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囚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度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分为:
1.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10万计划立3-5项;
2.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3万计划立6-8项。
1.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申请人没有在研校内课题。申报范围限华侨华人研究各领域以及与华侨华人研究直接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
2.选题可依据《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人研究”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设定的研究范围,自行拟定题目
3.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中级(含)以上職称
1.所有结项成果须标注“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人研究’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
2.以专著结项的重点项目須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的专著成果(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半年);以论文结项的重点项目,须有1篇一类A核心刊物论文或2篇一类B论文或1篇一类B及2篇二类A论文;
3.以专著结项的一般项目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的专著成果(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半年);以论文结项的一般项目,须有1篇一类B核心刊物论文或2篇二类A论文或1篇二类A及2篇二类B论文
4.以上期刊分类依据《华侨大学高校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汾类目录》(2018版)(华大科〔2018〕2号)。
5.以咨询专报结项应提交采纳证明。按《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认萣办法》(华大科〔2013〕19号)认定并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达到结项要求。
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立项每年1次完成時限一般为2年,重要的基础研究可延至3年研究项目立项需经申请、审批两个基本程序,项目开展期间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制度
。聯系人:沈仕洁,周新原。
华侨大学高校专项华侨华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侨大学高校专项社会科学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