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杀啊,我都绕快一个小时了

求助!家里一个房间突然多了这种虫子,杀了半个月了都杀不完!总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然后在晚上绕着灯_百度知道
求助!家里一个房间突然多了这种虫子,杀了半个月了都杀不完!总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然后在晚上绕着灯
求助!家里一个房间突然多了这种虫子,杀了半个月了都杀不完!总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然后在晚上绕着灯光飞,飞累了就掉下来,被拍死……嗡嗡嗡的声音听起来好烦啊,而且会到处乱飞...
求助!家里一个房间突然多了这种虫子,杀了半个月了都杀不完!总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然后在晚上绕着灯光飞,飞累了就掉下来,被拍死……嗡嗡嗡的声音听起来好烦啊,而且会到处乱飞!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爱我的家06
爱我的家06
采纳数:24
获赞数:153
是灯光引来的,可以买个杀虫灯或者在灯下放个盆里面放一些水
干事全力以赴
干事全力以赴
采纳数:31
获赞数:42
擅长:暂未定制
把纱窗关好,是冲着灯光来的,所以尽量不用的屋子就关上灯
从房间里面来的,门窗都关严了。可能有一个虫巢
找到巢,灭了它,斩草要除根
采纳数:1394
获赞数:1149
现在都是,我房间也有,见一个拍死一个就是
采纳数:91
获赞数:192
蜱虫!!千万别被咬到可能会致死
可以看新闻
又掉下来一只……应该不是蜱虫。蜱虫蛰伏在浅山丘陵的草丛、植物上,或寄宿于牲畜等动物皮毛间,我这是在家里
是的!小心啊
是的。。。你去看图片
其他1条回答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  
|  
|  
|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292|回复: 4
夭寿啦~~~~求助武林霸主路线到杭州,洛阳,城都狙杀三波乞丐在哪杀啊,我都绕快一个小时了!!!!
主题帖子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9 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9 积分
如题!求助,求知道的各位大大支招!
主题帖子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6 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6 积分
我没玩过这个路线,三个乞丐窝你去过了么。
主题帖子积分
超级玩家, 积分 6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73 积分
超级玩家, 积分 6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73 积分
在大地圖的三座城旁繞幾圈就有了
主题帖子积分
苍天的真爱粉
游戏狂人, 积分 1503, 距离下一级还需 497 积分
游戏狂人, 积分 1503, 距离下一级还需 497 积分
.......23333为什么最近这么多人打繁体字,难道这么多台湾人..欢迎..
主题帖子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9 积分
高级玩家, 积分 4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89 积分
pokemon45398 发表于
在大地圖的三座城旁繞幾圈就有了
多谢指点!!!!!!!!
疯狂页游玩家1级
初步踏入3DM自运营页游领域的充值VIP玩家
3DM页游玩家
3DM页游玩家专属,沉迷于页游中不可自拔,堕落的3DM勋章
Powered by完美国际成人礼任务 怎么我杀完怨灵到长老那里交完任务之后就没有帮长老送信的任务呢?更接不到 余汐脉脉-往日种种心头绕 这个任务?? 高手指点一下 我54WX
var sogou_ad_id=731549;
var sogou_ad_height=160;
var sogou_ad_width=690;追星包治百病
按需看文 别打扰我追星
校园pa 不会写很长 尽量十章内完结甜饼 HE
郑轩在开学的第一天就预言自己高中生活不会很好过,这来自于某种玄而又玄的直觉,而在日后发生的所有事都对此做了有力的证实。
班委在第一周就由班主任内定,郑轩的入学成绩不错,档案也好看,没有任何作为污点的处分,一切的一切都在反复向班主任暗示:这是个中规中矩的学生。
尽管以怕麻烦的天性出发他没有参加任何一个职位的竞选,副班长这个名头依旧花落他家。
郑轩看了一眼坐在他左前方的喻文州,只能安慰自己好歹不是班长。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做副班长也很不妙。
这件事是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主要得从班上的差生说起,每个班都有那么几个以一己之力拉低整个班平均分的学生,他们班只有一个黄少天就已经是概率学上的奇迹,不过只有这一个也够呛了,此人发挥了一贯的高调作风,活得像八百差生总教头。
郑轩以前哪里对付过这等人物啊,只好让贤,全部交给喻文州去头疼。
他们班主任也算个奇人,又秃又胖,笑起来像弥勒佛入世,偏偏端得是一个做甩手掌柜的人才,班委刚上任就得全权负责班级事务,连郑轩也只能为生活所迫。
黄少天在刚开学的那段时间里显得意外地平易近人,大家都刚刚认识没多久,没人有那八卦的本事,所以也就让他安分了一段时间,后来郑轩把这段时间总结为“暴风雨前的平静”。
十月份学校照例选在晴朗的天气里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校运会,最后一天下午是作为传统项目的班级篮球赛,他们班对上当时已经在年级里小有名气的恶臭班级,小动作忒多,做裁判的学长还跟瞎了似的,就差对着人群大喊有黑幕,开场十分钟作为主力的黄少天就吃了他们三个肘击。
喻文州在场下看见全程,甚至想喊停认输算了。
可黄少天就是什么好东西吗?
事情坏就坏在这里。
他一句脏话也没说,发难得极其突然,当他按着一个人的头往自己膝盖上撞的时候甚至没人敢上去拦,等快演变成群架的时候老师才匆匆赶来。
尽管这件事最后在意料之中变成了班与班之间的死仇,但毕竟黄少天是第一个动手的,论处分和通告批评,此人首当其冲,他打架下手极重,伤人的本事一等一,连与他一条战线上的同班同学都怵他,所以校领导匆匆来迟时,没有人敢站出来替他说话。
只有喻文州。黄少天以后每每想起来,都觉得这五个字就足以概括高中生涯里的大多事情。
连班主任都想息事宁人就算了,一方面要保住自己的学生,一方面也要顶住家属的压力,他是个好人,但他不明白要如何给予一个年轻人尊严,黄少天当时被他压着在教务处鞠躬道歉,头低得像整个世界都高高在上。
所以他在这时看见喻文州以彬彬有礼的姿态闯入教务处为他陈情时,不仅不觉得此人是傻逼,反而大为动容,已经在心里单方面认定要与喻文州做兄弟。
为黄少天忿忿不平的人其实不在少数,但没有一个像喻文州这样直截了当地站了队,他挡在黄少天面前挡住来自伤者家属无素质的责骂,他比黄少天更具备英雄一往无前的气魄,已远远领先同龄人无数倍。
最后班主任一手提着一个逃出了教务处,腾不出手来擦额头上的冷汗,还是喻文州面无表情地跟他说宿舍快关门了,如果没事要先走一步,硬生生营造了尘埃落定的平和气氛来。
郑轩此时已经产生了一丝明悟:他的高中生涯确实会因为这种事变得很混乱,包括但并不会仅限于此。
喻文州却没有像他这般拥有奇准的直觉,如果有的话或许日子会好过很多,但他没有。
所以当他在广播中听见黄少天期中考作弊被抓时,几乎是眼前一黑。
时值七夕,我原本想着给你买零食,但苦于要不到你的收货地址,只好作罢。我于是想给你写一封情书,情书的作用除了表白还是表白,所以我就想给你表一次白,虽然我们之间不缺这个,但多多益善,只是我人笨嘴拙,打开文档又无从下笔,只好退出去,如此重复三四次,我突然想起我曾在北国天寒地冻的初春去过一次海边,我一路走到防洪堤的尽头,在灯塔下迎着吹得人睁不开眼的刺骨海风大声背诗,十分浪漫!说实话,那次旅行确实并没有从景色中得到什么乐趣,但我依旧认为此举是我做过最浪漫的。浪漫的事大多洒脱,肉麻不可取,可是我想来想去,想对你说的话都十分肉麻,所以此信毫无文采与浪漫可言,全看我说得出来的肉麻话能有几何。
我相信我喜欢你是命中注定,一年前的初春我在群里认识你,当时此人是何许人我根本不了解,甚至我在想这是不是位男性,你能明白吗,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觉得:等下,我好像有点中意你。是,我明白,世人大多把这称之为“一见钟情”,那确确实实发生在了我身上,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我那时并没有什么恋爱取向,就下定决心认为我喜欢你,可是等我现在有了恋爱取向,想了想,还是觉得我喜欢你,可能我根本没有恋爱取向这种东西,那只是为了给喜欢你制造一个合理的借口,不然别人问我喜欢你哪里,我总不能说:我与她命中注定。只是一年前的我自己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适合与你恋爱,我至今认为那时的我太莽撞而太欠缺考虑,换成现在则好得多,人是会变的,我大言不惭:我变得好了很多。但你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一年后我再遇到你,发现你没有变,而我喜欢你这一点,也没有变,所以我们现在恋爱,我认为是刚刚好的。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只是我在生活中是把你放进来了,我去拿被维修好的手机时,心想我很快就能同你讲话,雀跃得甚至错觉像去接你,是这样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我能被你喜欢着依旧觉得受宠若惊,因为我十分明白这世上不是所有你喜欢的人都能喜欢你,自从同你恋爱之后,我便感觉灵魂里的一大部分都被填满了,很少再产生心里空荡荡的感觉,因为我对你的喜欢已经落到了实处。我是随便生活的人,浑浑噩噩,能过一天是一天,但有了你的喜欢,让我更愿意面对生活一些,那便是我的生活了,与你有关,又与你无关。好像已经说了很多了,但我还是想多说几句话,我好像自从遇到你就再也没喜欢过别人,也有同别人在一起过,但那些显得太儿戏太空洞,我平白浪费了许多本可以用来喜欢你的时间,心里不由感到后悔。这世上虽有千千万万的人,但我只喜欢你,只想同你在一起,如果不是你,也不会再有别人了。
这样说为时尚早,因为我不爱幻想未来,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和你有以后。
请多支持⑧
由于没法发预售链接,请想买的小可爱某宝搜索咕月家店铺W此本将参加8月26日CPSP漫展,场贩将发放大乔无料明信片一张,限量五十份,领取条件为此条喜欢点赞推荐一条龙证明截图,欢迎来捧场!转发抽奖的开奖时间为8月28日,具体内容请看P3希望你能拥有这份幸运~
全架空武侠pa 乔一帆第一人称 是刀 不过我自己写得很爽 各位随便看看
铺子要在清晨太阳还未升起之前开门,那时东西南北各坊的门刚刚打开,等天完全亮了以后,商人、主顾和各家为贵人采买的奴才都要出门,人流如织,那时再做准备就来不及了,因为药材繁多,习性刁钻,有的需要晒着,有些喜阴,有些喜湿,还有些需得鲜嫩嫩的才有药效,过会子干萎了就卖不好了,所以得在堂子后院专门空个地出来留着放新采下来的药,讲究多得很。
中草堂是京城里的老字号了,许多人得了风寒、染了咳疾,都来抓一把药,回去熬好了喝下也就算好了大半了,因为铺面大,价钱又公道,一直以来生意都很不错。
以上种种,也使中草堂里的伙计和学徒比别的地方要多一些、累一些。
……不过我说这么多,其实都跟我没关系。
非要有什么可以说道说道的地方,大概是他们那里的少东家高英杰跟我认识,而且他是当朝太医院院判的小孙子,家世不知比我好多少去了。
我娘虽是个良人,但我爹是贱籍,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可能想来不是仵作便是乐户,我不太清楚,也不知道是怎么娶了我娘的,可能手段非凡吧。
我三岁时就被牙婆买去了,我是家里第三个孩子,上头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前些年南边发洪水,我们一家是逃难来京城的,为了过日子就把我姐姐和我卖掉了。
其实到现在我还是觉得光卖我就可以了,毕竟把姐姐留下既能做事,又能照顾弟弟,长大了嫁出去还能收一笔聘礼,按理说是不吃亏的,但到底卖是卖了,希望我爹娘用那笔钱过上好日子了吧。
我不是那类替贵人办明面上的事的奴才,我要做的事比较难以启齿,并且不足为外人道,是不能泄露的,我把这些事理解为贵人们的业障。
所以光天化日的来中草堂,我是为了点自己的事……毕竟我又不是谁家的影卫,也没有签卖身契,我也是有可以随自己处置的空闲日子的。
“一帆,你来了。”站在药柜后面的高英杰一眼就看见我进来,他脸上扬起一个笑,招呼我过去。
我快步来到他面前,不止是我已经有段时间未曾与他见面,还为了我此行前来的目的——一壶酒,那是一种当得十分珍贵稀少的药酒,名字也生僻,我想除了我应该没有其他主顾了。
高英杰吩咐一声还在做事的伙计,带着我从偏门绕到后院中,一边小声说:“你也知道,这味药里的东西我们京城没有,须得在南蛮之地才寻得到,本来我们便有往南走的商队,也有药商北上进货,所以这本来也没什么。”说到这里,他本来就细弱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幸好我是习武之人,听着不费劲,他继续说道,“但是近来南边不太平,官道已经被封了,我们实在收不进药材……所以前些日子师父亲自南下了。”
他口中的师父是中草堂堂主王杰希,高英杰的医术并不是家传的,想来是因为王杰希太有本事,听到这里,我心里又惊又怕,惊的是王杰希对我的命重视到亲自出手的地步,怕的是现在局面混乱,他贸然动身会遇到危险。
说话间,高英杰已经带着回到堂后的小屋中,扒拉开床铺底下的箱子,找出一个拳头大的酒壶给我,我说:“每次都辛苦你们了。”
“你的命,”他说出一句让我脊骨发凉的话,“自然是千金不换的。”
我正在揭盖子的手停顿了一下,听见他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我劝你在这里先喝下,回到住处再慢慢练功吸收药效。”他说得十分在理,因为此酒药效霸道,如果辅以针灸法定能平安吸收,光自己凭内力恐怕很容易出岔子,高英杰打的就是帮人帮到底的主意,应当是为了我的性命,但至于王杰希,就不知是否只是图的这个了。
说好了流程,我干脆脱掉上衣与长靴,盘腿坐在床铺上,皱着眉把这酒饮入腹中,虽说以前也有过几次,但我始终无法习惯这酒的怪异味道,像在腐烂中的野兽尸体是生长出来的花,药味反而没多少,尽是这些不好评价的味道,在生死中不停重复。
我没让一滴酒漏出来,全喝下了,马上感觉身体变热,而体内的某一处又极其冰冷,我是不喜欢这般折磨的,不疼,但是难耐,每次都说服自己咬牙坚持下来,背上的某处穴位已经有细微的刺痛感,我知道高英杰动手了。
静心凝神,气沉丹田,我开始运功。
吸收完药力时天色已暗,我熟稔地跳下床,在桌子上找到食盒,里面的面还是热的,稍微坨了些,不碍事,我把面嗦完,从后院的围墙翻了出去,没有惊动谁。
如今天下大乱,像我这种人是无法独善其身的,我注定要为此事而死。
等我再回到中草堂时已经四个月过去了,南边暴动的军队很快便要打入京城,坊市大多关门,百姓也闭门不出,街上很冷清,我沿着墙角飞快地行进,来到中草堂门前,令人意外的是铺子依旧在做生意,我往里看了一眼,没看见高英杰,于是绕去后院,小心翼翼地翻墙进去,幸好这时堂里没有几人,我撬开了小屋的门溜进去。
令我安心的是床底意料之中地摆了一壶酒,其实这时我的身体已经很糟糕了,每日酉时三刻必吐血,心口剧痛,内力只能调动四成,而且这次没有高英杰帮我,我喝下这酒恐怕凶多吉少。
而门外的那人也是这么说的。
“你找死?”王杰希这么问我,“开门,让我进去。”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已经很久没见过王杰希了,差点没法把声音和人对上号,上次见他好像还是今年元宵时,他煮着芝麻汤圆,给我也盛了一碗。
他瘦了很多,我也是,我们俩就是套在衣服里的竹竿,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我来了,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他,在他面前脱上衣感觉怪怪的,毕竟我们也曾有过一晚露水姻缘,不过我觉得他可能不记得了。
这次的酒比以往少了些,我心想大抵是药材更难寻了。
王杰希扎针的速度比高英杰快多了,药力在经络里横冲直撞,我猜想王杰希可能还帮我扎了几针帮忙祛瘀,只是后来疼得昏了头,就没工夫多想了。
我第一次见到完事后天还亮着,一时无言以对,王杰希问我:“你等下直接进宫?”我点点头,是一个默认。
王杰希不说话了。
我有点心虚,可是也不知道在心虚什么,因为这是我的命,从那一寸大的玉玺放进我的血肉中开始,从我喝下那酒的第一口开始……我在这个时候回忆起这种酒的名字,好似是叫“换骨醪”,但其实与武夷山九十九岩其一毫无关系,只是为了使我不停地脱胎换骨,好保住我的性命。
我心里是明白的,王杰希也是,所以他没有拦我。
等他再开口时,是叫我过去。
我面上一红,勉强保持着冷静,这并没有什么的,我心说,任谁来都会与我做告别,我虽然都知道,但我还是……
他拉着我的手腕拥我入怀,其实这时我的感觉很奇怪,仿佛事情发展不应该是这般顺利,心口还在传来刺痛,我发觉王杰希真的瘦了很多,我搂着他的腰,感觉怀里空荡荡的,想必他也有此类感受,但他的气息是温暖的,带着草木的涩味,与我那晚闻过的无不相同,此人依旧是我心上人。
我们没有定情,按理说也无甚情可定,因为这份情不可能有着落的,我们不仅无法成亲,我也不可把自己所剩无几的性命托付给他,这他对而言是不公允的,对我自己也是。
王杰希抱了我很久,手臂收得有点紧,让我动弹不得,我很想提醒他我要去做的事宜早不宜迟,但最终没有说话,而是把脸贴在他的胸口。
他的心跳比我的有力多了,毕竟里面没有被放进那种东西。
我不是没想过让王杰希帮我把埋在心口的玉玺取出来,可是他不会蛊术,真要硬来我和他都得死,更何况,就算真的成功了,让这块玉玺与这个国家又何去何从?圣人正处于危难之中,而我也不可逃避,别人或许可以,但我不行。
其实一开始是叶修提议要把玉玺放进人的体内的,那样更安全,更有效,更隐蔽,也更有利于延续一国的气运,因为就算那一人死于战乱之中,也不会有人想得到传国玉玺正埋在那人的血肉的中,没有玉玺,朝代顺势终结,但反贼究其一生终是反贼,名不正言不顺,会受后人代代唾骂……而我,就成了承接玉玺的那一人,中草堂则负责吊着我的命,等到皇储登基的那一天,再杀了我,把玉玺取出来。
叶修的本事是令人信服的,他意料到皇储必定无法平安等到上位的那一天,所以早早说服圣人把玉玺藏起来,就算他算得错了,无人造反,也不算什么大事,等皇位更替那一日,我依旧得死。
其实这事要换了别人,早就跟朝廷翻脸了,但叶修是什么眼光,他是看中了我绝不会那样做。
因为别人可以不顾中草堂是否会受到圣人的迁怒,我却不能。
我心中没有怨言,我背负着一整个国家的气运,也背负着我心上人的性命,我虽不能与他年年长相守,但至少他能明白,我也不是什么临阵脱逃的懦夫,而是个有大抱负的英雄。
至于王杰希也喜欢我这一点,也好,也不好,自古以来与英雄相爱大多不会有美谈,所以我没有让他亲我。
我连夜进宫,得在叛军打进宫门之前来到叶修身边,毕竟我不能死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得尽量多出一份力,叶修挺好找的,圣人卧病在榻,他必定得在一旁,随时听令。
圣人命不久矣——我瞥见那只干瘦青黑的手,这般想着。
“陛下,”叶修垂着眉眼说,我不知晓他是什么心情,“传国玉玺已在此,陛下是准备取出来,还是?”
圣人气若游丝:“宫里不宜见血,你把他带下去。”
叶修行过了礼,退出来见我,我心里一紧,心说无论最后怎么样,王杰希都最好以为我死了,我不愿意让他等我,也不想被他等。
我是在大雨里醒过来的。
这天的雨跟那时淹了我家的一般大,牛与狗的尸体被卷在洪水里向前撞去,我试图看清里面是否有死人,但被我娘拉走了,我们家徒四壁,很快收拾了包裹,跟着牛车与乡民们一同北上,成为了流民。
就是那样要把人逼得不能活命的雨。
我躺到第二天凌晨才恢复一些力气,胸口有刀剜似的疼痛,一直未能停歇,我心想这样下去伤口是会被泡烂的,然后我在高烧中意识到:我应当躺在乱葬岗里,圣人连一卷草席都未施舍给我。
这里横七竖八躺着很多穿着甲胄的死人,可能是叛军,也可能是守军,无论生前如何风光,死后人人都平等,你叠着我,我压着你,不分彼此,再有大雨一冲,五日之内必有瘟疫,上头不会坐视不管的。
我必须在此之前离开这里,混入乞丐中去,不然会被当成死人一同处理掉,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但至少不能就这么死了。
荒野里的野猫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叫,我判断我至少昏睡了两天,腹中硬邦邦往下堕的痛感提供有力的证据,我侧着头喝流入口中的雨水,喉咙至少不再干涩,也有了一些继续挪动的力气,我往城墙的方向走,十分辛苦,因为我周身又冷又累,头部昏热,虚汗不止,进城的道路上零零散散搭了小棚,我猜测是粥棚,只是在木架旁绑了白布,有大丧事,米香在雨中十分晦涩。
怪哉,不过两天时间,尘埃已在大雨里落定了。
我喝了一碗稀饭,碗底有一些米粒,大多是水,不过好歹是热乎东西,玉玺与蛊已经离开我的身体,又没有伤到元气,我到底是常年习武之人,现已恢复大半,只是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坐在挡雨不挡风的粥棚里想了大半日,不能明白我的福在哪里,也不知道今后去往何方。
京城绝不能再回去,大半个权贵圈都认得我,不算好事,我听身边的农妇说造反的罪人三天后要在菜市场凌迟,心里没有一观的兴趣,皇储有惊无险地登基,天下换了一位圣人,已经与我无关。
我在京郊住了半年,其实想再见王杰希一面,但一直没有机会,我知道他在向叶修打听我,因为前不久小满时我碰巧与叶修在京郊相遇,虽然更可能是他主动找到我的,他告知我这件事,但我并不觉得感激。
他问我想不想加入兴欣,我说算了,这个国家的气运已经跟我无关,你找下一位承接玉玺吧。
叶修应当没听出我的嘲讽之意,或者他当作没有听见,随后问我怎么不跟王杰希离京隐居去呢,他当然明白自己问我也白问,王杰希是谁?叶修是侯爷,他是亲王,他们俩走了哪个,这天都能塌下来。
我拿着叶修给我的一笔钱,从水路南下,回到我的家乡,乔家村已经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异姓村子,我其实不会种田,也没打算娶个婆娘回家生儿子,于是回到镇上,随便找了份在医馆的打杂差事做,因为自己经历的缘故,我对药材还能厚着脸皮说有几分了解。
我喝过的换骨醪太折寿了,王杰希努力给我替换过同等药效但不那么阴损的药材,不过什么用,那种酒本意就是为了强留住人的性命的,逆天换骨,不会有好下场。
不过那是我几年之后明白的事了,我那时知道我之所以大难过后依旧没能享福,是因为我这人本就无福可享,有王杰希心悦过我算赚到了,不要强求。
后来王杰希应该也明白我是真的死了吧。
不爱看就点? 不会说话就闭嘴随缘更新 欢迎约稿
ABO 架空短车 错字不改 雇佣兵奈布x贵族少爷杰克 年龄操作有走评论外链 打不开就在web搜【桃花杀我】
“搞什么?”奈布看上去有些烦躁,他指尖夹着短短一截香烟,这种难得的特供品即使要烫到手指他也不肯丢,更何况尼古丁能很好麻痹痛觉,至少让他感觉自己不会重伤致死。
他现在面对着一个彻底发情的OMEGA,很头疼。
全文1W2清水 是指没味道的那种清水 感谢愿意看的每一位是送给她的
赵云赶到巷尾的时候刘禅已经被打趴下了,他捂着手臂倒在地上大呼小叫,一看见赵云就利落地打了个滚爬起来:“大哥!”
对方看见他还能动想给他补一脚,赵云扯了扯嘴角,随手从墙角那边拿了一根竹竿就挥上去,一边还说:“少爷。”
刘禅的亲爹刘备是赵云的老板,其实刘禅叫他大哥也没什么问题,他只比刘禅大了三岁,主要是赵云自己过不去那个坎,毕竟老板的儿子和老板的属下称兄道弟好像不太好,他心里感激刘备收留了他还给了份工作,知道不能得寸进尺,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
他不知道刘禅又惹到了什么人,可能只是同学之间的矛盾,只是看见对方人多势众还带着刀又觉得不像,赵云提着刘禅的衣领把他往自己身后扯,刘禅可精了,抓紧机会逃跑,当然跑之前还记得小声告诉赵云:“大哥你撑住,我去叫我爸的人。”
赵云心说我就是你爸的人,当然面上没表现什么。
刘禅带来的人不算太草包,和赵云一起还能顶很长时间,只是他们太子爷惹出来的小麻烦,没有发展成帮派之间的大冲突的必要,所以赵云也就没太拼命,只是当他差点被人往死里捅了一刀时,他才知道对方是打算和刘备翻脸了。
不过大冬天的穿的棉服比较厚,处刺破的地方露出白花花的棉来,赵云这个时候也懒得管这个,心里知道现在要马上脱身然后联系刘备。
赵云挥着竹竿重击面前的人的小腿让他倒地,然后干脆地扔了竹竿转身就跑,他运动神经比一般人还要好,突然逃走根本没人能追上他。
他心里很急,冲出巷子时差点被车撞了,幸好司机和他反应都很快,车前的保险杆堪堪碰到赵云的牛仔裤,赵云定睛一看,副驾驶座上坐着的是刘禅,对方从车窗探出头来:“大哥我来救你了!”
赵云简直无言以对,他绕过去开门坐到车后座上,关门的同时车开始动了。
“大哥,”刘禅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幸好你没事。”
赵云很能打,不然也不会被刘备重用,不过这小少爷还记得回来找他,赵云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只是他情绪一贯内敛,这时只能嘴上责怪刘禅太莽撞。
开车的人听他们你来我往地说了一段才冷笑道:“刘禅,明天的补考再过不了你这科就挂了,就算你爸拿枪指着我的头我也不会让你毕业的。”
赵云这时才发现开车的人不是刘家的司机,而是Z大的教授,刘禅开学时赵云帮他提行李交学费收拾宿舍,那时就在办公室里见过一次这个年轻又刻薄的教授。
今天再见,还是一样的刻薄。
刘禅似乎很怕他,听了这话挠着头讪笑道:“老师别担心,我这次一定能过的。”
那人从鼻子里发出一个不屑的气音,没有再开口讽刺他。
赵云啧啧称奇:刘禅连刘备的话都不听,在这人面前乖得像小鸡仔似的,这借十个胆都不敢造次的怂样赵云还是第一次见。
他不知道这也是不久之后自己的模样。
白色的比亚迪一路开到郊外的别墅区,准确地停在刘备的家门口,刘禅不用人叫就自己乖乖下车,一边关门一边说:“谢谢老师!老师再见!”
赵云要来的其实不是这里,孙尚香不喜欢他,他一般不会到刘备的家里去,只是现在刘禅已经走了,他再开口让人送自己去什么地方也不太合适,他没有纠结很久,心想大不了打车再回市里就好了,手刚放上门把手,车就开始掉头了。
赵云发现车的后门锁根本没开,对方只单独开了刘禅那一侧的门让他下车,而不是一次性把所有车门的锁都打开,也就是说,对方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下车。
“你要去哪?”对方问道。
赵云从后视镜里看见他的眉眼,那双蓝色的眼睛透过黑框眼镜和后视镜注视着他,既专注又冷静。
外国人?赵云愣了一下,说出一条路的名字来:“到那附近就行。”
这人没有和他互通姓名认识一下的意思,估计之后也不会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他是刘禅的教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虽然对方没问为何他们会在那种时候出现在那种地方,也没问他们究竟在做些什么。
他很聪明,赵云心想,随即又想到对方是重点大学的正经教授,和他们这种人当然不一样。
所以当这个人在三天之后给他打电话时,赵云还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打错了,但是听了听口气又不像,对方是专门打过来的。
“您好,我是诸葛亮,是刘禅同学的商务英语教授。”他开门见山地说。
赵云忙道您好。
诸葛亮继续用公式化的语气说道:“刘禅同学的商务英语经过两次补考之后依旧不合格,按学校的规定,可以把这门课程算作挂科记入档案,累计挂科满三门就会被学校退学,希望您重视一下。”
赵云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您是不是打错了,我不是刘禅的家长。”
“我知道,”诸葛亮说,“刘备先生挂了我三次电话,然后发短信把您的电话号码给了我,叫我打给您。”
赵云心情复杂。
“请您转告刘备先生:这周六下午三点,我在办公室恭候他的到来。”说罢干脆地挂了电话。
刘备挂他电话的事赵云能理解,不然要是让孙尚香知道这件事,他们两父子今晚就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只能找赵云来顶,赵云估计现在还不能直接给刘备打电话,只好发短信告诉他这件事。
结果刘备让他去。
赵云没办法,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到底刘备是给他发工资的人,他到了周六中午,吃过午饭就坐了公交前往Z大。
他人生地不熟,拉了一个戴着眼镜夹着书的年轻人问路,对方似乎急着去图书馆或者自习室,反正一看就是学习非常勤奋的人,这时被赵云耽搁了一下倒是非常爽快,简单直白地给他指了路。
这让赵云对Z大非常有好感,不时在心里感慨着不愧是重点大学云云。
……所以刘禅究竟是怎么考进来的?
他顺利找到了办公室,敲了敲门后走进去,里面是一个很大的空间,整齐地摆着几张办公桌,靠墙的第二张后坐着诸葛亮,对方听见声响,抬头看过来。
赵云敏锐地发现对方看见他后眯了眯眼睛,顿时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大事不好。
“坐。”诸葛亮用手指了指办公桌边的空椅子,一边抿了一口杯子里的茶水,似乎是在平息心情。
赵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心虚得要死,虽然做错事的不是他,诸葛亮这个人不高兴的时候表现还是很明显的,赵云也没见过他别的样子,诸葛亮似乎没有高兴的时候。
诸葛亮给他用一次性透明杯子倒了一杯绿茶,开口时习惯性地勾嘴角,但又不是一个笑的意思:“刘备呢?”
生气得连“先生”都懒得加了。
赵云绞尽脑汁地帮自己老板想借口:“呃……不好意思,他生意上有点事,今天来不了。”
“哦……”诸葛亮拖长了音,慢悠悠地说道,“果然虎父无犬子。”
他话里有话,赵云再迟钝都能听得出他那种讥讽的语气,太明显了,诸葛亮根本没打算掩饰,刘备毕竟对赵云有恩,现在听见别人这么说刘备他其实很不高兴,只是自己又不好说什么,只能憋着一言不发。
诸葛亮也不打算要他的态度,于事无补,反正学生挂科又不扣教授的奖金。
赵云把一杯温热的绿茶喝完,他不懂茶,喝不出好坏来,只是知道解渴,诸葛亮没有再给他添水,赵云就知道自己该走了。
他的屁股刚离开椅子,听见诸葛亮开口道:“毕业之前还有一次补考,你回去告诉刘禅,叫他多看一看我给他的资料,再过不了就别读书了,让刘备养着他吧。”
“好。”赵云嘴角出现一个笑。
这个教授似乎人还蛮不错的,如果受得了他那种冷嘲热讽的嘴脸,就会马上发现这个人的好。
可惜一直以来根本没人受得了。
今天雾霾比较轻,天气好时走动一下觉得浑身都暖和,赵云没什么事要做,又是个没上过大学的人,一时兴起开始在校区里逛。
学校里的绿化做得很好,只是冬天难免不太美观,道路上铺的都是沥青,没有垃圾和落叶,连灰尘都不会太多,看地图发现学校里好像有个湖,不过在另一个校区,赵云想了想还是不去了,转身打算去图书馆看看,只要不借书应该没人要查他的学生证。
赵云以前学习成绩很好,只是后来出了点事就没有再上学了,这时走在重点大学里连心情都变得高兴起来。
教学楼旁边好像有个露天停车场,赵云本来没太注意,眼角瞥见几个熟悉的身影,他定睛一看,发现是几个对家的小混混扛着棒球棒凶神恶煞地往停车场那边去了。
赵云停下脚步,想了想,也抬脚往那边去了。
他找到那辆熟悉的白色比亚迪,看见那群混小子正举着棒球棒准备往挡风玻璃上砸,他双手插兜悠哉悠哉地走过去,出声警告道:“喂。”
他们转过头来看他,其中一个反戴着鸭舌帽的人说道:“别多管闲事,不然连你一起打。”
赵云才不怕这个,只是他过来不是为了打架的,就耐心说道:“这里有监控的,就别太过分了。”
虽然大家都做惯了这种事,不会太顾及监控或者保安之类的,刘家和他们家的冲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不差诸葛亮这一个人,也不差这一会儿,但主要赵云的态度是这么个态度,再闹下去估计讨不了好。
赵云恶名远扬,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光凭几个人就能打倒他,要是手里有枪就另当别论。
他们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只能自认倒霉,其中一个气不过,临走之前往地上吐了口浓痰,赵云站着没动,没人敢往他脚边吐痰。
Z大到处都很干净,这是赵云来了这么久唯一看见的脏东西,他眼皮动了动,四处转头想找落叶或者别的垃圾遮住它,他也说不明白自己是什么心思,可能是想到过些时候诸葛亮看见了这个不知道会怎么想,竟然觉得有点好笑,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结果他一回头就看见了诸葛亮,对方也看见了他。
赵云下意识地往旁边一挪,想挡住了那口痰,随即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
诸葛亮不知道刚刚这里发生了什么,以为赵云是来找他的,他没出声,等着赵云主动开口,赵云不明白为什么跟这人相处怎么这么磨人,只好不动声色地扯谎:“迷路了,不知道怎么出去。”
诸葛亮点点头,没对他的说法多做评价,只是帮他指了路,然后说自己还有事,就先开了锁上车。
赵云不想留在原地,他没等诸葛亮把车倒出来,自己一个人先走了,其实也不知道要去哪里,这时快五点钟了,天色已暗,北风很快带走了白天仅有的暖意,赵云倒不觉得冷,只是再留下去也没意思。
到底也不是Z大的学生,还是别赖着不走了。
他在西门附近的饭店吃了顿黄焖鸡,一边拿了瓶冰雪碧喝,做学生生意的就是便宜又实惠,连雪碧都比外面超市的少五毛钱,赵云想着这些没头没尾的东西,很快吃完晚饭,他坐公交回了住处。
张飞打电话来约他喝酒,他说已经吃过饭了,意思就是不想去的,结果张飞扯着大嗓门跟他说:“干啥啊这是,给兄弟一个面子!”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赵云只好又倒头出门去,骑了小黄车去张飞说的饭店,被服务生带去包房,打开门后一股极刺激的味道扑面而来,赵云脸色苍白,几乎是下意识地想掉头就走。
他在房间里扫了一眼,发现除了张飞之外还有关羽、蒋琬和费祎,要喝酒的话人确实是少了些,他暼到桌角摆着几瓶白酒……这些人是不屑喝啤酒的。
张飞看见赵云来了,兴致很高,招呼他喝酒吃菜,他们点了韭菜盒子和猪肉茴香馅的饺子,混着白酒从嘴里冲出来的味道简直难以言喻,赵云本来就不饿,被这么一冲就更没胃口了。
蒋琬和费祎今年还不满二十,铁定顶不住张飞这种老江湖往死里灌,赵云感觉他们俩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过来,只能不动声色地叹气,无力地劝道:“老板交代了他们俩晚上还要做事,你现在拖住他们,老板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张飞这人平时行事就有横行无忌的意思,一激动起来连关羽都拦不住,只能把刘备搬出来才能让他冷静一点听一听别人说话,果不其然,眼下一听见自己会耽误刘备的事,马上就诺诺连声,挥了挥蒲扇一样的手掌让他俩赶紧走。
赵云看见关羽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估计他也拿自己这个义弟没有办法。
蒋琬和费祎走了,房间里只剩三个人,幸好张飞声如洪钟,说起话来在空间里嗡嗡作响,一个人就能唱一出大戏,倒不显得很冷清。
赵云根本不想吃东西,张飞给他倒酒,他喝一口倒一杯,反正对方也喝大了,这种小动作根本看不出来,他其实酒量还可以,但顾忌的事情太多,赵云很少有喝醉的时候。
关羽倒是看见了,但他没说。
一顿饭不情不愿地吃到快九点,走之前赵云叮嘱了几句:“关大哥也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你们吧。”
关羽是个十分明事理的人,听了这话自然点点头照办,反正张飞都喝高了,他的意见不重要。
被这么折腾了大半天,赵云一时半会也不想回公寓去了,一个人在附近的商业步行街瞎逛,今天是周六,街上有很多年轻的女孩子结伴出来逛街,路上见到赵云这个身上有酒气的大帅哥,大多频频回头,赵云自己倒没什么感觉,他对自己的好处没什么自知之明。
毕竟是二线城市的中心商业街,接连好几家大型购物中心挨在一起,走在路上还能看见很多奢饰品品牌的专卖店,橱窗玻璃全透明,室内光线也很好,赵云用余光都看清了站在一柜子化妆品套装前的诸葛亮。
他把视线摆正,发现对方在十分专注地挑选着那些高级化妆品,不过赵云也不懂这个,只能知道对方在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像是在做什么学术研究一样。
怎么想都知道诸葛亮是打算买来送给女孩子的,赵云想了想,也对,诸葛亮的年纪比他大了不少,有相好的女性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他知道这事和自己没关系,但是因为实在控制不了自己动起来,所以当诸葛亮提着袋子从里面出来时,正好看见赵云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诸葛亮勾了勾嘴角,不是在笑,他冲对方点头:“好巧。”
“啊,哦,”赵云愣了一下,他下意识地看向诸葛亮手上的袋子,“是送给女朋友吗?”
诸葛亮用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他,嘴角动了动,这次似乎是在笑了,他看出来对方似乎有点紧张,尽管是全无道理地探究自己的隐私,但是,他可以接受。
毕竟活了三十多岁头一次用上了“可爱”这样的字眼去形容一个大男人。
于是诸葛亮爽快地说出了对方想要的答案:“不是。”
他看见赵云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
“我以前考研时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靠师姐帮忙解决了,”诸葛亮走在赵云身边,“所以逢年过节给她买点礼物。”
赵云十分奇怪,他觉得诸葛亮没有跟他解释清楚的必要,因为他既不对这件事有什么探究欲,也没有把这探究欲表现出来的具体行动,不过这仅仅是他自认为,在诸葛亮眼里,对方这是明示。
他们共同走了一段路,基本都是诸葛亮在说,赵云在听,虽然这不是代表诸葛亮就能说会道能赵云就不善言辞。
赵云到了诸葛亮面前三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不能怪他。
有些人做的是小生意,没有钱租黄金地段的铺面,就自己找空地摆个小摊子,城管其实不太管这个,双方相安无事。有的人拿根包着泡沫的竹竿往上插上许多根糖葫芦出来叫卖,也有的人卖一些廉价漂亮的项链和戒指骗一骗小姑娘的钱,大多都是这些没什么成本又不需要什么手段的小玩意儿。
诸葛亮就是在买糖葫芦的小贩子面前停下来,掏钱买了一根草莓糖葫芦。
那上面的草莓又大又红,赵云目测最大的与鸡蛋类似,上面凝结了一层厚厚的黄色糖浆,老远就散发出甜味。
结果诸葛亮递过来:“拿着。”
赵云根本不吃这种东西,以前还能上学时也在学校门口见过卖糖葫芦的人,他只给无疾而终并且现在连名字都不记得了的小女朋友买过,自己一口都没尝过,但是这时又不好拒绝诸葛亮,只能乖乖地接过来。
他好像没法也学不会拒绝诸葛亮。
诸葛亮见他这么听话,于是眼里出现些笑意,又说道:“小朋友可以多吃一些糖的。”
赵云刚咬了一口草莓糖葫芦的顶端,连同糖衣和一颗草莓的尖儿含进嘴里,听了这话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开口解释一下:“我今年二十二了。”
“是吗,”诸葛亮不以为意,“叔叔今年三十岁了,小朋友。”
赵云吓了一跳:“是吗?”……看不出来。
诸葛亮长得斯斯文文眉清目秀的,说他是在读大学生都有人信。
这件事一揭出来,赵云就感觉自己在诸葛亮面前更加弱势了,好像诸葛亮对他做些什么都是很平常的事,长辈都会关心小辈,面对他时脾气好一点、耐心一点,然后给他买糖。
赵云知道诸葛亮的外冷内热,知道他很会照顾人,所以他也很清楚:他现在不是在被诸葛亮特殊对待,也不是在面对诸葛亮的一时兴起。
他勾不住自己往下沉的心情,只好继续安分地解决竹签上裹着糖浆的草莓,他一贯沉默,自以为与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但诸葛亮还是发现了他的不高兴。
赵云因为这种不常开口只专心做事的性格在手下面前很有威信,很难有人看得出来他究竟在想什么,甚至在大多数心虚的手下眼中他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毕竟又不好直接开口问他在想什么。
但是诸葛亮不是他的手下,他在赵云面前大多是处于主导者的地位。
不过这不代表诸葛亮就会问这种问题,能靠自己观察分析的事最好都不要去问当事人,对诸葛亮来说这比写论文简单,所以他看出来了,也不表现出来,只是买了一个用小珠子串成的花朵挂件。
“拿着,”诸葛亮说,“挂在手机上或者钥匙扣上都可以,不乐意就不挂,不喜欢就丢掉。”
他把主导权交给了赵云,但是赵云绝不会拒绝他,所以到头来,这种行为只是在逼着赵云去面对诸葛亮。
诸葛亮甚至觉得好笑:这小孩看上去是个明白人,怎么连逃避无用这点事都不知道呢。
赵云接过来,被对方柔软尖细的手指挠过手心,有点痒,一沾即走,没有给赵云细细品味的机会,赵云发现自己有些神经质,他对于诸葛亮的一切都高度敏感,无意义地紧绷着神经,生怕自己一个不好在诸葛亮面前做出什么痴态来。
他把挂件收进外套口袋里,一段路走到了交叉口,糖葫芦吃尽,竹签上粘着咬不下来的糖渣,他把竹签丢进垃圾桶了,向诸葛亮提出要离开的事。
诸葛亮没有跟他客套,两人分道扬镳。
第一次见面时诸葛亮送他回家,第二次见面时诸葛亮让他走进了大学,第三次见面时,诸葛亮哄了他。
赵云很不想用这个字眼,但是思来想去只有这个合适,诸葛亮就是在哄他,让他不要多想,不要难过,虽然没什么用,赵云更难过了,因为这会让赵云误以为诸葛亮很喜欢他。
一旦失去了自知之明,赵云清楚自己和诸葛亮就不会再有以后可言了,虽然就算多想一些事,他和诸葛亮也不一定会有再见面的机会。
糖和草莓的甜味闷在嘴里,赵云不开口就没有散出去的机会,他被甜得头疼,没有继续在外面乱晃的心情,于是直接回到了公寓。
他打开门时,只有球体荷叶边的透明鱼缸里的凸眼金鱼迎接他,赵云随便撒了点鱼食进去,安静的房子里响起细微的水声。
那是朵蓝色的小花,花瓣圆圆的,感觉像什么人的眼睛,当然没那么惊悚的意思,赵云拿在手里捏了捏,想了半天,还是系在了手机上,然后洗了个澡,睡下了。
刘备开的夜总会出了点事,被授意过的有心人特意找刘家的不痛快,赵云为了处理这个忙得脚打后脑勺,带人打了几场,受了些轻伤,自己擦些药水就算完事了,反正大冬天的也不怕发炎化脓。
虽然刘备是个没脾气的,但他的两个义弟不是,所以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
最终还是打了一场大的,以刘家的胜利收场。
赵云手臂上留了刀伤,有点深,不知道会不会留疤,他倒不会在意这个,也不会觉得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就是日常生活中有些影响,连洗澡都不太方便。
他帮着刘备整顿了一下夜总会的生意,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赶出去,再你情我愿的也得看看场合做事,别脏了刘家的地方。
不过这种事无法根除,水太清了没哪条鱼能独活,刘备也交代了他,有些小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小事化了了,所以当赵云看见一个秃顶的中年人半搂半抱着一个酩酊大醉的年轻女人从包厢里出来,准备带去别的什么地方时,他插在外套口袋里的双拳收紧了一下,又马上放开了。
这不是他该管的事。
他们三个在昏暗无人的走廊上是同一个方向,赵云跟在他们后面,所以当那个中年男人被人一拳打倒时,赵云真的没怎么反应过来。
走廊里开着光线暧昧的壁灯,赵云实在看不清那人是谁,更何况对方戴着黑色贝雷帽和大墨镜,只露出苍白尖细的下半张脸来,他动作很快,趁人不备把人锤翻之后飞快地抱起了无力的年轻女人,转身就走。
哦,英雄救美。赵云心想。
他懒得阻止,反而乐见其成,只是觉得那人有些眼熟,似乎以前在哪里见过几次,不过确实想不起来。
中年男人身形臃肿,喝过酒倒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只大声叫骂不住,什么难听的话都往外说,赵云皱了皱眉,根本懒得管这件事,直接绕开地上的人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走,他拐了弯走到另一条长廊上,很快到了大堂。
大堂里摆着几张沙发,赵云一眼就看见英雄与美女都坐在沙发上,男的在喂女的喝水。
男的看见了他,叫了他的名字。
听见对方的声音,赵云终于认出来这人是谁了,感到震惊,他走过去,怎么也想不到诸葛亮会来这个地方做出这件事来。
诸葛亮压低了声音对他说:“我师姐被人下了药。”
言下之意就是请他帮忙。
赵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昏睡着的女人,她年纪肯定比诸葛亮大,但是保养得好,化着淡妆,穿着得体,如果在平时遇到相处起来一定是让人如沐春风的女人。
赵云对她没什么好感,但也不会落井下石,他知道诸葛亮是自己开车匆匆赶来的,于是让他把人带去停车场,自己去拿些解药,赵云什么魍魉魑魅没见过,女人只是被下了些迷药而已,清醒之后有些不舒服,但总的来说对身体伤害不大。
他主要是怕诸葛亮被人抓到,然后卷进他们的“这个世界”来。
这里又乱又脏,一件好事也不会有,赵云打心底里想把诸葛亮推出去,半步都不要踏进来,他给经理打了招呼,对方知道该怎么做。
如果不知道做错了事,那对方这个经理也就不用当了。
赵云在诸葛亮的车后座上给女人喂了解药,问道:“大概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她有家人吗?可以送她回去了。”
“没有。”诸葛亮摇摇头,“师姐没有成家……带去我家也不合适。”
赵云脱口而出:“去我家吧。”
他怕诸葛亮误会,忙着解释道:“我独居……你也可以来。”
诸葛亮勾了勾嘴角,不过赵云没看见,他不让赵云继续慌下去:“好啊。”
诸葛亮轻轻地关上了房间门,转头看见赵云还坐在沙发上捧着水杯,听见声响后就直直望过来,也不出声,诸葛亮的动作顿了顿,他用这一瞬间来思考赵云是像兔子还是像大型犬多一点,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到了对方身边。
他察觉到了对方的紧张,也多少知道一点他紧张的原因,但他不会多说什么。
赵云家光从布置上来看就不是一个适合招待客人的房子,客房里堆满了杂物,诸葛亮路过时还看见了一块落了灰的小鱼板,实在不好让女性躺在沙发上将就一晚,赵云就将主卧让了出来。
作为独居男性,赵云的主卧有些中规中矩,有些杂乱,书桌上摆着几本漫画和台灯,但总体不会显得太脏,看得出赵云是个有一定自控能力的人。
不过诸葛亮其实没有太多机会出入别人的主卧,对于这件事没有做什么评价,这种事也不好直接说出来,虽然对于诸葛亮来说这不是理由。
因为没有让谁来做客的打算,赵云在家里也没有备茶叶和一次性杯,只能用热水壶临时烧了水然后用少有的玻璃杯装好给诸葛亮,他意思意思地抿了一口,这个动作似乎安抚了对方心中的不安。
没人教过赵云在喜欢的人来自己家里时该如何自处,他只能自己摸索,幸好,对方看起来不如何苛求。
诸葛亮这个人大多数时候都刻薄冷淡,说话不给人留情面,连对刘备的气都敢生,一副本人天下第一的模样,在赵云面前破天荒地笑,破天荒地好脾气。
赵云被诸葛亮单独提出来,什么好东西都独一份。
当然现在的赵云还意识不到这件事,他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踌躇着说:“很晚了,该睡觉了。”
赵云说完就想给自己一耳光,怎么说话的,难不成他们还恋爱同居了吗,现在说这话感觉像占对方便宜一样,他很心虚,偷偷去瞅诸葛亮的脸色,发现对方脸上确实有些疲惫,当更多的是没有棱角的温和。
他愣了,很想说些什么为自己解释一下,但又怕结巴,在诸葛亮面前再丢一次脸。
幸好诸葛亮很快就开口缓解了他的尴尬:“好啊,麻烦你你给我拿毯子出来吧。”
赵云家的暖气和地暖按时缴费了,现下客厅里暖和得很,烘得诸葛亮有些昏昏入睡,沙发也够宽大,适合将就一晚。
主卧被自己师姐占了,客房连床都没有,只剩下客厅可以利用了,本来诸葛亮心想在地板上睡一晚也行,但就如他预想的一样,赵云不同意。
赵云肯定是不同意的,所以到最后诸葛亮睡在沙发上,赵云打地铺睡在电视柜与桌子中间,睡下之后他们俩都看不见对方,只有呼吸会隐约传过来,像是一个错觉,不可深究,无法追寻。
这么睡着竟然也一觉到天亮,诸葛亮醒来时觉得身子有些僵硬,转头一看赵云正提着早餐在门口换鞋。
他换了拖鞋直起腰来,正好看见刚从沙发上坐起来的诸葛亮,对方有些睡眼惺忪,头发乱了,整个人看上去很迟钝,赵云一边觉得他这幅样子很柔软,一边心想他是不是低血糖。
“我买了一次性牙刷和毛巾回来,”赵云把一大袋东西放到餐桌上,说道,“你洗漱了来吃早饭吧。”
诸葛亮头晕得不行,他“嗯”了一声,动作时差点站不起来,得用手撑着桌子才行,赵云看见了很想过去扶他,但最终站在原地没动。
不合适,赵云心想,觉得有点委屈。
卫生间传来洗漱的声响,赵云坐在餐桌前把豆腐脑和包子拿出来,等到诸葛亮出来可以直接吃。
诸葛亮的动作很快,他坐到赵云对面,瞄了一眼豆腐脑,意外地发现没有加香菜,一般卖豆腐脑都会给加香菜,除非事先说了一声,他很惊讶赵云摸得准他的饮食习惯。
赵云对诸葛亮真的很上心。
在诸葛亮看来,赵云本身的性格就温顺,脑子和能力也不错,讨他喜欢,作为一个小辈是再听话没有了,可是让对方脱离这个定位去看,赵云又对他一心一意,干净,且诚恳。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诸葛亮喜欢的人。
这时主卧的门发出响动,诸葛亮马上就放下了手中吃到一半的流沙包,抬脚去看他的师姐。
赵云听见了几声对话,那位女性的声音比他预想中的低沉,还有些哑,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情况,对诸葛亮道了谢,知道有些事不好多说。
诸葛亮说:“等下吃完早饭我送你回家。”
他说这话来就是不打算麻烦赵云开车了,赵云自己想明白这一点,突然感觉食不下咽。
那位女性在卫生间花了些时间拾掇自己,用提包里带着的化妆品化了些淡妆,还喷了香水,除了衣服有些皱之外看起来又是一个精明能干的职业女性,诸葛亮知道师姐这是不打算吃早饭了,于是跟赵云打了个招呼,穿好外套后和她出了门。
赵云没送。
他把没吃完的早饭和用过的洗漱用品收拾一下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叠好的被褥收回衣柜,诸葛亮在这里待过的痕迹就完全消失了,一切像他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赵云摆弄了一下手机上的挂件,想了想,还是没有把它取下来。
如果拿掉,就真的没有东西能证明他和诸葛亮是有过交往的了。
诸葛亮用微信叫了个滴滴送师姐回家,师姐现在还是单身,按理来说也不必这么避嫌,只是如果她不那么洁身自好,诸葛亮这么多年来也不会这么尽心地维护她。
毕竟感激会被消磨,而尊重却能持久。
诸葛亮把师姐送到楼下,没有跟她上楼去坐一坐的意思,师姐跟他再次道谢,有些郑重,于是他接受了,他目送着对方上楼,然后才转身离开。
他早上还有课,如果运气好可以赶得到,一般人会在这种时候给主任或者谁打个电话,免得被追究,但诸葛亮显然不会这么做,他尽力了,扣奖金就扣吧,反正也不缺这点钱。
刘禅在诸葛亮的课上不敢睡觉,因为他总是会被叫起来读课文或者回答问题,然后再被冷嘲热讽一番,平心而论他对诸葛亮是有些怨气的,所有老师都怕他老爸所以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什么诸葛亮就这么凶。
只是今天有点例外……特别例外。
刘禅看了他的商务英语教授的脸看了很久,最终得出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教授今天心情不错。
今年夏天好热。
刘禅这个学期的商务英语又挂了,当然这与炎热的天气必然没有联系,只是刘禅在极度心虚下扯出来的胡话,不过刘备自然还是要护他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准备应付暴怒的孙尚香和……不知道心情如何的诸葛亮了。
教务处的学业警告已经下发了,这不是诸葛亮有心袒护就能避免的事,而且他似乎根本不想避免,巴不得刘禅快点被退学,以后他的课堂环境能更舒心些,将心比心,赵云理解他。
只是带孩子终究带出了感情来,刘禅这么不争气,赵云看着也觉得不高兴,别说刘备这个亲爸了,据孙尚香的意思好像打算下半年送他出国,虽然赶是赶了些,但刘家路子多,非要这样也不是不行,刘备和孙尚香会派人跟着他,是监视也是保护,不过那些就算刘家的家事了,赵云管不着。
他现在要管的是压着刘禅去办休学手续,他不懂这些,只靠着办公室的老师们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本来那些证件和证明应该刘禅自己准备好的,但他有多不争气连孙尚香都认了,只一股脑塞给赵云让他收着。
以前赵云没想到这件事,现在一看,发现诸葛亮在Z大确确实实只是一个教授而已,连个什么教学组组长也不是,按理说他有一个助教,但刘禅说没见过,因为诸葛亮一节课也没缺过,备课批作业也亲力亲为,几乎用不上助教,赵云没上过大学,不知道这是不是胡说的,因为据他所知刘禅的逃课次数多了去……总之这不重要,赵云现在要替他办休学手续,见的都是主任和副校长,没有见到他的机会。
外面的蝉叫声连成一片,空调房里足够凉爽,赵云喜欢吹空调,虽然他也喜欢运动出汗,但是大夏天的凉快一些谁不喜欢呢,赵云又不会亏待自己,他这辈子最亏待自己的一件事就是喜欢了诸葛亮。
他都快半年没见过诸葛亮了,对方是瘦了还是胖了?有没有晒黑一些?头发有没有修剪过?赵云真的很想见他,虽然见过之后具体要做些什么,他不明白。
赵云就是跟来走个流程的,因为刘备事先打过招呼,所以一切都很顺利,如果排除他看见了那辆眼熟的白色比亚迪的话。
刘禅早就溜去和同学打篮球了,大太阳底下打球只能感慨年轻真好,赵云也年轻,可是他看见那辆车,想到车里的人,他走不动道。
他就站在沥青路边的树荫底下看见那辆车开过来,车窗摇下,那日思夜想的容貌与淡淡的橘子味空气清新剂一起露出来,赵云看见那双蓝色的眼睛,蓝过夏日的晴空,是他心底最清净的一汩泉。
“……嗨。”赵云冲他笑了一下,挥着手的样子有点傻。
他看见诸葛亮飞快地上下看了他一眼,然后也露出一个让他安心的笑来:“要我请你吃饭吗?”
诸葛亮的师姐结婚了。
当年诸葛亮考研后,没有遇到足够好的导师,反而被压着做项目,三番五次不给批论文,短短三五年青春眼看就要毁在一个禽兽身上,那段时间他的师姐一直帮他,虽然也不是没有亲近这个从内优秀到外的师弟的意思,但不可否认也是因为这个女人在,诸葛亮才没气昏了头打算玉石俱焚。
虽然后来的事解决得比较乌龙,那个导师手下带的另一个师妹家庭背景比较硬,那导师就撞铁板上了,也算功德一件。
师姐家庭结构复杂得很,朋友也没几个,在饭店定个包间亲朋好友吃一顿也就算了,关于她的感情经历连诸葛亮都不是很清楚,既然愿意,那就肯定是好的。
这些都是诸葛亮在车里时跟他说的,赵云觉得他是有感而发,毕竟这么多年了,这些话也没对别人说过吧。
约定好下午五点开始,路上堵了一会车,去晚了五分钟,服务生正拿着传呼机给人点菜,参加聚餐的人也不多,诸葛亮的位置被安排在第二顺位,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带人来,他师姐还愣了一下。
“我家属。”诸葛亮给她做了个口型。
她点点头,露出会心的笑来。
赵云没注意到这件事,他正因为找不到椅子而不知道坐哪显得有些尴尬,谁知道诸葛亮就给他拖过来一把椅子,挤一挤正好能坐。
赵云又被诸葛亮照顾了。
菜吃过一轮,他在给诸葛亮剥虾时新郎新娘起身敬酒,手上汤汁多一时擦不干净,诸葛亮看了他一下,抬手把他的酒杯也拿了过来一饮而尽,就有人起哄问诸葛亮做什么帮人挡酒。
“在座各位最小的也起码比他大十岁,”诸葛亮说到这里意有所指地停了一下,是一贯的盛气凌人,“灌小朋友的酒不太好吧。”
他师姐扫视一圈,极为熟练地打起了圆场:“喝酒伤身,大家都是明白人,都少喝些,今天就不要灌酒了。”幸好在座的都是老熟人,对诸葛亮此人多少也有所耳闻,只是看起来有些敬敏不谢的模样让赵云看了气闷,仿佛是在气明珠蒙尘。
赵云终于明白诸葛亮也不是对所有人都那么好的。
有些事物珍贵是因为它来之不易,有些事物珍贵是因为它天底下独一份,而诸葛亮的喜欢,正好包括了这二者,就好像他被诸葛亮从千千万世人中单独挑了出来,只是他有,别人都没有,这个世界上诸葛亮只喜欢他一个。
诸葛亮看见他的耳廓蓦然充血,变得红了起来。
在今日结婚的是两对新人。
ABO错字不改 全程外链 评论上车打不开的在web搜【桃花杀我】
不知道是不是甜饼 年龄操作感觉想写的没有写出来 你们随便看看吧
苏烈很高——十分之高,并且身材健硕,从高度和宽度来说都是守卫军之最,百里玄策得很努力地抬着头眯着眼睛,才能看清他的肩膀上骑着一个小孩,随着苏烈把对方抱下来的动作,百里玄策脸上的疑惑越来越明显。
有点眼熟,他心想,他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谁在外面偷偷生下来的孩子,但对方的兽耳和兽尾又推翻了他的判断。
百里玄策看见这小孩的白发间夹杂着几缕红发,一个恐怖的猜想慢慢成型。
他骂了一声脏话,叫道:“你们把我哥哥怎么了?”
“小孩子嘴不要这么臭,”花木兰从百里玄策身后走过来,顺手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他突然变成这样的,就走在大街上,一声巨响,守约就变成小孩子了,明白了吗?”
百里玄策无法接受这个解释,可是这小孩红棕色的眼睛说服了他,这就是自己的哥哥——小时候的那款。
带小孩的任务当然落到了他的头上,照他看,花木兰和队友们竟十分看得开,对于百里守约变成这幅样子不但没有怨言,而且一点都不担心他还能不能变回来,这种成迷的信任让百里玄策觉得很无语。
“玄策。”百里守约抬起头说道,他盯着长大成人的弟弟,觉得新奇,并且怪异,但让他很高兴的是他的弟弟很健康地长大了。
百里玄策同样是觉得新奇的,百里守约比他高很多,他从没低头看过对方,更是把久远的记忆挖了出来,那是他和哥哥失散前的事,太久太远,无法深究。他下意识地想叫对方“哥哥”,按身份来说正确,按年龄来说哪里都不对劲,但百里玄策还是清楚要把变小的哥哥带回住处的。
他不知道百里守约只是身体变回八岁还是整个人都倒流了时光,他面对的就是一个八岁的百里守约,从身到心,时间轴无比清晰,那是还没有失去百里玄策的百里守约。
那是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候。
而对于二十二岁的百里守约来说,那可怕的一切也还没开始。
他顺着记忆里的河一路往上游走,前方不远处有个村庄,正是黄昏的时间,家家户户都在烧柴煮饭,狗在叫,河水潺潺,百里守约走着,心想还未过世的母亲会不会躺在那间破旧的茅草房里等她的两个儿子回家。
她的大儿子成熟懂事,很早就懂得照顾母亲与弟弟,小儿子可爱伶俐,知道摘花回家哄母亲开心,她很爱她的儿子们,她的儿子们也很爱她,他们三个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不懂苦痛。
百里守约很想去看看,但是他不敢去,害怕一切都是他的臆想,他的母亲早就病死了,村庄被魔种摧毁,他和弟弟走散……他后知后觉自己回忆得太多,于是强迫自己停下思绪,渐渐的脚步也跟着停下来。
他看见前方有一群大孩子欺负一个小孩子,散落在地上的花被踩进泥里,若隐若现的红发也沾满了泥土,他们踢他,然后骂他“野种”。
百里守约的瞳孔缩了缩,食指几乎是下意识地扣上了扳机,但他知道这只是一群小孩子,没有犯下大错,也并非不善良。
他们只是厌恶魔种。
他快步走过去,驱赶这些孩子,为首的一个长着圆脸,嘴硬道:“我没见过你,你是外乡人,不关你的事,快走开!”
“关我的事,”百里守约说,“你们在欺负我的小朋友。”
孩子们终究是惧怕大人的,他们瑟缩着,很快跑开了,他看见那个趴在他脚底的红发小孩耷拉着耳朵和尾巴,可怜兮兮地伸出手扒拉着地上被踩得乱七八糟的花,然后抬起头来,脸上带着眼泪和鼻涕,看着他。
就是那一瞬间百里守约感觉自己的鼻子都是酸的。
他蹲下去,百里玄策就往后缩,又被他拉着手腕拉回来,他这时候多少岁,四岁?还是六岁?百里守约摸不准,只感觉他又瘦又小,手腕很细。他摘下手套用粗糙细长的手指帮对方仔细擦掉眼泪和鼻涕,一点都不嫌脏,然后又把他抱起来。
太轻了,百里守约想,他看见百里玄策手里一直紧紧攥着仅剩的几朵花,因为抓得太紧又太折腾,有些蔫巴巴的。
“哥哥。”百里玄策叫他,声音又小又软,带着鼻音,没有底气。
“对,玄策,”百里守约让他坐在自己的手臂上,穿过一片树林,“我是你的哥哥。”
于是百里玄策顿时笑了起来,他的眼角和鼻头还是红的,顺从地搂上了百里守约的脖子,然后捏了捏他的耳朵。
“嗯,”他故作老成地点头,“是哥哥的耳朵。”
虽然百里玄策不明白为什么哥哥长大了那么多,但没关系,在百里玄策眼里没什么区别,就算哥哥变成一个老头子,他也会喜欢。
“哥哥你去哪里了,你说太阳下山之前就会回来的。”百里玄策说,“我饿啦!”
百里守约恍惚想起来,那天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说自己太阳下山之前就会回来,可是等他真的站到这片土地上时,披星戴月,满目疮痍,无家可归。
他走了神,又很快回了神,回答道:“这次是我不好,哥哥给你买糖。”
“好啊!”百里玄策兴奋地说,他已经很久没吃过糖了,上次还是去年村子西边的姑娘结婚时吃的喜糖呢。
百里守约把麦芽糖喂进弟弟的嘴巴里,弟弟还太小了,不知道什么叫憎恨,也不知道什么叫失信,他吃着哥哥给买的糖就觉得很高兴,那些人间的风雨得在日后慢慢体会,那些人也留着去慢慢恨。
他想到这个,心里清楚无法挽回,只能握住小小的百里玄策的手,给他买糖吃,然后告诉他哥哥最爱他。
而十七岁的百里玄策已经十分清楚那些事了,他想不起来小时候哥哥是怎么哄自己的,就算是他自己不愿意想起来,也无法对着变回八岁的百里守约做出来。
他苦恼地盯着面前的小孩,渐渐想起以前的事,他的哥哥从小到大都让人省心,可靠,聪明,就算现在忽然背着一箩筐白萝卜来到战乱的长城也丝毫不见慌乱,百里玄策没纠结为什么是白萝卜。
因为便宜。
他把那一箩筐白萝卜丢到炊事营去,本来百里守约不同意,但是看见百里玄策给他塞了一箩筐猪肉和大米,又不出声了。
“妈妈身体不好,要多吃一些,”百里玄策说,其实脸上的表情很茫然,因为在他记忆里母亲很早就死了,“……你也身体不好。”
百里守约看了他一会儿,说道:“你不高兴。”
他的尾音没有往上扬,这是一个陈述句。
百里玄策被他戳破,有些气急败坏地说:“当然啊!因为你……”他猛地收住了,他低着头看着一脸认真的百里守约,对方脸上还有婴儿肥,狭长的眼睛已经初见雏形,里面没有死气沉沉而又疏远的东西,只是看着他,看着自己的弟弟。
“……因为你在未来抛弃了我。”百里玄策慢慢地说。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这种话,显得太蠢,而且得不到答案,就算知道了答案,他也不会因此释怀这么多年来的恨意与孤独,说出来毫无用处,伤敌八百,自损了一千。
百里守约微微睁大了眼睛。
“对不起。”他认真地说道,一直盯着百里玄策说话,“哥哥不是故意的。”
八岁的百里守约说出了如果是二十二岁的他也一定会这么说的话。
小孩子泪腺浅,百里玄策看见他已经哭出来了,他从未见过哥哥的眼泪,这一滴眼泪显得太郑重其事,太烫,又太迟。
但是百里玄策很需要这滴眼泪,也很需要这一句“对不起”,那段记忆摆明了已经无法补偿,只是他真的很需要一个回应,他对着二十二岁的百里守约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对着八岁的他,可以说了。
因为一切都还没开始,八岁的百里守约没有错。
他的眼眶红了起来,被小小的百里守约拉着手,这双手不嫩,茧这么早就长了,和后来拿枪没有关系,仿佛百里守约的手生来只是为了守护百里玄策的一样。
“我原谅你。”百里玄策说。
他俯下身去吻了百里守约脸上的泪痕。
二十二岁的百里守约是在入夜后回来的,他坐在百里玄策的房间里,看见弟弟窝在床上,睡着了,整个人缩起来,用尾巴圈住自己的身体。
百里守约坐到床边,对方的耳朵动了一下,没有醒,他就伸手捏了捏弟弟的脸,还是把他弄醒了。
对方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着他,小声呢喃道:“哦,回来了……”
“嗯,”百里守约凑过去亲他,“哥哥回来了。”
无脑甜饼 不要追究
花木兰刚见百里玄策这小孩时就觉得他挺好对付的。
不是说他很弱,花木兰很容易就能把他锤翻,而是他的脾性太好掌控,如果落到有心人手里会被利用。
不过想到这里,花木兰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兰陵王已经消失在人群中,来去如鬼魅一般,她已经懒得计较对方不经允许就随意进入长城了。
百里玄策比她矮上不少,她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孩子,对方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既慌张又茫然,有出离愤怒的迹象。
花木兰带他在大街上买了一包猫耳朵和芝麻饼,又给他买了个挂着铃铛的布偶,哄孩子的一切她都做得很好,只是百里玄策后腰上挂着的飞镰提醒她,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他跟着花木兰走,对方走得很快,他一边吃芝麻饼一边跟,不很吃力,嘴角粘着一颗黑芝麻,终于开口问道:“师父不要我了吗?”
对方的声音模糊在发育中的公鸭嗓与成年男性中间,年龄不小,但绝对不大,花木兰本来想直截了当给出回答,但她破天荒地酝酿了一下,说道:“没有,他只是把你还给……你的哥哥。”
百里玄策“哦”了一声,从语气词里听不出太多情绪,他突然停下脚步,一个人留在建筑物下的阴影里,花木兰突然感觉身后的脚步声没了,她回头看过去,对方脸上的表情在阴影中看不清。
花木兰终于叹了一口气,她说:先见一面嘛……如果不乐意留在这里,我就给你些钱,你自己出去找地方生活吧。”
芝麻饼已经吃完了,猫耳朵还剩一点。
百里玄策知道她说的“这里”指的是长城守卫军,他也曾在兰陵王的庇护下见过那些来势汹汹的魔种大军,那些给了他一半血统的、残暴的生物,在毁了他的家之后,又来试图毁掉长城。
他还是默认了花木兰的说法,拿着后来她给买的一些糖糕,一路跟着她上了长城。
执勤的士兵跟花木兰问好,个个都好奇地盯着他看,花木兰稍微动了动,把他挡住,然后出声问道:“守约呢?”
士兵笑了一下:“队长你贵人多忘事吧,四天你刚让他和铠去了前线。”
“扯淡,”花木兰说,“他们俩只是去打扫战场收拾残局……顺便处理战俘,用爬的都能在今天正午之前爬回来。”她提高了声音:“人呢?!”
士兵吓了一跳,他脸色几经变换,吞吞吐吐地说道:“守约说铠不洗澡太脏了,他看不顺眼,然后把铠打了一顿。”
“呦呵。”花木兰挑了挑眉,搞笑的吧,就百里守约那样的狙击手能跟铠近战?估计铠让着他,按她对队员们的了解,除非是铠自觉得罪了对方才眼观鼻鼻观心乖乖挨揍的。
……但总不可能是因为百里守约嫌他脏。
她身后的百里玄策听了不知作何感想,他的耳朵动了动,突然向后转去。
花木兰比他晚一些听见脚步声,主要还是来人出声道:“说我坏话?”
士兵见正主一来,讨好地笑了两下,脚底抹油地跑走了,花木兰转过头去取笑他:“没有,你听错了,我们在说铠的坏话。”
百里玄策的背几乎是马上就紧绷了起来,像受惊的兽类,花木兰感觉他的脚都要紧张地踮起来了,暗自觉得好笑,现在她已经转过身来了,百里玄策总不能跟着缩到她背后去吧?想到这里,花木兰嘴边的笑意扩大了一下,她抓住百里玄策的肩膀强迫他转过去。
“守约,”她说,“你快想想怎么报答我。”
百里玄策低着头不愿意说话,但是花木兰相信对方一定认出来这是什么人,她清楚地看见他红棕色的瞳孔猛地缩小,整张脸迅速变得惨白,而嘴唇在颤抖。
但百里守约飞快地调整好了自己不明显的失态,他的声音有些哑,似乎说得多少有几分艰难:“麻烦你了,谢谢。”
花木兰知道在这种时候无需多言。
她推了百里玄策的后背一下,然后快步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百里守约腿长,他几步走过来,似乎是想去拉百里玄策的手,但不知为何又不敢,于是转而把手轻轻地放在了他的肩膀上,这个触碰“叫醒”了状似梦游的百里玄策,他浑身颤抖了一下。
年长的一方看出了他现在紧张过头,虽然没有抗拒的意思,但是这样慌张无措很碍事,他把多年未见的弟弟抱入怀里,大手按住他的脊背像摸一只猫那样来回安抚着,把他绷着的神经慢慢舒展开来。
等百里玄策不那么紧张了,他再去拉他的手,对方的手握紧了,百里守约用了些力让它松开,然后从手指的缝隙里插进去,扣在一起。
他拉着百里玄策往营房走,路上也有人跟他问好,他点点头算打过招呼,目不斜视地带着百里玄策离开了城墙,百里玄策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情,好像既不高兴也不难过,花木兰给他的糖糕还没有吃完,此时塞在口袋里,往下堕。
他脑海里想的是这个,所以当他反应过来自己坐在百里守约的床上时,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
“哥哥。”他说,一时觉得十分奇怪,这个称呼他快十几年没喊出口过了,连发音都自觉陌生。
刚被兰陵王从魔种的爪子底下救起来时,他还在哭着喊哥哥救救我,但是到了后来,他不仅不会再呼救,连哭都不会哭了,兰陵王对他的私事根本不过问,也不在乎他的心情,唯有一点他和花木兰很像:都很喜欢给他塞小零食,而且更像是随手的习惯。
在家庭遇难破碎之前,百里玄策就不太喜欢吃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是家里穷,不能像别家的小孩一样总是吃到糖,二是他自己懂事,反正如果得不到的话,干脆直接就说不需要好了。
这种态度也直接表现在后来他失去了百里守约这件事上。
但是他遇到了兰陵王,兰陵王带着他到处旅行,教他战斗,也给他买零嘴吃,这就强行把他的习惯拧了个方向,兰陵王走了之后,花木兰还是这么对他,于是他一时半会并不会有什么抗拒,而现在,那种不和谐感终于在百里守约面前爆发出来。
吃零嘴的习惯谁来改都可以,但是对于兄长——“这件事”——只能百里守约来做,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百里守约什么煽情的话都没有说,他那种复杂的心情一时不能用简单一两句话来倾诉,他以前一直感觉有两根刺,一根戳在他的心肺里,一根刺在他的脊骨间。
他这么多年来感觉自己连腰板都挺不起来,痛苦与悔恨就是那两根尖锐的刺,嵌进血肉骨髓里拔不出来,更何况他也没有要拔的意思。
“我在这里。”百里守约是这么回答他的,说出了多年前他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
百里玄策手里握着杯水,是兄长刚刚给他的,他是就着水把剩下的糖糕掏出来吃完,然后又主动地开了口:“她——”他用了一个代词,“想要我留在守卫军里,我也想留下来。”
百里守约听懂了那个代词是指谁,有权问得出这个问题的只有花木兰一个人,她要是问了,就代表她真的需要百里玄策的能力,于是他没有多做评价,而是回答道:“好。”
他早就看见对方腰间挂着的飞镰,拿在手里可以用,甩出去也可以用,距离不算太远,起码对他的枪来说,离敌人太近,尽管他因为魔种失去了一次弟弟,但在这种时候,他对于弟弟要重新回到魔种的面前并没有表现出反对的态度。
这不仅是因为他相信百里玄策,也是因为他相信自己。
如果到时上了前线,百里守约因为疏忽没有发现百里玄策身边的危险,只能说明他不够资格成为对方的兄长,以前不合格,以后也不会再合格。
百里守约想得很通透,但是当他透过瞄准镜看见百里玄策挥舞着飞镰在敌人庞大的身躯之间穿梭着,他还是停止了呼吸,对方疯狂的天性在脸上的笑容之间显露出来,百里守约憋了很久,颤抖着呼出一口长长地气,然后击毙了一个能对百里玄策造成致命伤的强大魔种。
等失血过多的花木兰被铠扛回来时,百里守约就守在医疗营外,花木兰看见他,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液,嘲笑道:“这么担心他死掉,当初干嘛要同意啊?”
百里守约看了她一眼,没有被激怒,他跟着走进去,看见医生为百里玄策包扎伤口。
都是外伤,不致命,但是太痛,用流泪和喊叫无法缓解的疼痛,百里玄策懒得花力气做无用功,他眯着眼睛,整个人显得很迟钝,远没有在战场上这么神采飞扬。
这时百里守约才回答花木兰的问题:“因为他比起留在我身边,更愿意面对死亡。”
百里玄策也听见了他的声音,抬眼来看,他抿了抿嘴唇,叫道:“哥哥。”
花木兰对他的回答不置可否,她刚被放下就轻轻踹了铠一脚让他滚,铠知道她担心前线的战况,没跟她计较,只是在转身后又被花木兰扯着辫子拉回来。
“干嘛啊。”铠没好气地问道。
“哎,”花木兰用手肘捅了捅他胸前的铠甲,“你被守约揍了是怎么回事。”
铠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几个月之前的事,他思索了一下,光明磊落地说出了原委:“我不小心弄碎了他胸前的木牌。”
“就这样?”花木兰觉得不可思议,仅仅是这样一向没什么脾气的守约就对铠动手了?
“就这样。”铠点点头,然后转身就走了。
花木兰的眼神不住地看向百里守约的胸口,她知道对方一直戴着个木牌饰品,不过这么多年来没细看过,这下终于被她看清楚了:那好像是一个破碎后被粘好的小人像,头发蓬松,头顶有尖尖的耳朵。
她又看了一眼百里玄策的脸,然后不再看向那边。
百里守约让医生出去时把帘子拉上,外面人来人往的,把这一小片被单独隔开的空间显得很安静,因为唯二的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他让重伤的百里玄策靠在他怀里,带着茧的手指掐住了对方尖细的下巴,是一种强势的主导控制。
“你还想见我吗?”百里守约问他。
百里玄策反问回去:“你又不要我了吗?”
他对花木兰问过类似的问题,不过没有得到合理的回答,明世隐跟他说过,他的一生中会被抛弃三次,百里玄策觉得不高兴,但是不想知道原因。
他被百里玄策问得哑口无言,他只能低下头对他说:“你别误会,我只是想亲亲你。”
尽管他说的和他做的已经足够让人误会了,但是百里玄策竟然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我喜欢你亲我。”于是百里守约依旧捏着他的下巴,轻轻地吻了对方松软干燥的嘴唇一下。
“你觉得我还要你吗?”百里守约又把问题丢回去。
百里玄策想到那些他无法对付的魔种在试图攻击他之前全都无声无息地死去,他感觉兄长一直在远处看着他,一直,一直,没有移开过视线。
“你最喜欢我,你别再……”百里玄策对他说,说到这里时终于轻轻笑了一下,改了口,但是这个动作扯到脸颊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你别给我吃草了,我想吃肉饼。”
百里守约就是在这个时候深吻他的。
他浑身软了下去,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软糖。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绕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