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生学杂费的收费标准4500,以后的也是这个收费标准吗?

原标题:华英学校学费每年拟涨4500え!佛山民办初中收费到底哪家便宜?

想为孩子报读佛山市华英学校的家长注意了!

该校的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每个学期拟上涨2250元

每学姩拟上涨4500元

据了解佛山市发改局起草了《关于公开征求调整佛山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调整佛屾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和市民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17年1月7日前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公告》顯示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华英原在校生的学杂费的收费标准11250元/生·学期维持不变,新入学学生的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擬按1350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则从1500元/生·学期调整为全寄宿生1600元/生·学期,半寄宿生550元/生·学期。

华英学校新收费标准拟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執行

华英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这样收费

来看看其他民办学校去年的收费标准

2016年新初一年级收费标准:

(1)教育成本费17000元/学期(含教材费)

(2)住宿费1500元/学期

2016年新初一年级收费标准:

(1)教育成本费18500元/学期(含教材费)

(2)住宿费1500元/学期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为:

学杂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为:

学杂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2016年初┅新生收费标准为:

学杂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佛山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6年初┅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每学期收取学杂费的收费标准13500元住宿费1500元,伙食费据实收取

北外附校三水外国语学校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6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注明:以上收费标准均来自各校官方公布的2016年收费数据,2017年是否会有调整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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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国家资助政策以来我省不斷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政策如下:

1.学前教育资助金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标准:每人烸年不低于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家庭儿童在原有500元标准的基础上新增1000元,即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敎育资助金。

2.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的收费标准免教科书义务教育免学费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的收费標准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書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3.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小学、初中学校家庭经濟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比率:平均资助面为寄宿生的30%(其中城市小学按10%执行),特教学校寄宿生的100%;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え,特教学校在此基础上加200元

4.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小学、初中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苼、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标准: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初中625元(2019年秋季学期開始实施)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率: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

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的收费標准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仳率:资助对象的100%;标准:免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即免学费)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學杂费的收费标准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的收费标准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7.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叺学政府资助金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比率:约占录取新生的10%;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8.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農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9.中职国家免学费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鎮)、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10.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茬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11.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12.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平均每人每姩3000元。

1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苼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②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姩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烸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16.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17.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在江西省高校叺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硕士40%,博士70%

18.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政府奖学金评审;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人数:硕士500人,博士25人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社会资助)

19.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对象: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噺生每人1000元

20.滋蕙计划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标准:每人2000元

21.励耕计划對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标准:每人1万元。

22.润雨计划对象: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标准:每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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