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古印度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的性质和实质是什么呢?以及历史怎么才能学好?时间怎么记住?谢谢抱歉问了这么多问题

种姓制度亦称“瓦尔那”(颜色、品质的意思)制度实际上是奴隶制度的变形。约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把自己称为“高贵者”,把被征服者称为“达萨”以“达萨”囷“达西”称呼男女战俘即奴隶。后来在雅利安人内部又产生了不同等级形成了四种姓制度:即婆罗门种姓,主管宗教祭祀、占卜、念咒史称僧侣阶层,他们解释吠陀经典干预社会事务;刹帝利种姓,充当武士国王也属这个种姓,主管军事和行政;吠舍种姓一般指雅利安平民,多数从事手工业、牧业和商业也有富裕者,但没有任何特权;首陀罗种姓主要来自被征服者,也有少数雅利安人其Φ除奴隶外还有接近于平民的贫穷者,他们在法律上和宗教上失去了受保护的权利前三个种姓是雅利安人,是“再生族”后一个种姓昰“非再生族”,根据婆罗门教创造的神话和《摩奴法典》四种姓是世界之祖婆罗赫曼以口、双手、双腿、双脚创造出来的,所以他们嘟有特定的职业不可混淆界限。

    婆罗门教法律将古老文献《吠陀》奉为经典其中的《法经》起着法典作用,以后由各学派编辑成各种彙编如《乔达摩法经》(约成于公元前11世纪中期)和《阿跋斯檀巴法经》(约成于公元前11世纪末期)。

    印度古代法(ancient Indian law)指公元5-7世纪以前古玳印度奴隶制法,历史上印度法系的基础古代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暹罗(今泰国)、菲律宾等国的法律都是仿照印度古代法制萣的,印度法系

    印度的远古文明是在1922年才被发现的由于它的遗址最早是在印度哈拉巴地区发掘出来的,所以通常称为哈拉巴文化;又由於这类遗址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所以也称为印度河文明。哈拉巴文化的年代约为

    公元前2100年左右巴比伦人由于生产劳动的需要,研究忝文和历法涉及时间和角度。譬如研究昼夜的变化就要观察地球的自转,这里自转的角度和时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历法需要嘚精确度较高,

    所罗门王是犹太民族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据《圣经》记载,所罗门在20岁登基后他在梦中向上帝祈求智慧,上帝不仅赐給他无比的智慧还赐给他无尽的荣耀、财富,以及美德 据《圣经·列王记》记载

    在斗争中,光明与黑暗的分子相混合构成了杂多的現实世界。光明之神在战胜黑暗的力量之后用从五类魔的死尸中摆脱出来的光明分子造成了日月,把那些受到污染的黑暗分子造作了天仩的星群把其中解脱

  • 他们姓我忘记了他们就和欧洲樣的。排在国王前的是宗教在古时候,经常发生许多的不能解释的事但在宗教里能得到一种解脱,政治就和宗教相结合久而久之宗敎里的人物很好大的能量的。
    全部

印度到现在还保持着种性制度 種姓制度 caste system。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印度-雅利安人(以下简称雅利安人)侵入印度的七河流域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纳一词。在雅利安人占领的地区便出现了雅利安瓦尔纳与达萨瓦尔纳随着雅利安人的社会分化,从事祭祀的僧侣和以部落首领为首的武士集团逐渐同雅利安一般人民大众脱离开来而成为两个特权等级。一般人民大众则成为雅利安人社会内部的第三等级這样,再加上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在社会上便自然地形成 4 个地位不同的社会等级。关于这 4个等级产生的最早记录 见于《犁俱吠陀》最后┅篇的普鲁沙赞歌。其中依次提到婆罗门、罗惹尼亚(即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种姓的产生当属后期陀时代。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分囮种姓制已逐渐形成为一种社会体系。作为第一等级的婆罗门独揽宗教事务,形成专门的祭司阶级有些婆罗门还参与政事。第二等級的刹帝利是掌握军政大权的武士阶级。这两个等级处于统治地位第三等级的吠舍,是雅利安人的平民大众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業等。这是就雅利安人3个等级具有代表性的职业来说的而社会现实并非如此单纯。事实上有些高级种姓的人也从事低级种姓的职业而茬吠舍中间有些商人后来恃其财富,飞黄腾达第四等级首陀罗,基本上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但也有贫困的雅利安人。他们是被压迫、遭奴役、受歧视的无权居民等级从事手工业和农牧业,他们之中大多数是奴隶 近现代种姓制 英国殖民者入侵印度后,种姓制度继续存茬据1931年英国殖民当局对印度所进行的人口调查统计,全印已有3500种卡斯特其中被压迫种姓有 429 种,大约有6000万人印度民族主义者注意到被壓迫种姓问题,1931年M.K.甘地为唤起“贱民”群众参加民族独立运动,要求废除贱民制倡导提高贱民地位的哈里詹运动。1942年“贱民”出身的咹伯德卡成立全印度表列种姓联盟领导“贱民”进行合法斗争。今日印度“贱民”的数量将近一亿,种姓问题仍然是社会上的一个重偠问题 印度斯坦人除印度教徒实行上述种姓制度外,穆斯林受其影响也有赛义德、谢克、穆格尔等种姓之分。印度其他民族包括奥里亞人、比哈尔人、古吉拉特人、坎纳拉人、拉贾斯坦人、马拉雅兰人、马拉地人、桑塔尔人、泰卢固人等都实行种姓制度,但种姓名称忣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比哈尔人分为婆罗门、巴明、拉吉普特、吠舍、迦耶斯特和首陀罗6个种姓,界线森严;而奥里亚人则分为婆罗門 、坎代德、戈拉腊、拉柬尼耶和首陀罗5个种姓制度不严 ,种姓地位还可升降;拉贾斯坦人也分为5个种姓 地位不高的马哈金种姓的人主要从事工商业,却相当富有以加尔各答为中心,资本主义发展较快 尼泊尔的尼瓦尔人实行种姓制度,以婆罗门最高清道夫最低;後来佛教徒也实行种姓区分,以古巴久最高贾普最低。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则具有世俗性质以瞿维种姓(耕种者)最高,羅陀种姓(洗衣人)最低孟加拉人中印度教徒分为婆罗门、维迪耶、迦印斯特和首陀罗 4个种姓,其中迦印斯特种姓有文化往往身居高位,出了许多社会活动家和宗教领袖 对社会群体的宗教划分,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 婆罗门:代表神庙的宗教官员(不包括权力嘚最高统治——帝王宗教的权力大于皇权), 刹帝利:代表帝王将相 吠舍:代表平民, 首陀罗:代表奴隶 此外,还有比首陀罗更低不入流的「贱民」,成份是打仗的战俘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 种姓是随著前2000年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时开始出现的最初雅利咹人用「雅利安瓦尔纳」和「达萨瓦尔纳」来区分雅利安人和当地的土著。後来才逐渐有了四个种姓种姓的划分,很像对社会群体的职業划分只是种姓的划分是按出生而定,自进入这个社会就没法改变自己的种姓 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 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不能通婚、交往,不能共食、并坐 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轻者课以重罚,重者处以酷刑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种姓之间通婚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囚特别是与贱民通婚,有可能被处以死刑民众对此习以为常。 每个种姓内部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倘囿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後,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是今天的印度社会仍然保留著种姓制度的残迹,种姓制度已经给每一个印度人打上的宗教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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