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至12月20日
参加合肥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者
8月19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合肥市2019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2019年度,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7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52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2018年筹资标准为71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490元,个人缴费標准为每人220元
按照规定,在合肥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非本市戶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2019年度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参保率不低于96%。
需要提醒的是2019年度合肥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已参保居民可以登录“合肥医保”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号,点击“居民参保”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參保缴费居民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的,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帮助居民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号续保缴费或通過“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用。
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登记,由社(村)居委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碼等)代收代缴医保费用,打印出专用票据
中小学生参保由学校负责组织。9月1日至10月30日所在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通过登录“合肥醫保”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号线上参保缴费既往未参保的新入学学生,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村)居委参保缴费。
在肥高校学生由所在高校组织参保缴费登记。11月1日起各高校通过参保平台批量线上缴费,或者组织学生通过登录“合肥医保”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号参保缴费
参保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此外,未在参保期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国专家共同生活子女、精神障碍患者(需持有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卡)可到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补保手续。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可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