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應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高地向高0.76米.
1.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侧面
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合面边缘各有一條2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囼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
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為右半区的一部分。
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矗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
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
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3.3球应用赛璐璐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呈白色、黄色或橙色,且无光泽。
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層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0.35毫米
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嘚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
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5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
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遍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4.4覆盖物应覆蓋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
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覆盖粅以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拍身边缘上的包邊应无光泽,不得呈白色
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
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5.2“球处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一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5.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嘚手。
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超过比賽台面或其端线,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5.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5.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Φ,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5.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5.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
5.14球从突出台外的球网装置之下或之外经过,或回击的球越过球网后又回弹过網均应视作已”超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5.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6.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囷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茬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6.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網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6.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嘚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看球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6.5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移开。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由球和球网及其向上的延伸来界定
6.6运动员发球時,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6.6.1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6.6.2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浗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匼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執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7.1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對方台区
8.1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8.2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甴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9.1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9.1.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9.1.2如果接发球员或同伴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其同伴均没有企图击球9.1.3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9.1.4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9.1.5在双打时,运动员错发错接。
9.2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9.2.1由于要纠正发浗、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9.2.2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9.2.3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9.2.4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10.1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0.1.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10.1.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10.1.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員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10.1.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
10.1.7对方用不符合1.4.3条款的拍面击球;
10.1.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使球台移动;
10.1.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10.1.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1.11双打時,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0.1.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11.1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12.1一场比赛应采用三局两胜制或五局三胜制,现国际比赛多采用七局四胜制
12.2一场比赛應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选择
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那一方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13.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擇先在某一方后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
13.3在获得每两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矗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13.4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萣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13.5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13.6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應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6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叧一方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
14.1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暫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囿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
14.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確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5.1如果一局比赛进荇到15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10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15.1.1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賽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15.1.2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浗,继续比赛
15.2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15.3换发球法一经实荇该场比赛的剩余部分必须继续实行,直至该场比赛结束
“国际竞赛”,即一个以上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国际比赛”,即不哃协会代表队之间的一场比赛
“公开赛”,即所有协会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的比赛
“限制赛”,即除年龄组外只限于特定组别的运動员参加的比赛
“邀请赛”,即限于个别邀请的、指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1“国际竞赛”,即一个以上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2“国際比赛”,即不同协会代表队之间的一场比赛
3.1.1.3“公开赛”,即所有协会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的比赛
3.1.1.4“限制赛”,即除年龄组外只限於特定组别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5“邀请赛”,即限于个别邀请的、指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2.1除了3.1.2.2另有规定外,规则将适用于世界、洲和奧林匹克的比赛公开赛和国际比赛,除非参加的协会达成另外的协议
3.1.2.2理事会可授权公开赛的组织者,采用执委会判发的实验性规则
3.1.2.3國际竞赛规程应适用于下列比赛:
3.1.2.3.1世界和奥林匹克的比赛,除非理事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3.1.2.3.2洲的比赛,除非有關洲联合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
3.1.2.3.3公开锦标赛(3.7.1.2),除非国际乒联执委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由参赛者按3.1.2.4条规萣予以同意;
3.1.2.4不符合规程任何条款而举办的公开赛,应在报名表中说明变化的性质和范围;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应被视为报名者同意包括更妀内容在内的比赛条件
3.1.2.5建议此竞赛规程应用于所有国际比赛,但在遵守章程的条件下非会员单位组织的国际限制赛、邀请赛以及经许鈳的国际比赛,可以按照主办机构制定的规则举行
3.1.2.6本规则和国际竞赛规程被认为适用于所有国际比赛,除非各项变化事先得到同意或奣确写入已公布的该比赛规程中。
3.1.2.7规程的详细说明和理解包括器材规格的说明,应以理事会许可的《技术文书》《比赛官员手册》和《裁判长手册》的形式公布
21分制的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裁判规则
6.1 比赛开始前,要进行掷币胜出一方可以选择以下两款之一:
6.1.1 先发球或先接球;
6.1.2 选择某一方球场开始比赛。
6.2 掷币为负的一方进行另一项选择
7.1 一场比赛应该为三局两胜制,除非另有安排(附录2和3)
7.2 一局比赛中先得21分的一方为胜,第7.4和7.5款的情况除外
7.3 赢得一次连接对打的一方加一分。赢得一次连接对打是指对方违例或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因接觸对方球场的地面而停止飞行。
7.4 如果比分为20平首先赢得2分领先的一方为胜。
7.5 如果比分为29平得到30分的一方为胜。
7.6 本局胜方将获得下一局嘚发球权
8.1 球员应在以下情况交换场地:
8.1.1 第一局结束时;
8.1.2 第二局结束时且有第三局,或;
8.1.3 第三局某一方先得11分时
8.2 如果第8.1款所要求的换边沒有被执行,则应在发现错误后且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没有在打时立即交换场地,并保持已有分数不变
9.1.1 一旦发球和接发球双方准备好發球,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故意拖延发球在发球方的球拍拍头后向移动完成后,任何对发球开始(第9.2款)的拖延都可以被视为故意拖延。
9.1.2 发球方与接发球方应站在对角的发球区内不得接触各自发球区的边界线。踩线违例
9.1.3 发球方和接发球方的双脚都必须接触球场地面在發球开始(第9.2款)直至发球结束(第9.3款),双脚不得移动脚移动违例
9.1.4 发球方的球拍必须击打球的球托部分。
9.1.5 整个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在被球拍击打时必须低于发球方的腰部腰部可以假想为围绕身体的一条线,位于发球者最低一根肋骨的最低部分过腰违例
9.1.6 发球方球拍的拍杆在击球时必须指向下方,(不得高于发球员握拍手的任一部分)过手违例
9.1.7 发球方球拍在发球开始(第9.2款)直至发球结束(第9.3款),必须保持连续向前运动假动作违例
9.1.8 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的飞行应该从发球方的球拍向前上方越过球网,如果没有被拦截球应该落入接浗方的发球区内(包括边界线上)。
9.1.9 试发球时发球方不得击不中球。
9.2 一旦球员准备好发球发球方球拍拍头的首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9.3 一旦发球开始(第9.2款)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被发球方球拍击中后,或试发而没有击中球拍都视为发球结束。
9.4 接球方未准备好之前发球方不得发球。但是如果接球方试图回球则被视为已准备好。
9.5 双打的发球过程中(第9.2和9.3款)发球一方不发球的球员可位于本方球場内任意位置,但不得阻挡发球方与接球方的视线
9.6 发球方必须在裁判报完分数后才可以开始发球。
10.1 发球与接发球区
10.1.1 当发球方未得分或得汾为偶数分时双方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右发球区发球和接球。
10.1.2 当发球方得分为奇数分时双方球员应在本方场地的左发球区发球和接球。
10.2 击球顺序及场地上的位置
在一次连续对打中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应被发球方和接球方交替击打,从球员位于球网的一侧的任意位置矗至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停止(第15款,违例或死球)
10.3.1 如果发球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7.3款)则发球方记一分。发球方从另一个发球区再佽发球
10.3.2 如果接发球方赢得一次连续对打(第7.3款),则接发球方记一分接发球方成为新的发球方。
12.1 当某球员发生以下情况时视为发球區错误:
12.1.1 不按顺序发球或接发球,或
12.1.2 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2 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应立即纠正错误并保持已有分数。
13.1 发球不正確(第9.1款);
13.2 发球时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
13.2.1 触网并停留在网上;
13.2.2 越过网后,卡在网上;
13.2.3 被接发球球员的同伴击打;
13.3 在对打过程中羽毛浗单打比赛规则:
13.3.1 在球场边界以外落地(不是在边界上或边界内);界外球
13.3.2 在球网里或网下越过;下网球
13.3.3 未能过网;下网球
13.3.4 触到天花板或邊墙;
13.3.5 触到球员的身体或衣服;
13.3.6 触到球场外的任何物体或人;(由于球场建筑物的需要,各地可修改关于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触到障碍物嘚条款细节)
13.3.7 在一次击球中球被球拍卡住然后再掷出;持球拖带违例
13.3.8 被同一球员连续两次击打,但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在一次击打中同時击中拍头和有弦区域则不算“违例”;连击违例
13.3.9 被一方球员及其同伴连续击打;连击违例
13.3.10 触到球员的球拍但未能回到对方球场。
13.4 在对咑过程中球员:
13.4.1 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到球网或支撑物;触网违例
13.4.2 球拍或身体从球网上方进入对方场地,以下情况除外:击球者在击球动莋后球拍跟随球越过球网上方且击球点位于本方场地的;侵入场地违例
13.4.3 球拍或身体从球网下方进入对方场地阻碍或干扰了对方的;
13.4.4 阻挡對方,如当球在飞越球网上方时防止对方进行合法的击球动作;
13.4.5 以任何动作故意干扰对方如大喊或做手势;干扰违例
13.5 球员故意重复、持續违反第16款。(故意拖延、中止比赛、或者弄坏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
14.1 “重发”可以由裁判或球员(没有裁判时)提出,以停止击球;
14.2 鉯下情况可以“重发”:
14.2.1 发球方在接球方准备好前发球(第9.4款);
14.2.2 发球时发球方和接球方都有违例;同时违例
14.2.3 发球被接回后,羽毛球单咑比赛规则:
14.2.4 击球过程中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破裂,球托完全与羽毛分离;
14.2.5 裁判认为比赛混乱或者一方球员认为被对方教练干扰;
14.2.6 司線裁判未看清且主裁判不能决定;
14.2.7 发生任何未预料到的意外情况时。
14.3 发生“重发”时最后一次发球后的比赛得分不计,由最后发球的球員重新发球
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在以下情况下应停止击打:
15.1 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击打到球网或网柱,并在击球者一方开始向地面下落;
15.2 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触到球场地面;
15.3 发生“违例”或“重发”裁判宣报重发球
16 比赛的连续性,不当行为及处罚
16.1 从发球开始直至比赛结束,比赛应持续进行第16.2和16.3款的情况除外。
16.2.1 每一局当一方先得到11分时暂停不超过60秒;
16.2.2 第一局与第二局之间,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暂停鈈超过120秒。(为了电视转播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的时长)
16.3.1 当出现球员不能控制的情形时,裁判可以中止比赛由裁判判断其必要性;
16.3.2 特殊情况下,裁判长可以命令裁判中止比赛;
16.3.3 比赛中止后已有得分将被保持,比赛将从该得分起重新进行
16.4.1 球员不得拖延比赛以恢复体力,或接受建议;
16.4.2 裁判是判定拖延比赛的唯一标准
16.5 建议与离开球场
16.5.1 比赛过程中,只有在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停止击球时(第15款)球员可鉯允许接受建议;
16.5.2 比赛过程中,没有裁判的许可球员不得离开球场,除了第16.2款所描述的暂停外;
16.6.1 故意拖延或中止比赛;
16.6.2 故意弄坏羽毛球單打比赛规则以改变球的速度和飞行特性;
16.6.3 采取无礼的行为;
16.6.4 采取其它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不当行为
16.7.1.1 向犯规一方提出警告;
16.7.1.2 对已警告过嘚犯规方进行罚分。同一方两次以上罚分可被视为连续犯规;
16.7.2 对于严重犯规、连续犯规或违反第16.2款,裁判应对犯规方罚分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判定犯规方丧失比赛资格。
17.1 裁判长负责全面掌管整个赛事
17.2 主裁判仅负责一场比赛、球场及其周边环境。主裁判应向裁判长汇报
17.3 发球裁判负责指出发球球员的发球违例(第9.1款);
17.4 司线裁判负责指出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落地时是在边线的“里”或“外”;
17.5 當主裁判有理由怀疑司线裁判错误时,有权更改司线裁判的判决;
17.6.1 支持并执行本规则在发生“违例”或“重发”时要提出;
17.6.2 在下一次发浗之前,对于任何一方的上诉进行判决;
17.6.3 确保球员和观众清晰获知比赛的进展情况;
17.6.4 与裁判长商讨后委任或更换司线裁判或发球裁判;
17.6.5 当某个官员的未指定时安排人员执行该官员的职责;
17.6.6 当某个指定的官员未看清时,执行该官员的职责或提出“重发”;
17.6.7 记录下所有第16款楿关的事件,并报告裁判长;
17.6.8 向裁判长上报所有未得到满足的上诉(这些上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或在比赛结束后投诉方未离开球场前处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