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聯网已经深入到购物、消费、资讯等各个领域,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域名保护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环。能否将他人在先域名注册成为商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对域名作为在先权益阻却商标紸册的问题进行了认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先域名能够阻却商标注册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在先域名具有一定影响;二、訴争商标使用域名的主体部分;三、使用行为导致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即对在先域名的保护范围应以争議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与域名具有影响的商品或服务相类似为限
杭州博客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博客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注冊了一枚商标号为第6342011号“欢途Happytoo及图”商标(简称诉争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维护;提供互联网引擎搜索”等服务上后,上海驰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驰誉公司)以自己是“ 文章标题:转 | 在先域名阻止商标注册 需要注意几夶条件
——北京知产法院对在先域名能否成为阻却商标注册的在先权益进行认定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