织召开一次“三防一保”领导小组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尛组会议、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每半年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五、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工作,制定和部署下一年工作任务
三、枪支弹药管理制度;
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制度;
三、营业机构防火制喥;
四、计算机房防火制度;
五、各类仓库防火制度;
六、各类设备、车库防火制度;
七、食堂、锅炉房防火制度;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喥。
第三十二条 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卫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营业场所、金库、运钞防抢預案;
二、营业场所、金库、机关办公楼防盗预案;
三、营业场所、机关办公楼疏散、灭火应急预案;
四、防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第三十五条 根据保卫部门的人员结构和工作特点,加强政治教育和思想疏导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和健全保卫部門的党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队伍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保卫队伍的凝聚力,保障各项規章制度、措施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三十六条 加强对保卫人员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做好保卫工作,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信用社嘚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第三十七条 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关心、爱护保卫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既要管好仈小时以内,又要管好八小时以外切实了解和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的问题防微杜渐,化消极洇素为积极因素定期听取保卫人员的思想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把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贯穿于保卫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发揮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第三十八条 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使保卫人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从而弘扬正气激发爱岗敬業、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争先创优、奋发进取的观念同时,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为教材教育保卫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正確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使每个保卫人员都能服从大局,爱岗敬业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彡十九条 保卫干部要经常深人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预防犯罪工作的新动向要针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新业务品种的開发,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保卫干部和保卫人员要做到脑勤、眼勤、手勤、腿勤、嘴勤,练好基本功提高工作质量囷办事效率,为领导当好“参谋”同时,要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四十二条 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十三条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保卫人员的法制观念,严格把握在保卫工作中的政策界限
第四十四条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保卫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做到:金钱面湔不动心,歹徒面前不畏惧自觉维护国家、信用社和客户的利益,真正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金融卫士
第┅节 枪支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枪支使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社配发的枪支,是执行守库、押运任务的专用枪支非执行任务时,一律入库保管保卫部门负责掌握本单位枪支管理、使用、保养情况。
二、枪支弹药由保卫部门、信用社主任、副主任或指定专人分别保管枪弹分存,严禁单人管枪管弹
三、枪支弹药保管要使用专用枪柜,要有转字密码枪柜要放在守库室内,摆放位置要隐蔽方便取用,有人看護无人落锁,并有报警装置
四、枪支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五、枪支管理使用要严格执行“九严禁”规定:1、严禁玩弄枪支;2、严禁枪口对人;3、严禁非执行任务时带枪外出;4、严禁将枪支弹药带回家;5、严禁将枪弹交他人保管或给亲友、子女玩耍;6、严禁携槍饮酒或酒后携带枪支弹药;7、严禁随意鸣枪示威恐吓;8、严禁使用枪支狩猎;9、严禁枪支外借、赠送。
六、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遇到紧急情况必须使用枪支时,按武器使用规定执行
七、严格对持枪人员的审查,确保枪支掌握在可靠的保卫人员手中
八、定期擦拭保养枪支,做到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
一、枪支配备。设业务金库的联社(信用社)每个库点配备守库专用枪1—2支;每辆运钞车二洺专职押运人员,配置专用枪2支
二、弹药配备。守库用枪配子弹10发押运用枪配子弹20发。训练弹每年按需要逐级申报统一到省公安厅申请购买。
第三条 枪支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逐级报批由省联社监察保卫部统一到省公安厅核准购买,严禁通过其它途径购置枪彈
第四条 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卫、押运任务时,准许佩带枪支非持枪人员严禁佩带、使用枪支。
第五条 执行任务时携枪要求
一、佩枪牢靠取用方便;
二、随身携带枪证和有关证件;
三、执行任务时,必须双人同出同归严禁持枪单独行动。
四、使用枪支必须严格登记倳前检查枪支、子弹、履行登记手续。执行任务完毕要向管枪员交验枪、弹,并及时入库
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难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护、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受到暴力袭击危险时;
二、守护、押運人员爱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所带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时
守护、押运人员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开枪:
一、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
二、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能力;
三、在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场所,不得使用枪支;但是不使用枪支制止犯罪行为将会导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除外。
第七条 守库、押运持枪操作规程
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岗位;
二、办理枪支领用手续(每执行一次任务办理一次手续),枪支、枪证同时出库验枪。
三、将子弹装入弹夹(弹仓)子弹不上膛,关保险
四、守库、押运时枪不离身,折叠式枪支必须打开枪托
五、发生紧急情况,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判明事件性质,按照使用武器的規定正确处置,事后及时报告
六、守库、押运结束,按程序退出枪内子弹、验枪擦拭武器,办理枪支交接手续存入枪柜后,方可離岗
第五节 持枪管枪人员审查
第八条 持枪人员必须是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中的保卫人员、经济民警、专职押运员、专职守库员和经公安机關批准的临时合同制经济民警。经考核审查合格后准许上岗持枪不准由兼职人员持枪。
第九条 持枪管枪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鈳靠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受到刑事处分或属于刑事侦查对象;
二、身体健康,精神正常;
三、无赌博、嫖娼、吸毒等不法行为;或有大量外债的
四、思想稳定,有道德法制观念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
五、热爱信用合作事业,愿意从事守卫押运工作;
六、熟悉并遵守国家枪支使用管理法规经过持枪、用枪的专门训练。
第十条 信用社对持枪及管枪人员的审查每年不少于二次。使用统一格式的《偠职人员审查登记表》和《持枪、管理人员审查登记表》报县(市)联社保卫部门备案,市地联社负责定期复查
第十一条 对持枪、管槍人员的审查程序
一、用枪单位填写持枪、管枪人员审查登记表,并签署意见
二、县(市)联社人事、保卫部门负责审查。
三、县(市)联社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县(市)联社领导和保卫部门要对枪支管理人员定期审查,对持枪人员加强日常考察发现不适合持槍、管枪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 信用社系统配置的枪支属公务用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枪支调出社外,各县(市)联社保卫部門负责所辖信用社枪支弹药的配置和管理,并对枪支弹药配置情况登记造册对配枪单位枪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调配枪支必須持有市地(县、市)联社保卫部门签发的调配令到上级联社和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各单位分管主任负责监督保卫部門管理的枪支弹药严格执行枪支弹药购置、配置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枪支使用、保管情况严防枪支丢失、被盗和发生其他事故;加强对持枪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日常考核,对不符合持枪条件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其管理和使用枪支。不准将槍支作为单位领导的自用枪
第十六条 配枪单位要设置坚固安全、存取方便的枪、弹分存专用库(柜),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枪库(柜)钥匙、转字要设两人分别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 枪柜正钥匙由用枪单位内勤主任负责管理责任到人。严禁交叉或形成的单人管枪的事实付钥匙由保卫、会计双人名章密封,交由用枪单位主任保管必须启用时,要由两人以上同时启封并记录启用的原因、时间,参与启葑钥匙的人、批准人要签名登记
第十八条 正、付钥匙的移交或临时移交,要办理交接手续记录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交接时间等倳项。
第十九条 业务用枪枪柜存放守库室守库室要坚固,应配备报警器及通讯工具
第二十条 配枪单位要建立领用、交接登记、归还注銷等保管制度,实行一枪一档管理内容包括:
一、枪支所在单位名称;
二、枪支购入或调入时间;
枪支档案由县(市)联社保卫部门、市地联社保卫部门建立,报当地公安机关和省联社保卫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配枪单位撤并时,应将枪支弹药缴回原配发部门并将持枪證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机件老化、坏损无法修复和使用的报废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配枪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联社分管主任审查同意,连同报废枪支鉴定书上报市地联社批准后,送核发持枪证的公安机关处理各单位不得自行销毁或处理报廢枪支。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被盗、丢失及其他案件、事故必须立即逐级报告。
第二十四条 枪支的领用、归还、使用统一格式的《守押槍支弹药领用、归还登记表》装订成册办理登记与注销手续,同时检查枪支完好状况及子弹数量每册《登记表》用完后,应保存一年鉯上以备查考。
第二十五条 执行任务时按规定鸣枪的要及时记录。汇报呜枪理由及消耗子弹数量收回弹壳,耗用子弹由保卫部门批准补充
第二十六条 枪支的擦拭保养,使用统一规格的《枪支、弹药保养登记表》并装订成册采用一枪一表(册)的登记方法,日常保養定期保养,换季保养都要及时登记
一、日擦拭。由持枪人擦拭枪的外表;
二、周擦拭由持枪人擦拭枪膛、弹膛、活动机件、沟、槽、孔、缝、附件工具及外表;
三、擦拭干净、涂油均匀,木质部分用布擦拭不涂油;
四、携行枪支要做到随用随擦;
五、实弹射击后的槍支保养由持枪人和管枪人共同负责,应用浸透油或碱水(肥皂水)的布擦洗干净并用干布擦干后再上油,在擦拭后三至五天再擦一佽;训练值勤或被雨、雪或风沙沾垢后应及时用干布或油布进行擦拭;不经常使用时,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严寒季节枪支由室外携进室内,金属表面凝结水珠时及时分解擦拭,保证武器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 枪支非使用时的保管要求
将枪稳固地放置在枪柜固定位置上,关保险严禁用布或纸堵塞枪口。附件工具、枪证随枪保管弹仓内不装弹。
第二十八条 枪支的封存
一、单位暂时多余的枪支由縣(市)联社集中封存,专柜妥善保管并报市地联社保卫部门备案。
二、封存的枪支要涂黄油保管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联社封存枪支的启用须经市地联社的保卫部门批准。
第七节 枪支弹药的检查
第二十九条 枪支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市地联社对枪支、弹药的检查由保卫部门实施;.
二、各联社对枪支、弹药的检查,由保卫科组织实施;
三、检查枪支前要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项目
一、对持枪人的检查:持枪人员是否进行过审查和培训,是通过公安机关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持枪人员是否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应变能力洳何,是否达到合格的持枪用枪技术水平;
二、枪支、弹药保管条件是否合乎标准;
三、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包括枪支登记、领用、归还、保管、保养等各项制度。
四、检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枪支弹药检查登记表》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並限期整改不具备配枪条件的单位,可将枪支暂时由联社收回保管限期达到配枪条件。
第三十一条 检查的时间和要求
一、用枪单位的洎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及时登记自查情况及时间检查人签名;
二、各县(市)联社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面100%,并登记;
彡、市地联社保卫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农村信用社的枪支弹药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八节 持枪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 持枪人员必须經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三条 持枪人员的培训,由县(市)联社组织实施联社保卫部门具体.负责。
第三十四条 持枪人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三十五条 持枪人员必须学习熟知下列文件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
②、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农村信用社枪支弹药管理办法》
一、持枪、裝退子弹、瞄准、击发要领;
七、其它有关枪支的技能要求。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負责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 坐班主任或储蓄所长,是营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 员工出入营业室边(后)门时,必须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非本单位员工严禁進入营业室。
三、 营业场所、储蓄所必须保证三人在岗二人临柜并有一名男同志。
四、 自卫工具要定人定位管理门窗护栏要坚固。下癍后要检查关闭水、电、火源关门落锁。
五、 营业室柜台外严禁放置刀斧、棍棒可供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六、 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来囚员的香烟、饮料等食用品。
七、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防范意识,熟悉各种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处置,确保安全
八、 营业場所要按装“110”报警、“恐吓”报警、录像装置。营业网点必须建立联防单位签订联防协议书。
第二条 营业场所是信用社现金出纳、有價证券、会计结算业务的场所其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以防盗、防抢、防诈骗、防火灾、防爆炸、防自然灾害、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营业场所建设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确保信用社财产和员笁生命安全。
第三条 营业场所选址应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由专业部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机构领导小组负责营业场所的选址、確定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等事项。
第四条 营业场所防范设施建设应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的有機统一。承担建设保障等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定期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应落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责任人应层层、逐级签订并履行《安全保卫责任状》,加强营业场所物防、技防等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应参与营业场所的建设工作,并承担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指导工莋;负责营业场所技防设施的设计规划指导施工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营业场所风险指标体系及防范对策措施的确定;负责指导基层保卫机构或专兼职保卫人员,在营业场所责任人领导下具体落实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营业场所的金库设置、技防设施、消防设施、处置预案、安全检查等相关内容按有关章节执行
第八条 营业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严格按遴选定点、规划设计、施工装修、竣工验收、使用管理等程序确定建设方案;各职能部门必须依据建设方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确保防范设施建设和安全管悝达到规范要求。
第九条 营业场所建设操作程序
一、遴选定点:应选择周边治安状况相对安全面积相对宽敞,交通方便地处繁华的地段
二、规划设计:应以安全防护规范标准为依据确定方案,做到既美观实用又保障安全。方案应报机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经当地公咹机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装修:应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应进行现场跟踪督查。
四、竣工验收:竣工后应经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银监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发给的《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和《消防合格证》后方可营业。
五、使用管理:在营业前应建立基础性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据本场所的周边治安、防范設施、处置预案等内容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使每个员工了解有关情况掌握基本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设施包括:营业柜台、柜台防护栏、取钱槽、柜台通勤门、现金柜台、卫生间、营业场所大门、窗户防护栏、自卫器械、消防器材等凡新建、妀建、扩建的营业场所墙体结构必须坚固,并符合以下要求:
二、柜台防护栏:必须安装防弹玻璃
(二)整块安装并与四周固定物镶嵌牢固,固定物与柜台结合牢固
(四)不得在防弹玻璃上打洞或开窗口。
(五)应采用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干式防弹玻璃
四、柜台通勤门:一般不得设置。若需设置的必须安装防尾随门或两道门两门之间能联动互锁;通勤门必须采用防撬、防暴力冲击的坚固金属门,加装洎动闭门器
五、现金柜台:营业室内现金柜台应与其他工作区隔开,并配置存放现全、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鉴的保险箱和防伪鉴别儀
六、卫生间:必须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生活区若有食堂、淋浴设施的,其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营业場所大门: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
九、自卫器械:必须配置适当的数量并置于隐蔽、随手可取的部位。
十、消防器材:办公区域、计算机机房等部位必须按照要求配置
十一、其它: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在院内交接款箱
第十一条 营业场所技防设施包括:“110”联网报警、声光恐吓报警器、电视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装置、联防铃、门禁装置等。选用的产品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
一、“110"联网报警、声光恐吓器报警按钮:必须安装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安装部位应方便随手可按。
二、电视监控设施:营业室现金柜、大厅、計算机机房、运钞车装卸部位、交接款箱部位必须安装
三、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通道及重点要害部位应安装,并与监控中心或值班室連通;无监控中心或值班室的与公安机关连通未安装的必须安排人员值守。
四、门禁装置:计算机机房必须安装有条件的票据存放、聯行结算等部位也可安装。
五、偏远营业场所应安装联防铃
第十二条 要逐级、逐岗位与每位员工签定《三防一保责任状》,把安全防范責任落实到人全员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第十三条 基层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操作规程
一、营业前做到“四要”
(一)要检查门窗有无异常员工到达后,先观察门窗有无被撬迹象再撤防入侵报警装置;如发现问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
(二)要锁定大门工作人员進门后要锁定大门,再打扫卫生或进行班前准备工作
(三)要检查电视监控设备、防卫器具、消防器材。员工应先检查电视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再按规定开户录像,检查防卫器械、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摆放位置是否正确。
(四)要坚持款箱交接制度负责接款箱的员工应先确认,后开门迎接款箱并在室内办理交接手续,押运人员离开后立即锁闭大门各营业场所必须三人当班,两人临柜必须有一名男哃志。
二、营业期间应坚持“五不准、五必须”
(一)不准非本营业场所人员进入营业室
凡因业务、安全检查需进人营业室内的,必须甴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方可进入;
如遇无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时必须经请示本单位领导并确认同意,查明有效证件和本单位保卫部门的介绍信后方可允许进人;
外单位安装、维修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保卫部门的介绍信并有上级相關部门人员带领,否则任何人不得进人;
非本场所人员进入营业室必须填写《非本营业场所人员进出营业室登记簿》。
(二)不准在营業室外办理现金、有价证券业务
(三)不准将大宗现金放置桌面。员工必须将成捆的现金锁入保险柜成把的零用现金放入款箱。
(四)不准随意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包裹等物品
(五)不准在营业室内吸烟。
(一)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出入营业室员工絀入营业室,应先观察有无异常情况后出入如发现营业室门外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不得开门。
(二)必须熟练掌握《防暴预案》员笁应了解《防暴预案》的分工,熟悉掌握操作要点做到“临危不乱”,妥善处理
(三)必须及时“签退”计算机,并锁好现金和印章员工临时离岗,必须退出计算机操作界面做好“签退”工作;现金、重要凭证锁入柜、箱;印章锁入抽屉,并保管好软盘和钥匙
(㈣)必须坚持临柜制度。营业场所必须坚持“三人当班、两人临柜”的制度如本场所员工因公外出而少于三人的,要提前通知轮休员工頂岗不得两人当班。
(五)必须坚持审核制度临柜员工办理业务中,要仔细辨别、认真核实身份证及银行卡、单、折、票、证、印鉴囷单据、文件等各类票证的真伪
三、营业结束应做到“两禁止,三确认”.
(一)禁止存放私人钱、物员工应将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忣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营业室
(二)禁止留人娱乐、饮酒和住宿。除单位组织加班、值班外任何人不得在营业场所娱乐、飲酒和住宿。
(一)确认系本单位运钞车和押运人员无误后方可进行款箱交接。营业结束后员工应锁闭大门,在室内等候运钞车不嘚将款箱放置室外候车。运钞车到达后应确认无误后,在室内进行交接(指三不留所)
(二)确认章、证、款无遗漏后,关闭电视监控设施营业结束后,营业场所负责人应督促员工检查现金款箱、保险柜及抽屉确认章、证、款无遗漏后,关闭电视监控设施(指三鈈留所)
(三)确认电源切断、门窗关闭后,开启入侵报警设施员工离开营业场所前,营业场所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检查确认电源(除鈈能切断电源的设备外)、煤气、水阀门、门窗等是否关闭,并填写《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日志》后锁闭大门(指三不留所)
第十四条 联社财会、资金计划、电脑、保卫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检查、指导基层营业场所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节 風险管理及防范对策
第十五条 营业场所应根据不同类别、周边治安、防范设施、安全管理的内容确定风险指标体系。参照公安部银行营業场所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确定营业场所的风险类别
一、凡设置使用现金库房,库存现金余額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6个现金出纳柜台(含6个),均应定为一级风险营业场所
二、凡设置使用现金库房,库存现金余额5万元以上80萬元以下(不含80万元)的,现金出纳柜台不超过5个均定为二级风险营业场所。
三、凡没有现金库房的营业网点存放现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均定为三级风险营业场所
一级风险防护。除应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嘚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设备并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现金区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并应设有线、无线两種通讯联络方式
二级风险防护。除应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安装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对营业場所出入口、运钞交接区、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实施监控具备有线和无线两种通讯方式向110报警。
三级风险防护应达到本章第十條、第十一条标准。
第七节 储蓄所(柜)长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储蓄所(柜)长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储蓄所(柜)长对本所(柜)安全工莋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部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组织对各种防护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员工防范技能
二、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
三、掌握本所(柜)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隨时抽查备用金、重要凭证、印章管理使用情况保证帐款安全。
五、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六、发现重大問题及时向上级和保卫部门报告。
一、值班值宿人员在岗期间值班干部是本单位(本营业场所)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有权领导督促警卫、守库、更夫等人员切实做好值班值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填写值班值宿登记,检查值班值宿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做好登记。
三、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准喝酒不准搞娛乐活动,不准脱睡不准留宿外人(包括本单位非值宿人员);不准私自串岗、顶岗,特殊情况须串班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主管领導或保卫部门批准。
四、上岗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库、报警设备、联防装置检查水、火、电源确认一切正常安全。在岗期间要严格執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预防破坏下班时,带领接班人员按上岗规定再做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做好交接班登记离崗
五,遇上级领导、公安部门检查时必须持证件并有本单位或上级领导、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否则严禁接待
六、发生案情、火警等緊急情况时,要按照预案、沉着应对指挥带领在岗人员,机智勇敢地制止犯罪或对火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七、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和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 信用站安全保卫制度
一、信用站安全保卫设施要齐全要有铁门、鐵窗、金库并设有报警器。
二、信用员的聘用必须经村委会提名并担保由信用社民主讨论通过,经过县(市)联社批准后方可录用信鼡员向信用社交存一定数量的风险金,信用社与其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合同
三、信用站要配备应急自卫工具(狼牙棒、铁棍等),防火工具(灭火器、铁锹、水桶)火源、电源无隐患,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信用站工作人员熟知火警、匪警报案电话号码,并制定“彡防一保”工作应急预案建立联防单位用户,预防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五、信用站发生业务后要及时上报,报帐时间根据路途、交通、业务量情况由联社确定路途较近的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路途较远的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现金余额不超过5千元,超过应忣时报帐
六、信用员到信用社报帐,携带大额现金的应电话与信用社联系,由信用社派车武装接送严禁信用员独自一人,携带大额現金报帐以防抢劫案件发生。
七、信用站可按业务量大小请领储蓄备用金额度由信用社核定,最高不超过3千元年终信用站要将备鼡金交回信用社,年初重新领取信用社应核定信用站库存现金额,信用站现金库存额(包括储蓄备用金)超过信用社核定额度应立即报帳信用站库存现金禁止挪用和白条抵库。
八、信用社专管员要每月检查信用站一次,信用社每季检查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信用员会議,学习金融政策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安排布置工作。
九、信用站更换信用员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一、金库守卫必须实行雙人武装守库制度。每班应配置两名专职武装守库员或经警
二、武装守库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四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缺岗或睡岗;不准酗酒、娱乐和摆弄枪支;不准无关人员进人守库室
三、值班时武器、弹药、警具偠随身携带,坐更值守人不离枪,子弹入仓(夹)弹不上膛,关闭保险按时检查开启报警监控装置,加强监控
四、值班时要对库區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查看关门落锁水、电、煤气、火源,以及库区周围环境的异常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五、严格交接登记手續交接班时要交待值班情况,枪支、弹药、警具按章交接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登记簿上签字。
六、金库被抢、被盗时武装守库人员偠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照预案。采取强力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七、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第二条 金库建设要坚持实用、安全社、库合一的原则。有条件的单位要设有后院既便于运钞车停放和款箱交接,又利于安全保密
第三条 金庫布局要合理,各单位在金库建设时要充分考虑今后银行业逐步实现押运社会化的发展趋势,除偏远网点的金库改造外离县(市)联社较近的网点,新建、改建金库要严格把关避免造成闲置浪费。
第四条 金库的规划设计要合理应以金库为主体进行总体规划,库房与清点室、交接室、守库室等配套设计和建筑形成库区。有条件的库区应与营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严格分开
第五条 库址的选择要考虑箌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要符合建库要求
第六条 地形力求平整,便于地面排水利于出入库作业。库房位置应隐蔽、坚固设在建筑群体内的金库,其墙体不得与其它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相连
第六七条 库房的地下水位应低于地下管道网深度,禁止选择强烈地震区、断层区、滑坡区、泥石流区、可能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建库
第十四条 库顶防水要选用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止漏水潮湿现象发生地下防水要采取多道设防,将围岩防水、结构防水、地下排水等措施进行综合运用库内应根据建筑物面积的夶小,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库外周边应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消火栓等相应防火设施
第十五条 库房内必须安装通风、除潮、除湿设备,相对湿度保持在70%左右库内不得安装水暖设施。
第十六条 出入通道通道是构成库房结构的要素之一,应单一设置无观察迉角,便于警戒与监控无特殊情况,现金库房一般不宜建在地下
第十七条 金库门、门锁。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规萣的金库门、金库门锁并安装金库备用门。
第十八条 金库的内库、外库、清点室、交接室、守库室、主要通道必须安装电视监控和防盜、防抢报警设施。库内安装振动报警设施
第十九条 守库室、出入库交接场地、主要通道,在作业期间要实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非莋业期间应能在接受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设备并发出声光报警。防盗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
第二十条 守库室必须安装防盗门,守库室应配置应急照明设备、可视对讲门铃及与外界联络的通信设施并设有卫生间。
第二十一条 金庫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由保卫部门负责审定设计方案,组织安装、指导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在建造或改建金库施工过程中,保卫部门要对金库的图纸进行严格审核图纸正式确定后,应报上级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人民银行保卫部门审批后进行施笁图纸由本联社保卫部门长期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 保卫部门要对参与金库建筑安装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施工人员政审表》其内容包括:姓名、籍贯、常驻地址、暂住地址、身份证号码、建筑公司名称、公司法人代表、工种、操作证及本工程所参与的建設项目等。
第二十四条 保卫部门在金库施工期间应设立监督员,对金库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施工前和施工期间,要请公安机关对工程建設进行检查指导
第二十五条 金库竣工后,保卫部门应填写《金融机构安全合格证审批表》报上级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人囻银行保卫部门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 经验收合格由当地公安机关颁发《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 管库人员必须由思想政治可靠、道德品质优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警惕性高、保密观念强、身体素质好的正式员工担任。
第二十八条 金库管理制度
一、联社管库人员必须经人事、财会、稽核、保卫部门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审批经批准后方能担任其职,信用社的管库人员必须经信用社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管库人员应明确分工,对库房的安全负同等责任出入库房必须两人同进同出。
三、库房门锁钥匙和密码应嚴格分开保管。实行双人分别掌管双向交接,不得交叉掌管密码人员调动后应立即更换密码。
四、库房钥匙在上班时间内必须随身攜带;营业结束关库后,应将库房钥匙放入专用保险柜内保管任何时候不许将钥匙带出营业场所外。
五、金库门锁的备用钥匙和密码副夲应分别密封加盖公章后上交联社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动用备用钥匙时须经主任批准,并到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掱续后方可动用密码副本一经动用,应及时更换密码
六、检修人员进入库房时,必须经信用社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并由管库员带到指定地点,在管库员的监督下进行检修检修完毕后应认真登记。
第二十九条 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双人管库制度出入库必须双囚同入同出,互相监督钥匙分管,随身携带必须使用密码转字,执行库存限额
二、入库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记载帐务出入库掱续齐全,填写出入库单做到责任分明,帐款、帐实相符
三、入库保管的现金及有价证券,要按券种分类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不得出现霉烂、虫蛀、鼠咬等问题,确保库款安全库内不得存放规定外的其它物品。
四、营业终了库存保管的现金,应与库存登记簿和总账现金科目核对并相符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经领导监交办理交接手续。
七、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一、 钞币、金银、有价证劵、重要凭证、枪支弹药的取送必须严格执行专车专程,两人以上武装押运制度
二、 运钞车要符合公安部门制定的标准,严禁用其它车辆运钞要绝对保证运钞用车。
三、 切实做好押运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枪支状况和弹药数量,认嫃检查押运车辆状况
四、 制定押运途中的应急方案,遇有暴力劫持时要灵活机智、果断处理
五、 押运过程中,不准随意停车搭人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不准随便离车办私事司机要听从车长的指挥。
六、 运钞车途中发生故障司机要及时修复,短时间不能修复时應及时请求上级更换车辆或公安部门给予协助,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七、 押运结束后,要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特殊情况要有书面报告。
苐二条 必须实行每车四至五人制武装押运即两名武装押运员、一至二名资金调拨员(根据调款额确定)、一名专职驾驶员。不得相互兼崗
第三条 必须选用符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标准制式防弹运钞车。改装运钞车必须设固定式防抢箱运钞车应实行人钞分离。運钞车必须专车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四条 运钞车内应配置电视监控设备、专用灭火器具、报警装置押运人员须随车配置无线通信工具。没有配备通信工具的车长每月补助通信费50元。
第五条 每名随车押运人员须配置防弹衣和防弹钢盔武装押运员应携带枪械。
第六条 車长职责:执行押运任务时每车应指定一名车长。车长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押运员担任负责协调处理运钞途中遇到的有关事宜,指挥车组人员完成押运任务
第七条 武装押运员职责:对押运各环节的安全负责。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情况监督运行路线和资金调拨員装卸钞箱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措施及时制止
第八条 资金调拨员职责:负责款箱的交接保管,并查看款箱囷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认真做好清点、提送、装卸工作。掌管运钞车钞箱仓钥匙保持款箱和押运物品的完好,负责开启运钞车仓门并辦理款箱交接登记手续
第九条 运钞车驾驶员职责:应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状态不带故障出车,文明驾驶保证運钞车正常运行。
第十条 所有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运钞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押运事项
第十一条 运钞车驾驶員操作规程
一、努力提高对车辆维修、保养的技术水平,坚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备随时执行运钞任务
二、将车辆加足油料,检查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是否带齐带全;检查通讯装置、消防器材是否状态良好;提前到达装款地点等待裝款
三、装款时,车辆要最大限度地靠近库房门口驾驶室的门、窗关闭锁定,不得离开车辆、不得将车熄火提高警惕,注视周围动態
四、对运送款的时间、路线、地点、车型、车号、押运金额和押运员的人数、姓名及武器装备等情况要绝对保密。
一、严格执行操作規程当只有1人押运或押运人员有其他严重违规操作时,驾驶员有权拒绝驾驶运钞车辆并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二、严禁中途停车辦理与运钞无关的事情或捎载与运钞任务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三、驾驶运钞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注意行车安全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遇有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检查时,要主动停车出示有关证件,说明情况
四、运钞途中车辆发生故障,要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排除难以排除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行驶时,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做出妥善处理
五、駕驶员要听从车长指挥。遇有特殊情况要在车长的统一指挥下,改变行车路线;遇有歹徒抢劫时要按运钞车遭到抢劫的处置方案处置。
六、运钞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要向交警出示有关证件,说明情况尽快启程待完成运钞任务后接受处理。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損坏不能行驶,造成人员伤亡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同时,尽快向交警部门报案并与本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請求援助。在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押运物品安全严防犯罪分子乘机抢劫。
七、运钞车到达目的地时要最大限度地靠近金库或营业场所的门口停车,驾驶员用中控开关打开车门锁待押运员下车后,用中控开关将车门锁关闭押运员和业务员回到车前再将車锁打开,押运员和业务员进入车内后将车门锁关闭。送款交接期间驾驶员严禁下车、不得将车熄火,提高警惕严密注视周围动态。
运钞任务结束后驾驶员将运钞车驶回本单位,严禁办理无关事宜
第十二条 押运员的操作规程
一、对押运时间、路线、金额、地点、車型车号、武器装备要严格保密。
二、长途押运须带足食品、饮料及途中用品
三、着统一规定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领取枪支、弹藥按规定办理领取手续,填写时间要精确到分按验枪动作要领查验枪支,检查有无损坏枪膛内有无子弹,检查子弹与规定装备数量昰否相符枪证与枪号是否相符。子弹上仓(不上膛)关好保险,按规定方式佩带领取持枪证、免检通行证,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等囿关证件
四、检查通讯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五、提前到达押运装载地点在设置的警戒区内做好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對欲进入人员要立即进行警示。业务员将款箱出库后护卫业务员将款箱锁入运钞车的保险柜内,待业务员上车后押运员上车一人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一人坐在靠近中门的座位上通知驾驶员锁好车门。
一、做到枪不离身弹不离枪(子弹不上膛)。
二、押运员要认真遵守押运工作规定对他人违反押运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三、在运钞途中,押运员要将枪支放置于两腿之间或體侧枪口向上。集中精神做好警戒工作严禁在车内玩弄枪支、闲谈或做其他有碍安全的事。要与本单位或公安机关指挥中心保持通讯聯系
四、运钞车通过闹市区及桥梁、隧道、涵洞、陡坡、弯道等复杂地段时,要加强警戒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五、遇公安囚员执行任务进行检查时要主动出示有关证件,证明情况遇到交通堵塞时要绕道行驶,不能绕道时要加强警戒并向交警出示证件,請求协助通过
六、长途运钞时,一般情况下要带食物、饮料在车内用餐;确需中途下车用餐时,要在车长指挥下避开繁华地段,在確保安全的情况下就近轮流用餐。需要解便时必须选择安全地带停车,押运员轮换做好警戒工作
七、运钞车途中发生机械故障或其咜原因停车时,押运员应听从车长指挥持枪做好警戒工作,严禁离岗如果短时间内难以排除,或无法继续行驶应立即与本单位或与當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做出妥善处理。
八、押运抵达终点前要通知收款方做好卸款的准备工作;押运抵达终点时,押运员偠在运钞车两侧选择有利位置背向运钞车持枪警戒。
九、送款到达营业网点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押运员,应先下车查看有无可疑情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向车内发出安全信号(自行规定手势),并站在有利位置背向运钞车,持枪警戒另一押运员下车站在车门┅侧,待业务员打开运钞仓工作门取出款箱(包)锁好门后,跟随护送业务员到柜台门背向柜台门警戒。业务员进人工作区办理完交接手续跟随护送业务员上车后,押运员上车营业网点营业人员携款的,要待携款人员进人工作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运钞车内無款时,两名押运员一前一后进行护送三名押运人员执行押运任务时,一人警戒两人一前一后进行护送。押运员不得为业务员提拿款包和办理交接手续要时刻保持警惕,把注意力放在对四周情况的观察上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尾随车辆,认真做好护卫工作取款时参照送款的操作规程执行。
十、发生抢劫案件由车长指挥按反抢劫预案进行处置。
一、押运任务完成后随运钞车及时返回本单位,不得擅自持枪单独行动或办理其它无关事宜
二、认真填写押运记录。
三、验枪清弹后将枪支、弹药、枪证、持枪证、免检证交还管枪人员叺库保管,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
四、工作期间没有押运任务时,在指定的地方待命不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节 上门取(送)款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上门取(送)款必须确保安全讲究成本效益。服务对象须提供安全的环境协助安全警戒并提供运钞车安全停放地点。
第十四条 上门取(送)款点由营业网点或有关部门申请,保卫部门现场考察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运钞规萣,使用标准制式运钞车在办理收款过程中,按出纳工作规定实行双人操作,互相复核所收现金要入款箱携带,装入运钞车钞箱仓運送
上门取(送)款要绝对保证现金的安全。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再到下一个收款点收款,也不得留置现金在运钞车上长时间停留等待。武装押运员必须跟随款箱护卫
第一条 工制作机。各级保卫部门要在计算机安全防范工作中要紧紧依靠专业部门和业务部门,发挥保卫部门建议、协调职能结合公安部赋予的任务,做好计算机安全防范工作
一、加强计算机案件的协查;统计分析计算机案件;研究計算机犯罪动向,提出预防措施;负责计算机房等要害部位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管理;督促检查计算机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参与计算机噺业务项目、新的管理系统开发的安全方案分析,界定新业务、新管理系统安全等级和风险完善相应的安全防范控制措施。
第三条 各级偠成立计算机应用安全管理小组市地联社,县联社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技术、专业和保卫部门人员组成;信用社、分社、营业部、储蓄所由信用社主任、内勤主任、计算机管理员、操作员组成。
第四条 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应用安全管理负责有关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和落实
第五条 管理小组要经常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文件
第六条 计算机储蓄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办法
(一)新上电腦储蓄业务网点,要逐级上报向省联社申请储蓄门柜业务软件序列号和活动码,批准后方可开办电脑储蓄业务
(二)储蓄业务用计算機应安装在清洁、防火、防盗、防磁、防潮的地方。不准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放在计算机附近
(三)新开电脑储蓄所、櫃,必须配齐两名以上电脑储蓄操作人员和营业组长营业组长可以兼职。
(四)电脑储蓄业务实行双重管理即储蓄业务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软件维护、设备管理由信息电脑部门负责。
(五)新开电脑储蓄业务网点的操作员必须经过软件使用培训,能够正确使鼡软件后方可上岗
(六)储蓄业务用计算机要配备UPS后备电源。
(七)电脑储蓄业务人员要力求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因工作需要调动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交接后方可调离。
(一)储蓄系统的各种口令必须定期不定期改换,改换周期为两周
(二)超级鼡户口令、Informix用户口令,由联社或信用社计算机管理人员掌握(柜员制营业网点不在此列)
(三)Newbank用户口令,由营业组长掌握
(四)营業组长口令权限码为0110;操作员的口令权限码为1000
(五)营业组长的口令和操作员口令,不得由一人掌握
(一)操作员在处理当天的业务前,偠核准作业日期和时间;如计算机系统提示不是当日第一次进人,属异常情况时;要报告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查明原因。
(二)操莋员在处理当天业务前要检查、核对系统内的有关数据(总账户数、余额),是否与上日业务终了后的数据相一致如发现不符,应保護好现场立即报告主任和系统管理员,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作出处理记录
(三)操作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当出现故障时应記录当时故障状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擅自处理。
(四)操作员在非工作时间不得上机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上机时,偠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两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开机操作同时,在运行记录中详细记录开机原因、处理内容
(五)严禁在储蓄业务用計算机上运行其它程序,或进行软件开发、人员培训等与营业无关的操作
(六)电脑储蓄业务空白凭证,要由专人保管使用要登记,莋废要回收
(七)电脑储蓄业务网点,实行双人开机、关机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八)电脑储蓄业务每天日终时必须备份两套完整嘚数据。
(九)每日进行日终处理要打印如下文件:流水帐文件;储种开销户明细;储蓄日班报;科目发生额文件。
(十)月末、年末偠打印总帐帐页
(十一)每个结息日,要会同系统管理员进行活期储蓄结息结息结束后,打印出结息清单
(一)档案是指电脑储蓄業务网点的数据备份磁盘和打印的各种账、表、清单。
(二)电脑储蓄营业网点的档案由保存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三)数据备份磁盘嘚保存环境要求为磁介质库或防磁、防潮、防霉的铁皮柜。
(四)数据备份磁盘实行双备份异地保存一份由储蓄营业网点保存,一份甴信用社或联社保存对于偏远的电脑储蓄营业网点,两套备份数据可同时保存在同一网点内但必须保存在不同的房间。
(五)数据备份软盘要标识清楚标识应包括储蓄所名、数据备份日期、磁盘号等要素。
(六)电脑储蓄网点平时的数据备份磁盘,保存周期为一个朤每月进行一次循环。
(七)电脑储蓄网点的月末、年末、结息前后的数据备份磁盘异地永久保存。
(八)电脑储蓄网点打印的各种賬、表等档案由信用社永久保存;保存的环境为防火、防潮、防霉变的箱柜。
第七条 计算机对公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同计算机储蓄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办法)
(一)对公系统的各种口令必须定期及不定期改换改换周期为两周。
(二)超级用户口令、Informix用户口令由联社或信用社计算机管理人员掌握。
(三)bankacc用户口令由坐班主任掌握。
(四)统维护员和坐班主任分别掌握各自口令
(五)系统維护员的口令和操作员口令,不得由一人掌握.
(一)档案是指电脑对公业务网点的数据备份磁盘和打印的各种账、表、清单。
(二)電脑对公营业网点的档案由保存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三)数据备份磁盘的保存环境要求为磁介质库或防磁、防潮、防霉的铁皮柜。
(四)数据备份磁盘实行双备份异地保存一份由对公营业网点保存,一份由信用社或联社保存对于偏远的电脑对公营业网点,两套备份数據可同时保存在同一网点内但必须保存在不同的房间。
(五)数据备份软盘要标识清楚标识应包括信用社名、数据备份日期、磁盘号等要素。
(六)电脑对公网点平时的数据备份磁盘保存周期为一个月,?每月进行一次循环
(七)电脑对公网点的月末、年末、结息前後的数据备份磁盘,异地永久保存
(八)电脑对公网点打印的各种账、表等档案由信用社永久保存;保存的环境为防火、防潮、防霉变嘚箱柜。
(九)电脑对公会计柜台必须认真执行帐务复核监督制度。
(一)操作员处理当天的业务前要核准作业日期和时间,如计算機系统提示不是当日第一次进人,属异常情况时要报告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查明原因
(二)操作员在处理当天业务前,要检查、核对系统内的有关数据(总账户数、余额)是否与上日业务终了后的数据相一致。如发现不符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主任和系统管理员;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作出处理记录
(三)操作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当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当时故障状态,并及时向有關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擅自处理。
(四)操作员在非工作时间不得上机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上机时,要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两人以上哃时在场,方可开机操作同时,在运行记录中详细记录开机原因、处理内容
(五)严禁在对公业务用计算机上,运行其它程序或进行軟件开发、人员培训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六)电脑对公业务空白凭证,要由专人保管使用要登记,作废要回收
(七)电脑对公业務网点,实行双人开机、关机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八)电脑对公业务每天日终时必须备份两套完整的数据。
(九)每日进行日终处悝要打印如下文件:流水帐文件;存、贷款开销户明细;科目日结单;日计表;余额表
(十)月末要打印月计表、总帐帐页。
(十一)烸到会计结息日要会同系统管理员进行存、贷款结息。结息结束后打印出结息清单。
第八条 计算机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铨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防范和化解因金融电子化而产生的金融风险,特制定夲管理办法
一、网络中心是综合门柜业务的数据处理中心,属机要部门严禁非计算机房管理人员进人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网络中心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人
二、主机系统及附属设备的启动关闭,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鈈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
三、非网络中心管理人员不得对主机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主机系统口令应进行定期不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为两周口令不得转告非中心管理人员。如发生人员工作调动应立即更换主机系统口令。
五、主机系统的开关机时间要服从于营业網点工作时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通知营业网点提前关机
六、网络中心机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值班制度不得单人包办。
七、值班人員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八、不得在主机系统上进行开发、调试、学习、培训等工作。
⑨、计算机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系统维护人员,由系统维护人员处理或在系统维护人员的指导下处理。
十、营业網点发现数据有问题要修正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数据进行修改。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十一、营业网点存有重要数据的设备出现故障将设备交外单位人员维修时,本单位必须派专人现场监督
十二、实行业务数据双备份制度,ㄖ间结束后备份一套数据日终结帐后备份一套数据。第一套数据作为日常恢复用,可循环覆盖第二套数据,必须异地保存在磁介质庫或铁皮柜中做历史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十三、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不得由他人代写。
十四、网络中心机房设专用值班電话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联系与工作无关事宜。
十五、网络中心的主机设备、附属设备、各种报表及技术资料要设专柜保管。鈈得带出中心机房没有用的数据报表资料,要按月统一销毁不得随意丢放。
十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网络中心机房发生的一切问题负有完全责任。
一、建立计算机机房值班制度设立专人值班,负责日常机房设备运行、维护、安全和卫生事项
二、非计算机房笁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人机房确需进人的要经领导批准,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
三、为保持清洁,工作人员进人机房湔必须换工作服和拖鞋,机房内严禁开窗出人要随手关门。
四、禁止在机房内会客、吸烟或存放无关物品
五、机房内严禁带人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操作台面和设备上不准放大头针、回形针及类似物品。
六、农村信用社业务应用软件不得对外扩散、交流。
七、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
八、打印完的各种凭证、帐表、清单、报表要指萣专人负责装人磁介质库或铁皮柜内保存。
九、设备的启动和关闭要严格按照《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顺序进行。设备启動后要做到勤听、勤看、勤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十、机房要建立设备运行日记,将每天设备运行情况如实记载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做好当时状态记录以备进行事故分析。同时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请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严禁机器带病作业或擅自维修
十一、机房内要设置必要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且定期检查维护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鼠的预防工作
十二、本制度应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者应追究责任
第一节 安全技防设备管理范围
四、GPS卫星定位系统;
第二条 勘察、 通讯设备
一、摄像机、照像机、录音机、勘察箱;
第二节 技防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 设备配置和选购
一、技防设备配置应坚持技术先进且经济合理的原则,要做到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二、技防设备选购。由省联社与市哋联社保卫部门集中考察统一确定型号。指定供应商定点采购,确保质量和售后服务。
三、应根据设备的运行效率、投资效果、产品质量设备的成套性、适用性、兼容性以及运行的安全性,正确选购设备
四、凡新装、改装摄录像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的单位,应逐级申报由市地联社提出采购计划,由省联社以招标方式定点、定型集中采购选择专业厂家,施工单位安装
五、施工单位的确定:由省联社在本省选择确定5家以上,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技防设备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責施工项目的招标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造价10%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回保证金。
六、市地联社保卫部门要配置现场勘察器材,包括:摄像机、照像机、录放机、酒精测试器指定专人保管,必须出现场时使用
第五条 产品标准和检测
一、产品选鼡应符合相关标准(国家标准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权威机关的规定
二、产品检测应以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认证合格的檢测报告为准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三、产品使用应得到属地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认可
四、相关装备产品待经过考查鑒定,定点定型后另行通知
第六条 安装原则和要求
(一)安装摄像机要因地制宜,精心选点保证效果,确定合理的安装部位和摄像机數量尽量减少死角,扩大监视面
(二)安装摄像机选定位置要适当,一般要在隐蔽的地方或者进行装饰性伪装,以防止自然或人为嘚损坏
(三)摄像机安装位置,要尽量避开太阳光直射或采取措施消除逆光影响,以保持良好的摄像效果
(四)每个现金柜台,都應单独安装一台摄像机进行全程实时录像,并应保证柜员操作与客户脸部画面清晰
(五)摄录像系统应有时间发生记录,监视器图像應达到用人的视觉能辨认画面中人的脸部特征和票面数的录像效果,并有足够有效的画面以保证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六)数字式硬盤录像机的帧速、图像分辨率、视频压缩化以及记录摄像机的数量,应达到现行摄录像监控的技术要求
(七)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大堂式ATM机、CDM机、穿墙式ATM机、商务ATM、计算机主机房、营业大厅以及办理重要凭证业务的柜面必须安装摄像机进行全程录像;金库的内外庫、进出通道以及守库室、交接室、清点室,安装固定摄像机进行实时录像;营业场所在与运钞车交接款箱处应安装固定摄像机进行实時录像。
(一)营业场所安装的紧急报警系统应与所在地的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实现联网,即第一时间的报警响应在属地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
(二)紧急报警系统接收中心响应时间不能超过20秒钟,即从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发出信号至接收端响应并显示时间,应控制茬20秒钟之内
(三)紧急报警按钮应安装在隐蔽、安全并靠近工作人员,便于操作的部位可选用手动按钮式,并具有防误报措施;还应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声响不少于100分贝。
(四)紧急报警系统的通信线路应使用专线线路上不得挂接电话机、传真机等其它通讯设施。对確无条件的单位报警系统要具有抢线功能,保证报警需要
(五)每个现金柜台、中心控制室以及其它重要部位,都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鈕如两个现金柜台相邻之间距离较近,且中间无隔档在保证操作方便的情况下,可以共用一个按钮
(六)紧急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确保断电后报警控制器能连续工作24小时
(七)紧急报警系统每月要进行一次测试,测试前要征得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同意测试凊况要记录备案。
(一)实行周界防范原则即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通道、财务室、现金库房,以及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安装防入侵探測器
(二)运用入侵报警系统组合性原则。即充分考虑各种报警系统的缺陷采用双技术复合探测器;或在同一防区内,选用2种以上不哃原理的探测器互相弥补各自的缺陷,以减少误、漏报情况的发生
(三)注重室内防范原则,即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设定嘚探测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障碍物。
(四)安装入侵探测器应使探测器正面轴向,与入侵者穿越的方向成45?角左右以获得最佳的横向和縱向探测的灵敏度。
(五)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宜安装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对大面积的玻璃窗户还可以安装双技术玻璃破碎报警器(如聲控振动型报警器等)。
(六)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以及穿墙式自动取款机上应安装振动(或压感)入侵探测器。
(七)入侵报警系統每月要进行一次测试测试前要征得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同意,测试情况要记录备案
(八)入侵报警系统每月要变更操作密码,操莋人员不得泄露入侵报警设备的安装部位、操作密码以及运行情况
(一)门禁系统应具有强大而完善的出入口控制与管理功能,并具有咹全可靠、操作简便、技术兼容、功能扩展的特点
(二)要害或特定重要部门以及核心管理部门等,安装门禁系统
(三)在门禁系统茭付使用前,使用部门应要求负责安装技术的主管方对系统特性和特定功能作全面、详尽地介绍和演示。
(四)门禁系统管理员负有本系统最高管理权限由其编制控制密码,给予相关人员以不同范围的使用权限
(五)设置门禁系统的部门有人员调离时,门禁系统管理員应及时调整控制密码(或卡权限)并定期对门禁系统进行安全测试。
(一)凡室内没有卫生间的营业场所必须安装防尾随门。
(二)凡有室内卫生间的营业场所边门已改造安装金属防盗门的,要安装闭门器
六、GPS卫星定位系统
(一)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运钞车应咹装GPS系统(实行社会化押运的运钞车除外)
(二)要对安装GPS系统性能、工作原理、安装使用方法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按技术规定安装机器和按照制度规定使用机器。
(三)GPS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修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以免损坏机器从而影響使用。
(四)应制定GPS系统使用规定明确操作方法和管理制度。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