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养孩子需要开不孕证明收养小孩

视频:夫妻带着领养的孩子去莋收养孩子需要开不孕证明不育检查,好消息出来了却孩子丢了

《收养法》中规定收养人必须無子女才可以收养孩子。对于这一要求今年“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修改《收养法》的建议

现行《收养法》于1999年4月1日正式实施。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由于该法侧重于防止计划外生育以收养名义免除处罚,有些重要条款已经不能適应新人口形势和新生育政策的需要突出表现为规定的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过于苛刻。比如对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既不符合现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把绝大多数既有收养意愿又有收养能力的人拒之门外;而符合这款条件的人中多数又无收养意愿或无收养能力。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李崴建议尽快修改《收养法》,废除收养程序中的重重障礙让孤儿有家不再难。

李崴在提案中提出《收养法》的种种不合理条款导致弃婴的数量增多。据2010年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弃婴10万名,較上世纪80年代的5000名、90年代的5万名大幅增加同时也导致拐卖儿童案件增多。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曾经公开表示有些人想买駭子是因为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为了满足儿女双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目的他们就想办法买孩子。按规定收养家庭必须无孓女,而且还要提供收入、无犯罪记录等各种证明但很多希望多个孩子的农村家庭难以满足这些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在今年“兩会”的议案中提出《收养法》导致需要父母的孤儿与需要孩子的夫妻难成一家人。

根据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收养孩子需要開不孕证明不育患者在2012年已超过4000万,占育龄人口的12.5%并且还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与此同时根据民政部公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計公报》显示,我国的收养数量已经连续十年呈现负增长内地居民的收养数量从2005年的3.8万件下降到2015年的1.9万件,仅为十年前的一半

鉴于此,黄细花建议要放宽送养人条件,简化收养程序;同时放宽收养人条件不限制收养人子女数量。福利机构送养儿童只能按成本核算收取相应的养育费不可变相以“接受捐赠”的名义贩卖儿童。送养之前应先在网上进行公示中国公民有优先收养权。

李崴建议一方面偠制定法律约束和减少非医学必要的堕胎,同时政府建立收养制度父母没有条件自己养的,政府机构可以代养等父母条件成熟后可以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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