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儋州市教育扶贫特惠性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儋教字〔2018〕93号)要求,经那大镇政府、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和市教育局五方联审,拟确定那大镇2018年春季学期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供养户学生特惠性生活费补助第二批发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特别是市、镇、村三级帮扶责任人、补助对象)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低保办反映。
联系地址:儋州市教育局扶贫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
根据《2018年儋州市教育扶贫特惠性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儋教字〔2018〕93号)要求,经和庆镇政府、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和市教育局五方联审,拟确定和庆镇2018年春季学期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供养户学生特惠性生活费补助第一批发放名单如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特别是市、镇、村三级帮扶责任人、补助对象)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及时向当地镇政府扶贫办反映。
联系地址:儋州市教育局扶贫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