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类本能排斥的会对吃人产生排斥与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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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同类,感同身受吧,怕这样的事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本文将从道德讲起,分析人类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家庭结构的变化、财产对人类亲密关系的异化、性交易的起源、统治阶级对性工作者歧视的原因、性工作者道德标准低下的原因、性交易对性工作者内心的影响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和解放对我国异性间亲密关系的影响。

  性是伴随人类与生俱来的行为。必须承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地球生物进化史上无数次性行为的结果。金钱交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有了足够的剩余产品,才可能有金钱交易。

  两者结合,出现了性工作者。于是,又出现了如何评价“性工作者”这个问题。

  本文将从道德讲起,分析人类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家庭结构的变化、财产对人类亲密关系的异化、性交易的起源、统治阶级对性工作者歧视的原因、性工作者道德标准低下的原因、性交易对性工作者内心的影响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和解放对我国异性间亲密关系的影响。  

  自古以来,性工作者这个行业就是与“不道德”联系在一起的。评价性工作者,首先要把道德说清楚的来源和作用说清楚。道德是我们评价一种社会行为是非善恶的尺子。这把尺子不是先验的,而是经验的,说不清楚这把尺子的来龙去脉,就无法用这把尺子衡量社会行为。比如下图的新选组三番队队长,后来的警部斋藤一的信条是“恶即斩”。问题是,什么是恶?这个问题可能也经常困扰斋藤一。

  道德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脱离了种群或社会是无从谈起道德的。

  如果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的话,善恶是不能脱离人类社会独立存在。有哪种善恶是脱离社会关系独立存在的?一种也没有!善恶都是评价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而言的。鲁滨逊在无人岛上,谈不上道德,他既做不了伤风败俗、伤天害理、罄竹难书的事情,也做不了高风亮节、乐善好施、宅心仁厚的事情。

  道德是一种普遍认可的、非强制的、主流的社会行为规范。  

  社会行为规范的内容,有先天的部分,也有后天的部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种群或者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反过来考虑,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有悖于种群或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那么这样的道德是无法存在的,因为施行这样道德的种群或社会必然逐步消亡,如果他们不愿意改变他们的主流道德标准,他们必然灭亡。种群或社会灭亡了,道德自然也就消亡了。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道德还有第三个来源,即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行为规范。

  原始的动物,对自己的同类,并不存在认同感,完全没有族群的概念,更遑论社会。

  很多情况下,同类也完全可以出现在它们的食谱上。大多数相对低等的动物,都存在同类相食。在生存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任何蛋白质和热量都是必须的,不论这些热量、蛋白质来与什么食物,哪怕是正在于自己交配的同类,或者自己的子女。有些动物,甚至有雌性动物交配过程中,吃掉雄性的习惯,比如螳螂,比如有些种类的蜘蛛。(以人类的繁育能力,显然不能有这样的行为,否则妻子吃掉丈夫,生下孩子,考虑到流产,婴儿夭折等原因,人类的数量必然迅速下降,很快灭亡。)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相对高等的动物,往往存在一种先天的自我约束。大多数热血动物(比如鸟类和哺乳类),都有哺育幼仔的习惯。一部分相对低等的动物,也有类似的习惯,比如有些种类的蝎子,比如负子蟾(为了不影响大家的心情,不贴照片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找。密集恐惧症患者慎看)。

  我们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会感觉很温馨。猫妈妈给小猫宝宝喂奶,多可爱。猫妈妈的眼睛中,可是充满了警惕。她随时可能为了保卫自己的小宝宝和外来闯入者拼命。

  在野外遇到可爱的猛兽的幼崽的时候,一定要尽快离开,千万不要碰——因为凶猛的母兽就在附近,而且随时准备为了幼崽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也是一种进化出来的本能——对自己的幼崽给予照顾,保证幼崽的存活率,而不是无条件地捕食一切猎物。

  这种行为是本能,不用教,每一代猫妈妈都是如此。

  人类也一样。如果一位母亲生下孩子以后,毫无理由把孩子遗弃,我们都会认为这位妈妈是一位冷血的妈妈。

  大多数社会化的动物,都在捕食同类的问题上,有一种天然的戒惧。如果没有同类不相互捕食的禁忌,外加必要的牺牲和合作,任何食肉类(杂食类)的动物种群都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很快就内部吞噬殆尽了。

  比如,我们看到被宰杀过新鲜的牲畜和禽类的胴体的时候,一般不会有不良反应。但是,如果我们看到新鲜的人类尸体,往往会有恐惧、恶心的感觉。除了那些经常从事与死者打交道的职业的人,大多数人在见到人类的尸体、骷髅的时候,都会莫名恐惧、紧张。

  许多智力水平比较高的哺乳动物,比如大象,也有类似的反应。

  同样是一堆骨肉,但是我们的反应不同。因为前者是我们的食物,后者是我们的同类。

  同样有巨大潜在危害的是乱伦,因为乱伦可能导致遗传基因蜕化,遗传病高发,毁灭种群。

  动物之中,限制乱伦的行为比较少,但是大多数群居动物(比如狮子、猴子)的雄性幼崽成年后,一般会被逐出种群,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母子、兄妹之间的乱伦。

  同理,舍己为人的行为,有利于种群的存在,也是大多数群居动物拥有的行为规范。

  比如,日本蜜蜂群起攻击日本本土黄蜂,有兴趣的可以上视频网站上搜索“

  日本大黄蜂VS日本本土蜜蜂”。下面是引用的文字介绍资料。

  日本大黄蜂VS欧洲蜜蜂

  欧洲蜜蜂是日本大黄蜂最喜欢攻击的目标。50年前,日本蜂农引进了这一品种。可是由于它们不是日本本地产的品种,没有防御日本大黄蜂攻击的能力。一只进行巡逻侦察的大黄蜂发现了蜜蜂巢穴,它就会在蜜蜂巢上做上记号。不一会儿,几十只日本大黄蜂就会飞来,它们的个头是欧洲蜜蜂的5倍。

  欧洲蜜蜂不会群体作战,而是一对一与日本大黄蜂决斗。欧洲蜜蜂绝不是日本大黄蜂的对手,日本大黄蜂只需一口就能把欧洲蜜蜂的头咬掉,一只日本大黄蜂可以在一分钟里杀死40只欧洲蜜蜂,30只至40只大黄蜂在不到3个小时内就可以消灭3万只欧洲蜜蜂。当所有的欧洲成年蜜蜂被消灭后,它们的幼虫就会成为大黄蜂下一代的美食。

  大黄蜂VS本土蜜蜂

  日本蜜蜂是一种小型蜂,针刺也短得多,如果一对一作战,肯定不是大黄蜂的对手,但它们有自己的绝招,就是用“热球”焐死大黄蜂。一只日本大黄蜂侦察到日本蜜蜂的巢穴后,也会在上面做记号,但日本蜜蜂能够探测到敌人的到来,严阵以待,当大黄蜂再次飞来进行袭击时,群起而攻之。大约会有500只蜜蜂把一只大黄蜂团团围住,形成一个紧密的圆球,蜜蜂并不用针刺攻击大黄蜂,也不用嘴咬,而是不断振动自己的飞行肌发出热量,圆球中心的温度5分钟就上升到47℃,这正好超过了大黄蜂对热量的承受极限,那就是44℃至46℃,大黄蜂20分钟后就被热死,但这个温度不会伤害到日本蜜蜂,因为它们的承受上限是48℃至50℃。仅仅是4℃之差,就让日本蜜蜂在残酷的战争中胜出,战胜日本大黄蜂。

  捂死大黄蜂的战术很有效,但是在大黄蜂头部附近的日本蜜蜂肯定会被咬死。如果没有蜜蜂主动作出牺牲,捂住大黄蜂的头部并被大黄蜂咬死,那么就无法形成一个封闭的“蜂球”,捂死大黄蜂。于是整个蜂巢中的蜜蜂会在3个小时内灭亡。反之,如果有愿意自我牺牲的蜜蜂,那么整个蜂巢就能幸免。很显然,存活下来的日本蜜蜂把这种奋不顾身的行为方式遗传给了自己的后代。

  人类的祖先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人类的祖先在没有发明现代化的武器以前,相比猛兽,没有尖牙利爪,速度和敏捷性也很差,肌肉也远远不如其他哺乳动物发达,完全没有能力在与野兽的肉搏战中占上风。相比其他哺乳类动物,人类的生殖能力也偏弱。世界著名的拳王、大力士、巨人,在猛虎面前,也是小个子。须知史前的猛兽,比现代的猛兽还要魁梧得多。比如,有些品种的剑齿虎的体型是现代老虎的两倍以上。

  这种情况下,人类如果不能形成有效的群体对抗猛兽和各类风险的话,是难以存活下来的。群体成员奉行舍己为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行为规范,都是群体存在的必然要求——我们显然很难想象一个所有成员都是搭车者,都想占便宜,都信奉己所不欲偏施于人的群体能稳定地存在下去,其成员能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幸存。

  可以看到,人类祖先的体型和史前巨兽相比,多么渺小。使用现代化的霰弹枪杀死这样的巨兽,也不是容易的事。和这样野兽肉搏,简直是噩梦。不过,人类有团队精神。所以,这些巨兽都灭绝了。而我们的祖先不但存活下来,而且发展壮大,他们的子孙占据了整个世界。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祖先骄傲。

  我们可以认为我们的祖先在我们基因上打了很多的烙印,这些烙印往往与我们的道德规范相吻合。这些都是行为遗传学研究的内容。

  我们的很多基本道德行为,比如照顾幼儿,比如不捕食同类,比如不乱伦,比如舍己为人,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都有生物学的意义。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烙印发挥作用,也需要外界的条件支持。或者说,这些本能,会因为外在物质条件产能异化,异化的目的仍然是为了种群或者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

(二)王昭君为什么嫁给继子

  我们的很多基本道德行为,比如照顾幼儿,比如不捕食同类,比如不乱伦,比如舍己为人,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都有生物学的意义。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烙印发挥作用,也需要外界的条件支持。或者说,这些本能,会因为外在物质条件产能异化,异化的目的仍然是为了种群或者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

  比如,同类不相残杀,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原则,也是经常被突破的原则。

  看过《赛德克巴莱》的朋友知道,赛德克族马赫坡酋长莫那·鲁道年轻的时候,是猎头高手。所谓猎头,就是杀死临近部落的人,把他们的头颅带回来。一个男孩,只有杀死过临近部落的人,并带回其头颅,才能进行成年礼,然后娶妻生子。

  莫那·鲁道的多次猎头行为在其所在的部落中,并没有被认为是极大的恶行,反而被认为是英雄行为。正因为有这么多的猎头战利品(骷髅),所以他才拥有极高的威望,是整个部落当之无愧的首领。

  这些骷髅,都是他的战利品,也都是他的猎头行动的受害者的遗骨。

  为什么这样的行为会得到整个部落的人的认可,不但不谴责而且崇拜呢?这就涉及道德的后天部分。

  对处于采食、捕猎状态的原住民来说,他们一方面他们需要内部合作,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足够的食物来源。采食、捕猎的生产方式,注定单位面积养活的人口数量远远低于农耕地区。这就需要使用各种手段或主动或被动,限制人口数量。

  在不懂得人工避孕主动控制人口的时代,自相残杀也是一种解决方式。在部落内部看来,杀死其他部落的人,为本部落提供更多的捕猎机会。各个部落都按照这种游戏规则费厄泼赖,于是,人口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与之类似,还有杀死,甚至吃掉俘虏。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没有多余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即使有劳动力,也没有生产条件。自己都没有足够的食物,拿什么养活俘虏呢?与其杀掉他们遗弃尸体,不如“废物利用”,把他们的尸体吃掉,从中获得热量和蛋白质。

  从东南亚丛林或者亚马逊丛林的部落吃掉俘虏,到台湾的原住民猎头,背后的动力是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人类虽然仍然需要杀掉同类,但是已经不再需要食用同类的肉,补充自己的热量和蛋白质了。

  看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人,应该知道少年派在海难之后,死里逃生。为了活下去,在救生艇上吃了人肉。甚至有一种说法,他吃了自己母亲的尸体(有兴趣的人可以去找  关于这部电影的影评)。

  我们看完电影,并没觉得少年派是不可接受的食人恶魔。我们不但没有排斥他,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还接受了他。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在类似的情况下,也完全可能做出类似的事情。这种事情,就是为了基因的延续,或者说为求生的本能,可以吃掉已经死去的同类的尸体。我们甚至可能对少年派产生同情——他经历这样的苦难。

  其他恶劣的行为还包括,溺死婴儿和遗弃老人。溺婴,初期是男女都溺死,后来倾向于溺死女婴。遗弃老人,说得更神圣一点,让老人辟谷成仙,或者送老人去祭山神。其实都是一回事。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日本电影,《楢山节考》。没有节育技术的情况下,无法养活的幼儿被溺死之后,扔进粪堆作肥料。年满七十岁的老人,被遗弃在山中,活活饿死。

  影片海报之中遍地的骷髅,就是那些年满70岁,被子女背上山,活活饿死的老人们的遗骸。母子相抱的画面,源自影片之中儿子把母亲背上山,不忍抛下母亲。 可是,这是村里的规矩,无论是孩子还是母亲,都知道如果要活下去,就不能违背村里的规矩。村里设定这样惨无人道的规矩,也是因为人多地少,粮食产量低,为了避免更多的人挨饿,牺牲老人。

  相比之下,《一九四二》之中,地主老范的闺女主动卖身去妓院,更是可以理解的了。因为,家里什么都没得吃了,饥民在成批饿死,去妓院有一条活路。

  影片之中,逃荒之初,老范的闺女还带着自己的宠物猫。时不时自己省下的宝贵的口粮喂自己心爱的猫。后来,她嫂子(也就是老范的儿媳妇)生下孩子以后,实在没有吃的,老范杀了猫,给儿媳妇煮了吃。老范的闺女说,给我也来点猫肉汤……如果逃荒之初,老范就杀了猫,老范的闺女就要喝汤,大家一定觉得吃自己宠物的人很残忍。但是,到逃荒后期,饥民成批饿死的时候,她要喝自己宠物的汤,大家也理解了。她还是她,猫还是猫,区别就是环境变了。

  事实上,我们的潜意识中都默认,任何人在不给同类造成同等或更大的伤害的前提下,都有趋利避害的权利。在恶劣甚至危机条件下,施行这种权利的人,不被谴责。法律之中,紧急避险原则,也是起源于这种认识。

  说点题外话,许多拷问人性的电影的内容,大多是拍一些与我们现在生活的现实社会道德矛盾,但又符合当时特殊背景的行为,《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如此,《楢山节考》如此,《一九四二》也是如此。观众在看完这样的内容的电影以后,往往会反问自己什么是道德?反思自己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引起思考。

  在生产力高度受制于自然环境的时代,这种差异尤其明显。比如,汉族地区和蒙古草原上生活的人群,虽然都是蒙古人种,但是在基本的生活习惯和道德等方面,有极大的不同。

  汉族社会崇尚照顾老幼妇孺,在关键时刻舍己救人,舍生取义,在匈奴社会则往往是青壮年获得最好的食品和最多的生存机会。

  一些部落在面临灭亡的危险,比如被外族战士逼入绝境的时候,往往是先杀死老幼妇孺,然后全体男子和外族拼死一搏。如果考虑到妇孺往往是重要的战利品被卖掉或者收为奴隶的话,就不难理解这些草原民族的做法。进攻有杀死妇孺之后负隅顽抗的习俗的部落,即使付出巨大的代价,消灭了部落中的全部的男子,也注定得不偿失——因为妇孺已经都被杀死,失去了价值。这就如同黄蜂攻陷了蜜蜂的蜂巢,却没有获得蜜蜂幼虫一样。

  进攻这样的部落,只有损失,没有经济利益。除非复仇或者争夺关键资源,否则其他部落一般不愿意主动进攻有这样传统的部落。为了部落的存续,不惜在关键时刻对自己部落进行种族灭绝,这是一个看似荒谬、残忍的传统的内在逻辑。(当然,“残忍”是以我们的生活背景,而不是站在草原民族生活背景上,对这种行为作出的评价。不过,一旦失去把俘虏的老幼妇孺卖作奴隶的环境背景,比如二战之中的日军杀害所有随军家属之后,与美军决战,这种行为就很难逃脱“残忍”两字的评价了。)与之类似,还有三体之中“持剑人”的选择——如果没有自我毁灭的勇气,就难以生存。

  汉族兄长死后,兄长的儿子继承财产。相比之下,草原民族往往是兄终弟及,即弟弟,而不是兄长的未成年的儿子,继承兄长的财产。刘邦去世以后,匈奴单于给吕后写信要娶吕后,理由就是兄终弟及。

  出现这样的差别的原因很简单:汉族地区以农耕为主,法制相对健全,孤儿寡母可以依靠丈夫的遗产收租、收息维持生活。草原环境恶劣,地广人稀,无法无天,孤儿寡母显然无力放牧牧群,也无力对抗偷盗、抢劫、杀人、强奸。  

  不仅如此,弟弟不但继承哥哥的财产,还要继承自己的嫂子。某些情况下,儿子甚至可以继承自己的后妈。

  “公元前33年,王昭君奉汉元帝之命出塞和亲,嫁给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两年之后,即西元前31年,呼韩邪单于就抛下娇妻幼子撒手人寰。按照匈奴的祖制,王昭君又嫁给了呼韩邪的长子,新即位的复株累大单于。生育了两个女儿,但昭君的悲剧并未到此为止,十一年后,第二个丈夫也先她而去了。”

  野史中,王昭君又嫁给了自己名义上的孙子,正史未有这样的内容。不过,不管嫁没嫁给过孙子,在汉族地区看来,这段历史都足够狗血的了。

  出现兄终弟及,甚至继承后妈的风俗的原因无他,就是让每一个育龄男女,尽量多地有生儿育女的机会。草原生活环境恶劣,天寒地冻,缺乏食物,猛兽出没,缺医少药,人均寿命短,死亡率高,为了维持种族延续,必须尽可能多地生孩子。

  与之类似,有些游牧民族有用让自己的妻子或女儿,与原道而来的客人同房的习俗。

  这在汉族地区看来是非常狗血的事情,但是在草原上是很正常的。原因大约是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草原家庭生活相对闭塞,让女性成员与原来的客人同房,可以接受外来的基因,避免基因退化。

  另一方面,世界上某些民族在进入发达的工业社会之后,脱离了恶劣的生活环境,还不加节制地生育,便不符合现代工业化社会的基本原则,很难符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这种大量生儿育女的生活方式,还停留在游牧或者高死亡率的时代,不符合工业化时代的社会背景——这样的大规模生育显然无法给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难以培养出工业化时代所需的合格的劳动者。这些孩子长大以后,由于缺少足够的教育,只能成为最简单的廉价劳动力,或者大量消耗社会资源。

  工业化时代,对子女的培养原则是少生优育。这与自然界中,动物从低级向高级进化的过程中,生育总量下降,父母抚育期延长,颇有类似之处。

  海龟一次产卵几十枚,相比之下,人类每次生育一至两个胎儿。海龟产完卵,就回到大海,从此与小海龟再无联系。人类的母亲则要哺育幼儿很多年。

  海龟的产卵数量决定,每头雌性海龟自然无法提供与人类母亲类似的对后代的哺育。人类社会放弃少生优育原则,就无法维持工业化社会,这是显而易见的。

  与之类似,在工业化社会还强制推行某种产生于游牧社会的社会行为规范,甚至以宗教为名,把这些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行为规范神圣化,自然也是为了少数人私利的极端愚昧的行为。世上没有神,所谓神颁布的行为规范,其实都是人制订的,制订这些行为规范的目的,其实都是为了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和统治阶级的利益。

  在工业化时代,提出使用游牧时代的教法替代工业化时代国法,并使之成为社会规范,是社会的倒退。一般来说,坚持教法治国的国家,往往也是经济落后、社会停滞的国家。

  再比如,原始社会吃掉俘虏,农耕社会杀掉俘虏,都是很常见的事情,胜利者自己都未必有足够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这样的时代,胜利者用什么养活俘虏,怎么样让俘虏自力更生养活自己?

  但是,在工业化社会还这样做,那就是板上钉钉的极端暴行了。

  上图是日本电影《海与毒药》,影片中有日本医生活体解刨美国飞行员,军官生吃受害者的肝脏等情节。

  当时正值太平洋战争末期,医学部迫于压力,同意与日本军方合作,对被俘的八名美军飞行员进行生理解剖,心灰意冷的胜吕与好友户田被征召入伍做助手。当时,研究人的肺部切除多少,仍能生存,心脏停止跳动多久后还能重新起博,这对战时医疗是一个重大的疑难课题。因此第一位美军俘虏成了活的试验品,被折磨了一小时二十分钟后死去。手术时,残忍的日本军官不停地开玩笑、拍照,竟将俘虏的肝脏摆在桌上饮酒狂欢。

  与之类似,那些用中国古代民族间的大屠杀,为南京大屠杀诡辩的人,故意隐瞒了抗日战争的时代背景。 1937年,是工业化的时代,是有了日内瓦公约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日军有计划地大规模屠杀战俘和平民。这不是暴行,什么是暴行?!

  同样一件事情,在不同的背景下,有完全不同的评价。谈论道德不能超越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社会背景和环境条件。同样一件事在不同的背景下,就可能有完全不同的两种评价结果。  

  不考虑社会背景,以生产力发达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评级处于相对低级的社会的行为,是不切实际的、荒诞的。反之,在物质条件发达的时代,仍然采取低级的行为方式,也是不道德、野蛮、落后甚至残暴的,应该受到谴责甚至严惩。

  道德的前两种来源,不论是来自先天的遗传,还是来自后天的养成,其最终目的都是有利于种群和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

  我们再看道德的第三种来源,即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道德。

  比如,下面这个卧冰求鲤的故事:

  现实之中,冰层显然不会无缘无故地裂开,王祥如果真这样做,结果不是被冻死,就是感染肺炎。解衣卧冰说明了两点:第一这个王祥太蠢,不懂得使用工具破冰;第二为了满足继母的食欲,王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冒生命危险。这个故事中,王祥的生命不如让虐待王祥的继母吃得开心重要。

  这个胡扯出来的荒诞不经的故事想宣扬的内容无非是:继母不论怎么虐待,都不应该反抗,而应该无条件的服从,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做出牺牲,只要这样做就会得到好报。这个胡扯的故事想暗示的无非是,这样荒诞不经的事情,有人都会都要做,让你们这些被统治者做些其他相对不那么荒诞的事情,你们怎么能拒绝?

  宣扬这些道德标准的人,自己绝不会去卧冰求鲤。

  类似的道德标准还包括,“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命子亡,子不得不亡”之类。

  正常情况下,亲爹舍得让自己的亲儿子死吗?除非这个儿子是隔壁老王的儿子。

  这样的道德除了教育被统治阶级愚昧地绝对服从统治阶级,没有任何正面意义。

  国外的文化也有人在宣扬类似的道德。比如:

  6.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6.2 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

  3:1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3:2 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

  宣扬这样的道德,显然是既有利于统治者的。这样的道德,就是所谓的“吃人的道德”。这种道德是教育被统治阶级束手待毙,给统治阶级吃人找理由,让统治阶级吃人吃得更顺利,更心安理得。

  统治阶级强加给被通知阶级的道德,都是传统文化的糟粕。辨别这样的道德很容易,只要看看宣扬者自己做得到做不到自己宣扬的内容就可以了。宣扬这样的道德的人,做不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是己所不欲却要别人去做。所以,这样的道德不能关系逆置——显然不能出现“臣让君死,君不得不死”,也不会出现王祥的继母为了王祥去卧冰求鱼。

  新文化运动提出,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旧道德主要是指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传统道德,其核心内容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主要目的都是要维护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绝对权威和特权,要求一部分人无条件服从另一部分人。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新道德就是指人人平等、男女平等、个性解放等。反对便是封建统治者强加给大多数人民群众的道德,或者说传统道德中“吃人”的部分,提倡的是适合工业化时代的道德。

  道德的本源,有源自生物学原理的部分,有受外界环境影响、局限的部分。这两部分的作用,都是在现有条件下,使本种群或者社会的繁衍、兴旺和存续。对人类社会来说,这部分道德有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至少有其必要性。

  道德之中,也有统治阶级强加的部分,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统治阶级统治。这部分是道德之中,负面的、腐朽的部分。

  我们显然不能脱离环境谈道德,更不能以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道德,就否定所有的道德的积极的意义。

  分析性交易,必须从人类的性行为说起。

  首先从纯生物性的角度看人类的性行为。

  人类发生性行为最根本的目的是繁衍后代。为实现这个目的,在进化过程中人类产生了性欲,并影响了人类对异性的审美。

  人类存在普遍的接近的审美观点。这种观点的来源,与良性基因密不可分。一般来说,女性大多喜欢高大,帅气,英俊,体型匀称,聪明,善解人意的男性。

  比如有些女性喜欢这样的异性。

  还有一些喜欢这样的,

  当然,如果某男子情商高,智商高,彬彬有礼,也很容易吸引女性。比如这位

  还有这位,虽然其貌不扬,但是获得的情书,车载斗量。

  此外,还有喜欢呆萌的,图片不好找,免了。

  这些男人中的大多数,都是体型相对匀称,五官端正,这表明他们的基因有更大的概率产生体质健康的后代。

  其中一些肌肉发达,这表明他们的后代有更大的可能比较强壮。此外,他们的雄性激素也比较高,生育能力比较强。还有,他们在获取猎物方面有特长——这显然有利于他们为自己的配偶提供足够的食物。

  还有一些,外貌一般,但是情商、智商奇高,情商高,显然也有利于在人类社会中生存,智商高则有利于产生更聪明的女性后代。(男子无法从父亲那里继承智商。)

  大多数男人小时候喜欢萌妹子,随着年龄渐长,大多逐渐就喜欢胸大、臀翘的火辣女郎了。

  这很正常。胸大,意味着体内雌性激素高,受孕率高。臀部浑圆,意味着骨盆宽且浅,胎儿容易娩出,不易死于难产。

  这与生物界颜色更鲜艳的雄鸟、更强壮的公羊、钳子更大的招潮蟹,有更多交配机会,大同小异。

  很多雄性动物,为了获得交配的机会,往往要进行决斗。很多时候,雌性动物在旁边观战。这是动物界的“比武招亲”。

  这种决斗的结果,是强壮的雄性获得交配的机会,把自己的基因传播下去。与之相对,弱者的基因则因为没有交配的机会而失传。这是进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一部分。

  人类的性欲,说到底,是为了让自己的基因与其他同类的基因结合传播下去。这就如同人类的食欲,说到底,是为了获得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营养成分一样。不仅如此,我们还对同类的基因有挑选,这就如同我们对食物有挑选一样——对人类来说,热量高(糖类)、蛋白质含量高(肉、蛋、奶、鱼)和脂肪含量高(奶油、鹅肝、骨髓)的食物,一般口感都不错。与其说是这些食物天然美味,不如说,是进化过程让我们觉得这些食物美味可口。与此相似,我们天然会觉得拥有相对良好基因的异性,美丽、帅气、性感。总之,我们会对这样的异性产生强烈的性欲,并想与他们发生性行为,让我们的后代拥有他们的基因。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性行为的目的往往脱离了繁衍后代的目的,单纯为了满足性欲。然而,不能忘记,繁衍后代是性欲起源的生物基础。

  所以,如果不考虑社会性的话,这样的男女最容易找到配偶,把自己基因传播下去,这种传播是基因强强联合。

  另一方面,人类本能排斥那些长相不那么招人喜欢、智商低、情商也低的异性。

  对女性来说,这种排斥自己不喜欢的异性的本能尤其强烈。如果我们考虑到,女性一生之中,潜在生育机会远远少于男性,一旦受孕就要浪费一次潜在生育机会,每次分娩都要冒生命危险的话,就不难理解这种本能的生理基础。

  一般来说,女性接受男性要比男性接受女性慢得多,考虑到女性在生育和抚育后代方面所要面临的风险和需要支付的成本,就不难理解这一点。

  因为对非自愿性交有强烈排斥,非自愿性交往往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很多情况下,心理伤害往往比生理伤害更严重。所以,人类社会有强奸罪。

  人类的亲密关系,除了性行为,还包括感情交流,心里慰藉。

  这种关系,其实也有生物学的基础。

  养过宠物的人都知道,一般来说,越是高等动物,越是群居的动物,对抚摸的要求越强烈。

  人类性生活的前戏是否起源于此,不得而知。不过,必须承认,爱抚、亲吻的前戏可以让双方放松精神,建立起信任和亲密的关系,让双方融化在一起,使双方(尤其是女方)在心理和生理上做好准备。很多情况下,强奸是没有前戏的,这很容易给女方造成严重的生理伤害。

  这种身体接触,不一定发展为性行为,但是对人类来说,和性行为一样重要。除了情侣之间的搂抱、爱抚,还有长辈抚摸晚辈,朋友之间拥抱等等。

  对群居动物来说,离群索居就意味着生存难度急剧上升,风险迅速增加。作为群居动物,我们本能恐惧孤独。正是这种对孤独的恐惧,让早期的人类社会能维持下去,而不是像许多猫科动物一样离群索居。

  许多时候,我们宁可牺牲一些个人的利益,也不希望被群体排斥。身体接触,让我们感觉到来自同种群的力量,让我们感觉到彼此的需要和支持,给我们极大的安全感——如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关禁闭是一种重要的惩罚手段。

  所以,我们本能地希望分享自己的观点,希望获得同类的认同。许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祸从口出,但是我们仍然口无遮拦。尤其是酒醉以后,我们的主观意志受到压制的时候,往往说出一些胸中压抑已久但是一直没有说的话——所谓酒后吐真言。

  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强调:君主为了保持权力的自主性,绝不可相信任何人;不可对别人吐露真心,不可指望别人对你诚实,更不可把命运系于别人身上。君主要经得起孤独的煎熬;最危险莫过于意气相投的人。

  与之相对应,中国的法家也有类似思想。民间谚语也有“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托一片心”、“不如意事常八九,能与人言无二三”之类。这些话,从侧面证明了我们的本性与社会对我们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这种对安全感的需求,就是宗教产生的基础。信教,是人类的某种欲望在现实世界中得不到满足,或者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衰老、死亡等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的充满恐惧,寄希望于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者客服恐惧,进而接受其提供的心理安慰的行为。

  一般来说,宗教是给信徒画饼,这些画饼包括并不限于永生、复活、发财、心想事成。画饼更大,门槛更低,更有利于统治的宗教,往往能在政权的支持下迅速扩展。

  十二信徒的小教派能够战胜母教,大致有几方面的原因:

  1、门槛更低,不再局限于犹太人,不再排斥“不洁”的人,不再限于高收入的社会中上层。

  2、母教要求动辄祭奠,能动不动拿出牛羊做燔祭、摇祭、赎罪祭的,能是穷人吗?小教派只要忏悔、捐献就可以,没钱捐献也可以。

  3、同样是末日审判和复活,信小教派的人,有机会成为审判长身边的辅助工作人员。

  4、在现实之中,母教更多的是诅咒和威胁。小教派更多地是治病、死人复活。

  5、母教对人间的政权是一种承认既成事实的态度——既然你们要王,就给你们王。小教派则要求信徒服从官吏。这显然更有利于统治。

  6、类似传销,只要门槛够低、允诺的大饼够大,又得到官方的支持或默许,就会星火燎原。

  7、有了足够多的会员,还愁没有钱、粮、地盘?

  8、保罗从母教叛变到小教派,把母教的组织经验带入小教派,使小教派迅速做大。这与小官吏、知识分子加入农民起义军的意义类似。

  有些时候,我们求助于那些“无所不能”的人,为我们提供心理安慰。更多的时候,由于存在利益冲突,最可靠的心理安慰,往往来自于自己关系最可靠、共同利益最多的人,或者说基因关系最近的人。一般来说,就是直系血亲。特殊情况下,来自血亲的消息,甚至能够“家书抵万金”。

  找点空闲 找点时间,领着孩子 常回家看看。

  带上笑容 带上祝愿,陪同爱人 常回家看看。

  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

  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

  常回家看看 回家看看,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

  常回家看看 回家看看,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

  这段歌词之中,至少包括了语言倾诉和肢体接触(捶背、揉肩)。

  很多时候,人们都愿意向潜在的自己乐于与之建立性关系的对象敞开心扉。正常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的时候,男女双方一对一,赤身裸体,没有武器,也没有甲胄,没有同伴,这时最容易受到伤害。能和对方发生性关系,说明对对方是很信任的。

  除了我们的父母和子女等亲属以外,最能给我们心理安慰的人,往往也是我们愿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人,很可能就是我们的配偶。

  一般来说,自己心仪的对象心情沮丧的时候,往往是容易接近的机会(如果对方本来就对自己又好感,只是不排斥的话)。不过,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接近的机会。善解人意的美女、帅哥的抚慰能让我们的心情好转,反过来,效颦的东施和扣脚的大汉只能让我们浑身起鸡皮疙瘩,更加沉浸在负面情绪之中。两者抚慰我们的内容和方式,也许是完全一样的, 但是效果是截然不同的。“美颜即正义”,并不完全是一句玩笑。美人计能成功套取情报,丑人计则完全是浪费时间,想也不要想。

  上图是一战中著名的色情间谍,玛塔·哈里,靠性关系套取了大量情报

  如果我们知道申孙被妓女套取了自己神力的秘密,富歇手下的秘密警察以妓院为重要情报来源,纳粹德国为获得重要情报特意设立高级妓院的话,就会知道,从古至今,高级妓院从来是最好的套取情报的地方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传统情报来源是酒馆,为什么酒馆能获得情报,前面已经说了。)

  恋爱中的男女,一旦发现对方对自己敞开心扉,一定要珍惜对方,疼爱对方。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反过来讲,一些善解人意者,也往往容易获得异性的芳心。这就是他们在求偶方面有先天的优势的原因。一些大叔级的阅历丰富的人物,能够赢得比自己小很多的女孩的芳心,主要是因为他们经历丰富,对人生感悟较多,能够给予女孩子需要的心里慰藉,而这种慰藉往往是女孩同龄的异性不能给予的。当然,还有一些久经风月的情场高手懂得如何不留痕迹地给对方制造心理压力,然后使用适当的手段缓解对方的心理压力。最终让对方对他们产生心理依赖。

  另一方面,男人也需要心理慰藉。熟悉男性心理的女人懂得追求不同年龄阶段的男人所需要的手段:他若情窦初开,就为他宽衣解带;他若久经风月,就为他厅堂厨房。情窦初开的人,往往还没有脱离父母的羽翼,对心里慰藉的需求并不太强烈,往往更希望对方满足自己的性欲要求。久经风月的人,往往早已独立,年龄偏长,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很多年,经历过大量的挫折、失败,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对他们来说,性行为早已习以为常,对前途的迷惘和对孤独的恐惧往往更强烈又难以启齿。对他们来说,性欲的需求往往要让位于心里慰藉。

  任何人都需要心理慰藉。那些认为不行要心理慰藉的人,静思的话,很可能会发现自己从配偶、之系血亲以外的其他团体或对象处(家族、战友、挚友、朋友圈、心理治疗师、宗教团体或者自己幻想出来的神佛)获得心里慰藉。

  对人类来说,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除了使自己的基因传播下去,满足性欲以外,还有给自己提供安全感等满足心理需要的目的。

  这是高等动物特有的需求。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比较优秀的人,在这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男女之间建立亲密关系的目的,包括繁衍后代,满足性欲和心理慰藉,或者说,灵与肉的结合统一,并结出爱情的结晶。

  对社会来说,保证尽量多的适龄男女,以适当的方式结合,并为社会提供健康的、聪明的、数量足够多的下一代社会成员,是种群延续和社会繁荣发展的必要条件。

  人类的本能是与基因优秀的强者发生性关系,与自己有最大共同利益的善解人意的异性建立亲密关系。这两种本能必然受制于物质条件,并在社会条件下发生相应的变化,或者说异化。

  有一种说法,原始社会男人遇到心仪的女人,就一棍子打晕,背回去发生性关系。这种说法可以当做段子,不可能当真。由于体力的局限,离群索居的原始人很难存活,大多数人必须也只能群居。所以,一个单身男性原始人,遇到一个单身女性原始人,一棍子打晕,然后背回去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并不大。

  人类是社会动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分析人类的性行为,就不能不分析家庭。何况,人类的性关系,与家庭密不可分,家庭内部,夫妻之间的性关系受到道德的支持,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家庭之外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则一般不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认可,甚至可能受到谴责和法律的严惩,比如强奸。相比之下,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都不承认或惩罚“婚内强奸”。尽管大多数人都知道,“婚内强奸”在某些家庭确实存在。

  人类社会最早的家庭是混居走婚制。

  一个大部落生活在一起,一起采食、捕猎,一起分享采摘来的食物和捕获的猎物。晚上,男女以两情相悦为原则,自由组合,发生性关系。女性生下的孩子是整个部落大家族的孩子,整个部落对其有抚养义务。

  这样的社会,大多为母系社会,男不娶,女不嫁。孩子知道母亲,知道外婆,知道自己的舅舅和阿姨,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更遑论叔伯和姑姑。

  当时的人类社会必须采取这样的家庭结构。

  早期人类社会,平均寿命很短。虽然生育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很高,男子容易死于打猎或战争,女子容易死于难产,幼儿容易死与疾病,时不时还有各种瘟疫、自然灾害和饥荒。一旦父母一方死亡,甚至父母双亡,那么未成年的孩子就很容易夭折。再者,妇女怀孕后期,行动不便,获得食物的总量必然下降。这时如果以小家庭为基本单位,那么很多孩子在成年以前就会成为孤儿,难以长大成人,很多家庭会很难熬过妇女怀孕后期,很容易导致胎儿流产、婴儿死亡。

  这种情况下,大家族混居走婚的家庭模式,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使风险分散在大家庭之中,避免出现孤儿寡母,导致幼儿夭折的情况(如果我们读过《猎熊的孩子》的话,就会知道爱斯基摩人基色,在他的父亲在猎熊中牺牲后,自己能够猎熊前,和母亲经常挨饿,靠别人施舍艰难度日的故事。)第二、大家尽快、尽可能多地生儿育女,才能使出生率与死亡率基本持平,保持部落人口总数相对稳定。

  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不采取这样的家庭模式的部落,很难存活。

  生活在云南、四川交接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至今仍实行走婚制。不过,相比更原始的母系社会,男女双方有相对稳定的关系,男子夜间进入女子的卧室,天明前离开。女子和子女,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孩子由女方抚养,彼此之间,不承担经济义务。

  摩梭人拥有相对稳定的性伴侣关系,相比原始部落的混居走婚,这是极大的进步。相比没有稳定性伴侣的走婚关系,这样的走婚关系,显然是建立在爱情而不仅仅是性的基础上的,能提供更多的心理慰藉。按照马洛斯的理论,人类的需要有五重,性需要属于第一重需要,爱情需要属于第三重。某种意义上说,由于男女伴侣之间并不存在经济往来,男女之间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关系,所以,相比大多数私有制社会和原始社会的性关系,摩梭人的性关系更纯洁,爱情的成分更多。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剩余产品之后,部落首领尝试尽量多地占有原先属于公共财产的剩余产品,于是出现了私有产权的概念——属于部落首领的剩余产品,由部落首领自主支配,满足个人消费,从此与满足共同消费的公共财产无关。

  这时,必然出现小家庭。

  小家庭避免了机会主义的搭车者毁灭整个部落。

  人类社会结束采食、捕猎阶段,进入农耕或游牧社会以后,由于农田劳作和放牧打猎需要大量的体力劳动,女性体力弱于男性。于是,男子经济地位上升,女子经济地位下降。

  另一方面,由于剩余产品增加,出现了社会分工,出现了武士、祭司、官僚等统治阶级。大多数女子由于自身身体素质限制难以成为以肉搏战为主要作战方式的战争之中的武士——手里没有刀剑,就不要提政治地位。

  亚历山大大帝善用的著名的马其顿方阵。没有把子力气,是使不了这样的冷兵器的

  农耕、游牧社会,女性既不控制经济基础,也不控制暴力,社会地位必然下降。

  这种社会条件下,女子难以单独完成抚养子女的任务(甚至不能保护自身安全),需要男子协助完成。因此,任何一国的婚姻法之中,都明确规定了有关婚后公有财产的内容,以及男子必须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各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财产。

  在生产力相对发展以后,不采取小家庭模式的部落,必然出现大批机会主义的搭车者,导致部落衰落。

  这些机会主义者与女性发生关系,却不愿意承担抚养妻儿的义务。这时,私有财产取代了公共财产,建立在共产财产基础上的大家族已经解体。由于不存在公共财产,怀孕女子和单身母亲难以获得外来经济补助,必然极难生存。在出现私有财产的社会中,男子必须承担明确的抚养义务。抚养者和被抚养者的关系必须明确。否则,女性的选择必然是尽量减少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以免自己和未来的孩子陷入困境。

  这时,自然而然出现了贞操观。可以说贞操观的出现与生产力发展密不可分。

  显然,在大家庭混居走婚的时代的人类社会是没有贞操观的。男女双方,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义务,所以也就不拥有任何性关系方面的垄断权利。合则聚,不合则散。今天与你好,明天与他好。贞操观起源于农耕、游牧社会的小家庭,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不存在贞操观,那么必然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的搭车者。许多男人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但是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这些女子名义上的丈夫,就要为这些机会主义者承担抚养义务。这时,如果没有道德(甚至法律)的约束,大多数男人的理性选择,就是当机会主义的搭车者,不承担抚养义务。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全社会婚姻减少,生育下降,种群趋于灭亡。

  从经济的角度看,在这样的社会之中,对女人来说,失去了丈夫,就接近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对男人来说,并不能确定自己抚养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骨肉。女人需要男人提供经济支持,男人需要女人保证生育的是自己的孩子。男女必须达成一种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这种男女之间明确的责任关系——男性与某位心仪的女性发生关系,满足性欲、繁衍后代获得心理慰藉,就要承担抚养她及她的子女的责任。对女性来说,与这位男性发生性关系,接受对方的经济支持,就要确保自己的子女是对方的子女,不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建立小家庭的基础。

  男方要求女方拥有贞操观,类似客户要求商家对商品提供三包。女方强调贞操观,则类似商家强调自己的信誉。在男方提供经济来源的社会中,强调贞操观,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虽然,很多人总在想方设法破坏,但是总体看贞操观一直持续了几千年。(这就如同,虽然总有人想方设法伤害,甚至杀害同类,但是不伤害同类仍是我们最重要的社会规范之一。没有这样的内容,人类社会可能早就灭亡了。)

  反过来讲,一旦怀孕,女方要承担的怀孕、分娩和抚养责任就远远重于男方。女方也必然要求男方不能处处留情。否则,女方为男方生儿育女以后,男方移情别恋。即使男方承担抚养义务,也必将因为配偶众多,无力抚养女方。那样,女方必然陷入经济危机之中。对男方来说,既然让女方受孕,为自己传播基因,就要承担抚养女方的责任,并不应搞婚外情。

  这种情况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不可离婚了。有人可能会问,法律为什么不规定,男方在女方分娩以后,也不可离婚呢?很简单,避免婚内谋杀——既然不能离婚,就杀害对方。

  显然,没有贞操观的社会,在出现私有产权、独立核算的小家庭时代,是无法存在的。

  从构成社会的角度看,抛开性行为不说,贞操观还有另一重含义。

  我们前面分析过,我们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人,往往也是我们最亲密的人,是与我们有最亲密关系的人。如果比较亲密的关系说变就变,那么还有什么关系不变呢?谁还敢与这样的人建立信任关系?

  这就是大家对铡美案中的“陈世美”另眼相看的原因。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随着进入工业化时代,男女经济平等和妇女地位的上升,女方独立生活,抚养子女,已经不成问题。至此,女方有了独立的生活来源,在经济上已经不再依赖男性。女性进入工厂的意义,绝不局限于战争期间。

  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操作现代武器,对体力的要求越来越低,各国军队之中,出现了大量的女武士。截至目前,除了坦克兵,各国诸兵种之中,基本都有一定比例的女兵。

  上图是柳德米拉·米哈伊尔洛夫娜·帕夫柳琴科,苏联英雄,在傲德萨和塞瓦斯托波尔保卫战中击毙309名德军士兵,后来晋升至海军少将,是电影《敢死连》中女狙击手的原型。

  这种情况下,妇女完全有能力独自养育子女,不再仰人鼻息,小家庭存在的意义便弱化了。单亲家庭日益增多,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的比例不断下降,贞操观也失去了其存在的经济意义。

  没有参与经济、军事行为的平等,就不会有人身权利的平等。有了参与经济、军事行为的平等,自然而然就会有人身的平等。

  比如印度。印度在完成工业化,工业人口大幅度超过农业人口,女人或得和男人一样的就业机会以前,很难有真正的男女平等。虽然阿米尔·汗在电影中宣传男女平等,也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大多数印度妇女还要忍受地狱一样的未来。

  当社会背景变化的时候,道德标准自然也会出现相应的调整。于是,贞操观自然而然出现了瓦解,男女双方,合则聚,不合则散。如此就不难理解,西方国家二战期间妇女走出家庭,妇女地位提升与性解放运动与之间的关系。

  当然,这样的两性关系,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因为彼此之间没有稳定的利益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很难毫无保留地敞开心扉,难以获得心理慰藉。所以,许多曾经积极投身性解放运动的人,最终建立了家庭。

  在后面的部分中,我们会看到,中国出现这样的过程,源自解放战争以后,中国政府推动的男女同工同酬。

  如果不希望与对方发生性关系,那么经济独立的女性,可以不与对方成家,或者与对方离婚,如果与对方成婚,并拒绝离婚,那么法律就默认婚姻中的双方,不拒绝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就是世界上大多数离婚自由的国家不承认“婚内强奸”的内在逻辑。

  不过,贞操观并没有完全消亡,在某些社会中,比如在在财产分配悬殊的社会之中,反而出现了强化的趋势。事实上,社会贫富差距越大,女性的经济越不独立,社会地位越低,贞操观越强。

  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与社会中层不同,底层和顶层的贞操观非常接近——即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必须守身如玉。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两种家庭都有共性,即男子在经济上都负有重要的义务。

  对顶层来说,男子掌握一家之中经济大权,女子往往处于仰人鼻息的从属的地位——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之中,借主人公范柳原的嘴说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对社会顶层的男子来说,女人是泄欲和繁育后代的工具。社会底层也是一样。女方难以独立完成抚养子女的责任,需要男子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男子自然不愿意为抚养别人的后代吃苦受累。

  这样的家庭的经济结构,与当年农耕社会男子控制经济命脉大同小异。

  有趣的是,这两类人都希望成为机会主义的搭车者,不承担责任。前者有这样的经济实力,实现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使用金钱满足性欲。后者则受制于智力和认知水平,以为自己也可以有机会花点小钱,满足性欲,与顶层男子一起分一杯羹,满足非分的欲望,占到额外的便宜。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悖论——一些强烈要求放开性交易的社会中下层的男人,却往往忌讳别人指出,放开性交易以后,他们有很大的概率会娶到从良的性工作者。他们属于亚里士多德说的“欲望压倒理性的人”。

  在私有制社会中,在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的时代,一夫一妻组成规模较小的家庭,是相对比较合理的结构。这样的结构能提供有效的经济平台,满足双方的基本性欲需要,能哺育下一代,还能为婚姻的双方提供心理慰藉。于是,就出现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之类的俗语。

  但是,事情并没到此为止。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出现了阶级分化,出现了以私有财产(或权力为依据的)严格的社会等级。

  这时,财产或权力介入人类的性关系,决定男女双方结合的因素不再是两情相悦,而是个人及其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这时,拥有巨额财产(或权力)的人成为财产或权力的宿主,所有的人都成为被财产或权力支配的奴隶,任何人的最基本的行动规则都是确保自己控制的财产或权力的最大化,按照这个规则行动的人有机会爬上更高级的社会层级,违背这个规则的人,将很快失去自己现有的社会地位,被边缘化,或者说,被淘汰,失去对社会的影响力。他们曾经拥有的财产或权力会被别人接管。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被自己的财产或权力抛弃,他们的财产或权力去寻找新的宿主了。

  物质条件,让人性发生了扭曲和异化。

  这时的婚姻与爱情摘钩,完全为财产同盟服务,只有两个功能,促成财富和社会权力的集中,孕育新一代的财富和社会权力的宿主。爱一个人,嫁给另一个人,或者娶另一个人,是这个时代的基本游戏规则。

  《红楼梦》中四大家族错综复杂的联姻关系,让四大家族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牢不可破的同盟。在这样的背景下,宝玉虽然喜欢林黛玉,但是只能娶薛宝钗。因为薛宝钗同时包含王家和薛家的利益,其代表的家族势力远远强于林黛玉这个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孤儿。

  贾不贾,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旁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薛),珍珠如土金如铁。

  高鹗续写的四十回《红楼梦》之中,贾府的势力东山再起,也与四大家族联盟的作用密不可分。

  再比如,张静江安排蒋介石与陈洁如结婚,又安排蒋介石与陈洁如离婚,与宋美龄结婚。

  当时,孙中山去世以后,国民党内部群龙无首,在张静江的安排下以蒋介石为代表的新军阀与宋家为代表的江浙买办金融集团结合起来,实现“中美合作”,迅速控制了大局。如果当时汪精卫与陈璧君离婚,娶宋美龄,那可能就是另一个局面了。

  陈洁如(1906年—1971年1月21日),蒋介石之恋人,蒋后来为与宋美龄结婚而将与其分手。陈洁如祖籍宁波,出生于上海,家境宽裕,她的父亲陈鹤峰是经营纸业的商人,母亲是苏州人。陈洁如原名陈凤,家人称其阿凤,婚后蒋介石为她改名为洁如;1906年出生在镇海老家,自小随父亲到了上海,住在西藏路33号。陈洁如在12岁的时候被母亲送入位于海宁路的蔡元培创办的上海爱国女子中学就读,与巨商张静江续弦的朱逸民女士和他的几个女儿成为好友。

  1919年,蒋介石通过张静江和孙中山的关系,继续向陈母表示有意明媒正娶陈洁如,并最终得到陈母的首肯。蒋向陈洁如声称自己已经与原配及侍妾脱离关系,并许诺“你将是我独一无二的合法妻子”。蒋介石与陈洁如的婚礼于1921年12月5日在上海永安大楼举行,张静江是证婚人,时年蒋介石34岁,陈洁如15岁。婚后不久,陈洁如随丈夫回到奉化老家祭祖,并结识了蒋的前妻毛氏,蒋随后陪陈在故乡四处游览,二人感情日深。

  蒋介石和陈洁如之间的婚姻,张静江可谓关怀备至。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该婚姻之“合”乃张静江所为,“离”亦是张静江所劝。当然张静江为其婚姻的劝说“合”“离”的苦心也是为了其盟弟蒋介石在政治上的迅速崛起。

  这时,蒋介石处处受到张静江的提携,自然对张静江的安排,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如果蒋介石坚持与陈洁如的感情,那么他显然不能成为新一代军阀的领袖。

  还有,下面这个故事:

  前637年(晋惠公十四年)秋,重耳到了秦国,秦穆公把同宗的五个女子嫁给重耳,太子圉的妻子(怀嬴/文嬴)也在其中。重耳不打算接受太子圉之妻,胥臣说:“圉的国家我们都要去攻打了,何况他的妻子呢!而且您接受此女为的是与秦国结成姻亲以便返回晋国,您这样岂不是拘泥于小礼节,忘了大的羞耻!”重耳于是接受了公子圉妻。秦穆公十分高兴,亲自与重耳宴饮。赵衰吟了《黍苗》诗。秦穆公说:“我知道你想尽快返回晋国。”赵衰与重耳离开了座位,再次对秦穆公拜谢说:“我们这些孤立无援的臣子仰仗您,就如同百谷盼望知时节的好雨。”

  晋怀公甩了秦穆公的闺女文嬴,自己跑回国家继承王位。他伯父重耳娶了被他甩掉的文嬴,成了秦穆公的女婿。不久,秦穆公安排重兵送重耳回国,杀掉了自己的侄子,成了日后的晋文公。晋怀公既然不愿意做秦穆公的女婿,那就不会得到秦穆公的援助。反之,重耳接受了自己的侄媳妇,成了秦穆公的女婿,也就得到秦穆公的鼎力相助,回国夺取了王位。

  在这样的时代,婚姻决定成败,不是说着玩的。

  这时的婚姻与男女之间两情相悦完全无关,往往只能满足单方的性欲需求和心理慰藉需求,甚至连单方的需求都满足不了。这时男女之间婚姻的结合,预期说是基因的结合,不如说是双方个人及其家族之间财产和权势的结盟。

  这时,很多人的婚姻,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灾难。

  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一旦涉及到财产(包括权力),就变质了。这时决定双方组成家庭的原因不再是两情相悦、情投意合,而是彼此家族(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双方的家族选定了彼此利益最大化的双赢方案,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男女结合。对当事人来说,这种结合和配种差不多。

  受到畸形的财产所有制伤害的,不仅仅是女人。很多男人也是如此。比如,某某某16岁初次结婚,坚决不与比他大4岁的妻子同房。

  罗氏家境较富裕,有田产,不乏读书之人,在当地也算是颇具声望的大户。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罗氏,聪明贤惠、知情达理。她在家中排行第二却是长女,因此操持家务也是一把好手。

  而某某某的父亲毛顺生是个勤俭持家、精明能干的人,他之所以给儿子找了一个“大媳妇”,也是有他自己的盘算的。一是两家本是世交,上两辈就有亲戚关系。罗氏祖母毛氏,是某某某的祖父毛翼臣的堂姊妹,即韶山冲毛咏堂之女,亦即某某某的姑祖母。旧时社会上习惯于以表兄妹结亲,谓之“亲上加亲”,并视为美举。

  二是毛顺生想要拴住某某某的心。当时,某某某虽然辍学在家务农,但毛顺生总觉得他人大心大,不够安分。他知道山外有山的道理,担心某某某的心要飞出山外。毛顺生一心一意地想要某某某学习商业,继承他辛辛苦苦创下的产业并发扬光大。他坚信,女性的温柔是可以消磨男人的凌云壮志的,养家糊口的担子重了,某某某想飞也飞不走。

  三是为了亟待解决的家庭劳力问题。毛家当时有水田20余亩,毛顺生又长年在外从事贩卖生意,虽然农忙时家里请了一个长工,但里里外外仍靠某某某的母亲文七妹一个人操持。文氏既要照顾年迈的公公毛翼臣,又要照料某某某兄弟三人,当时某某某的小弟弟毛泽覃尚只有两岁,文氏时常要带他下田劳作,肩上的担子实在太重了。而当时罗氏年方十八,温顺善良、身高体壮,是一位操持家务的好手。因此,毛顺生见到这位表侄女后,甚为喜爱,在给大儿子讨了一个媳妇的同时,无疑也给家里添了一个上等的劳动力。

  光绪皇帝即使算不上帅哥,也可以称得上五官端正。和这样的妃子们同房,真是难为光绪了……

  与光绪类似,刘秀也曾经在有意中人阴丽华的情况下,违心地娶了皇后郭圣通。

  作为示降诚意的表示,刘杨将外甥女嫁给了刘秀,更始二年春(公元24年),刘秀留居真定郭氏漆里,纳圣通。至此,北地郭氏与南乡刘氏合两姓之好,结为姻亲。这是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婚姻,郭圣通作为舅舅真定王手中结盟示好的工具,她不享有任何的自主权。在这场因为需要而形成的结合中,婚姻的意义变得现实,功利,直接。刘杨在此之后击缶而歌,真定王的富贵得到保障,真定王室再度偏安一隅。而只有被他嫁给了刘秀的外甥女,婚姻未卜,前路迷茫。

  当刘秀实力强大,政权巩固以后,郭圣通的结局也就注定了。

  建武十七年十月,光武帝以郭后“怀执怨怼”和“吕霍之风”为由,下诏废后。同时,立阴贵人为皇后。

  还有和甩不掉的老婆彼此仇视一生的,比如亨利四世:

  摄政危机告终后,威尔士亲王继续过著奢侈的生活,并再一次负债累累。这次,乔治三世坚持要他迎娶来自不伦瑞克的堂妹卡罗琳,否则不会向他提供任何财政援助。迫于无奈下,威尔士亲王唯有默许父王的要求,在1795年4月8日于圣詹姆士宫内的王家礼拜堂完婚。

  他最大的灾难是1795 年同意与他表妹布伦斯维克的卡罗琳结婚,以便敦促议会勾消自己已经达到63万的债务。当他见到未来的新娘时,不禁大惊失色,脱口说了声:“天哪!”接着又说:“我不舒服,请给我一杯白兰地。”而卡罗琳也发觉他“太胖,远不如他的肖像画那样漂亮”。王太子在婚礼上烂醉如泥,像死猪一样被仆人们抬进了洞房。

  卡罗琳并不比王太子苗条多少,她不仅肥胖,还粗鲁、庸俗、邋遢,决不是一位理想的威尔士王妃。而且这位公主的放荡不羁丝毫不比老公逊色,1796年元月,她生下夏洛蒂公主以后,他俩就分居了。在以后的岁月里,卡罗琳多半时间在意大利生活,甚至有一个私生女。

  1820年,乔治四世即位。卡罗琳回到英国要求当王后。乔治四世哪能同意卡罗琳当王后,一些反对派公众利用这一矛盾,作为反对乔治四世及其政府的焦点。伦敦到处都贴满了标语:“王后永远是王后!把国王扔下河去!”公众们拥簇着卡罗琳的敞篷马车,在伦敦的繁华大街上招摇过市。肥胖的卡罗琳不时地向人们头顶上撒花瓣……乔治四世闻讯后勃然大怒。他强迫政府提出一项法案,剥夺卡罗琳的王后头衔,并宣布她与国王的婚姻永远无效。由于提出来的大量证据完全不足凭信,这一法案最终没有通过。

  他用尽各种办法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当有人告诉他拿破仑死亡的消息时:“陛下,您最大的敌人已经死了!”他叫起来:“感谢上帝,她真死了吗?”

  这种婚姻不能随便离婚。离婚就意味着财产和权力结构的重新调整。皇帝离婚,必然涉及继承人更迭,甚至可能惊动天下。这绝不是因为天下臣民爱好八卦,而是因为天上下雨地上滑。高层权力格局调整,必然引发激烈的冲突,难免影响到社会最底层。

  想到这一层,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刘邦和吕后分居多年,但是仍然要保留吕后皇后的身份。为什么刘邦的群臣们集体强烈反对刘邦废长立幼,甚至连商山四皓这样不问世事的隐者们也站出来干涉刘邦的家的私事。如果当时刘邦一意孤行,可以预期,必然发生一场激烈的宫廷内乱,甚至发生战争。

  这时,离婚的原因,往往不是双方的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而是其中一方的家族败家。比如《红楼梦》之中“中山狼”孙绍祖虐待贾迎春。

  迎春嫁给孙绍祖之时,贾家已今非昔比,“在兵部候缺题升”的孙绍祖才敢对迎春恶言相向,百般蹂躏,说什么“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不难想象,一旦孙绍祖发现更合适的联姻对象,那么不是休妻,就是婚内谋杀。

  这时,婚姻基础不再是两情相悦,而是财产和社会权力的同盟。对当事人来说,这样的婚姻可能提供后代,但是却未必能提供优质的后代,也不能提供心理慰藉,甚至不能满足性欲。而且,不能随便离婚!

  这是个严重的问题!怎么解决,各村有各村的高招。总之,都是男性获得解决,女性进一步受到压抑。拥有经济(政治、军事)主导权的男性,不把女性当做平等的生活伴侣。

  比如,中国历史上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中比较原始的是媵妾制:

  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媵,相送,引申指陪嫁。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此种制度称为媵妾或媵婚制度。

  男方看不上女方没关系,姐妹一群,好歹总有一个能看得上眼,能情投意合的吧。再说,这种制度在政治上最大的保障了女方家族的利益:

  媵妾制在战国直至三国时候的贵族之间非常盛行,比如孙权的母亲就是和她的妹妹一同嫁给其父孙坚。从政治角度讲,这种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嫁女一方的利益。假如作为正妻的女子死去,或者没有生育,那么媵妾取代她的位置,以媵妾和“娘家”的密切关系,依然可以保证“娘家”的利益。

  再比如,阿拉伯世界允许取四个老婆,除了最多可以和四个部落联盟以外,还有其他的好处——娶老婆好像抽奖,连抽四次,总有还算合适的吧……

  三.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人, 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

  再说,女奴数量没有限制,你懂的……

  大家为了财产或权力而活,都是财产和权力的宿主。男女皆一样。性行为也好,感情也好,都要为权力斗争服务。谁不按照权力最大化的目标制订自己的行动路线,谁就要被边缘化,最终成为别人的牺牲品。于是,后宫成了女人们的战场。

  基督教地区,不能一夫一妻多妾制,于是各种不伦之恋纷纷登场。所谓骑士精神,其中就包含不伦之恋的因素。比如,“湖中骑士”兰斯洛特与亚瑟王后格温娜维尔之间的恋情,间接导致了亚瑟王之死。至于《三个火枪手》之中法国王后安娜与白金汉公爵之间故事,更是深入人心。

  此外,还包括广泛的通奸,大批的情妇和大量的没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切萨雷·博尔吉亚(凯撒·博尔吉亚),马基雅维利以他的行为为榜样,写下了名著《君主论》。

  恺撒·博尔吉亚(英文名:Cesare Borgia;西班牙语名:César Borja,音译塞萨尔·博尔哈/西泽尔·波尔金,拉丁文为恺撒·博尔吉亚/凯撒·波吉亚,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罗德里格·波吉亚)的私生子,瓦伦蒂诺公爵,罗马尼阿的主人,伊莫拉、弗利、佩鲁贾、皮奥姆比诺、比萨、卢卡、锡耶纳等无数属地征服者。

  以巩固私有财产(权势)为目的两性关系,于是,对统治阶级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含妾媵制)、私通、偷情和嫖娼就成为满足性欲需要的必要的补丁。

  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

  这时的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少数人支配多数人。男性拥有的社会资源压倒女性。与之对应,与异性发生性行为的权利自然也就高度集中到少数社会顶层的男性手中了。所以,一夫多妻而不是一妻多夫的根本原因,还是女方不掌握经济、政治、军事权力,而不是辜鸿铭胡扯的“茶壶、茶杯”理论——“你只见过1个茶壶配4个茶杯,哪有 1个茶杯配4个茶壶的呢?其理相同。”

  一旦掌握了经济、政治、军事权力,女性完全可以玩弄男宠。比如,赵姬可以崇信嫪毐,控制全国的武则天照样可以宠爱美男。再比如这位:

  《宋书·前废帝纪》记载: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这时,贞操观也发生了变异,变得更加残酷,无情。这时的贞操观,与其说是男女之间互相的承诺和契约,不如说是为了保护财产和权力,而强行推行的社会规则。这种规则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财产和权力的垄断,而不是其他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

  这时,出现畸形、变态的贞操观。这种贞操观,与畸形变态的财产的所有制有关。比如,中国古代要求女子殉葬。比如,

  孝烈武皇后(1590年—1626年),乌喇那拉氏,名阿巴亥,乌拉部满泰贝勒女,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任大妃,清太宗皇太极继母。孝慈高皇后去世后被立为大妃,为努尔哈赤生下三子,即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第十四子睿亲王多尔衮、第十五子豫亲王多铎。后金天命十一年被逼殉葬,享年37岁。

  毫无疑问,大妃殉葬,极有利于努尔哈赤年长的儿子(皇太极)排除干扰夺取权力。

  比如,汉武帝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他立钩弋夫人的儿子为继承人,没有以殉葬为理由,而是随便找了个借口,处死了钩弋夫人。

  《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第十九》:其後帝闲居,问左右曰:“人言云何?”左右对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然。是非儿曹愚人所知也。往古国家所以乱也,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女不闻吕后邪?”

  不久前还同床共枕,恩爱缠绵。为了避免内乱,翻脸就杀掉自己的爱人,这种事情,只有在财产和权力主导人类社会的时候,才会出现。

  比如,古代印度曾经要求女子为自己的丈夫殉葬。这种吃人的贞操观,与其说是为了种族延续,不如说是为了保证亡夫家族的财产不被女方继承,并因为女方改嫁而流失。

  虽然莫卧儿王朝的阿克巴大帝在位期间,曾经试图改除印度婚姻制度中的种种陋习,包括,

  允许寡妇改嫁,废除“萨提”(即妻子为亡夫殉葬自焚)制度。禁止童婚、大办嫁妆,提倡男女婚姻自主,近亲不宜结婚,倡导一夫一妻制。

  但是,这些陋习至今在许多地区仍然存在。原因无他,这些事情是印度当地的社会结构和财产所有制的必然结果,不改变印度许多地区的社会结构和财产所有制,这种事情是禁止不了的。

  再比如,中国封建社会强调贞操观,包括“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看过《祝福》就知道,这样的行为规范,彻底剥夺了祥林嫂的人身自由,无非为了是为了便于把祥林嫂当作为交换彩礼的商品卖来卖去。

  这样的社会之中,私有财产决定社会运行规则,人性要让位于财产。所有的人都不自由。绝大多数人,都有爱情的渴望,但是与爱情无缘。

  以私有财产和权力为依据的婚姻,是金字塔型社会的根基。不摧毁这样的社会就不能改变这种畸形的婚姻关系。只有彻底改变这样的社会结构,使多数人在经济上获得自由,他们才可能追求真正的爱情。

  一部分人可以使用财产和权力满足性欲,但是更多的人必然受到更大的压抑。

  在这样的社会中出现性工作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金字塔型社会,最底层的男子是雇工和奴隶,最底层的女子自然就是性工作者和女奴,男人出卖体力,女人出卖肉体。

  性工作者的地位比妾还要低得多。  

  农耕社会,女子几乎没有就业途径。她们一旦守寡,就要面临失去经济来源的严重危机。社会中上层的女子,可以依靠放租、收息生活。社会底层的女子就没有这样的选择了——除了改嫁、乞讨、卖淫和出家为尼(修女),她们几乎没有别的选择。

  《旧约》中的路得记,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

  路得的公公、丈夫和丈夫的哥哥都相继去世,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决定从摩押回到犹大,拿俄米让两个儿媳各自回家,儿媳俄珥巴回家了,路得则舍不得离开,并请求母亲不要催促,说“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拿俄米便带着路得回到伯利恒,并改名为玛拉,是苦的意思。那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路得去田间拾取麦穗,正好遇见波阿斯回来,在问过路得的事情后,对路得说请她常与自己的使女在一起,可以跟着仆人收割。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请路得吃饼,并让仆人不可呵斥她。路得将事情也告诉了婆婆,婆婆让她常与使女一起,不要被看见去别人田地。

  路得的婆婆让路得晚上躺在波阿斯的床边,路得照做了,波阿斯发现后便说自己会为他尽亲属的本分。天亮后,又给路得六簸箕大麦,路得回家后,婆婆让她只管等待。

  波阿斯从城的长老选了十个人,那个与路得家关系更亲密的人愿意赎地,却不愿意娶路得,便放弃了,于是波阿斯便说自己愿意娶路得。之后路得生了一个男孩。

  路得生的男孩取名为俄备得,是耶西的父亲,是大卫的祖父。

  当时,路得只有乞讨、卖淫和改嫁三个选择。路得去拾麦穗,其实与乞讨类似。她婆婆让她半夜去找波阿斯,其实是变相卖淫。最终,波阿斯自己娶了她。这样,路得才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

  田中绢代主演的《西鹤一代女》,也描写了一个类似的故事。不过,故事的主人公春子,就没有路德那么幸运了。

  春子(田中绢代饰)年轻时曾是贵族家的女佣。一天,倾心于她的年轻武士胜之介(三船敏郎饰)把她带到了旅店,欲对她倾吐衷肠,不料被官吏发现,抓走了胜之介并将其斩首,春子及其父母一并都被赶到了京都郊外。春子被江户松平家选妾的人看中,做了老爷的小老婆,不久之后,春子生下一男孩,但是夫人为此很是嫉妒,春子被送回了父母家。为了维持生计,春子又到岛原的妓院当了妓女,骗子田舍刚要为她赎身,就被官府抓了去。春子又来到商人笹屋嘉兵卫家当女佣,但是,嘉兵卫是个好色之徒,春子又被他的夫人赶出了家门。经历过种种坎坷,春子嫁给了正直的扇子商店的老板弥吉(宇野重吉饰),但好景不长,弥吉被强盗杀死。春子只好投身于尼姑庵,也因故又被赶出而流落街头。她听说她在松平家生下的儿子已经子承父业了,但她只被允许远远地望上一眼。

  在这样的社会中,许多妇女从事这个职业,只是为了活下去。

  《一九四二》之中,地主老范的女儿,最终从良,不愿意回顾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作为观众,多数人对她都充满同情。《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之中,花魁杜十娘用自己的积蓄从良,却遇人不淑。多数人并没有歧视出身青楼的杜十娘,而是鄙视欺骗她感情,薄情寡义,把她转手卖掉的李甲。《望乡》之中,幼年的阿崎为了不被饿死,被买入妓院,她一直渴望有人能帮她赎身,从此成家从良。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她一直没有彻底摆脱性工作者的职业,但是多数观众对她更多地是同情,而不是歧视。当然,电影之中,那些从她从事性工作过程中获利的人,却是最歧视她的人。这些人对她的歧视,反而激起了多数观众对她的同情。与之类似的,还有《悲惨世界》中的妓女芳汀,失业后,为了抚养女儿珂赛特,走投无路,被迫从事性工作。《魂断蓝桥》中的芭蕾舞演员玛拉,因为爱人阵亡,失去工作,沦为性工作者。

  如果没有从良的机会,她们最终的宿命难逃,人老珠黄,沦为乞丐。《西鹤一代女》之中的春子,是她们的典型。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出身高贵的性欲强烈或者无法获得心里慰藉的女子,更愿意选择嫁入豪门,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然后与心爱的人通奸。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有些刚烈的女子,宁可选择自尽。比如《红楼梦》中贾母的红人鸳鸯。贾赦看上了鸳鸯,要收鸳鸯作妾。鸳鸯不答应。贾赦盘算鸳鸯只有几条出路:做妾、嫁人、出家、乞讨、卖淫。于是,贾赦威胁她,有我在,谁也不敢娶你,你难逃我的手心。老太太在,你有人护着,老太太去世,你能飞到天上去?

  贾赦没有想到,鸳鸯也看到了这一步之后,选择了自尽。

  鸳鸯是个“家生子儿”,她长得蜂腰削肩,鸭蛋脸,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父母在南京为贾家看房子,哥哥是贾母房里的买办,嫂子是贾母房里管浆洗的头儿。贾赦看上她,非要纳她为妾,让邢夫人、鸳鸯的哥嫂来劝她,威逼她,但她坚决不从,冷嘲热讽对她嫂子说:“难怪成日间羡慕人家的丫头做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一家子都成了小老婆了,看的眼热了,也把我送在火坑里去。我若得脸呢,你们外头横行霸道,自己封就了自己的舅爷;我要是不得脸,败了时,你们王八脖子一缩,生死由我去!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贾赦一听鸳鸯不肯屈从,就以断绝她的一切生路进行威胁:“我要他(鸳鸯)不来,以后谁敢收他?……凭他嫁了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鸳鸯面对这样的威逼,还是毫不动摇,她当着贾母等众人的面,铰发立誓∶“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著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贾母死后,她自知逃不出贾赦等人的玩弄,悬梁自尽。

  《恶女花魁》之中,幼年的清叶试图逃出妓院。被抓住以后,对方对她说,你能跑到哪里去呢?

  这种情况下,多数人反感的不是这些走投无路的女性,而是残酷的地狱般的社会背景。相对社会背景,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我们不能指望当事人脱离其所在历史环境,做出超越其历史局限性的事情。

  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随时可能死于冻饿,一切都无从谈起。要避免这样的人生悲剧,只有在经济上解放女性,为女性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使她们可以有其他经济来源,有更多的选择,不必再面临饿死或卖淫的两难选择。如此,性交易才可能彻底消失。

  此外,还有很多变相的性交易。比如,为了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得不为私有财产所有者提供性服务。

  工厂奴隶制也和任何 别的奴隶制一样,甚至还要厉害些,是把jus primae noctis〔初夜权〕给予主人的。在这方面厂主也是女工的身体和美貌的主宰。解雇的威胁即使不是一百回中有九十九回,至少十回中也有九回足以摧毁女孩子的任何反抗,何况她们本来就不很珍视自己的贞操呢。如果厂主够卑鄙的话(委员会的报告叙述了许多这样的事件),那末他的工厂同时也就是他的后宫;而且,即使不是所有的厂主都利用这个权利,女工们的情况本质上也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在工厂工业创始的时期,当大多数厂主都是没有 受过教育而且不尊重社会上的伪善习俗的暴发户的时候,他们是泰然自若地利用他们这个“正当地得来的”权利 的。

  在其他方面,工人也是老板的奴隶。如果有钱的老板看上了工人的妻子或女儿,那他只要吩咐一下或暗示一下,她就无法抗拒。…… 农奴必须把jus primae noctis(初夜权)献给主人;自由工人必须献给老板的,不但是初夜权,而且是每夜权。

  这些被迫提供性服务的女工和工人的妻子儿女,其实也是变相的性工作者。当然,他们获得的回报不是现金,而是就业的机会。

  这并不是说,当时从事性行业的人都是被迫的,而是说,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从事性交易与乞讨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因此,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从事性交易的性工作者,是走投无路的。

  经济上不解放,虽然性工作者中的个别人可以被顾客赎身从良,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性工作者难以获得解放。

  另一方面,在这样的社会中,性资源高度集中在社会顶层的少数人手中,必然对性工作者存在需求。

  考虑到男女比例基本持平,顶层的一夫多妻,必然与底层的一妻多夫对应。顶层包养高级性工作者,底层无力养家糊口只能用零售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性欲。对这两类人来说,进行性交易,都谈不上感情交流和繁衍后代,只是满足性欲。对性工作者来说,则是用性换钱,连性交的快感都未必有。

  双方的交易,是赤裸裸地金钱交易,只是发泄性欲,与人类繁衍无关,完全谈不上情感慰藉,甚至谈不上彼此产生足够的好感。

  个别高级妓女,在顾客资源丰富、追求者众多的时候,也许有挑选自己比较心仪的异性的资格。但是,岁月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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